产品日期管理规定
库存产品有效期管理规定
1 目的规定产品的库存周期,防止不合格品流到下一工序或顾客。
2 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含车间配件)。
3 职责生产部按规定的周期进行报检;品保部对库存的报检产品进行检验;采购部按采购协议与分供方联系。
5 工作程序5.1 产品的分类本公司的所有的产品分为十大类,分别为:橡胶制品、塑料制品、铝制品、发黑制品、锌合金平衡块、铅合金平衡块、铁基电镀件、铜基电镀件、化工成品、化工原材料。
5.1.1 橡胶制品:含胶座气门嘴、各种橡胶胶垫、橡胶密封圈以及部分为橡胶的产品都为橡胶制品,如RG60、胶管、TR418等。
5.1.2 铝制品:含各种彩色的喇叭套和铝制品外观处理件。
如TR414CS-L(红色)、25MS、414CS等。
5.1.3发黑制品:产品表面经化学处理,形成保护层,如表面发黑件VTJ03-1B、VT03B、外表面发兰件等。
5.1.4塑料制品:产品由塑料制成的产品,如:RW20、塑料袋、TRT95P。
5.1.5锌合金平衡块:锌合金平衡块及锌合金环氧粉沫喷涂、达克罗、环保达克罗、立邦漆、银粉漆表面处理平衡块。
5.1.6铅合金平衡块:铅合金平衡块及铅合金环氧粉沫喷涂、达克罗、环保达克罗、立邦漆、银粉漆表面处理表面处理平衡块。
5.1.7铁基电镀件:产品为铁制品,表面经镀铜、铬、白锌、彩锌、镍等产品,如:V9.13.1、RW23、RW8、VC3、钢钩、钢块体等。
5.1.8铜基电镀件:产品为铜制的产品,表面经镀铬、彩锌、镍或酸洗、本厂清洗等产品;如经电镀过的TR511/TR509嘴体,经清洗过TR413铜杆、HN13螺母,酸洗过的TRJ690/650等产品。
5.1.9 化工成品:如立邦漆、钝化液、洗模液等。
5.1.10化工原材料:生产用的各种化学原材料,如:丁本胶、防老剂、硬脂酸钙、P11-EF胶水、520P-EF 胶水等。
5.2 产品的检验周期:对化工成品、化工原材料、橡胶制品如原生产厂有库存有效期的要求,以原生产厂的生产日期为计时点,以有效期为库存周期;其它以入厂或入库或生产(本厂生产件)日期为计时点,以上规定时间为库存周期;对包含两种或两种以上的以较短时间为库存周期。
产品日期管理规定
产品日期管理规定一、基本定义(1)预警期:产品生产日期满一定时间发出警示信号的期限。
(2)退调期:产品生产日期满一定时间不宜再按常规方式销售的期限。
(3)下架期:产品生产日期满一定时间需强制处理的期限。
注:表中未列出的保质期产品参照以上原则另行确认二、产品的发货管理1、所有产品(含新上及换季重上)发货日期KA系统不超过1个月,流通市场不超过2个月,超出时必须由生产改正,否则保管员有权不予出库,改正所需费用除认定属按定单加工发生的存货由销售部承担外,一律由生产承担。
2、客户库中存货发出时也必须遵循以上时间要求,客户经理负责每月盘查一次。
3、季节性产品如月饼,遵循节后不留货的原则。
4、新上市产品,原则上前3个月在成熟市场的指定区域试销。
5、礼盒类及套餐大礼包内配产品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三、产品的动销管理1、超出预警期的产品,原则上可在5%的投入比内采取捆绑、买赠等措施加速销售。
2、进入退调期的产品,原则上可在10%的投入比内调至成熟市场继续销售。
3、进入下架期的产品,原则上可在20%的投入比内在指定卖场集中处理。
下架期产品必须在一个月内处理完毕,严禁超保质期销售。
4、以上投入比是底线,特殊情况可申请特批。
(1)投入方式应结合产品的人文特点,满足顾客的心理需求,让顾客感觉到有趣或受益,细水长流,不搞一刀切。
(2)投入由客户经理填写《产品退调申请表》(见附表1),应标注清楚开票日期,生产日期、开票价格、数量、金额,便于核对,区域经理及客户签字盖章确认,销售总监(经理)签批。
原则上不同产品、不同区域应区别对待。
(3)为加大投入的力度,原则上由经销商同步拿出投入的30~50%参与活动。
(4)营销服务部负责投入过程的跟踪、监督与评价。
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对责任人至少处以货值5倍的罚款。
5、产品确需退回公司时,须经销售总监(经理)批准。
(1)保管员分类清点后填写《产品退调处理单》(见附表2)。
(2)品控负责质量鉴定并认定责任归属,并逐项签字确认。
产品有效期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产品有效期管理规程,规定产品有效期的制定原则,加强近效期产品的管理,避免造成经济损失,杜绝过期产品的销售或使用。
2.范围适用于产品有效期的管理。
3.职责3.1.生产运营部负责执行本规程。
3.2.质量部负责监督本规程的执行。
4.规程4.1.产品的有效期是指产品在规定储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
4.2.产品有效期的制订4.2.1.产品的有效期是通过稳定性实验研究和留样观察的结果,根据产品的稳定性而制定的。
4.2.2.产品有效期从产品投料的日期算起,产品标签及外包装上应注明生产日期及有效期。
4.2.3.在产品质量提高后,认为有必要延长有效期的,可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如有必要),经批准后,可延长产品有效期。
4.3.营销部需严格按照产品有效期管理规程,根据销售月计划或客户订单量及库存产品数量有计划地下单生产并调整库存量,防止效期产品库存积压造成经济损失。
4.4.产品的贮存4.4.1.仓库在接收到产品后,将产品放置在合格区,做好标签标识,标签上需要有产品批号、数量、规格、生产日期、有效期、经手人等信息。
4.4.2.包装完成的成品装箱放在货架上面或托盘上,并根据效期远近堆码,不能直接放在地面上。
贮存场所要求常温,干燥通风。
4.4.3.仓库按照效期管理产品,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安排产品出库,并在发货过程中逐件检查有效期,过效期坚决不出库。
4.4.4.仓库在产品过有效期后,不能继续销售发货,而是需要将产品转移到不合格区,填好标识,然后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过效期产品,防止过期失效产品流入市场。
4.5.仓库每月的6日前统计效期过半的产品形成《近效期催销表》上报质量部及营销部。
4.6.营销部门接到《近效期催销表》后,产品属于自有产品的,应及时组织销售力量或采用合法适当的促销措施进行促销,产品属于OEM的,及时与客户沟通发货,以避免因促销不利而过期失效造成经济损失。
