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
储罐安全设计运行规范详解
储罐安全设计运⾏规范详解储罐安全设计运⾏规范详解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经常因未吃透标准、规范在现场查看过程中上捉襟见肘,倍感专业知识不⾜。
同时,在内审、外审检查时,不同的⼈对是否执⾏或执⾏那个标准存有不同看法,导致库区隐患治理中存在标准不⾼、未⼀次性治理等问题,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为便于对照标准、规范排查隐患,给现场查看隐患提供快速的条⽂⽐对借鉴,为决策提供参考,提升隐患治理⽔平,梳理、摘录了“中国⽯油”2010年8⽉发布执⾏的《成品油库建设标准》、2011年7⽉1⽇实施的《防静电安全技术规范》(Q/SY1431-2011)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15年5⽉1⽇实施的《⽯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2009年7⽉1⽇实施的《⽯油化⼯企业设计防⽕规范》(GB50160-2008)、2014年6⽉1⽇实施的《⽯油化⼯⼯程防渗技术规范》(GB/T 50934)、2011年6⽉1⽇实施的《泡沫灭⽕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2010)、2015年8⽉1⽇实施的《⽔喷雾灭⽕系统技术规范》(GB 50219-2014)、2014年12⽉1⽇实施的《储罐区防⽕堤设计规范》(GB 50351-2014)、《⽯油化⼯可燃⽓体和有毒⽓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 50493-2009)等规范标准中有关储运车间的主要条款,供罐区有关⼈员参考,未尽之处,以相关规范标准具体条款为准。
1、适⽤范围根据《成品油库建设标准》(2010年版)总则中规定:为了规范中国⽯油天然⽓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成品油库的建设,统⼀设计标准、统⼀视觉形象、统⼀设备材料选型、统⼀标识标牌、做到“标准化设计、集约化采购、模块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油库建设规模、建设⽔平和⼯程投资,特制定本标准。
根据《⽯油库设计规范》(GB 50074-2014)(下⽂中未指明出处,均为本规范规定)总则中规定:本规范适⽤于新建、扩建和改建⽯油库的设计;不适⽤于:⽯油化⼯企业⼚区内的易燃和可燃液体储运设施,独⽴的液化烃储存库。
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管理规定
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管理规定2008年04月15日目次1 总则 (3)2 选址及平面布置 (3)2.1库址选择 (3)2.2防火堤 (3)2.3安全间距和消防道路 (4)3 电气 (4)3.1罐区照明 (4)3.2防雷措施 (4)3.3防静电措施 (5)4 罐体设备 (6)4.1密封结构 (6)4.2浮顶限位要求 (7)5 消防系统 (8)5.1一般规定 (8)5.2消防水源 (8)5.3泡沫灭火系统 (8)5.4消防冷却水系统 (8)5.5辅助消防设施 (9)5.6消防站 (10)5.7其他要求 (10)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0)7 电视监视系统 (11)8 环境保护 (11)9 施工与安装 (11)9.1密封的安装 (11)9.2板材预制 (12)9.3浮顶安装 (12)9.4罐壁安装 (12)9.5量油导向管安装 (12)9.6其他 (13)10 运行管理 (13)10.1检测制度 (13)10.2检查、维护制度 (13)10.3安全运行制度(含作业要求、进油管道口的流速和液位等) . 15 10.4其他要求 (16)10.5应急救援预案 (16)11 附则 (16)1 总则1.1 为使大型储罐及罐区安全的设计、施工与运行管理满足安全运行、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保护环境的要求,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所属企业,单罐容积不小于5万立方米的钢制外浮顶原油储罐(以下简称大型储罐)的安全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
储存其他油品单罐容积不小于5万立方米的钢制外浮顶储罐,应参照本规定执行。
1.3 大型储罐安全设计、施工与运行管理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相关技术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4 已有大型储罐的整改可以参照本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另行制订相应整改措施。
2 选址及平面布置2.1 库址选择在进行大型储罐的选址时,应对当地雷电情况进行调查,尽可能避免布置在雷电多发区域。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
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1 基本要求1.1本规定所称石油库指油田、销售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2 本规定所称罐区指炼化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3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和罐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GB 50183规定;炼化企业罐区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GB 50160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GB 50074规定。
2职责2.1 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2.2 石油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2.2.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2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方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2.2.3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1次演练。
2.2.4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1次安全检查。
2.2.5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2.2.6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2.3罐区安全管理作为炼化企业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执行本企业相关管理规定。
3安全管理3.1 石油库与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应设置包围整个区域的围墙,实施封闭化管理,24小时有人值班。
3.2 石油库与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严禁将香烟、打火机、火柴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和罐区。
3.3进入石油库、罐区车辆管理3.3.1进入石油库、罐区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3.3.2各种外来机动车辆装卸油后,不准在石油库停放和修理。
除本企业消防车外,机动车辆未经批准不准进入石油库和罐区。
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5955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编辑: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管理制度范本系列)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详细版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详细版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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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基本要求1.1 大型浮顶储罐是指单罐容积不小于5万m3的钢制外浮顶原油储罐(以下简称大型储罐)。
1.2大型储罐安全设计、施工与运行管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技术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3 大型储罐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抗震减灾的有关法规和报批程序;其中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抗震减灾技术措施和设备、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用。
2选址及平面布置2.1库址选择大型储罐选址时,应对当地雷电情况进行调查,尽可能避免布置在雷电多发区域。
2.2 防火堤2.2.1 大型储罐组的防火堤宜采用土堤。
当受条件限制时,可采用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的其他结构型式的防火堤,其耐火极限不得小于3h。
2.2.2 在防火堤的不同方位上应设置人行台阶或坡道,同一方位的人行台阶或坡道不宜少于2处;隔堤应设置人行台阶。
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
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1. 引言本文档为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规定,为确保储罐设施的安全可靠性,保护人身财产安全,提高管理水平,规范操作行为,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并提高应急响应能力而制定。
2. 安全设计要求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的安全设计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结构强度和稳定性:储罐的结构必须足够强度和稳定,以承受内外荷载的作用。
