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关于2014届毕业贷款学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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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通知

2014年国家助学贷款工作通知

周口师范学院关于2014年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学院:为做好201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和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组织,做好2014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发放工作(一)贷款额度和范围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精神,从2014年开始,贷款额度调整为普通本专科每生每年不高于8000元。

贷款范围是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贷款发放和到期日期借款合同起始日:2014年11月12日。

借款合同到期日:2年制、3年制学生为2020年9月20日;4年制学生为2021年9月20日;5年制学生为2022年9月20日,以此类推。

请各学院按照此规定指导学生填写贷款申请表,对于此前已填写贷款申请审批表,希望增加贷款额度的学生可以在系统中重新修改并打印申请表。

借款发放日:2014年11月12日。

借款起息日:2014年11月12日。

1本年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按届时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相应年限贷款基准利率执行,以后随人民银行利率变化及合同约定作相应的变动。

(三)贷款信息录入及初审(9月2日-10月22日)9月2日起,各学院进入2014-2015学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宣传、申报、审查、录入阶段。

9月7日(含当日),各学院通过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报送2014-2015学年度贷款需求预测额度(国家助学贷款比例要与去年国家助学金的比例相当)。

10月18日,全校国家助学贷款申贷数据录入工作结束,各学院应在录入截止前将数据按要求上报学生资助中心。

今年贷款申报工作要重点做好两个环节的公示:第一是学院公示,各学院在初步确定贷款学生名单后要通过网络或报栏张贴等方式向全院学生公告3天(10月11-13日)并留存公示照片备查,如果学院没有按要求公示,学校在数据审核环节要取消其贷款资格;第二是学校公示,学校对学院数据审核通过后通过学校网或校资助中心官网面向全校学生公告2天(10月14-15日)。

2014年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 2

2014年毕业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 2

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一、省厅文件《关于开展2013年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13﹞17号。

二、对象2014年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名单详见附件)。

三、做好毕业生离校前贷款确认工作的意义1.每个人的贷款和还款记录都会报送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必须按时还款;如果违约,就会影响个人的诚信记录,那么以后在办理信用卡、房贷、车贷等各类贷款时就会有影响,所以要珍惜个人的信用记录,及时还款。

2.所谓“毕业确认”,是国家助学贷款获批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向经办银行确认其贷款本金、利率、期限、还贷起始日与终止日等关键信息,以提醒学生诚信履行还本付息义务。

四、学生登录核对贷款相关信息1.)或者百2.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出现以下画面:3.。

4.8位数字,如19910507;当地资助中心联系方式请咨询学生处资助中心李老师)。

点击后出现以下图面:5.打开左侧“个人信息变更”,务必将工作单位、家庭联系人、家庭地址、家庭电话、手机号码、QQ号码等信息补充进系统,学生基本信息发生变动的也要按要求更改,点击“提交”。

6.再次点击左侧导航栏最下方“毕业确认申请”菜单,出现以下画面,认真核对7.学生在提交申请前,务必认真核对贷款本金、借款日期、还款起止日等关键信息,若有问题,请与受理贷款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核对并告知学校资管中心。

学生对所有信息填写和核对无误后,在开行系统中提交申请。

学生点击文本区下方“申请”按钮。

8.学生相关信息如下图五、学校审核毕业确认信息1.资管中心进入相关系统确认和审核,并把确认信息导入省管理系统。

2.资管中心列印《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一式二份,经学生签字后,一份交给学生,另一份交给资管中心存档备查。

六、时间关键点1.各系毕业班辅导员通知到每位贷款学生,要求学生在5月27日(周二)前完成登录,核对和补充个人信息,且提交申请。

736-关于2007届贷款毕业生与贷款经办银行签定还款协议的通知[002]

736-关于2007届贷款毕业生与贷款经办银行签定还款协议的通知[002]

