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宗旨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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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劳动合同法解读一:立法宗旨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规定。
立法宗旨也称立法目的。
本条规定的立法宗旨有三层意思: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开始对计划经济下的固定工制度进行改革。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决定在国营企业中新招收的职工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开始打破劳动用工制度上的“铁饭碗”。
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将劳动合同制度作为法定的用工制度,规定适用不同所有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也从新招用的职工扩大到所有的劳动者,不分固定工和临时工,不分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人。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作了专章规定,是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式建立。
劳动法实施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对于破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用工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劳动用工情况多样化,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一些新型的劳动关系,如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工、家庭用工、个人用工等等。
同时,在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如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将正常的劳动用工变为劳务派遣等等,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也给整个社会的稳定带来隐患。
因此,有必要根据现实存在的问题对劳动合同制度做进一步的完善。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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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一、引言劳动合同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重要法律,于1995年1月1日正式执行,后经多次修订完善。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围绕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展开阐述。
二、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之一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作为劳动关系的弱势群体,其合法权益往往容易受到侵害。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包括工作时间、休假、社会保险、劳动报酬等,确保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能够享受到应有的待遇。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平等协商的原则,保障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
三、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劳动合同法的另一个立法宗旨是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对于经济社会的发展至关重要。
劳动合同法通过明确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建立了合理的劳动制度。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健康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同时,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进行工作调动或解雇时的权益保护措施,防止劳动关系的不稳定性,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
四、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劳动合同法的第三个立法宗旨是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劳动者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形成良好的劳动关系,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劳动质量。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和地方规定,合理确定劳动报酬,并保障劳动者按时足额收取劳动报酬。
这一规定有助于激励劳动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五、总结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严格规定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建立合理的劳动制度,劳动合同法提供了法律保障,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劳动合同法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了公平、合理的劳动关系,为经济社会的繁荣发展做出了贡献。
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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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
劳动合同法是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平衡,促进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平等协商和合作关系而制定的。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平等自愿原则,劳动合同法倡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
劳动合同,保障双方权利平等,不得强迫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2. 保护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和福利保障,包括工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等,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确立合同约束力,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力,明确了
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4. 促进劳动关系稳定,劳动合同法鼓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稳定的劳动关系,推动双方通过协商和合作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在撰写劳动合同范本时,需要充分考虑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确保合同条款
