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师范大学刑法学考研真题(Word版)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1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11
(总分:66.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15,分数:30.00)
1.(2013年真题)甲将一名3岁男孩从幼儿园骗走,向其家长勒索钱财。因未收到该男孩家长的回信,甲便将该男孩以8000元卖给他人。对甲的行为( )。
A.应以绑架罪定罪处罚
B.应以拐卖儿童罪定罪处罚
C.应以绑架罪和拐卖儿童罪数罪并罚√
D.应以非法拘禁罪和拐卖儿童罪数罪并罚
《刑法》第239条第3款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绑架罪定罪处罚。据此,甲的行为构成绑架罪。甲绑架3岁男孩后,因没有收到男孩家长的回信,又将男孩出卖,又构成拐卖儿童罪。可见,甲构成绑架罪和拐卖儿童罪,应当数罪并罚,故选C项。
2.(2011年真题)甲冒充治安联防队员到某赌场“抓赌”,在赌徒慑于其联防队员身份而不敢反抗的情况下,“没收”赌资5万元。甲的行为构成( )。
A.抢劫罪
B.敲诈勒索罪√
C.诈骗罪
D.抢夺罪
甲冒充治安联防队员“抓赌”,赌徒慑于甲联防队员身份而不敢反抗,被甲“没收”了5万元赌资,甲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选B项。甲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虽然甲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但甲能够“没收"赌资是因为甲的联防队员的身份,赌徒害怕他们的把柄被甲抓住,这和抢劫罪中行为人当场使用胁迫方法不同,因此,甲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不选A项。甲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因为诈骗罪的客观表现是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方法,使被害人受蒙蔽而“心甘情愿"地交出财物,而本题中赌徒并非“心甘情愿”地交出财物,故不选C项。甲的行为不构成抢夺罪,因为抢夺罪是“乘其不备”而劫取财物,本题表述的情形不符合抢夺罪的构成特征,不选D项。
四川师范大学333教育综合真题2012-2019
四川师范大学
2012年四川师范大学333教育综合真题
一、名词解释
1、三舍法
2、苏格拉底法
3、白板说
4、、心理发展
5、原型启发
6、自我效能感
二、简答题
1、简述墨家的教育实践与教育思想。
2、简述梁漱溟的多村建设理论•
3、简述维果斯基的文化历史发展理论。
4、简述影响知识理解的因素。
三、论述题
1、试论文化对教育的影响和制约。
2、试论杜威的教育思想。
3、结合实际论述现代德育过程的特点。
4、结合实际论述教学过程中应当处理好的几种关系。2013年四川师范大学333教育综合真题
一、名词解释题(共6小题,每小题5分,共30分)
1、教育
2、合作学习
3、教学相长
4、苏格拉底法
5、多元智力
6、学习动机
二、简答题(共4小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孔丘的教学思想。
2、简述历史上关于教育起源的代表性观点。
3、简述影响创造性的主要因素。
4、简述建构主义学习理论的基本观点。
三、分析论述题(共4小题,每小题20分,共80分)
1、试述教育的社会制约性。
2、试述当前我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具体目标。
3、在教学过程中应当处理好哪些关系,并联系实际加以论述。
4、试述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的基本内容及其与杜威的理论的关系
2014年四川师范大学333教育综合真题
一、名词解释
1、课程
2、班级上课制
3、苏格拉底法
4、有教无类
5、最近发展区
6、知识
二、简答题
1、简述陶行知“生活教育”理论
2、简述皮亚杰认知发展理论阶段
3、简述桑代克的学习定律
4、简述卢梭的自然教育理论及其影响
三、论述题
1、为什么教育对人的发展有重大作用
2、试述现代教育制度改革的趋势
2得去
张嘉琛 张淳弘 魏俊 宋琪 危朋朋 白毅楠 张欢欢 魏倩影 代娟 安迪 郭才伟 林欢 叶亚敏 林丽婷 林仲源 寇瑞珍 周倩 刘颖 刘紫欣 郑小乔 胡红飒 李安 孙中省 杨槟羽 彭诗雅 姚曈彤 刘娇 袁梦 郑丽霞 田甜 齐云龙 张煜采 岳静 李伟杰 张弛 刘定莲 陈颖怡 谢佳俊 彭申惠 区婉珊 吴江美 麦施慧 王悦 王峰 吴天泽 庄晨晖 陈燕霆