- 防腐蚀能力:储罐内壁和外壁必须具备良好的防腐蚀能力,以延长使用寿命并防止泄漏事故。
- 防火性能:储罐必须具备良好的防火性能,可以有效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和蔓延。
- 通风系统:储罐必须配备合适的通风系统,以保证内部气体的流通,并控制有害气体的排放。
3. 施工管理要求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的施工管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施工技术要求: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施工,采用先进的施工技术和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施工质量。
- 施工现场管理:必须建立健全的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预案,加强现场安全监督,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演练。
- 施工质量管控:必须按照相关质量管理要求进行施工质量管控,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4. 运行管理要求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的运行管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 设备检修和维护:定期对储罐设备进行检修和维护,及时发现和排除故障,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 事故应急响应: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响应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 运行记录和报告:定期记录储罐的运行情况和各项运行参数,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以便进行综合分析和决策。
5. 安全培训和教育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的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熟悉储罐的安全管理规定和操作流程,掌握应急处理技能,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6. 总结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的安全设计、施工和运行管理规定是确保储罐设施安全运行的重要措施。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范文(二篇)
中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规定范文一、机构设置规定1. 石油库和罐区应设置安全管理机构,具体包括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消防安全部门和环境保护部门。
各部门应明确职责,协同配合,确保石油库和罐区安全运行。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石油库和罐区的安全组织、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并落实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 消防安全部门负责石油库和罐区的消防设施设备管理、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排查和火灾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石油库和罐区的消防安全。
4.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石油库和罐区的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确保石油库和罐区的环境安全。
二、石油库和罐区设施设备管理规定1. 石油库和罐区应建立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对重要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修复,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石油库和罐区应按照有关要求配置消防设施设备,并保持其完好有效。
消防设施设备应定期检查和演练,确保其可靠、稳定。
3. 石油库和罐区应建立电气设施管理制度,对电气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乱挂乱放电器材。
4. 石油库和罐区应建立通风设施管理制度,对通风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通风设施应保持畅通,防止积聚可燃有毒气体。
三、危险物品储存管理规定1. 石油库和罐区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对危险物品进行分类、储存和操作。
禁止储存和操作超过允许限量以上的危险物品。
2. 石油库和罐区应建立危险物品储存管理制度,明确危险物品的储存位置、数量、防火分区和警戒标识。
禁止将危险物品与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在同一区域。
3. 石油库和罐区应定期检查危险物品的储存状态,及时清理危险物品周围的杂物和易燃物品,确保储存区域整洁、干燥,并采取防静电措施。
4. 石油库和罐区应建立危险物品操作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操作人员的资质和操作规程,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操作危险物品。
四、安全教育培训规定1. 石油库和罐区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进入石油库和罐区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的普及。
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管理暂行规定
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2007年2月8日)1、总则1.1 目的为保障大型浮顶储罐(以下简称大型储罐)的运行安全,防止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1.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化集团公司所属企业新建的单罐储量大于等于50000m3的大型储罐。
其它现有大型储罐,除涉及土地使用和密封结构改变的内容外,原则上应按本规定要求进行整改。
大型储罐安全设计、施工及管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执行现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规范,以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相关技术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2 平面布置2.1 库址选择在进行大型储罐的选址时应对当地雷电情况调查,应尽量避免布置在雷电多发区域。
2.2 防火堤2.2.1大型储罐的防火堤宜采用土堤。
2.2.2在防火堤的不同方位上应设置人行台阶或坡道,同一方位上两相邻人行台阶或坡道之间距离不宜大于60m;隔堤应设置人行台阶。
2.2.3 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的容积;当大型储罐组不能满足此要求时,应设置事故存液池储存剩余部分,但罐组防火堤内的有效容积不应小于罐组内1个最大储罐容积的一半。
2.2.4 隔堤内有效容积不应小于隔堤内1个最大储罐容积的10%。
2.3 安全间距2.3.1 大型储罐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0.4倍。
2.3.2 单罐容积大于或等于100000m3的大型储罐罐组宜采用四罐一组布置。
2.3.3 大型储罐罐组应设宽度不小于6米的环形消防道路,且转弯半径不小于12米。
2.3.4每个储罐的中心至两条不同方向消防车道的距离均不应大于120 m;当不能满足此要求时,任何储罐的中心与最近的消防车道之间的距离,不应大于80m,且最近消防车道的路面宽度不应小于9 m。
3、防雷防静电3.1 防雷3.1.1大型储罐应做防雷接地。
3.1.2罐体基础自然接地体应与罐区接地装置相连,连接点不少于两处。
3.1.3大型储罐接地体应采用耐腐蚀且导电性能优良的材料.引下线应采用不小于4×40mm热镀锌扁钢。
大型浮顶储罐安全技术规程(4篇)
大型浮顶储罐安全技术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大型浮顶储罐的安全生产,确保生产过程中的人员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技术规程。
第二条本技术规程适用于直接受到安全生产法规和规范管理的大型浮顶储罐生产,也适用于设计、施工和维护。
第三条大型浮顶储罐应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和具有相应技术资质的人员来操作。
第四条大型浮顶储罐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设备安全可靠。
第五条大型浮顶储罐应建立健全的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
第二章储罐设计第六条大型浮顶储罐的设计应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第七条大型浮顶储罐的设计应根据所存储物质的性质、容量和工艺特点进行合理选择。
第八条大型浮顶储罐的设计应考虑防雷、防火、防爆和防腐蚀等安全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大型浮顶储罐的设计应充分考虑自然灾害和事故可能带来的影响,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条大型浮顶储罐的设计应考虑设备维修和维护的便捷性,保证设备的可靠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三章储罐施工第十一条大型浮顶储罐的施工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符合规定。
第十二条大型浮顶储罐的施工现场应设立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十三条大型浮顶储罐的施工应遵守施工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施工过程中的人员和设备安全。
