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完整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1. 引言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是建筑工程项目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合理高效的资料管理可以确保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并为后续的施工、验收、维护等环节提供可靠的参考和依据。
本规程旨在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存储、传递和保护等工作,确保建筑工程项目中资料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2. 资料管理流程2.1. 资料收集在建筑工程项目中,需要收集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方案、质量检验报告、验收文件等。
资料收集主要通过以下渠道进行: - 监理单位提供的资料 - 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 - 相关部门提供的资料2.2. 资料整理收集到的资料需要进行整理,包括对资料进行分类、编号、标注等工作。
这样可以方便后续查找和使用,同时也可以避免资料的丢失和混淆。
2.3. 资料存储建筑工程资料的存储应该具备以下特点: - 安全可靠:建立规范的资料存储和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 方便查找:采用科学的资料分类和编号方式,可以快速准确地找到所需的资料。
- 防火防潮:选用防火防潮的资料存储设备和环境,避免资料的损坏和丢失。
2.4. 资料传递在建筑工程项目中,资料的传递通常需要遵循文件传递审批程序。
传递的过程中应该注意以下事项: - 确保传递的文件准确完整,避免遗漏和错漏。
- 注意传递方式的选择,可以通过邮件、电子文档等方式传递。
- 记录传递的时间和接收人,便于追溯和监督。
2.5. 资料保护建筑工程资料的保护需要做到以下几点: - 确保资料的机密性,对于涉及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的资料要特别注意保护。
- 设立权限管理制度,对于不同级别和类型的人员,设置不同的访问权限。
- 做好备份工作,定期对资料进行备份,以防止资料的丢失和损坏。
3. 工作责任3.1. 建设单位作为建筑工程项目的业主方,建设单位有以下责任: - 提供必要的资料,并按时提供更新的资料。
- 配合监理、施工等各方进行资料传递和共享。
2019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完整

2019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所涉及的资料较多,如果不合理管理,不仅会影响施工的进度,而且可能给施工方造成麻烦。
今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的是▲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该规程作为建筑行业的标准得到广泛的运用。
▲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基本规定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
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
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
6、工程建设各方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
7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
8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量要求。
9、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应各自对本单位产生的工程资料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朔性。
10、由建设方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的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交建设方归档保存;经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施工资料签字负责并按本规程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后移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1、工程建设各方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归档等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形成1、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开工、竣工及备案全过程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2、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3、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施工资料的形成按其性质和施工顺序分九个部分。
分别是:施工技术、施工物资、施工测量、施工纪录、施工试验、施工管理、检验批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及工程变更资料的形成。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和标准制定的。
本规程适用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资料管理。
一、编制目的及原则编制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工程建设水平,确保工程质量,体现工程资料是工程质量形成、验收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
遵循的原则有:依法行政、科学管理、规范操作、确保质量。
二、管理职责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对施工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2.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设计文件、图纸等技术资料,并对施工资料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审核。
3. 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对施工资料的合规性、规范性进行审查。
4. 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对施工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负责。
5. 检测单位:负责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对检测结果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三、施工资料管理1. 施工资料应以工程合同文件、审批文件、标准、规范和设计文件为依据。
2. 参建单位应将工程施工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施工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3. 未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应履行本规程涉及的监理职责。
4. 施工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及时填写、收集、整理,并按本规程要求分类组卷。
内容应真实可靠、准确、齐全,字迹清楚,且参建各方应按规定进行签字、盖章。
5. 施工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由建设、监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对本单位施工资料进行全过程管理。
建设过程中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应有专人负责,并按规定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该项工作。
6. 施工资料的编制、收集和整理应采用计算机管理,计算机管理软件所采用的数据格式应符合相关要求,软件功能应经过评审并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本规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确保施工过程的顺利进行和施工质量的有效控制。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
一、资料管理的原则1.1 完整性原则:所有与建筑工程施工相关的资料必须完整、准确地保存,并按照一定的分类和归档方式进行管理。
1.2 保密性原则:各类资料必须严格保密,未经相关人员授权,任何人不得随意查阅和泄露。
1.3 有效性原则:资料必须按照一定的规定时间内进行保存,并能够随时取用,以满足工程管理和验收的需要。
