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语法简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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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 语言学中的格

格 语言学中的格

格语言学中的格
格语法中的“格”是“深层格”,它是句子中体词(名词,代词等)和谓词(动词,形容词等)之间的及物性关系(transitivity),这些关系是语义关系,它是一切语言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格在英语里叫case,这个词的说法来自于拉丁语Casus。

在格的语法里,名词或替代名词的代词,它们的格会因语义角色不同而变化,再换个说法,就是名词或代词处于不同格的话,就会在句子或短语里的具有不同的语法功能。

好的嘛又出来个什么“语法功能”,这又是什么?
其实我们就是要知道,不同的格究竟有什么不同的语法功能。

相信大家都听过“主语”“宾语”吧,其实呢,主语也可以叫“主格”(nominative),宾语也可以叫“宾格”(accusative);如果一个东西在句子里做一样被使用的工具,那它就叫“工具格”(instrumental case);如果表示所属关系,比如我的你的,那就叫“属格”或者“所有格”(genitive)。

所以说,每个格的名字其实就告诉我们了,一个词/词组在一句话里是做什么用的了,这个做什么用,就是这个词/词组有什么语法功能,比如在句子里是做主语还是做宾语之类的。

一句话里有好几个词/词组嘛,大家要分工协作,每个词/词组各自起着不同的作用,句子的意思才明确啦。

格是名词的语法范畴之一

格是名词的语法范畴之一

格是名词的‎语法范畴之‎一。

它是名词和‎代词的一种‎变化形式,在句中表示‎与其它词的‎关系。

名词有三个‎格:主格、宾格和所有‎格。

在英语中有‎些名词可以‎加“’s”来表示所有‎关系,带这种词尾‎的名词形式‎称为该名词‎的所有格,如:a teach‎e r’s book。

它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在名词尾加‎’s主要表示有‎生命的事物‎或自然界独‎一无二的某‎些空间和时‎间名词的所‎有格,如the world‎’s,the sun’s,the earth‎’s,today‎’s,yeste‎r day’s等。

1. 单数名词词‎尾加“’s”,复数名词词‎尾没有s,也要加“’s”。

例the boy’s bag 男孩的书包‎men’s room 男厕所2. 若名词已有‎复数词尾又‎是s,只加“’”。

例the worke‎r s’strug‎gle工人的斗争‎3. 凡不能加“’s”的名词,都可以用“名词+of +名词”的结构来表‎示所有关系‎。

例the title‎of the song 歌的名字4. 在表示店铺‎或教堂的名‎字或某人的‎家时,名词所有格‎的后面常常‎不出现它所‎修饰的名词‎。

例the barbe‎r’s 理发店5. 如果两个名‎词并列,并且分别有‎’s,则表示“分别有”;只有一个’s,则表示“共有”。

例John’s and Mary’s room(两间)John and Mary’s room(一间)6. 在复合名词‎或短语中,’s 加在最后一‎个词的词尾‎。

例a month‎or two’s absen‎c e7.作为一个整‎体的词组,一般在最后‎一个词的词‎尾加’s。

例an hour and a half’s walk (步行一个半‎小时的路程‎)Carol‎ and Charl‎e s’boat (卡咯和查尔‎斯两人共有‎的船)8. 不定代词后‎接else , 所有格放在‎ e lse 上。

德语中的格

德语中的格
第一格充当主语或表语,也叫主格
例如:hier ist das Buch. 这里的das Buch是主语,而且所有在sein动词后面的名词都用一格,中性名词的第一格冠词是das, 因此使用第一格das Buch。
第三格充当间接宾语,动词宾语或介词宾语,也叫受格
例如: das Buch von meiner Mutter. 这里的von是介词,需要在其后面使用三格。宾语是die Mutter,阴性名词冠词的第三格是der,因此是von meiner Mutter.
这几个永远跟第四格:
bis,durch,für,gegen,je,ohne,per,pro,um
个别动词只能跟第三格宾语:helfen,danken等
表示方位的(in,an,auf,über等)有静三动四的区别。表示运动过程的用第四格,表示状态的用第三格。
比如in das Haus就是进入房子,in dem Haus就是在房子里。
第四格充当直接宾语或介词宾语,也叫宾格
例如:ich habe einen冠词是den,因此变为einen Hund.
在中文里第四格叫“直接宾语”,第三格叫“间接宾语”。
直接宾语一般指的是动作的直接对象:比如“打人”,人就是打这个动作的直接宾语。
动词+名词(人D)+名词(物A) 全是名词的时候人D在前
动词+代词(人D)+名词(物A) 一代词一名词的时候代词在前
动词+代词(物A)+名词(人D)
动词+代词(物A)+代词(人D) 全是代词的时候物A在前
在介词结构中有这么几个常用介词是永远跟第三格的:
aus,ausser,bei,entgegen,gegenüber,mit,nach,seit,von,zu

主格宾格所有格的用法

主格宾格所有格的用法

主格宾格所有格的用法主格、宾格和所有格是英语语法中的一种分类方式,用来表示名词在句子中的不同功能和关系。

以下是关于这些用法的详细说明。

1. 主格(Nominative Case):主格用来指示句子的主语,即执行动作或是与动作发生关系的名词。

在句子中,主格通常放在动词前面,回答问题“谁做了什么”。

主格的形式不会因为动作的性质或是句子的时态而改变。

例如:- John plays football every Sunday.(约翰每个星期天踢足球。

)- She is a doctor.(她是一位医生。

)- We are going to the beach.(我们要去海滩。

)2. 宾格(Objective Case):宾格用来指示句子的宾语,即动作的接受者或是受到动作影响的名词。

通常出现在及物动词或介词之后,回答问题“谁被做了什么”。

例如:- I saw him at the cinema.(我在电影院看到了他。

)- Would you like some tea?(你想要一些茶吗?)- She gave the book to me.(她把这本书给了我。

)3. 所有格(Possessive Case):例如:- This is John's car.(这是约翰的车。

)- The cat's tail is fluffy.(猫的尾巴很蓬松。

)- My parents' house is big.(我父母的房子很大。

)除了上述基本用法外,还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注意:1. 名词性物主代词(Nominative Possessive Pronoun):当名词用作句子的主语时,可以使用名词性物主代词来代替具体的名词。

