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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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专题之三:收益性支出资本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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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专题之三:收益性支出资本化一、同济同捷及佳创视讯:收益性支出资本化夏草2009年12月25日晚间,证监会发布创业板发审委2009年第37次会议审核结果公告,公告称深圳市佳创视讯股份有限公司(首发)及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发)申请均未通过,这两家IPO保荐人均为招商证券,在今年首批申报的深圳13家创业板IPO中,招商证券一家就承接了5家IPO业务,此次两家深圳本土公司上创业板同时被否,对招商证券投行业务是一个很大打击。

笔者统计的数据显示,招商证券创业板被否公司已达4家,占全部被否公司(14家)29%,这四家基本情况如下:同济同捷保荐人:招商证券律师:北京天元会计师:上海上会被否时间:9月22日被否理由(传闻):收益性支出资本化航天生物保荐人:招商证券律师:北京观韬会计师:立信被否时间:11月24日被否理由(传闻):假央企真私企(夏草分析:/40933223_d.html)卓宝科技保荐人:招商证券律师:北京金杜会计师:天职被否时间:12月25日被否理由(传闻):佳创视讯保荐人:招商证券律师:北京金诚同达会计师:深圳鹏城被否时间:12月25日被否理由(传闻):12月25日的这两家招商证券保荐创业板公司为何被否,目前没有媒体报道,但据笔者猜测,卓宝科技涉嫌股权利益输送,关联交易非关联化,上会之前有人举报该公司名义转让旗下两家工程公司,实质仍控制这两家工程公司:/frame.php?frameon=yes&referer=http%3A///forum-4-1.html 那么佳创科技为何被否呢?笔者发现,佳创科技与同济同捷被否原因可能同出一辙:收益支出资本化。

:“人不能两次踏进同一条河流”,但招商证券阴沟里翻船,竟可能犯同样的错误。

同济同捷我们先来看一下同济同捷“收益性支出资本化”:这是一家汽车设计公司,该公司IPO报告期内的净收益如下表:由于该公司收入增长没有达到30%:故根据创业板要求,该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必须比上年有增长,而同济同捷200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只比上年增长75.53万元,上下年度净利润如此相近本身就有报表粉饰之嫌,更要命的是该公司的“开发支出”:亦即该公司2007年度没有研发支出资本化,而2008年度资本化了1107.25万元,如果该支出进入当期损益,则2008年业绩会变得非常难看,净利润减少1107.25万元,2008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母公司的净利润变成1228.28万元,比上年同期下滑46%。

如何选择IPO辅导机构

如何选择IPO辅导机构

如何选择IPO辅导机构拟IPO企业需要聘请的中介辅导机构包括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另外,根据实际需要还可能需要资产评估机构、IPO咨询机构等.■翟建文前瞻IPO咨询监测部总监上市辅导是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经的法定阶段,上市辅导制度设计的目的就在于通过辅导提高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的素质及其规范化运作的水平,提高上市公司的质量,同时,保证从事辅导工作的证券经营机构,即辅导机构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过程中依法履行职责,保障股票发行核准制的顺利实施。

根据目前的规定,公司IPO必须聘请的中介辅导机构主要有三家:券商(包括保荐人和承销商两种,通常为同一家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

另外,根据实际需要还可能需要聘请资产评估机构、IPO咨询机构等其他中介机构。

拟上市企业对券商的选择原则保荐阶段的券商居于中介机构领导地位,其作用主要是在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协助公司完成改制与上市总体方案,主导中介协调会,协助公司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立项审批,协调政府关系,督导其他中介机构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完成公司高管的上市辅导等,最终编制《招股说明书》并出具《保荐书》.选择合适的券商对于企业迈向资本市场是非常重要的一步。

持续专注于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券商,可能是中小企业IPO选择的重点目标。

中国目前具备保荐承销资格的券商共有73家,锁定券商范围之后,应深入了解其中的保荐团队,保荐团队的重要性甚至超过券商本身.应考虑的因素有:相关的项目经验、团队带头人的社会资源及其协调能力、团队主办人员的从业经验和业务能力、保荐与承销收费标准以及重要的业务风格等。

