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镀件外观检验验收标准资料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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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镀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电镀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电镀产品外观检验标准1.0 目的为所有电镀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外观检验提供依据。

2.0 范围适用于提供给客户的所有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返修物料。

3.0 定义A级面:物料的外观面对最终产品的外观、功能、客户使用有重大影响或客户有要求。

B级面:物料装配成产品后,对产品的外观要求、客户使用无影响或此面对功能调试没有影响。

C级面:物料装配成产品后,对参数调试无影响,纯属设计需要或此面有喷漆要求,或非喷漆面不外漏面。

起泡:指因电镀工艺原因产品表面出现的气泡。

过薄:指表面电镀层的平均厚度小于5um。

脱落:指电镀产品表面镀层掉。

漏镀:指电镀产品要求电镀面实际未电镀。

花斑:指电镀前因基体材料腐蚀、或者材料中的杂质、或者材料微孔等原因所造成的、与周围材质表面不同光泽或粗糙度的斑块状花纹外观。

黑点:指电镀产品表面存在的黑色圆点。

发黄:指电镀产品表面的颜色显示黄色状态。

色差:指偏离标准色度的量。

凸起: 指因材料本体或外来物出现高于平面的现象。

水印:指电镀后因清洗水未及时干燥或干燥不彻底所形成的印迹。

砂眼:指表面的疏松针孔。

挂具印:指电镀表面处理生产过程中,因装挂用辅助工具的遮挡而使其与零件相接触的部位局部无膜层的现象。

修补:指因膜层损伤而用涂料所作的局部遮盖。

颗粒:指因材料杂质或外来物的影响而在表面形成的、颜色与正常表面一致的凸起现象。

异物:指由材料、模具、环境或机器设备中的灰尘、夹杂物、污物等影响而形成的与表面不同色的斑点。

打磨:指为了更好的达到表面要求而使用的砂纸抛光的处理方式。

镀前划痕:指电镀或氧化之前因操作不当、或对明显缺陷进行粗打磨等人为造成的基体材料上的划伤或局部磨擦痕迹,一般呈细线型。

浅划痕:膜层表面划伤,但未伤至底层(即底层未暴露);对其它无膜层表面则为:目测不明显、手指甲触摸无凹凸感、未伤及材料本体的伤痕。

电镀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电镀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电镀产品外观检验规范
1.检验條件:在40W-60W日光灯相当照明度条件下,距离30-50cm:
2.表面镀层符合规定要求,光滑、平整、均匀光亮,同批产品无色差(注:色差包括颜色和光泽度);
3..镀层表面不得有如下缺陷:
(1)起泡:镀层与基体因局部剥离致表面呈气泡现象;
(2)脱皮:镀层与基体有剥离现象;镀层成片状脱离基体材料的现象
(3)烧焦:在过高电流下形成的颜色黑暗、粗糙、松散等质量不佳的沉积物,其中常含有氧化物或其他杂质。

(4)麻点:在电镀或腐蚀中,与金属表面上形成的小坑或小孔
(5)粗糙:在电镀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镀层粗糙不光滑的现象。

(6)水印、色斑:通常用于表面被污染所引起的不均匀润湿性,使表面上的水膜变的不连续。

(7)颜色暗淡:由于腐蚀而引起的金属或镀层表面色泽的变化(如发暗、失色等)。

(8)不可粘有任何异物(毛屑,灰尘,油污,结晶物)
(9)必须干燥,不可沾有水分
(10)不可有压伤,刮伤,刮歪等各种变形现象及镀件受损之现象
(11)不可有裸露出下层之现象,。

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作者:————————————————————————————————日期:目的明确电镀件来料品质验收标准,规范检验动作,使检验、判定标准能达到一致性1.0适用范围适用于我司所有电镀性来料检验3.0检验文件3.1 照明条件:40w日光灯或自然光3.2目光与被测物距离:30-45CM3.3灯光与被测物距离:100cm以内3.4检查角度:以垂直正视为准±45度3.5检测工具:灰卡、卡尺、胶带、样品、盐雾测试仪、高低温测试仪、耐磨测试仪、4-10倍放大镜4.0抽检方案全检5.0 定义A面:指的是产品外观最直观的正面部分B面:指的是产品的侧面,在通常使用状态下直视不到的地方,但目光易看到的地方。