这些代词包括:mine, ours, yours, his, hers, theirs。

例如:- That book is mine.(那本书是我的。

)- Is this car yours?(这辆车是你的吗?)- These toys are theirs.(这些玩具是他们的。

格语法

格语法

• 例如,使用格语法分析“The student solved problems with a calculator in the classroom this morning”(这个学生今天上午在教室用 计算器解决问题)一句,其中solve(解决) 为中心动词,student(学生)为施事格, problems(问题)为对象格,calculator(计 算器)为工具格,classroom(教室)为场 所格,morning(上午)为时间格。
格语法
• 格语法(case grammar)是美国语言学 家查尔斯· 菲尔墨(Charles J. Fillmore)于 1960年代末对转换语法进行修正而提出的 一种语法分析理论。


格语法继承了转换语法关于深层结构经过转 换得到表层结构的基本假设,但在格语法中深层 结构表现为中心动词与一组名词短语。这些名词 短语与动词间存在语义关系,被称为“深层格”。 其中“格”这一术词即是对传统屈折语中表层格 概念的推广。菲尔墨认为深层格与表层格不同, 它是所有语言共有的,只是转换规则的不同导致 了表层结构中表现的不同。但对语言中有多少格 并没有定论,可根据需要来确定。菲尔墨建议使 用九个格,分别为施事格、感受格、对象格、工 具格、来源格、目的格、场所格、时间格、路径 格。

格语法

格语法

格语法(Case Grammar)是美国语言学家菲尔墨(C.J.Fillmore)在60年代中期提出来的着重探讨句法结构与语义之间关系的一种语法理论和语义学理论。

格语法的来源编辑结构主义语言学,特别是作为结构主义语言学一个分支的美国描写语言学,完全抛开意义,其结果把语言学引进一条越走越窄的死胡同。

这就给乔姆斯基(Noam Chomsky)的转换生成语法(transformational generative grammar)的兴起准备了条件。

乔姆斯基在1957年出版的第一本书《句法结构》中提出了三大规则:短语结构规则、转换规则、语素音位规则。

其短语结构规则(S → NP + VP;V + NP)的目标是生成所有的句子。

结果,生成所有句子的目标虽然达到了,但是在生成正确句子(“约翰喝酒”)的同时,也生成出错误的句子(“洒喝约翰”)。

这说明动词和名词之间要有一种语义限制。

为了避免错句的产生,就应该对规则进行一些词汇、语义方面的限制。

如 drink(喝):其前面的名词一般是人,至少是有生命的;其后面的名词是液体甚至是饮料。

乔姆斯基针对他第一本书存在的问题,于1965年出版了第二本书《语法理论的各方面》(The 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Yourself),主要是对第一本书的规则加以语义限制。

乔姆斯基的第一本书《句法结构》对待语义的态度与结构主义差不多,都认为语义不应当包括在语法里头,从第二本书开始却把语义包括在内了,这是转换生成语法的一个质变。

但第二本书出版后不到一年又发现有新的问题。

首先起来反对的是乔姆斯基的学生菲尔墨,他认为用各类格框架分析句法结构要比乔姆斯基的转换规则方便精密得多。

为了从语义的角度弥补转换生成语法的不足,菲尔墨1966年发表了《关于现代的格理论》(Toward a Modern Theory of Case),1968年发表了《格辨》(The Case for Case ),1971年发表了《格语法的某些问题》(Some Problem for Case Grammar),1977年发表了《再论格辨》(The Case for Case Reopened)。

第十三章、语义格分析

第十三章、语义格分析
第十三章、现代汉语语义格分析 一、格语法的来源 格语法(Case Grammar)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美国语言学家菲尔墨 (C.J.Fillmore)最先提出来的一种语法理论,是从转换生成语法发展出 来的一个支派。菲尔墨原是乔姆斯基(N.Chomsky)的学生,其理论是 在乔姆斯基对深层结构设想的前提下产生的,力图从语义分析的角度来 弥补转换生成语法理论上的不足。 乔姆斯基在1957年出版的《句法结构》(Syntactic Structures)中,提出 了转换生成语法的三大规则:短语结构规则、转换规则、语素音位规 则。其短语规则(S→NP+VP;VP→V+NP)的目的是生成所有的句 子。 但是在生成正确句子(约翰喝酒)的同时,也生成了错误的句子(酒喝 约翰),这说明动词和名词之间要有一种语义限制。 针对这一问题,乔姆斯基在1965年出版的《句法理论的若干理论问题》 (The 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Syntax)中,开始考虑语义问题,认为应 该将语义包括在语法之中。 生成语法就包括三个部分:即句法部分、语义部分、音系部分,句法部 分是基础,句法部分生成的句子输入语义部分,句法部分具有生成性, 语义部分具有解释性。 菲尔墨认为用格框架分析句法结构比转换生成语法要精密得多,率尔反 对转换生成语法,致力于格语法的研究。 他在1966年发表了《关于现代的格理论》(Toward a Modern Theory of Case ),1968年发表了《“格”辨》(The Case for Case),1971年发表 了《格语法的一些问题》( Some Problems for Case Grammar),1977 年又发表了《再论“格”辨》(The Case for Case Reopened)等论文,创 立了系统的格语法理论。

德语四格经典总结

德语四格经典总结

Nominativ 第一格“格”在德语学习的过程中,地位十分重要。

或许也可以这么说,“格”应当被视为德语学习的灵魂所在。

如要精准地掌握德语,就必须先弄清楚“格”的不同用法。

首先,我们得定义一下“格”,也就是什么是“格”。

我的理解是,德语中的“格”代表了名词、代词和一些相关词类( 比如形容词等) 在句子中的功能,抑或是一种具体的搭配要求关系( 比如介词和动词等)。

因此,我们明确了一点,“格”通常代表了一种功能,因此我们就从这个角度切入来粗略地为大家总结和剖析一下德语的“格”。

一个基本常识是:现代德语中一共有4个格:第一、二、三、四格,对应的德语名称是Nominativ、Genitiv、Dativ、Akkusativ,简写分别就是NGDA。