符合法律规定,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健康发展。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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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劳动合同法解读一:立法宗旨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解读】本条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的规定。
立法宗旨也称立法目的。
本条规定的立法宗旨有三层意思:一、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市场经济体制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进行双向选择,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基本依据。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我国开始对计划经济下的固定工制度进行改革。
1986年国务院发布了《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决定在国营企业中新招收的职工中实行劳动合同制,开始打破劳动用工制度上的“铁饭碗”。
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将劳动合同制度作为法定的用工制度,规定适用不同所有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也从新招用的职工扩大到所有的劳动者,不分固定工和临时工,不分管理人员和普通工人。
劳动法对劳动合同作了专章规定,是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制度的主要法律依据。
劳动法的制定,标志着我国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式建立。
劳动法实施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对于破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用工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劳动用工情况多样化,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一些新型的劳动关系,如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工、家庭用工、个人用工等等。
同时,在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过程中出现一些问题,如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用人单位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将正常的劳动用工变为劳务派遣等等,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也给整个社会的稳定带来隐患。
因此,有必要根据现实存在的问题对劳动合同制度做进一步的完善。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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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合同法解析(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原则分类:法律法规第一节《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原则一、劳动关系管理的三次冲击对中小企业的影响2008年1月1日,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正式实施,我们的企业都会面临很多相同的问题:去年到期的合同怎么办?今年该如何签合同?合同当中会有什么样的风险?企业该采取哪些策略应对?在遵守国家法律的前提下,企业有准备、有策略、并且合理规避劳动合同管理带来的风险,也是为国家省钱,更重要的是企业能够由此走上一条正规、合法、而且是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这次修改劳动法,我国的劳动关系管理可以说经历了三次大的冲击。
第一次冲击,随着劳动力配置从计划配置转向市场配置,用工形式也从国家用工转向企业用工。
当时大学生毕业的时候,到工业局干部处报到,填的表格是中共中央组织部干部履历表,94年以后,这些在企业的、有着国家干部身份的大学生职工重新改签了“员工登记表”,他们的身份就改变了:从国家干部转为企业合同工。
从管理的角度来说,就是劳动管理由公共管理转向经营管理,调节方式由行政调节转向合同调整。
西方发达国家的劳工立法长的有一百多年,短的也有三、四十年。
从这个角度来看,对中国企业来说,第一次冲击来得尤其迅猛。
然后平安地渡过13年,在13年当中,又有一次较小的冲击,那就是六天工作制改为五天工作制,虽然当时还没有BSC(平衡计分卡),也没有KPI(绩效关键指标)和360度考核,但还是对劳动合同定额管理和用工带来了重大的影响,一些小型企业由此开始走下坡路了。
第三次冲击就是这一次新劳动法的出台,这次的冲击对于企业来说是全面的、重大的。
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与原《劳动法》相比,新的《劳动合同法》在合同订立、变更、解除、终止方面作了哪些调整和修改;劳动合同管理工作将面临哪些风险;企业在目前和将来的管理中应当采取哪些对策,以降低各种风险;还有,劳动合同如何依法制定,才能令企业受益;如何规范离职流程,才能规避经济补偿金支付义务等等,这些都是我们在后面要一一陈述的内容。
劳动合同法立法1998
![劳动合同法立法1998](https://img.taocdn.com/s3/m/f2afb079a58da0116d174926.png)
第一篇:劳动合同法立法背景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劳动合同制度是随着劳动关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而出现的。
背景一:新中国成了后破除人剥削人的社会制度。
背景二:计划经济时期的用工制度:以固定工为主体的用工制度,一次分配定终身,即职工被单位录用后,除调动或开除、除名的特殊情况外,就一生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职工的生病死亡都由单位负责,用一句通俗的地说,就是“生是企业的人,死是企业的鬼。
”职工只要被单位接收后,就再也不用为失业和就业而担心。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用工形式的弊端也慢慢地呈现出来。
这种以固定工为主体的用工制度事实上正成为了一种无条件的“终身制”,它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结合为一体,形成了“铁饭碗” “大锅饭”的弊端,其主要表现是: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干多干少一个样,技术高低一个样,一线二线一个样,在这种制度下,有些人心安理得地躺在企业和国家身上吃大锅饭,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得不到发挥。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未得到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用工制度上的“终身制”就面临着改革的命运。
用工制度的“终身制” 的改革探索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
1983年2月劳动人事部下发了《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通知的目的就是:为了打破“铁饭碗” “大锅饭”,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充分调动人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解放生产力。
劳动合同制度试行几年后。
