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灾难事故医疗应急救援预案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矿山作为一个高危行业,在生产和经营中面临着各种风险和挑战,矿山事故随时会发生,对人员和财物造成极大的伤害和损失,因此建立一份完善的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显得尤为重要。
下面就来探究一下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一些基本要素。
一、应急组织架构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应急组织架构是应急响应的核心之一,其目的是在短时间内掌握事故的情况、组织营救、撤离、处置等工作。
组织架构应该明确各级领导的分工和职责,以及各级职工的岗位职责。
主要由矿长或总经理任总指挥,同时设立总指挥部及各级分指挥部,并组成救援小组及其他事故处置小组。
二、事故预警和报告为了及时发现和处理灾难事件,需要建立事故预警和报告机制。
首先应该设立24小时监控中心,建立视频监控系统和感应器等应急预警设备。
其次,在监测设备发现异常情况后应立即向总指挥部和各级分指挥部发送预警短信。
同时,要建立应急抢险人员的报警电话,当事故发生时可以及时报警通知救援人员,减少人员伤害以及其它损失。
三、现场救援为了保障现场的安全和顺利开展救援工作,建立了重要点的安全预设,特别是各种机械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在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中,应包括救援方案和现场应急抢险设备的清单。
针对不同类型的突发事件,需要制定不同的救援方案和应急措施。
例如,对于落石事故,需要使用吊车、铲车等设备对受困人员进行搜救;对于矿井透水事故,必须立即停电,同时使用氧气呼吸器对受困人员进行救援。
四、伤员处置和转运矿山事故灾难经常涉及到人员受伤或者病情突发,需要有专门的救护队伍进行伤员处置和转运。
建立了专业的医疗救援队伍,配备现代化的救护设备和药品,进行现场救援和转运。
同时应制定有关伤员转送流程和标准,确保伤员尽快地得到救治饮食和休息,避免二次损伤,最终实现保障伤员的安全和健康。
五、组织协调和信息发布在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中,应该明确各级领导的职责和权限,建立指挥联络渠道,确保各级领导及时联络和汇报。
在信息发布方面,需要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有关事故情况和救援进展,避免误传谣言,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安全感,以此帮助公众了解灾害情况,减少恐慌感,同时调动社会力量赞助和支持的救援活动。
矿山事故应急预案救援等级
一、引言矿山事故作为一种突发性、破坏性极大的自然灾害,对矿山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为有效应对矿山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矿山应急救援能力,特制定本预案,明确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等级。
二、救援等级划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等级分为四个等级:1. 特级应急响应(1)适用范围: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造成100人以上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一亿元以上的矿山事故。
(2)应急响应措施:1)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全事故救援工作。
2)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全力配合,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3)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后勤保障队伍等力量,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4)全力开展救援工作,全力抢救被困人员,确保生命安全。
5)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查明事故原因,防止事故扩大。
6)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维护社会稳定。
2. 一级应急响应(1)适用范围: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矿山事故。
(2)应急响应措施:1)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2)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全力配合,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3)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后勤保障队伍等力量,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4)全力开展救援工作,全力抢救被困人员,确保生命安全。
5)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查明事故原因,防止事故扩大。
6)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妥善处理遇难者家属,维护社会稳定。
3. 二级应急响应(1)适用范围: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矿山事故。
(2)应急响应措施:1)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2)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迅速响应,全力配合,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3)组织专业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后勤保障队伍等力量,迅速赶赴事故现场。
矿山五大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矿山五大灾害应急救援预案矿山五大灾害主要包括瓦斯爆炸、煤尘爆炸、顶板事故、火灾和透水事故。
为了提高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减少灾害造成的损失,制定矿山五大灾害应急救援预案至关重要。
本预案旨在指导矿山企业在发生灾害时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一、瓦斯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事故预警与报警(1)建立瓦斯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矿井瓦斯浓度,超过预警值时立即报警。
(2)矿井入口设置瓦斯检测装置,对进入矿井的人员进行瓦斯浓度检测。
(3)一旦发生瓦斯爆炸事故,立即启动报警系统,通知井下人员和地面救援队伍。
2. 应急救援措施(1)立即切断事故区域电源,防止火灾蔓延。
(2)启动通风系统,降低瓦斯浓度,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3)组织井下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
(4)地面救援队伍携带必要的救援工具和设备,迅速进入矿井展开救援。
(5)联系医疗救护队伍,准备接收受伤人员。
3. 事故后的处理与调查(1)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防止事故扩大。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
(3)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制定赔偿方案。
二、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事故预警与报警(1)建立煤尘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矿井煤尘浓度,超过预警值时立即报警。
(2)矿井入口设置煤尘检测装置,对进入矿井的人员进行煤尘浓度检测。
(3)一旦发生煤尘爆炸事故,立即启动报警系统,通知井下人员和地面救援队伍。
2. 应急救援措施(1)立即切断事故区域电源,防止火灾蔓延。
(2)启动通风系统,降低煤尘浓度,防止二次事故发生。
(3)组织井下人员迅速撤离至安全区域。
(4)地面救援队伍携带必要的救援工具和设备,迅速进入矿井展开救援。
(5)联系医疗救护队伍,准备接收受伤人员。
3. 事故后的处理与调查(1)对事故现场进行封闭,防止事故扩大。
