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海市开展信访积案“一对一”帮调活动创新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机制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法院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指引》的通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法院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1.08.20•【字号】浙高法办〔2021〕26号•【施行日期】2021.08.20•【效力等级】•【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调解正文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法院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指引》的通知浙高法办〔2021〕26号本省各级人民法院、宁波海事法院:《浙江法院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指引》已经省高院党组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2021年8月20日浙江法院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指引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重要指示精神,建立健全“信访打头、调解为主、诉讼断后”的分层递进解纷体系,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进一步规范诉前委派调解程序,特制定本指引。
1.诉前委派调解是指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起的第一审民商事起诉,法院经当事人同意,将纠纷委派给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商事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仲裁调解、公证调解等特邀调解组织或者特邀调解员进行调解的制度。
2.法院开展诉前委派调解工作时应当正确处理好诉源治理与立案登记制的关系,严格遵循立案登记制的工作要求,坚持调解自愿的原则,严禁强制调解、超期调解;同时,应当充分宣传诉前调解的优势,尽可能引导当事人通过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3.对第一审民商事起诉,除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外,法院应当在收到材料之日起7日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且适宜调解的,经当事人同意,立案人员编立“诉前调”字号,导入“浙江解纷码”平台。
对家事纠纷、相邻关系纠纷、劳动争议、消费者权益保护纠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等适宜调解的纠纷,法院应当加大立案释明力度,重点进行诉前调解引导。
对群体性纠纷可探索示范性调解制度。
对第一审民商事起诉可探索调解前置制度,但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诉前调解的除外。
信访工作五个一稳控措施
信访工作五个一稳控措施为了加强信访工作矛盾调解,保持社会稳定,维护国家安全,信访工作需要采取一定的稳控措施。
本文将介绍五个一稳控措施,为信访工作提供指导。
一、一体化工作机制信访工作是涉及多个部门、多个领域的复杂工作,需要建立一体化工作机制,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建立信访工作一体化机制是指在信访工作中形成一个多部门协作的工作机制,包括各类信访部门、公安部门、法院、检察院等相关部门。
在工作中,各部门之间应建立起紧密的联系和协作机制,形成配合协调、信息共享的工作模式。
通过一体化机制,可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联系,有效协调和解决信访问题,提高工作效率,降低社会矛盾。
二、一线轮训制度信访工作是一项复杂、细致的工作,需专业人员具备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针对热点问题和突发事件,需要建立一线轮训制度。
一线轮训制度是指在信访工作中针对突发事件和特殊问题,增派网格员、民警和相关专业人员上门解决。
由相关部门统一制定轮训计划,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发挥各部门专业特长。
轮训人员需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和特殊问题的能力,确保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三、一条线索跟踪制度信访工作中,涉及到众多的信访问题和投诉案件,需要建立一条线索跟踪制度。
通过线索跟踪,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反馈信息,做好信访工作的后续处理工作。
针对每一个线索,需要指定专人跟踪处理,并定期向相关部门部长汇报工作进展,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全面反馈。
一条线索跟踪制度能够有效提高信访工作质量与效率,在维护社会稳定与服务人民群众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四、一案一办制度信访工作中存在着一些复杂、涉及面广的大型投诉案件,需要建立一案一办制度。
这是指在大型投诉案件中,参与调解和处理的每个人员都应对此案件负责,并在案件进展中及时汇报工作进度和情况。
一案一办制度,可以加强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同时,这种机制也可以确保各个投诉案件得到充分的调解和处理,尽快解决各类社会矛盾和信访问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定-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定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信访事项办理工作规定(2013年12月12日)第一条为规范信访事项办理,完善信访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和纠纷,结合本办工作规则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信访事项包括群众来信(或电子邮件、传真)、来电、来访投诉、提出异议等。
