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需提交材料及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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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标准流程图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标准流程图

外商投资公司设立审批流程图外商投资公司设立流程一、工商局公司名称预核(窗口电话:85864133)申报材料:1.名称预核申请书(全体股东签字);2. 全体股东签字旳授权委托书,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权限、委托期限;3.股东身份证明(联合复印1份);4.投资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承诺时限:即办收费:不收费二、外经局项目立项(窗口电话:85863766)申报材料:1.合资合伙意向书、项目建议书;2.项目录属主管部门立项报告;3.名称核准告知书;4.土地租赁(或厂房)合同。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收费:不收费三、环保局环保审批(窗口电话:85861559)波及娱乐场合、化工生产、撤船、危险废物经营、废旧物资等5个行业旳需要环保前置审批。

环评登记表,3个工作日(不含7个工作日内旳现场踏勘),报告表7个工作日,报告书10个工作日。

不收费,中介机构收费。

四、外经局项目可行性批复(窗口电话:85863766)申报材料:1.外国投资者主体资格公证和认证原件;2.外方开业证明复印件;3.外方资信证明;4.中方营业执照复印件;5.可行性研究报告;6.合同、章程文本;7.环境影响报告书;8.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委派书、名单及身份证明复印件;9.项目从属主管部门可行性报告及合同、章程申请报告;10.需进口设备清单。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收费:不收费五、质监局组织机构代码预赋码(窗口电话:85861652)申报材料:外管委有关项目可行性报告及章程旳批复承诺时限:即办收费:不收费六、工商局设立登记(窗口电话:85864133)申报材料: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订旳《外商投资旳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2.审批机关旳批准文献;3.公司章程;4. 《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告知书》;5.投资者旳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6.董事、监事和经理旳任职文献及身份证复印件;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献和身份证明复印件;8.依法设立旳验资机构出具旳验资证明;9.股东初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旳,提交已办理财产转移手续旳证明文献;10.公司住所使用证明;11.前置审批文献或证件;12.法律文献送达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旳主体资格证明文献;13.其她有关文献、证件。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现申请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同时承诺:所提交的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真实、合法、有效,复印文本与原件一致,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拟设立企业名称申请人(全体投资人名称及印章)年月日成都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兹委托代理机构/拟设立企业人员(代理)办理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事宜。

指定/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1、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3、其他有权事项:委托人(全体投资人名称及印章)年月日。

代理人/拟设立企业申报人员信息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需提交的文件、证件规范要求:1、本申请表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为原件。

3、以上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4、企业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字号)在同行业中是否重复,是否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七、八条要求。

5、企业申请在预先核准的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的,需国务院决定。

6、企业申请在预先核准的名称中间使用(中国)的,应符合下列条件:外商独资企业或外方控股企业;使用外方出资企业字号;符合无行政区划的条件。

7、企业申请无行政区划的名称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8、企业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的,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9、企业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代表其主要经营范围,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10、企业申请的名称预先核准和变更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满仍未登记或使用,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一、需要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名称的范围:1、不带行政区划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2、中间带(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名称变更核准二、不带行政区划及中间带(中国)企业名称的要求:1、不带行政区划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五千万人民币以上;2、中间带(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企业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以上;外商独资企业或外方控股企业;使用外方出资企业字号3、不带行政区划不带行业特点的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注册资本一亿人民币以上;三、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提交材料规范:(1)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签字、盖章;内含指定委托书);文件范本请发邮箱索取;(2)投资人(股东)的资格证明(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材料若为外文,应附加盖翻译公司公章的中文翻译件四、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提交材料规范(1)企业名称变更核准意见书(注册地工商局出具、注册地工商局盖章);文件范本请发邮箱索取;(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企业盖章);(3)投资人(股东)的资格证明(自然人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五、特别代理名称核准后的变更,如股东变更,注册地址变更,出资比例变更。

六、委托北京永不落幕国际办理的优势:免去了企业往返北京的费用、一般名称变更当天核准、特殊名称三至五个工作日核准、名称核准后再收费(价格祥议);网上申请要一周左右,外资两天左右。