(2)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责任。
(3)对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制定赔偿方案。
三、顶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1. 事故预警与报警(1)建立顶板监测系统,实时监测矿井顶板状况,发现异常立即报警。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国家)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的进一步增强应对和防范矿山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难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安全监管总局)在国务院及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指导、协调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专家提供技术支持,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
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
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1.3 编制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矿山(含尾矿库)发生的除石油天然气开采以外的下列事故灾难应对工作:(1)特别重大矿山事故;(2)跨省(区、市)行政区的重大事故;(3)省级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不足,需要增援的事故;(4)国务院领导同志有重要批示,社会影响较大的事故;(5)安全监管总局认为有必要启动本预案的事故。
矿山救援队应急救援预案
矿山救援队应急救援预案一、预案目的为确保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矿山安全生产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矿山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二、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矿山救援队应对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包括地下矿山、露天矿山、尾矿库等类型的事故。
三、预案原则1.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
确保遇险人员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2. 快速反应,协同救援。
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协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救援工作。
3. 科学施救,确保安全。
根据事故类型和现场情况,采取科学合理的救援措施,确保救援安全。
4.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预防事故发生,综合治理事故隐患。
四、组织架构1. 矿山救援队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2. 救援队伍:负责现场救援作业,包括 search and rescue(搜索救援)、first aid(急救)、fire fighting(灭火)、hazardous material control(危险物品控制)等。
3. 医疗救护组:负责现场伤员救治和转送工作。
4. 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设备、食品、饮料等供应及后勤保障工作。
5. 信息联络组:负责与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沟通协调,收集和传递信息。
6. 安全监测组:负责现场安全监测,评估事故风险,提供安全防护建议。
五、应急救援流程1. 接警与响应(1)救援队接到事故报警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伍前往事故现场。
(2)途中与报警人联系,了解事故基本情况,掌握遇险人员数量、位置等信息。
(3)抵达现场后,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制定救援方案,部署救援任务。
2. 救援作业(1)搜索救援组:根据事故类型和现场情况,采用人工搜索、搜救犬、生命探测器等手段,寻找遇险人员。
(2)急救组:对遇险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包括止血、包扎、骨折固定、心肺复苏等。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指南》5. 矿山企业实际情况二、预案目的为保障矿山企业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降低矿山事故灾难造成的损失,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矿山企业发生各类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部(1)成立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和监督应急救援工作。
(2)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部、救援组、医疗救护组、物资保障组、通讯保障组、信息发布组、善后处理组等。
2.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2)制定应急救援方案,确定救援任务分工。
(3)统筹调配应急救援资源,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4)监督应急救援工作的实施,确保救援效果。
3. 各小组职责(1)办公室: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各小组工作。
(2)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指挥、协调和监督。
(3)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工作,包括搜救、转移伤员、抢修设备等。
(4)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医疗救护等工作。
(5)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筹备、调配、供应等工作。
(6)通讯保障组:负责现场通讯联络,确保信息畅通。
(7)信息发布组:负责应急救援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等工作。
(8)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调查、伤亡赔偿、善后处理等工作。
五、应急救援措施1. 报告与响应(1)发生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启动应急救援工作。
2. 搜救与救援(1)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组织救援组开展搜救、救援工作。
(2)医疗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3)物资保障组及时调配应急救援物资,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3. 应急处置(1)现场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展。
矿难事故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提高应对矿难事故医疗救援的能力,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矿山救护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矿山发生的矿难事故医疗救援工作。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组织机构成立矿难事故医疗救援指挥部,下设现场指挥部、医疗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安全保卫组等。
2.2 职责2.2.1 矿难事故医疗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指挥整个医疗救援工作,确保救援工作有序、高效进行。
2.2.2 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确保救援人员、物资、设备等及时到位。
