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卷一强化巩固模拟试题训练及答案解析(4)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职业道德)模拟试卷4.doc
[司法类试卷]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司法职业道德)模拟试卷4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 律师在执业活动中禁止采用各种手段进行不正当竞争。
以下哪种情况不属于不正当竞争?( )(A)某律师以给他人介绍费的方式获取业务来源(B)某律师事务所因与某业务部门关系密切,请求该部门发文要求其下属单位所发生的法律事务均委托该律师事务所处理(C)某律师事务所通过新闻媒介介绍了该事务所的业务特长(D)某律师在当事人面前炫耀自己,贬低其他律师2 下列没有违反律师执业职责的是哪一选项?( )(A)甲律师为了承揽案源,在两个律所同时任职(B)乙律师听了当事人对案情的介绍,承诺一定会胜诉(C)丙离开法院3年后,担任刑事辩护人(D)丁律师向当事人暗示其与法院有关系,对案件的审理会有所偏向3 某律师同为甲、乙两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而且在其顾问服务项目中均包括诉讼案件的代理,现甲、乙两公司之间因合同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两公司均要求该律师担任其代理律师。
对此该律师应该怎么办?( )(A)代理A公司,不代理B公司(B)代理B公司,不代理A公司(C)不代理任何一方,推荐其他律师代理(D)同时为双方代理4 王某向司法行政机关递交了领取律师执业证书的申请。
司法行政机关在审核其提交的申请资料后发现,王某其他条件都符合,但是其在3年前曾因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司法行政机关对王某的申请应作出什么答复?( )(A)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因为其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B)暂不办法律师执业证,因为其刑满释放不久,需要考察一段时间(C)应予颁发律师执业证,因为其符合领取律师执业证的条件(D)应予颁发律师执业证,因为是否受过刑事处罚并不影响律师执业证的颁发5 某律师在担任甲企业法律顾问过程中,了解到甲企业急需向乙企业购买一批原料,否则将因停产造成重大损失,便将此事告之在乙企业工作的好友丁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巩固强化模拟题(1)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巩固强化模拟题(1)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下列有关法的特征的表述,哪项为正确的组合?() ①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有约束力,为人们提供了行为的标准,因而具有法的特征和效力 ②一位党的干部因受贿被判处刑罚,同时被开除党籍,这些都是法的实施方式的体现 ③法是司法机关的办案依据,因此,可作办案依据的典型判例、行政规章、国家政策都可列入法的范畴 ④法的适用范围具有普遍性,由于北京市地方性法规只能在北京市有效,因而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A.①④B.②③④C.都不正确D.④ 2.下列有关法的溯及力问题的表述有哪一个是正确的?() A、近现代国家通行法溯及既往原则 B、只有刑法才存在法的溯及力问题 C、不同时代的立法对法的溯及力的规定相同 D、新法生效之前的事件和行为不适用新法,称为“法不溯及既往” 3.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其核心要求是作为定案根据的事实必须是客观事实。
2002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中作了重大改变,第六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为依据,依法作出裁判。
”据此,民事审判的定案根据不再是客观真实,而是以证据能够证明的案件事实—即证据事实。
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A.该事例说明,民事诉讼的目的是解决利益纠纷,对事实的揭示只是为解决争端和纠纷提供一定的基础和依据,不一定非要根据事实定案 B.该事例说明,法律原则应与时俱进,“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已经不适应民事诉讼的要求 C.该事例说明《民事诉讼法》等立法活动应遵循科学性原则。
司法考试卷一强化巩固模拟试题训练及答案解析(3)
司法考试卷一强化巩固模拟试题训练及答案解析(3) 21.石某长期加工茶叶出售,为增加销售量,他委托加工厂在包装袋上印上“绿色环保”、“一级饮品”等字样,并且将产地改为某省一著名茶乡,对这一行为的认定是: A.该行为虽违反商业道德,但不构成不正当竞争 B.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构成虚假表示行为 C.该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构成民事欺诈行为 D.该行为没有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不构成虚假宣传行为 22.马某使用其朋友陈某的营业执照经营,售出不合格玻璃杯,碎片划伤消费者唐某。
唐某可向谁要求赔偿? A.只能向马某要求赔偿 B.只能向陈某要求赔偿 C.可向马某或陈某要求赔偿 D.必须同时向马某和陈某要求赔偿 23.依据《商业银行法》的规定,商业银行可以从事的业务有: A.信托投资和股票业务 B.投资非自用不动产 C.在境内向非银行金融机构和企业投资 D.买卖、代理买卖外汇 24.某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
