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解读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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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公布日期】2018.11.07•【文号】•【施行日期】2018.11.07•【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2018年11月7日)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资源迅速扩大、普及水平大幅提高、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同时也要看到,由于底子薄、欠账多,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十分突出,“入园难”、“入园贵”依然是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之一。

主要表现为: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滞后,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保教质量有待提高,存在“小学化”倾向,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幼儿安全问题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现就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领导。

加强党对学前教育工作的领导,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在学前教育领域深入贯彻,确保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落实到位,确保学前教育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教育部解读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解读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解读开展学前教育的假设干定见教育部介绍全国学前教育情况教育部召开全国学前教育相关情况新闻通气会,未来三年我国将启动学前教育三年步履方案,该方案能否为学前教育大开展注入强心剂呢?通气会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大师比较关心的民办园还有农村教育学前教育的开展问题,有几点办法。

教育部的根底教育司答复了大师关心的问题。

首先是关于鼎力积极搀扶民办幼儿园的问题,有这样几点办法:第一,要通过合理包管合理用地,减免税收等方式撑持社会力量办园。

第二,创新撑持方式,积极搀扶民办园出格是那些面向群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园,提出当局购置效劳,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撑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的效劳。

第三,对公办和民办要一视同仁,进一步强调民办园在像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扬奖励等方面和公办园具有不异的地位,这是民办园。

还有农村塾前教育,国家已经实施了农村塾前教育的推进方案,目前已经有5亿元人民币投入傍边,重点来开展农村的幼儿教育。

有这样几点办法:第一,纳入规划。

就是把幼儿园的农村幼儿的教育纳入到新农村公共效劳设施的统一规划傍边优先建设。

第二,加大投入。

刚刚已经说了重点搀扶中西部地域,各级当局要在园舍的建设,师资步队以及公用经费帮助困难群体等方面加大投入。

第三,完善网络。

通过独立建园、设分园、联合办园,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方面来完善县级、乡级、村级的学前教育网络。

第四,改善条件。

比方农村办学办法、用具、幼儿读物等等,让这些农村幼儿园享受更好的环境。

教育部解读开展学前教育的假设干定见1.问:此刻社会上都在热议学前教育“国十条〞,请您谈谈“国十条〞出台的布景和意义。

答:鼎新开放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开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

但从整体上看,学前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集中表示在资源短缺,投入缺乏,“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定见较多,必需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学前教育“国十条”内容

学前教育“国十条”内容

11月以来,国务院出台系列举措,重拳治理百姓“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的十条新政(简称“国十条”)具体内容:一、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

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

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

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

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

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

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

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

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发展学前教育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各级政府要在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办园,为家长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选择空间。

文件突出强调了鼓励和扶持民办园的几点措施:一是要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

二是创新支持方式,积极扶持民办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园。

提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三是公办民办一视同仁,进一步强调了民办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具有同等地位。

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是解决城镇“入园难”的关键。

文件着重强调了四点。

一是补建。

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城镇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

二是同步建。

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建设“三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三是强制建。

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

四是建后统筹使用。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证面向小区适龄儿童提供方便就近的普惠性服务。

发展学前教育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

主要采取四条措施。

一是纳入规划。

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

二是加大投入。

国家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

地方各级政府在园舍建设、师资队伍、公用经费、资助困难群体等方面加大投入。

三是完善网络。

通过独立建园、设分园、联合办园、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等方式,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

四是改善条件。

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努力配备好保教设施、玩教具和幼儿读物等,逐步为农村幼儿园创设良好的教育坏境。

加大财政投入是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根本保障,具体规定概括讲主要是“五有”。

学前教育国十条

学前教育国十条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

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

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二、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

加大政府投入,新建、改建、扩建一批安全、适用的幼儿园。

不得用政府投入建设超标准、高收费的幼儿园。

中小学布局调整后的富余教育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成幼儿园。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公布日期】2011.09.05•【文号】财教[2011]410号•【施行日期】2011.09.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教育其他规定正文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学前教育发展的通知》(财教[2011]405号),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入园问题,现就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原则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要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具体资助方式和资助标准由省级政府自行制定。