2.2.3 医疗救援组负责伤员的现场急救、转运、救治等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
2.2.4 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设备、车辆等后勤保障工作,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2.2.5 宣传报道组负责对救援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救援信息,确保社会公众了解救援进展。
2.2.6 安全保卫组负责现场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救援人员、伤员及物资、设备安全。
三、救援流程3.1 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3.1.1 矿山企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1.2 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
3.1.3 现场指挥部迅速组织医疗救援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安全保卫组等开展工作。
3.2 伤员救治3.2.1 医疗救援组迅速到达现场,对伤员进行初步评估,实施现场急救。
3.2.2 对伤员进行分类救治,轻伤员现场救治后,由医务人员护送至附近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治疗;重伤员由救护车紧急转运至有条件的医疗机构。
3.2.3 对无法转运的重伤员,现场指挥部协调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救治。
3.3 后勤保障3.3.1 后勤保障组根据救援需要,调配救援物资、设备、车辆等。
矿山灾难事故应急预案安监部门
一、编制目的为了确保矿山企业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应对矿山灾难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3.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4.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5.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6.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矿山企业,包括煤矿、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等。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1. 矿山灾难事故应急指挥部(1)指挥长:由地方政府分管领导担任。
(2)副指挥长: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
(3)成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矿山企业、消防、卫生、公安、交通、气象、通信等相关部门。
2. 矿山灾难事故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指挥、协调矿山灾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制定和调整矿山灾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审核、批准矿山灾难事故应急救援方案。
(4)监督检查矿山灾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情况。
3. 矿山企业职责(1)建立健全矿山灾难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
(2)制定矿山灾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落实矿山灾难事故应急救援物资、设备、人员等保障工作。
(4)按照预案要求,及时报告矿山灾难事故信息。
五、预警与报告1. 预警(1)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对可能发生的矿山灾难事故进行预测和预警。
(2)预警信息应包括矿山灾难事故类型、发生时间、地点、影响范围、危害程度等。
2. 报告(1)矿山企业发现矿山灾难事故时,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报告内容包括矿山灾难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类型、影响范围、伤亡情况、救援需求等。
(3)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
六、应急处置1. 响应分级根据矿山灾难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将应急处置分为四个等级:(1)Ⅰ级响应:特别重大、重大矿山灾难事故。
应急预案之三重大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之三重大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三重大矿山事故应急预案。
一、事故背景。
矿山事故是指在矿山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
针对矿山事故,我们制定了三重大矿山事故应急预案,以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序地进行救援和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
二、预案内容。
1. 应急响应机制。
在发生矿山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由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协调救援工作。
指挥部成员包括矿山管理人员、安全专家、医疗救援人员等,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2. 事故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矿山事故,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现场勘察,确定事故范围和严重程度。
同时,迅速组织救援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营救被困人员,同时进行伤员救治和医疗转运工作。
在救援工作中,要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3. 信息发布和社会应急协助。
及时发布事故情况和救援进展,向社会公众和相关部门通报事故情况,接受社会各界的应急协助。
同时,要做好受灾群众的安抚和心理疏导工作,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
三、预案执行。
在平时,要定期组织矿山事故应急演练,提高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协同作战能力。
一旦发生事故,要迅速按照预案组织救援工作,确保救援工作的及时有效进行。
四、总结。
三重大矿山事故应急预案是对矿山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指导性文件,是保障矿山生产安全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
我们
将严格执行预案,不断完善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发生矿山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和处置。
《矿山事故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矿山事故灾害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矿山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有关矿山安全生产的政策、标准;矿山企业实际情况。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所有矿山企业发生的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事故灾害分类及分级2.1 事故灾害分类矿山事故灾害分为以下几类:(1)火灾事故;(2)爆炸事故;(3)坍塌事故;(4)透水事故;(5)中毒窒息事故;(6)其他事故。