4.7.销售经理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应做好与顾客沟通联络的工作和顾客要求的信息收集,尽可能将近效期产品销售给经营单位或使用单位。
食品生产批号和生产日期管理规程
文件制修订记录规范产品生产批号、生产日期的编制、使用、审查的管理,以便于追溯和审查产品的生产历史。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成品、中间体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返工批号的编制、使用及审查。
三、内容1.责任:生产部、质量部、生产车间相关责任人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2.规程2.1.批号管理:2.1.1.批定义:同一批原辅料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生产一定数量的相对均质(即在成型前经同一设备一次混合所产生的均质产品)的产品为一个批量。
一个批量的食品,编为一个批号,批号的划分一定要具有质量的代表性,并可根据批号查明该批产品的生产全过程的实际情况,可进行质量追踪。
2.1.2.批号是用于识别一个特定批的具有唯一性的数字和(或)字母的组合。
中间体批号由9位字母和数字组成,生产成品批号的编制由7位数字组成。
2.1.3.成品批号:2位年份(即生产年份后2位)+2位月份+3位月流水号,共7位数字组成。
例如:2201001表示2022年01月生产的第1批产品批号。
2.1.4.中间体批号:ZJ(代表中间体字母)+2位年份(即生产年份后2位)+2位月份+3位月流水号,共9位数字组成。
例如:ZJ2201001表示2022年01月生产的第1批中间体产品批号。
2.1.5.返工批号:返工后原批号不变,只在原批号后加“-1”以示区别。
2.1.6.产品批号由生产部工艺员统一给定,每给定一个批号均要记录在案(批号登记专用本),其他任何人不得给定批号或更改批号。
2.1.7.批号登记记录本必须保存至保质期后一年。
2.2.生产日期:本公司生产的各种产品的生产日期均用以下规定进行制定。
2.2.1.成品以开始投料日期作为其生产日期。
2.2.2.中间体的生产日期以开始投料日期作为其生产日期。
2.2.6.书写方式以全称。
如:2022年01月12日。
2.3.根据生产情况合理调配各车间之间的劳动力资源。
产品批号及生产日期管理规程
XXXX制药有限公司XXXXXXXXXXX目的:建立产品批号及生产日期编制使用规程,规范产品批次划分、生产日期确定工作,确保同一批产品质量和特性的均一性;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制剂产品批次划分、产品批号及生产日期的确定职责:生产技术部负责组织实施,质量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生产操作人员遵照执行内容:1 批定义:批是经一个或若干加工过程生产的、具有预期均一质量和特性的一定数量的原辅料、包装材料或成品;为完成某些生产操作步骤,可能有必要将一批产品分成若干亚批,最终合并为一个均一的批;在连续生产下,批必须与生产中具有预期均一特性的确定数量的产品相对应,批量可以是固定数量或固定时间段内的产品量;2 批的划分原则无菌制剂大、小容量注射剂批次划分的原则:以同一配液罐最终一次配制的药液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同一批产品如用不同的灭菌设备或同一设备分次灭菌的,应当可以追溯;口服或外用固体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及半固体软膏剂制剂批次的划分原则:是在成型或分装前使用同一台混合设备一次混合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口服或外用的液体糖浆、口服液制剂批次的划分原则:以灌装封前经最后混合的药液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中药提取物及净药粉以经过最后混合,质量均一的一次混合量为一批;中药提取物及净药粉可视为制剂原料药,在制剂生产时,可以重新编制批号;但必须在批记录上详细标明原料药及制剂批号,相互呼应,便于查找;中药材选料以质量均一的一次选料为一个批;3 批号及批号编排规定批号是用于识别一个特定批的具有唯一性的数字和或字母的组合;用以追溯和审查该批产品生产历史;批号的用途:药品的每一生产批次都有指定的永久批号,药品的批号一旦确定,所有用于生产的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及质量保障部门的分析、批准都以此作为主要鉴别标识;根据批号,应能查明该批药品的生产时间、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等,进而追溯该产品的生产历史;因此,批号应明显的标注于批记录的每个部分,以及药品的标签和包装物上;产品批号的编排方式为:3.3.1 无菌制剂大容量注射剂、小容量注射剂产品批号编排:--年--月--日--配液罐次--灭菌柜号,例如122012年10月8日第一批配制,第2号灭菌柜生产的产品批号;3.3.2 口服或外用的液体糖浆、口服液制剂产品批号编排:---年--月--日配液罐次---灭菌流水线号,例如:01,即为2012年8月1日第二批生产第一灭菌流水线的产品批号;3.3.3 口服或外用固体片剂、胶囊剂、颗粒剂及半固体软膏剂制剂产品批号编排:---年--月--日--最终混合机次,例如:批,即2012年8月1日第2批生产产品的批号;3.3.44 批号的符码与审核各车间在下达批生产指令时按照上述规定给定相应的批号,填写批号登记台账,该台账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无菌制剂、口服液或外用的液体制剂,批号中的灭菌柜号由生产车间根据生产实际确定,并在相应的生产记录中记载;批生产指令在编制、审核和批准时,相关人员均对产品批号的编制和使用有审核责任; 返工批号:返工产品使用返工批号;返工批号系返工前产品批号后加R表示,返工批号信息必须登记在批号登记台账上;产品批号在生产指令单中确定,各生产车间严格执行,不得变更;5 