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7.09•【字号】滁政[2014]55号•【施行日期】2014.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的通知(滁政〔2014〕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年7月9日滁州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的意见》(皖发〔2014〕4号),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为全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强有力科技支撑,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创新和改革为动力,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为重点,破解科技体制机制障碍,促进创新资源市场化配置,充分用好科技资源外溢效应,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为打造滁州经济“升级版”,培育创新型企业,全面提升我市创新能力和发展水平,建设创新型城市提供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创新驱动、服务发展。
把科技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放在首位,大力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挥科技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二是坚持企业主体、协同创新。
突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作用,强化产学研用紧密结合,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各类创新主体协同合作。
三是坚持政府支持、市场导向。
统筹发挥政府在战略规划、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监督指导等方面的作用与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营造良好环境,激发创新活力。
四是坚持统筹协调、有序推进。
统筹落实中长期科技、教育、人才规划纲要。
完善科技创新评价标准、激励机制、转化机制,全面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
五是坚持改革开放、合作共赢。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11•【字号】滁政[2014]60号•【施行日期】2014.08.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滁政〔2014〕6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建筑业发展步伐,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做大做强,提升竞争力,充分发挥建筑业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皖政〔201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一、目标任务到“十二五”末,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300亿元;全市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建筑业企业10家,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占40%以上;年产值超5亿元以上企业5家。
到“十三五”末,全市建筑业总产值达1000亿元,进入全省建筑业第一方阵;一级及以上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20家,二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占60%以上;年产值20亿元以上企业1-3家,10亿以上企业达10-15家;各县(市)创成1家以上一级施工总承包资质企业。
二、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一)加快培育龙头骨干企业。
支持总承包企业拓宽服务领域,做大做强一批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带动全市建筑业全面升级,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滁州市建筑业知名企业、品牌企业。
鼓励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提升资质等级、增项专业类别、扩大承包范围。
鼓励低资质企业整合和重组,联合组建的建筑业企业集团,其子公司可继续保持原有资质,共享企业业绩、人力资源等。
鼓励兴办、发展建筑产业化企业。
(二)创新经营管理方式。
支持鼓励建筑业企业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经营管理方式,开展多种经营,形成主业突出、多元发展的经营格局。
引导和支持中小型建筑业企业向专业化技术型方向发展,将专业承包的主业做精做专。
滁州市产业发展有关情况报告
滁州市产业发展有关情况报告今年以来,滁州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创新发展的战略部署,以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为突破口,全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做大总量、做优结构,着力培育新动能,打造新引擎,加速转型升级。
1-5月份,全市累计完成规模工业增加值260.4亿元,同比增长9.5%,总量和增速分别居全省第6位、第5位,全市工业经济实现了平稳较快增长。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产业发展主要情况(一)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
一是加快产业集聚。
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全市已初步形成以省级智能家电基地为龙头,以经开区、苏滁、南谯区为主的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带,以全椒电子核心产业、天长智能仪器仪表产业、来安轨道交通产业、琅琊无纺新材料产业等基地为支撑的多点集聚发展格局。
1-5月份,全市战新产业实现产值256亿元,增长19%,高于规上工业产值增速2.7个百分点,总量居全省第5位,产值总量占全市规上工业比重为21.3%,同比提高0.7个百分点,全市战新产业继续保持平稳较快的发展态势。
二是按照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建设要求,培育壮大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市级战新产业基地的意见(滁政[2016]105号)》,制定了《滁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7]169号)》,设立市专项资金4000万元,围绕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电子信息、非金属材料精深加工等新兴产业,通过竞争比选,择优将县市区及市直园区一批基地纳入市级调度,通过集中要素资源打造一批支撑全市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极。
目前,市级战新基地评审工作已结束,基地评审初步名单及资金支持额度已报市委、市政府审定。
(二)智能家电基地发展情况。
我市把加强智能家电基地建设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五大发展、加快“调转促”决策部署的重要抓手,着重抓好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科技创新、品牌打造等重点工作,着力提升产业集聚度,做实产业增长点,激活产业驱动力,增强产业影响力,推动智能家电产业创新发展、提档升级。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滁政秘〔2020〕1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省政府相关专项清理工作要求,市政府组织开展了2009-2019年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经市政府第4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决定:一、对《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29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部分内容予以修改。
根据机构改革机关职能调整要求,由清理责任单位按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提出修改意见(附件1)。
二、对《滁州市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157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附件2)。
附件:1. 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2020年1月8日附件1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文号文件名称清理责任单位1滁政办〔2009〕1号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市政府办公室2滁政办〔2009〕6号滁州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市政府办公室3滁政办〔2009〕59号滁州市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试行)市政府办公室4滁政〔2010〕52号滁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市交通局5滁政〔2010〕131号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市交通局6滁政〔2010〕149号关于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发展改革委7滁政〔2011〕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工作的实施意见市发展改革委8滁政办〔2011〕26号关于财政监督工作的实施意见市财政局9滁政办〔2012〕61号关于转发市地税局等四部门核定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办法的通知市税务局10滁政办〔2012〕104号滁州市公共广场管理办法市城管执法局11滁政秘〔2013〕172号关于修改滁