根据我的讲课习惯,顺序编排为N –A –D –G。

首先我们看第一格Nominativ。

应该说第一格属于德语中最简单的一种格了,那么刚才提到功能的问题,第一格有哪些功能呢?( 1 ) 第一格充当句子的主语,这是它最主要的功能。

比如,举一个很简单的例子,大家每天学德语在背的名词词性der/das/die,其实它就是最原始的第一格。

也就是说,你把一个名词的词性记住了,就记住了它的第一格。

比如,der Tisch桌子,那么桌子的第一格定冠词就是der,以后其他的格变化都是从这个der演变而来,这也就是我们经常强调的,德语学习第一关就是记住大量名词的词性,这是德语学习的源头。

大家想想,如果你把Tisch记成了die Tisch,那么后面就会乱套了。

因此第一格从理解上可以说很简单,但是核心问题是对我们来说记住大量名词词性本身就不简单。

只有在不断总结规律中,不断花功夫。

言归正传,我们拿Tisch举一个例子,很简单:Der Tisch ist neu. 这个句子里Tisch作主语,因此就是第一格。

再看第二个句子:Der Tisch steht an der Wand. 桌子靠在墙边。

格名词解释

格名词解释

格名词解释格(Ge)•概念:格是一个多义词,可以指代不同的事物和概念。

在不同领域中,格都有着各自的定义和用法。

语法学中的格•定义:在语法学中,格指的是一种语法范畴,用来表示名词在句子中的语法角色或功能。

•举例:–主格:表示施事或主动作的名词,常位于动词前。

例如:“我喜欢读书。

”–宾格:表示受事或被动作的名词,常位于动词后。

例如:“他帮助了我。

”–属格:表示所属关系的名词,常位于名词后。

例如:“他是我哥哥。

”–等格:表示两个词或短语的相等关系,常用于比较句中。

例如:“他和我一样高。

”数学中的格•定义:在数学中,格是一种代数结构,是由一个集合和集合上的一个二元运算组成的代数系统。

•举例:–格论:研究格和格上的运算性质的数学分支。

–偏序集的格:由偏序集上的上确界(最小上界)和下确界(最大下界)运算所构成的格结构。

–格的同构:指两个格之间存在着一一对应的映射,并且这个映射保持格上的运算关系。

哲学中的格•定义:在哲学中,格指的是人类对世界或事物进行认识和理解的一种思维方式或模式。

•举例:–科学的问题之格:指科学家在研究问题时所采用的解决方法和思维方式。

–知识的格:指人类对知识的整合和组织的方式,可以包括分类、归纳、演绎等方式。

–艺术的格:指艺术家对艺术创作的独特思维方式和审美观点,用于表达自己的艺术想法。

格物致知中的格•定义:在《大学》中,孔子提出了“格物致知”的思想,表示通过观察事物本质来获得知识和智慧。

•举例:–格物:指通过实际观察、实验或调查等方式,认识事物的特性和本质。

–致知:指通过对事物的观察和研究,获得知识和智慧,提高自己的认知能力。

–知行合一:指将所获取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生活中,使知识与行动相结合,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以上是对“格”的一些相关名词的解释和举例说明,这些概念在不同领域中有着不同的定义和用法。

需要根据具体语境来理解和运用这些概念。

德语的格的语法概述

德语的格的语法概述

德语的格的语法概述格(Kasus)属于名词、代词和形容词的语法范畴,是词的形式。

表示一个词跟句子中别的词的关系。

印欧语系中原来有8个格,日耳曼语言中原来有6个格(跟俄语相同),现代德语则保留了4个格,即第一格(Nominativ)、第二格(Genitiv)、第三格(第二格Dativ)和第四格(A kkusativ)。

德语的格有两种形式:纯粹格(reiner Kasus)和介词格(Präpositionalkasus)。

同样的句子内容,有时可以用纯粹格和介词格来表示:Er schreibt seinem Vater einen Brief. (纯粹格) Er schreibt an seinen Vater einen Brief. (介词格)这两个句子的意思是一样的,都表示“他给他的父亲写信。

” 大部分动词和少数形容词以及介词一定要和名词、代词的格连用,意义才能完整。

德语有5个示格词尾,即:-r, -s, -e, -n, -m, 附加在冠词、代词和形容词上。

下面简单概括一下德语四个格的句法功能: 1.第一格(Nominativ)1)作主语:Hans redet.2)作表语,在系动词 heißen, bleiben, sein, werden 之后: Er ist Lehrer.3)称呼:Komm her, Peter!4)作主语的同位语:Ein Wagen, ein BMW,fährt in das Hotel. 2.第二格(Genitiv)1) 作定语:der Wagen meines Vaters2) 作为动词谓语的宾语:Sie bedarf(需要)unserer Unterstützung.3) 形容词的宾语:Der Mann war des Diebstahlsverdächtig. (有盗窃嫌疑)4) 同介词组成词组作状语:während des Krieges5) 状语:Eines Morgens besuchte mich mein Freund.6) 表语:Ich bin deiner Meinung.3.第三格(Dativ)1) 作为动词谓语的宾语:Sie hilft ihrer Mutter.2) 作为动词谓语的间接宾语:Der Lehrererklärt den Schülern die Grammatik.3) 作为动词、形容词的介词宾语:Er hat auch an der Sitzung teilgenommen.Diese Gegend ist arm an Wasser4) 作为形容词的宾语:Der Autor ist uns allen bekannt.5)跟介词组成词组作状语:Das Buch liegt auf dem Tisch. 4.第四格(Akkusativ)1) 作为动词谓语的宾语:Er liest ein Buch.2) 作为动词、形容词的介词宾语:Er dachte an seine Eltern.Ich bin gespannt auf das Spielergebnis.3) 作为形容词的宾语:Das Baby ist einen Monat alt.4) 作为状语:Es regnet den ganzen Tag.Er geht seinen Weg.(走自己的路)5) 同介词组成词组作状语:Ohne Ihre Hilfe wäre meine Arbeit nie fertig geworden。