批号流转规定各工序依照生产指令给定的批号,填制有关记录、标签等相应项目;同一批号产品在上下道工序之间流转时,下道工序应该采用上道工序产品标识批号,同时对该批号与其操作指令核对,确保批号流转过程的正确性;产品批号在生产指令单中确定,各生产车间严格执行,不得变更;在一批产品每一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尾料、尾数、不合格品等,都可以使用该批产品的批号作为其区别于其它同类产品或物料的标识,但其名称应在其产品或物料名称后加注形态标志;6 生产日期生产日期的范畴:本规程所指的生产日期专指药品标签上生产日期项所指的生产日期;它是预先确定某一特定工序的生产日期作为该产品的生产日期,也是计算该药品有效期的起始时间;各生产工序生产记录表头的日期及生产记录中签名的日期、领用物料的日期、监督检查日期、清场日期、入库日期等,不属于本规程生产日期范畴;生产日期管理一般规定6.2.1 生产日期不得迟于产品成型或者灌装封前经最后混合的操作开始日期,不得以产品的包装日期作为生产日期;6.2.2 本公司正常生产产品的生产日期确定:以该批产品配剂投料的日期,确定为该批产品的生产日期;6.2.3 回收处理后的产品应当按照回收处理中最早批次产品的生产日期作为回收处理后产品的生产日期,并据此确定该批产品的有效期;6.2.4返工产品的生产日期:保持返工前该产品的生产日期不变;生产日期的标注6.3.1 生产日期确定的标注格式为:XXXX年XX月XX日;6.3.2 格式说明6.3.2.1 年份用4位阿拉伯数字标识,如2013;6.3.2.2 月份用2位阿拉伯数字标识,不足2位时,数前以0补位,如1月标示为01;6.3.2.1 日期用2位阿拉伯数字标识,不足2位时,数前以0补位,如1日标示为01;生产日期使用管理6.4.1 各车间在下达批包装指令时在指令中标明该批产品的生产日期; 6.4.2 生产日期应该标注于药品标签相应位置;6.4.3 印字岗位在印制生产日期内容后应复核印制内容,确认正确、无误;7 文件培训培训时间:1小时;培训部门:生产技术部;受训人员:生产技术部全体人员、质量管理部全体人员、库房管理人员;8 变更历史:。
产品有效期管理规程
目的:阐明本公司产品的有效期定义和计算方法。
范围:所有成品
职责:质量管理部经理、仓管员
规程:
1定义:
产品有效期:在规定贮藏条件下,能保证产品质量的期限。
2计算:
2.1确定产品在规定条件下的有效期。
2.2产品有效期的计算是从产品的生产日期算起,产品标签应列到有效期的终止日期或月份。
2.3举例:如某产品的生产日期是2004年12月22日,其有效期如果是2年,那么,标签上的“有
效期至:”栏应为“2006年11月”。
3有效期的变更:
3.1产品的有效期在不同贮藏条件下的变更应通过稳定性考察,经过QA审核、质量管理部经理批
准才能更改产品的有效期。
4近效期的产品的处理
4.1当产品在仓库的贮存离有效期只有半年时间时,仓管员应主动将该产品的情况以书面形式报
告质量管理部,并请求重新取样检查。
4.2质量管理部在接到通知后,应在二天内做出处理的回应或安排抽样。
仓库物品日期管理制度
仓库物品日期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仓库物品的日期管理,提高物品的利用率和降低损耗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及各部门的仓库,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各类物品。
三、日期管理原则1. 先进先出原则:仓库中相同物品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管理,确保存放时间最长的物品先被使用。
2. 保质期管理:严格按照物品的保质期进行管理,尽量避免过期物品的使用。
3. 合理选购:在选购物品时,需考虑其保质期、使用频率等因素,减少废品和损耗。
4. 定期检查:定期对仓库中的物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物品的质量和使用期限。
5. 标识管理:对仓库中的物品进行清晰明确的标识,包括生产日期、保质期、使用期限等信息,便于管理和使用。
四、日期管理流程1. 入库管理(1)接收物品:仓库管理员接收物品时需核对物品标识和信息,确认物品品相和数量无误。
(2)登记备案:将入库物品的品名、数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记录在入库登记簿中,并做好标识。
(3)分类存放:按照物品的种类和特性进行分类存放,确保易于查找和管理。
2. 出库管理(1)申请审批:使用部门需提出物品领用申请,经过仓库管理员审批后方可出库。
(2)核对信息:出库前核对物品标识和信息,确保物品无误。
(3)记录备案:将出库物品的品名、数量、使用日期等信息记录在出库登记簿中,进行备案。
(4)领用签字:领用人员需在出库单上签字确认领用,并承担对物品的管理责任。
3. 盘点管理(1)年度盘点:每年对仓库中的物品进行全面盘点,核对实际库存与账面库存是否一致。
(2)异常处理:对于盘点中发现的异常情况,需及时调查原因,做出处理和记录。
4. 报废处理(1)废品处理:对于过期或损坏的物品,需要严格按照公司的废品处理规定进行处理,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和使用。
(2)记录备案:废品处理后需进行登记和备案,包括物品名称、数量、处理方式等信息。
五、日期管理的注意事项1. 仓库管理员要具有良好的管理意识和责任感,严格按照管理制度执行工作。
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管理规程
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管理规程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管理制度1.目的:建立一套规范性地对医疗器械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的编制、使用、审查的管理,以便于追溯和审查医疗器械的生产历史。
2.范围:适应于本公司所有品种生产批号、生产日期、返工批号及有效期的编制、使用及审查。
3.责任:生产部、质检部对实施本规范负责。
4.内容:4.1 批号管理:4.1.1批号定义:一定生产周期内经过一系列加工过程所制得的质量均一的一组医疗器械为一个批量。
一个批量,编为一个批号,批号的划分一定要具有质量的代表性,并可根据批号查明该批医疗器械的生产全过程的实际情况,可进行质量追踪。
4.1.2生产批号的编制由八位数组成。