中小板及创业板的保荐费用一般在100-300万之间,具体要视券商的知名度及其报价、公司的工作量及上市难度、公司信息对称程度及谈判技巧等而定.保荐费可分阶段支付。

承销费从实际募集到的资金中扣取,无须公司动用自有资金提前支付.由于中小板、创业板公司盘子较小,募集资金多为数亿元,因此承销费用比例普遍偏高,平均接近5%,最低者也在3%以上,最高者达到8%左右。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尊敬的董事会成员:我写信给您,就是为了讨论有关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

在过去的几个月里,我们公司经历了一些重大的变化,这促使我们重新评估我们对资金的需求和优先级。

因此,我建议我们对募集资金的用途进行变更。

首先,让我们回顾一下我们原定的用途。

原本,我们计划将募集资金用于扩大生产能力和提升市场营销。

然而,自从我们发布了这一计划以来,市场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竞争加剧,经济不稳定性增加,以及全球疫情的影响,都对我们的盈利能力和销售前景造成了巨大的影响。

因此,我们需要对资金用途做出调整,以应对这些新形势。

基于以上情况,我建议将原定的资金用于以下四个方面:1.研发和创新:我们公司一直致力于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我们需要不断提升产品的竞争力和创新性。

将一部分资金用于研发和创新,可以帮助我们开发出更具竞争力的产品,满足客户需求并增加市场份额。

2.市场调研和分析: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要求我们时刻保持对市场的了解。

我们需要投入更多资金用于市场调研和分析,以便准确了解客户需求,追踪潜在竞争对手,并及时作出调整。

这将使我们能够更加精确地制定营销策略,提高市场份额和销售额。

3.品牌建设和市场宣传:我们的品牌是我们公司最重要的资产之一。

通过适当的品牌建设和市场宣传,我们将能够提高品牌知名度、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并吸引更多的潜在客户。

因此,我建议将资金的一部分用于品牌建设和市场宣传,以巩固我们在市场上的地位。

4.人才招聘和培训:优秀的员工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为了保持竞争优势,我们需要吸引和留住优秀的人才,并为他们提供专业的培训和发展机会。

因此,我建议将一部分资金用于人才招聘和培训,以提高我们的团队素质和创新能力。

尊敬的董事会成员,以上是我对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提议。

我相信,通过对资金用途进行调整,我们将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的变化,提升公司的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希望各位董事会成员认真考虑我的提议,并在下一次会议上就此议案进行讨论和决策。

超募双刃剑

超募双刃剑
亿元 。
而这 50 OO万元 ,仅仅是超 募总额 中的一小部 分。 而实际 上 ,东 方 目升 公开 发行 4 O S 。万 股人 民币普 通
预计募集 资金合计 为 ]3 7亿元 ,实际 募集 资金 则为 4. 6
资讯统计 数据显示 ,截至 9月 2日,1 1 7家创业板上市 这并 不是孤 例。9月 9日,浙 江的另 外一 家企业 公司 首发预计募集 资金 合计 2 9 4 6 . 亿元 ,实际募集资 8 浙江 闰土股 份有限公司 ,发 布了类似的 关于部分超募 金净 额 7 4 4亿元 ,超 募资金共计 54 9亿 元 ,超募 8. 6 1. 7
录 、《 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 【 生补充流动资金 》 、
司募集资金的使用 。 对于企业而言 , 如何妥善使用超募资金 , 既是压力 ,
更是机遇 。

公布超募 资金使用计 划 ,其 中不乏上 市已经半年 } 公 《 外提 供财务资助 【 对 修订 】,以进一步规范 中小 板公 》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称拟 将不 超过 1 5亿元的超
资金是预 计募集 资金的 1 1 9 . 倍。平均 每家公 司募 集资 募资金暂 时补 充公 司 日常经营所需 流动资金 。而 闰土 金净额 6 1 . 亿元 ,超募资金 4 0亿元 。 7 4 股份的超额募 集资金净额亦很可观 ,约为 l4 亿元 。 13 . 海普 瑞是 2 1 00年上市 新股 中超募资 最多的 个股。
超募资金八大用途
存入指定银行账户吃利息 国民技术 ( 0 0 7) 307
大部分资金 用于项 目投资 尤洛卡 ( O 9 3 ∞ 9)
将提前还 贷。同时 . 大原材料 肝素粗 品采购 。 加 还贷 、补充流动资金 ,从 目前已经公布部 分超募资 金流 向的企业来看 ,这两个成了集中 选择 。而更多资金 尚无 出路 ,仍待破题 。