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市发展改革委12滁政〔2014〕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市民政局13滁政办〔2014〕33号滁州市基本建设项目税费收取管理办法市税务局14滁政〔2015〕4号滁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市城管执法局15滁政〔2015〕42号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市教育体育局16滁政办〔2016〕21号关于印发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等九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市扶贫开发局17滁政〔2016〕69号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市教育体育局18滁政〔2016〕75号滁城限制养犬管理办法市城管执法局19滁政办秘〔2016〕186号关于印发滁州市足球改革发展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教育体育局20滁政办〔2017〕25号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1滁政秘〔2017〕87号关于加快推进住房公积金建制扩面的意见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2滁政办〔2017〕28号滁州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市数据资源局23滁政办〔2017〕41号关于印发关于防范返贫确保稳定脱贫实施意见等两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的通知市扶贫开发局24滁政办〔2017〕48号关于加快发展健身休闲产业的实施意见市教育体育局25滁政办秘〔2017〕132号关于加快“十三五”期间老年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教育体育局26滁政办〔2018〕7号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市审计局27滁政办〔2018〕34号关于印发滁州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的通知市生态环境局28滁政办〔2018〕55号关于印发滁州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市住建局29滁政办〔2018〕59号关于印发滁州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市民政局备注需要修订文件29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工业强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滁政〔2017〕64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工业强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滁州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工业强市若干政策的通知滁政〔2017〕64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滁州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工业强市若干政策》已经市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9月30日滁州市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工业强市若干政策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推动我市制造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做大做强,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的通知》(皖政〔2017〕53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政策。
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一)设立市本级工业强市专项资金,资金规模1亿元,并视情况逐年增加,专项用于扶持工业企业发展、平台建设和表彰奖励。
各县市区、市经开区、苏滁产业园要同步设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二)全市设立总规模不低于100亿元的支柱产业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基金,用于支持重大招商引资工业项目建设。
其中各县市区设立基金规模不低于5亿元,苏滁产业园不低于20亿元,市经开区不低于40亿元。
二、推进制造业迈向中高端(三)支持高端制造。
对列入市工业投资项目库,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升级投资指南》,且固定资产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由受益财政按照项目设备购置额的8%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200万元。
对列入“3个100”工程,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重点技术改造项目,分整个工厂、整个车间、整条生产线三种类型,从项目完工投产下一年度起,由受益财政将财政贡献增量(增值税和所得税)中地方留成部分,按50%、40%、25%奖励企业,年度单个企业奖补金额最高1000万元、500万元、300万元,奖补期限为3年。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滁政[2012]75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滁政〔2012〕7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建设“质量强省”战略部署,丰富新时期、新阶段质量工作内涵,努力实现由产品质量向发展质量、由质量监管向质量建设、由“制造大市”向“品质强市”转变,进一步发挥质量工作对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推动作用,现就全面开展质量强市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按照省政府“质量强省”工作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全面、全程、全民的质量观,坚持民生为本、企业为基,坚持宏观着眼、实体入手,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抓发展质量、提生活品质、建质量强市,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强劲动力和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通过实施“345”质量计划,即深入实施知识产权、标准化、品牌三大战略,建立健全质量安全保障、质量技术支撑、质量诚信、质量评价四大体系,全力建设质量强市的基础工程、平安工程、重点工程、导向工程、惠民工程等五大工程,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突出抓好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等重点领域的质量建设,促使全市质量基础建设明显加强,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质量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明显增强,质量总体水平达到全省领先水平。
1. 提升产品质量。
重点解决食品、药品、农产品以及重点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问题。
到2015年,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全省先进水平,省级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80%以上;形成一批具有国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区域品牌和名牌产品、名牌企业。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3•【字号】滁政办[2008]33号•【施行日期】200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奖励办法的通知(滁政办〔2008〕3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滁州市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第5次市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二〇〇八年六月三日滁州市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奖励办法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强市战略的决定》(滁发〔2007〕9号)和市委四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实现我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鼓励企业争先进位。
每年动态评选以缴纳税收增长为主要标志的滁州市优秀成长性企业若干名,对当选的企业颁发奖牌,对当选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二、鼓励企业科技进步。
对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的高新技术研究研发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和高新技术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和3万元的奖励。
对新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省知名商标)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新获得国家、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的奖励;对荣获国家级、省级和市级新产品认定并批量生产的企业,分别给予5万元、2万元和1万元奖励;鼓励企业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获得认可的企业给予10-20万元奖励;鼓励产学研合作(博士生指导站),工业企业购买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专利技术和科技成果,在本市实现产业化并经认定的,给予企业3-5万元专项奖励。
