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课程设置与学分安排解读共28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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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办法和毕业标准

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办法和毕业标准

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办法和毕业标准附件4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办法和毕业标准为进一步规范普通高中学分认定和管理行为,确保学分认定的规范性、真实性和公正性,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意见的要求,制定学分认定办法和毕业标准。

一、学分结构普通高中学分分为必修学分、选择性必修学分和选修学分,必修学分为88学分,选择性必修学分至少42学分,选修学分至少14学分。

学生原则上完成18学时(以1学时45分钟计)课程内容的学习可获得1学分。

二、学分认定(一)学分认定是对学生可否获得学分的确认。

学分认定的意见分“同意认定”“不予认定”两种。

学生学习了规定的课程并通过考核或获得主管部门认可的证书,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二)学分认定由学生所在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负责。

学分认定委员会主要由校长、书记、分管纪检的学校领导、教研组长以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代表等成员组成。

(三)学分认定的形式。

1.学业。

学生完成规定课程的学习,课堂教学时间不少于规定时间的2/3、学习过程表现良好、参加课程考试(考查)成绩合格,即可获得相应的学分。

2.证书。

学生参加经学校课程评审委员会确认的社会机构包括行业企业培训,或参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考试或比赛,获得某项资格或等级证书,均可提出学分申请。

学生须提交发证单位的资质证、本人的学习记录和证书等相关材料,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认定学分。

3.过程记录。

学生参加社会调查、社团活动、社会实践、劳动实践等活动,有活动记录、总结或报告,有反馈评价,经同学互评,由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审核认定学分。

普通高中学校按相关标准和程序,承认学生在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等跨校选课所获得的学分。

(四)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

1.学生向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提出学分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教师根据学分认定条件进行对照,提出对学生学分认定的初步意见。

3.学校学分认定委员会对学生申请和教师提出的初步意见进行审核,作出认定结论,并由学分认定委员会主任签署认定意见。

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

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
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 化学学科实施方案解读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 韩颖 hanying@
提 纲
• 高中化学课程结构 • 高中化学课程设置 • 化学学科教学建议
实施指导意见制定依据
• 《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试验)》
• 《普通高中化学课程标准(实验)》
• 《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
专题1——认识有机化合物 专题2——有机物的结构与分类
专题3——常见的烃
专题4——烃的衍生物 专题3——生命活动的物质基础
课程标准
化学实验基础 化学实验探究 专题1 物质的分离与提纯 专题1 物质的分离与提纯 专题2 物质性质的探究 课题1——海带中碘元素的分离及检验 专题3 物质的检验与鉴别 课题2——用纸层析法分离铁离子和铜离 专题4 化学反应条件的控制 子 专题 5 3—— 电化学问题的研究 课题 硝酸钾晶体的制备 专题 2 6 物质性质的探究 专题 物质的定量分析
专题2——从自然资源到化学品
专题3——让有机反应为人类造福 专题4——材料加工与性能优化 专题5——为现代农业技术添翼 专题6——从污染防治到绿色化学
课程标准
原子结构与元素的性质 化学键与物质的性质
分子间作用力与物质的性质
研究物质结构的价值
专题1——提示物质结构的奥秘 专题2——原子结构与元素的性质
(1)注意与初中自然学科相关知识的衔接,要把握好教学难度,
(3)整个专题的教学设计要围绕“物质”中心,从物质的分类、
变化到物质的处理(分离、提纯及检验)再到物质内在结构的
研究,从而使学生对“物质”的整体知识有较为全面的了解。 (4)可引导学生结合生产生活中常见物质进行分析探究,从而 培养学生全面研究物质、分析问题的能力。

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物理实验第一阶段课程设置方案》

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物理实验第一阶段课程设置方案》

物理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实验)》和《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课程设置方案》等文件的精神,结合我省高中物理教学实际,对我省普通高中物理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的实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为指导,以提高学生的科学素养,促进每一位学生的成长为根本目的,从浙江高中教学的实际出发,以逐步深化、逐年推进为基本策略。

坚持改进学生的学习方式,倡导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减轻学生的学习负担,改变教师的教育观念和教学行为,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

体现物理学科的基本特点,关注物理学科与科技、社会的密切联系和相互影响,促成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维目标的实现。