4.1.2.1正常批号:年—月—流水号,实例20140805表示2014年8月第5批生产的产品批号。
4.1.2.2灭菌批,如果一个生产批的量要多次灭菌完成,灭菌批在生产记录中表明。
使用生产批号,后面加-0×;4.1.2.3如果多个生产批,一次灭菌,生产批批号保持不变,在其后面加上灭菌批,有效期对应灭菌日期。
4.1.2.4返工批号:年—月—流水号,返工后原批号不变,只在原批号后加“-1”以示区别。
4.1.2.5产品批号由生产部统一给定,每给定一个批号均要记录在案,其他任何人不得给定批号或更改批号。
4.1.2.6批号登记记录本必须保存至产品有效期后一年,无效期的保存三年。
4.2批量的确定4.2.2灭菌批量的确定:以灭菌一次为一个灭菌批量。
4.3生产日期:本厂生产的各种产品均以配料日期为其生产日期。
4.3.1书写方式以全称。
如:2014年08月05日。
4.4有效期的编制4.4.1产品有效期按产品标准规定或审批注册的有效期制定期限。
4.4.2有效期编制到日,并与生产日期对应到日。
4.4.1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的使用:生产车间需严格按以上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及有效期编制方法及书写方式运作,其各种生产记录需如实正确地书写。
生产批次、产品批号和生产日期管理规程
生产批次、产品批号和生产日期管理规程目的:为了划分产品生产批次、编制药品批号、确定生产日期,特制定该管理规程。
范围:适用于划分产品生产批次;编制药品批号;确定生产日期。
职责:生产部、质量管理部对本操作规程的实施负责。
内容:1 批及批号的定义1.1 批是指在规定限度内具有同一性质和质量,并在同一生产周期中生产出来的一定数量的药品。
“批”所要反映的最根本问题是在允许限度内的质量均匀性。
1.2批号是指用于识别“批”的一组数字或字母加数字。
用于追溯和审查该药品的生产历史。
2批号的用途:每生产一批药品都要制定其生产批号。
根据药品批号,应能查明该药品的生产时间,进而追溯到该药品的生产历史。
因此,批号应明显印制于药品的标签和包装物上。
3 产品批号的划分原则:3.1中药饮片的批号是以同一批中药材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生产一定数量的相对均质的中药饮片为一批。
3.2对于供应商提供的物料,以供应商提供的同一品种、同一规格、当天入库的物料为一批。
物料进厂批号的编制可执行MS·MM·001-00《物料进厂编码管理规程》。
4 产品批号的编制方法4.1 正常批号:所有产品批号统一用一组六位数字“XXYY ZZ”表示,即:前两位“XX”表示该产品生产时年份的后两位数字;中间两位“YY”表示该产品生产时月份,不足两位的月份,在其前面加“0”补足两位;后两位“ZZ”表示该产品生产时该月生产的批数,不足两位的,在其前面加“0”补足两位。
例如,某产品的产品批号为“110602”,则:前两位“11”表示生产的年份为2011年;中间两位“06”表标生产的月份为6月;后两位“02”表示该产品生产流水号为该产品该月的第2批,每月使用一组流水号,流水号从01开始使用,依此类推。
4.2 返工批号:年—月—流水号,返工后原批号不变,只在原批号后加“-R”以示区别。
4.3 拼箱批号:原则上只允许两个批号拼箱,拼箱后两个拼箱的批号均要打在纸箱上和合格证上。
生产批号、日期及产品有效期 编制管理规程
生产批号、日期及产品有效期编制管理规程生产批号、日期及产品有效期是产品的重要标识和信息,对于产品的追溯、管理和质量控制具有关键意义。
通过明确和规范生产批号、日期及产品有效期的编制和管理流程,可以提高产品的质量管理水平,减少质量风险和事故的发生。
为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产品符合规定的有效期,有必要制定生产批号、日期及产品有效期编制管理规程,并加强对规程的执行和监督。
本编制管理规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产品生产过程的可追溯性,防止使用过期产品和不合格产品,保障用户的权益和安全。
生产批号:生产批号指在同一生产任务下,以相同工艺条件生产的产品所属的批次编号。
生产批号用于唯一标识和追溯产品的制造情况,包括原材料的使用、工艺参数的设定等。
日期:日期是指产品生产、加工、包装和质检等环节所涉及的具体年、月、日。
产品有效期:产品有效期是指产品在正常储存和使用条件下,达到一定质量标准的时间期限。
产品有效期的设定需要考虑产品的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微生物特性等因素。
使用:生产批号、日期和产品有效期应在产品生产和管理过程中得到准确记录和使用。
生产批号的编制和使用应符合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日期的记录和使用应遵循产品生产和质量管理的相关要求。
产品有效期的设定和使用应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的规定。
以上是生产批号、日期及产品有效期的定义和使用规定,为了确保产品质量和追溯能力,相关部门和人员必须严格执行这些规定。
本规程旨在说明生产批号、日期及产品有效期的编制和管理规定。
生产批号的编制和管理要求生产批号是标识产品生产批次的唯一编号,在生产过程中应准确、连续地编制和记录。
生产批号的编制应遵循一定的规则,包括批号前缀、日期和序号等要素。
具体规则应由生产部门制定,并经质量部门审核和批准。
生产批号的管理应确保批号的唯一性、可追溯性和准确性。
每个生产批号应有相应的生产记录和产品追溯信息。
日期的编制和管理要求日期指产品生产、收货、出货等重要时间节点的记录。
产品保存有效期管理规定
产品保存有效期管理规定1. 目的本规定旨在确保产品保存有效期的合理管理,以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所有涉及产品保存的部门和员工。
3. 定义- 产品保存有效期:指产品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保持其质量和安全性的时间期限。
- 产品:指公司生产的或销售的所有物品,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药品、化妆品等。
- 保存:指将产品存放在适宜的环境中,以维持其品质和功效。
4. 保存有效期的确定- 保存有效期应根据产品的性质、特征和相关法规要求进行确定。