二、资料的分类2.1 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标准和规范、勘测报告等。
2.2 合同资料:包括承包合同、分包合同、供货合同、租赁合同等。
2.3 材料资料:包括各类材料的质量证明、检测报告、供货单据等。
2.4 财务资料:包括各类合同款项的支付凭证、发票等。
2.5 安全资料:包括施工安全计划、安全检查记录、事故报告等。
三、资料管理的步骤3.1 录入资料:对各类资料进行编号、命名和整理,并录入电子数据库或者纸质档案中。
3.2 存储资料:将资料按照分类和归档的原则进行存储,确保易于查找和取用。
3.3 查找资料:根据需要,及时查找和提供相关资料,并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4 更新资料:对于需要更新的资料,及时进行修订和更新,并更新到相应的存储位置。
四、资料管理的责任4.1 项目经理:负责资料的整理、存储和管理,并保证资料的安全和完整性。
4.2 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资料的审查和管理,并及时更新和修订相关文件。
4.3 合同管理员:负责合同资料的归档和管理,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存储和取用。
4.4 财务经理:负责财务资料的审核和管理,并及时更新和存储相关文件。
4.5 安全负责人:负责安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并及时上报和记录相关事故和隐患。
五、资料管理的控制5.1 认真审核:对于所有涉及建筑工程施工的资料,必须进行认真审核和审查,确保其准确性和合法性。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是为了规范建筑工程项目中的相关资料管理行为,提高工程管理效率和质量,保证工程的安全和可持续发展。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建筑工程项目。
第二章资料管理责任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责任应由项目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划分如下:1. 项目负责人需制定详细的资料管理计划,并确保其执行;2. 项目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资料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3. 资料管理员应保管和整理项目相关的合同、图纸、文件、报告等资料,并确保其完整和准确;4. 相关人员应按规定流程提交资料,并确保提交的资料符合规范和要求;5. 项目负责人需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确保资料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第三章资料管理流程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 资料采集:项目启动后,相关人员需及时、准确地采集相关资料,并进行归档;2. 资料整理:资料管理员应对采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和归档,并维护资料目录;3. 资料备份:资料管理员应制定备份计划,定期对已归档的资料进行备份,并妥善保存备份数据;4. 资料传递:资料管理员需确保项目相关人员之间的资料传递畅通,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传递;5. 资料销毁:对于已过期或无效的资料,资料管理员应及时进行销毁,并做好相应记录。
第四章资料管理要求1. 资料的完整性:所有与建筑工程项目相关的资料应完整,并按照规定归档保存;2. 资料的准确性:所有提交的资料应准确无误,确保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可靠;3. 资料的保密性:涉及项目机密或敏感信息的资料应进行严格保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4. 资料的可追溯性:所有资料应能够追溯到原始来源,以保证其可信度和可靠性;5. 资料的备份与恢复:资料管理员需定期进行资料备份,并确保备份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6. 资料的传递与交流:资料的传递应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信息的准确和及时。
第五章资料管理评估为了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资料管理工作质量和效果,应定期进行资料管理评估。
DB11383-2019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

前言本规程为强制性标准,其中第2.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根据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2013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京质监标发〔2013〕136号)的要求,由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有关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结合北京市建筑行业特点,参考相关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完成本规程。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3施工现场安全资料分类与编号、4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5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6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7施工现场检查评价、附录A建设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用表、附录B监理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用表、附录C施工单位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用表、附录D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标准。
其中附录A至附录D为规范性附录。
本规程主要修订的技术内容是:1、取消原第2章“术语”章节;2、在第2章“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章节中,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承担的安全资料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3、在第4、5、6章中分别对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建立的安全资料进行了修订、完善和细化,章节设置进行了调整;4、新增加了第7章“施工现场检查评价”,取消原第8章“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的编制与组卷”,将原章节内容合并至第2章“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中;5、新增加了附录D北京市施工现场检查评分标准;6、新增加了“条文说明”。
1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由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为了提高《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规程》的编制质量和水平,请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至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太平庄路18号北京城建大厦B座2010室,邮政编码:100088,电话:62091925,电子邮箱:***************)。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资料规程

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资料规程一、总则为了保障建筑工程的安全,确保工程进展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资料规程(以下简称“规程”)。
二、安全管理资料的归档与保存1.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得以有效实施。
2.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运行。
3.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记录台账,详细记录施工期间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情况、安全防护措施、安全教育培训等相关信息,并保存备查。
4.安全管理资料的保存期限为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5年。
期满后,可以将少数必要资料进行归档保留。
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资料1.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管理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安全监测报告等。