中央财政根据地方出台的资助政策、经费投入及实施效果等因素,予以奖补。

二、资助内容地方政府对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

幼儿园要从事业收入中提取3%-5%比例的资金,用于减免收费、提供特殊困难补助等,具体比例由各地自行确定。

各地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优惠政策措施,积极引导和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及个人等捐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三、工作要求(一)制定方案,加强宣传。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资助资金,确保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幼儿园要把学前教育资助作为重要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

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为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实施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确保学前教育资助工作顺利实施。

(二)完善信息,夯实基础。

教育部将建立全国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幼儿园要根据要求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工作信息管理系统,做好在园儿童信息和受助儿童信息基础管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确保受助幼儿信息真实、可靠。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作者:来源:《幼儿教育·教育教学版》2018年第12期2018年11月15日,新华社受权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了新时代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有力地回应了老百姓对公平优质学前教育的热切期盼。

《若干意见》分为9个部分35条,抓住了我国学前教育发展的痛点和难点,提出了全面系统、明确有力的治理措施。

本刊全文刊登《若干意见》,供读者理解、学习与贯彻落实。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党和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的重大民生工程,关系亿万儿童健康成长,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党和国家事业未来。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快速发展,资源迅速扩大、普及水平大幅提高、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入园难”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同时也要看到,由于底子薄、欠账多,目前学前教育仍是整个教育体系的短板,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十分突出,“入园难”“入园贵”依然是困扰老百姓的烦心事之一。

主要表现为:学前教育资源尤其是普惠性资源不足,政策保障体系不完善,教师队伍建设滞后,监管体制机制不健全,保教质量有待提高,存在“小学化”倾向,部分民办园过度逐利、幼儿安全问题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切实办好新时代学前教育,更好实现幼有所育,现就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0.11.21•【文号】国发[2010]41号•【施行日期】2010.11.2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

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

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发展学前教育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大力发展学前教育作为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突破口,作为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任务,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民生工程,纳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作者:来源:《幼儿教育·教师版》2011年第01期国发[2010]41号编者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目标。

前不久,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政策措施,随后国务院颁发了国发[2010]41号文件《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12月1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学前教育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学前教育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

一次次会议、一份份文件,充分反映出党中央、国务院对学前教育的高度重视。

党和政府已经把学前教育放在国计、民生和未来发展的高度来定义,学前教育迎来了一个前所未有的大发展机遇。

让我们来仔细研读这些文件,深刻领会这些文件的精神,并切实地贯彻落实这些文件的精神,以真正促进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相关解读文章请参阅《幼儿教育·教育科学》2011年1、2合刊。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当前存在的“入园难”问题。

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改革开放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我国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

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入园难”问题突出。

办好学前教育,关系亿万儿童的健康成长。

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国家和民族的未来。

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着力破除制约学前教育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为幼儿和家长提供方便就近、灵活多样、多种层次的学前教育服务;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促进幼儿健康快乐成长。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2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2

《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41号文件)文件解读遵义市红花岗区教育局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大家早上好!2010年1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国发41号文件,这是近30年来,我国关于学前教育发展的最高级别的政策性文件,对我国当前及今后学前教育的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必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下面我从文件的总体结构、出台的背景、核心精神、主要内容和工作要求等几个方面,结合我区学前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对文件进行简要的介绍。

一、文件的总体结构国发41号文件全文共提出了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所以这个文件通常被称为“学前教育‘国十条’”。

这十条政策措施按具体内容可以分为四个大的部分:其中第1条“把发展学前教育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单独为第一个部分,作为文件的总纲,包括了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文件的核心精神两方面的内容。

