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老吉与加多宝商标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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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与加多宝之争

王老吉与加多宝之争


王老吉:“怕上火,喝加多宝”广告语违法 王老吉代理人在庭上表示,“怕上火,就喝王老吉” 已不单单是一句广告语,其已经具备了第二层含义,即 “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功能,是一个未注册的商标”。长 期以来,消费者心中已经形成特定的关联,提到“怕上 火”,就会联想到王老吉。 王老吉方面认为,自2012年6月以来,加多宝的广告 语“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怕上火, 喝加多宝”等一再混淆这一关联。因此,要求加多宝停止 侵权行为,赔偿王老吉经济损失500万元,停止使用“怕 上火,喝XXX”的广告语,在媒体上公开向王老吉道歉, 并承担这次诉讼的全部费用。

商标与包装、装潢不可分割的观点,得到了 国内相当一部分法学专家的认同。最高人民法院 知识产权庭原庭长蒋志培认为,“王老吉”凉茶 特有包装、装潢与该知名商品本身具有不可分割 性。当一个有注册商标的知名商品形成后,它便 具备完整性与统一性,其特有的包装、装潢在很 大程度上将通过商标在消费渠道中形成认知并建 立商誉。在商标权属明确的前提下,该包装、装 潢不应与商标权割离,如果把红罐剥离给另外一 个品牌,势必会为消费者带来混淆困扰。

始于2008年的商标追索案,王老吉之 所以有红绿之分,系因1997年广药集团与 香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 后者授权子公司加多宝集团在国内销售红 罐王老吉,2000年时再签合同,双方续约 至2010年5月2日。

可是,在2001年8月和2002年8月, 广药集团原副董事长李益民分别收受香港 鸿道集团董事长陈鸿道100万港元,并在 2002年11月时,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将 商标续展期限延长至2013年。2003年6月, 李益民再次收受陈鸿道100万港元,并在 同月签署了第二份补充协议,约定将王老 吉商标租期延长至2020年。

企业合同纠纷知名案例

企业合同纠纷知名案例

企业合同纠纷知名案例那我给你讲一个超有名的企业合同纠纷案例——“加多宝和王老吉”的商标纠纷案。

你想啊,王老吉这个牌子那可是相当有名气,广药集团有王老吉这个商标。

加多宝呢,它把王老吉这个牌子从一个不太起眼变得超级火爆,大街小巷都知道王老吉凉茶。

但是呢,他们之间签的合同到期了,然后就开始闹纠纷了。

广药集团觉得,这商标到期了,就该归自己好好经营了,加多宝不能再用了。

可是加多宝这边也觉得很委屈啊,自己辛辛苦苦把这个牌子做起来,现在说不能用就不能用了。

于是就开始打官司,这场官司可是吸引了好多人的目光呢。

法院判决加多宝不能再使用王老吉商标。

这一下,加多宝就面临一个大难题,要重新打造自己的品牌。

不过加多宝也很聪明,搞出了一系列很有创意的广告,像“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之类的,试图让消费者接受这个新名字。

这个案例告诉咱,企业之间签合同的时候啊,一定要把各种情况都考虑清楚,不然合同到期或者出现什么变故的时候,就容易像加多宝和王老吉这样,打得不可开交,两边都要花费好多的精力和财力去解决这个纠纷。

还有一个苹果和三星的专利合同纠纷案例。

这俩可都是手机界的巨头啊。

苹果推出iPhone之后,那可是改变了整个手机行业的格局。

三星呢,也有很多很棒的手机产品。

但是苹果觉得三星的一些产品侵犯了自己的专利,比如说手机的外观设计啊,还有一些软件的交互方式之类的。

然后就开始打官司啦,这场官司就像是两个超级英雄在打架一样,吸引了全球科技爱好者的目光。

双方你来我往,都拿出各种各样的证据。

这个案子涉及的专利问题很复杂,什么圆角矩形的手机外观设计啦,还有滑动解锁的功能是不是被抄袭之类的。

最后法院判决三星要赔偿苹果好多钱呢。

这个案例让整个科技行业都意识到,专利保护是非常重要的,企业之间在做产品的时候,要非常小心,不能侵犯别人的专利,不然就可能像三星这样,面临巨额赔偿。

而且签合同或者合作的时候,也要把关于专利的使用和保护写得明明白白的,不然就容易产生纠纷。

口头冒用知名商标案例

口头冒用知名商标案例

口头冒用知名商标案例案例一:王老吉加多宝商标案案情:从名不见经传,到现在的凉茶第一罐,“王老吉”创造了一个商业奇迹。

但是,这奇迹中间却夹杂着两家公司的恩怨。

从2010年开始,广药集团与加多宝之间就展开了“王老吉”的商标之争。

结果:北京一中院就鸿道有限公司(加多宝)提出的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于2012年5月9日作出的仲裁裁决的申请作出裁定,驳回鸿道集团提出的撤销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40号仲裁裁决的申请。