第三条信访工作由办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负责指导、督促信访工作及协调突发上访事件的应急处理。
信访事项的办理由秘书行政处负责牵头,按照职能分工协调相关处室共同承担。
第四条秘书行政处对群众来信进行登记后,分别按下列方式处理:(一)属于本办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件,按职能分工提出承办建议,报分管领导同意后交由相关处室具体办理。
(二)属于行政复议的来信,转复议监督指导处登记处理。
(三)对不属于本办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书面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并将来信转有关单位办理。
(四)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不予受理,但应当告知来信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五)无有效署名、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的信访件,做好收信登记后不作答复。
(六)匿名举报、投诉的事项,可视情转有关部门或处室依法调查处理。
(七)已作过书面答复,信访人以同样事实和理由重新提出的事项,原则上不再答复。
第五条群众通过信函直接向处室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在收信当日送秘书行政处登记后按程序办理。
第六条群众来电提出信访事项的,第一位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属于本处职责范围的,可直接答复和处理,并将来电事项及答复处理情况告知秘书行政处;不能当场答复处理或不属于本处职责范围的,应记录来电人基本情况、信访事项和联系方式后送秘书行政处按程序办理,同时告知来电人,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方案
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活动⽅案2019-09-30根据中央联席会议《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指导意见》和省、市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安排、部署,区联席办决定在全区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
现提出以下实施⽅案:⼀、指导思想和⼯作⽬标去年,按照中、省、市关于信访⼯作部署和要求,扎实地开展了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作,我区集中解决了⼀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
但由于各种原因,⼀些信访积案还没有得到妥善化解,仍然是困扰当前信访⼯作的⼀个难题。
因此,各镇(办)、区直各部门要在“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中,认真做好信访积案化解⼯作,⼒争解决⼀批信访积案,切实维护⼈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指导思想:以邓⼩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作的部署和要求,把化解信访积案作为⼀项重要任务,坚持党委、政府统⼀领导、各⽅协同配合,坚持以⼈为本、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坚持多措并举、综合施治,切实提⾼信访积案的办理质量,彻底解决和化解⼀批本辖区、本部门的信访积案。
⼯作⽬标:通过“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开展,⼒争年底前在破解信访积案上有所突破,解决和化解⼀批跨地区、跨部门、跨⾏业的信访积案,解决和化解⼀批⼈户分离、⼈事分离、⼈事户分离的信访积案,解决和化解⼀批重复赴省集体访和重复进京⾮正常访的积案,最⼤限度地推动案结事了、息诉罢访,最⼤限度地减少赴省集访和进京⾮正常访。
充分运⽤信访积案化解⼯作的成果,使⾏之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制度化,形成预防和处理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继续推动信访形势向好的⽅向发展,为我区“进位创强”⼯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作原则和⽅法步骤信访积案是指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群众反映诉求有⼀定合理成份的信访事项。
区联席会议决定将年1⽉⾄年5⽉赴省集体访和进京⾮正常访列⼊信访积案化解范围,并将重复赴省集体访、重复进京⾮正常访、进京集体访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作为信访积案化解的⼯作重点。
关于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方案
关于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樟树市委、樟树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全国、全省、宜春市信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结合我办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为统领,全面贯彻落实《信访体例》和中央、省、宜春市关于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以畅通信访渠道、维护信访秩序、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加强基础工作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樟树市委樟树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信访工作的意见》、《2007年信访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为推动我市信访工作再上台阶,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平安樟树服务。
二、组织领导为进一步加强信访工作的领导,健全信访工作领导机制,成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领导小组。
