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一、背景介绍
博物馆作为文化遗产的守护者和传承者,承载着社会历史的记忆,
拥有丰富的艺术品、文物、自然标本等珍贵藏品。然而,针对博物馆
藏品的管理,需要遵循一定的规范和办法,以确保这些宝贵的资产能
够得到有效保护和展示。
二、藏品登记与标识
为了确保博物馆藏品的追溯和管理,博物馆应建立完善的藏品登记
系统。每一件藏品都需要被详细记录,包括描述、来源、价值等信息,以便于日后的查询和管理。同时,每个藏品应该被标识,采用专用编
号或者标签等方式,以区分不同藏品并便于管理。
三、藏品的保存与储存
博物馆作为藏品的保护者,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藏品的保存和储存。
首先,博物馆应该确保藏品的环境条件符合保存要求,包括温湿度、
光照等。其次,应对藏品进行适当的定期检查和维护,防止腐蚀和损坏。此外,对于易受损的藏品,如纸质文物等,应采取特殊的保存措施,如控制光照强度和使用防护装饰材料。
四、藏品的保险与防火安全
博物馆藏品作为无法估量价值的文物,应当购买保险进行风险防范。博物馆应与保险公司合作,为藏品定制适当的保险方案,以确保在突
发情况下能够得到及时的赔偿。此外,博物馆还应加强火灾防范工作,配置防火设备,定期进行火灾演练,并确保藏品的逃生通道畅通。
五、藏品的修复与保养
博物馆藏品在长时间的展示和使用中,可能会出现损坏和磨损的情况。为了保持藏品的完整性和价值,博物馆需要进行藏品的修复和保养。修复应由专业的修复师进行,遵循科学的修复原则,以最大程度
地保持藏品原貌。保养工作包括定期的清洁和检查,防止外部因素对
藏品的侵害。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文化部
【颁布日期】 19860619
【实施日期】 19860619
【章名】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博物馆藏品是国家宝贵的科学、文化财富,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为了准确鉴别藏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加强藏品的保护管理,确保藏品的安全,充分发挥藏品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条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物馆应根据本馆的性质和任务搜集藏品。藏品必须具有历史的或艺术的或科学的价值。藏品必须区分等级,一般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级藏品必须重点保管。
第三条博物馆对藏品负有科学管理、科学保护、整理研究、公开展出和提供使用(对社会主要是提供藏品资料、研究成果)的责任。保管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健全、帐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
第四条藏品保管是博物馆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业务工作,应由馆长分工负责领导。必须设立专门保管部门或配备
专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五条保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刻苦钻研业务,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对于接触有毒药品、尘埃的保管工作人员,应比照当地有关工种享受相应的劳动保护福利待遇。
第六条为保证藏品安全、进行科学研究或充分发挥藏品的作用,文化部文物局可以调拨或借用全国文物系统所属各博物馆的藏品;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调拨或借用本行政区域内文物系统所属各博物馆的藏品,其中一级藏品的调拨、交换,须经文化部文物局批准。
【章名】第二章藏品的接收、鉴定、登帐、编目和建档
第七条征集文物、标本时,必须注意搜集原始资料,认真做好科学记录,及时办理入馆手续,逐件填写入馆凭证或清册,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鉴定,确定真伪、年代、是否入藏并分类、定名、定级。鉴定记录应包括鉴定意见及重要分歧意见。凡符合入藏标准的,应连同有关原始资料一并入藏。各种凭证每年装订成册,集中保存。
博物馆藏品资料管理制度
博物馆藏品资料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博物馆的藏品资料管理工作,提高资料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保护和利用好馆藏文物,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博物馆所管理的各类文物、图书、档案、影像资料等的管理工作。
三、收集和整理
1. 博物馆应当建立健全的收集体制,收集各类有价值的文物资料。
2. 博物馆应当按照不同类型和属性的文物资料,分别进行归档整理,并编制详细的档案资料。