该裁定为终审裁定,暂时为广药集团和加多宝的“王老吉”商标争夺案画上了句号。

案例二:奇瑞腾讯“QQ”商标争夺案情:2003年3月,奇瑞“QQ”轿车上市两个月前,奇瑞公司就向商标局申请注册了第号“QQ”商标,指定使用在国际分类第12类中的大客车、电动车辆、小汽车、汽车等商品上,但腾讯公司随后在该商标的初审公告期间提出异议,就此开始“QQ”商标“鏖战”多年。

结果:商评委作出过裁定,对腾讯公司持有的争议商标依法予以撤销。

腾讯公司不服,随后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一审判决作出后,腾讯公司继续表示不服,又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最终判令撤销腾讯公司在汽车等商品上的“QQ”注册商标。

双方11年旷日持久的商标大战终于有果,腾讯彻底输了。

案例三:苹果IPAD和唯冠的商标之争案情:杨荣山利用手下数家子公司,从2000年到2001年,先后在31个国家和地区,申请并成功注册了总共十个iPad商标,其中就包括中国大陆的两个商标。

2012年初,深圳唯冠向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浦东法院提起了对苹果iPad商标侵权诉讼。

并指出“盗用”了深圳唯冠的商标,并以iPad的名义涉嫌非法销售平板电脑。

结果:iPad与唯冠的商标之争,在经历一年多的马拉松之后终于以ipad付出6000万美元收购商标而尘埃落定,与深圳唯冠就iPad商标案达成和解,正式圆满解决。

案例四:“老干妈”商标之争案情:贵阳老干妈将商标评审委员会诉至法院,称商评委核准的“ 川南干妈” 商标与“老干妈”商标在构成要素、含义、整体外观等方面均无显著差别,且指定使用在“调味品、辣椒油”等相同类似商品上,构成指定使用在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

广药王老吉加多宝之争真相解密

广药王老吉加多宝之争真相解密

广药王老吉加多宝之争真相解密广药王老吉和加多宝之争一直未停过,自从去年5月广药收回王老吉商标后纷争越演越烈,甚至中间还出现过数次加多宝员工殴打王老吉员工的事件。

这样的一些恶意相向,不禁让我们广大消费者思考:为什么王老吉和加多宝两家不能和解?为何广药王老吉加多宝不能良性竞争?为何王老吉加多宝官司没完没了?5月29日在广州市新闻中心召开的广州市国资委和广州市检察院领导出席的王老吉凉茶媒体沟通会上,这些问题得以首次解密:王老吉之争的所有根源皆源于英资企业加多宝董事长陈鸿道的行贿畏罪潜逃。

广州市检察院在会上表示,目前对加多宝董事长陈鸿道的追捕仍在进行中。

而近日针对加多宝精心炮制带有恶意攻击性质的《传人篇》广告,广州市公证处做出10份公证材料,权威证明广药集团王老吉185年从秘方到工艺一脉相传,拥有独家正宗秘方。

广州市国资委对此也首度表态,王老吉属于国有资产,由广药集团拥有,广药集团是王老吉唯一合法传承实体,拥有和王老吉相关的所有权益。

广药集团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

(王老吉官网)国有资产严重流失:陈鸿道行贿导致“史上最廉价商标租赁”去年5月,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终局裁定广药集团获胜,成功收回红罐和红瓶王老吉凉茶生产经营权,到现在已经一年时间过去。

