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医科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
南方医科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南方医科大学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施意见》(粤发〔2005〕12号)精神,切实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2006〕第24号令),《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办法》(粤教工委思[2009]16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辅导员是从事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专职工作人员,是学校行政管理干部队伍和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管理干部的双重身份,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
第三条辅导员队伍建设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合理配置、规范管理、优化结构的原则,坚持政治坚定、品德高尚、业务精湛、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的标准,坚持职业化、专业化的发展方向。
第二章配备与选聘
第四条辅导员的配备坚持以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本专科生、外国留学生专职辅导员岗位按师生1:200的比例设置,兼职班主任岗位按师生1:100的比例配备。聘用专职辅导员,应充分考虑其工作特性,优先解决专职辅导员的入编问题。
第五条研究生专职辅导员岗位按一定比例设置,主要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研究生专业导师在研究生教育管理中要担负思想教育、心理辅导、学风建设等职责。
南方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南方医科大学优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
第一条为落实《南方医科大学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校研字[2008]542号),提高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促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培养和激励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做好优秀博士、优秀硕士学位论文(以下简称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工作在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下,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其主要职责为:(一)部署评选工作;(二)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和审定工作;(三)接受和处理有关异议事项;(四)研究和处理评选工作中的其他问题。
第三条评选工作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评选工作每年6月进行一次,每次评选出10篇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和10篇优秀硕士学位论文。
第五条优秀学位论文的参选范围:凡我校本年度申请学位且答辩全优通过的研究生(含在职博士、硕士、同等学力申请学位者)。
第六条优秀学位论文的评选标准为:
1、学位论文参选标准:(一)选题为本学科前沿,有重要理论意义或现实意义;(二)在理论上或方法上有创新,取得重要成果,达到国际、国内同类学科先进水平,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或应用前景;(三)材料翔实,推理严密,文字表达准确。
2、申报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者,应以南方医科大学为作者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SCI、EI、ISTP发表或收录与毕业课题密切相关且影响因子≥1.0的论著一篇。申报优秀硕士学位论文者,应以南方医科大学为作者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在SCI、EI、ISTP 发表或收录与毕业课题密切相关的论著一篇。
南方医科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
附件1
南方医科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试行)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国家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和培养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措施,是我校全面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创造性人才培养和提高研究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学〔2006〕14号文件及其附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和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修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推荐遴选的范围和比例
第一条“推免生”的推荐范围为我校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优秀生;“免试”的涵义是免予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但必须经过面试(复试);“应届”的涵义是指每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开始时已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的本科生(不包括专升本学生)。
第二条推荐的比例
1、各学院报送的推荐人数占应届毕业本科生人数的比例,视当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而定;
2、属学校重点扶持的学科如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数量特别多,或长期以来正常招收的研究生生源特别短缺,因而需增加推荐免试生名额的,须另行申请。
第二章推荐遴选的条件
第三条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为祖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志向和强烈的责任感;严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2、文、理、工科类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应达到2.8以上,主干课程低于70分的不超过4门,医科类学生主干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应达到3.0以上,主干课程低于70分的不得超过4门;
南方医科大学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
南方医科大学
学位评定与授予实施细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一节学位评定委员会
第一条学校成立学位评定委员会,一般由25人组成,任期3年。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3人。委员会成员从学校有关领导和专家中遴选,经学校批准,报广东省教育厅备案。
第二条学位评定委员会成员在任期内调离或其它原因不能继续履行职责者,可由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提名,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补充缺额。
第三条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研究生学院,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第四条学位评定委员会职责:
1.作出授予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的决定。
2.作出撤销因违反规定而授予的学位的决定。
3.通过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提名。
4.研究和处理授予学位的争议和其它事宜。
5.审批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标准和资格。
6.参与学科、学位点建设的论证工作。
和决策工作。
第五条学位评定委员会对授予学位的决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需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到会,并经全体委员半数通过,即算生效。
第二节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第六条学校根据学科分布成立若干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领导下,按学位工作的有关规定积极开展工作,并定期向学校学位评定委会汇报。
第七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7—13人组成,任期3年,设主席、副主席各1人。分委员会主席一般应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担任,委员由各学院提名,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第八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职责是:
1.提出是否授予学士、硕士、博士学位的建议。
本科生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关于做好2012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