C面:指的是产品的背面和底面,在通常使用状态下,目光难看到的地方。

色差:指两个颜色给色觉的差异麻点/砂粒:在电镀和腐蚀中,于金属表面上形成的小点、小坑或小孔起泡:因电镀处理不当而造成镀层表面呈气泡状斑点。

脱皮:电镀层成片脱离基本体材的现象。

变形:因电镀过程中受到异常因素影响而造成之不规则形状。

刮花(擦伤、划伤):被利器刮过而形成的线状痕迹。

水渍水印:电镀后清洗水质不佳或烘干操作不当,在镀层表面留下的印痕。

碰伤:因电镀过程中运输过程中产品互相碰撞而引起产品表面之伤痕或花点。

电镀毛刺:高电流沉积和镀层过厚而形成的尖锐突出细角。

白印:因材质本身光洁度不一致或氧化以及电镀处理不当而在电镀后表面呈点状或块状的白色痕迹。

黄印:电镀过程中电镀液未完全洗尽而残留在表面形成的黄色痕迹。

露底料:部份位置没有电镀层覆盖面暴露出底层的材料。

6.检验内容色差表面镀层颜色不能超过所签样品0.5级○1在40W日光灯或自然光下,视力在1.0以上,物件放置于人体视角45度处,无明显色异。

√○2如果颜色有差异,但组合后整体√颜色配合较好,无明显差异,可接受。

电镀件外观检验规范

电镀件外观检验规范

电镀件外观检验规范1. 目的:明确了电镀部件的电镀验收准则,对来料及成品外观检验提供作业方法指导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所有金属电镀部件的检验,生产外观检验时可参照本规范执行;3. 工作职责:检验员负责按照本规范对相关来料外观进行检验,装箱员参照本规范进行产品件外观100%检验,品质部主管负责监督执行;B 面及边角碰伤,0.5mm 2≤S ≤1.5mm 2√ C 面及边角碰变形,但组装后不影响整体外观 √ C 面及边角碰变形,组装后影响整体外观 √ 水印产品表面不能有明显的水渍、水印电镀件表面有明显的、不可擦除的水渍、水印√ A 面水渍水印面积≤3.0mm 2,40cm 处观察不明显 √ B 面水渍水印面积≤5.0mm 2,40cm 处观察不明显 √ C 面水渍水印面积≤10mm 2,40cm 处观察不明显√ 发黑 发白产品表面不能有明显的异色斑迹电镀件表面有明显的白印或黑印,面积≥2.0mm 2√ 白印或黑印面积<2.0mm 2,40cm 处观察不明显 √ 漏镀产品表面不允许有镀层未镀上的情况电镀件A 面或B 面有漏底材现象,不可接受 √ 电镀件A 面或B 面有相关镀层未镀上,不可接受√ 电极点周围有未镀上痕迹,组装后不能完全遮盖,其外露面积不超过2.0mm 2,且40cm 处观察不明显√ 电镀件凹位或阴角位明显发黄,组装后又不能够遮盖的,不可接受 √ 电镀件内部出现发黄面积超过其所在面的1/3或,在组装后基本可遮盖,可接受√ 电镀件内部未镀上的地方生锈,不能接受√ 尺寸 各控制尺寸符合产品标准规定 控制尺寸稍超出公差,但不影响装配 √ 控制尺寸超出公差,现场无法装配 √ 膜厚 镀层厚度符合产品标准规定 镀层厚度严重低于客户给定的下限值 √ 镀层厚度稍低于下限值,且盐雾测试合格 √ 耐腐蚀镀层的防腐能力达到规定要求盐雾测试不通过,不可接受√9.电镀件外观不良示例9.1起泡---电镀件表面出现小泡点或凸起现象:9.2脏污---产品表面有手印、油污或其它脏污:`电镀层表面凸起,有一个小泡点,NG镀层表面脏污呈云状块,面积过大,NG9.3划伤、刮花----产品表面有明显的纹路或划痕:正面纹路明显,NG 侧面有纹路但无刮花现象,OK 9.4斑点---产品表面与明显的凹凸点、麻点、亮点、氧化点:麻点特别明显,面积>0.3 mm2 ,NG9.5发黑、发白---电镀件有黑色或白色的印记;有黑色印记,不明显,MDC-10铜壳表面有明显白色印记,呈片状,NG不可以使用,其它壳体可以使用。

电镀、电泳件外观检验标准(完整资料).doc

电镀、电泳件外观检验标准(完整资料).doc
极重要
B面
次要外露面
指产品的侧面、向下外露面、边位、角位、接合位、内弯曲位。或物料装配成产品后,对产品的外观要求、客户使用无影响或此面对功能调试没有影响。
重要
C面
不易看到的面
指产品安装后的隐藏位、遮盖位。或物料装配成产品后,对参数调试无影响,纯属设计需要或此面有喷漆要求,或非喷漆面不外露面。
一般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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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编号
Q/QX-JS-P-004
电泳件外观检验标准
版本号
A
共4页
第1页
电泳件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
制定本标准以有效地控制电泳产品的质量。
2、范围
本标准使用于本公司电泳产品外观的质量验收。
3、表面区分
区域
特性
范围
重要程度
A面
主要外露面
指产品的正面,即产品安装后最容易看到的部位。或物料的外观面对最终产品的外观、功能、客户使用有重大影响或客户有要求。
8 装配标准
8.1 与本产品相配的其他配件应进行试装,要求配合良好。
8.2 产品装配后,有转动部位处,应无干涉或受阻的现象。
8.3 带螺母的产品需试打螺丝,用扭力计以2.5kg的力将配套螺丝打入螺母内,无打不进打不紧(滑牙)或难打现象。(最大破坏力必须小于3.5kg)
编制
审核
批准
检验条件及检验环境的规则如下:
6.1.目测距离:人眼与被测物表面的距离为300cm~450cm;
6.2.时间:每片外观检查时间不超过3—5秒(如果5秒内看不出的缺陷可以不算在内);
6.3.检查角度:以垂直正视为准±45°;
6.4.照明: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电镀品外观检验标准