组长:姜毅,副组长:杨小明、曾为群、蒋玉荣、邬丽珍,成员:黄胜、徐文宇、黄芝瑞、刘润平、张新平、杜丽华、黄莉、宋三保。
三、措施和要求1、推行领导干部包案下访和公开接访制度。
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阅批群众来信、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带案下访、包案处理信访问题等制度,把领导每周信访接待日制度作为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呼声的重要措施。
2、建立健全信访问题排查化解机制。
注重预防和化解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纠纷,要超前防范,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进行重点排查,严格落实化解责任。
要坚持预警在先,苗头问题早化解;教育在先,重点对象早转化;控制在先,第三问题早防范;调解在先,矛盾纠纷早处理。
要采取坚决态度,切实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3、建立健全信访信息汇集分析机制。
健全和完善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报送网络。
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准确、全面、有效地报送信息,特别是对涉及可能引发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信息,按规定及时报告并超前做好工作,不迟报、漏报和瞒报。
要综合开发信息资源,进一步提高分析研判水平,增强预见性和针对性,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
信访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坚持做到五个始终 促进依法阳光信访
信访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坚持做到五个始终促进依法阳光信访信访问题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抓信访就是保发展。
近几年以来,XX县坚持抓早、抓快、抓实的信访维稳方针,强化预研预判、责任落实和催促检查,在矛盾纠纷化解、维稳能力提升、信访诉求解决、方法机制创新、履行工作职责等方面做到〃五个始终〃,形成了〃网络化布局、信息化支撑、标准化管理、亲情化效劳〃四位一体的信访工作模式,全县信访形势一直不间断好转,有力保障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连续8年被XX市委、市政府授予〃信访工作先进县〃,连续4年获得信访〃三无县〃称号。
一、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始终做到〃心中有数〃坚持〃预防防控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谨防激化〃原则,认真排查信访矛盾和隐患,做到事前化解,预防在先,可管可控。
第一个是夯实领导责任,深入基层摸清底数。
建立矛盾纠纷排查领导分工负责制,县镇村组〃四级排查〃,按季度进村入户对重点区域和问题进行排查摸底,逐个记录造册、建立台帐,准确掌握矛盾纠纷发生的情况、特点和规律,做到了排查无死角、分析不遗漏、化解不留根。
第二个是完善预防机制,变事后调解为事前化解。
按照〃镇上属地、部门属事、条块结合〃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归口调处,对可能引发或转化为刑事案件的矛盾纠纷,采用〃领导负责、专人处理、限时解决、一抓到底〃的方法,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手、工作不到位不放手、问题不解决不放手。
三是找准矛盾症结,因案施策。
对有倾向性的矛盾,责任领导亲自化解,努力做到四个到位:即对群众合理合法诉求,限期解决到位;对群众诉求不合理但生活确有困难的,设法救助到位;对坚持过高要求、无理取闹的,在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教育的根底上,依法处理到位;对违法上访的,依法打击到位。
四是搭建平台,完善工作网络。
在各镇设立〃五室一厅〃的社会管理效劳中心,负责信访接待、矛盾调解、法律效劳、综治维稳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搭建起〃有怨能申、有苦能诉、有理能说、有法能讨〃的新平台。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经验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经验随着国家治理体系的深入改革和完善,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已经成为实现依法治国、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基础工作。
以往,很多信访案件会因为种种原因而不断积累,加大了治理难度,也影响了信访群众的正常生活。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政府逐渐启动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效。
下面,本文将阐述一些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经验。
一、强化政务服务意识,提升办案效率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重点在于加快办案速度,为群众提供及时、有效的政务服务。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政府部门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自身能力和服务水平。
针对不同的信访案件,加强媒体宣传和政策解释,让群众了解政府工作的原则和规范。
此外,还可以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与政务服务紧密结合,开设政务服务中心,统一收集信访资料,并及时处理案件,以提升办案效率。
二、建立多部门协同处理机制,加强信息共享信访积案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需要政府多个部门协同处理。
在处理信访积案时,政府部门必须建立起一套完备的机制,协同处理信访案件,实现信息共享。
建立一定的信息平台,使每一个部门都能够及时获取到其他部门的信息,不断优化工作流程。
在对信访案件进行处置时,要加强沟通,积极寻求多方面的解决方式,确保问题能够得到妥善解决。
三、制定科学合理的调解方案,切实减少重复诉讼当信访积案无法通过简单调解方式处理时,很多信访案件会被送到法院起诉,这会增加群众的经济负担和法律风险。