3. 在整理过程中,应当对文物资料进行仔细的检查和鉴定,确保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四、登记和编号
1. 博物馆应当对收集到的每一件文物资料进行登记和编号,建立档案资料。
2. 在登记和编号的过程中,应当将文物资料的基本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方便进行查询和管理。
3. 登记和编号的工作应当由专业人员负责,确保准确性和有效性。
五、储存和保管
1. 博物馆应当建立安全可靠的文物资料存储和保管系统,确保文物资料的安全和完好。
2. 文物资料应当按照不同类型和属性进行分类储存,同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3. 对于珍贵和易损坏的文物资料,应当采取专门的措施进行保护,确保其长期保存。
六、查询和利用
1. 博物馆应当建立完善的文物资料查询系统,方便研究人员和学者进行查询和利用。
2. 对于有需要的研究人员和学者,博物馆可以提供一定范围的文物资料利用权限,但需提前申请和审核。
3. 对于有限使用的文物资料,需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不会造成损坏或丢失。
七、规范和监督
1. 博物馆应当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2. 对于文物资料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应当进行及时整改和改进,防止出现安全隐患。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一、概述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是指为了保护、管理和利用博物馆的藏品
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博物馆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承
载着历史的记忆和文化的传承,因此,科学、规范、高效的藏品管
理办法对于博物馆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藏品管理的原则
博物馆的藏品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科学性原则:运用科学理论和方法进行藏品管理,确保对藏品进行准确记录、分类和鉴定。
2. 安全性原则:确保博物馆藏品的安全,采取必要的保护措施,防止损失、盗窃和破坏。
3. 连续性原则:对藏品进行定期检查、修复和更新,保持藏品的保存状态和历史性。
4. 公众性原则:在保障藏品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藏品资源,提供给公众进行展览、教育和研究。
5. 合作性原则:与其他机构和研究者合作,进行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推动藏品管理的国际化和专业化发展。
三、藏品管理的内容
为了有效管理博物馆的藏品,需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藏品采集与登记
1.1 采集范围:确定博物馆的收藏范围和方向,明确何种类型的藏品适合采集。
1.2 辨识与鉴定:对采集的藏品进行辨识、鉴定和估价,确保藏品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1.3 登记与档案:建立完善的藏品登记档案,对每一件藏品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名称、文物编号、采集时间、来源等信息。
2. 藏品保护与修复
2.1 环境控制:采取必要的环境控制措施,如控制温湿度、光照等,保护藏品不受潮湿、高温、紫外线等因素的伤害。
2.2 安全防范:建立安全防范系统,包括视频监控、安全警报等,确保藏品不受盗窃、破坏等威胁。
藏品管理办法
藏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藏品是国度珍贵的迷信、文明财富,是我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为了准确鉴别藏品的历史、艺术和迷信价值,增强藏品的维护管理,确保藏品的平安,充沛发扬藏品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维护法»有关条款,结合我馆实践状况,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应依据我馆的性质和义务搜集藏品。藏品必需具有历史或迷信价值。藏品必需区分等级,普通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级藏品必需重点保管。
第三条我馆对藏品负有迷信管理、迷信维护、整理研讨、公展开出和提供运用〔对社会主要是提供藏品资料、研讨效果〕的责任。保管任务必需做到:制度健全、帐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