现发生下列哪些事件,证券交易所有权决定暂停其股票上市? A.该公司的财务报告作了虚假记载,虚增上年度利润1000万元 B.该公司董事长辞职后,张某被选举为董事长,但未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并未公告 C.该公司董事会因为董事辞职未经及时改选等原因,导致董事会不足5人 D.该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 25.肖某的下列所得中,可以不交纳个人所得税的是: A.肖某通过上市交易转让2000股股票所得收入12000元 B.肖某的工资收入每月2500元 C.个人保险所获得的赔款6000元 D.出租房屋每月收取租金3000元 26.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某家电销售公司逃避缴纳增值税,但是还没有到规定的纳税期限,则税务机关采取的下列措施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税务机关有权责令该家电销售公司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和滞纳金 B.若在上述限期内,发现该公司有明显转移货物等行为的,税务机关无权责令该家电销售公司提供纳税担保 C.税务机关有权直接采取冻结、扣押、查封等措施 D.税务机关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7.某县境内的一煤矿发生透水事件,造成多名矿工死亡。
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试题及答案——经典模拟题(4)
4.汪某和范某是邻居,某天,双方因生活琐事发生争吵,范某怒而挥刀砍向汪某,致汪某死亡。
事后,范某与汪某的妻子在中间人的主持下,达成"私了"。
后汪某父母得知儿子身亡,坚决不同意私了,遂向当地公安部门告发。
公安部门立案侦查之后,移送检察院。
最后,法院判处范某无期徒刑,同时判决范某向汪某的家属承担民事责任。
就本案而言,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2006年卷一第51题——多选)A.该案件形成多种法律关系B.引起范某与司法机关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事实属于法律事件C.该案件中,范某与检察院之间不存在法律关系D.范某与汪某的家属之间不形成实体法律关系[考点]法律关系[分析]1(1)法律关系的概念:法律关系是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法律关系的性质和特征如下:①法律关系的合法性——是根据法律规范建立的一种社会关系。
合法性有三层含义:第一,法律规范是法律关系产生的前提;第二,法律关系不同于法律规范调整和保护的社会关系本身;第三,法律关系是法律规范的实现形式,是法律规范的内容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得到具体的贯彻。
②法律关系的意志性——它是体现意志性的特种社会关系。
首先,法律关系体现了国家意志;其次,法律关系体现了法律关系参加者的个人意志。
③法律关系的内容——特定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法律关系的概念和特征,题干的案例中形成了多种法律关系,既有汪某家属和范某之家的法律关系、也有范某和检察院之间的法律关系、也有法院和汪某家属、范某之间的法律关系。
在这些法律关系中范某与检察院之间存在程序法律关系、范某与汪某的家属之间形成实体法律关系,故A的说法正确,CD的说法不正确。
(2)法律事实指的是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化和消灭的客观情况和现象。
依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作标准,可以将法律事实大体上分为两类,即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
法律事件是法律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和消灭的客观事实。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强化巩固阶段模拟题及答案解析(4)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强化巩固阶段模拟题及答案解析(4) 二、多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51.关于法的继承性,以下论述正确的是:() A.法是有阶级性的,所以社会主义条件下法治建设是不允许继承旧法统的所有法律的 B.法中的那些技术性成分是可以继承的 C.法的继承要注意新法和旧法的协调问题,要处理好同社会物质条件的关系 D.只有通过法的继承,才能保持法律体系的统一性,使法的历史研究得以继续 52.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吴某向有关部门检举他人的违法行为,属于法的遵守 B.修改法律的活动,属于法的实施 C.行政诉讼的立案数及其审结情况可以作为判断法是否实现的一个标准 D.我国执政党进行的法律监督属于国家监督的一种方式 53.某村村民李某育有两女,大女儿患有精神病,经常打骂父母与妹妹,长期以久,妹妹与其父母心力交瘁。
一日,妹妹再次受到姐姐殴打后,忍无可忍反击,并将姐姐打死。
后妹妹自首。
法庭在审判时,村民联名上诉,请求法官留情,法官在综合考量后,根据我国相关法律判妹妹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二年。