二、课程目标1、课程目标2、实施课程三维目标的基本原则(1)、融合原则。

物理教学的三维目标是以知识与技能的学习为载体来实现的,教师在实施时不要将三维目标割裂开来,要力求三维目标的融合。

(2)、渐进原则。

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这三维目标都是有层次的,教师在实施时不能一蹴而就,要循序渐进。

(3)、差异原则。

虽然任何知识的教学都具有实现三维目标的价值,但对不同的学习内容,三维目标的要求并不是均等的,要根据具体的教学内容区别对待,有所侧重。

三、课程设置《普通高中物理课程标准》中提出的课程结构框图如下所示:考虑到浙江省普通高中教学的实际情况,我省决定在实验第一阶段只设置文、理二个系列.全体学生完成共同必修模块物理必修1和物理必修2的学习后,获得4个必修学分,接着文科与理科学生分别选修一个模块(选修1-1和选修3-1),完成余下的2个必修学分。

对于文科学生还可自主决定是否选修1-2模块,对于理科要参加高考的学生,还必须继续选修3系列中的三个模块(选修3-2、选修3-4和选修3-5),可自主决定是否选修3-3模块和物理实验专题及物理专题研修。

由于物理学科知识体系的严谨和连续性,我们认为应该对学生学习选修课的四、教学建议1、突出物理学科的特点实验是物理学的基础,观察与实验是学习物理最基本的方法。

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程设置与学分安排解读共28页文档

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程设置与学分安排解读共28页文档

46、我们若已接受最坏的,就再没有什么损失。——卡耐基 47、书到用时方恨少、事非经过不知难。——陆游 48、书籍把我们引入最美好的社会,使我们认识各个时代的伟大智者。——史美尔斯 49、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孙洙 50、谁和我一样用功,谁就会和我一样成功。——莫扎特
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程设置与 学分安排解读
11、用道德的示范来造就一个人,显然比用法律来约束他更有价值。—— 希腊
12、法律是无私的,对谁都一视同仁。在每件事上,她都不法律不允许的事 情。——弗劳德
14、法律是为了保护无辜而制定的。——爱略特 15、像房子一样,法律和法律都是相互依存的。——伯克

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第一阶段

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第一阶段

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第一阶段洞头县第一中学学生选课指导手册洞一中教务处二OO八年二月浙江省洞头县第一中学学生选课指导手册目录(第一阶段)第一部分洞头县第一中学高中新课程学生选课指导方案第二部分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课程结构与毕业要求一、前言二、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三、普通高中课程结构四、普通高中学生毕业要求第三部分浙江省洞头县第一中学选修课程设置方案(计划)一、普通高中毕业、会考、高考对选修模块的要求二、选修课程ⅠB的模块设置(计划)二、校本课程的模块设置方案第四部分学生选课须知及选课程序一、课程选择的原则二、课程选择的要求三、选课的实施程序四、学生选课流程图第五部分: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11门学科选修ⅠB模块介绍(讨论稿)第一部分:洞头县第一中学高中新课程学生选课指导方案课程的选择性是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高中新课程的一个亮点。

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要求,努力实现新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培养目标,建立合理的、行之有效的校内选课制度,帮助和指导学生确立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有效地对学生进行选课指导,是确保我校的课改顺利进行的关键性因素。

一、选课指导原则1、因材施教原则。

教师要从学生个性发展的角度出发,根据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业成绩、成长记录、特长与潜能等进行有针对性的选课指导。

不能简单地给学生提供雷同的建议,更不能一刀切。

应充分发挥教师在选课中的指导作用。

2、自主自愿原则。

选修制和学分制以促进学生个性发展为根本旨趣,因此,允许学生根据自已的兴趣爱好和学习需求做出选择的选修制的一个基本准则。

指导教师要充分发挥其“指导”作用。

指导过程中,应以学生为主体,尊重学生学习意愿,不能包办代替,更不能把自己的意愿加强给学生,最终的决定权一定要留给学生本人。

3、必修与选修相协调原则。

选课首先要保证必修课程的学习,在保证能够修完必修课程学分的基础上,力所能及得地选择选修课程的学习。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校新课程实验工作指导意见

浙江省普通高中学校新课程实验工作指导意见

附件4XX省普通高中学校新课程实验工作指导意见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省教育厅《XX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积极、稳妥、创新、务实地做好全省普通高中学校的新课程实验工作,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1、做好新课程学习和培训各普通高中学校应以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认识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意义,提高认识,转变观念,增强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学校应组织教师全面了解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背景、指导思想、改革目标、实验内容、实施策略等,使广大教师认同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基本理念,提高全体教师实施新课程的能力和水平。