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名称预先核准1999年12月8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93号公布2004年6月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10号修订)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完善企业名称的登记管理,保护企业名称所有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外商投资的公司注册所需资料中英文对照版

外商投资的公司注册所需资料中英文对照版

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Regulations on the Materials Submitted for the Establishment &Registration of Foreign-Invested Companies1.《外商投资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1. The Application Form for Registration (or Record-filing) of Foreign-Invested Companies.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2. Power of Attorney for Designated Representative or Jointly Entrusted Agent3.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或备案文件。

3. The written approval (including the Written Reply and the Counterpart I of the Approval Certificate) or the Record-filing Documents◆涉及外商投资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或外资并购的企业,提交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For business enterprises governed by any special control measures for foreign investment access or involving any merger or acquisition, the Written Reply and Counterpart I of the Approval Certificate shall be submitted.◆港澳服务提供者按CEPA服务贸易协议投资的公司,提交备案文件。

◆ For companies in which any service provider from Hong Kong or Macao under the CEPA Agreement, the record-filing documents shall be submitted.◆在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内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内项目的,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投资自由贸易试验区负面清单外项目的,无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备案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外商投资的公司填写)/《非公司外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填写)。

2.公司章程、合同(合同仅限于依照《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等法规申请设立的非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提供)。

公司章程、合同需投资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各投资方盖章的原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

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企业应提交审批部门审批后的公司章程、合同。

3.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中方投资者应提交由本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作为主体资格证明。

◆外国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经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如其本国与我国没有外交关系,则应当经与我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再由我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认证。

某些国家的海外属地出具的文书,应先在该属地办妥公证,再经该国外交机构认证,最后由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按照专项规定或协议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1)外国自然人提交的身份证明文件为护照,且该护照已经我国出入境管理部门确认并办妥签证和入境手续的,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只需提交经申请人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2)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可提交护照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以及有效入境证明的复印件作为身份证明,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台湾地区居民可凭其所在地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明,以及有效入境证明的复印件办理登记作为身份证明,免于提交公证、认证文件。

港澳台居民可提交依据《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取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作为身份证明,无须提交公证、认证文件。

办理企业名称预核应提交的材料

办理企业名称预核应提交的材料

办理企业名称预核应提交的材料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3、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4、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公司住所证明有哪些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并提交原件核对;(投资者以自有房产投入的,应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并附有关证明或说明文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原件及出租方的产权证复印件;不能提供产权证复印件的,提交能够证明产权归属的其它房屋产权使用证明复印件,包括:(1)属新建房屋的,提供土管部门颁发的《建设用地许可证》复印件、规划部门颁发的《建设规划许可证》复印件或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2)属新购买房屋的,提供购房发票和合同复印件;(3)属农村房屋的,提供土管部门颁发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或由乡、镇政府城建管理部门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房屋权属及同意用于该生产经营的证明;属转租的,还应提交转租协议(出租方为原承租方)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也可在转租协议上盖章或签字确认)。

属军队房屋的,还应提交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颁发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还应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住所是无偿使用的,应提交提供方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及其房屋产权证复印件。

公司的住所应当具体、明确并相对独立,且同公司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

另外外商投资企业已预购土地的,提交县级以上土地管理部门或省级开发(工业)区管委会出具的证明文件。

能否将住宅作为公司住所属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提交住所使用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材料:(1)《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2)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流程是怎样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doc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流程是怎样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doc

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流程是怎样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申请书。

合同、章程(含附件、中外文本)以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和批准证书(副本)。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

投资者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

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可行性研究报告。

随着国际间的交流与发展,外商独资企业设立已经不再那么困难,也逐渐多了起来。

既然是在我国土地上设立,自然要符合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并且遵照我国法律的设立流程。

那么,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流程是怎样的,需要的材料有哪些?下面就让为大家进行介绍吧。