第十四条大型浮顶储罐的施工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队伍进行,同时配备专业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五条大型浮顶储罐的施工材料和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保证其质量和可靠性。
第四章储罐运行与维护第十六条大型浮顶储罐应建立健全的设备运行和维护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权力。
第十七条大型浮顶储罐的设备运行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
第十八条大型浮顶储罐的设备运行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关资质证书。
第十九条大型浮顶储罐的设备维护应定期进行,维护记录应详细、准确,以备查阅。
《中国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管理规定(2011)757》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安〔2011〕757号关于印发《中国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中国石化石油库和罐区安全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十日1基本要求1.1本规定所称石油库指油田、销售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2本规定所称罐区指炼化企业收发和储存原油、成品油、半成品油、溶剂油、润滑油、沥青和重油等储运设施。
1.3新建、改建、扩建石油库和罐区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其中油田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83规定;炼化企业罐区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规定;销售企业石油库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规定。
2职责2.1石油库应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工程师或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置兼职安全员。
2.2石油库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主要职责2.2.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加强班组建设,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2.2制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措施、考核标准和奖惩办法等,定期检查、考核。
2.2.3对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定人、定位、定措施管理;制定应急预案,每季度组织1次演练。
2.2.4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每月组织1次安全检查。
2.2.5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档案,做好基础管理工作。
2.2.6负责与毗邻单位组成治安、消防联防组织,制定联防公约,加强联系,定期活动。
2.3罐区安全管理作为炼化企业安全管理的组成部分,执行本企业相关管理规定。
3安全管理3.1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应设置包围整个区域的围墙,实施封闭化管理,24小时有人值班。
3.2石油库及远离炼化企业的独立罐区入口处应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严禁将香烟、打火机、火柴和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带入库区和罐区。
3.3进入石油库、罐区车辆管理3.3.1进入石油库、罐区机动车辆应佩戴有效的防火罩和小型灭火器材。
储罐安全设计运行规范详解
储罐安全设计运行规范详解在现场检查过程中经常因未吃透标准、规范在现场查看过程中上捉襟见肘,倍感专业知识不足。
同时,在内审、外审检查时,不同的人对是否执行或执行那个标准存有不同看法,导致库区隐患治理中存在标准不高、未一次性治理等问题,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为便于对照标准、规范排查隐患,给现场查看隐患提供快速的条文比对借鉴,为决策提供参考,提升隐患治理水平,梳理、摘录了“中国石油”2010年8月发布执行的《成品油库建设标准》、2011年7月1日实施的《防静电安全技术规范》(Q/SY1431-2011)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2015年5月1日实施的《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2009年7月1日实施的《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2014年6月1日实施的《石油化工工程防渗技术规范》(GB/T50934)、2011年6月1日实施的《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51-2010)、2015年8月1日实施的《水喷雾灭火系统技术规范》(GB50219-2014)、2014年12月1日实施的《储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GB50351-2014)、《石油化工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GB50493-2009)等规范标准中有关储运车间的主要条款,供罐区有关人员参考,未尽之处,以相关规范标准具体条款为准。
1、适用范围根据《成品油库建设标准》(2010年版)总则中规定:为了规范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所属成品油库的建设,统一设计标准、统一视觉形象、统一设备材料选型、统一标识标牌、做到“标准化设计、集约化采购、模块化建设、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油库建设规模、建设水平和工程投资,特制定本标准。
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下文中未指明出处,均为本规范规定)总则中规定: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石油库的设计;不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厂区内的易燃和可燃液体储运设施,独立的液化烃储存库。
化工储罐管理制度
化工储罐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化工储罐管理,确保生产安全,保护环境,提高生产效率,根据《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法》,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内所有化工储罐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储罐的设计、安装、检测、维护等方面。
三、储罐设计及安装1. 储罐应根据生产需要,选择合适的材料,并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设计和制造。
2. 储罐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采用专业人员进行安装,并在安装完毕后进行严格的检测和验收。
3. 储罐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四、储罐检测1. 储罐应定期进行检测,包括但不限于外观、内部结构、防腐涂层等方面的检测。
2. 储罐检测应由专业检测机构进行,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3. 检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和报告,对于发现的安全隐患,应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处理。
五、储罐维护1. 储罐需要定期进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防腐涂层的维护、防腐防锈、防滑等方面的维护。
2. 维护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在维护完毕后进行验收,确保储罐的使用安全。
3. 对于老化和损坏严重的储罐,应及时进行替换或修复。
六、储罐使用1. 储罐使用前,应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确保储罐正常、稳定、安全。
2. 储罐使用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禁止私自进行非法操作。
3. 储罐使用完毕后,应及时进行清洗、排空,并进行必要的维护工作。
七、储罐安全管理1. 储罐安全应纳入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程序。
2. 储罐安全管理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3. 储罐安全管理应加强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4. 储罐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万一发生事故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八、储罐环保管理1. 储罐使用应符合环保要求,严格控制存储和使用的化学品种类和数量。
2. 储罐使用过程中,应及时清理、处理产生的污水和废液,确保不对环境产生污染。
3. 储罐使用中发生泄漏或污染情况,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清理。
大型浮顶油罐结构设计分析
随着我 国国民经济 的高速发展和 战略石油储 备体 系的实施 , 他可供选择 的合理结构 。 我 国的石油消耗量 和进 口量大 幅度 增加 , 备量 也相 应地 加大 。 2 2 底 板设 计 分析 储 . 石油储备可分 为 : 企业类储 备 、 商业类储备 、 战略类储 备和 资源 类 底板设计 存 在 以 下 问题 : ) 钢量 大 。底板 的 边缘 板 厚达 1用
2 4 钢板 结 构浮 顶罐 不利 于 实现 大型 化 .