电镀品外观检验标准

影响因素:影响电导率及可靠性.电镀尺寸过低(漏镀金):镀长低于规定,一般需要控制的有金/锡合金/锡/钯镍/镍.漏电镀(裸漏底材)电镀线设置问题溶液液位发生变化检验及处理方法:目视,使用卡尺测量电镀区域尺寸,或用X-RAY影响因素:影响成品功能(电气,接触,焊接等)镀长低于规定,只镀到球头顶漏铜3.3.4 电镀尺寸过高(溢金,锡盖金等):镀长高于规格 原因:1.电镀线设置问题检验及处理方法:卡尺测量电镀区域尺寸,或用X-RAY 测量.影响因素:1.对镀金而言,会造成不必要的损失,镀多还会造成各批次外观不一样,影响外观,针对 某些产品还会造成溢锡2.对选镀而言,镀锡过长会盖住金,导致金的尺寸不足.3.3.5 接头未剪去(过多) 原因:操作人员未割除 检验及处理方法: 1.目测接料操作人员检查接头是否按WI 操作,接头数量每盘不可以多于三处.检查胶带传感器工作是否正常,并作追溯检查.影响因素:未去除的接头会对冲制和装配设备构成损坏。

镀金区域过多只要求镀球面3.3.7 烧焦:电镀过烧引起表面发黑或粗糙原因:电镀电流设置过高检验及处理方法:1.在灯光下以光线反光折射目测2.在10倍显微镜下检查影响因素:过烧区域结构粗糙,无法通过孔隙性试验,引起可信度问题,影响外观。

球头粗糙烧焦发黑起泡脱皮烧焦接触区被腐蚀聚锡:焊料有效覆盖面积不到浸入区域的95%前处理不当镍液槽中光亮剂过多3.3.10 斑点(白,黄等)/水渍/脏污:镀件上的化学污染原因:1.电镀因故障而停止的过程中,化学物质停留在产品上2.离开电镀槽后未完全清洗及收料过程异物附着.检验方法:1.目测或10倍显微镜下观察,一些污染物需将产品翻一角度才可发现。

2.检查各镀槽镀液是否污染,各工站风刀水刀是否吹到料带,水洗工站料带是否完全浸没水中。

收料时料带有无烘干。

影响因素:影响外观,增大接触电阻。

水斑,不可接受脏污金发红:电镀金后表观发红原因:1.电流设置过高2.镀槽溶液失控检验方法:目测或10倍显微镜下观测影响因素:可靠性问题3.3.12 端子变形,对称度异常.原因:1.在滚轴中不整齐,收料或运输碰到.2.在电镀线上碰到附件3.原材料问题4.料带材料过柔软,设计不合理无保护脚等检验及处理方法:1.目视或用工具显微镜测量尺寸2.检查原材料是否有否歪偏3.检查电镀线上料带是否有碰到其它附件,滚轴中有无异物。

电镀件外观及性能进货检验规范

电镀件外观及性能进货检验规范

1 目的对电镀外观及性能标准进行量化以指导供应商和本公司生产,确保供需双方受益及生产的正常进行。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在外协厂加工检验和本公司外检组对来货的检验以及总装车间自检,其他文件与本标准相矛盾时以本标准为准。

3 职责3.1 质管部负责对电镀件外观及性能进行分类,并对电镀件外观及性能质量标准的建立与完善负责。

3.2 外协组、实验室负责按此标准进行进货检验,外协厂、生产部负责按此标准进行生产自检和产品外协验收。

4 检验规范4.1电镀件产品的分类4.1.14.2 主要外观缺陷、定义及程度划分4.2.1 起泡:镀层表面镀层鼓起称为起泡。

4.2.2 缺镀:工件表面有部分位置未电镀。

4.2.3 粒点:在镀层表面上的颗粒点。

4.2.4 刮伤:镀层表面有划伤.擦伤、碰痕(凹痕)等伤痕。

4.2.54.3电镀表面区域划分4.3.1 电镀镜壳表面区域的划分(如图1)4.3.1.1A区:在装车状态下观察者水平检查可直接观察到的镜壳的正面(电动外镜在镜片调节范围内可视镜壳内区域亦为A区)。

4.3.1.2B区:在装车状态下观察者水平检查不易观察到的镜壳的两个侧面。

4.3.1.3C区:在装车状态下观察者水平检查难以观察到的镜壳的另两个侧面。

4.3.2三角窗电镀件表面区域划分4.3.2.1A区: 在装车状态下观察者水平检查可直接观察到的电镀件的外露正面。

4.3.2.2B区: 在装车状态下观察者水平检查不易观察到的电镀件的外露侧面5 外观质量标准5.1 检验方法: 在标准光源下距物件500MM, 观察视线与物件成450夹角且视力为1.0-1.2。