根据这个事例,下面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一个国家的法与其道德之间并不是完全重合的 B.法院判决的结果表明:一个国家的立法可以考虑某些道德观念 C.法的适用过程不能完全排除道德判断 D.法与道德的价值目标是一致的,法官在判案时应该“德法并举” 54.以下关于法律推理的种类说法正确的是:() A.司机张某在驾车途中突发心脏病,将车停在标有“此处禁止停车,违者罚款100元”处,但张某最终没有受到处罚,此为运用辨证推理的结果 B.某地人民法院在《刑法》修改之前,尚未制定新的司法解释,根据《刑法》第5条的规定,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因此没有使适用《刑法》的规定。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私法)模拟试卷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国际私法)模拟试卷4(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题型有:1. 单项选择题 2. 多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合同法》于1999年公布实施,在此之前涉外经济合同法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
某涉外合同于1995年订立,实施期10年,实施的各阶段又分别订立了采购、运输、保险等合同,依我国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定,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所有涉及该合同的关系均应适用《涉外经济合同法》B.《涉外经济合同法》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C.《合同法》实施后,应当重新订立涉及该合同的一系列合同,才有效D.依新法优于旧法原则,该一系列合同均应适用《合同法》正确答案:B解析:本题考查关于法律适用的司法解释——新旧法冲突的解决。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以下简称《涉外民事关系适用解释》)第2条,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实施以前发生的涉外民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该涉外民事关系发生时的有关法律规定确定应当适用的法律;当时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确定。
只有B正确,符合第2条的规定。
知识模块:国际私法2.中国某法院受理的一起涉及加利福尼亚商品的涉外案件中,涉及巴西国籍人马克人格权内容的法律适用问题,马克在美国的新泽西州和加利福尼亚州均有经常居所。
关于人格权内容的法律适用,依我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美国不同区域实施不同法律的,适用美国处理区际冲突的法律确定应适用的法律B.应适用美国的区际冲突规范C.应适用巴西法,因为马克具有巴西国籍D.应适用与马克人格权有最密切联系的经常居所地的法律正确答案:D解析:本题考查国际私法的主体——自然人——人格权的法律适用。
依《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15条,人格权的内容,适用权利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2022上半年司法考试(试卷一)强化训练试题A卷 附答案
2022上半年司法考试(试卷一)强化训练试题A卷附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环境违法行为进行包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A、警告或者记过处分B、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C、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D、警告、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2、甲的生父母相继去世。
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甲有权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B、甲有权作为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生父母的财产。
C、甲无权继承养父李某的财产。
D、甲可适当分得生父母的财产。
3、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关于特别行政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收入全部由其自行支配,不上缴中央人民政府B、澳门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举行会议的法定人数为不少于全体议员的三分之二C、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不得当选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D、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独立工作,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负责4、因受贿而作枉法裁判的,构成受贿罪与徇私枉法罪,应()A、按牵连犯从一重罪处断B、按吸收犯,以重罪吸收轻罪C、进行数罪并罚D、按想象竞合犯从一重罪处断5、按照是否发行股份可以将公司分为()A、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B、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C、有限公司和无限公司D、人合公司和资合公司6、下列关于民族乡的说法,错误的是()A、民族乡是一级民族自治地方B、民族乡具有比一般乡镇更多的自主权C、民族乡是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一种基层政权形式D、民族乡乡长应由建立民族乡的少数民族的公民担任7、根据政府采购法规规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采购项目既使用财政性资金又使用非财政性资金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B、使用非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可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C、使用非财政性资金采购的部分,应参照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D、财政性资金与非财政性资金无法分割采购的,统一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8、为大力发展交通,某市出资设立了某高速公路投资公司。