大 型浮顶罐采用 钢板结构不利 于实现大 型化 , 主要 是受到允
国内外储罐设计规 范允许最 大使用板厚 不大 压力 、 内外温差产 生的温度压力 、 风荷载 和地震荷 载。荷载 大 , 受 许最大板 厚的制约 , 5mr, l 虽采用屈服强度 4 0MP 的高强度钢板 , 9 a 所 力复杂 , 设计 控制 内力环 向拉 力等 级很 高 , 仍采用 传统 的 中小 型 于 4 f 按此计算 , 能建 造的最大 罐容为 1 8万 m3但要实现浮顶罐 的大型化 , , 就需要 罐的钢板结构 , 其结构选型不合理 。钢 板结构 主要特征是 承载 能 更新设计 思路 。 力 低 , 度 和稳 定 性 差 。 采 用 钢 板 结 构 必 然 要 加 大 板 厚 来 增 大 刚 改变结构 形式 ,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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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 4卷 第 2 期 5
2 0 0 8年 9 月
山 西 建 筑
S HANXI ARCHI TE rURE
Vo【3 . 5 . 4 No 2
Sp 2 0 e. 08
・8 ・ 3
文 章 编 号 :0 96 2 (0 8 2 —0 30 1 0—8 5 2 0 )50 8 —2
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
中国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及运行管理规定1 基本要求1.1 大型浮顶储罐是指单个储罐的容积不小于5万m3的钢制外浮顶原油储罐(以下简称大型储罐)。
1.2大型储罐安全设计、施工与运行管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现行相关国家和行业标准和规范以及中国石化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技术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3 大型储罐建设项目必须满足国家和地区安全要求、职业卫生、消防、抗震减灾的有关法规和报批程序;其中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抗震减灾技术措施和设备、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用。
2选址和布局2.1位置选择大型储罐选址时,应对当地雷电情况进行调查,尽量避免安排在易受雷击的区域。
2.2 防火堤2.2.1 大型储罐组的防火堤宜采用土堤。
当受条件限制时,可采用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的其他防火堤结构型式,其耐火极限不得小于3h。
2.2.2 防火堤的不同方向应设置人行台阶或坡道,同一方位的人行台阶或坡道不宜少于2处;隔堤应设置人行台阶。
2.2.3 单罐容积不小于1 0万m3大型储罐组应采用4罐一组布置。
2.3 安全距离和消防道路2.3.1 大型储罐之间的安全距离不得小于相邻大型储罐的直径0.4倍。
2.3.2 大型储罐组的路面宽度不得小于6m的环形消防道路,且转弯半径不小于12 m。
3 与电有关的3.1 罐区照明大型储罐组的照明应采用走道沿线的灯具、平台、扶梯布置。
3.2 雷电防护3.2.1 大型储罐接地点之间沿罐壁圆周的距离不应大于18 m,罐体周边的接地点分布应均匀,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 0 Ω;大型储罐与罐区接地装置连接的接地线,当采用热镀锌扁钢时,规格应不小于4 0mmx4 mm。
3.2.2 引下线宜在距离地面0. 3m之间装设断接卡,断开卡与引下线的连接应可靠。
3.2.3大型储罐不应装设避雷针,应对浮顶与罐体用2根导线做与电有关的连接。
浮顶与罐体连接导线应采用横截面不小于50 mm2扁平镀锡软铜绞线或绝缘阻燃护套软铜绞线,连接点用铜接线端子及2个M12不锈钢螺栓加防松垫片连接。
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
编号:SY-AQ-07560( 安全管理)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Sinopec large floating roof storage tank safety design, construction and operationmanagement regulations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
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基本要求1.1大型浮顶储罐是指单罐容积不小于5万m3的钢制外浮顶原油储罐(以下简称大型储罐)。
1.2大型储罐安全设计、施工与运行管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技术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3大型储罐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抗震减灾的有关法规和报批程序;其中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抗震减灾技术措施和设备、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用。
2选址及平面布置2.1库址选择大型储罐选址时,应对当地雷电情况进行调查,尽可能避免布置在雷电多发区域。
2.2防火堤2.2.1大型储罐组的防火堤宜采用土堤。
当受条件限制时,可采用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的其他结构型式的防火堤,其耐火极限不得小于3h。
2.2.2在防火堤的不同方位上应设置人行台阶或坡道,同一方位的人行台阶或坡道不宜少于2处;隔堤应设置人行台阶。
2.2.3单罐容积不小于10万m3的大型储罐罐组宜采用4罐一组布置。
2.3安全间距和消防道路2.3.1大型储罐之间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0.4倍。
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