2.施工方案应详细描述工程施工的整体安全管理思路、措施、组织安排等内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3.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针对具体的危险作业环节,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过程中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4.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合理组织施工人员、设备和材料的布置,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有序进行。
5.安全技术交底记录应详细记录对施工人员进行的安全技术要求及措施的交底情况,确保施工人员理解并落实相关安全要求。
6.安全监测报告应根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监测结果,进行记录与分析,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施工环境的安全。
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资料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管理资料应包括但不限于质量控制计划、质量验收记录、试验报告等。
2.质量控制计划应详细描述工程的施工质量管理要求、检测方法、验收标准等内容,并经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执行。
3.质量验收记录应详细记录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项质量检测与验收情况,包括检测人员、检测设备、检测结果等。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施工安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技术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工程进度计划、施工日志、工程验收资料等。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应遵循“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安全性、便捷性”的原则。
第五条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严禁私自篡改、销毁技术资料。
第六条各级工程管理部门应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由工程部门负责具体执行,施工单位主要负责技术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第二章设计文件管理第八条建筑工程设计文件是施工的依据,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妥善管理。
第九条设计文件必须经过审核、审查、备案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条设计文件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设计文件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一条设计文件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设计文件。
第十二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十三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设计文件,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十四条设计文件必须保证便捷性,设计文件的存储位置要方便查阅和取用。
第三章施工图纸管理第十五条施工图纸是施工的指南,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十六条施工图纸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岗位资质,对施工图纸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建立相应的索引系统。
第十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制作施工图纸,必须经过审核、审查程序后才能使用。
第十八条施工图纸必须按时更新,在施工过程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设计单位反馈,经过审核后更新施工图纸。
第十九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得擅自更改、涂抹或遗失。
第二十条施工图纸必须保证安全性,对保密性要求高的施工图纸,必须进行严格的保密措施。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完整

4.管理职责
4.3施工单位职责
4.3.1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负责人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4.3.2施工资料应实行报验、报审程序,审核签认后,报建设单位。
4.3.3施工资料报验、报审应有时限性要求。工程相关各单位宜在合同中约定申报、审批资料的审批时限和应承担的责任,当无约定时,施工单位的申报、审批不得影响正常施工。
2商品住宅工程质量保修书,房地产开发企业对用户服务的承诺内容及销售的商品住宅承担法律质量责任的法律文件。
3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
4沉降观测记录应按表式(20006)填写。
6施工资料管理内容
6.1施工管理资料
6.1.1工程开工报告应按表式(10001)填写。
6.1.2、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应符合下列要求:
3基本规定
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设计文件与工程合同的规定。
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
工程资料的整理、收集和著录应采用计算机管理,按规定向城建档案馆移交的工程档案宜逐步实现以微缩和光盘载体的工程棣案代替纸质载体的工程档案,国家和省属重点、大型工程项目的工程档案,应采用微缩品和光盘载体,其他工程档案宜采用微缩品和光盘载体。
8)工程重要部分的特殊质量要求和施工方法;
9)有关领导或部门对工程所做的生产、技术方面的决定或建议;
10)气候、气温、地质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记录;
11)混凝土试块、砂浆试块、钢材焊接、钢筋连接等试件的留置组数、时间以及相关试验报告结果;
12)有关档案资料整理、交接记录;
13)其它重要事项。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保障工程安全,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施工、监理、设计等相关单位,以及其他与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资料是指与建筑工程实施和管理密切相关的一切文件、图纸、资料等。
第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建立完善的资料管理系统,明确资料编制、审查、审批、传递流程及责任。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资料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工程资料给与工程无关的单位和个人。
第六条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及个人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履行资料管理职责,确保工程资料的真实、完整和有效。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归档管理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确定归档管理的范围和标准,对各类工程资料进行分类归档。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包括资料档案分类、编制、审查、审批、归档、流转等各个环节。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规范的工程档案室,确保资料的安全、完整和便于查阅。
第十条设计单位应当将设计方案、图纸等相关资料按照规定归档,确保设计资料的完整和有效。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资料进行审查,确保施工记录、验收报告等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三章工程资料的存储和传递第十二条为了方便工程施工和管理,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工程资料存储和传递制度。
第十三条各单位在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保证资料的及时、准确、完整。