三、鼓励建设中小企业担保体系。
为促进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服务平台建设,担保公司为企业每担保贷款1亿元,市政府从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中补助担保公司3万元。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8.12•【字号】滁政秘[2014]121号•【施行日期】2014.08.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体制改革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滁政秘〔2014〕12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步伐,增强核心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继续保持快速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努力冲刺全省第一方阵,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紧迫感当前,由于国际国内市场环境的深刻变化,我市工业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和压力,长期积累的结构性、素质性矛盾进一步凸显,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亟待解决,加快工业转型已刻不容缓。
“十二五”后期,是我市工业转型升级的关键期,必须牢牢抓住历史机遇,积极面对各种挑战,主动适应环境变化,有效化解各种矛盾,加快实现由传统工业化向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转变,要坚定不移地实施工业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对工业转型升级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制定转型升级规划,完善相应配套政策,积极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和政策的引导作用。
1. 根据工业转型升级工作要求,调整充实市工业强市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工业转型升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委,每年年初制定工业转型升级工作方案,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转型升级工作。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2. 在“十三五”工业发展规划中,将六大支柱产业转型升级作为中心工作,分解目标,明确责任,加强规划引领。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各支柱产业牵头单位)3. 研究制定《2015年度加快转型升级促进工业崛起奖励政策》,继续扶优扶大扶强,指导工业企业加快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4. 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工业转型升级的宣传力度,营造转型升级的浓厚氛围。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意见
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1.17•【字号】滁政〔2016〕105号•【施行日期】2016.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意见滁政〔2016〕10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意见》(皖政〔2015〕48号)、《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办发〔2015〕61号)要求,充分发挥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市政府决定加快建设一批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
通过建设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努力提升我市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形成支撑滁州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基地建设鼓励各县市区、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苏滁现代产业园依据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集中要素资源各打造1-2个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努力把基地建设成为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支撑。
坚持高水平起步、高标准要求,按照产业领域、产业基础、龙头企业、创新能力、支撑项目等5个方面条件,以园区为主体,在现有各类园区中确定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以下简称“基地”)。
(一)产业领域。
符合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的战略导向,先进制造业现有和未来预期增长明显高于全省规模以上工业增速,主要产品市场需求旺盛或能替代进口。
现阶段重点培育和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等产业。
(二)产业基础。
区内已经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和初具规模的产业集群,技术研发、检验检测、金融服务、市场开拓、现代物流、人才培养、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体系相对完善,水电路网和污染物处理等基础设施较为完备。
关于印发滁州市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
促进产业结构优 化升级:政策鼓 励发展新兴产业, 推动传统产业向 高端化、智能化、 绿色化转型,提 高滁州市产业的
整体竞争力。
增强经济发展动 力:通过加大财 政支持、税收优 惠等政策措施, 吸引更多的优质 企业和项目落户 滁州市,为经济 发展注入新的活
力。
提升创新能力: 政策鼓励企业加 强技术研发和创 新,推动产学研 合作,提高滁州 市的科技创新能 力,为经济发展 提供强有力的技
人才短缺:新兴产业和工业发展需要高素质的人才支持,如果人才短缺,将影响产业的可 持续发展。
对策和建议,以解决问题和应对挑战
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增加财政投入,提高政策优惠力度,吸引更多企业投资新兴产业和工业发 展
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人才素质和技能水平,为新兴产业和工业发 展提供人才保障
推进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加强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提高产业附加值和竞争力,为新兴产业 和工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加强产业协作和产业链整合:加强产业协作和产业链整合,促进产业协同发展,为新兴产业和 工业发展提供良好的产业生态
07
结论和建议
对滁州市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工业发展若干政策的总结和评 价
政策背景和目标
支持企业开展市场调研,了解 行业动态和市场需求
鼓励企业加强品牌建设,提高 产品知名度和美誉度
支持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拓展 海外市场
04
政策实施和监管
政策实施机构和职责
政策实施机构: 滁州市政府、发 改委、经信委等
职责:负责政策 制定、实施、监 督和评估等工作
监管职责:对政 策实施过程进行 监督和检查,确 保政策的有效实 施
学院
滁州市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工业 发展的若干政策ຫໍສະໝຸດ 单击添加副标题汇报人:
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强市战略的决定
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强市战略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9.25•【字号】•【施行日期】2007.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中共滁州市委、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强市战略的决定(2007年9月2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工业化进程,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滁州跨越式发展、又好又快发展,现就加快推进工业强市战略作出如下决定。
一、切实把加快推进工业强市摆上核心战略位置1.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工业强市战略的重大意义。
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工业强市战略,强化领导,强力推进,工业经济呈现出速度加快、结构优化、效益提高、后劲增强的良好态势,工业已成为经济增长的主动力,但仍存在总量不大、结构不优、实力不强等问题。
当前,国际产业资本加速向我国集聚,国内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全面展开,国家实施促进中部崛起战略等,为我市加快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同时我们自身也具备了加快发展的基础和条件。
各级各部门必须牢固树立工业强市意识,把加快推进工业强市摆上核心战略位置,举全市之力,加大力度,加快进度,使工业经济发展速度更快,发展水平更高,发展质量更好,工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力更强。
2.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新型工业化为方向,以推进结构调整和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改革开放和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科技进步和节能减排为抓手,壮大支柱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做大做强骨干企业,发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努力构建具有滁州特色、有较强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3.发展目标。
