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不动产登记办事流程及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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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不动产查询证明在哪里开具

重庆不动产查询证明在哪里开具

重庆不动产查询证明在哪里开具重庆不动产查询证明在哪里开具?——法律专家分析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快速发展,不动产的交易和管理也日趋复杂。

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需要了解相关不动产信息,而不动产查询证明便成为了一种必要的证明材料。

那么,重庆不动产查询证明在哪里开具呢?本文将从法律专家的角度出发,为您解答这一问题。

一、重庆不动产查询证明的法律依据不动产查询证明是指查询一定范围内不动产的权利状况和基本情况的证明文件。

在我国,不动产查询证明的开具和使用受到《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

其中,《不动产登记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权利人授权的委托人、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有权查询不动产登记簿和不动产权证书。

这就为重庆不动产查询证明的开具提供了法律依据。

二、重庆不动产查询证明的开具机构在重庆,不动产查询证明的开具机构主要包括:不动产登记中心、房地产交易中心等机构。

具体来说,不动产登记中心是重庆市最高级别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负责办理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的不动产登记和查询;而房地产交易中心则是重庆市政府设立的一家专业性机构,主要承担房地产交易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购房者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开具机构。

三、重庆不动产查询证明的办理流程重庆不动产查询证明的办理流程相对简单。

首先,购房者需要前往开具机构,并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通常包括:身份证明、房屋地址、查询范围等。

其次,开具机构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出具不动产查询证明。

最后,购房者在收到不动产查询证明后,可根据自身需要进行使用,如购房、借款等。

四、注意事项在申请重庆不动产查询证明时,购房者需要注意以下几点:1.核对申请材料,确保材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2.了解查询范围,以免遗漏重要信息;3.查询证明的有效期通常为3个月,需在有效期内使用;4.根据不同使用场合,选择适合自己的不动产查询证明类型。

五、案例分析小张想要购买一套二手房,在购房前需要了解这套房子的不动产信息。

重庆市不动产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使用说明

重庆市不动产登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使用说明

重庆市不动产登记管理系统(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使用说明北京世纪安图数码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目录1 编写目的 (1)2设计说明 (1)2.1业务流程设计 (1)2.2业务处理流程说明 (2)2.2.1窗口接件 (2)2.2.2测绘成果入库 (3)2.2.3 测绘成果审查 (5)2.2.4 区县受理并初审 (5)2.2.5 区县复审 (5)2.2.6 区县核定 (6)2.2.7 区县登簿 (6)2.2.8 区县缮证 (7)1 编写目的本文档针对重庆市不动产登记部门人员在办理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登记业务的使用说明,指导用户正确方便地使用系统。

2设计说明2.1业务流程设计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是土地房屋一起进行登记的业务,该业务流程是,申请人先到不动产登记窗口进行业务受理,受理之后提交给测绘部门,测绘部门把宅基地图形和房屋外框现场测绘后上传到系统中,并在上传的房屋图形所在宗地上建立自然幢、逻辑幢和户室。

然后提交给权籍部门进行测绘成果审查后提交给登记部门进行登记。

窗口接件的角色为:窗口接件并初审或窗口接件测绘成果入库的角色为:房产测量委托、建立(调整)楼盘表测绘成果审查的角色为:区县权籍部门审核区县受理并初审的角色为:窗口接件并初审或区县初审区县复审的角色为:区县复审区县核定的角色为:区县终审区县登簿的角色为:区县登簿区县缮证的角色为:区县缮证区县收费的角色为:区县收费区县发证的角色为:区县发证或区县缮证其中主城十个分局,因为以前建立楼盘都是勘测院建立楼盘,所以在主城分局的角色里都新加了房产测量所下的两个角色:房产测量委托和建立(调整)楼盘表。

在使用该业务前需要在下的里配置这两个角色的分局用户。

2.2业务处理流程说明2.2.1窗口接件用窗口接件岗位人员登录系统,创建业务。

在弹出的一表单填写相关信息,可暂时不填写房籍号和不动产单元号。

创建业务后,在打开的业务处理界面点击:受理通知书,填写领件日期和受理人签名后保存提交给测绘成果入库岗位。

不动产业务流程和办事指南

不动产业务流程和办事指南

不动产业务流程和办事指南一、引言不动产指的是土地、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统称。

不动产业务是指与不动产相关的办事流程,包括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等各种行为。

本文将介绍不动产业务的流程和办事指南,以帮助办事人员更好地理解和处理不动产相关事务。

二、不动产业务流程不动产业务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登记申请当办事人员需要进行不动产交易时,首先需要向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登记申请。