5.2 质量标准6 镀层厚度测试6.1 用ZD-B智能电解测厚仪测定电镀件镀层厚度,接收标准为:Cr>0.2um,Ni>13um,总厚>30um。

抽样标准为每三批抽样2件(左、右镜壳各一件)测试,如不合格,以后每批抽样二件试验,直至合格恢复正常控制。

新产品、新电镀厂家开发每批均要进行试验,直至质量稳定恢复正常控制(江铃三角窗电镀件进货不作此试验)。

电镀、电泳件外观检验标准

电镀、电泳件外观检验标准
4、定义
气泡:指因为电泳工艺原因产品表面出现的气泡。
脱落:指电泳产品表面涂漆层掉。
漏漆:指电泳产品要求电泳面实际未涂漆。
花斑:指电泳前因基本材料腐蚀、或者材料中的杂质、或者材料微孔等原因所造成的、与周围材质表面不同光泽或粗糙度的斑块状花纹外观。
黑点:指电泳产品表面存在的黑色圆点。
发黄:指电泳产品表面的颜色显示黄色状态。
极重要
B面
次要外露面
指产品的侧面、向下外露面、边位、角位、接合位、内弯曲位。或物料装配成产品后,对产品的外观要求、客户使用无影响或此面对功能调试没有影响。
重要
C面
不易看到的面
指产品安装后的隐藏位、遮盖位。或物料装配成产品后,对参数调试无影响,纯属设计需要或此面有喷漆要求,或非喷漆面不外露面。
一般重要
B面残留有面积1mm2≤S≤2mm2的污渍,10cm2内不超过1处
C面内残留有面积1mm2≤S≤2mm2的污渍,10cm2内不超过2处
斑点
产品表面能有明显的凹凸点及异色点(如:麻点、亮点、氧化点)
产品表面有大片密密麻麻的斑点
A面10cm2内有大面积S≥0.3mm2的斑点不超过1个
A面10cm2内有面积0.08mm2≤S<0.3mm2的斑点不超过2个
B面:严重擦花/刮花/划伤面积S>0.3mm2
C面:轻微擦花/刮花/划伤面积1.5mm2≤S≤3mm2
C面:严重擦花/刮花/划伤面积S>3mm2
碰伤
产品表面不能有明显的碰伤现象
A面或B面有明显的、损伤镀层的碰伤,不可接受
A面有不损伤镀层的碰伤,面积S≥1mm2,不可接受
B面及边角碰伤面积S>1.5mm2,组装后影响整体外观
B面10cm2内有面积S≥0.3mm2的斑点不超过2个

电镀件外观检测标准

电镀件外观检测标准
文件名称:
电镀件质检规范
本页修改次:
3
版本号:
C
第1页,共3页
目的:通过对电镀件质检的规范,以检测出外观电镀及外形加工尺寸不合格的零件,提高电镀件的质量
范围:适用于机架大板的电镀件外观检验
内容:电镀件外观检测内容包括电镀外观质量和加工外形尺寸
1.电镀件外观检测判定标准
A面:物件非装配面,属产品外观看得到的正面部分
①物件A、C面刮花痕迹不明显,可接受;②若刮花痕迹多而清晰可见,则不可接受,物件B面经组装后不影响整体外观,可接受
电镀毛刺
电镀件表面不能有毛刺
①电镀件外表面不能有毛刺;②若毛刺在内部,组装后能遮盖,可接受;③边角毛刺在经过锉刀处理后仍特别粗糙的,则不可接受
露底料
料表面不允许有镀层露底料的情况
电镀件表面有镀层露底料的现象,不可接受
B面:物件非装配面,属A面的背面,通常是产品外观难看到的地方
C面:物件装配面,属两个零件的接合面,不暴露在外面
检验项目
检验要求
判定标准
色差
表面镀层颜色不能超过所签样板
整体颜色出现明显差异,电镀表面色泽不均匀,电镀出现表面变黑的,不可接受
麻点╱砂粒
物件表面不能有明显麻坑点或砂粒
①Ø≦1mm,在10c㎡内,未超出3pcs属轻微;②Ø≥1mm且砂粒面积≦5m㎡,不可接受;③物件A面不可以出现麻点或砂粒,B面有麻点或砂粒属轻微则可以让步接收,C面出现麻点或砂粒不影响装配则可以让步接收,否则不可接受
3
版本号:
C
第1页,共3页
目的:通过对电镀件质检的规范,以检测出外观电镀及外形加工尺寸不合格的零件,提高电镀件的质量
范围:适用于机架大板的电镀件外观检验

电镀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电镀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A类产品电镀目视检验标准批准者审查单位制定单位附件.B类产品电镀目视检验标准电镀产品外观检验标准编号OTTO-QS04B 页次第5页共8页制定日期附件三:C类产品电镀目视检验标准适用产品类型D面\ 分面缺陷A面B面C面起泡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脱皮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露基材不允许不允许不允许烧焦不允许不允许轻微1处露黄不允许不允许轻微1处麻点0.2mm21处0.2mm21处0.2mm2 2处不集中碰伤不允许轻微0.2mm21处轻微0.2mm22处擦花不允许轻微5mm1处轻微5mm1处波面不允许轻微1处轻微1处砂眼20.2mm1处0.2mm 1 处0.2mm 2处不集中变形不允许轻微1处轻微1处砂纹不允许轻微1处轻微1处注:产品表面冋时存在的外观缺陷不能超过2种、缺陷总数量不超过6处且不刮手。