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2011‟14号各省级教育考试招生管理机构,各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是鼓励在校大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的有效措施。做好推免生工作对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推动高等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各有关高校要加强对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建立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工作机制和科学的名额分配机制,着力提高推免生质量,进一步促进研究生教育结构优化、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推免生计划
各有关高等学校要严格按照附件1、2、3、4确定的推免生名额安排推免生工作。学术型名额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学位名额仅限用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促进推免生校际交流
各有关高校要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免生校际交流的保障机制,鼓励和支持本校推免生到其他招生单位就读。要充分尊重学生意愿,不得以任何形式限制推免生合理流动。凡有留校限额的高校推免生留校数
量不得高于附件1中的留校限额。专业学位推免生名额留本校比例暂不作规定,鼓励各校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各高校在发放•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登记表‣(附件5)时要做留校、外推的标记,以便省级招办检查核实。
三、关于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计划
2012年继续在部分高校开展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研究生支教团工作。推免对象和条件、推荐办法和工作程序仍按•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关于为支持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十届研究生支教团下达专项推免计划的通知‣(教学司…2007‟25号)和团中央关于第十四届研究生支教团的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2016各学校推免研究生名额
关于下达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的通知
教学司…20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各研究生招生单位:根据《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现将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方案(附件1)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名额方案和相关政策规定做好2016年推免工作。
2016年推免工作要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要求,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
2016年继续执行“研究生支教团”、“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高层次双语人才培养”和“上海市临床医学专业学
位改革试点”专项推免计划(附件2、3、4、5),以及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政策(附件6),相关工作按照推免工作规定及有关专门文件开展。
2016年继续执行国防科工招生单位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政策(附件7),相关名额方案专项单列并与总体名额方案统一下达,相关工作参照《关于做好2014年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接收外校推免生名额补偿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12号)规定开展。
附件:
1.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名额方案
南方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规定
南方医科大学第二临床医学院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力度,引导学生全面拓展综合素质,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积极创新、全面发展,根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字[2006]14号)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学院成立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本科教学的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办公室、纪律检查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及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代表,负责全院推免生工作计划、推免生名额的确定、实施推荐工作,并接受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监督与管理。
第三条推免生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有关职能部门及人员应给予高度重视,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以学业成绩为主线,注重对推免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创新思维、科研能力的综合考核,保证推免生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培养潜力。
第二章推荐
第四条推荐遴选的范围和比例
(一)“推免生”的推荐范围
为我校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优秀生;“免试”的涵义是免予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但必须经过面试(复试);“应届”的涵义是指每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开始时已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的本科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推荐的比例
1、学院报送的推荐人数占应届毕业本科生人数的比例,视当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而定;
南方医科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南方医科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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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医科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研究生招生简章是各招生单位发布的关于院校概况,报考及联系方式等信息的介绍性文件,当前正是全国各大研招院校研究生招生简章陆续发放阶段,为方便大家及时了解今年全国各省市院校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并早作准备,以下是小编整理了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学校简介
南方医科大学简介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毕业证书);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的,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须符合以下所有要求,按照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a.已修大学本科必修课程,并提交学习学校提供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b.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及目前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从事本专业工作两年以上;
考研南方医科大学将启动“优生优陪”计划
考研南方医科大学将启动“优生优陪”计划年,南方医科大学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50名,其中推免生计划预计不超过总计划的20%。该校拟启动南医研究生“优生优培”计划,加大对优质生源的奖助力度。资助人数不超过100人,选拔对象为推免生及国内知名高校考生。
一、请您介绍一下学校年招生情况。
满强:年,我校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34名,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286名。其中推荐免试生103人,硕博连读生65名。
二、年学校计划招收多少研究生?其中推免生计划为多少?
满强:年,我校计划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050名,其中推免生计划预计不会超过总计划的20%。
三、招生政策有什么新变化?
满强:年,我校拟启动南医研究生“优生优培”计划,加大对优质生源的奖助力度。资助人数:不超过100人。选拔对象:推荐免试生及国内知名高校考生。资助内容:1、获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报到交学费后,其所交学费以奖学金的形式返还。2、获本计划资助的研究生第一学年可获得的资助总额20000元,分成10个月下拨。3、获得本计划资助的学生优先给予硕博连读资格,博士阶段享受博士资助计划的资助。另外,增加推免生资助力度,所有推免生报到交学费后,把其所交学费以奖学金的形式返还。
四、明年学校有哪些专业的初试专业课考试科目有调整?