到2010年,全市工业增加值达到270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比重达45%以上,着力推进“大产业、大企业、大项目”建设,形成家电、机械(汽车)制造、纺织、化工、农副产品深加工、非金属矿深加工等6个百亿元支柱产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1000家,其中超亿元企业180家,超10亿元企业20家,超50亿元企业5家;万元生产总值能耗比“十五”末下降20%,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明显下降。
滁州市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
滁州市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一、依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滁政〔2011〕49号)(以下简称《政策》)中的有关内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对《政策》中有关条款实施需要明确的作进一步规定,其它从略。
二、本实施细则规范企业和项目享受《政策》所涉及市财政奖励和补助资金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评审等相关事宜,涉及市开发区、各县(市、区)财政兑现的奖励和补助资金,由市开发区和各县市区依据《政策》自行制定有关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
三、申报享受《政策》均需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资金申请报告,填写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等材料和下表所列专项申报材料。
四、申报和评审程序1、申报材料实行统一受理。
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实行书面申报和电子版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市直企业直接将一式四份申报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报送市经信委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服务窗口;市开发区和各县(市、区)企业将一式六份申报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报送市开发区和各县(市、区)经信委(经发局),其中应由市级财政奖励的,由市开发区和各县(市、区)初审后,集中转报至市经信委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并附申报企业一式四份申报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应由市开发区和各县(市、区)级财政奖励的,由市开发区和各县(市、区)按照《政策》进行奖励兑现,并将奖励兑现情况汇总报送市经信委备案。
2、市经信委于每年1月上旬开始受理企业和项目的申报工作,每年1月31日为申报工作截止日。
企业的申报材料齐全后,有关材料分别送由市财政局、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金融办、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若干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对通过评审的企业和项目,在滁州日报、滁州市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
3、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和项目,报请市政府办公会议研究批准。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分
解表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滁政办秘[2014]126号
【发布部门】滁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23
【实施日期】2014.09.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创新型城市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的通知
(滁政办秘〔2014〕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滁州市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创新型城市建设方案目标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明确责任主体。
市科技局负责牵头开展创新型城市建设和考核工作,各县市区政府和滁州开发区管委会是目标任务的责任主体。
二、推进政策落实。
各地要根据《滁州市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结合实际制定本地配套政策,落实各项扶持措施,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推动各项工作全面开展。
三、严格目标考核。
各县市区政府和滁州开发区管委会要将目标任务分解到位,明确时间节点和责任人。
此项工作考核分值计入年度科技工作考核总分。
2014年9月23日 2014-2017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目标任务分解表。
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实施方案
关于加快新型工业化发展的若干实施方案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推进城区工业转型升级,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x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资金安排和兑现范围1.设立“工业发展专项资金”。
专项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和预算管理。
2.凡在x域内注册并纳税的工业企业,不分所有制及隶属关系,均属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二、鼓励扩大投资和发展新兴产业3.鼓励投资发展电子信息、节能环保、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对新注册成立的企业,自投产年份起,年纳税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含本数,下同),以企业年度缴纳税收区财政实际所得部分为基数,分别给予第一年60%、第二年50%、第三年40%的奖励。
4.鼓励“双千工程”项目建设。
对列入《x工业“双千工程”项目库》、总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双千工程”产业升级类项目,给予项目管理团队5万元一次性奖励。
5.推动重大工业项目建设。
对新开工投资额在3亿元、5亿元、10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分别给予项目管理团队5万元、10万元、20万元一次性奖励。
6.鼓励引进重大战略性产业项目。
市外投资者投资额在5亿元以上或境外投资者投资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可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政策支持。
三、鼓励企业创新能力和信息化建设7.鼓励企业技术中心建设。
对当年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8.推进品牌示范企业建设。
对当年新评定为国家级品牌培育试点企业和省、市级品牌示范企业的,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0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9.鼓励企业开展信息化建设。
推进企业“两化融合”,对当年新评定为国家级、省级、市级“两化融合”示范企业,分别给予企业管理团队15万元、10万元、5万元一次性奖励。
对当年获得市认定的“七个一”数字企业、智慧企业建设优秀单位,给予企业管理团队2万元一次性奖励,不重复计奖。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滁政办秘〔2017〕197号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正文:----------------------------------------------------------------------------------------------------------------------------------------------------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滁政办秘〔2017〕19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制统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滁政办电〔2017〕49号)要求,经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2016年12月31日以前制定的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2017年12月28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16年12月31日)序号文号文件名称1滁政〔1994〕137号滁州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2滁政〔1998〕173号滁州市拥军优属工作若干规定3滁政〔1999〕78号滁州市职工所购公有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实施细则4滁政〔1999〕174号滁州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5滁政〔2000〕11号滁州市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暂行办法6滁政〔2000〕66号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参加失业保险的通知7滁政办〔2000〕39号转发市劳动局等部门《关于滁州市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8滁政办〔2000〕40号转发市劳动局等部门《关于滁州市市直执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单位对职工实行医疗补助暂行办法》的通知9滁政〔2001〕108号关于认真开展整治基督教