国务院在1986年以国发77号文件,下发达了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4个重要文件,即:《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职*~1^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这四个规定也随着国家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形成,开始推广。
背景三:为了使劳动合同制度走入法律轨道,1994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5年1月1日起实施,劳动法颁布实施以后,开始普遍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度,目前,劳动合同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劳动用工的主要形式。
《劳动合同法》出台的背景
![《劳动合同法》出台的背景](https://img.taocdn.com/s3/m/66ba602bf02d2af90242a8956bec0975f465a43b.png)
《劳动合同法》出台的背景《劳动合同法》出台的背景(个人学习笔记)关乎劳资双方切身利益的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必将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产生巨大影响,如果能够充分利理解并正确适用劳动合同法,可以较大程度的提升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构建和谐劳资关系,预防和应对劳动争议,有效控制用工风险,否则,将使企业面临巨大的劳动用工风险。
无论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还是律师等法律从业人员,对劳动合同法的学习都是非常必要和紧迫的,很高兴在此与大家共同学习劳动合同法。
一、立法背景(一)劳动合同法立法背景我国现行的劳动合同制度,是1994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劳动法确立的。
11年来的实践证明,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度,对于破除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式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实现劳动力资源的市场配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市场主体和利益关系的多元化,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在实施中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
有必要根据《劳动法》确立的原则,制定一部专门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合同制度的法律,对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终止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作出更为明确、具体的规定。
劳动保障部在认真总结我国现行劳动合同制度实施经验并借鉴一些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劳动合同制度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送审稿)》,于2005年1月报请国务院审议。
在此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劳动保障部、全国总工会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草案已经2005年10月28日国务院第110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经委员长会议决定,将草案向社会全文公开征求意见,自2006年3月20日至4月20日,共收到提出的意见191849件,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法工委对社会各方面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梳理和研究,同时,法工委将草案印发各省(区、市)和中央有关部门征求意见,法律委员会、财经委员会和法工委还先后赴北京、广东、浙江、山东、江苏、吉林进行调研,听取意见。
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
![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https://img.taocdn.com/s3/m/42b565d4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98.png)
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不得有歧视性规定。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第六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序良俗。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平等协商,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提高劳动合同的履行率。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各自持有一份劳动合同的副本。
第九条劳动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期限的确定应当根据工作性质和实际情况,合理设定,保障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劳动者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的这些权利。
第十三条本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此前的有关劳动合同的规定与本法不一致的,以本法为准。
请注意,以上内容是一个示例性的劳动合同法立法宗旨模板,具体条款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完善。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5篇可选)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5篇可选)](https://img.taocdn.com/s3/m/c380613bc381e53a580216fc700abb68a982ada9.png)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5篇可选)第一篇: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第二章我国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第一节 1994年劳动法颁布实施后的情况一、劳动合同签约率低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1994年劳动法执法检查发现: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合同签约率不到20%,个体经济组织的签约率更低。
许多用人单位不愿签订劳动用工合同,主要是为了降低用工成本,逃避缴纳社会保险和解雇工人的法律责任。
目前,劳动力供大于求,劳动者一般不敢主动提出签订劳动合同的要求。
这种现状造成当出现劳动争议时,劳动者就很难主张自己的权利,在申请仲裁、提出诉讼后,由于缺乏有力的证据,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
二、劳动合同短期化,劳动关系不稳定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对1994年劳动法执法检查:60%以上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是短期劳动合同,大多是一年一签,有的甚至一年几签。
职工对生活没有稳定的预期,经常要重新规划生活。
25岁的小吕在广告公司工作3年了,“从一进公司就是每年签约一次,担心单位明年不给续约,我压力很大,天天加班图好好表现,从不敢休探亲假。
”事实上劳动者合同都是3到6个月的居多,一年以上都算少见,让劳动者长期处于紧张和压抑的状态。