新富 林海峰:新锐 ”富二代“

新富  林海峰:新锐 ”富二代“

新富林海峰:新锐”富二代“作者:暂无来源:《投资与理财》 2010年第15期文l本刊记者李菲创业板、中小板巨大的财富效应,激发了更多民营企业上市的冲动。

位于浙江省宁海县西店镇邵家村的宁海东方日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也希望搭上这辆财富增值的快车。

宁海东方日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林海峰,今年35岁。

在浙商中,他这个年龄已经不算“年少成名”式的成功榜样了,但相对于企业年销售额10亿元的数字,他的财富成长,就令人惊叹了。

林海峰出生于1975年,上大学时就萌生了创业的打算。

当时凭着父亲的家底,他开了一家电器公司,结果公司才开张一年就倒闭了。

然而,他并没有气馁’,第二年,负债30多万元的他又开始生产经营扣板。

但是,命运似乎并不眷顾他,不久之后,第二家公司又亏损70多万元,心怀理想的他又没能实现自己的创业梦。

一而再的失败并没有打败林海峰。

1998年,他从杭州工学院工程塑料专业毕业,并接办父亲的小厂——宁海县日升橡塑厂。

当时,这家小厂仅有6个人,以加工模塑挤出品为主,年产值只有30多万元。

林海峰显然不满足于当前的规模,满怀激情的他在2002年成立了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创业之初,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灯具业务,主要产品为自有工艺的低压POLY灯具。

可喜的是,灯罩工艺中的POLY(树脂)的配方工艺在经过730多次的实验后定型,成为国内首创,也使之在同类产品中具有明显的优势。

2005年,公司销售业绩突破亿元。

2006年,公司引进了以现任发行人、技术总监谭坤友为首的技术团队,并于2006年12月投产了国内第一条全国产化太阳能电池片整体生产线。

该生产线投产后,公司在电池生产的工艺技术和装备技术方面进行了众多的技术创新和改造,产值连年翻番。

2008年到2009年,林海峰再次投入资金,扩建了太阳能电池片和太阳能组件生产线,取得极大成功,2008年.公司产值达89亿元,荣膺宁海县综合实力第二强企业。

2009年,在全球金融危机大背景下,东方曰升公司业绩辉煌,全年销售额达85亿元,其中出口创汇达1.2亿美元,利润比上年同期增加74.1%。

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

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

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9.24•【文号】•【施行日期】2024.09.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中国证监会关于深化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市场改革的意见中国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各交易所,各下属单位,各协会,会内各司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新“国九条”要求,完善资本市场“1+N”政策体系,进一步强化并购重组资源配置功能,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中的主渠道作用,适应新质生产力的需要和特点,支持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提升投资价值,现提出如下措施。

一、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支持上市公司围绕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布局,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新质生产力方向聚集。

支持科创板、创业板上市公司并购产业链上下游资产,增强“硬科技”“三创四新”属性。

支持运作规范的上市公司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寻求第二增长曲线等需求开展符合商业逻辑的跨行业并购,加快向新质生产力转型步伐。

支持上市公司结合自身产业发展需要,在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并设置中小投资者利益保护相关安排的基础上,收购有助于补链强链、提升关键技术水平的优质未盈利资产。

对私募投资基金投资期限与重组取得股份的锁定期限实施“反向挂钩”,促进“募投管退”良性循环。

二、加大产业整合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头部上市公司立足主业,加大对产业链上市公司的整合。

完善股份锁定期等政策规定,支持非同一控制下上市公司之间的同行业、上下游吸收合并,以及同一控制下上市公司之间吸收合并。

支持传统行业上市公司并购同行业或上下游资产,加大资源整合,合理提升产业集中度。

支持私募投资基金以促进产业整合为目的依法收购上市公司。

支持沪深北交易所上市公司开展多层面合作,助力打造特色产业集群。

三、提升监管包容度充分发挥市场在价格发现和竞争磋商中的作用,支持交易双方以资产基础法、收益法、市场法等多元化的评估方法为基础协商确定交易作价。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公告书之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

