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县级投融资平台推进工业园区建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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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县级投融资平台推进工业园
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经贸融资与租赁
【发文字号】石政发[2013]28号
【发布部门】石家庄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0.10
【实施日期】2013.10.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完善县级投融资平台推进工业园区建设的指导意见
(石政发〔2013〕2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正定新区、化工园区及各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拓宽投融资渠道,增强政府调控能力,促进经济开发区、产业聚集区(以下统称工业园区)和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现就建立完善县级投融资平台、大力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
升级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做强产业集群、加快现代农业建设、全面推进县城建设等政策意见,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解放思想,创新驱动,加快整合资源、资产、资金、资本,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县级投融资平台,拓展融资渠道,破解资金难题,加快工业园区和县域经济发展,为转型升级、跨越赶超、建设幸福石家庄提供资金支撑。
(二)目标要求
2013年底前,按照“1+1”模式,每个县(市)、区都要建立和完善一个具有现代企业制度,集融资、投资、开发、建设和经营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投融资平台(以下简称县级投融资平台);每个省级工业园区都要设立一个由县级投融资平台控股的综合性园区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园区开发公司)。
已设立多家投融资平台的县(市)、区,要对其债务进行分类清理和规范,实施有效整合,改造成为有现金流和净收益的经营性投融资平台及园区开发公司。
(三)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原则。
以政府为主导,有效整合政府资源、资产、资金、资本,有重点地吸引战略投资者和民间资本参与,搭建大平台,实现大融资。
2.坚持市场运作原则。
以市场为引导,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根据市场形势和自身条件选择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实现政企分开、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3.坚持持续发展原则。
以项目为载体,通过项目融资,投资项目盈利,盘活存量资金,用好增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逐步提升融资平台的自我造血能力,实现滚动发展。
4.坚持风险防范原则。
以稳健为准绳,建立科学偿债机制、运行机制、监管机制,合理控制借款规模,实现“借、用、还”一体化,确保借得来、用得好、还得上。
5.坚持重点突破原则。
以园区为重点,统筹产业布局和城镇化建设,推动产城融合,
实现产城一体化发展,充分利用城镇化建设、棚户区改造等金融政策,集约高效利用土地资源,着力破解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难题。
二、做实做强县级投融资平台和园区开发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