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证件和申请资料,如身份证、房产证、合同等。

登记申请可以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

2. 权属核实不动产登记中心在受理登记申请后,会对不动产权属进行核实。

核实的过程包括查阅不动产登记簿册、调查历史交易记录等。

如果权属核实无误,则可以继续办理下一步手续。

3. 缴费办事人员需要在办理不动产业务时缴纳相关费用,如登记费、印花税等。

缴费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支付宝、微信等方式完成。

4. 手续办理在办理不动产业务时,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填写相关表格。

根据具体业务的不同,可能需要进行评估、评估报告、网签、过户等手续办理。

5. 登记备案完成手续办理后,需要将相关材料提交给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登记备案。

登记备案可以确认不动产的所有权归属和权利状况。

三、办事指南为了顺利办理不动产业务,办事人员需要遵守以下指南:1. 提前准备材料在办理不动产业务之前,办事人员需要提前准备好所需的材料和证件,以避免办理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延误。

常见的材料包括身份证、房产证、合同等。

2. 熟悉办理流程在办理不动产业务之前,办事人员应该仔细了解相关的办理流程和手续,以便能够理解和配合办理人员的要求。

3. 注意费用缴纳办事人员需要关注相关的费用标准和缴纳方式,以免因费用问题导致办理不动产业务的延误。

4. 保留相关凭证办事人员在办理不动产业务时,应该保留好相关的收据、凭证等,以备后续查询和维权使用。

四、结论通过本文的介绍,我们了解了不动产业务的流程和办事指南。

重庆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不动产版)操作指南

重庆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不动产版)操作指南

重庆市开发商管理信息系统使用手册目录1 编写目的 (3)2 适用范围 (3)3 概述 (3)3.1目的及用途 (3)3.2参考资料 (3)3.3系统运行环境 (3)3.4软硬件环境需求 (3)3.5阅读指南 (4)3.6术语 (4)4 功能操作说明 (4)4.1系统登录 (4)4.2企业注册 (5)4.3机构信息管理 (8)4.3.1机构人员管理 (8)4.3.2人员角色管理 (12)4.3.3变更申请 (13)4.3.3.1企业信息变更 (13)4.3.4企业信息浏览 (14)4.4项目管理 (15)4.4.1项目管理 (15)4.4.2项目委托 (18)4.4.3楼盘授权 (20)4.4.4合同模板管理 (21)4.5预售许可 (24)4.5.1 预售许可新办 (24)4.5.2 预售许可变更 (29)4.6商品房网签 (32)4.6.1 认购 (32)4.6.2 草拟 (35)4.6.3 签约 (41)4.7业务登记 (41)4.7.1 业务申报 (41)4.9.2 申报列表 (44)4.9.3 业务状态 (45)4.9.4 业务状态查询 (46)4.8综合查询 (47)4.8.1 业务查询 (47)4.9其他功能 (48)4.9.1 更改密码 (48)4.9.2 更改资料 (48)1 编写目的此文档主要是为重庆市开发商管理信息系统用户提供关于该系统中的功能的详细使用说明,指导用户正确方便地使用系统。

2 适用范围该文档适用于重庆市开发商管理信息系统的所有用户培训资料工作。

3 概述3.1 目的及用途提高工作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及其下属分局,或重庆市各区县国土业务管理部门的办公效率,规范土地管理业务,为行业决策分析提供依据。

本系统符合国家第二次土地调查规程中关于城镇地籍调查的部分,完全满足《渝国土房管发[2008]661号》文中对重庆市地籍登记业务办理的要求。

重庆市地房籍测绘成果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地房籍初始测量、地房籍变更测量质量审查、数据质量控制和入库、楼盘表的创建和管理等相关业务管理。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一、登记主体1.不动产权利人:不动产权利人是指在不动产上享有权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不动产登记应由不动产权利人或其代理人申请登记。

2.不动产登记机关:不动产登记机关是指由国家授权负责不动产登记管理的机构,一般为地方政府下设的房地产管理部门。

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依法履行登记职责,确保登记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

3.不动产评估机构:不动产评估机构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登记备案的专业评估机构,负责对不动产进行评估,确定其价值和所有权。

不动产评估机构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确保评估结果真实准确。

二、登记程序1.提交登记申请:不动产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登记申请书,并携带相关材料前往不动产登记机关提交申请。

2.材料审查: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申请人身份、不动产信息及相应的权属证明文件等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处理登记事项:经过材料审查合格后,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办理登记事项,包括不动产权属的确定、不动产面积和产权归属等信息的登记等。