第四条藏品保管是我馆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业务任务,应由分管指导担任。必需设立专门保管部门或装备专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必需实行岗位责任制,并坚持相对动摇。
第五条保管任务人员必需仔细学习马列主义,刻苦研讨业务,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关于接触有毒药品、尘埃的保管任务人员,应对比外地有关工种享用相应的休息维护福利待遇。
第六条为保证藏品平安、停止迷信研讨或充沛发扬藏品的作用,可以调拨或借用藏品;藏品的调拨、交流,须经馆指导同意。〔附件:藏品调用、批阅单〕
第二章藏品的接纳、鉴定、登帐、编目和建档
第七条征集文物、标本时,必需留意搜集原始资料,仔细做好迷信记载,及时操持入馆手续,逐件填写入馆凭证或清册〔附件二〕
,组织有关人员仔细停止鉴定,确定真伪、年代、能否入藏并分类、定名、定级。鉴定记载应包括鉴定意见及重要分歧意见。凡契合入藏规范的,应连同有关原始资料一并入藏。各种凭证每年装订成册,集中保管。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博物馆的采集、保管、利用和管理工作,提升博物馆管理水平,保护藏品安全,本办法依照《文化遗产保护法》、《博物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博物馆藏品指博物馆所采集、保管、陈列、研究、利用的文物、器物、生物标本、图书、档案和其他具有艺术、历史、科学价值的物品。
第三条大型博物馆应建立专业的藏品管理机构,由经过必要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藏品管理人员负责藏品的采集、保管、利用和管理工作。
第四条博物馆应建立健全的藏品管理制度,包括采集、鉴定、经济管理、安全管理、捐赠等方面的制度,并进行定期修订。
第二章采集、鉴定
第五条博物馆采集藏品应遵循科学、合法、规范的原则,保护文化遗产和环境,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博物馆应制定采集规划,按照重点、范围、数量等方面的要求进行采集工作。
第七条博物馆应加强鉴定工作,确保所采集的藏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有详细的鉴定报告。
第三章保管、利用
第八条博物馆应承担藏品的安全保管责任,建立健全的藏品保管制度,确保藏品不受盗窃、损坏等危害。
第九条博物馆应定期检查藏品,并建立完善的保养修复制度,处理藏品的污染、湿度、温度等问题。
第十条博物馆应如实记录藏品的流转情况和状况,并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博物馆应加强藏品的利用工作,不仅要满足泛博观众的需求,还要加强研究、推广等方面的工作。
第四章管理
第十二条博物馆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员工作制度和管理体系,确保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十三条博物馆应加强人员培训,提高管理人员和保护人员的素质,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一、引言
博物馆是文化遗产的承载者和传播者,而博物馆的藏品是博物
馆的重要资产之一。为了有效管理和保护博物馆的藏品,制定和实
施一套科学的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是至关重要的。本文旨在规范博
物馆藏品的收集、登记、保管、展示、利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博
物馆藏品得到妥善管理并得以长久保存。
二、藏品收集与登记
1. 博物馆应建立严格的藏品收集政策,明确收集范围、收集标
准和程序等内容。
2. 所有捐赠、购买、调换等方式获得的藏品都应进行详细的登
记和文物档案管理,包括藏品名称、来源、获得时间、捐赠者信息等。
3. 登记信息应以数字化形式保存,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可查性。
三、藏品保管与保护
1. 博物馆应建立严格的藏品保管制度,确定藏品保存的环境条件、保管要求等内容。
2. 各类藏品都应按照标准操作手册进行包装、贮存,确保不受损坏和污染。
3. 定期检查藏品贮藏环境,确保环境温度、湿度等符合文物保存要求。
四、藏品展示与利用
1. 展览策划应根据博物馆的主题和宗旨制定,同时应充分考虑藏品的特点和观众需求。
2. 展品的摆放和展示要遵循文物保护原则,确保不会对藏品造成损坏。
3. 博物馆应积极利用藏品开展展览、教育活动等,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的认识和理解。
五、藏品管理与维护
1. 建立健全的藏品管理系统,包括文物档案管理、文物保险管理、文物修复管理等内容。
2. 确保博物馆拥有专业的藏品管理团队,保障藏品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和高效性。
3. 定期对藏品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藏品的长期保存。