满强: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六个学科均招收硕士研究生,并对初试科目进行了一定调整。详情请见南方医科大学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年贵校的学费标准是多少?另外,请介绍一下学校的奖助金情况。
满强:依据国家有关文件规定,年起研究生须按学年缴纳学费,硕士研究生学费标准为每学年每人不超过8000元。具体学费标准待广东省收费政策实施细则出台后公布。
南方医科大学学位申请手续
关于成人本科学士学位申请手续的通知
各单位,各有关成人本科毕业生:
为了做好今后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包括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业余学员)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授予工作,现将有关申请补授学位手续通知如下。
一、我校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本科毕业生,可在毕业后一年内向学校申请学士学位。
二、时间安排:当年应届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均按当年毕业文件规定申请办理。毕业后一年内符合补授学位条件申请者,请于每年6月1日-6月15日或12月1日-12月10日前按要求将申请材料报送继续教育学院(联系人:张原英;电话61648047)。由继续教育学院协同学校学位办公室和有关单位进行审核、复核、汇总,并于每年6月底或12月底前报我校学位评审委员会审批。每年9月、3月由继续教育学院发学士学位授予通知和邮寄学位证书。
三、申请补授学士学位材料:《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省统一考试合格证书》及本科和专科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和我校《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评定审核表》、《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各一式两份,大一寸彩色照片两张(与本科毕业证书照片相同)。
四、学士学位授予通知发放后,经查申请材料为虚假者,取消学位授予资格并追究一定责任。
附:1、《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
2、《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评定审核表》
南方医科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二00八年十月六日
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申请表
成人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评定审核表
南方医科大学推免生工作开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教育的关键在于培养人 才 , 而选 好人 才则是 先决 条件 , 荐免试 研究 推
可 以讲 , 在这 两年的实践 中, 南方 医科大 学各个 学院 都高度 重视 此项 生工作 的 目的就在 于选 出德 才兼备 的优秀 学生进 一步深 造。有学 者一 针 一是 如何确保选拔 出综合素质 工作的开展 , 精心 组织 , 严格 把关 , 迅速成 立 了本学 院 的“ 免生 ” 推 工作 小 见血地指 出了推免 制度 实行中的两大关键 : 较高 的学 生 ; 二是如何体现公 正性。我校 今后此项 工作的开展也应 当围绕 组 , 图在规定 时间内圆满完成 这项 工作。首 先 , 学院 能够严 格按 照相 力 各 关文件要 求, 结合学 院实际情况 。 时、 及 科学地制定 出相应 的实施意见 和操 这 两个核心 问题确 实选拔 到高素质 的医学专业人 才。 () 1 加大推免生工作 的宣传力 度。在我们 进行 的问卷 调查 中发现 , 我 作办法 。其次 。 学院推 免小组对推免过程 中出现 的特殊情 况坚持集体 决 各
掺
南 方 医 科 大 学 推 免 生 工 作 开 展 现 状 及 对 策 研 究
◆钱 怡
( 南方医科大学教务处 )
【 摘要】我校 2 0 0 8年获得研 究生推 免资格后 , 南方 医科大 学开始 了推免制度的研 究与探索 , 并取得 可喜成就 。通过 问卷调查等形式 , 我们 也发现 了推免过程 中存在 的一 些问题 , 同时找到一些相应对策 , 希望在今后 的推免流程 中努力 改进 。 【 关键词l推荐免试研究生 选拔制度 改进措 施
广州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1:广州中医药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
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普通高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改革拔尖创新人才选拔方式的重要措施。我校是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试点高校,为确保学校免试推荐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遴选出基础知识扎实、基本技能过硬,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的德才兼备的优秀本科生为推免生,我校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 [2006]14号)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领导和管理
学校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工作的统筹与领导,各学院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本单位的推免工作。
二、推荐范围和候选人名额分配原则
1、推免生的推荐范围为我校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是指免予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但必须经过面试(复试);“应届”是指每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开始时已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的本科生。
2、学校根据教育部当年下达我校的推免生名额总人数的1.5倍确定推免生候选人名额,综合考虑本届毕业生人数、专业、学位点分布、学科建设和发展等情况,进行名额分配。
三、推荐的基本条件
推免生候选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品行表现优良,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在校期间历年所学必修和限选课程(以初修成绩计算)的平均学分成绩在所在学院专业排名前列。转专业学生的平均学分成绩,须将其原专业取得的学习成绩一并计算在内。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XXXX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