4.公告告知: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在不动产登记完成后,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公告告知,确保登记结果的公示和公证。

三、登记事项1.不动产权属确定:不动产登记应当确定不动产的权属,包括所有权和物权的设立、变更和消灭等情况。

不动产权属的确定是不动产登记的核心内容之一2.不动产界址测绘:不动产登记应当对不动产的界址进行测绘,确保不动产的范围和位置的准确性。

不动产界址测绘是不动产登记的重要环节。

3.不动产抵押登记:当不动产权利人将不动产作为抵押物时,应当进行不动产抵押登记。

不动产抵押登记是保护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

四、登记结果1.登记证明: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出具登记证明,包括不动产权属证明、不动产面积证明、不动产抵押证明等。

登记证明是不动产登记结果的重要依据。

2.登记备案:不动产登记机关应当将不动产登记结果进行备案,并及时更新和维护登记信息。

不动产登记流程

不动产登记流程

不动产登记流程引言不动产登记是指将不动产权利形成、转让、变更、消灭等事项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上的一项行政行为。

不动产登记流程是指办理不动产登记所需要进行的一系列程序和步骤。

本文将介绍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并详细说明每个步骤的具体操作。

1. 提交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第一步是提交登记申请。

申请人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申请书:填写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和登记事项。

•权证或契约证明材料:证明不动产权益的相关文件。

•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等。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申请人将材料提交至不动产登记机构,通常是当地的房地产登记中心或土地管理部门。

2. 材料审查不动产登记机构收到申请材料后,会进行审查。

审查的主要目的是验证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权证或契约证明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申请人身份证明的真实性。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如审查中发现问题或缺少必要的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