全程参与了王老吉商标案的广药集团副总经理倪依东揭秘了王老吉纷争的整个来龙去脉。

据悉,王老吉创始于1828年,主要有两个广州和香港两脉,其中香港支脉于1890年前后单独发展,民国二年正式和广州王老吉分家,一百多年间来无任何经营关系。

广州王老吉继承了王老吉的祖业和秘方,也就是今天广州王老吉药业的前身。

广州王老吉在民国时期,注册了王老吉商号、商标、王老吉公孙父子图商标等一系列无形资产。

1956年按照公私合营政策,国家以赎买方式从王老吉第四代传人手中承接了广州王老吉商标、秘方、工艺、员工等所有生产资料,成为国有企业并发展至今。

1996年广药集团成立,广州王老吉作为下属企业纳入广药集团管理,王老吉商标等无形资产归广药集团持有。

经济法案例分析-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争

经济法案例分析-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争
但贸仲考虑到王老吉商标价值,建议双方调解,并将 仲裁时间再延期3个月。因而鸿道集团提出的调解条 件是补充合同有效为前提,广药无法接受,调解失败。
案例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战
2012 2012年5月1日,广药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会日期为2012年5月9日的裁决书,贸仲裁决:广药集 团与加多宝母公司鸿道(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王 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 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有限 公司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该裁决为终局裁决, 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1080.15亿元,跻身目前中国第一品牌。
案例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战
2011 2011年4月,广药向贸仲提出仲裁请求,并提供相应资
料;5月王老吉商标案立案,确定当年9月底开庭;后 因鸿道集团一直未应诉,开庭时间推迟至2011年12月 29,但当日仲裁并未出结果。
2012 2012年1月,双方补充所有材料,确定2月10 日仲裁;
二份补充协议,约定将王老吉商标租用期限延长至2020年。
2008 2008年开始,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交涉,广药称王老吉为国有资产
事件涉嫌国有资产流失,但双方交涉未果。
2010 8月30日,广药向鸿道集团发出律师函,申诉李益民签署的两个补
充协议无效。 11月,广药启动王老吉商标评估程序,彼时王老吉品牌价值被评估
案例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战
2014 2014年5月8日,王老吉所属的上市公司白云山发布公 告,公司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已对加多宝方面违法使用 “王老吉”商标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索赔金额10亿 元人民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于近日正式立案。
分析
2012年的裁决意味着鸿道集团能够合法使用“王老 吉”商标的最终期限是2010年5月1日,从2010年5 月2日之后,再使用“王老吉”注册商标就属于违法。 侵犯原告“王老吉”注册商标权,无论是其公司自 己使用还是委托授权其他公司使用均属侵权。根据 《商标法》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 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 的商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

