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案卷归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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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所案卷档案材料排列顺序

法律服务所案卷档案材料排列顺序

法律服务所案卷档案材料排列顺序

法律服务业务档案按照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卷宗材料、备考表、卷底的顺序排列。案卷内档案材料应按照诉讼程序的各项进程或时间顺序排列,具体顺序为:

一、民事代理卷

1.法律服务所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

4.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

5.阅卷笔录;

6.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7.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

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

9.承办代理意见;

10.集体讨论记录;

11.代理词;

12.出庭通知书;

13.庭审笔录;

14.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

15.办案小结。

16.法律服务监督卡。

二、法律顾问卷

1.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

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

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4.收费凭证;

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

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

7.工作小结。

8. 法律服务监督卡。

三、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法律服务所批办单;

2.委托书;

3.收费凭证;

4.与委托人谈话笔录;

5.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6.调查材料;

7.法律服务工作者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调解、和解协议书等;

8.工作小结。

9.法律服务监督卡。

行政诉讼代理、经济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咨询代书卷分别按年度及时间顺序排列。

终止委托的业务,承办人仍应按上述各类业务排列顺序归档,承办人应将委托人要求终止委托的书面文字材料或承办人对终止委托原因的记录收入卷中,排在全部文书材料之后。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一、简介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是司法机关对民事案件开展诉讼活动的

重要环节,它涉及到案件材料的归档、存档和检索,对于保障案件的

顺利办理、审判效率和司法公正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就民事

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进行阐述,探讨其中的重要性、标准化要求以

及实施步骤。

二、案卷整理的重要性

案卷整理是指将一起案件的所有相关材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法有

序地整理和分类的过程。该过程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保证案件的顺利办理:通过合理的整理,能够确保案卷内的材料

能够清晰有序地被查找和使用,提高办案效率,保证案件的顺利进行。

2. 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案卷整理过程中,可以对案件材料进行深

入的归纳总结,并便于信息的提取和利用,有利于法官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案件,提高审判质量和效率。

3. 便于司法查询和监督: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案卷进行整理和

归档,可以便于司法查询和监督的进行,保证司法公正和透明度。

三、案卷整理的标准化要求

为了确保案卷整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司法机关应当遵循以下

标准化要求:

1. 案卷组成的规范:案卷应按照确定的组成要素进行整理,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法院判决书等,确保案卷内的材料齐全完整。

2. 案卷的编号与分类:每份案卷都应该有独立的编号,并且按照一定的分类标准进行归类,便于检索和管理。

3. 案卷的整洁与美观:案卷内的材料应该整齐摆放,不得有乱丢乱放现象。对于复制件,应当保证清晰可辨,不得出现模糊或缺页的情况。

4. 案卷的时效管理:对于已结案的案卷,应根据规定的时效进行存档,确保案件材料的长期保存,并方便后续的查询和查询。

民事卷宗归档及目录

民事卷宗归档及目录

律师案卷质量管理规范

1、管理机构

1.1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从事业务活动的真实记录,具有重要的参考利用价值,保管、整理好律师业务档案是律师事务所的重要任务。

1.2本所配备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并设立档案室,负责律师业务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

1.3本所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是:

(1)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本所的档案和有关业务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2)管理规范档案借阅、查询,为律师开展业务提供服务;

(3)指导、督促、检查律师对业务档案归档;

(4)审批案卷归档保证金的返还。

2、案卷整理归档

2.1律师以本所名义承接的所有法律服务业务,无论收费与否,均必须依照本规范的规定在案件审结或法律事务办理完结后一个月内办理案卷归档工作。

2.2律师在业务办理结束后,应整理业务相关资料档案,填写办案小结和质量跟踪卡附于本案卷内。

(1)诉讼档案的资料应当包括:案卷目录、立案审批表、委托代理合同、授权委托书、诉讼文书(申请书、答辩状)、原告/申请人/的证据材料、被告/被申请人的证据材料、代理词(辩护词)、司法机关的裁判文书、和解协议、执行法律文书等材料。

(2)非诉讼档案的资料应当包括:案卷目录、立案审批表、法律服务合同、授权委托书(根据业务需要)、服务资料、法律意见书(根据业务需要)等资料。

(3)《案卷目录》内容包括文件序号、文件名称和页码范围。文件序号按照文件顺序标注,文件名称应与卷宗内文件名称一致,个案材料应逐页在右上角标注页码,每个文件的页码范围应在目录中注明