2.2 事故灾害分级根据事故灾害的严重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以下四个等级:(1)特别重大事故(Ⅰ级):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2)重大事故(Ⅱ级):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3)较大事故(Ⅲ级):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4)一般事故(Ⅳ级):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3.1 应急指挥部成立矿山事故灾害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和指挥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3.2 应急指挥部职责(1)及时掌握事故灾害信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救援工作;(2)协调解决救援过程中遇到的问题;(3)根据事故灾害情况,发布应急响应指令;(4)组织应急资源调配,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5)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灾害应急处置情况。
3.3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小组:(1)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2)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和转运;(3)物资保障组:负责应急救援物资的供应和调配;(4)信息宣传组:负责事故灾害信息的收集、上报和宣传报道;(5)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指挥部和救援队伍的后勤保障工作。
煤矿灾难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确保煤矿在发生各类灾难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矿工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编制。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矿发生的各类灾难事故,包括但不限于瓦斯爆炸、火灾、透水、顶板事故、机械伤害、中毒和窒息等。
4. 应急预案体系本预案分为总则、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应急保障、恢复重建和附则等六个部分。
二、应急组织机构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是煤矿灾难事故应急救援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统一指挥、协调、调度应急救援工作。
- 指挥长:矿长或其授权人- 副指挥长: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 指挥部成员:各相关部门负责人2. 应急工作组根据事故类型和救援需要,设立以下应急工作组:- 现场救援组- 医疗救护组- 通讯保障组- 交通运输组- 环境监测组- 调查评估组- 后勤保障组三、应急响应1. 预警当监测到可能引发灾难事故的异常情况时,立即启动预警机制,采取相应措施,确保人员安全撤离。
2. 报告发生灾难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逐级上报至上级部门。
3. 响应根据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等级,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 I级响应: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立即启动I级响应,进行全面救援。
- II级响应:发生重大事故,立即启动II级响应,重点开展救援工作。
- III级响应:发生较大事故,立即启动III级响应,组织开展救援工作。
- IV级响应:发生一般事故,立即启动IV级响应,协助开展救援工作。
4. 救援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 现场救援组:负责现场搜救、人员疏散、事故处理等工作。
- 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转运等工作。
- 通讯保障组:负责通讯联络、信息报送等工作。
- 交通运输组:负责救援物资和人员的运输保障。
矿井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矿井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一、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加强矿井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保障矿井安全生产,最大限度地减少矿井灾害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矿山应急救援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编制。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矿井发生的突发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包括矿井火灾、瓦斯爆炸、煤尘爆炸、透水、顶板事故等。
1.4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确保人员安全,把保障人员生命放在首位。
(2)快速反应,科学施救。
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组织救援力量,科学制定救援方案,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3)统一指挥,分工协作。
应急救援工作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参与,协同作战。
(4)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加强矿井安全生产管理,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预防灾害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指挥体系2.1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指挥部是矿井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矿井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2 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应急救援指挥部由下列人员组成:(1)指挥长:矿长或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人。
(2)副指挥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技术矿长等。
(3)成员:相关部门负责人、专业救援队伍负责人等。
2.3 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1)组织制定和修订矿井灾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组织实施矿井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3)协调和指挥各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4)组织救援结束后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三、应急救援队伍3.1 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应急救援队伍由矿井内部专业救援队伍、兼职救援队伍和外部救援力量组成。
3.2 应急救援队伍职责(1)矿井内部专业救援队伍:负责矿井灾害事故的初期救援工作,开展灾害事故的现场处置和人员搜救。
(2)兼职救援队伍:负责矿井灾害事故的辅助救援工作,协助专业救援队伍开展救援工作。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在矿业生产过程中,安全事故的风险始终存在。
为了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矿山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和生产稳定,制定一份详尽的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提供一个矿山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范本,以供参考。