其中第2-4条为第二个部分,分别从硬件设施、教师队伍、经费投入——即通常所说的“人、财、物”三个方面指出了怎样发展学前教育的问题。

其中第5-8条为第三个部分,分别从准入、安全、收费、保教业务四个方面指出了怎样管理学前教育机构的问题。

第四个部分包括了最后两条,文件就加快推进学前教育的发展,对政府部门的工作提出了一些要求。

二、文件出台的背景和核心精神(文件第一部分)1.文件出台的背景(1)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取得长足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

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短板,主要表现为教育资源短缺,财政投入不足,师资队伍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等等。

学前教育的发展问题已经严重制约了我国教育整体水平和国民素质的提高,成为影响我国教育现代化目标实现的最大瓶颈。

因此,加快学前教育发展成为新形势下推进教育科学协调发展的必然选择。

(2)“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突出近年来,许多地方不同程度出现了“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引起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关注。

教育部解读学前教育“国十条”

教育部解读学前教育“国十条”

教育部解读学前教育“国十条”近日,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提出了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发展的十条政策措施,引起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2日就“国十条”能否解决“入园难”“入园贵”等难题的相关询问,接受了记者采访。

公办民办并举:为家长提供多样化选择空间根据2009年的统计,全国幼儿园共有13.8万所,在园儿童2657.8万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51%。

这样看来我国还有将近一半的适龄儿童未能接受学前教育。

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制定过程中,学前教育短缺成为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民生问题。

教育部基础教育二司负责人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

但从整体上看,学前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集中表现在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必须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国十条”立足当前,兼顾长远,是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破解“入园难”的动员令,必将对全社会提高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亿万儿童健康成长,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国十条”突出强调了学前教育的教育属性和社会公益属性,明确指出,未来我国在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同时还会采取多种措施来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办学,为家长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选择空间。

当前,如何让大量的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也是很大问题。

针对此,“国十条”提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税费减免等政策,就是要让老百姓能够受益。

同时,针对学前教育资源城乡差距过大的现状,国家将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教育体系,让农村孩子也能享受到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学前教育。

将近一半没有接受学前教育的适龄儿童中,大多数在中西部乡镇地区,要努力扩大农村学前教育资源,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的学前教育网络,发展学前教育的重点在农村,难点也在农村,因此一定要努力扩大农村的资源,并且形成县、乡、村三级的网络,使农村的孩子有学上。

学前教育新政策的解读

学前教育新政策的解读

关于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解读一直以来在基层各单位幼儿园相关职工对于政策方面的了解,相对而言都觉得比较书面化,一个是因为相关文件的层层下发,中间一个时间差的原因,其次,就是我们自己对于政策的理解比较表面,没有结合自身去深远的看待问题,一味的依文办事让我们的疲乏不堪,目前给大家整理了一些与我们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政策,也给大家对于政策解读提供一下相应参考!幼教职工生存空间急速壮大目前国家提出的《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等相关政策逐渐确立了坚持公益普惠,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基本方向,国家学前教育重大项目的实施和连续三期行动计划有序推进。

在这一背景之下,目前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有幼儿园24万所,在园幼儿达4414万人,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7.4%,比国家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前提高了27个百分点。

意义:国民的需求相对而言对于幼教队伍的师资的需求也开始迫切,对于从事幼教行业的工作者来说,国家对于幼教的投入开始加大,幼教事业迎来春天,在未来的10年当中,幼教事业将处于一个飞速发展的时间段。

《规划纲要》提出扶持民办园的具体规定:一是要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

二是创新支持方式,积极扶持民办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园.提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三是公办民办一视同仁,进一步强调了民办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具有同等地位。