- 针对不同类型的产品,相关部门应进行科学的实验和研究,确定其保存有效期。
- 保存有效期应在产品包装上明确标注,并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
5. 保存环境要求- 各部门应建立适宜的保存环境,以确保产品的保存有效期。
- 保存环境应符合产品保存要求,并根据不同类型的产品进行相应的适配。
- 保存环境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6. 保存记录和追溯- 各部门应建立详细的保存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名称、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
- 保存记录应按照一定的格式进行填写,并妥善保存。
- 在产品保存过程中,应确保保存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随时做好追溯工作。
7. 保存期满处理- 产品保存期满后,相关部门应按照规定进行处理,以防止过期产品流入市场。
- 过期产品应进行合理的处理,包括销毁、退货或重新检验等。
- 各部门应建立严格的保存期满处理机制,并定期进行复查和改进。
8. 违规处理- 对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和员工,将进行相应的违规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职等。
- 相关部门应建立违规处理制度,并对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和统计。
9. 监督和检查- 公司将定期对产品保存有效期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 监督和检查工作应由专人负责,并形成相应的检查报告。
- 对监督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和改进,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10. 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生效,作废以前的相关规定。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3篇)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一、针对商品的范围:所有食品部商品、部分非食品,生鲜除外。
二、目的:加强部门管理,减少因保质期问题而造成不必要的商品损耗,争取最大限度为公司挽回经济损失。
三、规定内容:1、严格遵循保质期收货管理规定中的内容收货,如发生例外情况需收货部同事向卖场部门员工解释已收商品的原因及数量(有关保质期的收货标准详见《商品保质期收货规定》)。
原则上收货部应严格遵守收货标准,如有例外情况最好能征求卖场同事的意见,参照实际情况处理。
销售过程中严格执行《商品保持期管理规定》,坚决杜绝过期商品在卖场销售。
表: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2)通常由法律法规或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制定,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1. 标识规定:商品应在包装上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限或有效期限、储存条件等信息,以便消费者了解商品的质量状况。
2. 保质期限规定:商品应有明确的保质期限,一般分为生产日期、保质期限和有效期限三种。
生产日期是指商品生产的具体日期,保质期限是指商品在正常储存条件下保持良好品质的时间,有效期限是指商品达到一定质量标准的最长时间。
3. 储存条件规定:不同商品对储存条件的要求不同,规定需要标明商品的储存条件,如温度、湿度、光照等。
商品在储存条件不符合标准的情况下可能会导致质量下降、腐败变质等问题。
4. 警示标识规定:对于一些需要特殊储存条件或特殊处理的商品,规定需要在包装上标明警示标识,以提醒消费者注意使用方法、储存条件等。
5. 退换货规定:如果商品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规定需要提供退换货服务。
6. 处罚规定:对于违反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的企业,规定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罚。
这些规定旨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确保商品质量,并促进市场的健康发展。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应注意查看商品的保质期限及相关标识,以确保商品符合自己的需求。
商品保质期管理规定(3)是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各类商品的保质期进行管理和监督的规定。
保质期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权益,防止过期食品流入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生产、销售的产品,包括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在于规范保质期管理,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安全、有效,防止因产品过期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和质量纠纷。
第二章保质期定义与标识第四条保质期是指产品在规定的储存条件下,保持其品质和安全性、有效性的期限。
第五条保质期标识应清晰、醒目,包括以下内容:(一)产品名称;(二)生产日期;(三)保质期;(四)储存条件;(五)生产单位名称和地址;(六)其他必要信息。
第六条保质期标识应采用不易褪色、易辨认的材料,确保在产品保质期内能够清晰阅读。