一、外商独资企业设立流程根据不同的申请流程会有所不同,大致的流程如下:(一)申请核查;(二)申请外商投资批文;(三)申请外商投资批准证书;(四)代办公司;(五)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六)代办公章、财务章、法人章;(七)代办组织机构代码证;(八)代办组织代码IC卡;(九)外汇登记证;(十)代理外汇登记IC卡;(十一)办理外汇业务核准件; (十二)办理外汇管理用户手册; (十三)办理税务登记表;(十四)办理国税登记证;(十五)办理地税登记证;(十六)办理统计证;(十七)办理财政登记证。

二、外商独资企业设立申报材料(一)立项(计划委审批)1、申请报告2、项目建议书3、投资者营业执照副本(商业登记证)或者自然人明(二)申请批准可行性报告(计划委)1、申请报告2、可行性报告3、银行出具的外商资金证明书4、投资者营业执照副本(商业登记证)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三)申请审批章程、申领批准证书(市外经委)1、外资企业申请表2、工商核定的企业名称通知书(名称核准申请书、投资者法人资格证明)3、可行性分析报告4、申请人或企业法人签署的企业章程、董事会名单5、投资者的银行资金证明6、投资者的企业登记证、注册证书或个人身体证复印件或投资者委托代理人公证书7、投资新在地环保、消防、卫生、土地管理部门对该项目的意见附件(四)企业名称核准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提交下列文件:1、的全体股东或者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股东或者发起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3、公司登记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填表说明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填表说明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申报表填表说明一、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一)注册地址:填写注册地址后,需勾选是否位于自贸试验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系指营业执照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三)企业类型:按外商投资企业性质分别填写“合资”、“合作”、“独资”、“股份制”。

“股份制”分为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其中非上市公司中的“公众公司”是指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公司。

(四)成立方式:1.新设合并:系指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合并各方解散。

2.吸收合并:系指公司接纳其他公司加入本公司,接纳方继续存在,加入方解散。

(1)内资企业吸收合并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吸收方的内资企业应填写此表,变更设立为外商投资企业,勾选此处的“吸收合并”项,被吸收的原外商投资企业应另行办理相应的解散手续;(2)外商投资企业吸收合并外商投资企业,吸收方和被吸收方不填写本表,应分别办理相应的变更备案或审批1手续;(3)外商投资企业吸收合并内资企业,吸收方和被吸收方不填写本表,作为吸收方的外商投资企业应办理相应的变更备案或审批手续,被吸收的内资企业应办理相应的解散手续。

3.存续分立:系指一个公司分立成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继续存在并设立一个以上新的公司。

4.解散分立:系指一个公司分立为两个以上公司,本公司解散并设立两个以上新的公司。

(五)投资行业:先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1)中划分的小类行业类别代码勾选填写涉及的行业,再从中勾选确认一个行业作为企业的主营行业。

(六)业务类型:需勾选填写其中的一项或多项,不涉及各特殊类型的,勾选“不涉及以上各类型”。

1.高新技术企业:系指依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外商投资企业。

2.独立法人研发中心:系指依据《关于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外国投资者以中外合资、合作、独资企业等方式设立的研发中心。

商事核名表格

商事核名表格

商事主体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设立□变更申请商事主体名称原商事主体名称(变更企业名称填写)备选名称(请选用不同的字号或不同的名称构成次序)1. 2.3.出资额(万元)商事主体类型住所(经营场所)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权限: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3、同意□不同意□领取《商事主体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注: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权限需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请在□中打√。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投资人姓名或名称证照号码投资额(万元)投资比例(%)签字或盖章填表日期年月日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信息签字: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注:1、投资人在本页表格内填写不下的可以附纸填写。

2、投资人应对第(1)、(2)两页的信息进行确认后,在本页盖章或签字。

自然人投资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人加盖公章。

3、已设立的商事主体申请名称变更,加盖公章,无需填写投资人信息。

商事主体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提交材料规范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商事主体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2、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3、投资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属名称变更预核的应提交加盖公章的商事主体营业执照复印件);4、外商投资企业的投资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5、如有查重字号的,提交字号查重证明。