第十四条各单位在存储工程资料时,应当严格按照资料管理制度进行分类、整理和保管。
第十五条各单位在存储和传递工程资料时,应当注意保密工作,不得将涉密资料泄露给无关单位和个人。
第四章工程资料的审查和审批第十六条为了确保工程资料的准确和有效,各单位应当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审批机制。
第十七条各单位在接收到相关资料时,应当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第十八条各单位在对资料进行审查时,应当保证审查结果的真实和客观,并及时反馈意见。
2019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2019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所涉及的资料较多,如果不合理管理,不仅会影响施工的进度,而且可能给施工方造成麻烦。
今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的是▲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该规程作为建筑行业的标准得到广泛的运用。
▲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基本规定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
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
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
6、工程建设各方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
7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
8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量要求。
9、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应各自对本单位产生的工程资料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朔性。
10、由建设方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的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交建设方归档保存;经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施工资料签字负责并按本规程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后移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1、工程建设各方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归档等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形成1、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报、审批、开工、竣工及备案全过程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2、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3、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施工资料的形成按其性质和施工顺序分九个部分。
分别是:施工技术、施工物资、施工测量、施工纪录、施工试验、施工管理、检验批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及工程变更资料的形成。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提高建筑工程资料利用率,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建筑工程的资料管理,包括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阶段及建筑工程竣工后的资料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遵守保密原则,严格控制资料的获取、使用和传播。
第四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根据工程特点,在资料管理的各阶段制定具体的管理措施。
第五条建筑工程资料管理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执行。
第二章资料分类与管理第六条建筑工程资料应按照以下分类方式进行管理:(一)施工图纸:包括建筑、结构、暖通、给排水、电气及其他专业的图纸。
(二)设计文件: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
(三)技术标准和规范:包括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等。
(四)工程说明和施工方案:包括承包方提供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文件。
(五)技术资料:包括建筑材料、设备、施工工艺等相关资料。
(六)竣工验收资料:包括竣工验收图纸、施工记录、竣工报告等。
第七条建筑工程资料应当按照工程阶段和文件类型进行分类,采取分类存档,建立分类目录。
第八条建筑工程资料应当按照规定时间戳制度进行归档,建立档案借阅制度和档案销毁制度。
第三章资料获取和使用第九条获取建筑工程资料应遵守以下原则:(一)有合法权利获取的,可以采取购买、借阅等方式获取资料。
(二)涉及商业机密的,应当获得权利人书面同意后获取资料。
(三)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按照国家保密法规的有关规定获取资料。
第十条使用建筑工程资料应遵守以下原则:(一)不得随意更改图纸和文件内容。
(二)不得随意对已验收的资料进行修改。
(三)不得将资料泄露给非相关人员。
第十一条使用建筑工程资料应遵守版权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尊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资料传送和备份第十二条建筑工程资料传送应采取以下措施:(一)采用专业文件传送软件或者方式进行传送。
(二)传送前应对文件进行加密,保证传送过程中不被泄露。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最新版一、引言建筑工程是一项复杂而庞大的工程,涉及到大量的资料管理。
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合理有效地管理建筑工程资料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介绍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的最新版,以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的有效控制。
二、资料管理目标建筑工程资料管理的目标是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靠性,以便为项目各阶段的决策和工程进展提供必要的支持。
同时,良好的资料管理还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风险,并为后续工程的运维和维护提供便利。
三、资料管理原则1. 规范性原则:建立明确的工程资料管理制度和标准,确保所有相关人员按照规程进行操作,提高资料管理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2. 及时性原则:各类资料应在工程进展的不同阶段及时获取、更新和传递,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以支持项目决策和进程管理。
3. 完整性原则:确保资料齐全无遗漏,避免因错误或不全面的资料而对工程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4. 可追溯性原则: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系统,确保资料的历史可追溯性,方便项目验收和后续工程的维护和升级。
5. 安全性原则:建立合理的权限管理制度,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保密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四、资料管理流程1. 资料采集:在建筑工程开始前,制定明确的资料收集计划,包括需要收集的资料类型、来源和采集方式,并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2. 资料归档: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建立档案管理系统,并进行编号和标识,方便后续查找和使用。
3. 资料传递:根据工程进展和相关人员的需求,及时将所需的资料传递给相关人员,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及时性。
4. 资料更新:随着工程的推进和变更,及时更新资料内容和版本,确保工程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资料销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对不再需要的资料进行销毁处理,保证资料的安全性和空间的有效利用。