关于2007届贷款毕业生与贷款经办银行签定还款协议的通知各学院:经与银行协调,现将办理2007届贷款毕业生与银行签定还款协议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一、时间:6月11日—6月13日二、地点:机械学院教学楼6楼多媒体教室(福东2)、生物工程学院灿英楼211教室、中国建设银行集美支行二楼会议室三、具体安排时间签约地点经办银行主持学院负责人何东琼、黄静、机械学院教机械学院、艺术学中国农业江涵、柯志贤、6月11日学楼6楼多媒院、文学院、理学院、银行杏林肖文开李俊法、王高尧、下午3:00 体教室(福东外国语学院、教师教支行张帆2)育学院侯玉红、林芳、信息学院、计算机学中国工商邹春平、龚新民、生物工程学院、体育学院、生物6月12日银行集美陈振星、雷慧彬、院灿英楼211江中燕学院、政法学院、财下午3:00 支行黄建宇、张明亮、教室经学院、工商管理学林伟强院、水产学院中国建设中国建设银6月13日银行集美何东琼、杨敏行集美支行王映慧工程技术学院下午3:00 支行二楼会议室四、注意事项1、请各学院负责老师认真核对名单,如有出入或其它情况,请及时反馈到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

同时,请做好组织工作,在保证学生安全的前提下,由相关老师统一带队准时出席,并协助银行维护现场秩序。

2、请签约学生务必携带黑色水笔、本人身份证和其贷款银行的存折和银行卡。

3、毕业生离校前,请学院务必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和个人征信知识的宣传,以增强学生的还贷意识。

(通知学生上助贷网查看还贷须知、银行贷款利率)4、请各学院贷款负责人大力宣扬我校的贷款优惠政策:旧机制贷款的同学毕业前还清贷款的,除省财政补贴在校时贷款的一半利息外,学校还返还学生自己支付的另一半利息。

5、如有继续攻读第二学位或硕士学位而不能按时还款的同学请与银行签定延期还款协议,否则后果自负。

(附学院贷款毕业生名单)学生处 2007年6月4日农业银行毕业生名单:(139人)机械工程学院:(53人)周树温,吴清辉,邝光霖,兰国荣,谢志福,赖应源,王煌,叶圣,陈文必,李源水,程清,李宝锋,李忠顺,郑志文,林清龙,林加山,黄鹏程,肖金双,涂文通,施福钦,饶富生,纪艳平,何辉,蔡建旺,汪希文,林志,杨宇琛,黄广锹,范长清,吴建国,江山,吴铃华,梁婉侦,杨庆斌,陈伟平,王浩滨,康进都,何镇洋,陈灯峰,叶晓祥,刘鑫,蔡成志,陈彬华,林昌兴,陈传光,罗文锋,连奕波,赖梁贞,祖书鸿,叶周乾,于华锋,陈龙聪,黄开煌。

天津大学2014届本科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顺利举行

天津大学2014届本科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顺利举行

天津大学2014届本科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顺利举行2014-07-06 来源:天外天新闻中心点击:7677月6日上午,天津大学2014届本科生毕业典礼暨学位授予仪式,于天津大学新体育馆隆重举行。

天津大学党委书记刘建平,天津大学校长李家俊,党委副书记李义丹,副校长余建星,副校长冯亚青,纪委书记汪曣等校领导出席典礼,各学院领导、老师,2014届本科毕业生及家长到场,共同见证这庄严的时刻。

上午8时,体育馆内已是人声鼎沸,大屏幕不断闪现同学们的毕业照,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

8时30分,毕业典礼正式开始。

校领导身着特制学位服,缓步从毕业生身旁走过,登上主席台。

大会宣读天津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关于授予本科生学士学位的决议。

留学生代表木斯塔法与桑晓冬先后发言。

来自贝宁的木斯塔法感慨“眼睛一闭一睁”,大学时光就结束了。

时间都去哪儿了?他表示从刚开始像幼儿园孩子一样学汉语,到现在能流利表达,并用汉语学到各种知识,离不开老师的激励,父母的恩情,同学的热情,教职员工的奉献。

回国后他会分享在天大的点滴,邀请更多学生来天大留学,并祝中国朋友努力实现“中国梦”。

来自药学院2010级的桑晓冬,同样深情地感谢每一位付出辛勤汗水的人。

身为学生会主席,他回顾四年的成长轨迹,感慨天大是一本书,教会学生“家国情怀”“不忘初心”。

他立志继承北洋精神,抱定天大志向,承担天大责任。

杰出校友张元龙先生受邀致辞。

他肯定同学们的成绩,“大学都学了,还有什么学不了?”又用风趣的语言拉近了与学生的关系,“母校是娘家,那校友会就是老娘舅!”他为毕业生送上两点建议:首先是把握人脉。

