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财政局拟稿纸[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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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苏州市财政局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苏州市财政局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苏州市财政局2013年度规范性

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3.04.11

•【字号】苏财税字[2013]12号

•【施行日期】2013.04.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苏州市财政局2013年度规范性文件清

理结果的通知

(苏财税字〔2013〕1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制度建设的通知》(苏府〔2012〕272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苏府办〔2012〕239号)等文件要求,我局在往年财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的基础上,对2013年1月1日前我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清理后,确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55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9件,宣布失效的规范性文件0件,拟修改的规范性文件1件。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内容见附件。

附件:

1.规范性文件清理统计表

2.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3.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4.拟修改规范性文件目录

苏州市财政局

二○一三年四月十一日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苏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苏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苏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2.11.04

•【字号】苏财购〔2022〕38号

•【施行日期】2022.11.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政府采购

正文

苏州市财政局转发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

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

市级各预算单位,各县级市(区)财政局,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修订江苏省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22〕92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如下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关于集中采购项目的委托

全市各级采购人采购集中采购目录(见附件)内、5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项目,应依法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采购项目同时包含集中采购目录内和目录外品目,且金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采购人应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二、关于框架协议采购

在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内,服务器等13个品目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省联动;审计服务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市联动;印刷服务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市区联动;会议服务,出租车客运服务,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等3个品目市级执行现行定点采

购协议,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所示:

注1:审计服务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全市联动(含市级,6区4市),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牵头组织实施。

注2:印刷服务实行框架协议采购,市区联动(含市级,6区),由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牵头组织实施。4个县级市自主组织实施当地印刷服务框架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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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发文稿纸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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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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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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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示
董事长
总经理
经理
厂部主管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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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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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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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苏州市财政局

苏州市财政局

苏州市财政局

佚名

【期刊名称】《群众》

【年(卷),期】2006(000)003

【摘要】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

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财政工作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主动适应国家宏观政策调整,

【总页数】1页(PF0003)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12.2

【相关文献】

1.苏州东宝置业有限公司、苏州市金城担保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市东宝金属材料有限公司、苏州市东宝有黑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徐阿大与苏州百货总公司、江苏少女之春集团公司资产转让合同纠纷案 [J],

2.苏州市财政局 [J],

3.预算绩效管理与财政管理改革创新——对话江苏省苏州市财政局副局长黄济美[J], 刘国永

4.浅谈财政监督约谈制度——以江苏省苏州市财政局为例 [J], 黄济美;陈强;唐敏惠;韩苏东

5.架设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桥梁——苏州市科委、计委、财政局、农行联合组织实施农业“星火计划”,支持农村科技工作的探索 [J], 王梦熊;沈惠龙;陈家旺;戴金照;张晓佐;锺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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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局拟稿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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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绩效标题:

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文:

字号年月日

主送:各区财政局

抄送:环境保护局水利(务)局

附件:

主题词: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苏财建函[2008]15 号),现将三河三湖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绩效评价的总体要求

(一)评价中央专项资金对推动地方节能减排工作的促进作用。

(二)中央专项资金落实和使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二、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

(一)中央专项资金对地方水污染治理工作的影响(用数字和文字分析)

1、对城镇污水垃圾处理、饮用水安全、清淤、截污导流、综合整治等项目实施的推进作用。

2、对地方污染治理项目资金筹措及配套落实的促进作用。

3、对地方治污规划编制、部门协调配合、污水垃圾处理收费运行机制、管理体制创新的促进作用,以及对地方财政部门参与政府投资管理的主动权、发言权的推动作用。

(二)项目实施对减排效果影响分析

1、项目实施前后流域水质变化情况。分析国控断面劣五类水质减少情况、可饮用水质增加情况等。

2、项目实施前后主要污染物变化情况。分析化学需氧量(COD)、总磷、总氮、氨氮等主要污染物的减排情况。

(三)项目运行情况分析

1、项目建成后对当地生活环境改善情况。

2、项目建成能力、实际运行量、设计能力及污水排放量分析比较。

3、中水回收利用情况。

4、项目建成后不能正常运行的原因分析及对策。

5、污水、垃圾处理费的定价和征管情况,分析污水、垃圾处理费征收困难的原因。

苏州市财政局会计之窗

苏州市财政局会计之窗

苏州市财政局会计之窗

篇一:苏州会计证网上报考简介

苏州会计证网上报考已开始:

报考时间:上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3月5日9:00至3月11日16:00;下半年网上报名时间为8月20日9:00至8月26日16:00

考试日期:上半年考试时间为5月上旬开始,下半年考试时间为10月下旬开始。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准考证打印时间:上半年准考证打印时间4月中旬,下半年准考证打印时间10月上旬。考生可登录"苏州会计之窗"网站,网址:或"苏州市财政局"网站,网址:进入“从业资格管理-准考证打印”专栏自行打印准考证(包括珠算考试准考证),准考证不需盖章。

望同学们抓紧时间报考

篇二: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

苏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换证登记表流水号:

篇三:苏州市财政局文件

苏州市财政局文件

苏财会字[2012]7号

关于2012年度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苏州考区报名的

通知

各市(县)、区财政局: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全省2012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苏财会[2012]15号)的文件精神,现就我市报名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符合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3.具备会计基础知识和技能。

二、考试科目

1.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2.会计基础、

3.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三、免试条件

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自毕业之日(以毕业证书日期为准)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五级。

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1.12.21

•【字号】苏财规〔2021〕3号

•【施行日期】2022.01.2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

正文

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级市(区)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工业园区知识产权局、张家港保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支持我市知识产权、质量、标准、广告等事业发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苏州市市级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17〕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新修订的《苏州市市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苏州市财政局苏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21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支持方式和范围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四章预算编制与执行

第五章绩效评价和监督管理

第六章附则

苏州市市级市场监管(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实施知识产权、质量、标准、广告四大战略,提升市场主体发展实力,提高公共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江苏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15号)《市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府规字〔2021〕9号)以及中央和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办法。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0.04.12

•【字号】苏府办[2010]101号

•【施行日期】2010.04.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

正文

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苏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

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苏府办〔2010〕101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苏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四月十二日

苏州市财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

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苏委〔2009〕413号)和《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苏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发〔2009〕56号),设立苏州市财政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建制。

一、职责调整

(一)划出的职责

将有关金融运行管理职责划给市政府办公室。

(二)取消的职责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强化的职责

1.加强财税管理职责,参与制定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综合平衡社会财力、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区域协调发展的建议。

2.加强预算和税政管理。逐步将政府非税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充分发挥各部门在预算编制中的作用,完善支出标准,细化部门预算,提高预算管理的科学化和透明度。严格监督税收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情况的评估和审查。

苏州市财政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苏州市财政局_企业报告(业主版)

1.4.1 重点项目
(1)其他专业咨询与调查(9)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苏州市公共交
TOP1
通和轨道交通政府购买服务绩效 上海闻政管理咨询 分 析 项 目 竞 争 性 磋 商 成 交 公 告 有限公司
49.4
(SZJC2023-C-039)
2023-05-29
公证服务项目
公证处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 2023 年度市 级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证服务项 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 公证处
*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130.0 0.2
2023-01-16 2022-12-30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6 日 生成
4/16
(4)互联网安全服务(2)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6 日 生成
3/16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万元) 公告时间
TOP2
2023 年度财政绩效评价复核项目
苏州立信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
18.2
2023-04-25
TOP3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 2023 年度财 江 苏 鑫 丰 管 理 咨 询
政绩效评价复核项目
有限公司
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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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稿纸信笺文头模板

发文稿纸信笺文头模板

某某某市某某某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发文稿纸签发:承办单位:

拟稿人:会办单位:

秘密等级:

公开方式:1、公开2、依申请公开3、不公开

核稿:

文稿标题:

主题词:

发:

抄:

需印份年月日

〔〕号

发文稿纸,办公文头文件,信笺,实用模板!

某某某市某某某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发文稿纸签发:承办单位:拟稿人:会办单位:

秘密等级:

公开方式:1、公开2、依申请公开3、不公开

核稿:

文稿标题:

主题词:

发:

抄:

需印份年月日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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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某市某某某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发文稿纸签发:承办单位:拟稿人:会办单位:

秘密等级:

公开方式:1、公开2、依申请公开3、不公开

核稿:

文稿标题:

主题词:

发:

抄:

需印份年月日

〔〕号

发文稿纸,办公文头文件,信笺,实用模板!

某某某市某某某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文件

某某某市某某某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局文件发文稿纸,办公文头文件,信笺,实用模板!

某某某市某某某区管理委员会招商局文件

某某某市某某某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局文件

发文稿纸,办公文头文件,信笺,实用模板!

某某某市某某某区管理委员会征迁事务局文件

某某某市某某某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局文件

某某某市某某某区管理委员会农村工作局文件

发文稿纸,办公文头文件,信笺,实用模板!

某某某市某某某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文件

某某某市某某某区管理委员会综治维稳办公室文件

发文稿纸,办公文头文件,信笺,实用模板!

某某某市某某某区管理委员会党群工作部文件

某某某市某某某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局文件

某某某市某某某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文件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通知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通知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

建设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19.07.30

•【字号】

•【施行日期】2019.07.3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政府采购

正文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的

通知

市级各预算单位,各市、区财政局:

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根据《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建设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市财政局《关于全面落实预算单位采购人主体责任的工作意见》(以下简称《工作意见》)等要求,市级各预算单位(以下简称采购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健全风险防范措施,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内控制度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采购人应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原则,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完善规范措施和流程,逐步形成依法合规、运转高效、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购内部运转和控制制度,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一)分事行权,就是对经济和业务活动的决策、执行、监督,必须明确分工、相互分离、分别行权,防止职责混淆、权限交叉。