企业合同纠纷知名案例

企业合同纠纷知名案例

企业合同纠纷知名案例那我给你讲一个特有名的企业合同纠纷案例——“加多宝和王老吉商标纠纷案”。

这事儿啊,就像两个高手过招。

王老吉呢,那是有着传统的配方和品牌影响力。

加多宝呢,把王老吉这个品牌通过自己的营销手段,搞得那是全国人民都知道,大街小巷都在喝。

本来加多宝是租用王老吉的商标来经营红罐凉茶的,结果合同到期后啊,双方就出问题了。

王老吉觉得,这商标是我的,你不能再用了。

加多宝也觉得很委屈啊,自己辛苦把这个品牌带火了,现在不让用了,这可咋整?然后就开始打官司了,这场官司那是打得沸沸扬扬。

从包装装潢到广告语,各种细节都成了争议的焦点。

比如说红罐包装,加多宝用习惯了,也投入了很多宣传成本,王老吉觉得这红罐包装也和自己的品牌形象紧密相连了,都想要。

这场纠纷对双方都有很大的影响。

加多宝呢,不能再用王老吉商标后,就得重新打造自己的品牌形象,又是做广告又是搞促销,让大家知道加多宝也是很厉害的凉茶品牌。

王老吉呢,收回商标后,也得重新调整市场策略,毕竟原来加多宝经营的时候,市场格局已经有了很大的变化。

这就像两个一起跑接力赛的人,突然交接棒出了问题,然后各自都得想办法继续跑下去。

还有一个就是苹果和高通的合同纠纷。

这两家公司啊,就像科技界的两个巨头,一个做手机做得厉害,一个掌握着大量的芯片技术专利。

高通给苹果提供芯片,同时呢,他们之间有关于专利授权费的合同。

可是后来苹果觉得高通收的专利费不合理啊,就像去市场买菜,觉得摊主给的价格太坑人了。

高通就觉得自己的专利技术很值钱,按照合同收这个钱是天经地义的。

于是这俩就杠上了,开始打官司。

这个纠纷可不仅仅是影响到他们两家公司。

整个手机产业链都被波及了。

像苹果的一些手机因为这个纠纷,在某些功能或者性能上可能就会受到影响。

而高通呢,也得面对来自苹果这个大客户的挑战,要想办法维护自己的专利权益,还得和其他手机厂商解释清楚这个事儿,免得大家都跟着苹果学,不想交专利费了。

这就好比两个武林高手在打架,周围的小门派都得小心翼翼,生怕被波及到。

王老吉与加多宝纠纷案

王老吉与加多宝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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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教育:消费者对于产品的了解和认知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企业应该加强对消费者的教育, 提高消费者对于产品的认知度和忠诚度
经验教训
总之,王老吉与加多宝 纠纷案对于整个凉茶行 业以及商业竞争中的企 业都有很大的启示作用
企业应该从中吸取经验 教训,加强自身的规范 化和专业化管理,推动 行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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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包装纠纷纠纷细节除了广告语之外,王老吉和加多 宝在包装上也存在纠纷。王老吉 认为加多宝的新包装侵犯了自己 的知识产权,而加多宝则认为王 老吉的包装设计过于雷同,存在 侵权行为。双方在包装设计上展 开了激烈的竞争,互相指责对方 侵权
渠道纠纷
此外,王老吉和加多 宝在渠道上也存在纠 纷。王老吉认为加多 宝在某些渠道上存在 窜货行为,而加多宝 则认为王老吉在某些 区域市场上的表现不 够积极。双方在渠道 管理上存在分歧,互 相指责对方不遵守市 场规则
PART 2
纠纷细节
广告语纠纷
王老吉和加多宝在广告语上存在 明显的纠纷。王老吉认为加多宝 的广告语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况 ,而加多宝则认为王老吉的广告 语侵犯了自己的权益。具体来说 ,王老吉的广告语强调"王老吉" 品牌的正宗性和历史渊源,而加 多宝则强调自己在凉茶市场上的 领导地位和品质保障
纠纷细节
到以下经验教训
经验教训
尊重知识产权:企业在商业竞争中要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不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加强自身
1 的知识产权保护,防止被他人侵权
遵守市场规则:企业在市场运作中要遵守市场规则,不进行不正当竞争和窜货等行为。同时也要加强对
2 渠道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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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和王老吉的正名之争

加多宝和王老吉的正名之争

加多宝的困境

王老吉等于凉茶的认知已经深入人心很难撼动和改 变。经过多年的经营,王老吉在消费者心目中就等 同于凉茶,这个印象和认知已经在消费者心目中牢 牢扎根,在消费者心目中王老吉就等于凉茶,凉茶 的正宗就是王老吉。王老吉的诉求:怕上火,就喝 王老吉!这句诉求朗朗上口可以说已经妇孺皆知。 其他凉茶为什么一直无法超越王老吉,原因在于王 老吉的诉求是无法超越的,这句诉求很好的把产品 功能和消费者利益建立了关联并且和品牌很好的融 合到了一起,再加上王老吉本身历史的厚重感,王 老吉俨然成为凉茶代表凉茶正宗。



王老吉热销,加多宝功不可没。 品牌需要持续经营才可保持美誉度据报道,4 月份王老吉药业的儿童药已经换上了王老吉的 牌子,“金罐王老吉”绞股蓝饮料也开始在全 国招商,王老吉新品类绿豆爽、固元粥和龟苓 膏均已上市。 当市场上充斥着同一品牌的各类产品,提起王 老吉人们还会首先想到这是一个凉茶品牌吗? 广药集团在品牌经营上的做法并不专业。

消费认知很难改变最终将作用于渠道和经销商,渠道和 经销商将存在被招安和颠覆的可能。渠道和经销商是干 嘛的,渠道和经销商是要生存的,是要盈利的,而渠道 和经销商是卖依附于产品的品牌,是服务于消费者的, 消费者买不买账将决定渠道和经销商的最终选择。

王老吉的诉求是很难超越的,王老吉等于凉茶的认知已 经在消费者心目中牢牢扎根很难改变,即使加多宝凭借 自己目前较强的渠道掌控能力把货铺下去了,终端也有 很好的陈列,也有相关的活动和推广来促进,但这一切 取决于消费者买不买账,消费者不买账,你所有的计划 都会落空,可以想见,消费者不买账,渠道滞销,经销 商的掉头和反水是早晚的事,毕竟经销商群体要生存要 盈利,他们做的是生意而不是陪太子读书。

加多宝与王老吉商标之争

加多宝与王老吉商标之争

87加多宝与王老吉商标之争十大危机事件2011年,广药集团要求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一场长达7年的诉讼拉锯战自此展开。

王老吉始创于清朝道光年间,创始人王泽邦被公认为凉茶始祖。

随着时代的变迁,王老吉凉茶成为广药集团下属广州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一款产品。

该公司掌握着王老吉的配方,并注册了王老吉商标。

1993年,鸿道集团得到王老吉后人王建仪授权,可永久使用王老吉配方,同时也允许集团下属公司加多宝集团使用相应授权。

鸿道集团分别与广药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广药集团签署商标许可权,获准使用王老吉商标。

也就是说,王老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加多宝集团使用的配方均为王泽邦当年研制的配方。

因拥有商标使用权,所以,在1993至2011年间,加多宝集团一直使用着广药集团的商标“王老吉”。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市场上销售的红罐王老吉主要由加多宝集团生产,而绿盒王老吉主要由广药集团生产。

它们虽都名为“王老吉”,但由于加多宝集团的成功营销,红罐王老吉一路呈现爆炸式增长。

相比之下,绿盒王老吉要逊色很多。

如此巨大悬殊下,广药集团坐不住了,一系列争夺自此开启。

按照最初签署的王老吉商标许可协议,加多宝集团可使用王老吉商标至2010年。

也就是说,2011年,加多宝集团对于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已超出限期。

但当时,王老吉商标已被估值超过1000亿元,对加多宝集团而言,物归原主如同割肉。

2012年5月9日,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裁决:补充协议无效,鸿道集团以及下属公司加多宝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