因此,相关部门应当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和教育工作,在实践中总结和制定科学、合理的调解方案,让纠纷得到有效解决。
加强与司法机关沟通协调,创造条件减少重复诉讼,达到最大程度地维护司法公正。
四、注重人文关怀,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不是一个简单的行政程序,而是一项需要注重人文关怀的工作。
政府部门在处理信访案件时,要注重与信访群众的沟通和交流,积极了解群众的需求和心理,提升信访工作中的“心理治理”能力。
要重视群众和公共舆论的意见,有意识地树立良好社会形象,为打造和谐社会作出积极贡献。
解读《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方案》
解读《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施方案》1、问:请您介绍一下《实施方案》的出台背景答:2015年12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中办发〔2015〕60号,以下简称《意见》)。
2016年10月,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6〕4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2017年5月26日,市委、市政府以“两办”名义印发了《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巴委办〔2017〕4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对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相关内容和要求进行了细化、明确和强调,为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夯实社会和谐稳定基础、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提供了有力保障和支撑。
2、问:制定《实施方案》的主要目的是什么?答:制定《实施方案》的核心目的就是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综治协调、各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建立健全有机衔接、协调联动、高效便捷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及时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矛盾纠纷,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最大限度消除不稳定因素,促进社会安定有序,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问:《实施方案》适用于哪些范围和对象?答:本方案主要适用于全市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各级各类调解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参照执行本方案。
4、问:起草制定《实施方案》主要基于哪些方面的考虑?答:在起草制定文件时,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一是出台《实施方案》是满足我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需求的迫切需要。
矛盾纠纷产生于各个领域,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当事人的诉求也有所不同,对解决方式也会有不同的需求,多元化的纠纷主体及需求、多样化的利益冲突都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当前,矛盾纠纷解决途径过度依赖诉讼,这不但不利于双方当事人关系的修复和矛盾的缓和,反而会导致一些当事人为诉所累、因诉返贫,破坏了和为贵、重诚信等重要的传统美德和价值理念。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3篇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3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1 为全面做好本辖区信访稳定工作,确保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按照滕州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行动的统一安排部署,经研究决定,自4月起,在我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
特制定如下方案:一、目标任务通过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集中排查化解信访矛盾纠纷,确保我镇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1、立足源头预防,全面排查矛盾隐患。
及时了解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全面掌握本单位、本辖区内各种矛盾纠纷情况,及时上报各类矛盾和问题,实现矛盾纠纷排查率、上报率达到100%。
2、立足事要解决,集中解决矛盾纠纷。
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要求,组织协调各方面力量,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梳理分析和多元化解,切实解决一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和复杂疑难矛盾纠纷,实现矛盾纠纷化解率达到98%以上。
3、立足维护稳定,避免“民转刑”案件发生。
高度重视有激化倾向、可能引发“民转刑”的矛盾纠纷案件,及时介入调处,并认真做好调处工作记录,确保案件及时得到有效化解。
坚决防止可防可控的民事案件转为刑事案件,特别是“民转刑”命案的发生。
二、方法步骤专项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一)动员部署阶段(202-年4月初)我校集中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行动实施由学校统一组织安排部署。
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行动开展进行安排部署,围绕目标任务,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排查调处阶段(202-年4月上旬至202-年7月上旬)专项行动期间,要坚持边排查边调处的原则,坚持普遍排查与重点排查、全面排查与区域排查相结合,坚持重点时期、重大节日开展集中排查,真实掌握教育系统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并着重及时有效化解,严防发生影响稳定的问题。