金融 金融 金融 金融 金融 金融 金融 金融 金融 金融 金融 金融 金融 金融 应用统计 税务 税务 国际商务 国际商务 国际商务 国际商务 资产评估 资产评估 统计学 统计学 统计学 产业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 产业经济学 刑法学 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 民商法学 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 知识产权法学 法律(法学) 法律(法学) 国际关系 美学 美学 美学 文艺学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奉欢芳 喻兴凯 崔新荣 王婷wenku.baidu.com顾欣 杨利 王文博 廖闻琳 李朵 周丹丹 杜欣荣 刘凤 郭贞 方灵 余方 曹馨月 饶文斌 章扬帆 李婷 卢朦 江元祥 王会 赖艳 李凤 杨辉 郭曼诗 黄楚倩 陈晓霞 黄智慧 汪静轶 吴冠雄 郑延 万志明 苏秀榕 何敏 刘浩光 韦青青 郑慧蓉 刘云婷 万博 姚灼凌 周林蓉 王燕 王文雅 金佩欣 赵灿 徐林
打印 2013年全国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之专业基础课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3年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试题
一、单项选择题:1~40小题,每小题1分,共4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甲使用暴力劫取国有档案,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329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的规定,判决甲犯抢夺国有档案罪。本案中,法院的解释属于()
A.司法解释
B.文理解释
C.目的解释
D.扩大解释
2.2012年5月,缅甸籍毒贩糯康在泰国境内制造“湄公河惨案”,杀害了十余名我国船员,后被老挝移送我国受审,我国司法机关关于对于糯康进行刑事审判的依据是()。
A.属地管辖权
B.保护管辖权
C.普遍管辖权
D.属人管辖权
3.下列选项中,符合我国刑法关于罚金规定的是()
A.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B.不允许未成年罪犯的监护人代为垫付罚金
C.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不缴纳罚金的,应免除罚金
D.由于不能抗拒的灾祸,确定不能缴纳罚金的,应免除罚金
4.甲(15周岁)拐骗一名男孩,准备将其出卖,后因小孩哭闹不止,甲对其进行殴打,造成重伤。甲的行为构成()
A.绑架罪
B.拐卖儿童罪
C.故意伤害罪
D.非法拘禁罪
5.甲为泄愤,教唆乙炸毁某公司办公楼,乙因害怕没有实施爆炸,对甲的行为()
A.应以教唆定罪处罚
B.应认定为爆炸的犯意表示
C.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应当免除处罚
D.应以爆炸罪定罪,但可以减轻处罚
6.我国刑法划分共同犯罪人种类的依据是()
A.作用
B.作用为主,兼顾分工
C.分工
D.分工为主,兼顾作用
7.按照我国刑法理论,绑架罪属于()
A.继续犯
B.结合犯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刑法部分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DOC
单项选择(2013年)
1.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B.为防范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
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选项A错误。定罪量刑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不能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将依法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作为犯罪处理。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甲只是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并没有实际放置炸弹,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现实危险和可能,不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但其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进行处罚。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即便造成了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等,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定的程序。
2.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罪刑法定原则的关系有以下观点:
①罪刑法定的思想基础是民主主义与尊重人权主义,具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属性
②罪刑法定既约束司法者,也约束立法者,符合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