第三章保质期管理职责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保质期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岗位的职责。
第八条生产部门负责:(一)按照国家标准和生产工艺确定产品的保质期;(二)在生产过程中严格控制产品质量,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符合国家标准;(三)在生产标签上正确标注产品的保质期和储存条件。
第九条销售部门负责:(一)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销售;(二)对销售的产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过期产品;(三)向消费者提供正确的产品储存和使用方法。
第十条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一)监督、检查保质期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二)对过期产品进行追溯和处理;(三)定期对员工进行保质期管理知识的培训。
第四章保质期管理措施第十一条产品储存:(一)根据产品特性和储存条件,合理设置仓库;(二)仓库内保持通风、干燥、清洁,避免阳光直射;(三)根据产品性质,采取必要的防潮、防霉、防虫等措施。
第十二条产品运输:(一)使用符合规定的运输工具,确保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坏;(二)根据产品特性和储存条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三)运输过程中,避免高温、高湿等不良环境。
物料与产品有效期管理规定
1.目的:
阐明本公司所有物料、产品的有效期管理。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物料、产品。
3.职责:
品质部负责人、品检员、设计及业务部及生产车间负责人、工艺员和管理人员、仓库管理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规程:
4.1定义
产品有效期:在规定贮藏条件下,能保证物料、产品质量的期限。
4.2 效期物料、产品管理。
4.2.1 物料、产品在入库验收时,在“验收记录”中填写有效期,临近失效期不得入库。
4.2.2 入库验收时,距离生产日期超过一年者不得入库,在货位卡上要标上失效期。
4.2.3 超过有效期的物料、产品不得发货,在放入不合格品区,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2.4 在有效期限截止前一年,应按月填报《呆滞物料清单》,交业务部门和企业主管领导。
4.3计算
物料、产品有效期:物料、产品有效期的计算是从物料、产品的生产日期算起,物料、产品标签应列到有效期的终止日期。
4.4 具体有效期限见附表。
5.相关文件:
5.1 物料/产品有效期一览表
文件编制与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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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页。
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至管理规定
XXXX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管理制度1 目的:建立生产批号规范管理制度。
2 范围:批号的编制与管理。
3 责任:生产部、生产车间4 内容:4.1 定义:在一定生产周期经过一系列加工过程所制得的质量均一的一组原辅料、中间体待包装品或成品定为一个批量,一个批量编为一个批号。
4.2 要求:批号的划分一定要具有质量的代表性,并可根据批号查明该批的生产日期和生产记录,进行质量追踪。
4.3 分批原则:4.3.1 生产批次的划分应当能够确保同一批次产品质量和特性的均一性。
4.3.2 中药饮片、中间体应以同一批中药材在同一连续生产周期生产一定数量的相对均质的中药饮片为一批;批号分品种定制,例如:麻黄20150101,20150102……;当归20150101,20150102……。
其中包括向药店销售的中药饮片批号为六位数,例如:150101为2015年1月份第1批。
4.3.3 投料生产质量均一的罂粟壳定为一个生产批次,唯一不变。
4.3.4 中药提取物以最后混合质量均一的产品为一个批号。
4.3.5 净药材粉以一批投料量为一个批号。
4.3.6 固体制剂在成型或分装前使用同一台混合设备一次混合量所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
如采用分次混合,经验证,在规定限度内所生产一定数量的均质产品为一批,分别用-1、-2、-3来表示每一个亚批号,以此类推。
4.3.7 液体制剂、浸膏、流浸膏等以灌装(封)前经同一台设备混合的药液生产的均质产品为一批。
4.4 批号编制方法:4.4.1 正常批号:由代表年-月-流水号的8位(6位)数字组成。
XXXX XX XX流水号月份生产年份例:20150101(150101)即为2015年1月生产的该批品种第1批产品批号。
4.4.2 返工(返制):原批号(批次)不变。
4.5 生产日期4.5.1 生产日期的确定4.5.1.1 饮片生产日期的确定:以投料日期作为生产日期。
4.5.1.2 中药提取物生产日期的确定:以投料日期作为生产日期。
产品生产日期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产品质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产品的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环节。
第三条本规定旨在规范生产日期的管理,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销售,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第二章生产日期的定义及标注第四条生产日期是指产品完成最终加工、检验合格并准备出厂的日期。