排查阶段,要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拉网式滚动排查,特别是对“老民师”、非公办幼儿教师、计生辞退人员等涉众型利益群体访以及多次越级上访反映问题的重点人员等,要全面收集、录入、上报。
社区信访维稳汇报材料
社区信访维稳汇报材料社区位于中华门街道东南部,东依城东干道,南临卡子门广场,西接晨光路,北靠雨花桥外秦淮河畔,由双桥门、小区、金陵王榭、南城美境、居易时代五个住宅片区组合而成,总面积约6万平方米,总户数3434户,总人口7610人,其中户籍人口5115人(含空挂人口2641人),外来人口2495人,居住人口4969人。
人员结构较为复杂,下放回宁人员较多,拆迁空挂人口较多,困难群体较多,特别是近几年辖区内因城市建设和拆迁改造引发的矛盾较多,安全维稳形势较为复杂和严峻。
社区两委班子高度重视维稳工作,采取有力措施,维护辖区内的安全与稳定,到目前为止成功调处邻里矛盾、物业纠纷、婚姻家庭继承纠纷、环境污染纠纷、计划生育纠纷等矛盾达30余起,因拆迁引发进京上访已积案5起,现成功调处1起,有2起正在商谈协调中,成功调处率30%,现将今年来社区信访维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强基固本,扎实做好信访维稳基础工作(一)加强领导,建章立制面对复杂、严峻的维稳形势,社区两委班子始终将维稳工作摆在日常工作的重要位置,社区成立了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兼主任为组长,副主任和社工为副组长和组员,按片区或楼栋划分信访责任区,每个责任区选出一到两名居民积极分子担任信访信息员。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访矛盾排查专题会,收集排查不稳定因素,能处置的及时处置,处置不了的及时上报。
再次基础上,确立了重点人头定人、定职、定责,实施“五包一”方案,在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即由街道包会领导,社区负责人和社工组成的“五包一”小组将重点人头分包到每个小组,将维稳责任落实到人,落到实处,并定期召开碰头交流会,研究分析社区维稳形势、重点人头最新迹象,发现苗头,及时协调、及时处理,将大多数可能诱发上访的情况消灭在萌芽,解决在基层,确保辖区的安全稳定。
及时上访户到北京和省市信访部门上访,社区班子成员即使在重大节日期间,若有上访户进京上访,社区工作人员放弃休息不辞辛劳,协调相关部门去北京接访,“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做上访的思想工作,从行动上感化他们。
信访和矛盾纠纷会议纪要
信访和矛盾纠纷会议纪要
20xx年9月23日,街道召开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会议。
会议提出重点抓好六项工作:一是开展集中梳理活动。
对矛盾纠纷案件认真梳理,分析原因,分出轻重缓急,加大个案处理力度,分析共性问题原因,从工作决策层面解决问题。
二是开展集中接访活动。
认真开展好街道班子领导和相关部门领导集中接访,有效处理一批重信重访、重点信访案件和新出现的矛盾纠纷。
三是积极推行集中办案。
对梳理出的.一些重点信访案件,推行集中办案,集中力量突破解决。
四是开展带案下访活动。
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要求领导干部在下访排查过程中要听民情、解民意、讲政策,突出疑难个案的解决。
五是探索重点案件公开公示方法。
对一些涉法涉诉的案件,按照接访领导、范围、时间、地点、程序“五公开”的要求,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方便信访群众了解和参与领导干部现场办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以此推动信访积案的解决。
六是开展“一对一”理顺情绪活动。
要求街道、社区负责人深入基层与信访人谈心,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消除信访群众的对立情绪,从源头上化解问题,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实行“三个三” 全力做好矛盾风险防范化解管控工作
实行“三个三”全力做好矛盾风险防范化解管控工作XX县将防范化解管控各类矛盾风险摆在重中之重位置,落实保障、健全机制、强化措施,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积极贡献。
一、提供三个保障,有力解决社会矛盾问题一是综治平台保障。
推进县镇村三级综治中心建设,各级综治中心都设有监控研判室、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室)、群众接待庭(室)、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顾问室)等,做到机构、制度、设施、人员、经费“五个到位”。
县级综治中心主动对接、协调镇级综治中心排查的责任单位不明、涉及多镇(街道)或重大疑难复杂的矛盾纠纷;镇级综治中心对县级综治中心交办的矛盾纠纷、信访事项进行分流、办理、回复;镇级综治中心功能向村(社区)延伸,相互之间联动运作、接力服务,实现受理、登记、交办、承办、结案的有机衔接。
各级综治中心建立实体化运行机制,强化实战功能,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做到矛盾纠纷联调、社会治安联防、重点工作联动、治安突出问题联治、服务管理联抓、基层平安联创。
二是调解组织保障。
织密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网络,建立以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为中枢,以各类调解组织为依托,以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为补充的大调解格局,将98%以上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萌芽状态。
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从政法部门聘任5名政治过硬、业务优良、责任心强、退居二线的老干部,指导、帮助基层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辖区12个镇(街道)、448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积极聘任老司法干部、老信访干部、老村干部、老党员、老教师“五老”人员,充分发挥“五老”威望高、经验多、关系广的优势,有效就地化解矛盾纠纷。