一般来说,申请人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补充或更正,并重新提交材料。

3. 支付登记费用登记费用是指进行不动产登记所需支付的费用。

费用的标准根据地区和不动产类型可能有所不同。

申请人需根据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要求,支付相应的登记费用。

通常可以通过银行转账或现金支付的方式完成。

4. 基础测绘基础测绘是指对不动产的位置和状况进行现场测量和记录。

不动产登记机构会派遣测绘人员前往不动产现场进行实地测绘。

测绘人员会测量不动产的地理位置、边界线和现状特征,并制作相应的测绘图。

5. 公示和异议期在不动产登记流程中,公示和异议期是很重要的环节。

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发布公告,公示申请人的登记事项。

公示期通常为30天。

在公示期内,任何人都有权利提出异议。

异议人需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供相应的证据和理由。

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对异议进行审核和处理。

如果没有收到任何异议,公示期结束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继续下一步的登记手续。

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

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

不动产登记操作指南附件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目录总则 (5)1 一般规定 (5)1.1 总体要求 (5)1.2 登记原则 (5)1.3 不动产单元 (6)1.4 不动产权籍调查 (7)1.5 不动产登记簿 (7)1.6 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7) 1.7 登记的一般程序 (8)1.8 登记申请材料的一般要求 (9)1.9 代理 (12)1.10 其他 (12)2 申请 (14)3 受理 (15)3.1 查验登记范围 (15)3.2 查验申请主体 (15)3.3 查验书面申请材料 (15)3.4 询问 (16)3.5 受理结果 (16)4 审核 (17)4.1 适用 (17)4.2 书面材料审核 (17)4.3 查阅不动产登记簿 (17)4.4 查阅登记原始资料 (18)4.5 实地查看 (18)4.6 调查 (18)4.7 公告 (18)4.8 审核结果 (19)5 登簿 (19)6 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 (19)分则 (20)7 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20)7.1 首次登记 (20)7.2 变更登记 (21)7.3 转移登记 (21)7.4 注销登记 (22)8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23)8.1 首次登记 (23)8.3 转移登记 (25)8.4 注销登记 (26)9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27)9.1 首次登记 (27)9.2 变更登记 (28)9.3 转移登记 (29)9.4 注销登记 (31)10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 (32)10.1 首次登记 (32)10.2 变更登记 (33)10.3 转移登记 (34)10.4 注销登记 (35)11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35) 11.1 首次登记 (36)11.2 变更登记 (37)11.3 转移登记 (38)11.4 注销登记 (39)12 海域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 (40) 12.1 首次登记 (40)12.2 变更登记 (41)12.3 转移登记 (42)12.4 注销登记 (43)13 地役权登记 (44)13.1 首次登记 (44)13.2 变更登记 (45)13.3 转移登记 (46)13.4 注销登记 (46)14 抵押权登记 (47)14.1 首次登记 (47)14.2 变更登记 (49)14.3 转移登记 (50)14.4 注销登记 (51)15 预告登记 (51)15.1 预告登记的设立 (51)15.2 预告登记的变更 (52)15.3 预告登记的转移 (53)15.4 预告登记的注销 (54)16 更正登记 (54)16.1 依申请更正登记 (54)16.2 依职权更正登记 (55)17 异议登记 (56)17.1 异议登记 (56)17.2 注销异议登记 (56)18.1 查封登记 (57)18.2 嘱托查封主体 (57)18.3 注销查封登记 (58)19 登记资料管理 (58)19.1 一般规定 (58)19.2 纸质资料管理 (59)19.3 电子资料管理 (61)20 登记资料查询 (62)20.1 查询主体 (62)20.2 申请材料 (63)20.3 查询条件 (63)20.4 出具查询结果 (63)20.5 办理时限 (63)附录A (64)A.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64)A.2 通知书、告知书 (68)A.2.1 不动产登记受理凭证 (68)A.2.2 不动产登记不予受理告知书 (69)A.2.3 不动产登记补充材料通知书 (70)A.2.4 不动产登记补充材料接收凭证 (71)A.2.5 不予登记告知书 (72)A.2.6 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退回通知书 (73)A.2.7 不动产更正登记通知书 (74)A.3 公告文书 (75)A.3.1 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 (75)A.3.2 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76)A.3.3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77)A.3.4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78) A.4 不动产实地查看记录表 (79)A.5 询问记录 (80)A.6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文书 (81)A.6.1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申请书 (81)A.6.2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受理凭证 (82)A.6.3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予受理告知书 (83)A.6.4 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84)A.7 授权委托书 (85)A.8 承诺书 (86)A.9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具结书 (87)总则1 一般规定1.1 总体要求1.1.1 为规范不动产登记行为,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简称《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制定本规范。

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流程详解

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流程详解

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流程详解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交易流程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很多朋友认为在买了新房子拿到了钥匙后就万事大吉了,其实这个时候房子的产权还不能说完全是属于你的。

大家还需要办理不动产权证,在房本上写上自己和家人的名字这个房子才真正属于你。

办理不动产权证,大家可以委托开发商办理,也可以自己亲自去办理。

无论哪一种,了解清楚不动产权证办理流程总是没错的。

第一步,初始登记购房者要注意,在开发商交房后的60天内,需要将其房屋产权等级资料报送房管部门,由房管部门办理初始登记(20日到60日不等),购房者可在入住三个月后向开发商咨询初始登记情况,或者在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信息网自行查询。

第二步,填写《不动产权登记申请表》购房者在确定初始登记完成后,可以到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并填写《不动产权登记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让开发商签字盖章。

在这里需要提醒各位购房者,部分开发商手中会事先将申请表盖好章,购房者可以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并填写。

所以购房者可以事先向开发商询问,产权证应该在哪个部门办理,然后直接向该部门咨询,省去奔波之苦。

第三步,拿测绘图(表)不动产权登记部门要确定产权证上的房屋信息,测绘表是标注面积的重要依据,购房者在办证的时候必须携带。

那么如何取得测绘图(表)呢?购房者需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

购房者也可以携带个人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或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第四步,在开发商处领取办证相关文件办不动产权证书需要一系列的文件和资料,购房者在填写申请表的时候可以提前咨询相关部门,明确需要领取哪些必要的申请文件,一次准备齐全。

通常来说,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等都是必须要的,此外,需要开发商盖章的地方也不能落下。

第五步,交公共维修金、契税等费用公共维修基金是由房产所在地区的小区代办收取,但是还有部分城市是银行代收公共维修基金。

不动产登记流程

不动产登记流程

不动产登记流程不动产登记流程是指在房地产买卖、租赁、抵押等交易过程中,将该不动产的权属变更或者权利限制事项登记在相关主管部门的登记簿上,以确保不动产权益的合法性和安全性的程序。

下面将详细介绍不动产登记流程的具体步骤和相关事项。

第一步: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第一步是登记申请,即将权属变更或者权利限制事项的申请提交给相关主管部门,通常是不动产登记中心。

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文件材料,如购房合同、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同时填写申请表格,注明申请的具体事项和要求。

第二步:资料审核申请材料提交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包括核实申请人的身份、申请事项的合法性以及相关证据的真实性等。

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存在问题,不动产登记中心将通知申请人进行补正或者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