意义:对于扶持幼儿园办园的具体规定的实施,幼儿园的资源获得极大拓展,对于用地的要求有所绿色通道,资金方面会有政府各方面的地方实际补贴,以及政府的专项资金投入,在职称方面,近年来已有相关教师获得了高级职称,说明幼师事业的社会地位在逐年提高,国十条针对幼儿教师的地位待遇做出的相应举措长期以来,幼儿教师待遇低,队伍不稳定的问题普遍存在于各个地市之间,如何更好的鼓励幼师队伍的建立,主要措施有四个方面:一是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要按照规定的配备标准对公办幼儿园进行核编、逐步配齐.二是落实工资、职称等方面的待遇.要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和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机制,切实维护教师权益。

教育部解读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解读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解读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2024年7月16日,教育部正式发布了《关于深入实施学前教育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若干意见》。

该文件明确了在党中央关于优先发展学前教育的决策部署下,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下面将对该文件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该文件明确了学前教育发展的目标。

意见提出,到2024年,学前三年普惠性幼儿教育将全面普及,覆盖率超过90%;学前教育质量明显提高,普惠性幼儿园毛入园率达到85%以上;学前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更加健全;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成效显著,专职教师待遇明显改善。

其次,该文件提出了加强学前教育质量的举措。

意见明确了提高学前教育质量的五大方向:强化活动为主的学习方式,促进幼儿全面发展;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建立科学、全面的评估体系,定期监测学前教育质量;完善配套教材和教育资源,满足幼儿发展需求;加强学前教育质量监督和评估,推动教育质量提升。

第三,该文件强调了学前教育公平优质发展的原则。

在倡导普惠性幼儿教育的同时,加强特殊教育的发展,确保每个孩子都能获得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

通过提高财政投入、加强政策引导等措施,破解城乡、区域、少数民族等不同地区、群体之间的教育差距。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推进农村学前教育发展、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学前教育建设等具体措施,以促进学前教育的公平发展。

第四,该文件提出了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的措施。

意见强调提高学前教育师资队伍的素质和能力,通过加强学前教师培训、提高待遇、改善工作条件等措施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学前教育工作。

此外,意见还明确了加强学前教育师范专业建设、深化学前教育师资培训、建立健全师资激励机制等具体举措。

最后,该文件还提出了完善学前教育管理和监督体系的要求。

意见要求建立健全学前教育质量监测评估体系,制定科学合理的评估指标和标准;加强学前教育统计和信息化建设,为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准确的数据支持;加强学前教育监督和执法力度,查处不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的违法行为。

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学习心得体会

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学习心得体会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学习心得体会——为幼有所育支开“保”护伞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首次提出要在“幼有所育”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办好学前教育”,为我国学前教育未来发展指明了方向和重点任务。

近日,为贯彻落实十九大学前教育新任务新要求,党中央印发了《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为办好学前教育提出了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

对此,作为一名幼教和基层幼儿园管理员,我进行了认真学习,对于办学难、办学贵问题进行了深入学习,在“进一步完善了学前教育保障机制”方面有了新的认识,再次激发了干好基础教育的信心和力量。

一、加强队伍建设,确保学前教育内涵提升为了切实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意见》提出了改进思路和举措,明确提出要创新教师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前教育教师管理机制,着力打造一支热爱儿童、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园教师队伍。

一是要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把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教育融入职前培养、准入、职后培训和管理的全过程。

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师德考评方式,完善师德考评制度,强化师德考查。

实施师德师风建设工程,创造良好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是落实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

意见要求各地要按照国家标准明确各类幼儿园职工配置要求,制定执行办法,建立幼儿园教师长效补充机制,满足正常教育教学需求。

企事业单位、集体、民办幼儿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师。

采用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对企事业单位办、集体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进行扶持。

三是要切实提高教师待遇。

完善幼儿园教师绩效工资制度,确保教师平均工资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

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逐步提高非在编教师工资待遇,保障编制内外教师同工同酬。

完善老少边穷岛等贫困地区教师待遇补助政策,对长期在农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幼儿园教师,实行工资倾斜政策。

四是要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

制定幼儿园教师培养规划,提高学前教育专业本、专科层次教师的数量和比例,合理扩大培养规模。

教育部解读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解读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