《劳动合同法》的一大任务就是防止合同短期化和频繁签订劳动合同。
新劳动合同法以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签订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需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等手段(规定)规制目前大量存在的短期劳动合同的现象。
三.用人单位利用自己在劳动关系中的强势地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有些用人单位滥用试用期,试用期满了,推说劳动者达不到录用条件,不予录用,然后再招人来以试用的方式使用。
由于劳动者再试用期内的工资待遇较低,又没有其他劳动保障,有些用人单位就设定较长时间的试用期,规避对劳动者的义务。
有些用人单位拖延、克扣工人工资,不缴纳工人的社会保险,或不执行劳动定额标准,随意延长劳动时间,不支付加班费,有的用人单位甚至对劳动者实行强迫劳动。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宗旨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宗旨](https://img.taocdn.com/s3/m/0eada7abba0d4a7302763a9a.png)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宗旨1、《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我国现行《劳动法》严重滞后于现实需要。
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了市场经济的进程,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1994年7月4日《劳动法》颁布,1995年1月1日施行。
这部《劳动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调整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
自实施以来,它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0多年来,我国劳动用工制度发生了巨大变革,劳动力市场机制得以建立,在全社会范围内逐渐形成了竞争机制、风险机制和能进能出的机制,使劳动力资源的效率配置成为可能,劳动者的劳动权也日益受到重视。
劳动法的实施、劳动制度的改革,不仅使劳动者的权益得到法律保护,使企业的效益有了提高,也极大地提高了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人民物质生活水平明显提高。
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劳动用工情况多样化,劳动关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型的劳动关系,如灵活用工、劳务派遣工、家庭用工、个人用工等等。
同时,在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将正常的劳动用工变为劳务派遣等等,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也给整个社会的稳定带来隐患。
因此,有必要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对劳动合同制度做进一步的完善。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另外,从全球范围看,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顺利接轨,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尤其是制造业发展迅速,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产品价格包含劳动力的价格,我国丰富的、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成为在国际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的因素之一。
但一国竞争力的维持与提高是否可以长久、持续地依靠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显然不尽然。
在国际贸易竞争十分激烈的今天,不少发达国家出于对本国市场、就业的保护,以各种借口设置贸易壁垒,挤压中国产品的出口空间,例如“反倾销”,发达国家以低于市场价格倾销为名,对我国出口产品征收高额反倾销税。
劳动者和企业合同法的关系
![劳动者和企业合同法的关系](https://img.taocdn.com/s3/m/018ee0c785868762caaedd3383c4bb4cf6ecb716.png)
劳动者和企业合同法的关系一、引言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者与企业在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劳动者与企业作为合同法的双方主体,在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都应当遵循合同法的规定。
本文将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劳动者与企业的权利义务、合同法的适用范围等方面,探讨劳动者和企业合同法的关系。
二、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劳动合同法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立法背景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企业成为市场经济的主体,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日益复杂。
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要制定一部全面规范劳动者与企业关系的法律。
2.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容易受到不公平待遇。
劳动合同法的制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劳动报酬权、休息休假权、劳动安全卫生权等。
3. 规范企业行为。
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行为进行规范,要求企业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保障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稳定。
4. 促进社会和谐。
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化解劳动者与企业之间的矛盾,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三、劳动者与企业的权利义务1. 劳动者的权利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享有以下权利:(1)平等就业权。
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的权利,不受性别、种族、民族、宗教信仰、年龄、身体健康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2)劳动报酬权。
劳动者有权获得与其劳动相当的报酬,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
(3)休息休假权。
劳动者有权享有法定的休息时间和节假日。
(4)劳动安全卫生权。
劳动者有权获得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防止职业病和职业伤害。
(5)社会保险和福利权。
劳动者有权参加社会保险,享受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保险待遇。
(6)培训和发展权。
劳动者有权参加企业组织的培训,提高自身的职业技能和素质。
劳动合同发的立法宗旨
![劳动合同发的立法宗旨](https://img.taocdn.com/s3/m/d3354cefc67da26925c52cc58bd63186bdeb9213.png)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保护劳动者权益,建立和谐劳动关系一、引言劳动合同法作为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劳动合同法的第一立法宗旨。