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一、前言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是一种用于贮存石化液体制品的紧要设施,建成后能够提高生产效益、保障工业安全,并对环保贡献气力,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政策。
为确保大型浮顶储罐的安全运行,必需严格依照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执行。
二、安全设计1. 容量设计:依据储罐的贮存品种、贮存需求、场地规划等综合因素,合理确定储罐的容量,保障其充足生产运行需要。
2. 原材料选用:合理选择原材料,达到储罐重量、耐腐蚀性和安全性能的要求。
3. 结构设计:储罐的结构设计应充足耐受水压、抗震和原油体积膨胀等紧要要求。
4. 系统设计:储罐系统应包括防静电、防火、防爆等安全设计方案,保证其运行安全。
三、施工1. 现场管理:储罐施工现场应划定严格的安全范围,禁止非作业人员靠近;必需有现场安全人员指挥施工,并做好记录。
2. 质量监控:施工过程中需要开展各类质量监控,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
3. 安全管理:施工过程需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和操作规程,保证安全施工和作业环境。
四、运行1. 保养管理:建立定期巡查、保养机制,对浮顶、安全阀、放空阀、压力表等管线设备进行定期检修、清洗、更换等,确保储罐的稳定运行。
2. 安全管理:运行期间需对储罐四周进行平整管理,防止储罐废水、废气等对环境的污染,并做好应急预案,保证安全稳定运行。
五、管理1. 管理体制:储罐管理应经过精准授权,并建立肯定的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确保管理本领与储罐运行安全紧密结合,实现全程管理。
2. 信息管理:建立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对储罐均衡状态和监测数据的汇报、预警、报警等,确保储罐运行数据精准、实时、适时。
六、总结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是一项紧要的安全生产设施,其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环节都需要严格执行相应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确保其在生产过程中的稳定运行和安全生产环保。
在储罐发生事故时,面对突发事件应做好处置工作,适时组织善后,并总结事故教训,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工作。
储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储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保障储罐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避免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储罐作业的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储罐作业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储罐的安装、维修、清洗、液位检测、输送介质等活动。
二、安全管理组织1.单位应建立并完善储罐作业安全管理机构,确定储罐作业安全管理责任人和各级管理人员。
储罐作业安全管理责任人应具备从业资格证书,并接受过相关的安全管理培训。
2.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储罐作业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储罐作业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宣传、事故应急处置等工作。
3.单位应定期组织储罐作业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管理能力。
三、安全管理制度1.单位应建立并完善储罐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储罐作业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确保储罐作业安全进行。
2.单位应编制储罐作业安全管理规范,包括储罐作业的组织架构、作业程序、安全工具、安全标识、操作规程等内容,确保储罐作业的安全进行。
3.单位应定期开展储罐作业安全演练和应急演练,提高储罐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四、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1.单位应定期进行储罐作业的安全检查,密切监测储罐的运行状态,及时发现并排除安全隐患。
2.单位应建立储罐作业安全检查记录,记录检查结果及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处理。
3.单位应建立储罐作业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工作,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五、应急管理1.单位应建立健全储罐作业的应急管理制度,明确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和应急责任人。
2.单位应定期组织储罐作业的应急演练,提高储罐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3.单位应建立储罐作业事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及时上报储罐作业事故并进行处理。
六、安全培训与教育1.单位应定期组织储罐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防护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2.单位应定期开展储罐作业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安全意识。
3.单位应建立储罐作业人员安全考核制度,评定员工的安全管理水平。