教育部解读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对教育的重视,学前教育逐渐受到了广泛关注。

学前教育是指在儿童正式进入学龄前,通过各种方式和活动对其进行教育和培养的过程。

教育部出台的《关于深化学前教育全面提升学前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对于学前教育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下面将对这些意见进行解读,探讨学前教育的发展方向和问题。

首先,教育部提出要继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前教育教师的专业素养。

教师是学前教育的核心,其专业素养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学前教育的质量。

为此,教育部将加大学前教育教师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教育教学水平和工作能力。

同时,鼓励学前教育教师参加各种教育教学研讨活动,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

其次,教育部要求推进学前教育的多元化发展。

学前教育不仅仅是简单的学习知识,更要注重培养儿童的综合能力和创造力。

因此,教育部鼓励学前教育机构创新教育教学方法,提供多样化的教育资源,为儿童提供丰富多彩的教育环境。

此外,教育部还要求学前教育机构注重培养儿童的社会适应能力和协作精神,培养他们良好的社会行为和价值观。

最后,教育部还强调加强学前教育的质量监管和评估。

学前教育机构要按照相关标准进行自评和外评,积极改进教育教学工作,提高教育质量。

教育部也将加强对学前教育机构的监管,对教育教学过程进行抽查和评估,确保学前教育质量的达标。

综上所述,教育部的若干意见对于学前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推进学前教育的多元化发展、加强学前教育的协同发展以及强化质量监管和评估方面,都提出了明确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只有全面落实这些意见,学前教育才能得到全面提升,发展出更好的效果。

同时,学前教育的发展也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包括家庭、教育机构、社区和政府等,形成合力,共同提升学前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学前教育基本政策法规解读

学前教育基本政策法规解读






食品采购、储存与加工 《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三章规定: “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 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 以保证其质量。”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卫生保健工作内容 与要求”,幼儿园应当做到“库存食品应当分类、注有标 志、注明保质日期、定位储藏”。 《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第十五条: “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 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留样食品应当按品 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闭专用容器内,在冷藏条件 下存放48小时以上;每样品种不少于100克以满足检验需 要,并做好记录。”


法规是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其 实施的行为规范体系,是国家政党、各级政治权 利机关和社会政治团体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总称。 主要包括国务院、地方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民 族自治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教育法规,即有 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规章等规范性 文件的总称,也是对人们的教育行为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学前教育法规是有关学前教育方面的法律、法令、 条例、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是对人们的学 前教育行为具有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三、幼儿权利保护 相关依据:《儿童权利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国儿童发展纲要》 幼儿的人身权和生存权:固有的生命权;最高标 准的健康权;充分的生活水准权 幼儿的存活与发展权 幼儿的受保护权 幼儿的参与权 幼儿的受教育权 姓名权、肖像权、著作权以及隐私权 不受歧视和虐待权 依法享有法律保护和申诉权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doc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doc

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意见(教基〔2017〕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发展学前教育,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经国家教育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会议通过,决定2017-2020年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以下简称三期行动计划)。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重要意义近年来,各地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县为单位实施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财政投入持续增加,长期制约改革发展的一些瓶颈问题得到突破。

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2016年达到77.4%,“入园难”进一步缓解,学前教育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但总体上看,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普惠性资源供给不足,教师数量短缺、工资待遇偏低,幼儿园运转困难,保教质量参差不齐等问题还普遍存在,仍处于爬坡过坎的关键期。

学前教育作为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的终身学习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实施三期行动计划,是巩固一期二期成果,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推进教育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是基本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推动两孩政策落地,保障民生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教育扶贫,从人生早期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促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举措。

各地要深刻认识实施三期行动计划的重要意义,保持学前教育的良好发展势头,切实履职尽责,坚定不移,持续推进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接受良好学前教育的期盼。

二、总体要求(一)基本原则注重科学规划。

充分考虑人口政策调整和城镇化进程的需要,优化幼儿园布局。

重点支持贫困地区、困难群体和薄弱环节,保障大多数适龄儿童就近接受学前教育,着力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