无论血缘关系还是同学关系,都是宝贵的资源。

他鼓励大家借助老校友的力量,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其次是“no try no high”。

现在流传“no zuo no die”,在他看来,“zuo”不一定就是失败的尝试,当对手认为你在“zuo”的时候,那或许就是你创新突破的机会。

他说中国人绝顶聪明,但国家唯有自主创新才能自强不息。

天津大学校务公报

天津大学校务公报

天津大学校务公报GAZETTE OF TIANJIN UNIVERSITY(2014届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目 录一、2014届毕业生就业结构情况分析(一)毕业流向分布 ........................................ 1 (二)签约流向分析 ........................................ 2 (三)男女生毕业去向对比分析 . (7)二、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反馈(一)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的整体满意度分析 ................. 7 (二)用人单位对我校毕业生工作表现的评价 ................... 8 (三)用人单位对我校人才培养的建议 . (8)三、我校2014届毕业生求职满意度分析(一)毕业生对在校接受就业教育的满意度评价 ................. 9 (二)毕业生所选工作与所学专业的相关度分析 ................. 9 (三)毕业生签约前对用人单位的了解程度分析 ................ 10 (四)毕业生求职过程分析.................................. 10 (五)毕业生求职时最看重的因素分析 ........................ 11 (六)毕业生对已落实工作的满意程度 (12)四、学校在加强学生就业创业教育、指导和服务方面的主要做法(一)积极构建“社会—学校—学生”密切配合的学生就业教育指导机制。

..................................................... 12 (二)密切校企交流,积极做好2014届毕业生就业市场开拓、组织工作。

.. (13)天津大学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2014年第17号 总第96号 2014年12月(三)以人为本,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的帮扶指导。

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各院部: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8‟47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1‟35号)精神,为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工作,经与省开行和省农信社商定,现就做好201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毕业确认的办理为保证借款学生毕业后联系畅通,各院部应在学生毕业离校之前为其办理毕业确认。

毕业确认具体流程为:第一步,查找。

校资助管理中心登录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管理系统(https://),在“毕业确认”功能中导出“毕业学生列表”,并将学生名单发到各院部,请院部通知学生及时办理毕业确认;第二步,贷款学生申请毕业确认。

贷款学生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https://),核对个人信息是否与目前信息不一致,如不一致,需更新为最新信息;联系人信息要填写为共同借款人信息;同时补全就业单位等其他信息(专升本和考上研究生的学生在就业信息栏填写被录取学校的信息)。

信息更新完毕后,发起“毕业确认”申请;第三步,变更信息确认。

学生前往大学生事务中心就业指导室(逸夫图书馆一楼)贾成南老师处进行现场确认工作,登录开发银行贷款管理系统,在“毕业确认”模块找到已经进行“毕业确认”申请的学生名单。

如“学生状态”显示“已变更”,点击左下角“变更确认”,再次与学生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更新为最新,如为最新,点击“同意”,完成信息变更确认工作;如“学生状态”显示“正常”,表明借款学生没有更新个人信息,应提醒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后再进行现场确认。

第四步,毕业确认审核。

信息变更确认工作完成后,点击“毕业确认审核”,完成毕业确认工作。

贷款学生办理完毕业确认工作后,院部方可为其办理离校手续。

关于做好2014届优秀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届优秀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4届优秀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的通知为调动在校大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毕业生和谐就业,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拟开展2014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条件1. 热爱祖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纪律处分;2. 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学习勤奋,学习成绩绩点不低于3.0,通过国家英语四级考试;3. 积极参加各类校园文化活动和公益活动,有获奖记录2次以上,荣誉称号2次以上。

二、推荐人数各院系按照本学院在籍普通本专科毕业生的10%比例推荐。

三、推荐程序1、个人申请:申请优秀毕业生的学生需撰写先进事迹,于6月20日交到各院系就业专干。

以第三人称书写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第一段,姓名,生源地,政治面貌,所学专业及所在班级,学习成绩绩点,英语四六级分数;第二段,主要先进事迹,获得奖励及荣誉情况,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情况;第三段,个人人生信条或自己信奉的名言名句、座右铭、人生哲理等;第四段,个人联系方式(电话,邮箱)。