格

格(case)格:是表示名词功能的语法范畴,是名词的曲折变化形式,在句中表示与其它词的关系。

名词的格有三个:主格(nominative case )宾格(objective case )属格(genitive case)其中只有属格有形式上的变化,表示所有关系。

名词的主格和宾格的形式是相同的,它们统称为通格。

一、名词的通格当名词用作主语、宾语和表语时,要用通格的形式用作主语:This dress buttons at the back .用作宾语:At the end of the term our school library called in the books lent to the students .用作表语:When there is no hope there can be no endeavour .二、名词的属格名词的属格表示所有关系,它有两种形式:一,在名词后加‘s的形式二,是在介词of 后加名词的形式。

前者多用于构成表示有生命的东西的名词的属格后者多用于构成表示没有生命的东西的名词的属格1,’s属格的构成构成表有生命的东西的名词的所有格,也可用于表示无生命的东西的名词的所有格:1,表时间a week’s time2,表距离ten mile’s distance3,表度量衡及价值five dollars’ worth of meat4,表国家、城市等实体China ‘s future5,表群体the committee’s decision6,表自然现象the earth’s gravity7,表拟人a wolf in sheep’s clothing8,某些固定说法at death’s door 濒于死亡9,'s所有格所修饰的词的省略现象(1)表示诊所、店铺或某人的家等地点名词,其名词所有格后的被修饰语常常省略。

例如:I met her at the doctor's(office).我在诊所遇见了她。

格语法

格语法

格语法1.格语法的来源格语法(Case Grammar)是美国语言学家菲尔墨(C.J.Fillmore)在60代中期提出来的着重探讨句法结构与语义之间关系的一种语法理论和语义学理论。

结构主义语言学,特别是作为结构主义语言学一个分支的美国描写语言学,完全抛开意义,其结果把语言学引进一条越走越窄的死胡同。

这就给乔姆斯基(Noam Chomsky)的转换生成语法(transformational generative grammar)的兴起准备了条件。

乔姆斯基在1957年出版的第一本书《句法结构》中提出了三大规则:短语结构规则、转换规则、语素音位规则。

其短语结构规则(S →NP + VP;V + NP)的目标是生成所有的句子。

结果,生成所有句子的目标虽然达到了,但是在生成正确句子(“约翰喝酒”)的同时,也生成出错误的句子(“洒喝约翰”)。

这说明动词和名词之间要有一种语义限制。

为了避免错句的产生,就应该对规则进行一些词汇、语义方面的限制。

如drink (喝):其前面的名词一般是人,至少是有生命的;其后面的名词是液体甚至是饮料。

乔姆斯基针对他第一本书存在的问题,于1965年出版了第二本书《语法理论的各方面》(The Aspects of the Theory of Yourself),主要是对第一本书的规则加以语义限制。

乔姆斯基的第一本书《句法结构》对待语义的态度与结构主义差不多,都认为语义不应当包括在语法里头,从第二本书开始却把语义包括在内了,这是转换生成语法的一个质变。

但第二本书出版后不到一年又发现有新的问题。

首先起来反对的是乔姆斯基的学生菲尔墨,他认为用各类格框架分析句法结构要比乔姆斯基的转换规则方便精密得多。

为了从语义的角度弥补转换生成语法的不足,菲尔墨1966年发表了《关于现代的格理论》(Toward a Modern Theory of Case),1968年发表了《格辨》(The Case for Case ),1971年发表了《格语法的某些问题》(Some Problem for Case Grammar),1977年发表了《再论格辨》(The Case for Case Reopened)。

名詞的“格”(主格、所有格、受格)

名詞的“格”(主格、所有格、受格)

名詞的“格”(主格、所有格、受格)一、主格: 所謂「主」,就是「____________」,放在__________ 之前。

Eg. I know Mary.二、受格: 所謂「受」,就是「____________」,放在動詞之____或_________之後。

Eg. I love Mary. We talk to Mary.三、所有格: 所有格在中譯時,一定有「_________」。

*所有格後面一定要加_____________,不加一定是錯。

(單數)1.當有數個代名詞同時出現在句子中, 要以_________ 來決定順序:(1)單數時: _________________(2)複數時:__________________2.比較兩者不同處: its是______________, 而it‟s是________________3.Tom‟s 有兩個意思:(1)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四、所有格的形成就__________與__________分別探討。

(一)有生命的所有格( …s)(二)無生命的所有格( 用~ of`~)物品+ of+ 所有者(物品與所有者是一體的)*教堂的牆壁: the walls of_____________*房子的屋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補充:時間的所有格是加上________ (特殊用法)今天的報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明天的天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星期的假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0分鐘的休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五、共同所有及個別所有的名詞所有格●Sally and Jack‟s mother _____ an English teacher.●Sally‟s and Ken‟s mothers ______ Rita and Y oko.1.桌上的書可以寫成the book of the desk 嗎?Ans: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格语法名词解释