第五条生产日期的标注应当清晰、醒目,便于消费者识别。
第六条生产日期的标注方式如下:(一)直接标注:在产品包装上直接打印或印刷生产日期。
(二)附加标签:在产品包装上附加带有生产日期的标签。
(三)说明书:在产品说明书或使用说明书中注明生产日期。
第七条生产日期的标注内容应包括:(一)生产日期:年、月、日。
(二)生产批号:便于追溯和管理。
(三)保质期:根据产品特性,标注合理的保质期。
第三章生产日期的管理第八条生产日期的管理责任:(一)生产部门:负责生产日期的设定和标注。
(二)质量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生产日期的标注和产品质量。
(三)销售部门:负责产品的销售和售后服务。
第九条生产日期的设定:(一)生产日期应根据产品生产流程和检验时间合理设定。
(二)生产日期应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第十条生产日期的标注:(一)生产部门在产品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
(二)质量管理部门对标注的生产日期进行审核。
(三)销售部门在产品出库前再次核对生产日期。
第十一条生产日期的追溯:(一)生产部门建立生产日期记录,确保每批产品都有明确的生产日期。
(二)质量管理部门对生产日期记录进行定期检查。
(三)销售部门在产品售后服务中,根据生产日期追溯产品生产环节。
第四章储存与运输第十二条储存:(一)产品应按照规定的储存条件进行储存,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
(二)储存区域应标识清晰,防止混淆。
(三)储存期间,生产日期不得损坏或脱落。
第十三条运输:(一)产品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生产日期损坏。
产品过近效期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产品过近效期的管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食品、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等。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产品在有效期内使用,防止过期产品流入市场,降低消费者风险,提高企业社会责任。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企业设立过期产品管理小组,负责本规定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过期产品管理小组由以下人员组成:(一)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二)销售部门负责人;(三)仓储部门负责人;(四)财务部门负责人;(五)其他相关人员。
第六条过期产品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和完善过期产品管理制度;(二)监督和检查各部门执行本规定的情况;(三)处理过期产品的退市、销毁等工作;(四)定期向上级报告过期产品管理情况;(五)开展过期产品管理培训和宣传教育。
第三章产品过近效期的界定第七条产品过近效期是指产品距离有效期结束不足三个月的时间。
第八条企业应建立产品过近效期预警机制,对即将过期的产品进行标识和管理。
第四章产品过近效期的处理第九条产品过近效期的处理原则:(一)优先处理,确保消费者权益;(二)合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节约资源,降低企业损失。
第十条产品过近效期的处理方式:(一)对于仍可使用的产品,通过促销、折扣等方式进行销售,但不得低于成本价;(二)对于不宜销售的产品,进行退货、调换或销毁处理;(三)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产品,立即停止销售,并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召回处理。
第十一条产品过近效期的处理流程:(一)质量管理部门对即将过期的产品进行审核,确认产品是否符合处理条件;(二)销售部门对产品进行标识,并通知各销售渠道;(三)财务部门对处理过程中的费用进行核算;(四)仓储部门对处理后的产品进行清点、登记;(五)过期产品管理小组对处理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超市商品验收日期管理规定
超市商品验收日期管理规定一、食品1、食品送货验收、销售时段、撤柜时间的日期规定(适用于可退换货商品):(1) 有效期为一天的,必须在当天早上送货验收,当天未卖完须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或销毁)。
(2) 有效期为三天以下(含三天)、一天以上的,须在第一天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或销毁)。
(3) 有效期为七天以下(含七天)、三天以上的,须在第一天起前三天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或销毁)。
(4) 有效期为十天以下(含十天)、七天以上的,须在前五天内送货验收,在截止保质期前一天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
(5) 有效期为半个月以下(含半个月)、十天以上的,须在前七天内送货验收,在截止保质期前两天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
(6) 有效期为一个月以下(含一个月)、半个月以上的,须在前二十天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五天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
(7) 有效期为三个月以下(含三个月)、一个月以上的,须在前一个月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七天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