2012年司法考试卷一强化练习与解析
2012年司法考试卷一强化练习与解析文章来源:司法考试网校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的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本部分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法的本质的表达中正确的是?A.法的本质是法的内部联系与外部联系的统一B.法是公共权力机关按照一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和认可的,并由正式的权力机制保证实现,这些体现了法的正式性,而法的正式性正是法的本质的最终体现C.法的本质根源在一定社会物质的生活条件D.法所体现的国家意志主要是统治阶级的意志,并不具有公共性2.《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第2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从法的规范作用看,该项规定属于哪一情况?A.个别指引B.确定的指引C.不确定的指引D.非规范性指引3.下列哪一项关于法律价值的表述不能成立?中华考试网A.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的标准B.法律本身所有的各种属性是法律价值得以形成的基础和条件C.秩序是法律的基础价值,处于法律价值的顶端D.正义能推动法律内部结构的完善4.李某的外甥隋某(19岁)在今年的高考(Q吧)中取得优异成绩,被名牌大学录取。
李某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作为奖励赠送给了隋某。
李某与隋某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属于?①调整性法律关系;②保护性法律关系;③纵向法律关系;④横向法律关系;⑤单向法律关系;⑥双向法律关系A.①③⑤B.①④⑤C.②④⑥D.①④⑥5.下列不属于法产生的共同规律的表述是?A.由个别性调整逐步发展为规范性调整B.由习惯演变为习惯法,再发展为成文法C.由公法为主发展成为公法、私法并重D.由法律、道德和宗教规范混合为一体到逐渐分化1.【答案】C【解析】法的本质是内在联系,法的现象是外部联系,因此A项错误。
法的正式性只能是法的本质的最初表现,因此B项错误;法体现的国家意志实际上就是统治阶级的意志,但在表面上看具有一定的公共性和中立性,因此D项错误。
法的内容是受到一定社会因素制约的,最终也是由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因此C项正确。
司法考试卷一强化巩固模拟试题训练及答案解析(2)
司法考试卷一强化巩固模拟试题训练及答案解析(2) 11.依据宪法和相关法律,下列哪项组合属于全国人大主席团的职权?() ①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议案②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请国务院组成人员的罢免案③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正案④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⑤确定国家主席、副主席的正式候选人名单 A.①②③④⑤ B.①②④⑤ C.①②③④ D.②③④⑤ 12.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民基本权利的宪法保护的表述,哪一个是正确的?() A.一切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不是任何人都能行使该项权利 B.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只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才能对公民实施逮捕 C.宪法对建立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未加以规定 D.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 13.根据我国的立法体制,对法律、法规的适用和备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国务院部门规章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政府规章的效力 B.全国人大常委会只能撤销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但有权改变或撤销与宪法、法律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 C.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发生适用冲突时,由国务院提出意见,国务院认为应当适用地方性法规的,应当决定适用地方性法规;认为应当适用部门规章的,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D.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14.