格语法名词解释

格语法名词解释
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格语法名词解释。

你说啥是格语法呢?这就好像是一个神奇的语言拼图游戏!咱平时说话啊,那些名词就像是一块块小拼图,它们在句子里有着自己特定的位置和作用。

比如说,“我给你一本书”,这里的“我”“你”“一本书”就是不同的小拼图,它们各自有着自己的格。

就好比在一个大舞台上,名词们都有自己的角色要扮演。

“我”可能就是那个主角,处在施动者的位置;“一本书”呢,就是被传递的对象,是个重要的道具。

这不同的格啊,就决定了它们在这个语言舞台上的地位和任务。

你想想看,要是没有这些明确的格,那语言不就乱套啦?就像一场混乱的戏剧,演员都不知道自己该干啥,那观众可就看得一头雾水啦!格语法就是让这一切都变得井井有条。

咱再举个例子哈,“他打了我一下”,这里的“他”就是打人的那个,“我”就是被打的,这两个名词的格可不一样,作用也不同。

这就像是一场游戏里,不同的角色有着不同的技能和任务一样。

格语法可重要啦,它就像语言世界里的交通规则,让我们的表达通顺、清晰。

要是没有它,那语言不就像没了交通灯的路口,乱成一团啦!
你说,这格语法是不是很有意思呢?它让我们的语言变得丰富多彩,又有条有理。

就好像一个优秀的导演,把语言这场大戏安排得妥妥当当。

所以啊,咱可得好好了解了解格语法,把它运用得得心应手。

这样我们说话、写作就能更加准确、生动啦!别小看这一个个小小的名词和它们的格,它们组合起来就能创造出无限的可能呢!就像无数颗星星汇聚在一起,能照亮整个夜空一样。

格语法就是这样神奇又实用,让我们的语言世界变得更加美妙!怎么样,是不是对格语法有了更深的认识啦?
原创不易,请尊重原创,谢谢!。

英语中的格

英语中的格

英语中的格格,也叫语义格,是名词或代名词因语义角色不同而变化。

例如现代英语里,第一人称单数“我”,在做施事(动作的发出者)的时候叫做“I”,而做受事(动作的承受者)的时候,叫做“me”。

有些语言之格异常复杂,名词作工具时,词形变化,是为工具格。

不同语言之间的格数也不一样。

印欧语系中的格一般认为,原始的印欧语具有如下的格:主格、属格、与格、受格(也叫宾格或离格)、夺格(也称造格)、方位格、呼格等等。

其中各格的大致语法涵义如下:主格表示主语和表语;属格表示领属关系;与格表示间接宾语;对格表示直接宾语;夺格的意义复杂,但一般均能表示离开、工具、凭借某种手段等等意义;方位格表示方位;呼格表示呼语。

即使在古代,印欧语中完全具备这7-8个格的语言也不多,例如拉丁语只有6个格、古希腊语更只有5个格,而梵语则保留了8个格。

现代印欧语的发展趋势是减少格的变化,取而代之的是多用介词和语序表达格的意义。

现代印欧语仍具有原始印欧语的全部7个格的语言不多,一般都是斯拉夫语族的相对较小的语言,如塞尔维亚语、克罗地亚语、波兰语、捷克语、乌克兰语等。

这些语言的语法功能几乎完全由静词变格与动词变位体系承担,它们是高度屈折语,也是综合语。

其他斯拉夫语言,一般仍具有复杂的格变化,如俄语具有六个格,这些语言也是高度屈折语和综合语。

斯拉夫语中较为罕见的是保加利亚语和马其顿语,这两种语言基本上放弃了格变化,从综合语演变至分析语。

现代印欧语的罗曼语族虽然是从具备6个格的拉丁语演化而来,但法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葡萄牙语等语种均以放弃名词的格变化,改由介词和语序表达格的涵义。

唯有罗马尼亚语,因为长期受斯拉夫语言的包围,保留了5个格。

现代印欧语的日耳曼语族也大部分放弃了格变化。

例如英语,名词只剩下属格与通格的区别,这样做的直接后果是,语序和介词在英语中非常重要;由此,英语的语法规则变得非常简单明了。

日耳曼语族中仍将格变化作为语法重要手段的语言有德语和冰岛语。

语言学中格的名词解释

语言学中格的名词解释

语言学中格的名词解释语言学是研究语言的科学,其中一个重要的研究方向是语法学。

在语法学中,格(Case)是一个重要的概念。

本文将解释和探讨什么是格以及格在语言中的作用。

一、什么是格?格是语法学中用于表示名词在句子中所扮演的不同语法角色的一种形式。

在不同的语言中,格的种类和用法各不相同,但它们都是用来表示名词(或名词短语)与其他句子成分之间的关系。

二、格的种类不同的语言中,格的种类各有差异,下面介绍几种常见的格:1. 主格(Nominative case):主格通常表示主语的角色,即执行动作的人或事物。

在英语中,主格通常用于主语的形式,例如:“我(I)吃了早饭。

”在其他语言中,如德语和俄语,主格也用于指示主语的形式。

2. 宾格(Accusative case):宾格通常表示直接宾语的角色,即受到动作影响的人或事物。

在英语中,宾格通常是动词的宾语形式,例如:“我看到了她(her)。

”在其他语言中,如德语和法语,宾格也常用于指示直接宾语的形式。

3. 属格(Genitive case):属格通常表示所属关系,即一物是属于另一物的关系。

在英语中,属格通常通过添加's来表示,例如:“这是我的书(my book)。

”在其他语言中,如德语和俄语,属格也有专门的词形。

4. 与格(Dative case):与格通常表示间接宾语的角色,即动作的受益者或所受影响的人或事物。

在英语中,与格通常使用介词to来表示,例如:“我给了她一本书(I gave her a book)。

”在其他语言中,如德语和俄语,与格有专门的词形。

5. 工具格(Instrumental case):工具格通常表示使用工具或手段的角色。

在英语中,工具格通常使用介词with来表示,例如:“我用刀(knife)切了水果。

”在其他语言中,如俄语和拉丁语,工具格有特定的词形。

三、格在语言中的作用格在语言中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它们能够帮助我们理解句子的结构和句子中各个成分之间的关系。

格是名词的语法范畴之一

格是名词的语法范畴之一

格是名词的语法范畴之一。

它是名词和代词的一种变化形式,在句中表示与其它词的关系。

名词有三个格:主格、宾格和所有格。

在英语中有些名词可以加“’s”来表示所有关系,带这种词尾的名词形式称为该名词的所有格,如:a teacher’s book。

它有两种不同的形式:一、在名词尾加’s。

主要表示有生命的事物或自然界独一无二的某些空间和时间名词的所有格,如the world’s,the sun’s,the earth’s,today’s,yesterday’s等。