③罪刑法定的核心是限制国家机关权力,保障国民自由,与执法为民的理念相一致
④罪刑法定是依法治国理念在刑法领域的具体表现
刑法不定项真题2008年到2013年。
(2013年)
(一)
甲于某晚9时驾驶货车在县城主干道超车时,逆行进入对向车道,撞上乙驾驶的小轿车,乙被卡在车内无法动弹,乙车内黄某当场死亡、胡某受重伤。后查明,乙无驾驶资格,事发时略有超速,且未采取有效制动措施。(事实一)
甲驾车逃逸。急救人员5分钟后赶到现场,胡某因伤势过重被送医院后死亡。(事实二)
交警对乙车进行切割,试图将乙救出。此时,醉酒后的丙(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
152mg/100ml)与丁各自驾驶摩托车“飙车”经过此路段。(事实三)
丙发现乙车时紧急刹车,摩托车侧翻,猛烈撞向乙车左前门一侧,丙受重伤。20分钟后,交警将乙抬出车时,发现其已死亡。现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是否已死亡,也无法查明乙被丙撞击前所受创伤是否为致命伤。(事实四)
丁离开现场后,找到无业人员王某,要其假冒飙车者去公安机关投案。(事实五)
王某虽无替丁顶罪的意思,但仍要丁给其5万元酬劳,否则不答应丁的要求,丁只好付钱。王某第二天用该款购买100克海洛因藏在家中,用于自己吸食。5天后,丁被司法机关抓获。(事实六)
请回答第86-91题。
86.关于事实一的分析,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A.甲违章驾驶,致黄某死亡、胡某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
B.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和交通肇事罪的想象竞合犯
C.甲对乙车内人员的死伤,具有概括故意
D.乙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同车人黄某当场死亡、胡某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
【答案】BCD
【解析】本题考核交通肇事罪。
选项A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规定,在行为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情况下,造成一人死亡或者三人以上重伤,构成交通肇事罪。本次交通事故的发生,甲负主要责任,乙负次要责任,造成一人以上死亡,甲构成交通肇事罪,乙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川大《刑法学(ⅰ)1005》13春在线作业2
川大《刑法学(Ⅰ)1005》13春在线作业214春13秋都有 试卷总分:100 测试时间:--单选题 多选题 、单选题(共 30 道试题,共 60 分。)1. 犯罪的根本特征是( )。A.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B. 刑事违法性C. 应受刑罚惩罚性D. 主观罪过性满分:2 分2. 施某,男,美国人,系该国政府一职员,2001年5月14日以旅游者的身份来中国旅游,6月3日,施某在乘坐中国某航空公司航班飞机飞往新加坡途中,因琐事而与邻座一意大利人发生争执,遂用航班上的塑料餐叉将对方右眼刺伤致失明。关于本案是否可适用我国刑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本案的犯罪行为人是外国人,则受害人亦为外国人。依照属人管辖原则不适用我国刑法B. 该案中涉案人员施某是外国政府职员,依照国际法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而因本案不适用我国刑法C. 依照地域管辖原则,如果施某实施伤害行为时,该飞机正在中国领空,则本案应适用我国刑法,若在他国上空则适用他国法律D. 施某杀人行为发生在中国的飞机内,是在中国刑法规定的领域效力范围内触犯中国刑法,应依照中国刑法论处满分:2 分3. 我国刑法第13条规定的“但书”,即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应理解为( )。A. 是犯罪不以犯罪论处B. 是犯罪不以犯罪处罚C. 不构成犯罪D. 是缩小打击面的特殊策略满分:2 分4. 下列量刑情节中,可在法定刑范围以外裁量刑罚的是( )A. 从轻处罚情节B. 从重处罚情节C. 减轻处罚情节D. 免除处罚情节满分:2 分5. 施某犯贪污罪,被判无期徒刑。服刑12年后,因表现良好而获假释。在假释考验期内的第6年,施某故意致人重伤,被判刑9年。根据刑法规定,对施某应撤销假释,按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理。对施某应适用何种刑罚幅度或刑种?( )A. 应在9年以上20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B. 应在9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C. 应在12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决定执行的刑期D. 应决定执行无期徒刑满分:2 分6. 按照我国刑法的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对( ),应当负刑事责任。A. 聚众哄抢罪B. 抢夺罪C. 绑架罪D. 贩卖毒品罪满分:2 分7. 某甲实施抢劫行为后,在家人的劝说及陪同下,前往当地的公安机关如实交待了自己抢劫的全部事实,并表示愿接受国家的惩罚。某甲的行为属于( )A. 一般自首B. 立功C. 不是自首D. 特别自首满分:2 分8. 意外事件不是犯罪,根本原因在于行为人的行为缺乏构成犯罪的( )。A. 主