注:1、商事主体名称由四部份组成:商事主体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

外资公司的五大类型有哪些

外资公司的五大类型有哪些

外资公司的五大类型有哪些外资公司即外商独资经营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开办的企业,是中国法人,不包括外国的公司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收集整理的外资公司的五大类型,欢迎大家阅读。

外资公司的五大类型一、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作企业,是由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举办的契约式企业。

合作各方的合作条件、收益分配、风险和亏损分担、投资回收和经营管理方式及合作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归属等,均在合同中约定。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最重要的区别是,合作各方的投资或合作条件可以不折算成股权或者虽折算成股权,但收益分配、风险承担、债务分担及企业终止时剩余财产的分配等,可完全不按或不完全按其投资的股权状况来决定。

投资回收方式和经营管理方式也可与合资企业不同,有更大的灵活性。

二、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资企业,是由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同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境内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享利润、共担风险的股权式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各方按注册资本投资比例(股权)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及亏损。

三、外商独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是由外国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全部资本由外国投资者投资的企业,又称外商独资企业。

企业所获利润全部归外国投资者所有。

四、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是全部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其中外国股东购买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25%以上的企业法人。

公司可采取发起方式或者募集方式设立。

五、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商投资性公司,外国投资者在中国以独资或与中国投资者合资的形式设立的从事直接投资的公司。

公司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

外资公司的设立流程1.查名(名称无重复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2.报送外国投资委员会申请批准证书(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约20个工作日);3.报送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约10个工作日);4.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2个工作日);5.向税务局申请税务登记证(15-20个工作日);6.办理统计证(约7个工作日);7.办理财政登记证(约7个工作日);外资公司材料要求一、证件投资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需要去中国驻当地大使馆做公证);2. 外国银行对投资方的资信证明原件份;3. 投资方承诺书及公司介绍;4. 设立申请书;5.财务报表(公司成立一年以上需要提交);6. 投资方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最近一年的审计报告;7. 经投资方签署的公司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8. 公司董事会人员委派书正及董事身份证明复印件;9. 公司董事会名单;10. 投资方的法人身份证明(或护照)复印件;11. 拟设上海公司法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复印件、简历、照片;12. 财务人员身份证明和上岗证复印件及照片;13. 授权中方某人签字的授权书(如果没有,不用提交);14. 公司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证复印件;15. 委托湘沪企业注册中心代办手续的委托书;二、清单外商独资企业所需材料清单(中、英文介绍)Materials For Establishing Foreign-Funded Enterprise1. 投资方的注册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One copy of business license of investors2. 投资方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One copy of identification card (or passport) of the chairman of the investor3. 新公司董事会成员身份证明(或护照复印件),简历,家庭住址,联系电话,董事长或法人代表二张照片One copy of identification card (or passport) of the board of the directors and general manager (vice one) of the junior enterprise. Their resume, address and telephone number will be needed. Each one should prepare two personal photos for being used.4. 由投资方法人代表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书二份(正本)The Appointment and Authority should be singed by the legal representative of investor5. 投资方概况Outline of the investor (total volume of trade, operation scope, annual profit)6. 需由投资方的开户银行出具资信证明(原件两份)If investor wants to stable the enterprise off producing or processing and warehousing, one bank financial credit certificate of investors (needed the original)7.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One copy of identification Card (or passport) of the person will be authorityTOP外资公司注册登记流程主要是为了备份一份随时查,有一家台湾的公司注册,两个股东,属于外商独资企业,采用独资章程(执行董事,监事)。

工商局业务表格--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报表

工商局业务表格--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报表

受理日期公司名称早先批准申报表敬告1、在签订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该阅读过《公司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公司名称登记管理实行方法》和本表,以及相关建立公司须恪守的法律、行政法例,并确知其享有的权益和应肩负的义务。

2、申请人无需保证即应付其提交的文件、证件的真切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肩负责任。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该是原件,确有特别状况不可以提交原件的,应该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申请公司名称早先批准,应该由全体出资人、合伙人、合作者(以下统称投资人)指定的代表或许拜托的代理人,向闻名称批准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以下文件:(一)全体投资人签订的公司名称早先批准申请书。