2、制订学校实验工作计划校长是学校新课程实验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普通高中学校应成立新课程实验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全面负责学校新课程实验工作的规划、实施、管理和评估。

学校应制定学校新课程实验工作方案,明确指导思想、校情分析、目标任务、重点〔特色〕工作、课程设置、实施步骤、组织机构、保障措施等。

各高中学校应将工作方案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3、制订学校课程设置方案学校应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省教育厅《XX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课程设置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校课程设置方案。

学校应严格按规定开设课程和安排课时,保证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以与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修习时间,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或挪作它用。

学校应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不能利用节假日和其它休息时间进行集体补课。

4、开展学生选课指导学生选课是新课程实验的一大亮点,学校应建立学生选课指导机构,提供课程设置说明和选课指导手册,为学生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提供指导和帮助。

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选课的指导工作,并将指导学生选课与对学生进行理想教育、人生观教育、责任感教育等有机结合起来。

浙江普通高中新课程第一阶段课程设置意见

浙江普通高中新课程第一阶段课程设置意见

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课程设置意见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积极、规范、有效地开展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课程设置意见》(以下简称《课程设置意见》)。

《课程设置意见》包括《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学分要求》(表1)、《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模块设置》(表2)、《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周课时安排建议》(表3)以及相应的说明。

《课程设置意见》是对《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的细化和补充,学分要求、模块设置、课时安排建议有着内在联系。

因此,学校应当认真研究,统筹兼顾,形成既符合政策要求又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设置方案。

表1 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学分要求说明:1.选修Ⅰ学分分解为选修ⅠA、选修ⅠB和选修ⅠC三部分:选修ⅠA是列入高考命题范围模块所对应的学分;选修ⅠB是全省学校统一开设供学生选择的模块所对应的学分,学生至少获得12个选修ⅠB学分;选修ⅠC是由各学校视条件开设供学生选择的模块所对应的学分。

2.选修学分Ⅱ中,地方课程通用部分2学分、专题部分1学分,校本课程至少3学分。

表2 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模块设置1.全省所有学校都必须开设列入选修ⅠA、选修ⅠB的模块,并积极创造条件开设更多的选修ⅠC模块供学生选择。

2.化学、信息技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科目的必修模块,由学校在上表中确定的范围内选择。

表3 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周课时安排建议1.本表只是必修和选修ⅠA模块的周课时安排,选修ⅠB、选修ⅠC、选修Ⅱ以及会考(学业考试)、高考复习的课时由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本校实际统筹安排。

学校应指导并保证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

2.学校应当保证综合实践活动的教学时间,其中每学年一周的社会实践宜集中安排,研究性学习活动和社区服务宜适当分散安排。

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课程设置与学分安排解读资料

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课程设置与学分安排解读资料
2、音乐与美术的1+1但有3个学分(其中一个模块2 学分,另一个1学分)
3、文/理在限定选修上的差异.语文、外语相同, 数学相差4个学分,政、史、地与理、化生之间相 差2个学分。
4、参加高考学生正常学习可获得的学分:必修116 (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 社会实践6学分) +限定选修(文28/理34)+自由选 修17+选修Ⅱ6(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文167/理173)
二、课程设置和学分分配解读
领导重视:在2005年浙江还没有决定新课程时,刘 主任就对高中部提出要求,研究实验省的课程设置 与学分安排,要求我们拿出排课表。方主任花很多 时间亲自研究、设置和修改三张表。
基本原则:学业负担不明显增加,保证学生每学年 在每个学习领域获得学分,保证自由选修模块的开 设。
4、课程设置考虑之三
问题:与学分(课时)对应的具体模块是什么? (切掉什么模块?自由选择模块是哪些?)
(由专业指导委员会讨论决定后形成附件2—— 模块开设指导意见)
——举例说明
学科
必修
选修I
习目 领
限定选修
自由选修


模块

模块

模块



语 语 10 必修1 必修2 8 诗歌与散文系列2个模块
(按18学时1 学分计算)
3、实验省存在的问题
学生学业负担加重——有教科书问题(版本多,阅读量大), 有教学要求(高考大纲)不明问题,也有课程设置问题和课时 分配问题。 产生原因: 1、学分分配方案只提出了必修学分的分配; 2、毕业必需的学分与各学科提供模块之间的差异相当大(例
如:广东要求学校对选修模块的开出率必须占所提供模块 的80% 以上); 3、学科课程标准要求修习的模块要求过多(缺乏基于学生学习 总量的整体协调); 4、学科知识系统性与整体课程选择性之间的不协调; 5、有的学科教科书编写缺乏从学生基础和学习时间总量考虑 ——随着实验的推进,实验省(广东)在逐步调整、完善方案, 后进入省(江苏)也开始考虑减轻学生学习负担的问题。