积极推动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成立县平安协会,内设医调委、交调委、劳调委等调委会,提高矛盾调解工作专业化、社会化水平。
在2家重点企业和7所重点学校建立调委会,助推平安企业、平安学校创建,形成矛盾纠纷及时化解的良好态势。
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
“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嘿,各位看官,今天咱们来聊聊一个热门话题——信访积案化解。
别看这事儿听起来挺严肃的,但解决好了,可是能为社会稳定、人民幸福指数加分不少呢。
下面,就让我这个有10年方案写作经验的大师,给大家献上一份“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实施方案”。
一、背景与意义信访积案,顾名思义,就是那些长期没有得到妥善解决的信访问题。
这些问题如果得不到及时处理,就会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严重影响到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因此,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意义非凡。
二、目标与任务1.全面梳理信访积案,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3.加强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
三、工作措施1.成立信访积案化解领导小组,由市(县)长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2.开展信访积案大排查,对历年积案进行全面梳理,建立信访积案数据库,实行挂号管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3.实施信访积案化解“一对一”责任制,对每一起积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化解时限,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4.制定信访积案化解方案,针对不同类型的积案,采取不同的化解措施,如政策化解、法律化解、经济化解等。
5.加强信访工作制度建设,完善信访接待、办理、回复等环节,提高信访工作效率。
6.加大信访积案化解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信访积案化解的重要意义,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信访权利。
7.建立信访积案化解激励机制,对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时间安排1.第一阶段(1-3月):成立信访积案化解领导小组,开展信访积案大排查,建立信访积案数据库。
2.第二阶段(4-6月):制定信访积案化解方案,实施信访积案化解“一对一”责任制,加大宣传力度。
3.第三阶段(7-9月):深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对化解情况进行跟踪调度,确保化解措施到位。
五、组织保障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落到实处。
浙江省信访处理规定
浙江省信访处理规定【发文字号】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53号]【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公布日期】1994.10.19【实施日期】1994.12.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53号)现发布《浙江省信访处理规定》,自一九九四年十二月一日起施行。
省长万学远一九九四年十月十九日浙江省信访处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及时、正确处理信访人(参与信访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来信来访,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信访活动的正常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信访,是指信访人通过走访和书信、电报、电话等形式,向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反映情况,表达意愿,并由有关机关和单位负责处理的社会活动。
第三条信访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权利,依法参与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以及维护自身权益的一项途径,是国家行政机关了解社情民意,汲取群众智慧的一个窗口,是国家行政机关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接受群众监督,为群众排忧解难,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的一条渠道,是国家行政机关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一种方式。
第四条信访工作是国家行政机关一项长期的群众性的政治工作,是领导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负责人的应尽义务和职责。
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应当加强领导,确定一位负责人主管信访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经常分析、研究和督促、检查。
国家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阅批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参与处理重要信访事项,重视信访工作队伍的建设。
第五条信访工作的原则是:(一)实事求是,重事实、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二)按照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办事;(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四)处理实际问题与进行思想教育相结合;(五)及时办理,力求把信访事项解决在基层或者当地。
第六条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必要的信访工作制度,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信访办公会议制度,领导接待人民群众来访日制度或者领导约访人民群众制度,岗位责任制度,目标管理考核制度,评比表彰先进制度和其他业务工作制度。