一、预案目的与原则本预案旨在明确矿山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响应流程,确保快速、有序、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预案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防救结合”的原则,力求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建立应急指挥部,由矿长担任总指挥,下设技术组、救援组、医疗组、后勤保障组等。
各组根据职责分工,协同作战,形成合力。
三、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监测预警系统,对矿山作业环境进行实时监控。
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启动预警机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四、应急响应级别划分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将应急响应划分为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不同级别的响应对应不同的处置措施和资源调配。
五、应急处置措施详细规定了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措施,包括瓦斯爆炸、水害、火灾、设备故障等。
每种情况都有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
六、救援队伍建设组建专业的应急救援队伍,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救援效率和质量。
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投入使用。
七、信息报告与沟通明确事故信息的报告程序和时限要求,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同时,建立与外部救援机构的沟通机制,以便及时获得支持和协助。
八、后续处理与恢复事故处理结束后,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和责任追究。
同时,评估事故影响,制定恢复生产的计划和措施。
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和应急管理的需要,定期对预案进行修订和更新,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十、培训与演练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通过模拟实战,检验预案的实施效果,不断完善预案内容。
结语:。
煤矿医疗救援应急预案
一、总则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及时救治,提高煤矿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矿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中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援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疗救援指挥部:由矿长担任总指挥,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矿长担任副总指挥,下设医疗救援办公室,负责医疗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 医疗救援办公室:负责制定和实施医疗救援预案,组织协调医疗救援队伍,确保医疗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3. 医疗救援队伍:由矿山医院医护人员、矿山救护队人员组成,负责事故现场伤员的急救、转运和救治。
四、医疗救援流程1. 事故报告: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向医疗救援指挥部报告,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医疗救援预案。
2. 现场急救:医疗救援队伍到达事故现场后,立即对伤员进行现场急救,包括止血、包扎、固定、心肺复苏等。
3. 伤员转运:根据伤员伤情,选择合适的转运方式,将伤员迅速转运至救护车或医院。
4. 伤员救治:医院接到伤员后,立即进行救治,包括伤口处理、药物治疗、手术等。
五、保障措施1. 医疗设备:确保医疗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医疗设备,如急救包、氧气袋、急救车等。
2. 药品储备:医院和医疗救援队伍储备必要的药品,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3. 人员培训:定期对医疗救援队伍进行培训,提高其急救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4. 信息沟通:建立信息沟通机制,确保事故发生后,医疗救援指挥部、医疗救援办公室、医疗救援队伍之间信息畅通。
六、应急预案的修订与实施1. 本预案由医疗救援办公室负责修订。
2. 本预案经矿长批准后实施。
3. 本预案的修改、废止和实施情况,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七、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医疗救援指挥部。
通过以上预案的实施,旨在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中受伤人员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援,保障煤矿职工的生命安全。
矿山企业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矿山企业伤、亡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应急救援机构及人员:设立专门的应急救援队伍,确定队伍成员,并建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明确指挥人员职责和联系方式。
2. 应急救援装备:准备必要的救援装备,包括救援车辆、急救箱、抢险工具等,并保障其正常运行和备用。
3. 事故报警和通信:建立报警机制,确保及时报警和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同时保证通信设备的正常运行。
可以使用无线对讲机、手机、卫星电话等通信工具。
4. 事故现场处理:确定救援队伍到达事故现场的时间和路线,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联动,展开救援行动。
根据实际情况判断事故场景的安全性,采取适当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救援人员的安全。
5. 伤员救治和疏散:确保伤员及时接受救治,并组织疏散事故现场非伤员。
对重伤员进行及时的急救处理,根据伤势的严重程度将伤员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救治。
6. 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事故救援结束后,进行相关的事故调查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和责任,并对事故进行记录和报告。
同时,进行善后处理,包括对受伤员工和家属的安抚和赔偿,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和修复等。
7. 应急演练和培训: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救援队伍的应急反应能力和技术水平,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矿山企业在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时,应根据地区和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调整和补充,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实施性。
同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密切合作,加强应急救援的联动和协作,提高整体应急救援能力。
医院矿山医疗急救应急预案
一、目的和意义为提高我院矿山医疗急救能力,保障矿山作业人员生命安全,降低矿山事故伤亡率,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旨在明确我院在矿山医疗急救工作中的职责、任务和流程,确保在矿山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医疗救援工作。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院在矿山事故发生时,对矿山作业人员的医疗急救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医疗急救指挥部(1)指挥长:由院长担任,负责全面领导矿山医疗急救工作。