石油化工储罐防雷装置的安装标准
石油化工储罐防雷装置的安装标准安装标准:接闪器,接闪器俗称避雷针,主要作用是接收雷云与大地之间的放电。
石油化工储罐属于0区或1区的首类防雷建筑物。
主要由拦截闪击的接闪杆、接闪带以及金属构件组成防直击雷措施。
归纳现有行业规范,石油化工储罐接闪器应符合如下规定:(1)浮顶油罐或内浮顶油罐和储存可燃油品的钢油罐不应装设避雷针;(2)压力储罐(液化烃球形储罐)可不设避雷针;(3)钢制储罐的罐壁厚度大于或等于4mm,在罐顶装有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时,应利用罐体本身作为接闪器;(4)钢制储罐的罐壁厚度大于或等于4mm,在罐顶装有无阻火器的呼吸阀时,应在罐顶装设避雷针;(5)钢制储罐的罐壁厚度小于4mm时,应在罐顶装设避雷针。
引下线,引下线是用于将雷电流从接闪器传导至接地装置的导体。
金属石油化工储罐罐壁可以作为防雷引下线,但在罐底座处应用镀锌圆钢或镀锌扁钢与接地装置连接。
引下线的材料和较小截面,《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规定防雷接地引下线采用镀锌圆钢时,地上部分直径≥8mm,实际施工中接地引下线通常采用Ф10的圆钢。
地下部分直径≥15mm,在设计施工中常采用Ф16的圆钢,比较经济实用。
当采用镀锌扁钢时,截面积不小于50mm2,厚度不应小于2.5mm。
在石油化工储罐的设计中均依照《中国石化大型浮顶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的标准,镀锌扁钢采用40mm×4mm。
引下线的分布:标准和行业规范中都明确要求首类防雷建筑物接地引下线不应少于2处。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中规定首类建筑物防闪电感应时“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m~24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
”《轻质油品储罐技术导则》规定引下线间距不大于18m。
石油化工储罐多为金属罐体,引下线间距应不大于18m,沿罐周均匀分布,每根引下线的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在易受机械损伤之处,地面上1.7m至地面下0.3m的一段接地线应采用暗敷或采用镀锌角钢、改性塑料管或橡胶管等加以保护。
《中国石化消防达标管理规定(终稿)》
《中国石化消防达标管理规定(终稿)》关于印发《中国石化消防达标管理规定》的通知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现将。
中国石化消防达标管理规定。
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年××月××日通用业务制度-执行类制度名称制度/编号制度/版本中国石化消防达标管理规定制度中国石化×。
202x。
xx文号号主办安全环保局部门所属业务类别监督检查者解释权归属废止说明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安全会签生产监督管理/消防管部门理信息系统管理部审核安全环保局法律事务部部门企业改革管理部安全环保局签发20××年××月××日日期制定目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约束对象原。
中国石化消防达标规生效定。
(中国石化安。
202x。
20××年××月××日日期553号)同时废止。
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规范生产、储运装卸、经营场所的消防设施和装备配置、消防管理、消防队伍建设等。
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及中国石化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各企业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消防达标管理/涉及的相关制度业务类别所属层级//11基本要求1.1本规定适用于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重要生产、储运装卸、经营场所的消气防设施和装备配置、消防管理及消防队伍建设。
1.2消防设施和装备配置、消防管理及消防队伍建设除执行本规定外,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相关要求。
1.3油田及管道企业的消防设计应符合。
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183)规定;炼化企业(含油田企业炼化厂)的消防设计应符合。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规定;销售企业的油库消防设计应符合。
中石化管理规定6篇
中石化管理规定6篇第1篇中石化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2篇中石化安全教育管理规定第3篇中石化事故管理规定办法第4篇中石化液氨生产储运安全管理规定第5篇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第6篇中石化安全生产视频监控配置管理规定【第1篇】中石化事故管理规定办法中石化事故管理规定第一章事故分类和分级第一条事故分类1.火灾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火灾,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2.爆炸事故: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爆炸,并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故;3.设备事故:由于设计、制造、安装、施工、使用、检维修、管理等原因造成机械、动力、电气、电信、仪器(表)、容器、运输设备、管道等设备及建(构)筑物等损坏造成损失或影响生产的事故;4.生产事故:由于“三违”或其他原因造成停产、减产以及井喷、跑油、跑料、串料的事故;交通事故:车辆、船舶在行驶、航运过程中,由于违反交通、航运规则或因机械故障等造成车辆、船舶损坏、财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事故;6.人身事故: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与工作有关的人身伤亡和急性中毒事故;7.放射事故:放射源丢失、失控、保管不善、造成人员伤害或环境污染的事故。