六、结语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对于博物馆的文化传承和社会服务具有重要意义。希望各个博物馆能够根据自身情况制定适合自己的藏品管理办法,确保博物馆藏品得到妥善管理和保护,为广大观众提供更好的文化体验和服务。
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
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
博物馆作为一种文化传承和展示的重要场所,承载了社会历史和文
化遗产的珍贵载体。为了保护和管理馆藏品,博物馆需要建立科学规
范的管理制度。本文将以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为题,探讨其重要性、
内容和作用,以及如何确保其有效执行。
一、引言
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是博物馆保护和管理馆藏品的基本准则和规范。它的建立可以确保馆藏品的完整性、安全性和长期保存,同时提供有
效的运营和展览机制。
二、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1. 保护与管理馆藏品
博物馆藏品是社会的重要财富,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良好
的管理制度可以确保馆藏品得到妥善保护,避免被盗、损坏或丢失。
2. 促进学术研究和教育传承
博物馆的馆藏品是研究和教育的重要资源。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提
供研究者和教育者所需的准确、可靠的信息和参考资料。
3. 促进国际文化交流
博物馆藏品是国家文化的重要代表,也是国际文化交流的重要桥梁。通过建立规范的管理制度,博物馆可以为国际社会提供可信赖的展品
和交流合作的基础。
三、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的内容
1. 藏品登记和记录
每一件馆藏品都应该有详细的登记和记录,包括名称、年代、来源、尺寸、材质等信息。这些记录将有助于日后的鉴定、保管和展览。
2. 藏品保护和安全措施
博物馆应该确保有良好的安全设施和保安措施,防止馆藏品被盗、
损坏或丢失。这包括安装报警系统、监控摄像设备以及安排专人对藏
品进行巡查和保养。
3. 藏品保管和存储
博物馆应该设立专门的保管和存储区域,确保藏品的环境条件得到
控制,包括温度、湿度、光照等。同时,需要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和
博物馆藏品工作制度
博物馆藏品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博物馆藏品的科学管理,确保藏品的安全,充分发挥藏品的文化教育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博物馆藏品工作应以保护为主,注重研究,合理利用,确保藏品真实、完整、安全。
第三条博物馆藏品工作应坚持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提高工作效率,为观众提供优质服务。
第二章藏品征集与鉴定
第四条博物馆应根据馆藏特点和展览需求,开展藏品征集工作。征集范围包括: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
(二)反映社会历史、文化、艺术、科学发展的各类实物和资料;
(三)具有重要历史事件、人物、地点、组织的代表性物品;
(四)其他具有收藏价值的物品。
第五条博物馆应成立藏品鉴定小组,负责藏品的鉴定工作。鉴定小组成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鉴定资质。
第六条藏品鉴定应遵循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做好鉴定记录,包括鉴定意见和重要分歧意见。
第七条博物馆应对征集的藏品进行登记、分类、编号、拍照,建立藏品档案,并进行定期检查、保养。
第三章藏品保管与维护
第八条博物馆应设立专门的藏品保管部门,负责藏品的保管工作。藏品保管部门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适宜的存放环境,如恒温、恒湿、防盗、防火、防震、防光、防潮、防虫等;
(二)具有专业的保管设施和工具;
(三)具有完善的保管制度和操作规程。
第九条博物馆应对藏品进行定期检查、保养,确保藏品安全。藏品保养应根据藏品的材质、特点和状况,采取相应的措施。
第十条博物馆应对易损、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藏品进行特殊保管,制定应急预案,确保藏品安全。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博物馆作为一座文化传承的宝库,承载着丰富的历史和文化内涵。
保护和管理博物馆藏品是博物馆运行的核心任务之一。本文将介绍博
物馆藏品管理的基本原则、流程和措施,以确保对博物馆藏品的有效
保护和传承。
一、基本原则
1.专业性原则:博物馆的藏品管理应该依据专业知识和经验,确保
对文物的科学保护、研究和利用。
2.安全性原则:博物馆对藏品的管理必须注重安全,保护藏品免受
