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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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
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国办发[1995]12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办公厅
【发布日期】1995.02.23
【实施日期】1995.02.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1995]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印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五年二月二十三日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机构编制方案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是国务院证券委员会(以下简称证券委)的监管执行机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证券市场、期货市
场进行监督和管理。
一、主要职责
(一)根据国务院和证券委授权,起草证券、期货法规,拟定证券、期货市场的管理规则和实施细则。
(二)依法对有价证券的发行、上市、交易及其相关活动进行监管。
(三)配合有关部门审批设立证券经营机构,对证券经营机构和证券清算、交割、保管、过户、托管、登记机构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管,审查确认上述机构人员的从业资格。
(四)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市场中介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资格标准、业务规则和行为准则,核发资格证书,对其业务活动和从业行为进行监管。
(五)依法对证券交易场所、证券业协会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管。
(六)根据证券委授权,对期货交易所、期货经纪机构的设立进行审核,对其活动进行监管。
(七)依法对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实施监管。
(八)依法对境内企业直接或间接向境外发行具有股票性质、功能的证券以及在境外上市活动进行监管。
(九)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证券委授权,会同有关部门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