b修订日期修改人批准修改内容批准者审查单位制定单位郑姣附件五:面板类产品电镀目视检验标准电镀产品外观检验标准编号OTTO-QS04B 页次第8页共8页制定日期附件六:配件类产品电镀目视检验标准适用产品类型、、分面缺陷A面B面起泡不允许不允许脱皮不允许不允许露基材不允许不允许烧焦不允许轻微可接受露黄不允许轻微可接受麻点轻微不多于3点,不集中且不刮手轻微不多于6点,不集中且不刮手杂质碰伤轻微不明显1处允许0.5 mm*0.2 mm以下1处划伤5mm以下1处擦花白膜不允许轻微可接受波面不允许轻微可接受气孔不允许轻微可接受砂眼0.5mm2以下1处0.5mm2以下3处,不集中变形不允许轻微可接受砂纹不允许轻微可接受注:产品表面同时存在的外观缺陷不能超过两种。

修订日期修改人批准修改内容批准者审查单位制定单位郑姣2010-05-18 17:171.检验條件:在40W -60W 日光灯相当照明度条件下,距离30 -50cm :2.表面镀层符合规定要求,光滑、平整、均匀光亮,同批产品无色差(注:色差包括颜色和光泽度);3. .镀层表面不得有如下缺陷:(1)起泡:镀层与基体因局部剥离致表面呈气泡现象;(2)脱皮:镀层与基体有剥离现象;镀层成片状脱离基体材料的现象(3)烧焦:在过高电流下形成的颜色黑暗、粗糙、松散等质量不佳的沉积物,其中常含有氧化物或其他杂质。

电镀件外观检验通用规范V1[1].0

电镀件外观检验通用规范V1[1].0

4 外观等级面划分及术语..................................................................................................................6
4.1 外观等级面定义............................................................................................................................6 4.2 术语................................................................................................................................................6
2 范围 .................................................................................................................................................5
电镀件外观检验通用规范 V1.0
内部机密
DKBA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内部技术规范
DKBA2228-2009.01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电镀件外观检验通用规范 V1.0
2009 年 01 月 17 发布
2009 年 02 月 01 日实施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Huawei Technologies Co., Ltd.
2009-2-27

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如果颜色有差异,但组合后整体颜色配合较好,无明显差异,可接受。

组合后,整体颜色色差明显或用灰卡对比大于0.5级,不可接受。

麻点/砂粒
物料表面不能有明显麻坑点或砂粒,特别不允许异色点
Φ≦0.5mm,在10cm内,不能超出3pcs

Φ≦1mm,在10cm内,不能超出2pcs

砂粒面积≦5mm²,且其直径超过0.1mm

不可擦拭污渍面积0.5mm≦X≦1mm,A级面:不可接受

B级面,在10 mm内,只能有1处

C级面,在10 mm内,只能有2处

物件表面残留有不可辨别的污物,液体、血液等,不可接受。

表面残留有可擦拭的污物面积

沙镍工艺手握后有手指模印

变形
物件中加工处理后,其基体及孔位不能局部变形现象
物件表面加工后,其A级面在自然光下或在40W日光灯下,视力在1.0以上,于人体视角45度,距离30cm处观察,无明显凹凸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象。

孔位电极点,在组装后能被遮盖或不能完全遮盖,其外露面积不能超过1 mm²,且在30cm处观察不明显,不能影响整体外观要求

7.相关文件
《物料确认书》
8.记录表单
《IQC验检报表》
编制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脱皮:电镀层成片脱离基本体材的现象。
变形:因电镀过程中受到异常因素影响而造成之不规则形状。
刮花(擦伤、划伤):被利器刮过而形成的线状痕迹。
水渍水印:电镀后清洗水质不佳或烘干操作不当,在镀层表面留下的印痕。
碰伤:因电镀过程中运输过程中产品互相碰撞而引起产品表面之伤痕或花点。

电镀锌件检验标准

电镀锌件检验标准

电镀锌件检验标准1、目的为有效控制外协电镀锌产品的质量,统一电镀锌产品的检验标准,特制订本检验标准。

2、范围适用于所有电镀锌产品的检验3、职责3.1、品管部:负责根据客户的要求制订统一的电镀锌产品的品质标准并依此进行检验。

3.2、采购部:负责根据品质标准进行采购。

4、定义4.1、表面缺陷:镀层表面缺陷是指镀层表面上特别是镀件的主要表面上和各种针孔、麻点、起皮、起泡、削落、阴阳面、斑点、烧焦、雾状、权枝状各海棉沉积层,以及应当镀覆而未镀覆的部位等。