五、资料管理工具和技术1. 建立电子档案管理系统:建立统一的档案数据库,实现电子资料的存储、检索和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资料管理的便利性。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工程施工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施工效率,确保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资料管理工作,包括施工图纸、施工设计、施工方案、验收资料、竣工资料等。
第三条本规程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由工程项目部负责,具体执行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共同负责。
第四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本规程的要求,建立和完善资料管理制度,指导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二章资料管理原则第六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遵循“规范性、及时性、完整性、真实性、保密性”的原则,做好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
第七条资料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八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及时更新施工资料,保证施工过程中的资料应用是最新的。
第九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保护好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所有资料,确保资料的保密性,防止泄露。
第十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合理利用和管理施工资料,提高工程施工效率。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资料管理制度,确保施工过程中的资料管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章资料管理工作流程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当对相关的资料进行全面梳理和整理,确保施工开始前的资料准备工作完善。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当及时记录工程进度、质量控制、安全管理等相关资料,并按要求进行归档。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应当对竣工资料进行全面核查和整理,形成完整的竣工资料档案。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的资料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四章相关要求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资料管理档案室,定期进行资料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施工单位资料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八条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互通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资料。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建筑电气工 程 C1~ C7
五、施工资料的编号
1.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及代号规定 2.施工资料编号的组成 3.无统一表格或外部提供的施工资料编号要求
编号
01
-
C2
-
001
编号
01
-
04
-
C6
-
001
C0 工程管理与验收资料
C1 施工管理资料
C2 施工技术资料
楼层标高抄测记录
建筑物垂直度、标高测量记录
沉降观测记录
4.C3施工测量记录
重要的工业与民用建筑
01
20层以上的高层建筑物
02
造型复杂的十四层以上高层建筑物
03
对地基变形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物
04
单桩承受荷载在4000KN以上的建筑物
05
使用灌注桩基础而设计与施工人员经验不足的建筑物
06
应施工使用或科研要求进行沉降观测的建筑物
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 北京建工集团技术质量部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施工资料部分
体现创新——将国家新颁布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各专业施工技术标准有关资料的内容与要求纳入本资料规程管理范畴;增加了支护、桩基、预应力、钢结构、幕墙、装饰装修等施工资料的具体要求。
化管理——将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系列中的强制性条文规定渗透到工程资料管理范畴中去,严格贯彻强制条文的执行;完善了工程资料管理程序;统一了物资与施工报验的原则。
类工程--- 外部有供碱环境,并处于潮湿环境。
类工程---干燥环境,不直接接触水,空气相对湿度长期低于80%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
混凝土工程按环境的分类
类(非碱活性集料) B类(低碱活性集料)5Kg/m3
2019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pdf

2019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
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全。
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债权债务律师师劳动工伤律师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所涉及的资料较多,如果不合理管理,不仅会影响施工的进度,而且可能给施工方造成麻烦。
今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的是▲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该规程作为建筑行业的标准得到广泛的运用。
▲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第一章基本规定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章。
、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3.全。
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
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
6、工程建设各方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
7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
8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量要求。
9、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应各自对本单位产生的工程资料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朔性。
10、由建设方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的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交建设方归档保存;经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施工资料签字负责并按本规程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后移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1、工程建设各方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归档等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形成、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1.报、审批、开工、竣工及备案全过程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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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找专长律师:合同事务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
师劳动工伤律师债权债务律师
建筑工程施工过程复杂,在施工之前、施工中以及施工后所涉及的资料较多,如果不合理管理,不仅会影响施工的进度,而且可能给施工方造成麻烦。
今天小编将为大家介绍的是▲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该规程作为建筑行业的标准得到广泛的运用。
▲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
▲第一章基本规定