“私设聚会点”工作的通知10滁政办〔2001〕22号关于行政复议案件处理程序若干问题的通知11滁政〔2004〕99号滁州市人民防空警报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12滁政〔2005〕26号滁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13滁政〔2005〕33号关于加强通用语言文字使用管理的通告14滁政〔2005〕42号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意见15滁政办〔2005〕10号转发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16滁政办〔2005〕36号关于修改《滁州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和困难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17滁政〔2006〕14号滁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18滁政〔2006〕33号滁州市城市污水处理费管理办法19滁政〔2006〕60号滁州市关于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20滁政〔2006〕88号滁州市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实施办法21滁政〔2006〕90号关于加快气象事业发展的意见22滁政办〔2006〕17号滁州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审批暂行办法23滁政办〔2006〕22号滁州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网上备案和登记管理办法24滁政办〔2006〕47号转发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建立滁州市村级计划生育专干管理制度的意见》的通知25滁政办〔2006〕45号转发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关于全市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26滁政〔2007〕7号转发市金融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滁州市金融生态环境建设促进经济金融协调发展的意见》的通知27滁政〔2007〕9号滁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监督办法28滁政〔2007〕30号滁州市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病人医疗救治标准及结算办法29滁政〔2007〕48号关于贯彻实施安徽省职工生育保险暂行规定的通告30滁政〔2007〕49号滁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暂行办法31滁政〔2007〕54号滁州市河道管理办法32滁政〔2007〕62号滁州市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试行办法33滁政〔2007〕105号关于扶持残疾人就业的意见34滁政〔2007〕111号关于限期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和砂浆工作的通知35滁政〔2007〕130号滁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暂行规定36滁政办〔2007〕69号转发市文联《滁州市文学艺术奖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37滁政办〔2007〕99号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的实施意见38滁政〔2008〕5号滁州市地情资料收集管理暂行办法39滁政〔2008〕13号滁州市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暂行办法40滁政〔2008〕35号滁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41滁政〔2008〕37号关于禁止和限制使用实心粘土砖和空心粘土砖等粘土类墙体材料的通知42滁政〔2008〕58号关于修改《滁州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9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43滁政〔2008〕61号关于禁止擅自将住宅用房及其他非经营性用房改为经营性用房的通告44滁政〔2008〕75号滁州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45滁政〔2008〕85号滁州市中心城区建成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试行)46滁政〔2008〕95号关于实行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第三方运营管理的通知47滁政〔2008〕103号滁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监督办法48滁政〔2008〕105号滁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49滁政办〔2008〕6号关于实施《滁州市无劳动能力残疾人生活困难救助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50滁政办〔2008〕4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的意见51滁政〔2009〕5号关于构建基建联合审批大平台的意见52滁政〔2009〕22号关于实施省《贫困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53滁政〔2009〕46号关于修改《滁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的通知54滁政〔2009〕65号滁州市基建联合审批有关实施办法55滁政〔2009〕75号关于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的通知56滁政〔2009〕84号滁州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57滁政〔2009〕107号滁州市行政执法争议协调办法58滁政〔2009〕108号滁州市节能奖励办法59滁政〔2009〕111号滁州市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60滁政〔2009〕112号滁州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61滁政办〔2009〕1号滁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62滁政办〔2009〕6号滁州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暂行办法63滁政办〔2009〕14号滁州中心城区建成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实施细则64滁政办〔2009〕82号滁州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实施方案65滁政〔2010〕28号滁州市安置房建设和管理暂行办法66滁政〔2010〕48号滁州市城市绿化管理办法67滁政〔2010〕49号滁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办法68滁政〔2010〕50号滁州市城市公园管理办法69滁政〔2010〕51号滁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70滁政〔2010〕52号滁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71滁政〔2010〕74号滁州市城市夜景亮化管理办法72滁政〔2010〕95号关于建立和完善查处违法建设工作机制的意见73滁政〔2010〕102号关于加强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意见74滁政〔2010〕11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意见75滁政〔2010〕130号关于修改《滁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的通知76滁政〔2010〕131号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若干意见77滁政〔2010〕1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村土地纠纷仲裁机构建设的意见78滁政〔2010〕149号关于加快推进粮食产业化发展的实施意见79滁政〔2010〕154号滁州市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办法(试行)80滁政〔2010〕155号滁州市关联行政审批的中介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81滁政办〔2010〕12号滁城农贸市场升级改造行动计划82滁政办〔2010〕31号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管理的若干规定83滁政办〔2010〕77号关于转发滁州市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等五项制度的通知84滁政办〔2010〕78号滁州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85滁政办〔2010〕81号滁州市市直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86滁政办〔2010〕133号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暂行办法87滁政办〔2010〕134号滁州市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88滁政办〔2010〕141号滁州市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暂行办法89滁政办〔2010〕145号滁州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90滁政秘〔2010〕252号关于建设项目实行“绿色图章”制度的通知91滁政〔2011〕7号滁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申请人资格审查办法92滁政〔2011〕28号滁州市安置小区管理暂行办法93滁政〔2011〕35号关于2011年残疾人救助有关问题的通知94滁政〔2011〕49号滁州市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95滁政〔2011〕56号关于认真贯彻实施滁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2006—2020年)的通知96滁政〔2011〕67号关于促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