4.1.1、针孔:从镀层表面贯穿到镀层底部或基体金属的微小孔道。

4.1.2、麻点:在电镀过种由于种种原因而在电镀表面形成的小坑。

4.1.3、起皮:镀层呈片状脱落基体现象4.1.4、起泡:在电镀中由地镀层与底金属之间失去结合力而脱引起一种凸起状缺陷。

4.1.6、削落:由于某些原因(例如不均匀的热膨胀或收缩)引起的镀层表面的破裂或脱落。

4.1.7、斑点:指镀层表面的一类色斑、暗斑的等缺陷。

它是由一电镀过程中沉淀不良、异物粘附或钝化液清洗不干静造成。

4.1.8、烧焦镀层:在过高电流的情况下形成的黑暗色、粗糙松散、质量差的沉积物,其中含有氧化物和钝化液清洗不干净造成。

、4.1.9、雾状:脂镀层表面存在程度不同的云雾状覆盖物,多数产生于光亮镀层表面4.1.10、树枝状结晶:电镀时在阴极上(特别是边缘和其他高电流密度区)形成的粗糙、松散的树状或不规则突起的沉积物。

4.1.11、海棉状镀层:与基本材料结合不牢固的疏松多孔的沉积物。

4.2、镀层厚度的术语4.2.1、主要表面:制件上某些已处理或待处理覆盖的表面,在该表面上覆盖层对制件的外观和(或)使用性能是重要的。

4.2.2、局部厚度:在基本测量面内进行规定次数测量的算术平均值。

4.2.3、最小局部厚度:在一个制件的主要表面上所测的局部厚度最小值,也称最小厚度。

4.2.4、平均厚度:在同一平面内、选择平均分布的十个点进行厚度测量,所测厚度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平均厚度。

电镀产品外观检验判定标准

电镀产品外观检验判定标准
功能区平均红点2个
单PIN 红点超5个
功能区红点目视明显
功能区红点平均超2个
功能区单PIN红点超5个
功能区平均红点2个或以内
次要缺点
11
老化
镀层目视发黄明显
镀层腐蚀穿孔
镀层轻度发黄
镀层发黄目视明显
镀层腐蚀穿孔
镀层轻度发黄
12
硝酸
功能区穿孔腐蚀超过2个
功能区穿孔、腐蚀不超过2个
金区变色
非功能区起泡穿孔
功能区穿孔、腐蚀超过2个
金区变色
非功能区腐蚀起泡
功能区穿孔腐蚀不超过2个
13
DMG
功能区目视红点明显
功能区平均红点2个或以内
1.膜厚测试所设5%为仪器误差;外观检验时若为原素材之缺点则不列为主要缺点及次要缺点
2.主要缺点:不良缺点使制品失去主要功能或严重外观缺点或完全无法出货为客户拒收者,须重整、挑选、报废
3.次要缺点:不良制品足使制品失去部分功能、偏差或明显外观缺点为客户难以接受者,须特采
***************有限公司
料带边缘处剥落
4
焊锡
5%以上焊锡不良、爬锡不良、吃锡不饱满
5%以上焊锡不良,爬锡不良
吃锡不饱满
5
膜厚
低于规定值5%以上、
厚金不可高于规定值10%(刷镀品除外)
镍、锡类不可高于规定值20% (镀镍品须做折弯者例外)
低于规定值5%以上、须做折弯之产品超出规定值范围
厚金高于规定值10%(刷镀品除外)
镍及锡铅高于规定值50%
锡铅盖金、选镀不良、异物粘附、水斑、干燥不良、裸铜、霉菌、发黄、发黑、发红、白雾、色差、烧焦、重熔、熔融、变形、歪针、掉PIN、上下PIN、异物沾附

电镀件质量检验标准

电镀件质量检验标准
2.2镀层结晶
合格的镀层结晶应是均匀、细致、光滑。
2.3镀层允许以下缺陷存在:
2.3.1轻微的水印(非主视表面);
2.3.2钝化膜有轻微的局部擦伤和点状损伤;
2.3.3在复杂或大型零件的边、棱角处有轻微的粗糙,但不能影响外观及镀层的结合力;
2.3.4不可避免的轻微夹具印;
2.3.5焊缝处镀层有轻微的发暗、发黑。
2.5检验方法:
表面处理(镀锌)层外观质量检验采用目测方法。
3.0镀层厚度:
零件表面的平均镀层厚度应在8-12um之间,低电位区域(如槽内)的最小平均厚度应在5um以上。
4.0结合强度(附着力)
检验方法:采用划格法,即在样件上划出1mm间隔100小格,深达基材,然后用标准胶纸贴紧在45度角拉扯,应没有钝化膜或镀层脱落的现象。
5.0高温测试
(针对需高温喷涂或丝印的产品)将需检验样件放置烤箱内,用180℃±10℃的高温烘烤30分钟后取出,待冷却检查无起泡、爆皮的现象。
6.0耐蚀性
彩锌或黑锌:要求96小时的中性盐雾实验,实验后,试样的边缘以外表面不出现白色、黑色或棕色的腐蚀点。
白锌:应进行48小时的中性盐雾实验,实验后,试样的边缘以外表面不出现白色、黑色或棕色的腐蚀点。
或对供应商检验报告做确认。
2.4镀层有以下缺陷存在即为不合格:
2.4.1镀层粗糙、烧焦、麻点、黑点、疙瘩、起泡、脱落;
2.4.2树枝状,海绵状和条纹状镀层;
2.4.3局部无镀层;
2.4.4可擦去的疏松钝化膜或呈深黄色、棕色和褐色的钝化膜;
2.4.5成片的淡白色钝化膜层;
2.4.6未洗净的盐类痕迹;
2.4.7电镀后严重的划伤,碰伤及主视表面严重的打磨痕迹。
电镀件质量检验标准