损坏、丢失甚至盗窃。
3.合理利用原则:博物馆对藏品的利用应合理进行,包括展览、研究、教育等方面,最大程度地展示藏品的价值。
二、流程
1.收藏:博物馆收藏的对象应符合博物馆的收藏范围和要求,并遵
循合法、合规的手续。
2.清理与登记:收藏到博物馆的藏品需要进行清理和登记,记录相
关信息如藏品名称、尺寸、年代等。
3.分类与编目:博物馆对藏品进行分类、编目,以便于管理和检索。
4.保管与陈列:博物馆对藏品进行专业保管和陈列,确保藏品的安
全和展示效果。
5.文献管理:博物馆应建立文献管理系统,记录藏品的相关文献信息和研究成果。
6.借出与调拨:博物馆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将藏品借出给其他机构展览或进行文物交流合作。调拨则是将藏品从一个机构转移到另一个机构。
7.损毁与修复:博物馆在藏品损毁或破损后,应进行及时的修复与保护。
三、措施
1.保管设施:博物馆应建立适当的保管设施,包括恒温、恒湿的环境系统、防火、防水等。
2.安全措施:博物馆应采取安全措施,包括安装监控设备、保安巡逻、防止盗窃等。
3.科研与研究:博物馆应加强对藏品的科研研究,提高对藏品的认知和保护水平。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博物馆是一座保存、陈列和研究文化遗产的重要场所。为了保护和
管理馆内的藏品,博物馆需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本文将探讨博物馆
藏品管理的重要性,以及一些有效的管理策略和实施步骤。
一、引言
博物馆是文化遗产的守护者,负责保护和传承人类宝贵的文化和历
史遗产。藏品的管理是博物馆责无旁贷的任务,只有认真有效的管理
才能确保藏品的完整性和可持续性。
二、管理原则
1. 保护原则
管理者应将藏品的保护放在首位,确保其安全、完整、易于研究和
展示。采取防盗、防火、防潮等措施,定期检查和修复藏品,并确保
妥善的气候控制和环境保护。
2. 文献记录原则
新获得或归还的藏品应立即编制详细的文献记录,包括名称、编号、来源、状态、尺寸、材质、历史等信息,并建立数据库进行存档。
3. 知识共享原则
鼓励内部员工和外部专家对藏品进行研究,借助互联网和学术刊物
等平台以促进知识共享,并提供公共教育项目来普及知识。
三、管理策略
1. 藏品分类与标识
根据不同的材质、功能、古代文明等,对藏品进行分类,并采用唯一的编码系统进行标识以便管理和查询。同时,编制藏品清单和目录以便跟踪和管理。
2. 存储与展示
根据藏品的特性,确定合适的存储和展示方式。例如,对易损害的文物采取更为严格的环境控制,如温湿度、光线和风险管理等。
3. 损耗和修复管理
定期检查藏品的状况,发现损耗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复。有需要时,可以寻求合作伙伴或专业机构的支持,确保修复工作的高质量和效果。
4. 出入库管理
严格控制藏品的出入库流程,记录每一次的操作,包括借出、归还和交换等。同时,建立相应的手续和合同,确保合法性和安全。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博物馆藏品的管理,保护和利用我国丰富的文物资源,提升博物馆的文化传承和展示功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
定本办法。
第二章藏品分类和登记
第二条博物馆藏品按照文物的不同属性,分为实物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和考古发掘文物三类。
第三条博物馆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对藏品进行登记并建立数据库。登记内容应包括文物的名称、编号、分类、来源、价值等
核心信息。
第四条博物馆需要出借藏品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按照像关规定办理出借手续,并记录于登记数据库。
第三章藏品的采集和接收
第五条博物馆在采集或者接收文物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要求。
第六条对于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藏品,博物馆应该进行审核,确保其合法性和真实性。
第七条博物馆采集或者接收的藏品应当尊重文物本身的特点和历史价值,妥善保存并定期进行保养修复工作。
第四章藏品的保管和利用
第八条博物馆应建立完善的保管管理制度,确保藏品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九条博物馆应制定文物保护计划,确保藏品得到科学合理的保护和修复。
第十条博物馆可根据展览和研究的需要,对藏品进行暂时性利用,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并确保藏品的安全。
第五章突发情况下的应急处理
第十一条博物馆应建立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进行预防和处理准备。
第十二条浮现火灾、洪水、地震等突发情况时,博物馆应即将采取措施,保护和救援藏品。
第十三条博物馆应为藏品购买保险,并做好相关备案工作。
第六章监督和管理