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加大优秀应届本科生选拔培养力度,根据教育部《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教学〔2006〕1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推荐是指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纳入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通过严格的遴选程序,确认其具有免初试资格并向招生单位推荐;免试是指被推荐人不需要经过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的初试,直接进入复试;接收是指具有推免生资格的招生单位对报考本单位的具有免初试资格的学生进行的复试和录取。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三条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领导任组长,由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工作处、团委、纪委监察处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和专家教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领导学校推免工作,具体负责全校推免政策的制定、组织协调、
过程监督和结果审核。
第四条各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由分管教学、研究生、学生工作的负责人和系主任、研究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的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按照学校统一安排,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工作的实施。
第五条推免工作分为推荐和接收录取两个环节,推荐环节工作由教务处牵头,接收录取环节工作由研究生院牵头,校纪委监察处、学生事务处、团委、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及相关学院共同参与。
2021南方医科大学推免生申请条件和程序
2021南方医科大学推免生申请条件和程
序
一、申请条件
1.面向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综合素质较高,身心安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才能和素质;在校期间至少获一次优秀学员或奖学金;在校期间担任学生会职务及学生骨干优先录取;参加科学研究,发表科研论文或获省级〔含〕以上挑战杯等竞赛获奖励者优先录取。
3.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合格。
4.2021年7月前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二、申请程序
1.申请人首先下载填写、打印?南方医科大学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简称?申请表?,下同,由推荐学校教务处加盖公章。
2.申请人将以下材料〔统一用A4纸〕于2021年9月30日前直接寄〔送〕到我校研究生学院招生办公室。
〔1〕?申请表?。
〔2〕1份加盖有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
〔3〕国家英语六级考试合格证书或成绩证明复印件。
〔4〕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该局部材料不作为必须提供的材料,仅供我校审核、接收时参考,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3.我校将于10月初完成对申请人报名资格以及申请材料的审核,确定复试名单网上公布,并通知申请人来校复试、体检。
4.复试、体检合格者,即获得我校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
5.获得我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申请人须到原所在院校领取并填写好?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登记表?〔须有当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加盖公章〕,该表需在11月20日前寄送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获得推免资格的考生还需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从本科所在学校获取推免生网上报名校验码,凭此码登录〔教育网〕或〔公众网〕进展网上报名和报名点现场确认手续,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
2015年南方医科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
2015年我校面向全国招生,招生计划预计为1100名(其中专业学位招生指标不少于400名)。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二、报考条件
(一)全国统考硕士研究生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二)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
1.面向全国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并获得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综合素质较高,身心健康,学习成绩优秀,具备作为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能力和素质;参加科学研究,发表科研论文或获省级(含)以上挑战杯等竞赛获奖励者优先录取。
3.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为425分以上。
4.拟被我校录取的免试生须获得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并占用其本科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指标。
5.经“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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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南方医科大学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免试攻读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试行)
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是国家激励本科学生勤奋学习、全面发展和培养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措施,是我校全面加强素质教育,促进创造性人才培养和提高研究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为做好“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教学〔2006〕14号文件及其附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管理办法(试行)》的精神和规定,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修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推荐遴选的范围和比例