电镀件外观检验验收标准

电镀件外观检验验收标准
B.
0级:应无任何脱落现象(含交叉处);
1级:交叉处小于5%的脱落;
2级:交叉处大于5%小于15%的脱落;
3级:交叉处大于15%小于25%的脱落;
4级:交叉处大于25%小于35%的脱落;
电镀件外观检验验收标准
精品汇编资料
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电镀处理
配件采取热镀锌处理,电镀标准按国标或客户要求执行。48小时盐雾实验后无腐蚀剥落现象。
前工件表面处理要求:
需进行脱脂、除锈、磷化、清洗等处理。
工件表面无水印或残留的清洗液。
无油污、灰尘、纤维等会影响喷涂表面质量或附着力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不良现象。
电镀件外观检验验收标准:
评价方法:正常视力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距产品1米处观测。
判定:可见的缺陷为不可接收缺陷,该零部件或产品为不合格零部件或不合格产品。
二、涂层附着力:(检测方法:百格试验)
A.
对涂层表面进行百格试验,试验方法如下:
用锋利的刀片在涂层表面纵横方向各划间距为2㎜的平行直线11条,构成100个边长为2㎜的方格(注:①划格时刀片应与被划平面垂直②划格时须用直尺③划痕应穿透涂层),用普通封箱胶纸贴于划格区域,压实并挤出空气,停滞10秒钟,手持胶纸端部,与被试工件表面呈45°方向,将胶纸迅速拉起,检查方格涂层粘脱、损伤情况;
一.外观检验:(检测方法:目测、手感)
1.颜色与样板相符合(正常视力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观测无明显色差),同批产品无色差(注:色差包括颜色和光泽度);
2.涂层表面光滑、平整、均匀,表面不得有如下缺陷:
a)不干返粘:表面干,实际未干透,表面有(或易产生)纹印,粘有织物绒毛现象;
b)流挂:表面有液体流淌状的突起,顶端呈圆珠状;

电镀类零件外观检验标准

电镀类零件外观检验标准
11无镀层---电镀表面因电镀工艺的局限在凹槽、深孔内、折弯内角等低电位区出现镀层未镀上的现象。
12镀层雾状---镀铬、镀镍表面上的模糊、不清晰、不光亮的现象。
4.2.4外观检验项目补充
产品外观应美观,单独一零/部件的整体视觉效果不能受到破坏,不会给人以劣质产品的印象。如果发现某一缺陷具有批量性或大面积,即便此缺陷属于“可接受”范围,也可以对该产品不予验收。
6镀层起泡---在电镀中由于镀层与底金属之间失去结合力而引起的一种凸起状缺陷。
7镀层黑点---电镀或其他原因导致电镀表面出现的点状锈迹。
8镀层手印---电镀前或电镀后因未按要求拿取工件导致手指印在工件上。
9镀层水印---电镀后因清洗水未及时干燥或干燥不彻底所形成的斑纹、印迹。
10油/脏污---电镀层表面呈现出可擦拭的黑色与液体重故障
MA
0.65
轻微故障
MI
1.5
3.3检验方法:
A:光度--正常40W日光灯照明状态下。
B:距离--A级面是450mm,C级面是600mm(人眼至物料的距离)。
C:角度--目视方向与光源成45度角。
D:时间--A级面观察5秒,C级面观察3秒。
E:视力--检验人员视力较正后1.0以上,无色盲。
2电镀挂印---电镀表面处理过程中,因装挂辅助工具的遮挡使其与零件相接触部位无膜层现象。
3镀前凹坑---由于基体材料缺陷,或在加工过程中操作不当所留下的小坑状痕迹。
4镀前划伤---电镀前因操作不当,或对明显材料缺陷进行粗打磨等人为造成的基体材料上的划痕或局部磨擦痕迹;一般呈细线型。
5镀后划伤---电镀后因操作不当的碰撞和磨擦或包装不完善在运输过程中碰伤及划伤的痕迹。
4.2.5其他外观检验项目未在本标准明确的,由世融通公司相关管理人员按实际情况裁决

电镀品外观检验标准

电镀品外观检验标准

电镀品外观检验判定标准修订日期共2 页,第1 页1.目的:为使各岗位品管员能够统一电镀品的品质要求,检验有依可循,特制定本标准。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各类电镀产品之检验。