劳动者作为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权益保护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主义价值观的体现。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劳动者的人身安全;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息休假;用人单位应当尊重劳动者的人格尊严,不得对劳动者进行侮辱、虐待和非法搜查等。
这些规定为劳动者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保障,确保了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三、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法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维护劳动合同的公平性和正义性。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作为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需要与劳动者约定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等事项,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劳动者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工作内容和要求,以及依法享有的权益。
劳动合同法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有助于双方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相互尊重、平等相待,确保劳动合同的顺利实施。
四、完善劳动合同制度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是劳动合同法的另一立法宗旨。
劳动合同制度是我国劳动法律体系的核心制度,对于规范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劳动合同法的介绍
![劳动合同法的介绍](https://img.taocdn.com/s3/m/322dc57dabea998fcc22bcd126fff705cd175c01.png)
劳动合同法的介绍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以及处理劳动争议。
本文将对劳动合同法进行简要介绍。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劳动关系的日益复杂化,原有的劳动法规已难以满足现实需要。
为了更好地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中国于2007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劳动合同法》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 平等自愿原则: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基于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
2. 公平原则: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公平合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3. 诚实信用原则:劳动合同双方应诚实守信,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4. 保护劳动者权益原则:法律特别强调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订立,并明确以下内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
-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劳动报酬。
- 社会保险。
- 劳动保护、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培训、保密以及竞业限制等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的类型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三种类型:1.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约定具体的合同期限。
2.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约定具体期限,除非符合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
3.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特定工作任务为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的履行与变更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应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均可依法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 用人单位未按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
劳动合同法立法背景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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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协议法》专题讲座—律师:黄金良(公务员、事业单位版)主讲人:黄金良1999年毕业于天津体育学院社会体育专业本科,2023年通过全国司法考试,2023年自学通过浙江大学法律专业本科,从事法律诉讼业务5年。
现为湖州市律师协会民商事专业委员委员,湖州市消协律师团成员。
执业期间,本人代理了若干全国影响力较大的民事案件,多家知名媒体进行了报道。
特别是二个案件上CCTV-2《经济与法》栏目(2023年度代理原告沈猫狗诉被告德清县人民医院产品责任纠纷一案和2023年度代理的被告德清县博物馆与原告杨鹤明财产所有权纠纷一案,二案均以胜诉告捷)。
2023年度,本人专业代理诉讼案件40余件,其中代理被告案件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3起,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果。
现在,本人注重从事法律顾问和法律策划等非诉讼业务,诉讼业务重要擅长从事经济类纠纷。
本人通过近八年法律学习,对法律结识有以下几点心得,与大家共勉:结识法律简朴化,学习法律生活化;思考法律进一步化,运用法律规范化。
一、引子:2023年6月29日,通过了的《劳动协议法》终于摆在了我们面前。
这是我国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劳动者、用人单位及监管部门更是如此。
《劳动协议法》出台前后,中国大地到底发生什么样的事件,足以影响了我们的正常生产、生活、学习各个领域。
这就是大规模知名公司大范围裁人,提前规避劳动协议法。
《劳动协议法》出台前后:裁人接踵而至(数据来源于《数字商业时代》2023年第03/04期)2023年8月,CCTV淘汰1800名临时工,估计本次裁人人数占CCTV员工总量的20%。
2023年9月,深圳华为鼓励员工辞职,并计将有超过7000名工作超过8年的老员工,需要逐步完毕“先辞职再竞岗”工作。
2023年11月9日,剑南春集团大规模裁人498人。
4天后,在绵竹市政府部门介入下,剑南春出具了撤消解除的告知,让员工再次回归岗位,但就位者局限性半数。
2023年11月,沃尔玛中国裁人超过1200名员工,将分批次裁掉约200人,比例超过15%。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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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1. 引言劳动合同法是用于规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