第三步:权属调查权属调查是不动产登记的重要步骤之一。

不动产登记中心将通过对不动产的现状进行调查,核实申请人的权利主张和不动产的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调查内容包括不动产的规划用途、面积、位置、产权状况等。

调查结果将作为不动产登记的依据。

第四步:公告告知公告告知是确保不动产登记的透明和公正的重要环节。

不动产登记中心将对申请事项进行公告告知,以便可能的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和申请。

公告告知的时间通常为15个工作日,公告的内容包括申请人的姓名、不动产的基本情况以及申请事项等。

第五步:审批决定在公告告知期满后,不动产登记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申请和公告告知的结果,作出相应的审批决定。

如果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予以登记并颁发登记证书。

如果存在异议或者违法行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将作出相应的处理,并通知申请人。

第六步: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是不动产登记的最后一步,也是最重要的一步。

登记备案意味着权属变更或者权利限制事项已经正式登记,并将被记录在不动产登记簿上。

不动产登记簿是权属的法定依据,具有确权的功能。

所有与不动产有关的交易或者争议将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基础进行处理。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用户操作手册一、前言欢迎使用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

本操作手册旨在帮助您了解和使用该平台,以便您能够有效地进行不动产登记和查询。

请在开始使用平台之前,仔细阅读本操作手册。

二、平台简介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是一个基于互联网的在线平台,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的查询和管理。

通过此平台,您可以进行不动产登记、修改、删除和查询等操作,实现高效、便捷的不动产管理。

三、操作流程1、注册账户:在平台首页点击“注册”按钮,填写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号、码等。

您将收到一封确认邮件,点击链接完成账户注册。

2、登录账户:在平台首页点击“登录”按钮,输入您的用户名和密码。

请确保账户安全,不要泄露个人信息。

3、填写登记信息:登录后,点击“登记信息”选项,填写不动产的详细信息,包括、面积、产权人等。

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4、提交登记: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按钮,将登记信息提交至平台审核。

审核通过后,您的登记信息将显示在平台上。

5、查询信息:在平台首页点击“查询”选项,输入关键字或筛选条件,搜索不动产登记信息。

您也可以通过点击左侧菜单栏中的“查询”按钮进行查询。

6、导出数据:在平台首页点击“导出”选项,选择需要导出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数据范围和格式。

点击“导出数据”按钮,将数据保存到您的本地计算机中。

7、修改信息:如需修改已登记的不动产信息,请先进行信息核实。

核实无误后,点击“修改”按钮,填写需要修改的信息并提交至平台审核。

审核通过后,修改后的信息将显示在平台上。

8、删除信息:如需删除已登记的不动产信息,请先进行信息核实。

核实无误后,点击“删除”按钮,将该条信息从平台上删除。

请注意,删除后的信息将无法恢复,请谨慎操作。

9、退出账户:在平台首页点击“退出”按钮,退出当前账户。

请确保您的个人信息得到妥善保护。

四、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法1、问题:无法登录账户。

解决方法:检查用户名和密码是否正确,确保账户安全不泄露个人信息。

如仍无法登录,请平台客服协助解决。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一、登记申请人资格1. 申请人应为合法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具备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

2. 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申请人,应提供其合法存在和代表权的证明文件,并提供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明。

3. 对于代理人,应提供原权利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二、登记申请材料1. 登记申请书:申请人应填写完整的登记申请书,并签名确认。

2. 权属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提供能够证明其合法权属的相关证明文件,如购房合同、转让协议等。

3. 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应提供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4. 土地证明材料:如果不动产是土地使用权,申请人应提供相应的土地使用证明、土地出让合同等文件。

5.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不动产的性质和具体情况,申请人可能需要提供其他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婚姻证书、房屋建筑图纸等。

三、登记流程1. 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将完整的登记申请材料提交至不动产登记机构。

2. 受理与审核: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受理申请并进行材料的审核,对于符合要求的申请,应予以受理。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应向申请人说明情况并告知补正材料的要求。

3. 公示公告: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受理申请后,应进行公示公告,公告期限为30天。

公示期限满后,如无异议,可进行下一步程序。

4. 注册登记:在公示公告期满后,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机构应进行注册登记,并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四、登记结果1. 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机构应根据申请人的权利情况,颁发相应的不动产权证书。

不动产权证书应载明不动产的基本信息和权利状况。

2. 公示公告结果:公示期满后,如有异议,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及时处理,并在合法的范围内予以公示和公告。

五、登记数据保护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对申请人提供的登记申请材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和不动产的相关信息。