第一条“推免生”的推荐范围为我校应届毕业的全日制本科优秀生;“免试”的涵义是免予参加全国统一的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但必须经过面试(复试);“应届”的涵义是指每年研究生招生报名阶段开始时已进入本科最后一学年学习的本科生(不包括专升本学生)。
第二条推荐的比例
1、各学院报送的推荐人数占应届毕业本科生人数的比例,视当年教育部下达给我校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名额而定;
2、属学校重点扶持的学科如符合推荐条件的学生数量特别多,或长期以来正常招收的研究生生源特别短缺,因而需增加推荐免试生名额的,须另行申请。
第二章推荐遴选的条件
第三条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有为祖国、为人民、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的志向和强烈的责任感;严格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好,勤学敬业,富有上进心和团结合作精神;
2、文、理、工科类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应达到2.8以上,主干课程低于70分的不超过4门,医科类学生主干课程成绩平均绩点应达到3.0以上,主干课程低于70分的不得超过4门;
3、必须获得全国大学英语六级合格证书(凭六级考试成绩单),必须在本校考点参加考试的证书方有效;
4、能较深入地分析、解决问题,具备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文科学生要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写作能力;理工科学生要具有较强的实验技术
能力和思维能力;
5、申报“思政系列”的学生必须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第四条优先条件
1、以第一作者在科学引文索引(SCI)期刊发表有一定篇幅和质量的学术论文(影响因子≥1.0的论著),于2012年8月31日前获取录用通知,并确保能于在校期间发表。
2、已和相关研究生专业的导师(必须是申报推免的导师)合作科研,是该项目的主要骨干,该项目已在学校科技处、医科处或社科处备案(其中教学研究项目在教务处备案),并有阶段性成果(有见刊论文等中期研究成果),并经本专业导师组认定者;
3、凡获“挑战杯”、“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竞赛”、“电子设计竞赛”等全国性比赛第二等奖励级别(即包括二等奖和相当于二等奖)及其以上奖励的参赛者;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经三名以上本校本专业教授联名推荐,学生有关说明材料和教授推荐信要进行公示;
5、获省级或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等表彰的学生。(注:仅为申报学生助理“推免生”者优先条件)
第五条排序量化指标
各专业在品学兼优的毕业生中按量化指标进行排序,择优推荐。具体各项量化指标和标准见(附表)。
第六条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的基本要求:身体健康,符合报考研究生的体检标准;体育成绩和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测验合格;心理素质健全,有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和调节能力。
第七条有关奖惩方面的基本要求:
1、在本科前三学年或四学年中至少获得一次学校学业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因第三学年或第四学年的学业奖学金还未开始评选,符合条件的可由学生工作部先出具证明。)
2、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
第三章推荐遴选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八条学校成立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学的副校长任组长,成员包括教务处、校纪检监察部门、学生处、研究生学院、组织部负责人各一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教务处处长任办公室主任。
第九条各学院需成立由主管教学的院负责人任组长的推免工作小组,小组成员一般应为5至7人,由党政负责人和学科带头人组成。
第十条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推免生”工作,推荐工作应贯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以学业成绩为主线,注重对免试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创新思维、科研能力的综合考核,保证免试生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和良好的培养潜力。
第十一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和纪律性很强的任务,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坚决反对并抵制营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学校推免工作遴选领导小组和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必须认真受理师生的投诉,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确保工作质量。
第十二条各单位要对申请推荐免试的学生做好具体的指导工作,包括动员和答疑;协助学生及时与拟报读的外单位联系;指导学生填报志愿,避免过于集中申报少数热门专业或过于集中在原就读的二级学科单位。
第四章推荐遴选工作的程序
第十三条动员:各学院应深入学习领会本办法的精神,在每年的6月底以前,对三年级(四年制)或四年级(五年制)的本科生进行申报推免生的动员工作,有条件的申报者可在暑假前后向拟报读的接收单位或学科点进行初步联系。
第十四条申请:各本科生所在院系一般在每年9月上旬网上完成申请学生的资格审查,有科研成果及相关证明材料的,须作为附件(可用复印件)连同申请书一并上交所在学院。
第十五条初审:各学院推免审核小组在9月上旬对报名者有关条件进行初审,按教务处要求准备上报材料。
第十六条笔试: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审核各学院上报的推荐名单,符合条件的学生可参加由教务处统一组织的英语笔试(考试难易程度参照研究生入学考试要求)。
第十七条面试: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每个学生的综合得分及笔试成绩确定参加统一面试的候选学生名单,根据学生所报专业确定面试组专家名单。面试内容分为“基础和专业综合测试”与“外语口试”,其中基础和专业综合测试的内容不宜太窄,一般应掌握在一级学科领域,有的学科可扩大到学科门类,外语口试可兼顾公共外语和专业外语(其中“基础和专业综合测试”与“外语口试”任何一项平均成绩不及格,不得推荐)。
第十八条审批:学校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在每年9月底完成对本年度推免生名额的最终审核确定工作,并即向全校公布拟正式推荐的名单,10月中旬正式发文予以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