(2)副指挥长:由分管副院长担任,协助指挥长开展工作。
(3)成员:各科室负责人、护士长、医生、护士等。
2. 医疗急救小组(1)组长:由急诊科主任担任,负责现场医疗救援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2)成员:急诊科医生、护士、救护车驾驶员等。
3. 医疗物资保障组(1)组长:由后勤保障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医疗物资的采购、储备和供应。
(2)成员:后勤保障部门相关人员。
四、预案启动条件1. 矿山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
2. 矿山事故现场需要我院进行医疗救援。
3. 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我院参与矿山医疗急救工作。
五、应急响应程序1. 接到矿山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 医疗急救指挥部迅速了解事故情况,组织医疗急救小组赶赴现场。
3. 医疗急救小组到达现场后,立即进行现场评估,制定救援方案。
4. 根据救援方案,开展现场医疗救援工作,包括:(1)对伤员进行检伤分类,优先救治危重患者。
(2)对伤员进行初步救治,如止血、包扎、固定等。
(3)对伤员进行紧急转运,确保伤员安全。
5. 医疗物资保障组根据现场需求,及时提供医疗物资。
6. 指挥部根据救援情况,适时调整救援方案。
7. 救援结束后,对救援工作进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
六、医疗急救流程1. 伤员发现(1)现场人员立即对伤员进行初步评估,判断伤情。
(2)如伤员生命体征稳定,立即联系救援部门。
(3)如伤员生命体征不稳定,立即进行现场急救。
2. 伤员转运(1)根据伤员情况,选择合适的转运方式。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处理措施
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处理措施1. 介绍本文档旨在制定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处理措施,确保在发生矿山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和救援,保障工人及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
2. 应急救援预案2.1 矿山事故分类根据矿山事故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将矿山事故分为以下几个类别:1. 人员伤亡事故2. 矿井爆炸事故3. 溃坝事故4. 煤炭运输事故5. 火灾事故2.2 应急响应流程根据矿山事故预警和报告,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流程:1. 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2. 确定事故类型和范围3. 调集应急救援队伍及相关物资4. 制定救援方案并组织实施5. 对事故现场进行控制和处置6. 报告相关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7. 救援任务完成后,进行事故调查和总结2.3 人员组织和培训应建立紧急救援指挥部和救援队伍,明确各岗位职责和任务。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人员应急响应能力和救援技能。
确保人员能够熟练使用救援设备和器材。
3. 处理措施3.1 伤员救治和医疗救援发生矿山事故时,应迅速组织伤员救治和医疗救援。
建立完善的医疗救援网络,确保伤员能够迅速得到及时的治疗和救援。
3.2 矿山事故现场处置根据事故类型和危险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疏散事故现场人员- 封锁事故现场- 切断事故现场的危险源- 防止事故扩大和二次事故发生3.3 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对矿山事故进行全面的调查和分析,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对涉及责任的相关人员和企业,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和法律处理。
4. 总结矿山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处理措施是保障矿山安全的重要保障措施。
通过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组织有效的救援和处置措施,能够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损失和危害,保障工人和相关人员的生命安全。
同时,不断强化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和救援水平。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处置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提高矿山事故灾难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事故灾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序、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行政区域内所有矿山事故灾难的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织体系1. 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是矿山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的最高指挥机构,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事故灾难应急处置工作。
2.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 应急救援队伍应急救援队伍包括矿山企业内部救援队伍、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
三、应急处置程序1. 信息报告(1)矿山企业发现事故灾难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按照规定程序报告事故灾难情况。
(2)事故灾难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
2. 应急响应(1)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灾难报告后,应立即召开应急指挥部会议,研究确定应急响应级别。
(2)根据应急响应级别,启动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
3. 应急处置(1)现场救援现场救援主要包括:人员搜救、伤员救治、财产保护、事故现场清理等。
(2)应急处置应急处置主要包括:事故原因调查、事故隐患排查、事故预防措施等。
4. 应急恢复(1)事故现场恢复事故现场恢复主要包括:现场清理、设施修复、环境治理等。
(2)人员安置人员安置主要包括:伤员救治、失踪人员查找、家属安抚等。
5. 应急总结(1)事故原因分析事故原因分析主要包括:事故原因调查、事故责任认定、事故教训总结等。
(2)应急工作总结应急工作总结主要包括: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恢复等方面。
四、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1)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
(2)专业救援队伍和社会救援队伍应具备相应的救援技能和装备。
2024年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024年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非煤矿山在我国的工业生产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但由于其特殊的工作环境和作业条件,存在着各种潜在的安全风险,一旦发生重特大事故,将对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有效应对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减少事故对社会的影响,制定了____年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目标本预案旨在通过科学有序的组织、有效灵活的应对措施,及时处置非煤矿山重特大事故,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和最大限度减少事故对社会的影响,实现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四个目标:迅速、有序、有效、安全。