2、评选及上报:院系评审小组于6月25日审核评议推荐(评议小组由院系领导和学生工作全体辅导员组成),公示无异议后,于6月30日之前发送就业中心邮箱8060548@。

同时发送以下电子资料:1)入选学生个人电子免冠照片(2寸,大于300k,蓝底免冠,JPEG格式),每个照片一个文件,文件名格式为:专业名+姓名;2)本院系毕业生涉及专业的基本情况介绍(200字以内)3、制作宣传册:就业中心与8月20日之前统一制作《长江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生就业推介资料》宣传册。

4、宣传与推荐:通过“长江大学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对优秀毕业生进行宣传,并向来校招聘单位发放《长江大学2014届优秀毕业生就业推介资料》宣传册,积极推荐优秀毕业生就业。

5、跟踪培养:对推荐的优秀毕业生,将实行跟踪培养,尽最大力量为优秀毕业生后续成长提供支持与服务。

关于2014届毕业生落户天津相关事宜的说明[小编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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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届毕业生落户天津相关事宜的说明[小编推荐]第一篇:关于2014届毕业生落户天津相关事宜的说明[小编推荐] 关于2014届毕业生落户天津相关事宜的说明由于“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注册地在北京,落户天津需要重新签订三方协议,具体步骤如下:1、由“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出具“退函”,说明因落户原因,需要重新签订三方协议,公司同意已签三方协议作废。

2、三方协议单位由“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在京单位)变更为我单位上级单位“中国建筑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在津单位),新的三方协议信息参照《中建六局三方协议填写要点》(见附件1)填写,学院及学校盖完章后,请将新的三方协议寄回单位。

3、填写《2014届外地院校非天津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津就业申请表》(见附件2)。

(1)此表为办理落户的重要手续,请参照《中建六局三方协议填写要点》认真填写此表当中的“毕业生个人资料”信息和“用人单位资料”信息;(2)表格填好后请打印两份,找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3)请将经学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2014届外地院校非天津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津就业申请表》(一式两份)寄回单位。

4、天津院校或外地院校天津生源毕业生不用填写《2014届外地院校非天津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津就业申请表》,重新填写新的三方协议即可。

5、新的三方协议及《进津就业申请表》于2014年3月30日前邮寄到单位。

回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13号中国建筑文化中心一层南侧中建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赵漫收邮编:100037联系电话:***第二篇: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及材料流程说明天津人才引进落户条件及材料流程说明一、受理条件具有普通院校全日制本科毕业学历,35周岁以下、45周岁以下研究生的外省市人员或者户口在本市高校学生集体户的,被在津的机关、团体、事业单位、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自己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招用,且在本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可以申请落户。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银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银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关于调整完善我市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法规类别】贷款
【发文字号】津财教[2014]67号
【发布部门】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4.08.28
【实施日期】2014.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关于调整完善我市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
(津财教〔2014〕67号)
市属各高校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健全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更好地满足学生国家助学贷款需求,根据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我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通知》(津政发〔2007〕5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
〔2014〕180号)等有关文件,调整完善我市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标准和资助比例。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天大校发〔2014〕17号 (关于发表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补充奖励的通知)

天大校发〔2014〕17号 (关于发表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补充奖励的通知)

天津大学文件天大校发〔2014〕17号天津大学关于发表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补充奖励的通知各学院(部),机关各部、处、室,学校各直属单位:为推进我校事业发展,建设世界知名高水平大学,着力提升我校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研究的原始创新能力,提升我校科研产出影响力。

在《天津大学2013-2014年绩效津贴管理实施意见》(天大校发〔2013〕20号)、《天津大学对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奖励规定》(天大校研〔2012〕7号)的基础上,提出补充奖励通知如下:一、SCIE高影响因子期刊论文奖励对SCIE数据库中以天津大学为第一机构,发表在高影响因子期- 1 -刊的原创性研究论文,给予课题组一次性全额奖励,具体为:20≤IF的论文,奖励10万元;15≤IF<20的论文,奖励6万元;10≤IF<15的论文,奖励3万元;7≤IF<10的论文,奖励1.5万元。

二、SCIE三、四区期刊论文奖励对SCIE数据库中以天津大学为第一机构,发表在SCIE三区期刊的论文,奖励0.15万元;发表在SCIE四区期刊的论文,奖励0.10万元。