它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法律。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可以追溯到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长河,下面将从历史、经济、社会等方面介绍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
2. 历史背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与工业革命密切相关。
在工业革命之前,社会经济主要是农业经济,人们的生产活动多以个体方式进行,劳动者与雇主之间的关系相对简单。
随着工业革命的到来,机器的广泛应用和工厂生产的兴起,大量劳动力进入工厂体系,劳动力市场逐渐形成。
劳动者面临着失业风险、工作条件恶劣等问题,这促使政府开始考虑制定劳动合同法来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3. 经济背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还与经济发展的需要密切相关。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市场是一个自由竞争的市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典型的劳动关系。
为了促进经济的发展和保护劳动者利益,制定劳动合同法成为必要的选择。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可以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和生产力,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4. 社会背景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也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关。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人们意识的觉醒,劳动者对自身权益的意识不断提高,对享受工作条件、获得合理待遇的要求也日益增加。
劳动合同法的出台可以满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需求,维护社会稳定和和谐。
5. 立法过程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过程往往经历多个阶段,包括调研、起草、审议、通过等。
在立法的过程中,政府、企业、工会、专家等各方都需要参与,并通过广泛的讨论和研究,形成共识。
立法的目的是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科学合理的法律条文,确保劳动合同法能够真正起到保护劳动者利益的作用。
6. 立法效果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决定了它的立法效果是具有重要意义的。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使得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更加平等、公正,维护了劳动者的权益。
它规定了劳动过程中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明确了双方的权责,对于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和稳定,推动经济的持续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劳动合同法立法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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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劳动合同制度是随着劳动关系的逐步建立和完善而出现的。
背景一:新中国成了后破除人剥削人的社会制度。
背景二:计划经济时期的用工制度:以固定工为主体的用工制度,一次分配定终身,即职工被单位录用后,除调动或开除、除名的特殊情况外,就一生成为该单位的职工,职工的生病死亡都由单位负责,用一句通俗的地说,就是“生是企业的人,死是企业的鬼。
”职工只要被单位接收后,就再也不用为失业和就业而担心。
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一用工形式的弊端也慢慢地呈现出来。
这种以固定工为主体的用工制度事实上正成为了一种无条件的“终身制”,它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结合为一体,形成了“铁饭碗”“大锅饭”的弊端,其主要表现是:能进不能出,能上不能下,干多干少一个样,技术高低一个样,一线二线一个样,在这种制度下,有些人心安理得地躺在企业和国家身上吃大锅饭,劳动者的积极性创造性得不到发挥。
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未得到束缚了生产力的发展,因此,用工制度上的“终身制”就面临着改革的命运。
用工制度的“终身制”的改革探索从20世纪80年代初期。
1983年2月劳动人事部下发了《关于积极试行劳动合同制度的通知》通知的目的就是:为了打破“铁饭碗”“大锅饭”,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充分调动人们的社会主义积极性解放生产力(如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也是一种解放生产力)。
劳动合同制度试行几年后。
国务院在1986年以国发77号文件,下发达了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4个重要文件,即:《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营企业招用工人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国营企业职工待业保险暂行规定》这四个规定也随着国家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的正形成,开始推广。
背景三:为了使劳动合同制度走入法律轨道,1994年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5年1月1日起实施,劳动法颁布实施以后,开始普遍实行劳动合同用工制度,目前,劳动合同制度已经成为我国劳动用工的主要形式。
试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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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一、引言《劳动合同法》是中国制定和实施的一部重要的劳动法律,它的出台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律基础。
作为我国劳动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更好地保障劳动者的权益,规范劳动关系,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发展,本文试就《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作一阐述。
二、立法背景我国的劳动法律制度在经过多次修订、完善后,逐渐建立了以《劳动合同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
《劳动合同法》是中国第一部全面规定劳动合同制度的法律法规。
2007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劳动合同法》的制定和发布,顺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适应了现代经济的发展需要,是我国劳动政策和制度的重大变革,是我国劳动法律的一次突破。
三、立法宗旨1.保障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法》第一条规定:“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劳动关系,调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制定本法。
” 可以看出,保障劳动者的权益是立法宗旨的第一要义。