工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97滁政〔2011〕74号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98滁政〔2011〕83号关于进一步加快滁菊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99滁政〔2011〕8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学院工作的意见100滁政〔2011〕88号滁州市强化统计基础工作实施办法101滁政〔2011〕8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体系建设的意见102滁政〔2011〕1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稳定市场价格工作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103滁政〔2011〕11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104滁政〔2011〕139号滁州市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办法105滁政〔2011〕150号滁州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106滁政〔2011〕153号滁州市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置暂行办法107滁政〔2011〕166号关于试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实施意见108滁政〔2011〕167号滁州市安全生产一般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109滁政办〔2011〕10号滁州市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警示约谈暂行办法110滁政办〔2011〕48号滁州市网络问政平台办理工作暂行规定111滁政办〔2011〕62号滁州市区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112滁政办〔2011〕78号关于贯彻安徽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的实施意见113滁政办〔2011〕92号关于进一步严肃市区财税管理纪律的通知114滁政办〔2011〕97号滁州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115滁政办〔2011〕101号滁州市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办法116滁政办〔2011〕105号滁州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117滁政办〔2011〕107号市直行政事业性、经营性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118滁政〔2012〕11号关于修改《滁州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底价确定办法》的通知119滁政〔2012〕14号关于推进综合治税工作意见120滁政〔2012〕19号滁州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管理办法121滁政〔2012〕27号关于做好金融工作支撑经济更好更快发展意见122滁政〔2012〕31号滁州市安全生产行政问责暂行办法123滁政〔2012〕41号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意见124滁政〔2012〕5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意见(试行)125滁政〔2012〕53号滁州市妇女发展规划和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126滁政〔2012〕60号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127滁政〔2012〕74号关于加快推进名牌战略工作实施意见128滁政〔2012〕75号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市工作实施意见129滁政〔2012〕76号关于修改滁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的通知130滁政〔2012〕80号关于乡镇街道实施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意见131滁政〔2012〕107号滁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意见132滁政〔2012〕121号滁州市城市排水管理办法133滁政〔2012〕130号关于鼓励支持返乡创业就业的意见134滁政〔2012〕135号滁州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135滁政办〔2012〕6号关于加强二郎路综合整治工作的通告136滁政办〔2012〕18号转发市财政局等部门进一步加强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售管理意见的通知137滁政办〔2012〕61号关于转发市地税局等四部门核定存量房交易计税价格办法通知138滁政办〔2012〕66号滁州市市级地质勘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139滁政办〔2012〕74号转发市物价局等五部门推进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稳定菜篮子价格实施意见通知140滁政办〔2012〕83号市本级政府性资金存放金融机构管理改革实施方案141滁政办〔2012〕96号滁州市市级财政资金支出审批管理暂行办法142滁政办〔2012〕104号滁州市公共广场管理办法143滁政办〔2012〕119号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体育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144滁政办〔2012〕120号关于安置房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145滁政〔2013〕2号关于苏滁现代产业园财政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146滁政〔2013〕26号关于修改《滁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的通知147滁政〔2013〕37号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148滁政〔2013〕38号关于加快汽车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149滁政〔2013〕51号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150滁政〔2013〕61号滁州市行政审批项目前置要件管理规定(试行)151关于加强土地审批供应管理促进节约集约利用的通知152滁政〔2013〕78号滁州市二次供水管理办法153滁政〔2013〕84号滁州市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若干政策暂行办法154滁政办〔2013〕13号滁州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155滁政办〔2013〕23号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的意见156滁政办〔2013〕24号滁州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157滁政办〔2013〕28号关于深入推进新网工程建设的意见158滁政办〔2013〕33号滁州市行政执法人员不良执法行为档案管理暂行办法159滁政办〔2013〕39号滁州市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实施方案160滁政办〔2013〕40号滁州市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实施细则161关于加强乡镇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的意见162滁政办〔2013〕49号滁州市消火栓建设和维护保养管理规定163滁政办〔2013〕60号滁城建筑施工环境噪声管理办法164滁政办〔2013〕6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165滁政办〔2013〕6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共同责任机制的通知166滁政办〔2013〕7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工作深化体教结合的意见167滁政办〔2013〕7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168滁政秘〔2013〕172号关于修改《滁州市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的通知169滁政〔2014〕3号关于推动项目提质提效的实施意见170滁政办〔2014〕1号滁州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71关于加强集镇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172滁政〔2014〕11号滁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173滁政〔2014〕12号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实施意见174滁政〔2014〕21号滁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175滁政〔2014〕26号关于加强琅琊山风景名胜区森林防火的通告176滁政办〔2014〕13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177滁政〔2014〕39号关于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的意见178滁政〔2014〕40号滁州市地名管理办法179滁政〔2014〕4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互联网使用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180滁政〔2014〕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181滁州市加快科技创新建设创新型城市若干政策182滁政〔2014〕56号关于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加快流通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183滁政〔2014〕57号滁州