下列表述中未侵犯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是() A.张某爱好搜集邮票,一次偶然发现邻居家的一封信件的邮票非常漂亮,便将邮票撕下,致使信封被撕破,信纸外露 B.李某用自己的生日试验,进入了妻子的电子邮箱,发现妻子与他人有私情,遂对该证据进行了保存 C.郑某将其同学吴某的手机号码在学校公布,称寻求合租房,致使吴某经常接到陌生人的电话 D.公安机关为侦破一起刑事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电话监听、检查通信等措施 15.中国封建法制思想指导原则:①礼法合一;②以德配天;③明刑弼教,是按下列何种发展顺序而来A.①②③B.②①③C.③②①D.③①② 16.下面关于唐朝的自首制度,说法错误的是: A.犯罪被揭发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称作自首 B.谋反等重罪或造成严重后果无法挽回的犯罪不适用自首 C.自首者可以免罪 D.对于自首如实交待的部分,不再追究 17.死刑复奏制度是指奏请皇帝批准执行死刑判决的制度,最早正式确立此一制度的是哪个朝代?A.秦朝B.东汉C.北魏D.唐朝 18.1877年1月27日,德国颁布了《法院组织法》,其中规定的全国的最高司法审级是: A.帝国法院 B.联邦最高法院 C.高等法院 D.王室法院 19.人们形容英国早期的衡平法的诉讼程序时说“衡平法是‘大法官的脚’可大可小”,其含义最确切的是: A.衡平法是大法官自己创制的,由大法官自由支配 B.衡平法是普通法的重要补充,但较普通法有更大的自主性 C.衡平法是英国法渊源之一,属于判例法的一种 D.其程序简捷,无需严格遵循先例,大法官具有极大的自由裁量权 20.十二表法规定的由侵权行为而引起的债称为: A.私犯 B.准私犯 C.契约 D.准契约 答案解析 11.答案:B 解析:根据《立法法》第12条第1款的规定,全国人大主席团可以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法律案,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故①正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5条的规定,全国人大三个以上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提出对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等人员的罢免案,由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故②正确;根据《宪法》第64条第1款之规定,向全国人大提出宪法修正案的权力只属于全国人大代表,故③错;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6条第1款的规定,全国人大主席团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所以④正确;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3条的规定,国家主席、副主席的人选,由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故⑤正确。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真模考(一)试卷四答案解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真模考(一)试卷四答案解析第一篇: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真模考(一)试卷四答案解析万国教育研发中心司法考试资料精华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全真模拟试卷(一)答案解析试卷四一、【答案】1、执法为民是党的根本宗旨在法治事业中的具体贯彻。
党的根本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执法为民,就是要把这种理念贯彻到国家的治理过程中,特别是通过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权益,保障人民群中国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逐步满足,更好地兑现党对广大人民作出的政治承诺。
2、执法为民是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的必然要求和实际体现。
我国社会主义性质内在地规定了我国执法为民这一品质。
3、执法为民是新时期我国民主政治实践创新的必由之路和重要内容。
执法为民就是要求在法治实践中,充分关注民情,着力改善民生,切实保障民权,努力扩大和发展民主。
4、执法为民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事业顺利推进的重要动力。
执法为民是我国法治赢得广大人民认同、支持和参与的重要前提和条件。
从执法为民理念中,人民群众可以明确地意识到他们在法治社会中的主体地位,真切地感受到他们合法的权利和正当利益在法治社会中所受到的保护,从而把社会主义法治事业当成自己的事业。
二、【答案】1.(1)甲的行为构成犯罪,构成非法拘禁罪。
甲在其生日当天出于吓唬李某父亲的目的,而将其自李某软禁起来的行为构成非法拘禁行为。
虽然生日当天甲未满16周岁,对非法拘禁行为不负刑事责任,但其非法拘禁行为一直延续到第二天凌晨2点,甲此时已满16周岁,应负刑事责任,构成非法拘禁罪。
(2)乙的行为构成犯罪,构成非法拘禁罪。
因为乙与甲合谋出于吓唬李某父亲的目的,而把其自李某软禁起来的行为是非法拘禁行为,而不是绑架行为。
2.甲与乙为共同犯罪,共同构成非法拘禁罪。
3.对甲应当以非法拘禁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
因为甲还在抢劫罪的缓刑考验期内,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直接根据《刑法》第69条的规定,将非法拘禁罪与抢劫罪数罪并罚。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强化训练试题 含答案