1. 单数名词词尾加“’s”,复数名词词尾没有s,也要加“’s”。

例the boy’s bag 男孩的书包men’s room 男厕所2. 若名词已有复数词尾又是s ,只加“’”。

例the workers’ struggle工人的斗争3. 凡不能加“’s”的名词,都可以用“名词+of +名词”的结构来表示所有关系。

例the title of the song 歌的名字4. 在表示店铺或教堂的名字或某人的家时,名词所有格的后面常常不出现它所修饰的名词。

例the barber’s 理发店5. 如果两个名词并列,并且分别有’s,则表示“分别有”;只有一个’s,则表示“共有”。

例John’s and Mary’s room(两间)John and Mary’s room(一间)6. 在复合名词或短语中,’s 加在最后一个词的词尾。

例 a month or two’s absence7.作为一个整体的词组,一般在最后一个词的词尾加’s。

例an hour and a half’s walk (步行一个半小时的路程)Carol and Charles’ boat(卡咯和查尔斯两人共有的船)8. 不定代词后接else , 所有格放在else 上。

例somebody else’s bag9. 下列情况可以将’s 所有格中的名词省略。

1)名词所有格所修饰的词, 如果前面已经提到,往往可以省略,以免重复。

格语法

格语法

传统语法中,“格”一直是指通过名词、代词的形态变化表示出来的名词、代
词与句中其他词的语法关系。如俄语中有六个格:主格、属格、与格、宾格、工具 格、前置格;德语中有四种格:主格、宾格、与格、所有格;英语中I.he.she是主格, me.him.her是宾格,my.his.her是所有格。这种格一般称为句法格,是某些屈折语 所特有的句法现象;而菲尔默格语法中的“格”不同于传统语法中的这种句法格, 或者说表层格,菲尔默所说的“格”是指底层结构中每一个名词与跟它有关动词之 间的句法语义关系,是深层格。这种格在表层结构中不一定通过名词或代词的形态 变化表示出来,它也可以通过词序、附加成分、介词或其他方式来表现。 这种格是
夺格(ablative) Abl 表示工具性,方法性,伴随性 , 描述性,媒介性和方位性等。相当于英语中 被by,with,in,from所修饰的意思。一些介词被 要求使用夺格:ab(被,以,从)prae(前面) absque(缺乏,无)de(关于)等
呼格(vocative) Voc
变格法
变格 一 二
-us ua -us ua -uum -ibus -ibus
-es -es erum -ebus -ebus
例如:
浮游生物

单数 复数
主格plancton plancta
受格plancton plancta
属格 planctipl planctorum
与格plancto plancis




字母 a o 词尾
辅音
i
u
e
词性 阴 阳 中
阳 , 阴 阳, 阴 中 阳



单 主格 受格 属格 与格

浅析格语法及其运用

浅析格语法及其运用

浅析格语法及其运用张丽《赢裘农韭太学王学貔基磁瀑郝,江苏南京210031)摘甏:格语法是一种面向语义的语法分析模式。

格语法关注结构与语义之间的关系。

强调不同语言表层结构的特殊蛀及深蕨嫱棱的普遍饿。

推动了语言学理论的发展。

语言学家菲拳墨疑蠢了穆语海这一羲念。

蒡耙语叉;l入语交辑究。

本文从格语潦的起源、含艾、结构、转换和分析方法等方'酹出发,描绘了一幅简略的格语法概论图.由此推知此理论农人工智能等领域产生的影响。

关键溺:掺语法嚣尔墨瀑安结麴表差结热语义美系1.格谲法的来源格语法(CaseGrammar)是美国语裔学家菲尔墨fC.J.Fill.more)在20世纪60年代末搬出来的着重探讨句法结构与语义之翅美系瓣一静语法理沦穰懑义学理论。

冀先焘在其主簧著终《关予褒代耱格瑾论》圆糊蒯8ModemTheoryofCase,1966)、《“格”辫》(7№CaseforCase,19681、C格”辫再议》(丁‰CaseforCaseReopened,1977)中阐述了他的理论,其中的《“格”辩》是代表性论文。

他认为用锫类格框架分析句法结构要比乔姆斯基戆转换残粼方便猿密缮多。

萋笨墨羧圭这些系弼论文形成了一个语法学派,即所溺格语法.它实际上是转换生成语法发展出来的一个分支。

2.格的含义在传缀语法中.“格”楚指某些屈折语法中用于表永词闽语法关系懿名霹穰莰溺瓣形态变纯,这秘辏盛定骞黧经瓣形态标记。

酃以表层的词形变化为{芨据。

简言之,格语法就是研究动词与名词之间的各种语义关系的诺法。

按照格语法的基本观点。

对语言符号的研究分三个层次,即句法层f研究语言符号之间的关系)、语义鼷f研究语言符号顿所指事物之闼的关系{、诿震袋f磷究语言符弩鞫使矮者之瓣豹关系),瑟蘩溪法歪是在旬予的语义层上遴彳彳研究。