六、登记费用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根据相关法规规定收取一定的登记费用。

费用标准应合理,并向申请人提供明细清单。

重庆新房办理房产证的手续及流程

重庆新房办理房产证的手续及流程

重庆新房办理房产证的手续及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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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全文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全文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不动产登记操作,保障不动产权利的确定和变动的合法性、真实性,根据《不动产登记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不动产登记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不动产登记过程中的操作。

第三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操作规程办理不动产登记事务,确保登记结果的准确、真实和完整。

第四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事务管理制度,明确工作程序、责任分工和操作要求,确保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高效、规范和安全。

第二章登记申请第五条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操作规程的要求,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证明。

第六条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供不动产权属、权利限制、担保和债务等相关情况,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第七条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应当依法缴纳相应的登记费用,并在申请表上进行明确标注。

第八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第九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归档,并向申请人出具《不动产登记受理通知书》。

第三章审查登记第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对受理的登记申请进行审查,核实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和证明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第十一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对不动产权属、权利限制、担保和债务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记录相关信息。

第十二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登记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

第十三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将审查登记的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并在不动产登记簿册上进行相应的记载。

第四章办理登记第十四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理登记手续,并告知申请人领取不动产登记证书。

第十五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并在不动产登记证书上进行相应的记载。

第十六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不动产登记簿册上进行相应的记载,并将不动产登记信息及时更新到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

重庆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流程

重庆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流程

重庆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流程对于重庆不动产权证书办理流程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重庆不动产权证书申请流程⽬前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可以依次为:申请(领取不动产登记表并填写)—受理—测绘成果⼊库—登记资料上传—初审—登簿—缮证—归档。

⽬前不动产登记的流程和要件收取的要求,与过去房产登记的办理基本⼀致。

唯⼀不同的是,过去申请需要房地产权属登记申请表和抵押申请表等,统⼀改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市民只需统⼀填写房屋、抵押等相关信息。

在不动产登记暂⾏条例中,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该从受理申请之⽇起30个⼯作⽇办结不动产登记⼿续。

材料:1、盖章的《房屋(地)所有权登记申请表;2、房屋买卖合同;3、签订预售合同的买卖双⽅关于房号、房屋实测⾯积和房价结算的确认书;4、测绘表、房屋登记表、分户平⾯图两份;5、专项维修资⾦专⽤收据;6、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7、购房者⾝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8、房屋共有的提交共有协议;9、银⾏的提前还贷证明。

办理地点:主城不动产登记中⼼地址重庆市不动产登记中⼼渝中区⼈和街93号两江新区(北部新区)不动产登记中⼼北部新区龙睛路2号凯⽐特⼤厦3楼江北不动产登记中⼼江北区建新东路33号鸿程⼤厦A幢南岸不动产登记中⼼南岸区珊瑚路1号沙坪坝不动产登记中⼼沙坪坝区渝碚路32号九龙坡不动产登记中⼼九龙坡区杨家坪直港⼤道3号⼤渡⼝不动产登记中⼼⼤渡⼝区松青路88号北碚不动产登记中⼼北碚区云清路701号渝北不动产登记中⼼渝北区双龙湖街道双龙⼤道319号巴南不动产登记中⼼巴南区鱼洞巴县⼤道37-26号办理费⽤:换证⼯本费10元1之前房产证等:依然具备法律效⼒,不是每个⼈都必须更换不动产权证。

2不动产登记证费⽤:和之前办理房产证等费⽤没有区别,也没有额外增加⼿续费。

长寿区不动产权证书⼯本费仍按照每本10元收费。

上述内容来源于店铺⼩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店铺律师。

重庆房屋过户流程

重庆房屋过户流程

重庆房屋过户流程一、准备工作。

1. 首先,购房者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件,包括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如有)、购房合同、房屋产权证等。

2. 接着,购房者需要与卖方协商好过户时间和地点,确保双方都能够到场办理过户手续。

3. 同时,购房者还需要提前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相关过户手续和所需材料,确保一切准备工作都做到位。

二、过户流程。

1. 在过户当天,双方到达约定地点办理过户手续,首先需要前往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2. 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购房者需要提交相关证件和材料,填写过户登记表格,并缴纳相关过户费用。

3. 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工作人员会核对购房者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核验房屋产权证等相关证件,并办理过户手续。

4. 过户手续办理完成后,购房者需要前往税务局办理房屋过户税费缴纳手续,缴纳相关税费后取得税务局的税费缴纳凭证。

5. 最后,购房者需要将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相关材料和税务局的税费缴纳凭证一并提交给卖方,完成房屋过户手续。