上市公司公告解读25讲【篇一:我国上市公司公告解读和分析】目录信息披露信息披露作用 (1)基本义务 (2)披露信息 (3)内容与格式 (4)披露媒体 (5)公告审查 (5)常见问题 (6)为何上市公司要进行详尽的信息披露? .......6 披露的信息可以在何处查找? ....................7提前公告的信息可靠吗? (7)市场上对上市公司新闻报道或市场传闻公司的信息是否算公司的信息披露? ....................8 上市公司所有的重要动态信息都必须公告吗? ..............................................................9 上市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公司答记者问算不算信息披露? . (10)1我可以就公司公告咨询哪些公司负责人? .. 11 我可以随时查阅公司公告吗? (11)投资者通过哪些渠道可以获得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 ............................................... 12 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可以刊登在任何一家报刊或网站媒体? .. (12)信息披露出现错误怎么办? ..................... 13 哪些信息的披露需作“事前审查”? (13)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的报刊或网站主要有哪些? (14)暂停上市的公司也要公告吗? (15)定期报告年度报告 (16)中期报告 (17)季度报告 (17)临时报告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18)2关注要点 ............................................... 18 公告时间 ............................................... 20公告形式 (20)对外(含委托)投资公告 (21)关注要点 ............................................... 21 公告内容 ............................................... 22 注意事项 (22)收购、出售资产公告 (23)公告要求 ............................................... 24 公告内容 ............................................... 26关注要点 (28)重大购买、出售、置换资产公告 (29)公告要求 ............................................... 29 公告时间 (30)关联交易公告 (30)公告要求 ............................................... 31 关注要点 ............................................... 32 注意事项 ............................................... 33 公告时间 (34)提示公告 (35)重大诉讼、仲裁事项公告 (36)【篇二:第二讲上市公司公告阅读】第二讲阅读上市公司公告第一节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3个方面): 1 .及时披露所有对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2 .确保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而且没有虚假、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东方日升: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118证券简称:东方日升公告编号:2020-036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资金人民币6,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二、补助的类型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次补助类型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府部门要求,合理合规的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3、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等有关规定,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的金额为人民币6,800万元,预计会增加公司2020年度利润总额人民币6,800万元。

最终的会计处理仍须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三、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的具体的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4月9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证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12.30
【实施日期】2016.01.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5〕31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和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要求,引导上市公司增强持续回报能力,我会制定了《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现予公布,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15年12月30日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要求,引导上市公司增强持续回报能力,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首发)、上市公司发行股票(含优先股)和可转债(以下简称再融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及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以下简称重大资产重组),应披露本次融资募集资金到位或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当年公司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的变动趋势。

计算每股收益应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

000301东方盛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000301东方盛虹: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301 证券简称:东方盛虹公告编号:2021-030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截止2021年3月26日,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为109,077.91万元,现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09,077.91 万元置换上述先期投入。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置换的专项说明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726号)。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1、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东方盛虹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2号)同意,公司获准公开发行面值总额50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7,247.17万元。

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3月26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A1070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各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根据《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根据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

企业信用报告_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信用报告_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二、股东信息 .......................................................................................................................................................16 三、对外投资信息...............................................................................................................................................16 四、企业年报 .......................................................................................................................................................19 五、重点关注 .......................................................................................................................................................21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基础版企业信用报告
目录
一、企业背景 .........................................................................................................................................................5 1.1 工商信息 ......................................................................................................................................................5 1.2 分支机构 ......................................................................................................................................................5 1.3 变更记录 ......................................................................................................................................................5 1.4 主要人员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5 1.5 联系方式 ....................................................................................................................................................16

东方日升: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东方日升: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公告编号:2020-121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2020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于2020年8月24日(周一)上午10:00在公司办公楼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谢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19名代表19名股东,代表股份269,927,74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9467%。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5名股东,代表股份265,718,46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9.4797%;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14名,代表股份4,209,28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4670%。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表决,本次会议形成如下决议:(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公司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267,378,4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0555%;反对2,507,84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9291%;弃权41,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4%。