国家司法考试(试卷一)强化训练试题含答案考试须知:1、考试时间:180分钟,本卷满分为150分。
2、请首先按要求在试卷的指定位置填写您的姓名、准考证号等信息。
3、请仔细阅读各种题目的回答要求,在密封线内答题,否则不予评分。
姓名:______考号:______一、单选题(本大题共50题,每题1分,共50分)1、市民张某在城市街道上无照销售食品,在被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查处过程中暴力抗法,导致一名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受伤。
经媒体报道,人们议论纷纷。
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A、王某指出,城市综合管理执法人员的活动属于执法行为,具有权威性B、刘某认为,城市综合管理机构执法,不仅要合法,还要强调公平合理,其执法方式应让一般社会公众能够接受C、赵某认为,如果老百姓认为执法不公,就有奋起反抗的权利D、陈某说,守法是公民的义务,如果认为城市综合管理机构执法不当,可以采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方式寻求救济,暴力抗法显然是不对的2、《禁毒法》规定,()应当依法加强对邮件的检查,防止邮寄毒品和非法邮寄易制毒化学品。
A、海关B、公安机关C、边防D、邮政企业3、经常居住于中国的英国公民迈克,乘坐甲国某航空公司航班从甲国出发,前往中国,途经乙国领空时,飞机失去联系。
若干年后,迈克的亲属向中国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关于该案件应适用的法律,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法B、英国法C、甲国法D、乙国法4、根据清朝的会审制度,案件经过秋审或朝审程序之后,分四种情况予以处理:情实、缓决、可矜、留养承嗣。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情实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者,奏请执行绞监候或斩监候B、缓决指案情虽属实,但危害性不能确定者,可继续调查,待危害性确定后进行判决C、可矜指案情属实,但有可矜或可疑之处,免于死刑,一般减为徒、流刑罚D、留养承嗣指案情属实、罪名恰当,但被害人有亲老丁单情形,奏请皇帝裁决5、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书之日起()内,向作出决定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
司法考试(一卷)试题及答案(4)【2】
1. 下列关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 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B. 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可以直接作为确定法律职业人员具体职业责任的法律依据C. 由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共同的,它们就构成法律职业人员共同遵循的基本要求D. 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要求有不同的内容参考答案: B答案解析: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不能直接作为法律依据,而是体现在《法官法》、《检察官法》、《律师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中。
2. 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主体说法正确的是下列哪一项 ?A 法官、检察官B 律师、警察C 法官、检察官、律师、警察D 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职从事法律职业的专业人员参考答案: D答案解析:《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复习指南》第 1 页,法律职业道德的概念。
法律职业道德是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专职从事法律职业的专业人员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它是社会道德在法律职业领域中的具体体现。
3. 下列哪种人员不能担任法官、检察官A. 李某毕业于某政法大学,现年 25 岁,已从事法律工作三年B. 陈某为法学博士,但曾因嫖娼被关处拘役六个月C. 赵某系某高校讲师,讲授民法学,但个子只有一米六D. 张某系转业军人,自学法律,达到本科水平,在检察院工作了两年参考答案: B答案解析:法官法第九条担任法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二)年满二十三岁;(六)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一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二年。
第十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法官: (一)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开除公职的。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强化巩固阶段模拟题及答案解析(1)