坚持公益普惠。

公办民办并举,进一步提高公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的能力,积极引导和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重要的学前教育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重要的学前教育法规和政策性文件

1978年以来有关学前教育的法规文件1.1978年10月,教育部关于加强和发展师范教育的意见2.1979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全国托幼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中发【1979】73号)3.1979年11月,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草案)4.1980年10月,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草案》和《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试行草案》的通知5.1982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6.1983年9月,教育部关于印发《发展农村幼儿教育的几点意见》的通知【83】(教初字011号)7.1985年5月,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8.1985年5月,教育部关于颁布《幼儿师范学校教学计划》的通知9.1986年5月,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国家教委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文件的通知。

10.1986年6月,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办好幼儿学前班的意见11.1986年10月,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幼儿园教师考核的补充意见12.198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领导管理职责分工的请示》的通知13.1987年3月,劳动人事部、国家教委关于颁发《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的通知(劳人编【1987】32号)14.198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加强幼儿教育工作的意见15.1988年10月,国家教委关于社会力量办学几个问题的通知16.1988年10月,国家教委关于进一步办好职业高中幼师专业的意见17.1989年6月,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18.1989年8月,幼儿园管理条例19.1989年12月,国家教委关于实施《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试行)》的意见20.1991年5月,国家教委关于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规定的通知21.1991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2.1992年2月,国务院关于下达《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23.1993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24.1993年2月,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25.1994年7月,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26.1995年1月,三年制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教学方案27.1995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8.1995年10月,国家教委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若干问题的实施意见29.1995年9月,国家教委、国家计委、民政部、建设部、国家经贸委、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关于企业办幼儿园的若干意见30.1995年12月,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88号令)31.199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32.1996年6月,国家教委关于正式实施《幼儿园工作规程》的意见33.1996年1月,国家教委关于颁发《全国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职责和岗位要求(试行)》的通知34.1997年7月,国家教委发布《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35.1997年10月,社会力量办学条例36.1998年12月面向21世纪教育振兴行动计划37.1998年8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当前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通知38.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39.2001年5月,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40.2001年5月,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41.2001年9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42.2001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向全国发布了由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拟订的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43.2003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44.2003年9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45.2004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教育税收政策的通知46.2004年4月,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47.2004年8月,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48.200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49.2005年12月,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办幼儿园能否承包的问题的复函》的函(教育司函【2005】83号)50.2006年1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3号)51.2007年5月,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52.2007年7月,教育部关于加强民办学前教育机构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2007】16号)。

教育部三年行动计划教育部-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教育部三年行动计划教育部-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教育部三年行动计划教育部: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原标题:教育部: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教育部日前在山东济南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到2035年将要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

2021年公办园幼儿占比提至50%针对困扰家长的“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若干意见》明确了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普惠的基本方向,提出到2021年,全国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原则上提高到50%,同时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80%,基本建成广覆盖、保基本、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资料图/视觉中国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将来在我们的办园体系当中,有公办园,有普惠性的民办园,这是主体。

同时还有一部分营利性的民办园,来满足家长的选择性需求。

遏制民办园过度逐利行为同时,《若干意见》还提出遏制民办园的过度逐利行为,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资本、协议控制等方式,来控制国有资产或者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和非营利性的幼儿园。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者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营利性幼儿园,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者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营利性幼儿园资产。

△资料图/视觉中国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除此之外,《若干意见》还明确提出:国家将重点支持农村地区、脱贫攻坚地区、新增人口集中地区新建改扩建一批普惠性的幼儿园;充分利用乡村公共服务设施、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举办公办园,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和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单位举办公办园;规范小区配套园建设使用,并开展专项治理,将小区配套园建成公办园或者委托办成普惠性的民办园;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加大力度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进一步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标准、补助标准及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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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解读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Last updated at 10:00 am on 25th December 2020教育部解读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教育部介绍全国学前教育情况教育部召开全国学前教育相关情况新闻通气会,未来三年我国将启动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该计划能否为学前教育大发展注入强心剂呢?通气会的内容主要是关于大家比较关心的民办园还有农村教育学前教育的发展问题,有几点措施。