在《劳动合同法》中,对于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做了具体规定,如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内容、签订的程序、解除的条件等,进一步明确了劳动者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说《劳动合同法》把劳动者当做法律的主体,全面保障其合法权益和利益。
2.规范劳动关系通过对劳动关系中双方合同关系的规范,明确合同的期限和作用,制定一些特殊情况下的规则等,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变得更加稳定和有序。
同时,为了达到更好的规范化劳动关系的目的,《劳动合同法》还规定了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书面劳动合同的订立,明确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和形式等,对劳动关系的规范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3.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是《劳动合同法》制定的核心之一,同时也是整个法律的终极宗旨。
《劳动合同法》背景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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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特殊利益。
第二部分《劳动合同法》解读
• 劳动合同法从最初的65条增加到8章 共98条,分别对劳动合同的订立、 履行与变更、解除和终止等环节作 出了具体法律规范,内容丰富,体 系完整。
《劳动合同法》解读
• 一、总则 • 第1条至第6条(共6条) • (一)本法的立法目的(第1条)
《劳动合同法》解读
• 内容合法、程序民主(程序共决)、 单方确定、公示告之。
《劳动合同法》解读
• 一是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二是制职工代表协商确 定 ;三是协商修改完善;四是公示告之(人手 一 册,签收;宣传学习,签字;张贴,要拍照;网 上公示)。
• 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规定的情形 及法律责任
• 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每月支付2倍的工 资(第82条第一款);
《劳动合同法》解读
• 未在用工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 法律责任实行分段处理原则。用人单位招用 劳 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 动 合同,从第2个月到第12个月内未订立书面劳 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 两 倍的工资。超过12个月未订立劳动合同的,从 第13个月开始,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 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办理无固定期 限 劳动合同的补签手续,未补签的月份,每月 应 继续按2倍标准支付工资。
(第7条) • 明确引起劳动关系产生的基本法律事实
是用工,而不是订立劳动合同。 • 1、用工之日,解决了事实劳动关系问题。 • 2、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便于确认劳动关
系。
《劳动合同法》解读
• (二)规定订立劳动合同的附随义务 • 1、如实告之义务(第8条)。 • 2、禁止扣押证件、担保或收取财物(第
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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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次审议 ——2006年3月20日至4月20日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共收到191849条 意见。 ——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以145票赞成,1 票未按表决器通过。
二 。23:31:4123:31:4123:31Sunday, November 15, 2020
安全放在第一位,防微杜渐。20.11.1520.11.1523:31:4123:31:41November 15, 2020
加强自身建设,增强个人的休养。2020年11月15日 下午11时31分20.11.1520.11.15
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和意义
(一)立法背景
3.完善劳动合同制度的需要 ——劳动合同制度是建立和协调劳动关系的基础法律制度。 ——当前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中的问题:劳动合同签订率低、劳动合同 短化、劳动合同内容显失公平、滥用试用期、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劳 务派遣用工冲击正常用工等。
一、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和意义
《劳动合同法》对现行制度的突破
(一)强化了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义务
1.明确建立劳动关系的标准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2.充分考虑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各种情况
——用工之日订立;用工之前订立;一个月内订立。
3.完善劳动合同内容
——由7项变为9项;增加6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 假、
(二)立法过程——科学立法过程
——既是对我国现行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继承,又体现了前瞻性和 针对性。 ——既借鉴市场经济国家的立法经验,又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 ——既重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用人单位的特殊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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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和立法宗旨
1、《劳动合同法》的立法背景
我国现行《劳动法》严重滞后于现实需要。
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始了市场经济的进程,为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1994年7月4日《劳动法》颁布,1995年1月1日施行。
这部《劳动法》是我国建国以来第一部调整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
自实
施以来,它在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协调劳动关系,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0多年来,我国劳动用工制度发生了巨大变革,劳动力市场机制得以建立,在全社会范围内逐渐形成了竞争机制、风险机制和能进能出的机制,使劳动力资源的效率配置成为可能,劳动者的劳动权也日益受到重视。
劳动法的实施、劳动制度的改革,不仅使劳动者的权益
得到法律保护,使企业的效益有了提高,也极大地提高了我国经济发展速度,人民物质生
活水平明显提高。
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劳动用工情况多样化,劳动关
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出现了一些新型的劳动关系,如灵活用工、劳务派遣工、家庭用工、
个人用工等等。
同时,在实行劳动合同制的过程中出现了一些问题,如用人单位不签劳动
合同、劳动合同短期化、滥用试用期、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将正常的劳动用工变为劳务派