(8) 有效期为半年以下(含半年)、三个月以上的,须在前1/2保质期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一个月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
(9) 有效期为一年以下(含一年)、半年以上的,须在前1/2保质期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一个月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
(10) 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须在前3/5保质期内送货验收,截止保质期前三个月内停止销售并予以清退。
2、所有粘贴有其他商场打价纸的商品不予验收。
3、所有标注两种生产日期、保质期、净含量的商品不予验收。
4、所有外表生锈的商品(如罐头食品、铁罐装奶粉等)不予验收。
5、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期标贴单独粘贴的不予验收;生产日期模糊不清不能辨别的不予验收。
6、免除标注保质期的食品有:食醋、全汁葡萄酒、白酒。
二、化妆品(适用于可退换货的商品)1、产品标注生产日期、保质期(截止日期):(1) 保质期在半年以内的,须在1/3保质期前验货,截止保质期前1个月停止销售并予以退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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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日期管理规定
一、基本定义
(1)预警期:产品生产日期满一定时间发出警示信号的期限。
(2)退调期:产品生产日期满一定时间不宜再按常规方式销售的期限。
注:表中未列出的保质期产品参照以上原则另行确认
二、产品的发货管理
1、所有产品(含新上及换季重上)发货日期KA系统不超过1个月,流通市场不超过2个月,超出时必须由生产改正,否则保管员有权不予出库,改正所需费用除认定属按定单加工发生的存货由销售部承担外,一律由生产承担。
2、客户库中存货发出时也必须遵循以上时间要求,客户经理负责每月盘查一次。
3、季节性产品如月饼,遵循节后不留货的原则。
4、新上市产品,原则上前3个月在成熟市场的指定区域试销。
5、礼盒类及套餐大礼包内配产品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
三、产品的动销管理
1、超出预警期的产品,原则上可在5%的投入比内采取捆绑、买赠等措施加速销售。
2、进入退调期的产品,原则上可在10%的投入比内调至成熟市场继续销售。
3、进入下架期的产品,原则上可在20%的投入比内在指定卖场集中处理。
下架期产品必须在一个月内处理完毕,严禁超保质期销售。
4、以上投入比是底线,特殊情况可申请特批。
(1)投入方式应结合产品的人文特点,满足顾客的心理需求,让顾客感觉到有趣或受益,细水长流,不搞一刀切。
(2)投入由客户经理填写《产品退调申请表》(见附表1),应标注清楚开票日期,生产日期、开票价格、数量、金额,便于核对,区域经理及客户签字盖章确认,销售总监(经理)签批。
原则上不同产品、不同区域应区别对待。
(3)为加大投入的力度,原则上由经销商同步拿出投入的30~50%参与活动。
(4)营销服务部负责投入过程的跟踪、监督与评价。
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对责任人至少处以货值5倍的罚款。
5、产品确需退回公司时,须经销售总监(经理)批准。
(1)保管员分类清点后填写《产品退调处理单》(见附表2)。
(2)品控负责质量鉴定并认定责任归属,并逐项签字确认。
6、保质期内退回产品的处理原则
(1)感观、口感正常,包装完好无损,化验确认质量无变异的产品,在可控制区域销售或重新拼装礼盒、套餐大礼包销售;
(2)经简单处理可再销售的,由品控监督做好标记,处理费用由销售部门承担;
(3)经返工处理可再利用的,生产按不高于供货价的40%接收;
(4)礼盒类产品(含大礼包)的内容物也按以上原则处理。
如果礼盒(礼袋)破损或污染不能再利用,由客户与客户经理分别按80/20原则承担包装物成本。
其中:月饼、粽子等季节性较强的礼盒产品,仍按原规定办理。
7、报废产品的处理原则
(1)生产无利用价值(含保质期内变质)的产品,保管员填写《资产报废(转移)处理流转表》(见附表3),按签批意见处理。
其中:
①属生产责任,由生产总监确认责任人及承担的具体费用。
②贴牌产品,由采购协调供方按合同约定条款承担相关费用(含包装物)。
③属销售责任,由销售总监、区域经理、客户经理分别承担损失的5%、15%、25%。
(2)确认变质(包括超保质期未变质)的产品,在相关责任认定后,仓储人员负责填写《产品销毁记录表》(见附表4),由质控员、保管员、统计共同监督销毁并签字确认,其中贴牌产品可按协议办理。
8、退调产品的账务处理
(1)保质期内的产品,原执行销售让利清楚的,按开票价的90%冲销;执行销售让利不清楚的,按开票价的80%冲销(直供系统兑现有困难时,可按开票价冲减),并扣除该客户的预交款扣点?
(2)超保质期未变质的产品,可按退货值的60%抵顶货款。
并由销售总监、区域经理、客户经理分别承担货值的5%、15%、25%。
(3)因公司主动终止业务关系的退货,可按退货值的70%抵顶货款。
并由销售总监、区域经理、客户经理分别承担货值的3%、7%、10%。
(4)公司实施召回的产品,按实际开票价冲销。
(5)超保质期(涂改或故意抹掉生产日期视同超保质期)变质,损失由客户全额承担。
9、考核兑现
(1)品控负责产品发货日期及生产改正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定者给予责任人兑现-10分。
(2)按以上原则应承担的费用由开票会计计算到责任部门,由部门总监(经理)兑现到个人。
(3)成本会计负责将兑现结果转账至个人账户,待结算。
(4)财务审核如发现未经批而违反费用承担原则,除责令改正外,每次兑现责任人-5分。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另行确定,原相关文件自动作废。
附表:1、《产品退调申请表》
2、《产品退调处理单》
3、《资产报废(转移)处理流转表》
4、《产品销毁记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