2010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强化巩固阶段模拟题及答案解析(1) 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下列关于法的价值表述正确的是:() A.法治乃规则之治,因此在规则制度下形成的秩序是法的最高价值 B.正义代表了法的最本质内涵,是法的价值的顶端 C.自由是正义的价值外化,成为位于正义之下制约其他价值的法律标准 D.法的数种价值冲突时,可以牺牲较小的价值,但应将损害降至最低程度 2.张某和李某达成了一幅古代字画买卖的协议,约定张某支付价款后的第三天李某交付字画,张某在履行支付价款的义务时认为,三天后李某会将字画交付给自己,如果李某不履行该义务,将承担违约责任。
这体现了法的何种规范作用:() A.指引作用 B.预测作用 C.强制作用 D.教育作用 3.下列关于法的渊源的表述,正确的选项是:() A.成文法渊源与不成文法渊源,是根据法的渊源与法律规范的关系所作的区分 B.法的直接渊源与间接渊源,是根据法的相对地位所作的区分 C.法的制定法渊源与非制定法渊源,是根据法的渊源的载体形式不同所作的区分 D.在法律实践中,法的渊源主要分为法的正式渊源与非正式渊源 4.下列有关法律规则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A.法律规则可以分为公理性规则和政策性规则。
公理性规则由法律原理构成,而政策性规则是基于一定的政策性考量 B.我国宪法规定:“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该规则属于命令性规则 C.我国《律师法》规定:“法律援助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该规则属于委任性规则 D.我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规定:“合作企业符合中国法律关于法人条件的规定的,依法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该规则属于准用性规则 5.下列有关法治、法制问题的表述,哪项是正确的?() A.法治与专制相对立,法治是众人之治,与民主相联系 B.法制与人治相对立,它蕴涵着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正当性 C.唐代的法律集我国封建社会法律之大成,当时的法律制度完备且发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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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卷一强化巩固模拟试题训练及答案解析(4) 31.甲乙丙三国订有边境秩序管理条约。
后甲乙两国又达成了新的边境秩序管理条约,其中许多规定与三国前述条约有冲突。
新约中规定,旧约被新约取代。
甲乙两国均为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
根据条约法,下列判断哪一项是错误的? A.旧约尚未失效 B.新约不能完全取代旧约 C.新约须经丙国承认方能生效 D.丙国与甲乙两国间适用旧约 32.根据联合国宪章,联合国安理会表决非程序性事项时,五个常任理事国均享有一票否决权。
据此,下列表述中哪一项是错误的? A.五国中任何一国投弃权票,决议也可能通过 B.五国中均未投反对票,决议肯定通过 C.五国中任何一国缺席,决议也可能通过 D.五国中任何一国投反对票,决议便不得通过 33.《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意议定书》中关于国际人权保护的个人申诉制度涉及的申诉或控诉是下列何者? A.个人直接向国际人权机构对国家提出书面控诉 B.个人由国家代表到国际法院对另一国提出申诉 C.个人直接到国际法院对国家提出申诉 D.个人由国家代表在国际人权机构对另一国提出书面控诉 34.在国际法中,对于战争犯罪的审判和惩罚始于二战之后,下列关于战争犯罪的判断正确的是: A.国际刑事法院是一个常设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其管辖范围限于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侵略罪等几大类 B.联合国前南军事法庭是根据联合国大会的决议成立的惩治前南斯拉夫境内严重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行为的法庭 C.根据《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的规定,战争犯罪包括战争罪、危害和平罪和灭绝种族罪 D.对于战争犯罪的审判和惩罚始于纽伦堡审判和卢旺达审判 35.生于阿根廷的阿根廷人贝利在美国有一处住所,在墨西哥还有一处住所,其在阿根廷也购买有住所,但主要是家人在度假时用。
他的家人主要在美国居住,而他的公司在墨西哥登记注册,由于其主要业务也在墨西哥,因此他本人在墨西哥和美国轮流居住。
贝利因为业务关系还常来中国,在中国期间住在某饭店。
现有涉及贝利在墨西哥业务的一个案子在中国法院审理。
请问我国法院应依贝利哪里的住所为贝利的住所? A.美国的住所 B.阿根廷的住所 C.墨西哥的住所 D.中国的某饭店 36.我国《民法通则》第150条规定了法律适用方面的公共秩序保留原则:“依照本章规定适用外国法律或者国际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共利益。
”根据该条规定,在公共秩序的立法方式上,我国采用了: A.直接限制的方法 B.间接限制的方法 C.直接限制与间接限制相结合的方法 D.以上都不是 37.代理人是否有权拘束本人问题的准据法,最古老的做法是采用:A.代理人住所地法B.本人住所地法C.第三人住所地法D.代理合同行为地法 38.有一个住所在中国的甲国人,死于中国,在乙国留有两辆汽车,其子女就该汽车之继承问题争论于乙国法院。
依乙国法规定,关于动产继承,依被继承人本国法;依甲国的冲突规范则应适用死者最后住所地法;依中国《民法通则》规定,动产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法。
法院最后依中国法判决此案的行为属于:A.反致B.间接反致C.转致D.双重反致 39.居住在美国阿拉斯加州的一对表兄妹因为该州禁止近亲通婚,于是到洛杉矶结婚,然后又回到阿拉斯加州居住。
后来,男方在该州因公死亡,女方即以死者遗孀的身份在德国(被告住所地)对男方的雇主提起赔偿诉讼。