东方日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10年11月) 2010-11-09

东方日升: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10年11月) 2010-11-09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子公司在发生交易活动时,相关责任人应审慎判断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如果构成关联交易,应在各自权限内履行审批、报告义务。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合同或协议,并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合同或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五条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章 关联交易及关联人第六条 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第七条 对关联关系应当从关联人对本公司进行控制或影响的具体方式、途径及程度等方面进行实质判断。

第八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人。

第九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二)由前项所述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三)由第十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一致行动人;(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东方日升招股说明书

东方日升招股说明书

东方日升招股说明书摘要:1.东方日升公司简介2.东方日升招股说明书的目的和内容3.东方日升的业务和市场状况4.东方日升的竞争优势和风险因素5.东方日升的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计划6.招股说明书的结论和建议正文:东方日升公司简介东方日升是我国知名的新能源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电池和光伏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成立于2002 年,总部位于江苏常州,是我国最早进入光伏行业的企业之一。

经过多年的发展,东方日升已经成为国内乃至全球光伏行业的领军企业之一。

东方日升招股说明书的目的和内容东方日升此次招股说明书的目的是为了向公众募集资金,以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和提升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

招股说明书的内容主要包括公司的基本情况、业务和市场状况、财务状况、募集资金的用途以及未来的发展计划等。

东方日升的业务和市场状况东方日升的主要业务是太阳能电池和光伏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其中,太阳能电池是公司的核心业务,光伏系统则是公司的新兴业务。

在市场状况方面,东方日升的产品主要销往国内和国际市场,其中,国内市场主要以分布式光伏发电为主,国际市场则主要以地面光伏发电为主。

东方日升的竞争优势和风险因素东方日升的竞争优势主要体现在技术研发、产品质量和市场开拓等方面。

公司拥有多项核心技术和丰富的项目经验,产品质量高,市场信誉好。

此外,公司还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已经在欧洲、美洲和亚洲等地设立了销售网络。

然而,东方日升也面临着一些风险因素,主要包括市场竞争加剧、原材料价格波动和汇率风险等。

东方日升的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计划根据招股说明书,东方日升的财务状况良好,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均呈现稳步增长的趋势。

未来,公司计划通过扩大生产规模、提升技术研发能力和加强市场开拓等措施,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招股说明书的结论和建议综上所述,东方日升是一家具有良好发展前景的新能源公司。

公司的技术研发能力强,产品质量高,市场信誉好,且有着明确的未来发展计划。

东方日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0年11月) 2010-11-09

东方日升: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10年11月) 2010-11-09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提及“披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息,并送达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二)公司监事和监事会;(三)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办公室和监事会办公室;(四)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五)公司总部各部门以及所属子公司的负责人;(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持股5%以上的股东;(七)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机构或人员。

第二章 信息披露的宗旨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的宗旨: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信息和重大事项,忠诚履行持续信息披露的义务,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的发展动态,满足投资者进行投资决策、行使股东权利的需要,并通过信息披露推动公司发展。

第五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者具有事实基础的判断和意见为依据,如实反映客观情况,不得有虚假记载和不实陈述。

第六条 公司披露的信息应便于理解,使用事实描述性语言,简明扼要、通俗易懂地说明事件真实情况,信息披露文件中不含有宣传、广告、恭维或者诋毁等性质的词句。

公司披露预测性信息及其他涉及公司未来经营和财务状况等信息时,应当合理、谨慎、客观。

东方日升招股说明书

东方日升招股说明书

东方日升招股说明书
东方日升(China East Education Holdings Limited)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国的私立高等教育机构。

该公司于2022年6月21日提交了招股说明书,计划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以下是东方日升招股说明书的主要内容:
1. 公司概况:介绍东方日升的背景、历史、业务模式和发展战略。

公司设有16所全日制本科学校和2所大专学院,在中国主要的经济发展区域开展教育业务。

2. 市场分析:分析中国私立高等教育市场的规模、增长趋势和竞争格局。

根据报告预测,未来几年中国私立高等教育市场将保持快速增长。

3. 公司竞争优势:介绍东方日升在教育行业的竞争优势,包括品牌知名度、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多样化的专业设置和良好的师资队伍。