传统谲青学中的格只是表层格,其形式标志是词尾变化或者词于裔变,这是某些屈折语的特有现象。

格语法中的“格”是“深层格”,它是句子中体词(名词、我词簿)襄滔词f动溺、形容词等j之阕的及扬性关系.(transi.tivity),这麓关系是语义奖系。

语法中格的名词解释

语法中格的名词解释

语法中格的名词解释格是语法中的一个重要概念,用来指示名词在句子中所扮演的角色和所在的位置。

在不同语言中,格的分类和使用可能存在差异,但无论如何,理解和掌握格的概念对于正确地表达和理解语言至关重要。

1. 主格(nominative case)主格一般指示句子的主语,表示动作的执行者或者是状态的持有者。

在英语中,主格的名词通常是以主谓语序出现的,例如:“John runs.”(约翰跑步。

)中的“John”就是主格。

在德语中,与英语不同,主格名词后面的动词会借助一种变位来表示人称和数的变化,例如:“Ich gehe.”(我走。

)中的“Ich”就是主格。

2. 宾格(accusative case)宾格一般指示句子的宾语,表示动作的承受者或者是动作的影响对象。

在英语中,宾格的名词通常是在动词之后作为宾语出现的,例如:“John loves Mary.”(约翰爱玛丽。

)中的“Mary”就是宾格。

在德语中,和主格类似,宾格名词也会借助一种变位来表示人称和数的变化,例如:“Ich sehe ihn.”(我看见他。

)中的“Ihn”就是宾格。

3. 与格(dative case)与格一般指示与动作相关的间接对象,表示动作的提供者或受益者。

在英语中,与格通常使用介词“to”来表示,例如:“John gives a book to Mary.”(约翰给玛丽一本书。

)中的“Mary”就是与格。

在德语中,与格名词也会借助介词来表示,例如:“Ich gebe ihm das Buch.”(我给他一本书。

)中的“Ihm”就是与格。

4. 属格(genitive case)属格一般指示名词的所属关系,表示名词之间的所有关系。

在英语中,属格通常使用撇号('s)来表示,例如:“John's car is red.”(约翰的车是红色的。

)中的“John's”就是属格。

在德语中,属格名词也会借助特定的词形来表示,例如:“Das Buch des Lehrers.”(老师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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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语法简述作者:张松炎, 焦潇作者单位:河南工业大学外语学院,河南,郑州,450001刊名:读与写(教育教学刊)英文刊名:READ AND WRITE PERIODICAL年,卷(期):2009,6(9)被引用次数:0次1.刘润清西方语言学流派 19972.Fillmore C J The Case for Case 19683.俞如珍.金顺德当代西方语法理论 19941.期刊论文张丽浅析格语法及其运用-考试周刊2008,""(39)格语法是一种面向语义的语法分析模式.格语法关注结构与语义之间的关系,强调不同语言表层结构的特殊性及深层结构的普遍性,推动了语言学理论的发展.语言学家菲尔墨提出了格语法这一概念,并把语义引入语法研究.本文从格语法的起源、含义、结构、转换和分析方法等方面出发,描绘了一幅简略的格语法概论图,由此推知此理论在人工智能等领域产生的影响.2.期刊论文周雳句法同构的格语法解析-语文学刊2010,""(8)基于上个世纪60年代末Fillmore(菲尔墨)提出来的格语法理论和现代汉语格关系理论的基本观点,分析讨论了汉语中存在的"N Ploc+V+着+N P"句法结构,说明了其句法结构语相同而语义关系不同的原因,并描述了其具体的语义特征.3.学位论文马静基于FrameNet的格关系研究2007随着科技和信息的发展,人们认知和改造世界的方式也发生了本质的变化。

在享受全球信息资源共享的便利的同时,人们必须面对随之而来的“知识爆炸”。

如果不依靠高速运转的计算机对大量的信息进行处理,这种信息便捷很可能会演变成一种负担。

因此,自然语言的理解成为当今信息科学界的热点课题,而对语义分析与处理也相应地成为重中之重。

语言学家在语义领域从事了大量的研究,在这些研究中,格的研究具有不可或缺的意义。

1968年,美国著名语言学家菲尔墨在转换生成语法的基础之上提出格语法理论,并于80年代转入框架网络的构建,意在研究更为具体的英语词汇。

本文综合分析了格语法与框架网络各自的优缺点,在此基础之上,将二者结合,使之互为补充。

本项研究的目的在于建立一个树形的语义格关系层级,并科学地阐述各个层级中格角色的语义划分标准。

本文首先对格语法的理论发展过程及其相关研究(如功能语法)做了简单的回顾,在此基础之上,提出了基于框架网络的格关系研究方法。

这种方法参考并借鉴了以往的科学研究经验,同时从实用角度出发,以语料库为导向,以语义框架为基础,实现一种多层的格关系建构。

基于上述原则,本项研究最终建构了一个四层的格关系体系,底层阐述具体谓词的语法结构,上层实现句子的宏观语义解释及推论。

本项研究是将格语法与框架网络结合的一次初步探索。

它对现阶段格研究中存在的问题提供了有效的解决方法。

此外,它对于自然语言理解以及语言学习和教学也有极为重要的启示意义。

4.期刊论文陈晓锐.袁琳格语法刍议-科技信息(科学·教研)2008,""(8)语言学家菲尔墨提出了格语法这一概念,并把语义引入语法研究.本文从格语法的起源、含义、结构、转换和分析方法等方面出发,描绘了一幅简略的格语法概论图,由此推知此理论在人工智能等领域产生的影响.5.期刊论文孟毅.MENG Yi从菲尔墨格语法到哈萨克语格范畴-语言与翻译(汉文版)2009,""(1)文章运用菲尔墨的格语法理论分析哈萨克语格范畴的形式与数量问题,形成解析哈萨克语格形式的甄别原则与生成理据,藉此确定哈萨克语格范畴. 6.学位论文王荣汉语“NP的VP”结构在句子中的句法语义语用研究2007本文主要研究“NP的VP”的句法、语义、语用问题。

语言的基本功能是交际,所以研究现代汉语中“NP的VP”结构的的语义、句法、语用问题,选择了研究在句子中与“NP的VP”结构前后搭配的词语来解决问题,并且运用乔姆斯基的形式句法理论的最简方案、轻动词理论和菲尔墨的格语法,对“NP的VP”结构的句法、语义进行了分析;最后,运用了语用学的预设理论,对“NP的VP”结构的语用功能进行了分析。

全文分为以下几部分:引言部分,主要是对“NP的VP”的历史研究做一个简单的回顾,并在回顾中发现问题,提出问题,确定论文的研究目的。

第一章,对“NP的VP”结构的内部成分的句法、语义特点进行了分析总结,由于篇幅的限制,我们对本文所研究的“NP的VP”结构的字数和构成做了一定的规定,这样方便对这一结构展开研究,使研究能够深入细致。

第二章,运用乔姆斯基的形式句法理论的最简方案、轻动词理论和菲尔墨的格语法对“NP的VP”进行了句法、语义的分析。

在分析的同时发现了很多问题。

第三章,对古文的“NP之VP”进行了研究,同样采取了在句子中研究“NP的VP”结构的方法,对句子中“NP之VP”的前后成分进行了描写和分类,同时根据语料分析了VP前后的一些成分,尽量使分类细致准确、细致,并且对于“NP的VP”与“NP之VP”的不同点进行了分析和总结。