2.3诉讼案件一个法律程序阶段一个案件档案。

2.4法律顾问业务每一年度整理一个业务档案。

法院案卷管理解决方案

法院案卷管理解决方案

法院案卷管理解决方案

一、引言

法院案卷管理是司法机关日常工作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案件的存档、

检索、保管等多个环节。为了提高案卷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我们提出了以下法院案卷管理解决方案。

二、解决方案概述

我们的解决方案基于现代化的信息技术,利用电子化手段对法院案卷进行管理。通过建立一个统一的电子案卷管理系统,可以实现案件信息的全面记录、快速检索和安全保管。

三、系统功能

1. 案卷录入与整理

该系统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案卷录入功能。当案件立案后,法院工作人员可以通

过系统输入案卷相关信息,包括案号、当事人信息、案由等。同时,系统还支持对案卷进行整理,将相关文件按照一定的规范进行分类和归档。

2. 案卷检索与查询

通过该系统,用户可以根据案号、当事人姓名、案由等关键词进行案卷检索。

系统会根据用户输入的关键词,快速定位到相关案卷,提供给用户详细的案卷信息。此外,系统还支持高级检索功能,用户可以根据更加复杂的查询条件进行案卷查询,提高查询的准确性和效率。

3. 案卷借阅与归还

在实际工作中,法院工作人员需要借阅案卷进行审查和研究。我们的系统提供

了案卷借阅与归还功能,用户可以在系统中提交借阅申请,并填写借阅目的和预计

归还时间。系统会自动记录借阅信息,并在归还时进行确认。这样可以有效地管理案卷的借阅情况,避免案卷丢失或被滞留。

4. 案卷安全保管

为了确保案卷的安全保管,我们的系统采用了多重安全措施。首先,所有的案

卷信息都会进行加密存储,确保数据的机密性。其次,系统会定期进行数据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此外,系统还支持权限管理功能,只有经过授权的用户才能进行案卷的录入、查询和借阅操作,确保案卷信息的安全性。

法院诉讼案卷管理制度范本

法院诉讼案卷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法院诉讼案卷管理,确保案件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保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法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法院所有诉讼案件的案卷管理,包括民事、刑事、行政等各类型案件。

第三条诉讼案卷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管理,确保案卷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规范操作,提高案卷管理的效率;

(三)安全保密,保障案卷的安全和使用;

(四)持续改进,不断提高案卷管理水平。

第二章案卷归档

第四条案卷归档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案件审理完毕后,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案卷的整理和归档工作;

(二)案卷应当按照案件类型、立案时间、案号等进行分类、编号;

(三)案卷应当包含案件全部材料,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证据材料、判决书、裁定书等;

(四)案卷应当使用统一格式的封面、目录和卷内文件页码。

第五条案卷归档程序:

(一)案件审理完毕后,承办人应当对案卷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材料齐全、准确;

(二)承办人填写《案件归档审批表》,经庭长或院长批准后,将案卷材料提交档案管理部门;

(三)档案管理部门对案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归档手续;

(四)档案管理部门将案卷编号、存放位置等信息登记在《案件归档登记簿》上。

第三章案卷保管

第六条案卷保管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档案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档案库房,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

(二)案卷应当按照分类、编号顺序存放,便于查阅和检索;

(三)案卷存放应当保持干燥、清洁,防止受潮、霉变;

法院工作人员案卷管理规范指南

法院工作人员案卷管理规范指南

法院工作人员案卷管理规范指南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院工作人员案卷管理的规范化已成为保障司法公正、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环节。本文将从案卷的分类、整理、存储和保密等方面,探讨法院工作人员案卷管理的规范指南。

一、案卷的分类

案卷分类是案卷管理的基础工作,合理的分类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检索的

准确性。根据案件性质和内容,可以将案卷分为刑事案卷、民事案卷、行政案卷等。在分类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 案卷的主题一致性:将同一案件的所有相关材料归为一类,确保案卷的完整

性和连贯性。

2. 案卷的时间顺序:按照案件发生的时间顺序,将案卷依次排列,方便案件的

追溯和查阅。

3. 案卷的细分:对于大型案件或复杂案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阶段、涉及的

问题等进行细分,以便更好地管理和利用案卷。

二、案卷的整理

案卷整理是指对案卷进行清理、整齐排列和标注,以确保案卷的易读性和易管

理性。在案卷整理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清理案卷:对于重复、无关或已过期的材料,应及时清理并予以销毁,以免