1、工程资料应真实反映工程质量的实际情况,并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收集、整理、归档。
2、工程资料应字迹清晰并有相关人员及单位的签字盖早。
3、工程建设各方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齐
全。
4、工程资料应使用原件。
当使用复印件时,应加盖资料提供单位的公章。
6、工程建设各方应及时对工程资料进行签字、确认,保证工程资料与工程进度同步形成。
7 、工程竣工验收后应依法将归档资料移交城建档案馆。
8 、由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建设单位应提供所供物资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设计文件及合同的质量要求。
9、工程资料实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管理原则,参与工程建设的有关各方应各自对本单位产生的工程资料负责并保证工程资料的可追朔性。
10、由建设方直接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的经监理验收合格后,工程资料交建设方归档保存; 经总包单位发包的专业施工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施工资料签字负责并按本规程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后移交总包单位,总包单位负责全部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
11、工程建设各方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收集、归档等工作,纳入工程建设的全过程管理。
▲第二章工程资料的形成
1、基建文件是建设单位从立项申请并依法进行项目申
报、审批、开工、竣工及备案全过程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2、监理资料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监理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3、施工资料是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所形成的全部资料。
施工资料的形成按其性质和施工顺序分九个部分。
分别是:施工技术、施工物资、施工测量、施工纪录、施工试验、施工管理、检验批验收、竣工验收资料及工程变更资料的形成。
▲第三章工程资料分类与编号
1、分类
(1) 工程资料按照形成、收集、整理的单位不同分为:基建文件(A 类) 、监理资料(B 类) 、施工资料(C 类) 、竣工图(D 类) 。
(2) 工程资料应进行编号以便整理、归档和查询。
(3 基建文件和监理资料分别由建设和监理单位按资料形成时间的先后,顺序编号。
(4) 同一批施工物资用在两个以上分部、子分部工程中时,其资料编号中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按主要使用部位的分部、子分部工程代号填写。
(5) 不同分部、子分部工程中的同类别资料应分别顺序编号
(6) 施工资料编号应填写在施工资料专用表格右上角的
编号栏中。
3.2.7 工程资料的编号应与其形成同步产生。
▲第四章工程资料编制组卷与移交
1、工程完工后参建各方应对各自的工程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编制组卷。
2、工程资料组卷应遵循以下原则:
(1) 组卷应遵循工程文件资料的形成规律,保证卷内文件资料的内在联系,便于文件资料保管和利用;
(2) 基建文件和监理资料可按一个项目或一个单位工程进行整理和组卷;
(3) 施工资料应按单位工程进行组卷,可根据工程大小及资料的多少等具体情况选择按专业或按分部、分项等进行整理和组卷;
(4) 施工资料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分项目录应与其对应的施工资料一起组卷。
(5) 竣工图应按设计单位提供的各专业施工图序列组卷
(6) 专业承包单位的工程资料应单独组卷;7 工程系统节能检测资料应单独组卷。
▲第五章基建文件(A 类) 内容与要求
▲1、决策立项文件
(1) 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 ,由建设单位编制并
申报。
(2) 项目建议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 的批复文件,由建设单位的上级部门或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复。
(3) 项目评估研究资料,由建设单位组织形成。
▲ 2、建设用地、征地与拆迁文件(A2)
(1) 征占用地的批准文件,由市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批准形成。
(2) 规划意见书,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办理。
(4) 国有土地使用证,由合肥市国有土地管理部门办理。
▲ 3、勘察、测绘与设计文件(A3)
(1) 工程地质勘察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勘察设计单位勘察形成。
(2) 水文地质勘察报告,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勘察单位勘察形成。
(3) 建筑用地钉桩通知单,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4) 验线合格文件,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5) 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审批形成。
(6) 人防、环保、消防等部门的审批意见.
(7) 初步设计图纸及说明,由设计单位形成。
(8) 施工图设计及说明,由设计单位形成。
(9) 设计计算书,由设计单位形成。
(10) 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由市消防局审批形成。
(11)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由审查机构审查形成。
▲ 4、工程招投标与承包合同文件(A4)
(1)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文件,由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形成。
(2)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合同文件,由建设单位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签订形成。
▲ 5、工程开工文件(A5)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合肥市规划委员会或各区县规划分局办理
(2)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合肥市建设委员会或区县建委办理。
(3) 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由市、区( 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办理。
▲ 6、商务文件(A6)
(1) 工程投资估算文件,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2) 工程设计概算,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成。
(3) 施工图预算,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形
成。
(4) 施工预算,由施工单位形成。
(5) 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清单,由建设单位形成。
(6) 建设工程概况,由建设单位向城建档案馆移交工程档案时填写。
▲ 7、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文件(A7)
(1)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由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负责填写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形成。
(3) 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分别由验收单位形成。
(4) 《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
(5) 《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由建设单位提供。
(6)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由城建档案馆形成。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介绍的▲最新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部分内容,从内容中可以看出该规程所涉及的内容广泛,对工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都是有明确要求的。
资料的合理管理才能保证建设单位及相关部门在需要的时候方便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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