申请书应该载明拟设立公司的名称(能够载明备选名称)、地点、业务范围、注册资本(或注册资本)、投资人名称或许姓名及出资额等内容;(二)全体投资人签订的指定代表或许拜托代理人的证明;(三)代表或许代理人的资格证明;(四)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余文件。

投资人资格证明是指该投资人依法建立的证明文件。

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登记机关印章;其余投资人资格证明复印件由该单位加盖公章。

自然人资格证明是指身份证复印件。

外国(地域)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是指:(1)外国(地域)投资人是公司的,为该公司注册所在国(地域)注册机关出具的证明。

(2)外国(地域)投资人是其余经济组织的,为该经济组织所在国(地区)政府主管当局出具的证明。

(3)外国(地域)投资人是自然人的,为确认其国籍的国家(地域)政府主管当局出具的能够证明其国籍、身份的文件。

以上相关文件是外文的,应同时提交中文译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申请公司名称备用名称拟设公司的种类拟设公司的注册资本(金)拟设公司的住处拟设公司的经营范围投资人名称或姓名出资额(万元)投资比率投资人署名(盖印)注:拟设公司种类指国有公司、集体公司、个人独资公司、合伙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人署名(盖印):投资人为自然应自己署名,投资人为法人单位应法定代表人署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投资人为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自行办理名称登记证明1 、指定办理申报公司名称批准业务的人员,能够是自然人股东,也能够是法人股东单位的正式员工。

1四证合一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目录doc

1四证合一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目录doc

“四证合一”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目录一、内资公司法人设立登记提交材料(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1、《企业四证合一登记申请表》(内资公司法人登记、备案)。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4、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5、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8、身份证件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9、住所使用证明。

10、《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1、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12、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提交材料1、《企业四证合一登记申请表》(内资公司法人登记、备案)。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3、(经办人)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4、由会议主持人和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的股东大会会议纪录。

5、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出席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6、发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7、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涉及发起人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8、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9、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

10、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原件或彩色扫描件。

11、住所使用证明。

1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13、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的应提交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核准文件。

14、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1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设立登记名称预先核准:设立公司应当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报送批准前办理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并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公司名称报送批准。

【条文注释】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在进行公司注册前,应当先完成名称预先核准。

即公司只有经过名称预先核准后,才能够按照有关法律制度的规定,在银行申请开设临时账户,办理股东出资的存取和转账手续。

【关联法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3、16-19条《企业名称管理管理实施办法》第22-25条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程序和条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由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或者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条文注释】本条规定的是申请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程序和条件。

1、申请人。

设立有阴责任公司,申请人应当是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中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时,申请人应当是全体发起人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需要指出的是,这个代表或代理人应当经过全体股东或发起人的同意。

2、提交的文件。

(1)由有限责任公司的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全体发起人签署的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验证全体股东或者全体发起人的共同签名,确定全体或者全体发起人就该名称核准达成意思一致。

(2)由有限责任公司全体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全体发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通过该证明,判断具体办理申请事项的代表或者代理人获得全体股东或者全体发起人的有效授权或者委托。

外企工商登记申请大全

外企工商登记申请大全

外企工商登记申请大全一、引言外企工商登记是指外商投资企业在国内设立公司或分公司时,必须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

外企工商登记涉及到许多程序和材料,本文将为读者提供外企工商登记申请的全面指南。

二、申请前的准备工作1.确定公司类型:根据外商投资类型和经营范围,确定是设立外资有限责任公司(WFOE),外商独资企业(WOFE),合资企业(JV)还是合作企业(COOP)。

2.选择公司名称: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名称必须合法、合规。

同时,要确保公司名称容易被记住,符合企业形象及品牌定位等原则。

3.确定注册资本: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预计投入的资金及风险等因素,确定适当的注册资本。