占用存储空间和影响工作效率。

2. 整齐排列:将案卷的材料按照一定的顺序和规范进行排列,可以采用文件夹、文件夹夹、卷宗等形式,确保案卷的整洁和有序。

3. 标注案卷:在案卷的封面或标签上,应清晰地标注案卷的名称、案号、分类、日期等信息,便于查找和归档。

三、案卷的存储

案卷的存储是指将整理好的案卷妥善地保存起来,以保证案卷的安全性和长期

保存。以下是一些存储案卷的建议:

1. 选择合适的存储介质:可以使用纸质档案柜、电子存储设备或云存储等方式,根据案卷的特点和数量选择合适的存储介质。

各类案件归档具体顺序

各类案件归档具体顺序

各类案件归档具体顺序为:

一、刑事卷

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或指定书;

4、阅卷笔录;

5、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

6、调查材料;

7、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

8、集体讨论记录;

9、起诉书、上诉书;

10、辩护词或代理词;

11、出庭通知书;

12、裁定书、判决书;

13、上诉书、抗诉书;

14、办案小结。

二、民事代理卷

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

4、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

5、阅卷笔录;

6、会见当事人谈话笔录;

7、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

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

9、承办律师代理意见;

10、集体讨论记录;

11、代理词;

12、出庭通知书;

13、庭审笔录;

14、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

15、办案小结。

三、法律顾问卷

1、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

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

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4、收费凭证;

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

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

7、工作小结。

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委托书;

2、收费凭证;

3、与委托人谈话笔录;

4、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5、调查材料;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

7、工作小结。

五、其他案件类型顺序

1、行政诉讼代理、经济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在进行民事案件整理与归档工作时,一般需要遵循以下步骤:

一、收集相关资料:包括民事案件的起诉状、答辩书、证据材料、法院裁定书等。

二、整理案卷:按照时间顺序或者相关性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每一份资料都能够被清晰地找到。

三、建立档案:将整理好的案卷按照案件编号、案由等信息建立档案,方便后续查阅和管理。

四、归档保存:根据法律规定的保管期限,将归档好的案卷妥善保存,以备日后需要调阅或处理。

在整理与归档民事案卷时,需要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整个过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只有经过规范的整理与归档工作,才能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司法公正的实现。

法院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法院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法院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一是千万不要把材料搞丢,哪怕一个小纸片,问明白法官再做。

二是复写材料如、传真等要有复印件,有的还要有手写件,防止年久失真。三是千万不要把副卷材料订到正卷中去,比如合议庭材料,还有上访材料有的在副卷,要订到正卷,让当事人看到,可能就有人下台了啊。

民事案件案卷的整理与归档

档案整理是档案实体整理和档案内容整理的统称,是档案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档案内容整理,主要包括对档案文件的内容的鉴别,对档案内容的确定。档案实体整理,主要是将零散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文件或档案,进行基本的分类、组合、排列、编目,组成有序的档案整体的工作过程。

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

1.整理档案必须保持文件之间有机的历史联系;

2.整理档案应当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

3.整理后的档案必须便于保管和利用。

应对案卷整理与归档工作高度正视,留意积累。做到对庭审构成的材料调整定卷,即在平时积累的基础上,详细检查每一文件材料,进行适当的调整,并且最后确定组合案卷。

卷内文件排列和编号。卷内文件排列是指将每个案卷内的文件用一定的规律和顺序进行系统化排列,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和条理性,使每一份文件在案卷内都有一个固定的位置。卷内文件在系统排列以后,应给卷内文件编页号,以固定它们的排列顺序,这样就便于统计和保护文件。

拟写案卷标题,也称案卷题名,是对卷内全部文件内容的总概括。它是案卷封面上最重要的项目,也是以后编制档案工作的主要依据。

编目成卷工作,是指在组合案卷的基础上,对卷内文件进行编目、装订,以及案卷的排列、编号等一系列工作。这些工作的完成标志着整个立卷工作的基本完成。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文书立卷归档管理若干规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文书立卷归档管理若干规定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文书立卷归档管理若干

规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公布日期】

•【字号】京高法发[2010]210号

•【施行日期】2010.07.01

•【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审判机关

正文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文书立卷归档管理若干规定

(京高法发[2010]210号)

为进一步加强执行文书立卷归档管理,规范执行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人民法院执行文书立卷归档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本市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执行文书和案卷是人民法院开展执行活动的真实记录,是依法进行执行活动的重要依据和必要条件。各级人民法院应当严格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做好执行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