第十四条博物馆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监督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范文
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范文
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博物馆为保护、研究和展示文化遗产,对博物馆所收集、保管、研究、展示的藏品实行全面管理,保证藏品的安全和完整性,确保藏品不受损失和侵害。
第二条藏品管理制度适用于博物馆所有的藏品,包括实物、文献、图片、影音资料等。
第三条藏品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性、规范性、公正性、高效性、便捷性的原则,有序进行,确保能够实现良好的文物保护与展示。
第四条博物馆应建立全面的藏品管理制度,包括藏品征集制度、鉴定制度、登记制度、保管制度、保险制度、展示制度、借展制度、移交制度、处置制度等。
第二章藏品征集与鉴定
第五条博物馆根据收藏方针和发展规划制定藏品征集计划,明确征集的目标和方向。征集计划应经博物馆专业人员审核、评定,并报博物馆管理机构批准。
第六条藏品征集一般采取捐赠和购买的形式。
第七条藏品鉴定应由博物馆专业人员或与博物馆合作的权威
专家进行,确定藏品的真实性、历史意义和价值。
第八条藏品经鉴定后,应建立详细的鉴定报告,并附上鉴定
专家的签名和盖章。
第三章藏品登记与保管
第九条全馆藏品应建立统一的登记系统,规范登记流程、方
法和内容。登记内容包括藏品基本信息、获取方式、流转记录、文物状况等。
第十条藏品应编制详细的藏品目录,包括藏品名称、编号、
类别、产地、年代、尺寸、材质、制作工艺等重要信息。
第十一条藏品的保管工作应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
措施,确保藏品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二条藏品应按照分类、编号的原则仔细摆放,避免重叠
和受损。同时应配备专人进行日常清洁和检查工作。
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
博物馆藏品管理制度
一、引言
博物馆作为展示、保护和研究人类文化遗产的场所,对于藏品的管理十分重要。本文将就博物馆藏品的管理制度进行探讨,包括目标和原则、组织结构、采集与分类、储存与保护以及展示与利用等方面的内容。
二、目标和原则
1. 目标
博物馆藏品管理的目标是确保从采集、储存到展示等各个环节都能维护和保护藏品的完整性和价值,使其可以为公众提供教育、研究和娱乐等方面的服务。
2. 原则
(1)保护原则:以保护藏品的完整性、真实性和稳定性为首要原则,严禁擅自移动、拆卸和修复藏品。
(2)公众服务原则:为广大公众提供开放、便捷和高质量的文化服务,满足其对于文化遗产的需求。
(3)学术研究原则:积极推动对藏品的学术研究,提供专业的信息和资源支持。
(4)合法合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藏品的合法获取、交流和管理。
三、组织结构
博物馆藏品管理的组织结构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1. 采集部门:负责协调和管理藏品的采集工作,建立采集计划和收
集相关信息。
2. 分类部门:负责对采集到的藏品进行分类、鉴定和登记,编制详
细的档案和目录。
3. 储存部门:负责藏品的储存和保管工作,确保藏品的安全与保存。
4. 保护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各类保护措施,包括环境监测、防治
虫害等。
5. 展览部门:负责策划和组织藏品的展览活动,向公众展示博物馆
的收藏。
6. 教育部门:负责开展与藏品相关的教育活动,如讲座、研讨会等。
7. 研究部门:负责对藏品进行深入研究,提供学术支持和指导。
四、采集与分类
1. 采集
采集工作应遵循“合法、适量、适度”原则,确保收集的藏品来源合法、数量适量和内容适度。采集过程应有明确的程序和规范,包括调研、评估、征集和交流等环节。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博物馆藏品管理办法
一、引言
博物馆作为文化遗产的守护者和传承者,承载着保护、研究和
展示各类珍贵文物的重要使命。为了更好地管理馆藏文物,确保其
安全、完整并实现最大化的利用价值,博物馆应建立一套科学且可
行的藏品管理办法。
二、范围和适用对象
本文档适用于所有类型的博物馆,包括国家级、地方级和私人
博物馆。文档覆盖了博物馆藏品管理的各个环节,包括收藏、鉴定、登记、保管、文献资料、展览和出借等。
三、收藏管理
1. 收藏策略:博物馆应根据自身定位和收藏特点,制定明确的
收藏策略,明确收集的范围和档案等级。
2. 收藏计划:博物馆应制定长期的收藏计划,根据馆藏现状和
发展需求,合理安排收集新文物的时间和方式。
3. 文物鉴定:博物馆应建立专业的鉴定团队,确保收藏的文物
真实性和价值,严禁收藏赝品和违法文物。
四、登记与保管
1. 文物登记:博物馆应对新收集的文物进行详细登记,包括基
本信息、来源、历史背景和重要性等,确保文物档案的完整性。
2. 文物保管:博物馆应建立安全、稳定和适宜的文物保管设施,包括恒温、湿度控制、防火和防盗等措施,确保文物的安全性和持
久性。
3. 文物保养:博物馆应制定文物保养计划,定期检查、清洗和