第二条上报集团公司事故凡发生下列事故,应报安全环保局。
1.一般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一般事故:一次造成1~9人重伤;一次造成1~2人死亡;一次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及以上、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炼化、销售企业一次跑、冒、漏油(料)及油品变质在10t及以上;油田企业一次跑油在30t 及以上;管道储运企业一次跑油在100t及以上;海上发生一次跑油在1t及以上;销售企业一次混油混入量100t及以上;炼化企业一次造成3套及以上生产装置或全厂停产,影响日产量50%及以上。
2.重大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为重大事故:(1)一次事故造成10人及以上重伤;(2)一次事故造成3~9人死亡;(3)一次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及以上,500万元以下(不含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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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大型浮顶储罐安全设计施工运行管理规定1 基本要求1.1 大型浮顶储罐是指单罐容积不小于5万m3的钢制外浮顶原油储罐(以下简称大型储罐)。
1.2大型储罐安全设计、施工与运行管理除执行本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及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相关技术和安全监督管理规定。
1.3 大型储罐建设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和所在地区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抗震减灾的有关法规和报批程序;其中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抗震减灾技术措施和设备、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建成投用。
2选址及平面布置2.1库址选择大型储罐选址时,应对当地雷电情况进行调查,尽可能避免布置在雷电多发区域。
2.2 防火堤2.2.1 大型储罐组的防火堤宜采用土堤。
当受条件限制时,可采用国家现行规范规定的其他结构型式的防火堤,其耐火极限不得小于3h。
2.2.2 在防火堤的不同方位上应设置人行台阶或坡道,同一方位的人行台阶或坡道不宜少于2处;隔堤应设置人行台阶。
2.2.3 单罐容积不小于1 0万m3的大型储罐罐组宜采用4罐一组布置。
2.3 安全间距和消防道路2.3.1 大型储罐之间的安全间距不应小于相邻较大罐直径的0.4倍。
2.3.2 大型储罐罐组应设路面宽度不小于6m的环形消防道路,且转弯半径不小于12 m。
3 电气3.1 罐区照明大型储罐罐组的照明宜采用灯具沿走道、平台、扶梯布置。
3.2 防雷措施3.2.1 大型储罐接地点沿罐壁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18 m,罐体周边的接地点分布应均匀,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 0 Ω;大型储罐与罐区接地装置连接的接地线,当采用热镀锌扁钢时,规格应不小于4 0mmx4 mm。
3.2.2 引下线宜在距离地面0. 3m至1.Om之间装设断接卡,断接卡与引下线的连接应可靠。
3.2.3大型储罐不应装设避雷针,应对浮顶与罐体用2根导线做电气连接。
浮顶与罐体连接导线应采用横截面不小于50 mm2扁平镀锡软铜复绞线或绝缘阻燃护套软铜复绞线,连接点用铜接线端子及2个M12不锈钢螺栓加防松垫片连接。
3.2.4 大型储罐转动扶梯与罐体及浮顶各两处应做电气连接,连接导线应采用横截面不小于50衄2扁平镀锡软铜复绞线或绝缘阻燃护套软铜复绞线,连接点用铜接线端子及2个M12不锈钢螺栓加防松垫片连接。
3.2.5 大型储罐应利用浮顶排水管线对罐体与浮顶做电气连接,每条排水管线的跨接导线应采用1根横截面不小于50 mm2镀锡软铜复绞线。
3.2.6 与罐体相接的电气、仪表配线应采用金属管屏蔽保护。
配线金属管上下两端与罐壁应做电气连接。
在相应的被保护设备处,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应的浪涌保护器。
3.2.7 宜采用有效可靠的连接方式对浮顶与罐体沿罐周做均布的电气连接并应满足国内外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3 防静电措施3.3.1 大型储罐的自动通气阀、量油孔应与浮顶做电气连接。
3.3.2 二次密封采用I型刮板的每个导电片与浮顶均应做电气连接。
3.3.3 电气连接的导线应选用1根横截面不小于10 mm镀锡软铜复绞线。
3.3.4 在大型储罐盘梯进口处,应设置安全有效的消除人体静电接地设施。
3.3.5 大型储罐浮顶上取样口的两侧1.5 m之外应各设1组消除人体静电设施,取样绳索、检尺等工具应与设施连接。
该设施应与罐体做电气连接并接地。
3.3.6 储罐内壁如使用导静电防腐涂料,涂层表面电阻率应为108—1011Ω。
3.3.7 浮顶与罐体之间的密封带应使用导静电材料。
3.3.8 防雷接地、防静电接地、电气设备的工作接地、保护接地、信息系统接地等应共用接地网,实测的工频接地电阻应不大于4 Ω。
4罐体设备4.1 密封结构4.1.1 大型储罐应设置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
在雷雨多发区域,一次密封宜采用软密封。
4.1.2 储罐罐壁与浮顶之间的环形密封间距宜按附表的规定选取。
4.1.3 在浮顶外边缘板与罐壁之间的环形密封间距偏差为土100 mm的条件下,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的密封件应保持与罐壁良好接触。
4.1.4 应尽可能减小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之间的油气空间。