教育部的基础教育司回答了大家关心的问题。

首先是关于大力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的问题,有这样几点措施:第一,要通过合理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收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

第二,创新支持方式,积极扶持民办园特别是那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园,提出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的服务。

第三,对公办和民办要一视同仁,进一步强调民办园在像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和公办园具有相同的地位,这是民办园。

还有农村学前教育,国家已经实施了农村学前教育的推进计划,目前已经有5亿元人民币投入当中,重点来发展农村的幼儿教育。

有这样几点措施:第一,纳入规划。

就是把幼儿园的农村幼儿的教育纳入到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的统一规划当中优先建设。

第二,加大投入。

刚才已经说了重点扶持中西部地区,各级政府要在园舍的建设,师资队伍以及公用经费资助困难群体等方面加大投入。

第三,完善网络。

通过独立建园、设分园、联合办园,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方面来完善县级、乡级、村级的学前教育网络。

第四,改善条件。

比如农村办学措施、用具、幼儿读物等等,让这些农村幼儿园享受更好的环境。

教育部解读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1.问:现在社会上都在热议学前教育“国十条”,请您谈谈“国十条”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学前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普及程度逐步提高。

但从整体上看,学前教育仍然是各级各类教育中的薄弱环节,集中表现在资源短缺,投入不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突出,人民群众意见较多,必须努力解决这些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到2020年基本普及学前教育的发展目标,这是国家在2000年基本普及义务教育之后,为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而做出的又一重大决策。

中央、国务院领导多次批示,要求把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解决“入园难”作为贯彻落实《规划纲要》的突破口和紧迫任务,充分体现了新时期新阶段党和国家对推动学前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高度重视。

“国十条”立足当前,兼顾长远,是积极发展学前教育、着力破解“入园难”的动员令,必将对全社会提高学前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促进亿万儿童健康成长,保障和改善民生,发挥极为重要的推动作用。

2. 请您谈谈对今后发展学前教育应遵循的原则是什么?答:“国十条”把学前教育摆在国计民生的重要位置,突出强调了它的教育属性和社会公益属性,明确指出,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因此,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落实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必须坚持因地制宜,一切从实际出发;必须坚持科学育儿,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

3.《规划纲要》提出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请您具体谈谈怎样大力发展公办园。

答:“国十条”把“大力发展公办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作为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的重要举措。

基于目前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的现状,文件提出加大政府投入,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方式扩大公办资源:一是在公办资源短缺的城乡地区,要新建一批公办园;二是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的富余资源和其他富余公共资源,优先改建幼儿园;三是鼓励优质公办幼儿园通过举办分园或合作办园的方式扩大公办资源;四是制定优惠政策,支持街道、农村集体举办幼儿园。

4.《规划纲要》提出要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请您谈谈扶持民办园的具体规定。

答:发展学前教育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各级政府要在大力发展公办园的同时,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办园,为家长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选择空间。

文件突出强调了鼓励和扶持民办园的几点措施:一是要通过保证合理用地、减免税费等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办园。

二是创新支持方式,积极扶持民办园特别是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民办园。

提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租金、以奖代补、派驻公办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三是公办民办一视同仁,进一步强调了民办园在审批登记、分类定级、评估指导、教师培训、职称评定、资格认定、表彰奖励等方面与公办园具有同等地位。

5.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有哪些具体规定?答:加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是解决城镇“入园难”的关键。

文件着重强调了四点。

一是补建。

没有配套幼儿园的城镇小区,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套建设幼儿园。

二是同步建。

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小区建设“三同步”,即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设用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三是强制建。