张明楷《刑法学》第4版章节题库(共同犯罪)【圣才出品】
张明楷《刑法学》第4版章节题库
第八章共同犯罪
一、概念题
1.共同犯罪(四川师范大学2014年研)
答: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必须具备以下要件:①共同犯罪的主体,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或单位;②构成共同犯罪必须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③构成共同犯罪必须二人以上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共同过失不构成共同犯罪。
2.任意的共同犯罪(上交2006年研)
答:任意的共同犯罪,是指刑法分则规定的一个人单独可能实施的犯罪,由二人以上共同实施而形成的共同犯罪。根据刑法分则规定,这种犯罪不以多数行为人实行犯罪为必要,可以一个人实施,也可以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任意的共同犯罪由刑法总则加以规定。刑法理论上研究的共同犯罪,主要是这种共同犯罪。对这种共同犯罪,应当根据刑法总则规定共同犯罪的条款和刑法分则规定的有关犯罪的条文定罪量刑。
3.共同正犯(上交2007年研;上交2005年研)
答:共同正犯,是指几个共同犯罪的行为人都实施了符合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行为,即都是实行犯。构成共同正犯,除了犯罪主体是两个以上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以外,还必须具备以下要件:①从犯罪的客观方面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共同实行犯罪;②从犯罪的主观方面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实行犯罪的故意。
4.犯罪集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15年研;中山大学2014年研;武大2007年研;西北政法2006年研)
答:犯罪集团是一种特殊的共同犯罪形式,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犯罪集团具有下列特征:①主体必须是由3人以上组成的;②具有一定的组织性和固定性;③具有共同实施某种犯罪的目的性;④其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刑法学考研-章节题库-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圣才出品】
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
一、概念题
刑事责任与刑罚(华中师范大学2015年研;华南理工2009年研)
相关试题:
(1)刑罚(四川师范大学2014年研)
(2)刑事责任(西安交大2004年研)
答:刑事责任是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者承受的刑事惩罚或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刑罚是刑法规定的由国家审判机关依法对犯罪人适用的限制或剥夺其某种权益的最严厉的强制性制裁方法。刑事责任与刑罚的关系为:①从刑事立法看,刑事责任是衡量行为是否规定为犯罪和如何规定刑罚的依据。②从刑事司法看,刑事责任是决定是否适用刑罚和如何适用刑罚的标准。
二、简答题
1.简述中国刑法中刑事责任的含义及其特征。(中南财大2008年研)
答:(1)刑事责任的含义
刑事责任,是指刑事法律规定的,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的,由司法机关强制犯罪者承受的刑事惩罚或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
(2)刑事责任的特征
①刑事责任是刑事法律规定的一种负担。将刑事责任归结为一种负担,因为刑事责任是一种消极责任,本身具有某种负担之意。
②刑事责任因实施犯罪行为而产生。实施犯罪行为是刑事责任产生的前提或者原因,
没有实施犯罪行为,刑事责任就不可能产生。“无犯罪则无刑事责任”,是现代刑法公认的原则。
③刑事责任以刑事惩罚或单纯否定性法律评价为内容。刑事责任不是承受一般的负担,也不只是承受否定的道德评价,因为这些都说明不了刑事责任的特有性质。刑事责任是承受刑事处罚或单纯的否定性法律评价的负担。
④刑事责任只能由犯罪人来承担。我国刑法实行罪责自负、反对株连的原则,所以刑事责任只有犯罪人即实施犯罪行为者才承担;没有参与实施犯罪,即使与犯罪人有这样或那样的关系,也不发生刑事责任问题。
2013年四川省法律硕士联考综合课(非法学)真题考试题库