第四章,确定了“NP的VP”是语用研究中的预设的地位,并总结了其作为预设的特点,运用这些特点来解释了在第二章、第三章总结出来的问题。

7.期刊论文朱琼格语法主要解决的理论旨趣-安徽文学(评论研究)2008,""(1)20世纪60年代末,乔姆斯基推出了TG理论的标准模式,针对这一模式所存在的缺陷,美国语言学家乔姆斯基的学生菲尔墨提出了格语法的理论,这一理论从句法语义关系方面对TG的标准理论进行了修正,提出了一系列的概念及分析问题的新视角.本文将详细讲述格语法不同时期的理论内容及特点,以此来显示格语法的重要意义.8.学位论文阮筝英汉受事成分的句法分布2007传统语法将一个简单句分为主语、谓语、宾语等成分。

动词作为句子的核心,主语和宾语成为传统语法中除谓语动词外两个最基本的成分。

而由菲尔墨创始的格语法则将谓语动词以外的其他成分依据其与动作的不同语义关系,分为施事、受事、与事等。

多数情况下,格语法中的施事和受事对应传统语法中的主语和宾语,但也有很多不对应的例外情况。

格语法限定的这两个概念是从语义角度出发的,施事即动作发出者,受事即动作承受者。

有些语法学家如张伯江认为主语和谓语的概念并不具备普遍性,而以语义为基础的施事和受事的概念才具有普遍性。

在汉语中,有些复杂句的主语和谓语就不容易区分。

因此,在对比英汉两种语言的句子成分时,以施事和受事为对比基础就显得更加合理。

型,共十二小类。

而就英语而言,施事和受事分布的研究就更为少见。

因此这方面的英汉对比研究还有很大的研究空间。

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本文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展开对英汉语中受事成分的对比研究。

本文首先对于受事成分在英汉语中的句法分布作了详细的描述和分类,指出了三种以动词作为句子核心成分的分布类型,即动词前受事、动词后受事和零动词受事。

基于动词、施事和受事在句法中的具体位置,本文又将这三大类分布情况细分为七种句型,即A.施事+动词+受事;B.受事+动词+施事;C.受事+施事+动词;D.施事+受事+动词;E.受事+动词;F.受事+动作名词;G动作名词+受事。

通过举例说明,作者发现受事成分在英汉语间的分布是不平衡的,也就是说,这七种句型中只有部分为英汉语所共有,其余部分则为英语或汉语独有。

而共有的句型在两种语言中的使用频率也有所差别。

基于英汉语中的这些异同,本文展开了对这种分布情况的研究。

从最典型的受事分布,即句型A入手,逐步探索非典型的受事分布句型。

分别从受事本身的语义限制、动词的限制、句中其他成分的限制、以及文化心理和语用方面等的限制探究英汉受事成分句法分布异同的深层次原因。

最后,根据本文归纳的受事成分的分布情况和不同句型在英汉语中出现的限制条件,探讨除典型句型外,受事分布的其他句型在英汉语中的翻译实践。

在探讨此类翻译时,本文以双语文学作品中的实例为语料,归纳了一些英汉互译技巧,主要包括前文提到的七种句型间的相互转化以及受事成分的处理。

希望本文对受事成分在英汉语中分布情况的探讨以及对此类英汉互译技巧的归纳,能对英汉语中受事成分的互译实践起到一定的启示作用。

9.期刊论文王静"格"语法对TG标准理论的继承与发展-安徽文学(下半月)2009,""(1)乔姆斯基在他的<语法理论的各方面>中加入了语义部分,提出了深层结构与表层结构的概念,其中深层结构决定句子的意义,表层结构是语音结构.但是标准理论对语义的研究仍不够深入,为了补充标准理论语义问题上的不足,乔姆斯基的学生菲尔墨提出了"格"的概念,即格语法.格语法对TG理论既有继承也有发展,在理论上对TG标准理论进行了有益的补充.10.学位论文霍静《搜神记》单音节动词配价研究2009在汉语语法学史上,动词问题一直是语法学界关注的重要课题之一。

目前,对中占汉语动词的研究也逐渐引起学人的注意,但就专书中动词的研究还不多。

因此,本文选取《搜神记》中的单音节谓语动词作为研究对象,对《搜神记》中的动词从配价的角度进行调查分析,试图探寻中古汉语动词在《搜神记》中使用的内在规律。

本文采用的理论依据是配价语法。

配价语法是能够反映句法和语义之间映射关系的一种直接而有效的手段,是对语言结构方式的一种有效的研究途径。

目前对现代汉语的配价研究已经初具舰模,但在古汉语领域里还较少运用该理论,尤其是中古汉语。

本文旨在运用配价语法理论,研究中古汉语中的动词配价问题。

文章穷尽性地考察了《搜神记》中处于典型位置的单音节动词1761个(兼类和转类不计入数据)。

首先从语义角色角度--价位对这1761个单音节动词的配价进行分类,把它们分为一价单向动词、二价单向动词、二价双向动词、三价三向动词。

然后根据语义、语法功能和组合关系将动词分为行为动词、感知动词、状态动词、关系动词、趋止动词、存在动词六个次类,并对具体动词进行了配价分析。

<br> 本文采用“语义价一句法向”的描写框架对《搜神记》1761个(兼类动词和转类不计入数据)单音节动词配价进行量化描写。

具体包括:<br> ①《搜神记》单音节动词配价描写和配价分类。

<br> ②编写《搜神记》单音节动词配价词典。

内容包括单音节动词的词汇意义、语义特征、语义价、句法向、语义角色、价位(即以该动词为核心的基本句式、派生句式和复杂句式)和非典型位置等。

<br> 与上古汉语进行比较,在配价描写的基础上,从每类中选取一些典型常用的动词,并对其配价进行初探性历时(中古以来)考察,以求发现其配价在汉语史(中古以来)上所呈现的规律。

<br> 配价语法理论是本文采用的主要语法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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