同年7月16日,北京一中院终审裁定驳回加多宝集团二次上诉。

广药集团首战告捷。

条条大路通罗马,这条不通换一条。

2012年,加多宝集团开始对红罐王老吉“变身”,强化“加多宝”品牌,并开始在红罐王老吉罐身上,印上同等字号的“王老吉”与“加多宝”。

广告语也随之更换,开始投放“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等广告语。

由此也引发了广药集团与加多宝集团的第二次大战。

中国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中国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中国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一、王老吉与加多宝商标纠纷案。

1. 背景。

王老吉这个品牌那可是有着深厚的历史底蕴的。

广药集团呢,拥有王老吉商标。

后来加多宝公司从广药集团那里获得了王老吉商标的授权,然后加多宝就像开了挂一样,把王老吉凉茶做得超级火,大街小巷都能看到红色罐装的王老吉。

2. 争端。

可是呢,授权到期之后,广药集团想要收回商标自己做。

这时候加多宝就不干了,它觉得自己把王老吉品牌做起来可费了不少劲呢。

于是就出现了一系列的纠纷。

加多宝继续使用和王老吉相似的包装装潢,这就好比两个人分手了,一方还穿着和对方类似的情侣装,广药集团肯定不乐意啊。

3. 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加多宝停止使用与王老吉红罐凉茶相似的包装装潢。

这就像给这场品牌大战划了一条界限,明确了知识产权的归属。

这一判决也提醒了企业们,商标授权到期后,就得守规矩,别再打擦边球啦。

二、腾讯诉老干妈服务合同纠纷案。

1. 事件经过。

这事儿可太戏剧性了。

腾讯以为自己和老干妈签了服务合同,帮老干妈做了好多广告推广之类的事情。

结果老干妈一脸懵,说根本没这回事儿啊。

后来一查,原来是有三个家伙伪造了老干妈公司的印章,骗了腾讯。

2. 涉及的知识产权问题。

腾讯在这个过程中,它在自己的游戏等平台上为老干妈做推广,这涉及到广告投放的相关权益,以及腾讯自身的品牌信誉问题。

腾讯以为自己是在合法地为合作伙伴推广,这就涉及到对合作方身份认定的失误,从知识产权的角度看,也是对自身推广资源等权益的一种错误使用。

3. 结果。

腾讯和老干妈握手言和,那三个伪造印章的家伙就惨了,被依法惩处。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企业在进行商业合作的时候,一定要核实好对方的身份,别被假合同给忽悠了。

三、乔丹体育商标纠纷案。

1. 情况说明。

乔丹体育注册了很多包含“乔丹”字样的商标,大家一听就觉得这和美国篮球巨星迈克尔·乔丹有点关系啊。

乔丹本人就觉得自己的姓名权被侵犯了,他可是全球闻名的球星,他的名字就像他的金字招牌一样。

加多宝与王老吉商标之争

加多宝与王老吉商标之争

一.背景:被誉为“中国商标第一案”的 “王老吉”商标使用权纷争进入白热化:在商标使用合同是否到期、红色罐体是否侵犯外观设计专利、红绿王老吉凉茶配方究竟谁更正宗等方面,广药集团和加多宝集团至今争论不休。