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

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

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各普高、义务段学校:请认真贯彻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下发的普通高中及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做好教学进度安排,严格控制周课时数,要开齐开足必修课程,严格按照课程设置要求安排课时,尤其要开好艺术、体育与健康、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实现学生的全面发展。

余姚市教育局2009年9月浙江省级实验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及课时安排年级九年课周课时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时总计课程品德与生活 2 2 / / / / / / / 品德与社会 / / 2 2 2 2 / / / 626思想品德 / / / / / / 2 2 2语文 9 9 7 7 6 6 5 5 5 2055数学 5 5 4 4 4 4 5 4 4 1357外语 / / 3 3 3 3 4 4 4 832体育 4 4 3 3 3 3 / / / 课 939 体育与健康 / / / / / / 3 3 3 程音乐 2 2 2 2 2 2 1 1 1 523 门美术 2 2 2 2 2 2 1 1 1 523 类科学 / / 2 2 3 3 4 4 4 762 历史与社会 / / / / / / 3 3 3 309信息技术 / / 1 1 1 1 2 2 2 346综合实践 / /活动 4 4 4 4 3 4 4 1135 地方课程与2 2学校课程周课时总数 26 26 30 30 30 30 33 33 33 271 学年总课时 910 910 1050 1050 1050 1050 1155 1155 1087 9417《综合实践活动》与《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课程的周课时安排建议年级周课时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课程门类宁波地方课程 1 1 1 1 1 1 / / / 余姚地方课程 / / 1 1 1 1 1 1 1 学校课程 1 1 1 1 1 1 1 1 1 劳动与技术教育 / / / / / / 1 1 1 研究性学习或社区服务 / / 1 1 1 1 / 1 1 或社会实践周课时总数 2 2 4 4 4 4 3 4 4附件2调整后的普通高中教学进度安排(从2009级起实施)必修与选修?A模块科目选修?B高一高二高三总数语文 7 4 2 1英语 6 3 3数学 7 4 2 1 原则上在必修模块教学结束后思想政治 5 2 2 1即可开课,或与选历史 5 3 1 1 修?A并行开课。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选课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选课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试行)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选课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8.04.16•【字号】浙教办基〔2008〕61号•【施行日期】2008.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选课制度建设指导意见(试行)浙教办基〔2008〕61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进一步贯彻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和《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浙教基〔2006〕60号)、《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课程设置意见》(浙教基〔2006〕135号)的精神,指导学校进行制度创新,建立行之有效的选课制度,努力实现新课程标准所规定的培养目标,结合我省高中新课程实施的实际情况,对我省普通高中选课制度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建立选课制度是为了适应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和满足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需要。

选课制度要有利于实现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在保证学生达到共同基础的前提下,开设多样的选修课程;要有利于学生的个性发展,帮助学生根据自己的人生规划、兴趣和需要,形成符合个人特点的、合理的课程修习计划;要有利于学校办出自己的特色,鼓励学校根据学生的需要,逐步增设选修课程、开发校本课程,形成富有特色的课程设置。

二、基本要求选课是指学生在完成必修课程的基础上,根据人生规划和自身发展的需要,从选修Ⅰ和选修Ⅱ中选择修习的课程。

(一)高中学习期间,学生在每个学习领域都要修习一定的课程,还必须修习一定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总学分达到144学分以上,其中必修学分不少于110学分、选修ⅠA不少于16学分、选修ⅠB不少于12学分、选修Ⅱ不少于6学分。

(二)学生每学年在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学习领域和选修Ⅱ中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

积极稳妥创新务实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解读

积极稳妥创新务实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解读

新方案
课程 强调共同要求,兼 谋求时代性、基础性
体系 顾差异不够
和选择性相统一
课程 结构
以学科课程为主, 以学科课程为主,以
各学科强调系统、 学习领域规划课程,
完整,但缺乏沟通 促进相关学科的沟通
和渗透,课程选择 与渗透;按模块设计,
性不够
使课程具有多样化和
选择性,课程结构趋
于合理。
普通高中课程新方案
化 学 反 应 原 理
有 机 化 学 基 础
物 质 结 构 与 性

