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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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需临时用电时,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强电主管批准,核实具备用电各项条件后,方可进行接引电源。

2临时用电工程的施工和维护,应由正式电工担任,临时用电工程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北京地区用电单位电气安全工作规程》中,关于电气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的条件。

3工作现场需要临时停、送电时,现场工作人员必须填写《停、送电通知单》。4一个施工现场只许一个电源,如需一个电源以上时,工地内应分区管理,施工现场的用电计量应设总计量。

5接引电源工作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并应设专人进行监护。

6严禁非电工拆装电气设备,严禁乱拉乱接电源。

7电气设备明显部位应设警告标志。

8施工现场大型用电设备、大型机具等,应有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

9变(配)电室和现场的开关箱、开关柜应加锁。

10在靠近带电部分进行作业时应设监护人,工作人员在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的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有关规程规定。

11临时用电工程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12施工用电结束后,应由施工现场核实,做好各项安全措施后,方可拆除临时电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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