修复文物,确保其保存状态良好。
五、文献资料管理
1. 文献整理:博物馆应建立文献资料库,记录文物相关的研究
成果、文物鉴定报告、出版物和相关图片等。
2. 文献保管:博物馆应采取措施保护文献资料的完整性和可读性,包括数字化保存和定期备份等。
六、展览管理
1. 展览策划:博物馆应根据馆藏和展览需求,设计合理的展览方案,确保展览内容的科学性和吸引力。
博物馆藏品规章制度
博物馆藏品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博物馆藏品管理工作,保护、利用和开发博物馆藏品,提高博物馆的文化传承能力,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博物馆内所有藏品,包括永久性藏品、临时性藏品等。
第三条博物馆藏品是指博物馆所收集、保藏、陈列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品,包括文物、艺术品、实物记录等。
第四条博物馆要加强对藏品的管理和保护,确保藏品的完好无损,做好文物鉴定、保管、陈列、修复、展览等工作。
第五条博物馆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博物馆行业规范,制定藏品管理的基本制度和具体办法,确保藏品管理工作规范有序。
第二章藏品管理
第六条博物馆要建立健全藏品管理制度,包括收集、鉴定、登记、保管、利用、处置等各项工作。
第七条博物馆要建立完善的藏品档案和数据库,记录每件藏品的基本信息、重要历史、来源等资料,建立起完整的文献资料库。
第八条博物馆要加强对藏品的保管工作,建立科学的保管制度,对不同种类的藏品采取适当的保管措施,防止损坏、丢失等情况。
第九条博物馆要对藏品定期进行检查和调查,确保藏品的完好无损,如有发现损坏或遗失的情况,要及时报告领导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十条博物馆要制定藏品利用规则,根据不同情况确定藏品的利用方式,包括研究、展览、教育、出版、文创产品等。
第十一条博物馆要建立藏品出入管理制度,规定藏品的进出程序和流程,确保藏品的安全。
第十二条博物馆要定期对藏品进行清点和盘点,确保藏品的数量和完整性,如有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处理并报告领导。
第三章藏品保护
第十三条博物馆要加强对藏品的保护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措施,确保藏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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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博物馆藏品是国家宝贵的科学、文化财富,是博物馆业务活动的物质基础。为了准确鉴别藏品的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加强藏品的保护管理,确保藏品的安全,充分发挥藏品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条款,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博物馆应根据本馆的性质和任务搜集藏品。藏品必须具有历史的或艺术的或科学的价值。藏品必须区分等级,一般分为一、二、三级。其中,一级藏品必须重点保管。
第三条博物馆对藏品负有科学管理、科学保护、整理研究、公开展出和提供使用(对社会主要是提供藏品资料、研究成果)的责任。保管工作必须做到:制度健全、帐目清楚、鉴定确切、编目详明、保管妥善、查用方便。
第四条藏品保管是博物馆一项经常性的重要业务工作,应由馆长分工负责领导。必须设立专门保管部门或配备专职保管人员。保管人员必须实行岗位责任制,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五条保管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马列主义,刻苦钻研业务,忠于职守,廉洁奉公。对于接触有毒药品、尘埃的保管工作人员,应比照当地有关工种享受相应的劳动保护福利待遇。
第六条为保证藏品安全、进行科学研究或充分发挥藏品的作用,文化部文物局可以调拨或借用全国文物系统所属各博物馆的藏品;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调拨或借用本行政区域内文物系统所属各博物馆的藏品,其中一级藏品的调拨、交换,须经文化部文物局批准。
第二章藏品的接收、鉴定、登帐、编目和建档
第七条征集文物、标本时,必须注意搜集原始资料,认真做好科学记录,及时办理入馆手续,逐件填写入馆凭证或清册,组织有关人员认真进行鉴定,确定真伪、年代、是否入藏并分类、定名、定级。鉴定记录应包括鉴定意见及重要分歧意见。凡符合入藏标准的,应连同有关原始资料一并入藏。各种凭证每年装订成册,集中保存。
第八条登帐
(一)藏品总登记帐是国家科学、文化财产帐,设专人负责管理,永久保存。登记时要严格按照文化部文物局规定的格式,逐件、逐项用不褪色墨水填写,字迹力求工整清晰。如有订正,用红墨水划双线,由经办人在订正处盖章。未登入藏品总登记帐的大量重复品、参考品和作为展品使用的复制品、代用品、模型等,应另行建帐,妥善保管。