4.1.5 一次密封的橡胶包带、橡胶充液管应符合现行化工行业标准《浮顶油罐软密封装置橡胶密封带》HG/T 2809要求,除具有良好的耐油性能外,还应满足强度、耐老化等要求。
4.1.6 一次密封的软泡沫塑料应符合国家标准《轻质聚氨酯泡沫塑料》中JM30优等品的要求,应具有良好的弹性和耐老化性能。
4.1.7 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所用紧固件、二次密封的压条等材料应为不锈钢。
4.1.8 一次密封的橡胶包带和二次密封的油气隔膜接头的物理性能、耐油性能以及机械性能等应不低于对橡胶包带和油气隔膜的性能要求。
4.1.9 二次密封的支撑板应采用不锈钢,橡胶刮板宜采用L型结构,以保证刮板与罐壁之间形成良好的面接触;当采用其他结构时,密封油气空间不应存在金属凸出物。
4.1. 10 二次密封的橡胶刮板应具有良好的耐磨性、耐候性和耐油性。
4.1. 11 一次密封应采用浸液安装的方式。
4.1. 12 一次弹性泡沫密封安装后,下部突出应规则,无扭曲现象,上部应平整。
4.2 浮顶限位要求4.2.1 储罐浮顶限位除设置两根量油导向管外,在浮顶下方,还应设置限位器,浮顶限位器沿径向伸出浮顶外边缘板的长度应满足密封间隙允许偏差的要求,并对一次密封和二次密封提供极限位置保护,其安装位置应避开其他部件。
4.2.2 罐内附件的设置造成浮顶漂移(旋转或平移)时,附件应尽可能对称布置,使产生漂移的外力相互抵消或尽可能减小。
5消防系统5.1 一般规定大型储罐的消防水喷淋和泡沫系统应采用远程手动启动的程序控制系统,同时具备现场手动操作的功能。
5.2消防水源5.2.1 大型储罐的消防水应储存在固定的消防水罐或消防水水池中。
当储罐区附近有合适水源时,可设置为消防备用水源,消防备用水源上应设可靠的取水设施。
5.2.2 厂区内大型储罐区和装置区的消防水储备宜统一设置,消防水源除满足企业的消防补水需要外,还应满足大型油罐的消防需要。
5.3 泡沫灭火系统5.3.1 大型储罐的泡沫站内泡沫混合装置应采用平衡压力式泡沫比例混合流程。
泡沫液泵、比例混合器及平衡阀应为一用一备;泡沫站应具有快速灌装设施。
5.3.2 大型油罐灭火所需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12.5 L(min*m2),连续供给时间应为60 min。
用于扑救液体流散火灾的辅助泡沫枪数量按不小于3支设计,每支泡沫枪的流量应按480 L/min设计,其泡沫混合液连续供给时间应按30 min设计。
5.4 消防冷却水系统5.4.1 大型储罐区的消防水量,由扑救最大罐火灾配置泡沫用水量、储罐固定冷却用水量、以及移动消防用水量组成。
固定冷却用水量按着火油罐外壁面积保护,喷淋强度不小于2.0L/ (min*m2),并应按实际配置校核喷淋水量;移动水量应为120 L/s。
5.4.2消防给水泵应采用电动泵,备用泵应采用柴油泵,且应考虑100%流量备用。
消防冷却水泵供水能力除满足额定工况要求外,还应满足150%额定流量时,水泵扬程不低于65%额定扬程的要求。
5.4.3 泡沫消防给水泵应采用电动泵,备用泵应采用柴油泵,且应考虑100%流量备用。
泡沫消防给水泵供水能力除满足额定工况要求外,还应满足150%额定流量时,水泵扬程不低于65%额定扬程的要求。
5.4.4 泡沫液泵应保证在设计流量下泡沫液供给压力大于最大水压力,宜采用齿轮泵,密封或填充类型应适宜输送所选的泡沫液,其材质应耐泡沫液腐蚀且不影响泡沫液的性能;泡沫液泵应耐受时长不低于10 min的空载运行。
泡沫液泵应采用电动泵,备用泵应采用柴油泵。
5.4.5 消防水应储存于两个设有联通管的水罐或水池中。
当和生产用水合并储存时,应保证消防水不被使用。
5.5 辅助消防设施5.5.1 大型储罐区服务的消防站应配备不少于两台移动式泡沫和水两用消防炮,单台流量为32 L/s一40 L/s。
5.5.2在防火堤外台阶边、油泵房、泵棚或露天油泵边上应设置沙池,储存不少于2 m3消防沙。
5.5.3大型储罐顶部平台上,可设置灭火器材箱,放置2根水带和2支泡沫枪。
5.6 消防站单罐容量不小于1 0万m3大型储罐且罐区总容量大于4 0万m3,或单罐容量不小于15万m3时,应在消防站内设置高喷车、泡沫运输车,高喷车流量不应小于60 L/s。
5.7其他要求5.7.1 泡沫堰板高度应高于二次密封0. 3m,且不小于0.9 m;泡沫堰板与罐壁的间距宜为0.9 m~l.2 m;泡沫堰板与罐壁间的人行通道不应少于4处。
5.7.2单罐容量大于5万m3储罐,应在罐顶梯子平台的对称位置上设置二分水器和操作平台。
二分水器应由DNlOO管道沿罐壁引至防火堤外,在距地面0.7 m处设置半固定管牙接口;根据需要,从二分水器上引出的泡沫混合液管道也可与固定泡沫系统连通。
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6.1 大型储罐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在储罐上应设置无电检测的火灾自动探测装置,在罐区四周通道旁应设置手动报警按钮。
6.2储罐上的光纤型感温探测器应设置在储罐浮顶二次密封圈处。
当采用光纤光栅型感温探测器时,光栅探测器的间距不应大于3m。
6.3储罐的光纤感温探测器应根据消防灭火系统的要求进行报警分区。
每台储罐至少应设置1个报警分区。
7 电视监视系统7.1 大型储罐区应设置电视监视系统,对储罐浮顶等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情况进行监视。
摄像机应设置在罐区外围较高的建筑物或构筑物处,实现对罐区的远距离全景监视;当有条件时,宜能够监视到处于最高罐位一半位置的浮顶。
7.2 室外安装的摄像机应置于接闪器有效保护范围之内;摄像机的视频线、信号线宜采用光缆传输,电源应采用UPS供电,各类电缆两端应加装浪涌保护器;摄像机应有良好的接地,接至接地网。
7.3 电视监视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
当火灾报警系统报警时,自动联动相关的摄像机转向火灾报警区域,以便确认火情。
8环境保护废弃的密封材料属危险废物,应按危险废物处置。
9施工与安装9.1 密封的安装9.1.1 一次密封与罐壁应贴合严密。
当一次密封采用软密封,密封安装后下部突出应规则,无扭曲现象;上部应平整,与罐壁应有良好的面接触。
9.1.2 二次密封安装后应平整,承压板之间间隙均匀、搭接严密。
橡胶刮板与罐壁应贴合严密,无缝隙,且具有足够的调节能力以适应罐壁与浮顶周边环向间隙尺寸上的偏差。
9.1.3 对密封元件和材料应提出详细的技术要求和安装施工技术条件。
9.2板材预制9.2.1 壁板滚弧后,立置于平台检查。
垂直方向上用直线样板检查,间隙不得大于1 mm;水平方向上用弧形样板检查,间隙不得大于4 mm。
9.2.2 预制后的壁板在存放及运输过程中,应使用专用胎具,胎具的弧度与壁板弧度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