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184滁政办〔2014〕21号数字滁州地理空间框架建设与使用管理办法185滁政办〔2014〕2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工作的实施意见186滁政〔2014〕60号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187滁政〔2014〕75号关于修改《滁州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暂行办法》的通知188滁政办〔2014〕33号滁州市基本建设项目税费收取管理办法189滁政办〔2014〕40号滁州市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方案190滁政办〔2014〕43号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191关于支持外贸稳增长调结构的实施意见192滁政秘〔2014〕171号滁州市城市扬尘管理办法193滁政秘〔2014〕182号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194滁政秘〔2014〕187号滁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195滁政办秘〔2014〕187号关于鼓励和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196滁政〔2015〕4号滁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197滁政办秘〔2015〕4号关于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198滁政办〔2015〕7号滁州市市本级财政补贴城市公交暂行办法199滁政办〔2015〕8号关于扩大法律援助事项范围和调整法律援助对象经济困难标准的通知200滁政〔2015〕27号滁州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01关于进一步加强琅琊山风景名胜区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202滁政〔2015〕33号滁州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暂行办法203滁政办秘〔2015〕67号关于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204滁政办秘〔2015〕68号关于2015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的实施意见205滁政办秘〔2015〕69号滁州市政府投资项目邀请招标监督管理办法(暂行)206滁政办秘〔2015〕9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核定工作的意见207滁政〔2015〕42号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208滁政办〔2015〕11号滁州市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行动计划209滁政办〔2015〕12号滁州市市直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取管理暂行办法210滁政〔2015〕57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211滁政办秘〔2015〕101号滁州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12滁政办〔2015〕24号关于深入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13滁政〔2015〕62号滁城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214滁政办秘〔2015〕114号滁州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215滁政办〔2015〕27号关于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和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216滁政办〔2015〕28号滁州市市直机关单位办公用房管理办法217滁政办〔2015〕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218滁政办〔2015〕32号滁州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管理细则219滁政〔2015〕78号滁州市人民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实施细则220滁政办〔2015〕33号滁州市市本级“政银担”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221关于调整滁州市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其他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222滁政秘〔2015〕121号滁州市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223滁政秘〔2015〕130号关于全面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224滁政秘〔2015〕126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25滁政〔2015〕8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226滁政〔2015〕88号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227滁政〔2015〕89号关于金融支持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228滁政办〔2015〕41号滁州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229滁政〔2015〕91号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230滁政〔2016〕13号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231滁州市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管理规定232滁政〔2016〕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233滁政〔2016〕31号关于整顿和规范烟草市场秩序的通告234滁政办秘〔2016〕70号滁州市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年)235滁政办〔2016〕9号关于促进快递业发展的实施意见236滁政办〔2016〕14号滁州市精神卫生工作计划实施方案(2015-2020年)237滁政办〔2016〕15号《滁州市就业脱贫工程实施方案》等四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238滁政〔2016〕56号关于降低工业企业运行成本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意见239滁政办〔2016〕16号滁州市全面推进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40滁政办〔2016〕17号滁州市智能家电基金管理暂行办法241《关于财政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方案》等九个脱贫攻坚配套文件242滁政〔2016〕63号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243滁政〔2016〕6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实施意见244滁政办〔2016〕26号关于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245滁政办〔2016〕27号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246滁政〔2016〕67号滁州市征兵和优待实施办法247滁政办秘〔2016〕133号滁州市工程建设领域清理规范保证金工作方案248滁政〔2016〕69号关于加快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249滁政办秘〔2016〕145号关于加强传染病防治人员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250滁政办〔2016〕28号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251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252滁政办〔2016〕30号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253滁政办〔2016〕31号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254滁政秘〔2016〕111号滁州市补短板增强经济社会发展动力实施方案255滁政秘〔2016〕113号滁州市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实施方案256滁政秘〔2016〕114号滁州市降成本减轻实体经济企业负担实施方案257滁政秘〔2016〕116号滁州市去杠杆防风险促进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258滁政秘〔2016〕117号滁州市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实施方案259滁政〔2016〕75号滁城限制养犬管理办法260滁政〔2016〕76号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实施意见261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262滁政〔2016〕79号关于推进普惠金融发展的实施意见263滁政〔2016〕82号滁州市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行动计划(2016—2018年)264滁政秘〔2016〕11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立法工作的意见265滁政秘〔2016〕141号滁州市市区城镇土地使用税奖励政策(暂行)266滁政办秘〔2016〕160号滁州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实施细则(试行)267滁政办〔2016〕38号关于加强全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268滁政办〔2016〕39号滁州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69滁政办〔2016〕40号滁州市