4.确定经营范围:根据业务需求和法律法规,明确外企的经营范围,包括主营业务和附属业务等。

三、申请流程及材料1.申请名字预先核准:在提交工商登记申请之前,首先需要到当地工商局申请名字预先核准。

申请时需要提供公司名称以及注册资本等信息。

2.办理企业登记:a)填写《工商登记申请表》:根据当地工商局提供的申请表格,填写公司基本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等。

b)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护照等)的复印件。

c)提供公司章程:根据公司类型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写并提交公司章程。

d)提供注册资本证明:如银行存款证明、股权认购协议等。

e)提供办公地址证明:提交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等证明公司办公地址的文件。

f)提供董事、监事、经理等人员的身份证明文件:包括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护照等)的复印件。

g)提供股东材料:根据公司类型,提供股东的身份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文件等。

h)提供经营范围:明确公司的经营范围,可以是建立在国内外之间的业务合作、投资和贸易经营等。

i)其他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其他附加材料。

3.支付费用并领取执照: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后,需要支付相应的费用,并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照。

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社团

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社团

.发起人和拟任社团秘书长以上的负责人基本情况。包括本人工作简历、职务职称、在本行业(学科、领域)是否 具有代表性说明、在其他社会组织兼职情况、奖惩情况、未受过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的证明材料以及身份证复 印件。上述材料应由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社区居委会等相关单位(组织)盖章予以确认。
.单位发起的,应提供发起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单位名称、登记证书、性质、注册资金、从业人数、业务范围、 办公地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联系电话等。
.社会组织诚信自律信用承诺书。
.个人和单位信用报告。
.新成立社会组织基本情况。
.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的文件(批复X
.名核申请表。
.需兼职的还需提供盖章后的领导干部兼职审批表。
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社团
名称预先核准需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社会团体) 1.三个以上发起单位或五个以上发起人签字(或盖章)的成立登记社团申请书。内容包括: (1)拟成立社团名称; (2)社团性质及宗旨; (3)成立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4)拟成立社团的业务范围、活动方式与活动区域; (5)会员分布情况; (6)业务主管单位; (7)注册资金及经费来源; (8)组织机构; (9)拟任负责人; (10)党组织情况; (11)办公地点。
.筹备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电话等内容。
.依照《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拟定的章程草案。
.拟发展的会员名单。单位会员须具有法人资格。单位会员名单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办公地址、联 系电话等;个人会员名单包括姓名、性别问的,须提交名誉会长或顾问名单及其个人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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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申请书应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迹应清楚。

2、以上文件除标明复印件外,应为原件。

3、以上文件是外文的,需提交加盖翻译单位公章的中文翻译件。

4、企业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字号)在同行业中是否重复,是否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六、七、八条要求。

5、企业申请在预先核准的名称中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际”等字样的,需国务院决定。

6、企业申请在预先核准的名称中间使用(中国)的,应符合下列条件:外商独资企业或外方控股企业;使用外方出资企业字号;符合无行政区划的条件。

7、企业申请无行政区划的名称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十三条规定。

8、企业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中不使用国民经济行业类别用语表述的,应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第十八条规定。

9、企业申请预先核准的名称中的行业表述应代表其主要经营范围,企业名称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10、企业申请的名称预先核准和变更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满仍未登记或使用,核准的名称自动失效。

注:
1、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延长《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一次(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2、《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投资人与《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记载投资人不同的,应当另行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说明:
1、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2、提交材料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申请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3、提交材料涉及签署的,未注明签署人的,自然人由本人签字;法人和其他组织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注:1、本申请书适用于外商投资的有限公司、股份公司、非公司、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常驻代表机构名称预先核准。

2、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常驻代表机构只需填写标注有“*”的事项。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4、“企业类型”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5、“经营范围”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6、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

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7、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

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9、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与原件一致”。

10、“投资人”项及“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

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兹指定/委托办理本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事宜,委托期限至年月日,委托行使下列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全体投资人签字或盖章/隶属企业法定代表人/隶属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外国(地区)企业有权签字人签字:
年月日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领取签收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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