尽管两者之间的官司还在继续 但截止到目前,这场纷争最大的受害者不是广药集团,而是加多宝集团。

原加多宝旗下子品牌——“王老吉”被广药集团蛮横夺走,再加上加多宝期间曝出的受贿丑闻 加多宝企业市场价值和企业形象一落千丈。

而法院将加多宝精心营销十几年且向广药集团租借的品牌使用权判给了广药集团。

这对加多宝集团来说,更是一个极大的打击,等于说将中国第一饮料品牌——王老吉,拱手送给了广药集团。

随后与王老吉配方以及包装相同的加多宝凉茶,仓促面市 以此来对抗广药集团。

对于加多宝来说,由于失去王老吉的忠实消费者,仅凭陌生的“加多宝”凉茶,要想立刻获得消费者信赖,并恢复之前每年上百亿元的销售额完全不可能。

二、加多宝凉茶所处困境由于加多宝凉茶还是等到合同到期后才仓促上阵,消费者认知出现重大偏差,不少消费者甚至认为红罐加多宝是王老吉的兄弟产品甚至是山寨产物。

如何打破消费者的认知误区,将“加多宝就是从前的王老吉”、“拥有王老吉品牌的广药没有原来王老吉的配方”等品牌认识深入人心,是摆在加多宝面前的首要问题。

由于加多宝凉茶品牌匆匆上马,营销策略虽五花八门,却极难全面撼动王老吉的“铁杆粉丝”。

更不利的情况是广药高调推出光耀版红罐 “王老吉”,对加多宝凉茶是致命的打击。

三、加多宝凉茶的营销策略存在的漏洞加多宝针对其产品加多宝凉茶所处的困境,采取了一些措施拯救,试图阻隔广药集团的堵截,扩大加多宝的影响力。

但非常遗憾的是,由于加多宝单调的营销策略,消费者仍对加多宝的认知极为模糊,加多宝凉茶影响力和品牌风险在到处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与安全毫无保障的广药集团的王老吉面前依然苍白无力。

1. 媒体公关策略的不恰当运用。

加多宝集团为了反击广药集团 在全国召开数十场新闻发布会 试图向媒体以及全国证明 加多宝就是从前的王老吉。

王老吉和加多宝官司

王老吉和加多宝官司

王老吉和加多宝官司王老吉与加多宝官司纷争的背景王老吉和加多宝是中国饮料市场上的两个知名品牌,因为它们在产品包装上的相似之处而引发了一场长达数年的官司。

这场官司成为中国商业法律领域的经典案例,吸引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本文将分两篇详细介绍这场官司的经过和双方的辩论。

王老吉和加多宝官司纷争的始末(上)2000年,加多宝公司推出了一款新产品,名为“王老吉凉茶”。

这款凉茶在包装设计上与王老吉品牌的产品非常相似,以至于引起了王老吉公司的不满和抵制。

王老吉公司认为加多宝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权和知名度。

随后,王老吉公司向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提起了商标侵权行政投诉,并要求撤销加多宝的商标注册,追究其法律责任。

王老吉公司认为,加多宝公司经营的王老吉凉茶与其王老吉品牌产生混淆,严重损害了其商标权益和声誉。

中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经过调查认为,加多宝公司的产品包装设计确实存在与王老吉品牌相似的地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以与已注册商标相近似或相同的方式发布商品。

因此,加多宝公司被认定存在商标侵权行为。

加多宝公司对此不服,立即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复议诉讼,要求撤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裁决。

加多宝公司辩称,凉茶行业中的包装设计风格相似度较高,并非独自造成了与王老吉品牌的混淆。

随着官司的持续发酵,公众对王老吉和加多宝之间的争议也越来越关注。

两家公司为争夺市场份额和保护自身品牌声誉站在了正面交锋的位置。

而这场纷争的结果,也将对中国商标保护和侵权行为相关法律的适用产生重要影响。

(待续)。

商标侵权典型案例案件评议

商标侵权典型案例案件评议

商标侵权典型案例案件评议一、“王老吉”与“加多宝”商标纠纷案。

这可算是商标界的一场“大戏”啊。

想当年,王老吉凉茶那是相当出名,红罐包装几乎成了它的标志。

后来加多宝开始运营王老吉品牌,把这牌子打得更响亮了。

但是呢,问题就出在商标授权到期之后。

加多宝继续使用和王老吉极为相似的红罐包装,这就有点说不过去了。

从消费者的角度看,大家都习惯了那个红罐,猛地一换还真可能分不清。

就好比你一直管一个人叫张三,突然有一天另一个长得差不多的人也说自己是张三,这不得乱套啊?从法律角度来说,商标是企业的重要资产,具有独特性和识别性。

加多宝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使用相似包装,很容易造成消费者混淆,这就侵犯了王老吉的商标权益。