1、下列关于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表述正确的A、民族自治地方包括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和民族自治乡四级B、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都有权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C、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依照国家军事制度和当地的实际需要,经中央军委批准,可以组织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D、自治区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须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才能生效2、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A.物权法定 B.一物一权 C.物权行为独立性和无因性 D. 物权公示3、关于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正确表述A.法律规则由于内容明确,它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或事项 B.法律原则由于比较抽象,在适用时有着更大的覆盖面 C.法律原则可以解释、补充法律规则 D.在调整社会关系时,法律原则比法律规则具有更大的灵活性4、唐朝的法律形式A.律 B.令 C.格 D.比5、公民被宣告失踪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说法错误的A.是宣告死亡的必经程序 B.其财产由特定人代管C.婚姻关系中止 D.继承程序开始6、对刑法关于撤销假释的规定,正确的A.只要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即使假释考验期满后才发现,也应当撤销假释B.在假释考验期满后,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不能撤销假释C.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应当按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但“先减”是指减去假释前已经实际执行的刑期D.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撤销假释后,按照先并后减的方法实行并罚,假释经过的考验期,应当计算在新决定的刑期之内,因为假释视为执行刑罚7、唐朝的法律形式A.律 B.令 C.格 D.比8、关于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的正确表述A.法律规则由于内容明确,它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或事项 B.法律原则由于比较抽象,在适用时有着更大的覆盖面 C.法律原则可以解释、补充法律规则 D.在调整社会关系时,法律原则比法律规则具有更大的灵活性9、下列各项中,( )属于物权的民法保护方法。A.返还原物 B.排除妨害 C.消除危险 D.恢复原状10、下列关于宪法产生和发展的说法正确的A、法国1789年宪法是欧洲大陆产生最早的刚性宪法B、美国宪法是世界上产生最早的成文宪法和产生最早的刚性宪法C、1918年《苏联宪法》是世界上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宪法D、英国宪法由宪法性法律、宪法惯例和宪法判
刑法学(2013年上半年)讨论专题和参考资料
法律硕士刑法学概论(试点班)准备发言思考题和参考书目
推荐参考书:
1.张明楷:刑法学(最新版),法律出版社。
2.赵秉志主编:《外国刑法原理(大陆法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3.马克昌主编:《近代西方刑法学说史》,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4、陈洪兵:《共犯论思考》,人民法院出版社,2009年版。
5.陈兴良、周光权著:《刑法学的现代展开》,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6、高铭暄、马克昌主编《中国刑法解释》,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上、下卷)。7.刘明祥著:《财产罪比较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8. 张明楷著:《刑法分则的解释原理》,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张明楷著:《刑法的基本立场》,中国法制出版社。
9、黎宏著:《不作为犯研究》,武汉大学出版社。或许成磊著:《不纯正不作为犯理论》,人民出版社。
10、近三年的《刑事法学》《中国刑事法杂志》上的相关文章,关注赵秉志、陈兴良、张明楷、周光权、刘明祥等几位教授近几年的研究成果。
第一讲、罪刑法定原则、罪刑相适应原则(2课时)
思考题:
一、罪刑法定原则的渊源、思想基础、现代罪刑法定原则的含义?
二、在司法实践中如何正确贯彻适用罪刑法定原则?