二、应急救援组织1. 组织领导机构(1)建立由地方政府、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急管理部门等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对事故救援工作进行统一指挥和决策。
(2)设立应急指挥中心,作为领导小组的工作指挥中心,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事故救援工作。
2. 应急救援人员(1)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包括队员、救援专家、医疗救护人员等。
(2)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演练,提高救援队伍的应急救援能力。
三、应急预案内容1. 事故报告和应急通知(1)事故发生后,矿山企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以便获取相关支持和协调。
(2)矿山企业通过电话、无线电、短信等方式向员工群体发送事故通知,通知其立即组织撤离或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2. 事故救援组织(1)到达现场后,应急救援人员和设备按照指挥中心的指示,进行分工协作,组织救援工作。
(2)根据事故现场的情况,合理划定事故现场边界,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救援人员和被困人员的安全。
3. 事故搜救和救援(1)首先进行生命搜救,集中力量救援被困人员,确保其生命安全。
(2)同时组织专业人员进行事故现场的勘查和技术解救,寻找事故原因,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
4. 伤员救治和疏散(1)建立临时医疗救护站,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确保其生命安全。
(2)对于伤情较轻的人员,组织疏散到安全地点,并进行进一步的医疗救护。
矿山救护应急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为确保矿山生产安全,提高矿山事故应急救援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国各类矿山企业,包括金属矿山、非金属矿山、煤矿等,适用于矿山事故应急救援的全过程。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成立矿山救护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矿山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全面领导、指挥和协调。
2. 指挥部下设以下机构:(1)现场指挥组:负责事故现场指挥、调度和协调。
(2)救援组:负责事故现场救援工作,包括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物资供应等。
(3)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救治、卫生防疫和医疗物资保障。
(4)通讯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通讯联络、信息传递和指挥调度。
(5)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物资供应、生活保障和车辆调度。
四、应急救援程序1. 报警与启动应急预案(1)事故发生后,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启动应急预案。
(2)现场指挥组接到报警后,迅速组织救援组、医疗救护组、通讯保障组、后勤保障组等相关人员赶赴现场。
2. 事故现场处置(1)现场指挥组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和协调,确保救援工作有序进行。
(2)救援组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人员搜救、伤员救治、物资供应等。
(3)医疗救护组对伤员进行现场救治,并负责伤员转运和医疗救治。
(4)通讯保障组负责现场通讯联络、信息传递和指挥调度。
(5)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物资供应、生活保障和车辆调度。
3. 事故善后处理(1)事故发生后,立即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
(2)对事故现场进行清理,恢复正常生产秩序。
(3)对事故受害者及其家属进行慰问和安抚。
(4)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矿山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五、应急预案的宣传与培训1. 定期组织矿山企业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应急预案培训,确保其熟悉应急预案的操作流程。
3.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矿山灾难事故医疗应急救援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保障矿山事故灾难等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各项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提高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医疗卫生应急救援水平,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健康危害,保障矿工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应急预案》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矿难事件所导致人员伤亡、健康危害的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
1.4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明确职责;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反应及时、措施果断;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平战结合、常备不懈;加强协作、公众参与。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矿山事故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领导,分级管理。
医疗救援应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医疗救援的工作。
各级分中心和有关部门、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条块结合,属地为主。
矿山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由地方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专家提供技术支持,企业充分发挥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遵循科学原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实现科学民主决策。
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完善应急救援的装备、设施和手段。
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5)预防为主,平战结合。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相结合。
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矿山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
将日常管理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兼职应急救援力量并发挥其作用。
2 事件分级根据一次矿难涉及被困人数将医疗应急救援事件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级。
2.1 特别重大事件(Ⅰ级)(1)一次矿难被困人数达100人以上,且危重人员多,需要国家在医疗应急救援行动上给予支持的突发矿难事件。
(2)跨省(市、自治区)的,有特别严重人员伤亡的突发矿难事件。
(3)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应急救援行动的特别重大矿难事件。
2.2 重大事件(Ⅱ级)(1)一次矿难事件被困人数达50人以上、99人以下,其中,危重病例超过5例的。
(2)跨地区的有严重人员伤亡的矿难事件。