充分发挥侨界优势
充分发挥侨界优势为我市提升竞争力服务中共临海市十二届三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指出:“紧紧围绕建设长三角地区最具竞争力城市之一的奋斗目标,全面实施竞争力提升战略”。
在当前形势下,如何提升竞争力,努力实现既定目标,是市委、市政府急需解决的问题,也是全市上下广为关注的期盼。
临海市是台州侨务工作重点县市,侨务资源丰富,如何运好侨务资源,进一步发挥侨界人才荟萃、智力密集、联系广泛的优势,更好地为我市提升竞争力服务,这是侨界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为此,今年7至9月,市政协组织专题调研组,通过座谈、走访、考察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侨资企业的情况,认真听取有关委员、专家以及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以求寻找相应对策。
现将调研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一、改革开放以来侨界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我市现有归侨侨眷2万多人,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1万多人,出国留学人员600多人。
改革开放以来,一大批旅居在外临海籍华侨华人、港澳同胞纷纷回乡投资兴业,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一)回乡投资兴业,开创了临海乃至台州历史上多个第一。
改革开放以来,一批临海籍华侨华人回乡投资,开创了台州、临海历史上的许多个第一:台州第一家中外合资企业,台州第一家大型综合性商场,台州第一家液化气站,台州第一家外资酒楼,台州第一家三星级酒店,台州第一家五星级酒店等。
如:1980年,旅居香港的詹耀良先生首次回临海,而后就于家乡结下不解之缘。
1988年与明丕白创办了台州第一家合资企业——伟星塑料制品有限公司,1996年开始兴建耀达商场,成为当时台州最大的综合性商场。
此后,又在我市大洋、杜桥以及椒江、黄岩、温岭等地经营酒店、房地产,同时将耀达商场分店开到大田、杜桥、白水洋、东塍等镇(街道),累计投资10多亿元;1989年旅居香港的卢金荣先生回到临海创办了台州第一家外资酒楼——荣华酒楼,1993年投资创办了浙江海圳荣液化气有限公司,随后成立了台州华建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浙江龙游海龙煤气有限公司,当时液化气供应及至半个浙江省。
镇信访矛盾化解决战实施方案
镇信访矛盾化解决战实施方案一、前言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矛盾和问题也随之增多。
信访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解决群众问题的关键环节,肩负着倾听群众呼声、保障群众权益的重要任务。
为进一步做好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原则(一)目标1.全面排查,不留死角:对全镇范围内的信访矛盾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问题全部纳入视线。
2.聚焦重点,分类施策:针对排查出的信访矛盾,聚焦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实行清单式管理、挂账式推进。
3.多元化解,清理积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心理等多种手段,推动信访矛盾及时就地化解。
4.健全机制,提升水平:不断完善信访矛盾化解机制,提高信访工作法治化、规范化水平。
(二)原则1.公正公平:坚持依法依规解决问题,确保信访群众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2.公开透明:信访矛盾化解过程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3.综合施策: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和资源,形成信访矛盾化解的强大合力。
4.源头预防:从源头上预防信访矛盾的产生,实现问题早发现、早化解。
三、主要任务(一)全面排查信访矛盾1.建立排查机制:镇、村(社区)两级都要建立信访矛盾排查机制,实行定期排查、专项排查、重点排查相结合,确保问题排查到位。
2.落实排查责任:明确排查责任人,对排查出的信访矛盾,实行清单式管理,挂账式推进。
3.排查范围:全面排查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等领域的信访矛盾,以及历史遗留问题和突发性事件。
(二)多元化解信访矛盾1.强化部门协同:各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化解信访矛盾。
2.引入社会力量:充分发挥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等社会力量,为信访群众提供多元化、专业化的服务。
3.心理疏导:对信访群众进行心理疏导,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心态,积极配合信访矛盾化解工作。
4.教育培训:加强对信访群众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他们的法制观念,引导他们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一是拟定帮调方案。各帮调小组带着深厚的感情走进信访问题,了解核查情况,调取相关资料,建立详尽的个案档案,集中分析研讨案情,制订出切实可行的调处、帮扶和稳控工作方案。如章仁加打猎误伤致残一案,帮调小组针对致害人无力支付赔偿的实际情况,制订了由此次事件的所有参与单位分摊赔偿责任的解决方案,得到了参与单位和信访人的一致认可,并最终实现了息访。二是创新帮调方法。对市级帮调信访件,由帮调小组召集信访人、办案人、各方代表集中开展听证和调解,通过陈述请求、解疑答辩、澄清事实、教育引导等方式,认真进行质询、辩论、评议和合议,分清责任,作出合情合法的定论。对镇(街道)、部门单位帮调信访件,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由各责任单位牵头,帮调单位协助,通过联合调解、多方协调、感情规劝、依法教育、经济补助、就业扶持等多种形式化解矛盾。对于一些情理之中、法度之外的特殊信访积案,由有关部门联合解决落实好信访群众的合理诉求和实际生活困难。如朱秀金交通事故致残一案,帮调单位市法院通过多方努力,在落实了她的赔偿费的同时,还出面与永强集团联系了加工藤椅的业务,解决了她的实际生活困难。三是出具调处意见书。各帮调小组根据调处情况,集体研究,得出调处结论。达成协议的,制作协议书,由信访人签字息访;对因信访人要求过高,无法达成协议的,参照法院裁决书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详细说明经调查核实的事实真相、处理决定及相关依据,做好解释工作。对无正当理由并经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后仍不息访的,按规定报结,并落实稳控措施。对出现缠访、无理访、闹访等非正常上访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置,对非正常上访行为中的幕后指使策划者和信访“蛇头”,予以严厉打击。活动开展以来,该市共打击处置了3名幕后指使策划者。