第二条各级法院办理的下列执行案件,纳入立卷归档的范围:

(一)本院直接受理、接受委托或接受指定执行的各类执行实施类案件。包括依法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机构负责执行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以及仲裁文书、公证债权文书、行政决定等案件。

(二)本院受理的各类执行审查类案件。包括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和行政决定,执行管辖异议,变更或追加执行当事人,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异

议,案外人异议,各类执行复议等案件。

(三)高、中级法院受理的申请上一级法院督促执行案件。

(四)高级法院受理的提级执行、指定执行、执行监督案件。

(五)其他执行案件。

高级法院办理请示答复、协调执行争议和督办信访案件等事项形成的材料,按照行政文书归档办法管理。

各类案件归档具体顺序

各类案件归档具体顺序

各类案件归档具体顺序为:

一、刑事卷

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或指定书;

4、阅卷笔录;

5、会见被告人、委托人、证人笔录;

6、调查材料;

7、承办人提出的辩护或代理意见;

8、集体讨论记录;

9、起诉书、上诉书;

10、辩护词或代理词;

11、出庭通知书;

12、裁定书、判决书;

13、上诉书、抗诉书;

14、办案小结。

二、民事代理卷

1、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处)批办单;

2、收费凭证;

3、委托书(委托代理协议、授权委托书);

4、起诉书、上诉书或答辩书;

5、阅卷笔录;

7、调查材料(证人证言、书证);

8、诉讼保全申请书、证据保全申请书、先行给付申请书和法院裁定书;

9、承办律师代理意见;

10、集体讨论记录;

11、代理词;

12、出庭通知书;

13、庭审笔录;

14、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上诉书;

15、办案小结。

三、法律顾问卷

1、聘方的申请书、聘书或续聘书;

2、聘请法律顾问协议;

3、聘方基本情况介绍材料;

4、收费凭证;

5、办理各类法律事务(如起草规章、审查合同、参与谈判、代理解决纠纷、提供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咨询或代书等)的记录和有关材料;

6、协议存续、中止、终止的情况;

7、工作小结。

四、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1、委托书;

2、收费凭证;

4、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

5、调查材料;

6、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或草拟的法律文书、办理具体法律事务活动的记录等;

7、工作小结。

五、其他案件类型顺序

1、行政诉讼代理、经济诉讼代理和仲裁代理卷顺序参照民事代理卷排列。

2、咨询代书卷分别按年度及时间顺序排列。

3、涉外类卷分别参照国内同类卷顺序排列。

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84]法办字第5号

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84]法办字第5号

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

正文:

---------------------------------------------------------------------------------------------------------------------------------------------------- 人民法院诉讼文书立卷归档办法

(1984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国家档案局以[84]法办字第5号发布)

一、总则

第一条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是国家的重要专业文书之一,它所形成的档案,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真实记录,反映了人民法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令的情况和人民法院的基本职能,又是人民法院进行审判活动的依据和必要条件。各级人民法院必须严格按照诉讼文书立卷的要求,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第二条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要根据刑事、民事、经济类别,按年度、审级、一案一号的原则,单独立卷。一个案件从收案、结案到归档保管以及所有的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批复等)和公文、函电,都使用收案时编定的案号。审级改变的案件另行编号。

第三条各级人民法院的诉讼文书,都必须用毛笔或钢笔书写、签发,由审判庭经办案件的书记员负责整理立卷归档,归档前由案件主要承办人负责立卷质量的检查。

二、材料的收集

第四条人民法院在收案以后,经办书记员应即开始收集有关本案的各种诉讼文书材料,着手立卷工作。在案件办结以后,要认真检查全案的文书材料是否收集齐全,发现法律手续不完备的,应及时补齐或补救,去掉与本案无关的材料,再行排列整理。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人民法院各类案件卷宗装订顺序

刑事一审案件卷宗正卷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起诉状(自诉状)正本及附件;

5、起诉书送达回证;

6、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

7、自行逮捕决定、逮捕证及对家属通知书;

8、扣押物品清单;

9、查封令、查封物品清单;10、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决定书及保证书;11、要求补送材料函及补送材料;12、撤诉书;13、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14、鉴定结论;15、审问笔录;16、被告人坦白交代、揭发问题登记表及查证材料;17、延长审限的决定、报告及批复;18、庭审前工作笔录单及开庭前通知、传票、提押票、换押票;19、开庭公告底稿;20、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被告人陈述词);21、判决书、裁定书正本(刑事附带民事部分的调解书、协议书、裁定书正本);22、宣判笔录(委托宣判函及宣判笔录);23、判决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4、提押票;25、司法建议书;26、抗诉书;27、上诉案件移送书存根;28、上级人民法院退卷函;29、上级人民法院判决书、裁定书;30、执行通知书存根与回执(释放证回执);31、赃物、证物移送清单及处理手续材料;32、备考表;33、证物袋;34、卷底。