三、罪刑相适应原则相关问题(含义、如何适用)
参考资料:
1陈忠林著《刑法散得集》相关内容,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2赵秉志主编《刑法总论问题探索》第一卷第八章、法律出版社2003年版
3李洁“论罪刑法定原则的实现”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7月版
4张明楷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刑法分则解释原理》第一章,法律出版社1999年版《刑法格言的展开》。
(完整word版)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3)
2013年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3)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二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刑法多项选择题部分。
5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
A.船工甲见乙落水,救其上船后发现其是仇人,又将其推到水中,致其溺亡。甲的行为成立不作为犯罪B.甲为县公安局长,妻子乙为县税务局副局长。乙在家收受贿赂时,甲知情却不予制止。甲的行为不属于不作为的帮助,不成立受贿罪共犯
C.甲意外将6岁幼童撞入河中。甲欲施救,乙劝阻,甲便未救助,致幼童溺亡。因只有甲有救助义务,乙的行为不成立犯罪
D.甲将弃婴乙抱回家中,抚养多日后感觉麻烦,便于夜间将乙放到菜市场门口,期待次日晨被人抱走抚养,但乙被冻死。甲成立不作为犯罪
【答案】BD
【考点】不作为犯罪
【解析】A项错误。甲将乙救上船的行为不成立犯罪,但甲将乙推入水中致其溺亡的行为成立故意杀人罪,属于作为,而非不作为。
B项正确。夫妻之间对对方的犯罪行为并无阻止的义务,甲对其妻收受贿赂的行为并无阻止的义务,故甲的行为不成立犯罪。如果是父母发现未成年子女实施犯罪行为,能阻止而不阻止的,则成立不作为犯罪。
C项错误。甲将幼童意外撞入河中,具有救助义务。乙教唆甲故意不救助幼童,致使幼童溺亡,甲成立不作为犯罪的实行犯,乙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教唆犯,二人成立共犯。
D项正确。甲将弃婴乙抱回家,负有抚养、照顾的义务。甲能抚养而不抚养,将乙弃置于菜市场门口的,成立不作为犯罪。
5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些项是正确的?
A.甲、乙无意思联络,同时分别向丙开枪,均未击中要害,因两个伤口同时出血,丙失血过多死亡。甲、乙的行为与丙的死亡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专业基础课-刑法学-13-2_真题(含答案与解析)-交互
专业基础课-刑法学-13-2
(总分64, 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
1.
犯罪的本质特征是( )。
SSS_SINGLE_SEL
A 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B 刑事违法性
C 应受刑罚处罚性
D 刑罚的不可避免性
分值: 1
答案:A
犯罪有三个基本特征,即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刑事违法性、应受刑罚惩罚性。具体而言,一是犯罪是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表现为对国家法律所保护的某一种利益关系的侵犯。社会危害性具体包括:(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利益;(2)造成了严重的危害后果。社会危害性应是对主观心理和客观结果的综合评价。二是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违法的并不都是犯罪,只有违反刑法的才构成犯罪。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只有刑法规定为犯罪的行为才是犯罪,否则不论社会危害性多大,均不能构成犯罪。三是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不应当受惩罚和不需要进行惩罚是不同概念:不应当受惩罚是指行为根本不构成犯罪;而不需要进行惩罚是指行为已构成犯罪,本应惩罚,但考虑到具体情况,如情节轻微、有自首、立功等情节,而免于刑事处罚,此时的行为还是犯罪,只不过不给刑罚处罚罢了。由于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它必然引起被制裁的后果。所以应受刑罚惩罚性是犯罪的结果特征。刑罚的不可避免性不是犯罪的基本特征,更谈不上是本质特征。
2.