遣等等,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也给整个社会的稳定带来
隐患。
因此,有必要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对劳动合同制度做进一步的完善。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或者
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应当责令用人单位支付。
另外,从全球范围看,经济全球化的发展,使我国经济与世界经济顺利接轨,遇到了
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尤其是制造业发展迅速,在国际市场上占有一定的竞争优势。
产品
价格包含劳动力的价格,我国丰富的、低廉的劳动力成本成为在国际市场上取得竞争优势
的因素之一。
但一国竞争力的维持与提高是否可以长久、持续地依靠低廉的劳动力成本,
显然不尽然。
在国际贸易竞争十分激烈的今天,不少发达国家出于对本国市场、就业的保护,以各种借口设置贸易壁垒,挤压中国产品的出口空间,例如“反倾销”,发达国家以
低于市场价格倾销为名,对我国出口产品征收高额反倾销税。
“根据世贸组织统计,1995
年至2020年间,中国始终是全世界遥遥领先的反倾销头号目标国;据我国商务部统计,1979年至2020年5月底,已有34个国家和地区发起了637起涉及我国出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特保调查,其中反倾销调查573起,反补贴2起,保障措施调查51起,特别调查11起,涉及商品4000多种。
”
还有些国家设置绿色标准、劳工标准、技术标准、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措施、知识产
权保护等各种形式的贸易壁垒,限制我国产品的输出,使我国依靠低廉的劳动力成本进行
国际竞争越来越困难。
在激烈的国际贸易竞争中,我国要想获取市场,一方面适时坚持低
劳动力成本的优势,另一方面也必须适时调整,多方位发展,不能总是处于全球产业链的
末端,要提高自有技术的含量,这届政府也提出了自主创新的发展口号。
而产业提升、产
业机构调整,提高技术研发水平,乃至提高一国的科学技术水平,都必须在人力资源上投资,“科技以人为本”。
答:《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
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历史总是螺旋式上升的。
眼下的“裸考”或“一张卷”,毫无疑问,是中国高招制
度的“迂回”。
它反证了一个老理:教育公平,在当下的中国,依然是个敏感而纠结的基
础话题。
陶行知先生有言,“立脚点上求平等,于出头处谋自由。
”怎么评分、怎么出卷,其实都是表面的功夫,真正的关切,在于“录取公平”。
大城市有大城市的烦恼,小乡村
有小乡村的渴望,如何“一碗水端平”、不把公平正义的制度玩坏,这才是高招改革的
“百年之计”。
各地对《劳动合同法》实施情况的调查也表明了同样的结果。
例如,上海市总工会公
布的《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情况调查报告显示:通过对上海市19个区县、11个产业
300家企业和3000余名职工的调查,上海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主动性提升,劳动合同签订率普遍提高,截止2020年5月,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5%。
据深圳市劳
动和社会保障局公布资料显示,深圳市全市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4.6%,同比增长2.4%,劳
务工劳动合同为89.5%,劳动合同签订率明显提高。
制定《劳动合同法》,是中国调整劳动关系的必然,是建立和发展和谐社会的必然,
同样也是中国政治、经济发展的必然。
劳工权益维护,社会和谐发展,提升科学技术水平,社会进步和文明的要求,都呼吁中国要加强劳动立法,尽早制定《劳动合同法》。
2、《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
对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劳动合同法》第1条作了明确的规定:为了完善
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
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根据这一规定,《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有四: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
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1)完善劳动合同制度。
劳动合同制度自1987年正式推行以来,已经有了二十几年的
实践,适时把现实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法律的形式予以确认,把需要通过法律加以规范的
内容进行规范,将进一步完善和健全这一制度。
扎实的个人技能:多年的文学写作中练就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曾任校报编辑、校新
闻中心记者;学校以外语为特色的独特训练中培养起良好的英文读写能力,并能用
Word,PowerPoint进行大量文案工作。
(2)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涉及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和条款所规范的也是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各自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
行的义务。
通过对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明确,才能使《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有
法可依,违法必究。
(3)侧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不同于经济合同,“《劳动合同法》在明
确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前提下,强调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是必要的,这
也是国际上劳动立法的通行规则。
”在“强资本,弱劳工”的社会大环境下,劳动者的弱
者地位极为明显,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并不能像其他合同一样,与资方地位平等,而只能忍
辱负重,先力争一份工作。
只有通过法律规范和调整这种并不平衡的合同关系,适当地侧
重对弱者的保护力度,才能真正形成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二是大量招聘淘汰不再可行。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一些企业对于眼前‘可招可
不招’的岗位,可能会通过暂时从内部挖潜的方式来解决”,顾晓敏表示,《劳动合同法》也可能改变以往一些企业采取的“大量招聘,大量淘汰”的策略,“以往企业先大量招聘
应届高校毕业生,经过试用期内的考察之后,再淘汰掉其中一部分不合格的毕业生,以往
有80%到90%的企业都采取这种人才选拔方式,而《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这种方式将
被改变。
”
国务院18日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的有关规定,被认为有利于澄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铁饭碗”、“终身制”的误解。
只不过,此前劳动合同法被普遍认为是一部“倾向于劳方权利”的法律,而实施条例却引
来一片“向企业妥协、弱化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声音。
(4)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主要内容,只有将劳动合同纳
入依法规范的轨道,使劳动关系双方在劳动合同问题上有了法律依据,才能形成规范、有序、权利义务明确的劳动合同关系,从而为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奠定基础。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