(二)分岗设权,就是对涉及经济和业务活动的相关岗位,必须依职定岗、分岗定权、权责明确,防止岗位职责不清、设权界限混乱。

(三)分级授权,就是对各管理层级和各工作岗位,必须依法依规分别授权,明确授权范围、授权对象、授权期限、授权与行权责任、一般授权与特殊授权界限,防止授权不当、越权办事。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预算管理及会计信息质量综合检查的公示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预算管理及会计信息质量综合检查的公示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预算管理及会计

信息质量综合检查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2.03.16

•【字号】

•【施行日期】2022.03.1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预算、决算

正文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预算管理及会计信息质

量综合检查的公示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管理和财经法律法规的执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2022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我局决定对15家苏州市行政事业单位2021年度部门预算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等方面进行综合检查。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检查目的

通过检查,全面、真实掌握被查单位在检查年度的预算收支管理和政策法规执行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意见和建议,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不断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和政策法规执行水平。

二、检查内容和重点

被检查单位年度各类资金的收支、资产管理等情况。具体包括:财经法律法规、制度政策执行情况;预决算执行情况;津贴补贴发放情况;近三年往来账情况;“三公经费”使用情况;政府采购活动情况;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票据使用管

理情况;银行账户管理情况;财务会计制度和会计信息质量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等。

三、拟检查单位

贯彻落实我市“双随机”工作要求,运用“双随机”抽检系统,随机抽取以下十五家拟检查单位:

1.苏州市体育市场管理处

2.苏州市枫桥风景名胜区管理处

3.苏州市文艺创作中心

4.苏州市残疾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苏州市政府采购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苏州市政府采购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苏州市政府采购专家劳务报酬

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苏州市财政局

•【公布日期】2021.03.22

•【字号】苏财购〔2021〕12号

•【施行日期】2021.04.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政府采购

正文

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规范苏州市政府采购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

通知

各县级市(区)财政局,市级各预算单位,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支付行为,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和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江苏省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费标准的通知》(苏财购〔2016〕48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苏州市政府采购专家劳务报酬标准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本通知适用于由集中采购机构、单位(社会代理机构)自行组织的苏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专家劳务报酬发放。

二、劳务报酬标准

劳务报酬由评审费、交通费和异地补贴三部分组成。

(一)评审费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询价以及论证、

履约验收等项目:评审时间在2小时以内(含)的,300元/人;2小时以上4小时以内(含)的,500元/人;超过4小时的,每超过1小时增加100元/人。

评审时间从专家签到时间开始计算,至评审报告签署完成时结束。

(二)交通费、异地补贴

苏州市区专家、县(市)专家参加非所属地区评审的,交通费100元/人;异地补贴100元/人。专家所属地区以江苏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登记为准。

非苏州大市专家参加评审的,按实报销往返城市间火车票、长途汽车票或过桥过路费;异地补贴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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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财政局拟稿纸

标题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第四批试点单位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文:字号年月日

主送:市各有关单位

抄送: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科教文处、企业处、外经处、社保处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实现全市行政事业资产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动态化,我市正式启用江苏省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具体试点工作方案如下:

一、实施目标

(一)以2007年资产清查结果(2006年12月31日止)为基础,建立资产管理动态数据库,全面、准确地反映单位资产的总量、结构、分布、变动信息,并建立数据查询和综合分析系统,方便快捷地查询单位资产占有、使用及增减变动情况。

(二)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从配置、使用到退出等各环节进行动态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业务的科学化、规范化、流程化、信息化。

(三)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级管理平台,

满足不同层次的管理需要,实现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之间的资产管理信息畅通。

(四)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有效结合的运行机制,为编制部门预算、加强资产收益管理、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创造条件。

二、实施时间

10月18-10月19日软件培训,各部门、各单位通过培训掌握资产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熟练使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

10月20-10月26日,安装调试信息系统,搭建资产管理信息网络平台;

10月27-11月7日,单位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盘点,保证录入资产帐实相符、真实完整、不重不漏。

11月8日-12月31日,单位在2007年度资产清查数据的基础上,录入2007年1月1日至2011年10月31日期间发生的所有资产增减变动情况数据,建立资产管理初始数据库(资产减少变动数据必须以主管部门或财政部门出具的资产处置批复为依据进行录入)。资产数据更新基准日为2011年10月31日。

2012年1月1日起,部门、单位资产处置实行网上审批。单位通过资产管理软件,对资产增减变动进行即时更新,实现动态管理。

三、实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各部门、单位必须加强资产管理信息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单位)内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资产管理人员要履行管理职责,保证工作按时完成。

(二)精心组织。各部门、单位要认真学习资产管理相关文件及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保证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肃纪律。各部门、单位应当全面清理本单位资产,如实反映本单位资产情况,不得瞒报漏报。

(四)工作督导。各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部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工作的监督指导,及时上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的进展情况。

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启用试点工作时间紧,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内部资产、财务、后勤、网络信息管理等部门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作,配备必要的人力,提供良好的软件、硬件环境,确保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顺利启用和正常运行。

市财政局行政事业资产管理处联系人:周静艳、黄蜀夔

市资产信息技术联系人:陈忠

联系电话:、、(传真)

省资产信息系统技术联系人:金振张庭富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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