实 验 化 学
体育与健康
选修 系列
田 径 运

球 类 运 动
体 操 类 运 动
民 族 民 间 体 育

雪 或 水 上 运
新 兴 运 动

健 康 教 育 专 题
从上述系列中选修若干模块,确保每周 两节教学时间,获得11个必修学分,其中 田径运动、健康教育专题各应保证1学分。
▪ 必修:确保所有高中生都达到共同要求 ▪ 选修I:在达到共同要求的基础上,满足学生在
不同学习领域中进一步发展的需要
▪ 选修II:由学校自主开发,供学生选择
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
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修得 一定学分;
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社区服 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并在选修 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
目标七
探索高中学生发展性评价体系, 建立适应新课程实施要求的学业 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加快 高校招生制度改革的步伐,形成 符合素质教育方向、有利于高中 新课程实施、具有浙江特色的高 考改革方案。
(二)课程改革的主要任务
1、合理设置课程 2、建立学分认定制度 3、开发校本课程 4、建立选课制度 5、转变教学方式 6、改革教学管理 7、建立校本教研制度 8、规范教学用书管理 9、建立新的评价体系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省课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有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省课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有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省课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有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08.05.09•【字号】浙教办基〔2008〕79号•【施行日期】2008.05.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省课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有关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教办基〔2008〕79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进一步做好我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省课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制订了《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有关工作实施意见》。

现予以印发,请研究执行。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二〇〇八年五月九日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有关工作实施意见一、关于课程设置与实施(一)各地各学校在执行《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课程设置意见》时,要适当减少高一年级并开科目,严格控制周课时,高三年级上学期仍应以新课教学为主,不得过早结束新课;要保证所有学生每学年在体育与健康、艺术、综合实践活动等学习领域和选修Ⅱ中都获得一定学分;要注意课程设置与会考、高考方案的衔接。

(二)从2008级开始,全省普通高中人文与社会学习领域中的一门学科调整到高二开始开课,高一的周课时不超过31课时(含选修Ⅱ1课时);高二的周课时不超过34课时(含选修Ⅱ1课时)。

具体调整方案由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征求学校意见后制定。

(三)学校可以在征得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自行调整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学科的开课顺序,自行确定选修IA、IB模块的开课时间和顺序。

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加大选课、走班的力度,选修IB模块必须充分尊重学生的选择,高二年级和高三年级上学期学生“走班”每周不少于两个单位时间。

要积极探索学生跨校选修或在社会教育机构中学习的组织形式。

(四)各学科的“教学指导意见”是把握教学要求、评价学业水平以及高考命题的重要依据,各地各学校要认真研究执行,以进一步规范教学行为,努力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学科教学指导意见(高二年级)》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学科教学指导意见(高二年级)》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学科教学指导意见(高二年级)》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7.06.20•【字号】浙教基〔2007〕101号•【施行日期】2007.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正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学科教学指导意见(高二年级)》的通知浙教基〔2007〕101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加强对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学科教学工作的指导,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工作方案》,我厅组织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专业指导委员会的有关专家,在研究相关文件、课程标准和教科书的基础上,制订了《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第一阶段学科教学指导意见(高二年级)》(以下简称《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对高二年级各学科的教学内容与难度提出了具体要求。

现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共11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学科教学指导意见》是学科教学、学业评价、学生毕业以及升学考试的基本依据。

各地要及时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转发至所辖各普通高中学校,并指导学校组织教师认真学习,帮助教师准确把握教学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防止任意增加课时、增加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要求、提早结束新课。

各级教学研究部门、学校和教师应积极探索适应新课程目标、结构和内容的新型教学方式,寻找新课程背景下“减负增效”的新途径,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附件:1.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语文学科教学指导意见(高二年级)(略)2.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数学学科教学指导意见(高二年级)(略)3.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英语学科教学指导意见(高二年级)(略)4.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思想政治学科教学指导意见(高二年级)(略)5.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历史学科教学指导意见(高二年级)(略)6.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地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高二年级)(略)7.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物理学科教学指导意见(高二年级)(略)8.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化学学科教学指导意见(高二年级)(略)9.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生物学科教学指导意见(高二年级)(略)10.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学科教学指导意见(高二年级)(略)11.浙江省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学科教学指导意见(高二年级)(略)二○○七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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