(3)省政府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应急救援的重大矿难事件。
2.3 较大事件(Ⅲ级)(1)一次矿难事件被困人数达30人以上、49人以下,其中,危重伤员超过3例的。
(2)市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应急救援的较大矿难事件。
2.4 一般事件(IV级)(1)一次矿难被困人数达10人以上、29人以下,其中,危重伤员超过1例的。
(2)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确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医疗应急救援的一般突发事件。
3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突发矿难事件医疗应急救援行动组织指挥体系由救援领导机构、救援专家组和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
在同级政府或应急指挥机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负责所在地突发圹难的医疗应急救援行动。
3.1 救援领导机构3.1.1 国家局(中心)医疗救援领导小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根据国务院应急指挥机构或应急总指挥部的要求,中心成立医疗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3.1.2 省级(分中心)医疗救援领导小组省级医疗救援领导小组职责:在省应急指挥机构或省应急总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协调各成员单位,组织特别重大、重大矿难的医疗应急救援行动。
3.1.3 矿山企业矿难医疗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矿山企业医疗单位应常设矿难医疗救援领导小组和医疗队,在本企业的统一指挥下参与本企业矿难的医疗救援工作。
3.2 救援专家组中心组建医疗应急救援专家组,负责对重大矿难医疗救援行动提供咨询建议、技术指导和救援支持。
3.3 救援执行机构由距事故现场最近的医疗单位派出医疗队,联合周边的医疗单位共同成立现场救护队。
负责现成救治工作。
3.4 现场救援指挥部发生矿难事件后,根据事件分级成立与矿难救援总指挥部相适应的医疗救援指挥部。
在总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医疗救援指挥工作。
4 应急响应4.1 应急响应分级及行动4.1.1 Ⅰ级响应――特别重大矿难事件(1)Ⅰ级响应标准:一次矿难被困人数达100人以上。
(2)I级响应行动:国家局中心负责启动本预案并成立医疗救援指挥部。
4.1.2 Ⅱ级响应――重大矿山事件(1)Ⅱ级响应标准:一次矿难被困人数50-99人。
(2)Ⅱ级响应行动:国家局中心或省级分中心负责启动本预案并成立医疗救援指挥部。
4.1.3 Ⅲ级响应――较大矿难事件(1)Ⅲ级响应标准:一次矿难被困人数30-49人。
(2)Ⅲ级响应行动:省级分中心负责启动本预案并成立医疗救援指挥部。
4.1.4 IV级响应――一般矿难事件(1)IV级响应标准:一次矿难被困人数10-29人。
(2)IV级响应行动:企业医疗单位负责启动本预案并成立医疗救援指挥部。
4.2 现场救援及指挥医疗应急救援机构在启动本预案后,迅速组织医疗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及时赶赴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全力开展伤员的救治和疫情防控、卫生监督等行动。
在实施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的行动过程中,既要积极开展救治,又要注重自我防护,确保安全。
按照矿难应急救援行动响应级别和事发地现场应急处置行动的实际需要,设置现场医疗应急救援指挥部,及时准确掌握现场情况,做好事发现场的医疗应急救援行动,使医疗应急救援行动紧张有序进行。
本级医疗应急救援行动领导小组的主要或分管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靠前指挥,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决策效率,加快抢救进程。
现场医疗救援指挥部要接受矿难现场处置应急指挥机构的领导,加强与现场各应急处置部门的沟通和协调。
4.2.1 现场抢救到达现场的医疗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要迅速将伤员转送出危险区,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救重后救轻”的原则展开应急救援行动,按照国际统一的标准对伤病员进行检伤分类,分别用蓝、黄、红、黑四种颜色,对轻、重、危重伤病员和死亡人员作出标志(分类标记用塑料材料制成腕带),扣系在伤病员或死亡人员的手腕或脚裸部位,以便后续救治辨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
4.2.2 转送伤员当现场环境处于危险或者伤病员病情允许时,要尽快将伤病员转送并做好以下工作:(1)对已经检伤分类待送的伤病员进行复检。
对有活动性大出血或转运途中有生命危险的急危重症者,应就地先予抢救、治疗,做必要的处理后再进行监护下转运。
(2)认真填写转运卡提交接纳的医疗机构,并报现场救援指挥部汇总。
(3)在转运中,医护人员必须在医疗仓内密切观察伤病员病情变化,并确保治疗持续进行。
(4)在转运过程中要科学搬运,避免造成二次损伤。
(5)合理分流伤病员或按现场救援指挥部指定的地点转送,任何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拒收伤病员。
4.3 应急响应终止矿难现场医疗应急救援行动完成,伤员在医疗机构得到救治,经本级政府或同级应急指挥机构批准,医疗应急救援行动领导小组可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并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 保障措施矿难医疗应急救援机构和应急救援专业队伍的建设,是矿难医疗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医疗机构应遵循“平战结合、常备不懈”的原则,加强矿难医疗卫生应急救援行动的组织和队伍建设,组建医疗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制订各种医疗应急救援行动技术方案,保证矿难医疗应急救援行动的顺利开展。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保证矿难应急救援行动专业队伍的稳定,严格管理,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救治能力。
各级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专业队伍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备救护车辆、交通工具和通讯设备。
储备应急救援所需药品、医疗器械、设备、快速检测器材和试剂、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
交通、铁路、民航等有关部门,要保证医疗卫生应急救援人员和物资运输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医疗卫生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公安部门负责对应急救援行动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
并负责维护突发矿难事件现场治安秩序,保证现场医疗应急救援行动的顺利进行。
6 公众参与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做好突发矿难应急救援知识普及的组织工作;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应扩大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各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加强对所属人员的宣传教育;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做好宣传资料的提供和师资培训工作。
在广泛普及医疗卫生应急救援知识的基础上逐步组建以救护队、安全员和卫生员为骨干的群众性救助网络,经过培训和演练提高其自救、互救能力。
红十字会负责组织群众开展现场自救和互救培训工作,并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具体情况,向省内外发出呼吁,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7 附则7.1 责任与奖惩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突发矿难医疗应急救援行动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 方案实施时间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