未按规定安排配套幼儿园建设的小区规划不予审批。

四是建后统筹使用。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作为公共教育资源,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举办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证面向小区适龄儿童提供方便就近的普惠性服务。

6.推动农村学前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有哪些?答:发展学前教育的重点和难点都在农村。

主要采取四条措施。

一是纳入规划。

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将幼儿园作为新农村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优先建设。

二是加大投入。

国家实施推进农村学前教育项目,重点支持中西部农村地区。

地方各级政府在园舍建设、师资队伍、公用经费、资助困难群体等方面加大投入。

三是完善网络。

通过独立建园、设分园、联合办园、配专职巡回指导教师等方式,完善县、乡、村学前教育网络。

四是改善条件。

改善农村幼儿园办园条件,努力配备好保教设施、玩教具和幼儿读物等,逐步为农村幼儿园创设良好的教育坏境。

7. 学前教育长期投入不足,制约学前教育健康发展。

请问“国十条”在加大政府投入方面有哪些具体规定?答:加大财政投入是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的根本保障,具体规定概括讲主要是“五有”。

一是“预算有科目”。

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这是一个根本性的制度要求。

二是“增量有倾斜”。

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

三是“投入有比例”。

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要在同级财政性教育经费中占合理比例,并在未来三年有明显提高,尽快扭转财政投入不足的局面。

四是“拨款有标准”。

各地要研究制定公办幼儿园生均经费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保障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五是“资助有制度”。

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

8. 幼儿教师待遇低,队伍不稳定的问题普遍存在,请问“国十条”制定了哪些措施落实幼儿教师的地位待遇?答: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加快建设一支师德高尚、热爱儿童、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教师队伍。

主要措施有四个方面。

一是核定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要按照规定的配备标准对公办幼儿园进行核编、逐步配齐。

二是落实工资、职称等方面的待遇。

要完善落实幼儿园教职工工资保障办法和幼儿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机制,切实维护教师权益。

三是完善落实社会保障政策。

按照社会保障改革的政策和方向,完善幼儿园教职工社会保障办法,这方面要特别检查和督促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落实教职工的社会保障。

四是加强幼儿园园长和教师的培训。

三年内对1万名幼儿园园长和骨干教师进行国家级培训,各地在五年内完成对园长和教师的全员专业培训。

9.针对目前存在的幼儿园乱收费现象,有哪些具体解决办法?答:国家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管理。

一是制定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规范收费项目,明确管理职责,加强收费监管。

二是省级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办园成本和群众承受能力,合理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

三是加大对民办园收费的监管力度。

完善备案程序,实行分类指导。

四是严格执行幼儿园收费公示制度。

幼儿园要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内容予以公示,加强社会监督。

五是坚决查处乱收费。

10.目前,一些幼儿园有“小学化”倾向,违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

“国十条”对解决这一问题有何要求?答:解决这一问题,一是要遵循规律。

坚持以儿童发展为本,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面向全体幼儿,关注个体差异。

二是要坚持科学的方法。

必须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

三是要创设良好环境。

加强对幼儿玩教具、幼儿图书的配备与指导。

要把幼儿园教育与家庭教育紧密结合,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四是强化监管。

国家将颁布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

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幼儿园教育质量的监管和指导,建立覆盖各类幼儿园的保教质量评估监管体系,不断提高幼儿园的办园水平和教育质量。

11.“国十条”中提出“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请您谈谈有何具体要求?答:制定和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当前加快发展学前教育,解决“入园难”的重大决策,一定要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打好这场攻坚战。

一是要准。

要深入调查,准确掌握当地学前教育的基本状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科学测算未来三年学前教育需求和供需缺口。

二是要实。

确定发展目标,分解年度任务,落实项目经费,以县为单位编制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三是要快。

各省(区、市)的行动计划要在明年3月底前编制完成。

四是要督。

各地要建立督促检查、考核奖惩和问责机制,确保发展学前教育的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地三年行动计划进展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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