4. 财务信息:提供过去几年东方日升的财务数据和指标,包括收入、利润、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招股说明书还包含了公司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运营情况分析。

5. 上市计划:详细说明东方日升的上市计划,包括发行股票数量、发行价格范围和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计划利用募集资金扩大校园规模、提升教育质量和技术创新能力。

6. 风险因素:列举东方日升面临的主要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竞争风险和经济风险。

招股说明书强调投资者应对这些风险有清晰的认识。

东方日升招股说明书的提交意味着公司计划通过股票发行筹集资金,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

该文件提供了公司的详细信息,帮助投资者了解东方日升的业务和前景,并作出投资决策。

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周观点:硅片价格上调,欧洲新能源汽车销量创新高

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周观点:硅片价格上调,欧洲新能源汽车销量创新高

万联证券证券研究报告|电气设备硅片价格上调,欧洲新能源汽车销量创新高强于大市(维持)——电力设备与新能源行业周观点日期:2021年2月8日[Table_Summary] 市场回顾:⚫ 2021.02.01-2021.02.05:本周电新行业涨幅为0.43%,同期沪深300指数涨幅为2.46%,落后沪深300指数2.03pct 。

在申万28个行业板块中位列第12位,表现位于中游。

投资要点:⚫ 新能源汽车:根据EVsales 统计,20年12月全球新能源乘用车销量达57.1万辆,同环比分别增长104.7%和37.9%。

2020年全球新能源乘用车市场累计销量达312.48万辆,其中,中国、欧洲市场累计销量分别为127.20万辆和136.71万辆,占比分别为40.7%和43.8%,欧洲超越中国成为2020年新能源乘用车的最大市场。

随着各国对新能源汽车的持续政策性激励,未来全球新能源汽车市场将维持高景气发展,建议关注全球动力电池龙头宁德时代(300750)、锂电设备整线龙头赢合科技(300457)、高镍三元正极龙头当升科技(300073)以及高端负极龙头璞泰来(603659)。

⚫ 新能源发电:光伏方面,隆基、中环纷纷上调2月硅片报价,隆基182mm 价格上调0.15元/片至4.05元/片,158mm 、166mm 厚度减薄5μm ;中环210mm 价格上调0.12元/片至5.6元/片,涨价主要原因为上游硅料偏紧叠加下游需求较好,硅片价格上涨体现了行业龙头较强的议价能力。

光伏板块建议关注单晶一体化龙头隆基股份(601012)以及硅料和电池片双龙头通威股份(600438)。

风电方面,风机价格进一步下探,明阳智能以3097元/kW 价格中标内蒙40MW 风机采购项目,陆上风电补贴停止、平价时代将至,风机价格将持续下探,风机制造商需降本增效以维持现有盈利水平。

风电板块推荐整机龙头金风科技(002202)和明阳智能(601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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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10-003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08号”文核准,东方日升公开发行4,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价为每股42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1,890,000,000.00元,超额募集资金人民币1,390,31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2,420,2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837,579,800.00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0)第2505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上述募集资金已分别存放于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梅林支行(账号:3976000104000669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账号:33101995436050513335)开立的专项账户。

二、募集资金项目预先投入情况
根据东方日升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年产75MW晶体硅光伏产品项目和光伏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总投资额为49,969万元。

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前,东方日升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截至2010 年8月31日,已使用自筹资金139,926,551.04元提前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该项资金使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承诺募集资金
投资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金额
1 年产75MW晶体硅光伏产品项目452,330,000.00139,926,551.04
其中: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费314,440,000.00 131,977,813.21 建筑工程费 7,270,000.003,174,737.83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3,150,000.004,774,000.00
预备费 26,790,000.00
铺底流动资金 90,680,000.00
2 光伏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项目 47,360,000.00
合计 499,690,000.00139,926,551.04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 年9 月13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0)第11918 号《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核验,认为“东方日升管理层编制的《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三、审批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本次募集资金139,926,551.04元置换上述公司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独立董事专项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核查后,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因此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39,926,551.04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五、保荐机构专项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保荐意见认为:“本次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实际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39,926,551.04元已通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核验,上述预先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额在公司招股说明书公开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范围之内;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预先投入资金事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安信证券同意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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