德国法院应当: A.承认女方的遗孀地位,受理赔偿诉讼 B.男女双方的婚姻依洛杉矶的法律有效,则到处有效 C.当事人规避阿拉斯加州的法律,拒绝承认当事人婚姻的效力,因此驳回诉讼 D.因为当事人的规避行为规避的是外国的法律,应视为有效 40.关于境内外国人的财产被国有化后是否给予补偿的问题,各国普遍接受的国际法原则,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都接受不予补偿的原则 B.发展中国家接受给予“充分、有效、及时”的补偿原则 C.发达国家接受给予“适当、合理”的补偿原则 D.以上说法都不正确 答案解析 31.答案:C 解析:条约的效力来源于当事国国家意志的同意,条约的效力类似于国内法上合同的效力,具有相对性,条约生效或失效均是针对当事国而言,再依据后法优于前法的观念,可判断:A项,旧约是甲乙丙三国的贸易条约,未经三国一致的协商修订仍然有效适用于三国之间,所以A项正确;B项,新约仅为甲乙两国之间签订,效力无法扩展至非当事国的丙国,因此新约不能完全取代旧约,该项正确;C项,新约既然是甲乙两国之间签订,其生效、失效是针对甲乙两国而言,其生效不以丙国同意为要件,该项错误;D项,以甲乙丙三方为当事国的旧约未经其共同同意修订,因此,在甲乙丙三方之间仍然适用旧约,该项正确。
因此本题答案应为C项。
32.答案:B 解析:根据《联合国宪章》,安理会表决采取每一理事国一票。
对于程序事项决议的表决采取9个同意票即可通过。
对于非程序事项或称实质性事项的决议表决,要求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同意票,此又称为“大国一致原则”,即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都享有否决权,A项正确,不选。
实践中,常任理事国的弃权或缺席不被视为否决,不影响决议的通过,B、D项正确,不选。
关于和平解决争端的决议,作为争端当事国的理事国不得投票,但有关采取执行行动的决议,其可以投票,并且常任理事国可以行使否决权。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当对于一个事项是否为程序性事项发生争议,同样按照上述“大国一致”表决方式决定。
本题为选非题,故本题应选C项。
33.答案:A 解析:人权保护法中的个人申诉制度主要体现在《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任意议定书》。
该议定书规定,凡议定书的当事国,人权事务委员会都有权接受其国民对该国侵害公约权利的指控,并进行审查。
委员会将通知有关缔约国其国民对其提出的指控,该缔约国应在收到通知6个月内向委员会就相关事项进行解释或说明,包括说明已采取的救济措施。
委员会对个人和国家提交的所有材料及相关来文进行审查后,向该个人和国家提出意见。
34.答案:A 解析:在国际法中对于战争犯罪的审判和惩罚的实现,开始于二战结束后的纽伦堡审判和东京审判,D项错误;根据《欧洲国际军事法庭宪章》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宪章》规定,战争犯罪包括以下三类:危害和平罪、战争罪、违反人道罪,C项错误;联合国前南刑事法庭是为了惩治1991年以来,在前南斯拉夫境内发生的严重违反人道主义的罪行,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于1993年6月在海牙设立的,B项错误;国际刑事法院是一个常设的国际刑事司法机构,其管辖范围限于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侵略罪等几大类,A项正确。
35.答案:C 解析:自然人住所,是指一个人以久住的意思而居住的某一处所。
对于自然人住所的积极冲突,各国一般都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来加以解决:(1)如果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住所中有一个是内国住所,一般以当事人在内国的住所为其住所;(2)如果当事人所具有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住所均为外国住所,而且住所是同时取得的,一般以与当事人有最密切联系者为其住所,但也由当事人有居所之住所为住所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规定(执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83条对自然人住所的积极冲突作了如下规定:“当事人有几个住所的,以与产生纠纷的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的住所为住所。
”本案中审理的案子是墨西哥业务,与民事关系有最密切联系,因此应以墨西哥的住所为其住所。
36.答案:B 解析:间接限制的立法方式是指,立法不直接规定在什么情况下拒绝适用外国法,只规定某些国内法规则为绝对强制性规范,并且必须直接适用,从而间接地排除了外国法适用的可能性,不适用与其相抵触的外国法。
依据《民法通则》第50条明确规定,适用外国法或惯例的,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公共利益,此为强制性规范。
37.答案:B 解析:适用本人住所地法,这是最古老的做法,在19世纪末为各国所普遍采用,最有利于保护本人的利益,因为本人对住所地法最为熟悉。
理由:既然代理的作用在于扩张和补充人(当事人)的法律行为能力,而行为能力适用当事人的属人法,代理关系自然也应适用本人的属人法,尤其是其住所地法。
故A项正确。
38.答案:C 解析:转致是指对某一案件,甲国或甲地区法院根据本国或本地区的冲突规范应适用乙国或乙地区的法律,而乙国或乙地区的冲突规范指定应适用丙国或丙地区的法律,结果是甲国或甲地区的法院适用了丙国或丙地区的法律,此案是转致情形。
39.答案:C 解析:根据大多数欧洲大陆法系国家(包括法国)的国际私法理论,法律规避是一种旨在逃避有关国家的强行性或禁止性法律的违法行为,也可以认为是一种违反公共秩序的行为,因此,无论是规避内国法还是外国法的行为,均属无效。
40.答案:D 解析:在国有化补偿问题上,发展中国家多根据国际经贸中的不平等事实,主张“适当、合理的补偿”,发达国家则主张“充分、有效、及时”的补偿。
故D项表述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