民事一审普通程序案件正卷材料装订顺序

1、卷宗封面;

2、卷内目录;

3、审判流程信息管理表(卡片);

4、审理运行时间表;

5、起诉书或口头起诉笔录;

6、立案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及

送达回证;7、缴纳诉讼费用或减、缓、免手续;8、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送达回证;9、答辩状及附件;10、原、被告诉讼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鉴定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1、诉讼保全申请;12、保全裁定及送达回证;13、保全措施存根;14、原、被告举证材料;15、询问、调查取证材料、证人出庭申请;16、调解笔录及调解材料(庭前调解);17、准备庭笔录;18、开庭通知、传票及出庭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公告底稿等各类通知书;19、开庭审判笔录;20、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1、宣判笔录、22、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送达回证;23、上诉案件移送函存根;24、上级法院退卷函;25、上级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正本;26、证物处理手续;27、执行手续材料;28、备考表;29、证物袋;30、卷底。

案卷归档及管理制度

案卷归档及管理制度

案卷归档及管理制度

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为促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卷归档规范化,制定本制度。

一、案卷立卷

(一)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终结3日内,仲裁员应当将案卷材料交书记员。书记员在收到案卷的后30日内,将处理过程中形成的全部材料,按类别或时间顺序排列,编写目录、页码,装订成册,并及时归档。

(二)卷宗材料必须是复印、铅印、油印,用黑色、蓝黑色墨水书写,不得用铅笔、圆珠笔书写,不得用复写纸复写。

(三)仲裁案卷分正卷和副卷装订,装订顺序按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的规定执行。

二、案卷保管

(一)案卷立卷后,以年为顺序,归类存放在档案室内,由专人负责保管。

(二)立卷保存期间,应维护案卷的完整和安全,任何人不得在案卷上勾划、涂改,不得折叠、扯毁、拆散、抽取案卷材料。

(三)案卷交接时,双方应清点案卷的卷数及页数,并在移交清单上签名或盖章。案卷管理人员工作调动时,应办理档案移交手续。

(四)仲裁调解和其他方式结案的卷宗,保存期为五年;仲裁裁

决结案的案卷,保存期为十年。

三、案卷借阅

(一)案卷由专人负责保管。当事人摘抄、借阅案卷的,须持相关部门的正式函件和有关证件,填写借阅登记表,经院负责人审批同意后,由案卷保管人保存登记表陪同查阅。

(二)仲裁副卷除仲裁机构外,一律不准借调和查阅。

(三)对仲裁结果不服到法院起诉或申请执行的案件,法院可以借阅仲裁正卷。

(四)有关单位和个人如需摘抄正卷内材料的,需经仲裁院负责人批准。

(五)为保证仲裁案卷的完整与安全,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案卷借阅、查阅制度。对需要借出的案卷要明确规定借阅期限,如期归还。归还时要严格检查,确保案卷的完整。

法院案卷整理顺序

法院案卷整理顺序

法院案卷整理顺序

法院案卷整理顺序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案卷编号:对每个案卷进行编号,一般以阿拉伯数字或字母组合表示。

2. 卷首页:包括案卷封面、标题、案卷编号、起诉方、被告方等信息。

3. 原始文书:依次按照立案顺序整理,包括起诉状、答辩状、裁决书、判决书、复议书、执行文书等。

4. 证据材料:将与案件相关的证据原件或复印件按照出示顺序整理,并进行编号或标记,例如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

5. 调查笔录:将调查取证时的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按时间顺序整理。

6. 相关资料:包括起诉方、被告方、证人、鉴定人等的身份证件、委托书、授权书、协议书等相关资料。

7. 律师文书:将相关律师提交的法律意见书、申请书、辩护词等按时间顺序整理。

8. 其他附件:将与案卷有关的其他材料,例如宣告失踪公告、查封通知书、扣押决定书等按序整理。

9. 卷末页:包括案卷封底、盖章、归档人签字、归还出借人确认等处理。

需要注意的是,在进行案卷整理时应尽量保持案卷的完整性,不得删除、更改原件内容,以确保案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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