四、建立长效机制,减少信访积案
一是建立信访联系员制度。每个信访积案由信访部门配备一名业务精干的联系人员,全程协助每个信访案件的帮扶、调处和稳控等具体措施的研究和落实。二是建立长期结对帮扶制度。按照“不息访、不脱钩”的要求,结合“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活动,由帮调小组成员与信访人结对,不定期走访信访人,了解他们的生产生活情况,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减少及避免因生活琐事而引发新的上访事件。如该市人大副主任何志忠在帮调过程中,与帮调对象陈某结成长期重点帮扶对子,多方筹资18万元解决了其医疗手术费,真情关爱终于使上访长达十三年之久的陈某彻底息访。三是建立信访司法救助制度。拨付专款设立了信访救助基金,用于解决信访群众的生活困难和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司法救济等,使信访群众既能懂得打官司,又能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目前,已动用信访救助基金18万元,共解决了6起疑难复杂案件,其中一件属5年之久的集体信访件。四是完善预警排查制度。认真排查和梳理不稳定因素和越级上访苗头,对市级重点信访件和重大群体性信访事项,成立法制工作小组,加强信访法律法规和知识教育,并落实相应的稳控措施。
为有效减少信访积案存量,化解疑难复杂信访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营造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临海市积极探索新方法,开辟新渠道,搭建新平台,在全市开展信访积案“一对一”帮调活动,使一批信访积案得到及时化解。去年5月份以来,历年遗留的60件疑难复杂信访积案中,21件已经化解息访,24件已基本达成化解协议,15件已落实有效的稳控措施,全市非正常上访行为明显减少,有效维护了经济快速发展时期的社会稳定,受到了各级领导的高度肯定,包案领导的帮调工作还被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详细报道。主要做法:
一、畅通诉求渠道,梳理归并积案
由政法委、公安局、法院、信访局、司法局等部门组织人员,走镇(街)、进村企、访农户,开展以“创新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机制”为主题的调查研究,倾听群众特别是信访群众的呼声和意见,排摸不稳定因素;召开信访工作恳谈会、分析会,对全市信访积案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梳理,罗列归并成60件疑难复杂信访件,并根据实际情况,分成两类:第一类为市级帮调信访件,共22件,其特点是多数为去京赴省的个体访案件,少数属历史遗留问题,已多次调处,上访人对责任单位产生抵触情绪。第二类为镇(街道)、部门单位帮调信访件,共38件,其特点是部分信访件已有调处结论,但上访人不服又无充分理由,需做好解释和教育工作;部分信访件经责任单位再次调处仍有化解希望的;部分信访件正在由市级有关部门或镇(街道)工作组调处之中的。
二、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帮调合力
一是由市领导带头包案。专门召开市委扩大会议,对帮调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由市四套班子领导成员分别对60件信访积案认领包案,参与协调。二是探索第三方力量帮调。按“一个信访案件一个帮调小组一名包案领导”的要求,在全市抽调了120名政治觉悟好、业务水平高、协调能力强、工作经验足、法律政策精的在职干部、退居二线老同志、退休老干部,组成60个帮调工作小组,其具体职责是:帮扶,给予信访人心理疏导、法律援助、政策咨询、社会关怀和困难救济、就业扶持等;帮调,帮助责任单位调处、化解信访积案;维稳,认真做好规劝、解释和教育,及时掌握信访动态,落实稳控措施,防止越级上访;劝返,出现越级上访的,及时赶赴现场劝返和处置。同时,还邀请了20名在当地有一定名望、一定影响力的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帮调,切实改变一些职能部门或责任单位已成为信访事项另一方当事人的现象,解决一些信访积案由职能部门或责任单位调处无效的问题。如吴美茹信访件,特意聘请了信访人比较信任的台州中学校长叶良文参与调处,黄兵信访件由市党代表王以良同志参与帮调工作,卢志厚信访件由牛头山水库移民户赵万村等人帮助协调。三是形成调处合力。在帮调过程中,各镇(街道)和责任单位积极主动参与帮调活动,并集中更多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全力支持、配合帮调小组开展工作;案件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单位、配合单位和镇(街道)联系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
发: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抄: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协办公厅,省军区,省法院,省检察院。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2月2日印发
(共印220份)
未经同意
请勿转载
政务工作交流
第1期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1月21日
临海市开展信访积案“一对一”
帮调活动创新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机制
临海市政府
按:近日,葛慧君副省长在省政府办公厅《专报信息》第7期“临海市开展信访积案‘一对一’帮调活动创新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机制”上批示:“临海市采取市领导带头包案,抽调第三方力量开展‘一对一’帮调,处理信访积案的做法很好,既化解了一大批疑难复杂信访件,又积极探索社会矛盾调处工作机制,值得肯定。请省信访局阅研。”现将临海市的做法印发,供各地参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