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270滁政办秘〔2016〕163号关于对贫困残疾人生活救助进行扩面的通知271滁州市进一步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272滁政办〔2016〕43号健康脱贫工程实施方案273滁政〔2016〕91号关于推进商贸流通创新发展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274滁政办〔2016〕45号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75滁政办〔2016〕46号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结合发展实施方案276滁政秘〔2016〕143号滁州市人民政府立法咨询员管理办法277滁政办秘〔2016〕182号滁州市乡镇建设工程管理办法278滁政办秘〔2016〕183号关于加强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项目监管的实施意见279滁政办秘〔2016〕185号滁州市进一步深化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280滁政办秘〔2016〕186号滁州市足球改革发展总体实施方案281滁州市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282滁政办〔2016〕50号滁州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医疗救助和管理工作暂行办法283滁政〔2016〕105号关于加快建设市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发展基地的意见284滁政办〔2016〕52号关于修改滁州市公用移动通信基站设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85滁政办秘〔2016〕201号滁州市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实施方案286滁政办秘〔2016〕203号关于延长滁州市市本级“政银担”风险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执行期限的通知287滁政办〔2016〕59号关于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实施意见288滁政办〔2016〕60号关于营造良好市场环境促进有色金属工业调结构促转型增效益的实施意见289滁政办〔2016〕62号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290滁政办〔2016〕63号滁州市“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实施方案——结束——。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工业强市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工业强市战略实施步伐推进“三上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业计划
【发文字号】滁政办[2010]7号
【发布部门】滁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1.26
【实施日期】2010.0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工业强市战略实施步伐推进
“三上工程”工作方案的通知
(滁政办〔2010〕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加快工业强市战略实施步伐推进“三上工程”工作方案》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配套办法,加强目标考核管理,确保“三上工程”各项措施全面落实。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关于加快工业强市战略实施步伐推进“三上工程”工作方案
(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奋力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追宿迁、超千亿、进前列”奋斗目标,扎实推进“三上工程”(大企业上台阶、中企业上水平、小企业上规模),加快工业强市战略实施步伐,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本方案大企业为现有产值亿元以上的企业;中企业为产值亿元以下的规模以上企业;小企业为规模以下企业。
规划到2012年,全市规模以上企业达到1600户,每年新增200户,其中10亿元以上企业达40户,20亿元企业以上达20户,50亿元以上企业达到6户,天大集团、博西华公司、全柴集团达到百亿;完成技术改造投入600亿元,新建立企业技术中心96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6个,完成上级下达的节能目标任务;每年100户小企业上规模。
20。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滁州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八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滁州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八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9.10.12
•【字号】滁政办秘〔2019〕119号
•【施行日期】2019.10.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修订印发滁州市科技创新政策体系八个配套文件的通知
滁政办秘〔2019〕11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第3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对滁州市科技创新“1+4+N”政策体系相关8个配套文件进行修订,其中6个配套文件部分修改,2个配套文件废止。
现将修订后的配套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0月12日滁州市科技创新“1+4+N”政策体系8个配套文件修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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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市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工业发展
的若干政策(试行)实施细则
一、依据市政府《关于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工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试行)》(滁政〔2011〕49号)(以下简称《政策》)中的有关内容,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对《政策》中有关条款实施需要明确的作进一步规定,其它从略。
二、本实施细则规范企业和项目享受《政策》所涉及市财政奖励和补助资金的申报程序、申报材料、评审等相关事宜,涉及市开发区、各县(市、区)财政兑现的奖励和补助资金,由市开发区和各县市区依据《政策》自行制定有关实施办法和实施细则。
三、申报享受《政策》均需由申报单位提出书面资金申请报告,填写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相关证明等材料和下表所列专项申报材料。
四、申报和评审程序
1、申报材料实行统一受理。
申报单位申报材料实行书面申报和电子版申报相结合的方式,市直企业直接将一式四份申报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报送市经信委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服务窗口;市开发区和各县(市、区)企业将一式六份申报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五份),报送市开发区和各县(市、区)经信
委(经发局),其中应由市级财政奖励的,由市开发区和各县(市、区)初审后,集中转报至市经信委设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的窗口,并附申报企业一式四份申报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应由市开发区和各县(市、区)级财政奖励的,由市开发区和各县(市、区)按照《政策》进行奖励兑现,并将奖励兑现情况汇总报送市经信委备案。
2、市经信委于每年1月上旬开始受理企业和项目的申报工作,每年1月31日为申报工作截止日。
企业的申报材料齐全后,有关材料分别送由市财政局、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国土局、金融办、审计局等部门组成的若干评审小组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对通过评审的企业和项目,在滁州日报、滁州市政府网站等进行公示。
3、对公示无异议的企业和项目,报请市政府办公会议研究批准。
对批准的企业和项目,由市财政在20个工作日内将应兑现的政策资金直接拨付给企业。
五、附则
1、《政策》中的工业企业项目投资包括工业用地、厂房、工业辅助设施以及设备投资;转型升级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设备投资包括: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工艺装备等投资;创新能力和信息化项目仪器设备投资包括:检测、研发、中试(小试)试验和生产装置,信息化网络、信息化终端、软件;本年度是指应奖励年度。
2、申报享受《政策》的企业提供的资料必须全面真实。
对弄
虚作假获得奖励政策的,一经发现,予以通报批评,依法追回已获得的奖励资金,3年内取消《政策》申报的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由市经信委、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金融办负责解释。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附件1:
滁州市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工业发展的若干奖励政策
(试行)资金申请表
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经办人:
说明:①申请表用A4纸打印上报;②申请奖励条件一栏填写阿拉伯数字;③申请奖励类型是指:鼓励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鼓励企业转型升级、鼓励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加快发展、降低融资成本、鼓励科技创新、鼓励产业集聚等;④应奖年度不涉及年度对比指标的只填写应奖年度上一年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