其中,20%奖励院级单位,80%奖励课题组。

三、SSCI论文奖励以天津大学为第一机构,被SSCI收录,期刊影响因子进入所在学科领域排名前25%(即Q1)的论文,一次性全额奖励课题组1.5万元;期刊影响因子进入所在学科领域排名前50%(即Q2)的论文,一次性全额奖励课题组1万元。

跨不同学科领域期刊影响因子以最高排名为准。

四、研究生发表SCIE期刊论文奖励对硕士研究生用于毕业发表的SCIE论文给予奖励。

奖励额度参照《天津大学对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奖励规定》(天大校研〔2012〕7号)执行。

五、其它事项1.奖励论文类型仅限于article、review;2.原《天津大学2013-2014年绩效津贴管理实施意见》(天大校- 2 -发〔2013〕20号)、《天津大学对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奖励规定》(天大校研〔2012〕7号)中有关论文奖励政策继续执行。

关于做好我校2015届贷款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5届贷款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我校2015届贷款毕业生有关工作的通知各学院:为保障我校2015届贷款毕业生顺利毕业,根据山东省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关政策要求,现将贷款毕业生的几项工作通知如下:1、做好学生资助诚信教育工作。

为有效预防学生贷款逾期现象的产生,各学院应加强贷款毕业生离校前的诚信教育,利用毕业生教育活动有针对性的对学生开展诚信教育主题活动。

毕业班辅导员应结合学生生活、就业等实际情况,与学生进行一次诚信教育谈话,告知贷款学生还款知识、贷款违约后果等,提示贷款毕业生其个人有关信息已经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帮助学生树立诚实守信意识,重视积累自身信用记录,毕业后按时付息还款。

2、认真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

各学院要加大工作力度,精心组织,对每一位贷款毕业生进行毕业确认,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毕业确认具体要求见《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的通知》,2015届贷款毕业生名单详见附件一。

3、贷款毕业生的三封信。

为督促毕业生按时还款,学校将给每位贷款毕业生发放《给助学贷款毕业生的一封信》、《给助学贷款毕业生家长的一封信》、《给助学贷款毕业生接收单位的一封信》,其中请把《给助学贷款毕业生接收单位的一封信》装入学生档案。

4、面向基层就业毕业生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

毕业后自愿到我省财政困难县艰苦行业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年限达到3年以上的,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由财政给予补偿。

具体流程及要求详见附件二《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

附件:附件一:《2015届贷款毕业生名单》附件二:《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学生工作处2015年3月28日。

关于2014年度借款毕业生办理展期手续的通知

关于2014年度借款毕业生办理展期手续的通知

关于2014年度借款毕业生办理展期手续的通知
各院(系):
2014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升学展期工作目前已进入信息系统录入上报阶段,为确保我校助学贷款展期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和与填报要求通知如下:
一、上报要求。

借款毕业生原所在院系持《院系助学贷款申请展期学生汇总名单》(1份,加盖公章)及学生个人展期申请表(1份原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1份)、身份张复印件(1份)到资助管理中心。

二、上报时间。

为了保证报送展期数据的准确性,上交材料前各院系务必于10月13日前在开行国家助学贷款系统里【贷款管理---合同变更---贷款展期】模块内将需要办理展期的学生按照要求录入完毕,10月15号当日将纸质材料上报资助中心(个人申请表材料与汇总名单排序要一致)。

三、展期时间。

按学制年限进行展期,及本科阶段、专科阶段的贷款在研究生或专升本毕业后两年开始还款。

借款人在研究生(或本科生)阶段继续贷款也是毕业后两年开始还款,请院系注意此问题并向借款学生讲清楚还款时间。

四、注意事项。

1.申请展期的学生必须是毕业当年考上研究生(或专升本)的才
能申请展期;
2.毕业当年考上研究生(或专升本)忘记申请展期的下一年可以继续申请,但是中间期间的利息需自付。