三、注意事项。

1. 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购房者需要仔细核对所提交的证件和材料,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2. 同时,购房者需要留意过户手续办理的时间和地点,确保能够及时到场办理手续,避免因迟到而耽误过户时间。

3. 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购房者需要注意缴纳相关税费,并妥善保管税费缴纳凭证,以备日后查询和证明之需。

总结,重庆房屋过户流程相对来说比较简单,只要购房者准备好相关证件和材料,按照规定的流程依次办理手续,就能顺利完成房屋过户。

希望购房者在办理过户手续时能够按照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项认真办理,确保一切顺利进行。

不动产首次登记流程

不动产首次登记流程

不动产首次登记流程不动产首次登记是指对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不动产进行首次登记的程序。

不动产首次登记是不动产登记的第一次登记,是不动产权利证书和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不动产权利和限制的法定依据。

下面将详细介绍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流程。

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材料。

申请不动产首次登记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不动产权利证书申请书、不动产权属证明、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等。

申请人需要准备齐全这些材料,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有效。

其次,申请人需要向不动产登记机构递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递交给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初审。

初审通过后,申请人需要缴纳相应的登记费用。

接着,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不动产的权属情况,并进行现地核查。

在审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修改相关材料。

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进行公告。

经过审核核实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在规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后如无异议,将进行登记。

如有异议,将进行审查处理。

最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经过公告期满,如无异议,不动产登记机构将颁发不动产权证书,并在不动产登记簿上进行登记。

至此,不动产首次登记流程完成。

总的来说,不动产首次登记是一项严肃的法律程序,需要申请人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只有经过严格的审核核实后,才能最终颁发不动产权证书,确保不动产权利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申请人更好地了解不动产首次登记的流程,提高办理登记的效率和准确性。

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

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

不动产抵押登记流程不动产抵押登记是指抵押权人依法将其对不动产的抵押权利,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的一种法律行为。

不动产抵押登记是保障抵押权人利益的重要手段,也是规范不动产交易秩序的重要环节。

下面将详细介绍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流程。

1. 申请人资格审查。

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包括抵押权人和抵押人。

抵押权人应当是合法的金融机构或者其他具备放贷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抵押人应当是不动产的合法所有权人。

在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前,申请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交相关的身份证明、权属证明、抵押合同等材料,经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继续进行后续的登记程序。

2. 申请材料准备。

申请不动产抵押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主要包括,不动产权证、抵押合同、抵押权人的身份证明、抵押人的身份证明、抵押物的评估报告等。

这些材料是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基本依据,申请人应当认真准备,并确保材料的真实有效。

3. 申请登记。

申请人准备好所有的登记材料后,即可向当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递交申请。

在递交申请时,申请人应当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缴纳相应的登记费用。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如无误,则受理申请。

4. 审查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受理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不动产权证的真实性、抵押合同的合法性、抵押物评估报告的真实有效等。

审查通过后,将安排登记人员对不动产抵押登记进行实地核查,确认无误后,即可进行登记手续。

5. 发放登记证书。

经过审查核实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将发放不动产抵押登记证书。

登记证书是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有效凭证,也是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利的法律依据。

申请人在收到登记证书后,即可依法行使抵押权利。

以上就是不动产抵押登记的流程,申请人在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准备申请材料,依法履行登记手续,确保不动产抵押登记的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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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登记类别
存量房买卖
二、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
三、收取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重庆市房屋买卖合同》(原件)
3、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6、涉及军产、宗教产、校产、市有公产应提交有权机关批准文件(原件)
7、卖方系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应提交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重庆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中心)、其分支机构出具的《成交凭证》或不予鉴证的文书,或由国资管理部门出具的意见(原件)8、其它必要材料。

注:房屋系共有或出租的,还应提交共有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的书面证明。

四、收费依据
渝价[2016]242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五、收费标准
卖方:土地收益金①基准地价×4%×建筑面积,(个人划拨地上住宅转让的情形)②基准地价×划拨土地收益系数×建筑面
积,(非住宅或单位划拨地上房屋转让的情形)。

买方: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件/件。

一、登记类别
土地房屋抵押权初始登记
二、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1个工作日
三、收取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原件)
3、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原件)
4、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5、其它必要材料。

注:同一抵押物顺位设立多个抵押的,还应提交抵押登记的债权人知晓抵押物原已设立抵押状况的书面材料(原件)。

四、收费依据
渝价[2016]242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五、收费标准
不动产权利人: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件/件。