管理藏品总登记帐的人员不得兼管藏品库房。
(二)藏品定名
自然标本按照国际通用的有关动物、植物、矿物和岩石的命名法规定名;历史文物定名一般应有三个组成部分,即:年代、款识或作者;特征、纹饰或颜色;器形或用途。
(三)藏品计件
单件藏品编一个号,按一件计算。成套藏品按不同情况分别处理:组成部分可以独立存在的,按个体编号计件;组成部分不能独立存在的,按整体编一个号(其组成部分可列分号),也按一件计算,在备注栏内注明其组成部分的实际数量,以便查对或统计。
(四)藏品计量单位
按照国家计量总局公布的统一法定计量单位办理。
(五)藏品时代
按其所属的天文时代、地质时代、考古文化期、历史朝代或历史时期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文物,有具体纪年的写具体纪年,并加注公元纪年;具体纪年不明的写历史朝代或历史时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文物,一律写公元纪年。
(六)藏品现状
写明完残情况及重要附件等。
(七)藏品来源
写直接来自的单位、地区或个人,并注明“发掘”、“采集”、“收购”、“拨交”、“交换”、“拣选”、“捐赠”、“旧藏”等。自然标本应写明时代和产地;出土文物应写明出土时间、地点和发掘单位;近、现代历史文物应写明与使用者和保存者的关系。
(八)藏品总登记帐、藏品分类帐上的登记号,应用小字清晰地写在藏品的适当部位(不妨碍观瞻、不易磨擦之处)或标签上,并回注在入馆凭证(清册)和总登记帐上。
第九条编目、建档
(一)博物馆必须建立藏品编目卡片。编目卡片是反映藏品情况的基本资料,是藏品保管和陈列、研究的基础工作。除填写总登记帐的项目外,还必须填写鉴定意见、铭记、题跋、流传经历等。文字必须准确、简明,并附照片、拓片或绘图。
(二)博物馆必须建立藏品档案,编制藏品分类目录和一级藏品目录。《一级藏品档案》和《一级藏品目录》的格式由文化部文物局规定。
各博物馆的《一级藏品档案》和《一级藏品目录》报本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
政管理部门和文化部文物局备案。
(三)为加强博物馆的现代化建设,各地博物馆可根据本馆经济及人才条件,逐步使用电子计算机管理藏品。
第三章藏品库房管理
第十条藏品应有固定、专用的库房,专人管理。库房建筑和保管设备要求安全、坚固、适用、经济。建立定期的安全检查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或发生文物损伤要及时处理并报告主管文物行政部门。发生火灾、藏品失窃等案件,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上报当地公安部门、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部文物局。发生一级藏品损伤等重大事故,应立即上报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部文物局,并查明原因,根据情节轻重给有关人员以必要的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库房应有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防光(紫外线)、防震、防空气污染等设备或措施。库内及其附近应保持整洁,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腐蚀性物品及其他有碍文物安全的物品,并严禁烟火。库房区无人时,应拉断该区所有电源开关和总闸。
第十二条藏品要按科学方法分类上架,妥善庋藏。一级藏品、保密性藏品、经济价值贵重的藏品,要设立专库或专柜,重点保管。
第十三条藏品出入库房必须办理出库、归库手续。对藏品的数量和现状,必须认真核对,点交清楚。藏品出库后,由接收使用部门负责保管养护,保管部门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使用部门应尊重藏品保管部门的意见,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予以纠正。
第十四条严守库房机密,建立《库房日记》。非库房管理人员未经主管副馆长、馆长或藏品保管部门负责人许可,不得进库房。经许可者由库房管理人员陪同入库。库房一般不接待参观。
第十五条建立健全各类藏品的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每年均应从博物馆的业务经费中划出适当比例,用以更新和添置必要的藏品保护、藏品庋藏设备,改善库房条件,减少、防止自然的和人为的因素对藏品的损害。
第四章藏品的提用、注销和统计
第十六条馆内需要提用藏品时,必须填写提用凭证,一级藏品、保密性藏品、经济价值贵重的藏品经主管副馆长或馆长批准,其他藏品经保管部门负责人批准,始得办理出库手续,用毕应及时归库,按原凭证进行核对,办清手续。陈列的藏品,要以确保安全为原则,采取切实措施加强管理。纤维质素的文物要特别加强保护。每年提取的次数不宜过多,每次陈列的时间不宜过长,并应减少或避免紫外光照射。未用于陈列的藏品,必须及时归库。
第十七条馆级负责人提用藏品,须经同级其他负责人同意,藏品保管部门负责人提用一级藏品,须经主管副馆长或馆长批准,提用其他藏品,须经本部门其他负责人同意,填写提用凭证后办理出库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