使用暴力非法拘禁致人重伤、死亡的,应 ____ 。
SSS_SINGLE_SEL
A 按照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
B 按照非法拘禁罪和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者过失致人死亡罪实行数罪并罚
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真题
2013年司法考试刑法分论真题
(单项选择题)
1.甲给机场打电话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机场立即紧急疏散乘客,对飞机进行地毯式安检,3小时后才恢复正常航班秩序。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为维护社会稳定,无论甲的行为是否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都应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B.为防范危害航空安全行为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
C.从事实和法律出发,甲的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D.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危及航空安全,造成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的案件,可突破司法程序规定,以高效办案取信社会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选项A错误。定罪量刑必须严格遵守罪刑法定原则,不能为了维护社会稳定,将依法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作为犯罪处理。
选项B错误,选项C正确。甲只是谎称“3架飞机上有炸弹”,并没有实际放置炸弹,没有危害公共安全的现实危险和可能,不应以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犯罪判处甲死刑。但其行为符合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的犯罪构成,应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进行处罚。
选项D错误。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法定的程序,即便造成了国内国际重大影响等,也不得以任何理由突破法定的程序。
6.2010年某日,甲到乙家,发现乙家徒四壁。见桌上一块玉坠,断定是不值钱的仿制品,甲便顺手拿走。后甲对丙谎称玉坠乃秦代文物,值5万元,丙以3万元买下。经鉴定乃清代玉坠,市值5000元。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5(题后含答案及解析)
法律硕士专业基础课(刑法学)历年真题试卷汇编45(题后含答案及
解析)
题型有:1. 刑法学
刑法学本部分共30小题,满分75分。
单项选择题第1-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项的字母涂黑。
1.甲使用暴力劫取国有档案,人民法院根据我国《刑法》第329条“抢夺、窃取国家所有的档案的,处……”的规定,判决甲犯抢夺国有档案罪。本案中,法院的解释属于( )(2013年非法学基础课单选第1题)
A.司法解释
B.文理解释
C.目的解释
D.扩大解释
正确答案:D
解析:刑法解释可分为文理解释和论理解释。文理解释是根据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的说明,论理解释是根据立法的精神与目的对条文进行说明。论理解释包括目的解释、扩大解释、缩小解释、当然解释、比较解释和历史解释等。本题中将“暴力劫取”解释为“抢夺”超出了“抢夺”的字面含义,扩大了“抢夺”的词义范围,属于扩大解释。D项正确,B项错误。目的解释分为主观目的解释和客观目的解释。主观目的解释是探求立法者立法时的真实意思,即立法者的看法、企图和价值观。客观目的解释认为法律从颁布之日起,就有自身的目的。法律解释的目标就是探求这一个内在于法律的目标。题干中法院的解释不是目的解释,C项错误。司法解释,是我国最高司法机关对刑法条文进行的解释,在我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可以作出司法解释。本题中是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将“暴力截取”解释为“抢夺”,不是最高人民法院对刑法条文进行的解释,不是司法解释,A项错误。知识模块:刑法学
四川师范大学(2012-2017)考研真题
2017年四川师范大学333教育综合试题
一、名词解释(5*6=30分)
1. 教育目的的价值取向
2. 学校教育制度
3. 发现学习
4. 三纲领、八条目
5. 《大教学论》
6. 元认知
二、简答题(10*4=40分)
1. 简述教育的相对独立性。
2. 简述蔡元培“思想自由,兼容并包”的办学方针。
3. 简述埃里克森的人格发展阶段。
4. 简述学习动机和学习效果的关系。
三、论述题(20*4=80分)
1. 德育的发展过程的特点。
2. 论述教师应该具备的素质。
3. 比较孔子和苏格拉底启发教学的异同。
4. 杜威的本质教育思想及影响。
2016年四川师范大学333教育综合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30分)
1.教育
2.教学
3.六艺
4.白板说
5.学习动机
6.问题解决
二、简答题(每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孔子的教学思想。
2.简述陶行知的生活教育体系。
3.简述建构主义教学理论的基本观点。
4.简述科尔伯格的道德发展阶段理论。
三、论述题(每小题20分,共80分)
1.试述教育的社会制约性。
2.试述杜威的教育思想。
3.试述培养和提高教师素养的主要途径。4.试述教学过程应该处理好那几种关系。
2015年四川师范大学333教育综合试题
一、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30分)
1.教学相长
2.中体西用
3.苏格拉底法
4.班级授课制
5.学习策略
6.知识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40分)
1.简述孔子的教学方法思想。
2.简述终身教育思潮的观点。
3.简述建构主义的学习观。
4.简述维果茨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
三、分析论述题(每题20分,共8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