这个案例也告诉我们,商标授权可得谨慎,到期之后该怎么处理得提前规划好,不然就容易引发这种大的纠纷。

二、“新百伦”与“纽巴伦”商标侵权案。

这名字听起来就很容易让人迷糊。

“新百伦”在市场上是挺火的运动鞋品牌,口碑不错。

可“纽巴伦”就有点“浑水摸鱼”的感觉。

“纽巴伦”这个品牌,它的商标和商品外观与“新百伦”有很多相似之处。

对于消费者来说,走进商场,看到两个名字这么像,鞋子款式也有点像的品牌,真的很难分得清。

就像你去参加一场双胞胎聚会,要准确认出谁是谁,可不容易。

在这个案子里,“纽巴伦”这种故意接近“新百伦”商标的行为,明显是想借着人家的知名度来给自己揽生意。

这就是典型的不正当竞争,侵犯了“新百伦”的商标权。

这也提醒消费者,买东西的时候可得擦亮眼睛,别被那些山寨品牌给骗了。

同时,企业也要更加注重保护自己的商标,防止这种类似的侵权者来捣乱。

三、“iPad”商标侵权案。

苹果公司的iPad那可是风靡全球的产品。

但是在中国,它却遇到了商标上的麻烦事儿。

原来啊,有个公司已经在中国注册了iPad这个商标。

苹果公司在没有得到许可的情况下就使用这个名字在中国市场销售产品。

这就好比你盖房子,那块地已经是别人的名字了,你却直接在上面盖,这肯定不行啊。

案例分析王老吉和加多宝商标之争

案例分析王老吉和加多宝商标之争
最后,企业应该在产品设计和广告宣 传上保持独特性,避免与其他品牌混 淆
6
双方行为
双方行为
2010年8月30日,广药集团向鸿道集 团发律师函,提出李益民签署的两份 补充协议无效
2011年4月,广药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 仲裁委员会(贸仲)提出仲裁请求
2012年5月11日,仲裁裁决补充协议 无效,加多宝停止使用“王老吉”商 标
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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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王老吉 和加多宝商标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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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背景介绍 2 商标纠纷的起因 3 商标纠纷的核心问题 4 法律程序和结果 5 经验和教训 6 双方行为 7 商标法律知识点 8 对企业和个人消费者的建议
1
背景介绍
王老吉和加多宝是中国 两个著名的凉茶品牌
背景介绍
凉茶,作为中国的一种 传统饮品,具有悠久的
历史和文化背景
凉茶是由多种中草药熬 制而成,具有清热解毒、
生津止渴的功效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 高,凉茶市场逐渐壮大,
吸引了众多品牌加入
2
商标纠纷 的起因
商标纠纷的起因
王老吉和加多宝的商标 之争源于品牌标识的相
似性
王老吉商标注册于1996 年,而加多宝则在2000 年左右开始使用其红色
罐装凉茶产品
两个品牌的商标都是以 绿色和白色为主色调, 并且在产品包装和广告 宣传上都有类似的设计
因此,涉案知名商品特有包装装潢权益,在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尊重消费者认知并不损害 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可由广药集团与加多宝公司共同享有
此后,广药集团曾提出再审,2018年,最高院驳回广药集团的再审申请!
至此,王老吉和加多宝一段旷世奇缘终于尘埃落定!
然而,在市场上的竞争仍然存在。为了维护自己的品牌形象和市场地位,王老吉和加多宝 在广告宣传和产品包装上仍然会采取一些措施来区别于对方。这些措施包括改变产品包装 设计、加强品牌宣传等

经济法案例分析-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争

经济法案例分析-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争
充协议无效。 11月,广药启动王老吉商标评估程序,彼时王老吉品牌价值被评估
1080.15亿元,跻身目前中国第一品牌。
案例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战
2011 2011年4月,广药向贸仲提出仲裁请求,并提供相应资
料;5月王老吉商标案立案,确定当年9月底开庭;后 因鸿道集团一直未应诉,开庭时间推迟至2011年12月 29,但当日仲裁并未出结果。
2012 2012年1月,双方补充所有材料,确定2月10 日仲裁;
但贸仲考虑到王老吉商标价值,建议双方调解,并将 仲裁时间再延期3个月。因而鸿道集团提出的调解条 件是补充合同有效为前提,广药无法接受,调解失败。Βιβλιοθήκη 案例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战
2012 2012年5月11日,广药收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
案例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战
2003 2003年6月,李益民再次收受陈鸿道100万港元,并在同月签署了第
二份补充协议,约定将王老吉商标租用期限延长至2020年。
2008 2008年开始,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交涉,广药称王老吉为国有资产
事件涉嫌国有资产流失,但双方交涉未果。
2010 8月30日,广药向鸿道集团发出律师函,申诉李益民签署的两个补
经济法与税法
知识产权法
案例 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战
1997 广药与香港鸿道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后者授权子公司加 多宝集团在国内销售红罐王老吉。
2000 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再签合同,双方续约至2010年5月2日。
2001 2001年8月和2002年8月,广药原副董事长李益民分别收受鸿道集团
董事长陈鸿道100万港元贿赂。并在2002年11月,双方签署了补 充协议,将商标需用钱延长至2013年。

加多宝王老吉法律案例(3篇)

加多宝王老吉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加多宝与王老吉是中国知名的凉茶品牌,两者在市场上长期竞争。

在竞争过程中,加多宝曾因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被王老吉公司起诉。

本文将围绕这一法律案例,分析商标侵权与反不正当竞争的相关问题。

二、案件概述1. 案件起因2012年,王老吉公司发现加多宝公司在其生产的凉茶产品上使用了“王老吉”字样,且在广告宣传中暗示其产品与王老吉公司有关联。

王老吉公司认为,加多宝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遂将加多宝公司诉至法院。

2. 案件经过王老吉公司认为,加多宝公司在未取得商标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王老吉”字样,构成商标侵权。