3. 定义及不可接收准则A面:在安装后对观察者来说不转动最先观察到的表面。

B面:对观察者来说不太重要,并且安装后需转动才能观察到的表面。

C面:在正常使用的条件下,对观察者来说不易见到的表面。

起泡:镀层与基材之间附着性不强而造成的镀层隆起现象。

脱铬:镀层从底层或基材之间剥落起皮现象。

烧焦:镀层表面发白,手感粗糙,多在边部。

发黄:镀层表面露出黄色层。

发白:镀件表面有白色雾状痕迹。

麻点:镀件表面细微小点,常有群体现象。

杂质:镀层表面较明显凸状附着物,手感粗糙,因电镀液不纯造成。

露底材:镀层表面未镀现象。

碰划伤:镀后在周转、包装过程中碰花现象。

擦伤:产品表面因摩擦而产生的细微线状痕迹。

砂眼:原材料抛光后留下较深的小点。

电镀品外观检验判定标准修订日期共 2 页,第 2 页原材杂质:材料表面不纯含有其它杂物。

针孔:焊接部位留下小孔,比砂眼小。

砂印:产品抛光原表面留有前打沙工序痕迹。

变形:产品A、B、C面因摔落、运输、挤压等因素造成波浪或形状变异。

4.职责:质检员:按照本标准执行检验。

部门负责人:负责本标准之执行督导。

5.实施步骤:5.1检验电镀品应在40瓦日光灯下进行.5.2眼与电镀品的距离应保持在30-40CM之间.5.3产品应根据不同面际分面检验.5.4电镀品的品质要按不同的抽样标准抽样检验,详见附件.5.表单记录(无)6.实施日期本标准自2008年8月1日开始实施。

电镀产品检测标准

电镀产品检测标准

电镀产品检测标准(总2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本标准规定了电镀件的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适用于公司来料、半成品的检查。

2 引用标准
GB/T 2828-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适用于产品逐批检查)。

3 定义
A 面:指电镀件正面 . (在使用过程中能直接看到的表面)
B 面:指电镀件四侧边。

(需将电镀件偏转 45~90 °才能看到的四周边) 软划痕:没有深度的划痕。

(无手感) 硬划痕:硬物摩擦造成的划痕或有深度的划痕。

批锋:由于注塑等原因造成塑胶边缘突起。

麻点:由于电镀环境不干净而导致有点状或线状物覆盖于产品表面的缺陷。

凸点:由于有灰尘造成电镀表面凸点状缺陷。

沙眼:由于模具压伤后留下的印痕。

4 要求 检验步骤: 包装检验外观检验 信赖度测试
检验条件
光源 : 两支 40W 日光灯照射下距物件 ~ 米 目视距离 :35 ± 5cm
目视角度:检测面与人眼方向成 45° ~ 90° 目视时间 :5 ~ 10S 4 . 3 检验仪器和工具 游标卡尺 [ 准确度: ] 普通刀片 [ 有保护手柄 ] 3M 胶纸 RCA 耐磨测试仪 检验细则
沧州创科电子有限公司
电镀产品检测标准
零部件名称
电镀 文件编号 CK-JS-03-02 零部件型号 镀锌,滚铬 零件来源 外协 共 1 页 第 2 页 编制 批准 日期 版本
0/A
检验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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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颗粒:表面呈砂粒状,用手摸有阻滞感;
d)桔皮:外观呈现如桔皮般凹凸不平,不规则波纹;
e)漏底:表面透青,露出底材颜色;
f)麻点:表面因收缩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呈现小孔(麻点),亦称针孔;
g)发花:表面颜色深浅不一,呈花纹状;
h)起皱:局部堆积凸起,呈皱纹状(皱纹粉除外);
i)夹杂:涂层中夹有杂物;
j)机械损伤:外力所致的划伤、刮花、磨损、碰伤。
一.外观检验:(检测方法:目测、手感)
1.颜色与样板相符合(正常视力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观测无明显色差),同批产品无色差(注:色差包括颜色和光泽度);
2.涂层表面光滑、平整、均匀,表面不得有如下缺陷:
a)不干返粘:表面干,实际未干透,表面有(或易产生)纹印,粘有织物绒毛现象;
b)流挂:表面有液体流淌状的突起,顶端呈圆珠状;
B.
0级:应无任何脱落现象(含交叉处);
1级:交叉处小于5%的脱落;
2级:交叉处大于5%小于15%的脱落;
3级:交叉处大于15%小于25%的脱落;
4级:交叉处大于25%小于35%的脱落;
评价方法:正常视力在自然光或日光灯下距产品1米处观测。
判定:可见的缺陷为不可接收缺陷,该零部件或产品为不合格零部件或不合格产品。
二、涂层附着力:(检测方法:百格试验)
A.
对涂层表面进行百格试验,试验方法如下:
用锋利的刀片在涂层表面纵横方向各划间距为2㎜的平行直线11条,构成100个边长为2㎜的方格(注:①划格时刀片应与被划平面垂直②划格时须用直尺③划痕应穿透涂层),用普通封箱胶纸贴于划格区域,压实并挤出空气,停滞10秒钟,手持胶纸端部,与被试工件表面呈45°方向,将胶纸迅速拉起,检查方格涂层粘脱、损伤情况;
电镀件外观检验验收标准资料页
精品汇编资料
电镀件外观检验标准
电镀处理
配件采取热镀锌处理,电镀标准按国标或客户要求执行。48小时盐雾实验后无腐蚀剥落现象。
前工件表面处理要求:
需进行脱脂、除锈、磷化、清洗等处理。
工件表面无水印或残留的清洗液。
无油污、灰尘、纤维等会影响喷涂表面质量或附着力的不良现象。
电镀件外观检验验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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