一、登记类别
土地房屋最高额抵押权
二、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1个工作日
三、收取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原件)
3、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主债权合同(原件)
4、最高额抵押合同(原件)
5、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6、其它必要材料。

注:同一抵押物顺位设立多个抵押的,还应提交抵押登记的债权人知晓抵押物原已设立抵押状况的书面材料(原件)。

四、收费依据
渝价[2016]242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五、收费标准
不动产权利人: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宅550件/件。

一、登记类别
土地房屋抵押权注销登记
二、工作时限
立等可取
三、收取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原件)
3、抵押权权属证书(原件)
4、抵押权人同意解除抵押的书面证明;
5、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6、其它必要材料。

四、收费依据
渝价[2016]242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五、收费标准
无需收费。

一、登记类别
土地房屋权属证书换证
二、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
三、收取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3、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原件)
5、其它必要材料。

四、收费依据
五、收费标准
不动产权利人:证书工本费,10元/件。

一、登记类别
土地房屋坐落变更或权利人名称变更
二、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3个工作日
三、收取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3、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原件)
4、申请有为自然人的,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名称变更证明材料(原件)
5、申请人为单位的提交上级机关同意更名的批文、编办、工商等部门核准的名称变更材料(原件)
6、申请人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的提交企业名称变更前后的公司章程(原件)
7、土地房屋坐落发生变更的应提交公安机关的证明材料(原件)
6、其它必要材料。

四、收费依据
五、收费标准
不动产权利人:不动产登记费,住宅40元/件,非住宅275件/件。

注:因行政区划调整导致不动产坐落变更的无需收费。

一、登记类别
因婚姻关系变更导致权利人增加或减少
二、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5个工作日
三、收取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3、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原件)
4、结婚证或离婚证(验原件)
5、离异的应提交财产分割协议或生交的法律文书(验原件)
6、其它必要材料。

四、收费依据
渝价[2016]242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五、收费标准
不动产权利人: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550件/件。

一、登记类别
司法裁决过户
二、工作时限
自受理登记申请次日起5个工作日
三、收取要件
1、《不动产登记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
3、土地房屋权属证书或登记档案材料及权证公告作废材料(原件)
4、生效的法律文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或仲裁文书(原件)
6、其它必要材料。

四、收费依据
渝价[2016]242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
五、收费标准
不动产权利人:不动产登记费,住宅80元/件,非住550件/件。

一般要件
一、身份证明材料
(一)申请人申请不动产登记,提交下列相应的身份证明
材料:
1、境内自然人:提交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官证;未成年人提交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身份证遗失的,提交临时身份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自然人:提交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身份证或者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地区自然人: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胞证。

4、华侨: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和国外长期居留身份证件;
5、外籍自然人:中国政府主管机关签发的居留证件,或者其所在国护照
6、境内法人、其它组织: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它登记证明
7、境外(含港、澳、台)法人、其他组织:提交其在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或者代表机构的批准文件或注册证明。

(二)已登记不动产,因其权利人的名称、身份证明类型、证件号码等内容发生变更,申请人申请办理该不动产的登记事项时。

应当提供能够证实其身份变更的证明材料。

二、代理关系材料
(一)委托代理人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
书、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授权委托书中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章)
(二)监护人代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监护人和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关系证明、被监护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明材料。

因处分不动产申请登记的,还应提供为被监护人利益的书面声明。

(三)监护关系证明材料可以是户口簿、监护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证明材料。

父母之外的监护人处分被监护人不动产的,有关监护材料可以是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的法律文件,监护人对被监护人享有监护权的公证材料或者其他材料。

三、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一)婚姻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离婚证及协议、能体现婚姻关系的户口簿、民政局出具的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如申请人确无婚姻关系登记记录,可采取询问及本人承诺的方式。

(二)2004年12月1日《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实施前核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申请人申请办理登记时,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四、公证、认证与转递
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公证材料应当按照司法部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证与转递;外文文本应附经公证或认证的汉字译本。

五、其他
(一)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应当依法提供原件。

不能留存原件的,应提交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

不能提交原件的,应当提供出具该材料的机构或者法定存档机构确认、公证机构认证或认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证明。

(二)需核发权证的登记,应提交土地、房屋附图,登记机构存有图纸的除外。

(三)已设定抵押权的土地房屋发生转移、变更、补换发证书时,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证明。

(四)涉及共有权利的土地房屋转让的,应提交共有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书面证明。

(五)本须知的办件时限依照《重庆市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条例》,具体实施中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便捷化提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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