此外,加多宝公司在广告宣传中误导消费者,构成不正当竞争。

法院审理过程中,双方就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问题展开辩论。

3. 案件结果法院经审理认为,加多宝公司在未取得商标许可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王老吉”字样,侵犯了王老吉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同时,加多宝公司在广告宣传中误导消费者,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此,法院判决加多宝公司停止侵权行为,赔偿王老吉公司经济损失。

三、案例分析1. 商标侵权本案中,加多宝公司未经王老吉公司许可,在其产品上使用“王老吉”字样,侵犯了王老吉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构成商标侵权。

2. 不正当竞争本案中,加多宝公司在广告宣传中暗示其产品与王老吉公司有关联,误导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四、法律启示1. 商标保护意识的重要性本案提醒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商标保护意识至关重要。

企业应加强商标注册、管理和维权工作,避免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

2. 合法竞争的重要性本案也提醒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应遵循公平、诚信的原则,合法竞争。

加多宝王老吉法律案例(3篇)

加多宝王老吉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加多宝与王老吉是我国知名的凉茶品牌,两者在市场上竞争激烈。

加多宝成立于1995年,王老吉成立于1828年。

2005年,加多宝通过收购王老吉品牌,获得了其在中国大陆地区的商标使用权。

然而,由于商标争议和市场竞争,两家公司之间的关系一度紧张。

本文将以加多宝王老吉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

二、案例概述2012年,王老吉公司发现加多宝公司在市场上大量使用“王老吉”商标,而未获得其授权。

王老吉公司认为加多宝公司的行为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一系列的审理和判决,本案最终以王老吉公司胜诉告终。

三、法律问题分析1. 商标专用权侵权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加多宝公司是否侵犯了王老吉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在本案中,加多宝公司未经王老吉公司许可,在其生产的凉茶产品上使用“王老吉”商标,且两者属于同一种商品,因此构成了对王老吉公司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2. 商标注册人的认定本案中,王老吉公司主张其是“王老吉”商标的注册人,有权对商标专用权进行保护。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四条规定,商标注册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注册商标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在本案中,王老吉公司虽然在国外注册了“王老吉”商标,但并未在中国境内进行注册。

因此,王老吉公司并非“王老吉”商标的注册人,无权对商标专用权进行保护。

3.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本案中,加多宝公司声称其与王老吉公司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获得了“王老吉”商标的使用权。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在本案中,加多宝公司未经王老吉公司许可,擅自使用其商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因此其与王老吉公司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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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商标纠纷案
这是一起由广药集团与香港 鸿道集团加多宝公司上演的 商标纷争案……
背景简介
王老吉凉茶始创于清朝道光年间,由王泽邦在广州创 立,其基本配方沿用至今已近180年。1949年,王老 吉品牌一分为二,广州王老吉凉茶被归入广药集团, 香港及海外的王老吉依然由王泽邦后人控制经营。后 广药集团作为“王老吉”商标在大陆的所有权人与香 港鸿道集团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合同规定,香 港鸿道集团取得生产销售“王老吉”商标红色铁罐装 及瓶装凉茶饮料的独家使用权。 鸿道集团成立加多宝公司负责王老吉在内地的生产和 经营。
王老吉商标纠纷大事记
1997年2月,广药集团旗下的广州羊城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王老吉食品饮料分公司与香港鸿道 集团签订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香港鸿道集团 自当年取得在大陆生产销售“王老吉”商标红 色铁罐装及瓶装凉茶饮料的使用权。随后,香 港鸿道成立加多宝公司负责王老吉在内地的生 产和经营。 2000年,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了第二次合 同,将有效期延长10年至2010年。
王老吉商标纠纷大事记
2011年4月初,广药集团作为申请人向中国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递交了仲裁申请 2011年12月29日,“王老吉”商标案在中国国 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开庭
仲裁中,双方争论的焦点是时任广 药集团领导的李益民受贿后续签的 王老吉商标租约十年合同是否有效。
简要分析
按照《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恶意串通, 造成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或者有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通过这些 非法手段所得的合同无效。 因此,按照法律条文,合同无效须具备上述两 个条件,既有串通,又有损失。
谢谢!
王老吉商标纠纷大事记
2010年11月,广药集团对外宣布“王老吉”商 标价值1080亿,引发加多宝不满。 加多宝随后发表声明称,红罐王老吉产品是 由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内地旗下企 业加多宝生产和销售的,并非广药集团生产和 销售。
王老吉商标纠纷大事记
2011年3月,广药集团授权广粮实业生产的两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款王老吉产品罐装固元粥和莲子绿豆爽养生粥 正式亮相,被称为“广药集团在1997年将红罐 王老吉商标授权给加多宝集团后的又一次授 权”,加多宝强烈反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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