3.展期申请表格式见附件一,各院系认真审核。

借款学生展期申请表格式不对的请通知学生尽快办理。

附件:1.展期申请表;
2.申请展期学生汇总名单。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资助管理中心 2014.10.8。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创业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发文字号】津人社局发[2014]47号【发布部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天津市财政局【发布日期】2014.06.12【实施日期】2014.06.1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委员会、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创业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4〕47号)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高等院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2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促进我市经济转型升级和社会和谐稳定,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实施创业引领,促进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一)放宽市场准入。

对在校生自主创业的,2年内保留学籍。

高校毕业生创办企业首次出资额允许为零。

允许高校毕业生租用、使用高校范围内的相应场地作为经营场所进行注册登记,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

(二)完善金融扶持政策。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最高可给予30万元;对已经成功创业且带动就业5人以上、经营稳定的创业者可给予贷款再扶持,贷款总额度最高不超过5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

对其额度在国家规定贴息额度范围内的部分,由中央财政按照贴息利率予以贴息。

对其额度在国家规定贴息最高额度以上且不高于20万元的部分,由市财政按照贴息利率的50%予以贴息。

允许通过抵押、质押、联保、保证和信用贷款等多种方式,多途径为高校毕业生解决反担保。

(三)落实财税减免政策。

对高校毕业生创办的小型微型企业,符合企业所得税法有关规定的,可以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2014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

2014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4届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
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我校今年毕业生有686名生源地助学贷款和12名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毕业贷款学生将进入还款期,并自行支付利息。

为保证相关学生如期支付相关费用,及时还贷,确保学校助学贷款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就贷款后续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诚信教育工作
学校定于2014年6月3日至6月6日在全校范围内开展“走信用之路,成美好人生”主题教育活动,届时将在东、西校区食堂广场设置咨询处,对助学贷款的贷款流程、还款流程、毕业确认流程进行讲解,并通过以正面引导为主,反面案例教育为辅的形式展现个人征信系统的约束作用。

各学院要积极号召相关毕业生或者有贷款的在校生积极参加主题教育活动,希望各学院加大诚信教育宣传力度,教育学生树立诚信还款的意识,承担应付的责任。

二、做好毕业生贷款确认工作
各学院根据贷款毕业生确认名单,按照确认工作注意事项,组织学生进行贷款确认工作,逐一填写,认真核对,确保学生家庭信息、贷款信息及就业信息的准确性。

严格执行贷款毕业生必须完善助学贷款债务确认书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的规定。

三、有关要求
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宣讲诚信还款的重要性,让学生认真履行职责,安排专人负责贷款毕业生贷后管理工作,加强与学生的联系,通知学生及时还款。

附件:贷款毕业生确认名单及确认工作注意事项
学生处
2014年5月26日。

天津大学校务公报2014年第16期(评奖评优专刊)

天津大学校务公报2014年第16期(评奖评优专刊)

三、奖、助项目设置
1.评奖评优部分 2013-2014 年度,国家、天津市、社会各界及学校共设立各类奖学金、励学 金和先进集体奖励 128 项,比去年增加 30 项,奖励人数和集体数分别为 5836 名 和 197 个,奖金总额达 2221.59 万元,比去年增加 114.13 万元,奖励额度最高 为每人每年 30000 元。除奖励学金之外,学校还设立道德文明、志愿服务、自强 不息等 20 项天津大学单项优秀学生奖荣誉称号以及天津大学三好学生、优秀学 生干部等 5 项人民奖学金荣誉称号。单项奖主管部门涉及宣传部、学工部、教务 处、研究生院、校友与基金事务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保卫处、校团委、图书 馆、档案馆、体育部 11 个部处。
陈策远
精仪学院
李 莹 周 南 梁 艳 张孟伦 赖 敏 张 莹 王晓璐 王 澜 闵晓琳
赵 迎 赵宇璐 杨静琦 祝慧宇 杨 旭 邱 晨 张 珺 韩 蕾 王 征
崔姗姗 俞 琳 赵晓蕾 杜 阳 秦 鹏 李 雪 付士杰 刘宏翔 宋效先
段亮成 范锦涛 张 巍 刘士圆 刘 简 杨 珍 康 健 刘亚丽 王伟伟
张湾湾 王微雅 蔡 彪 高晓晴 王国庆 刘文静 蔡子晋 王 羿 傅 博
朱 凡 吕 涛 盛 云 戴 鹏 许 丹 何 凝 韩宏业 干紫乔 李昕宇
刘 熙 刘 畅 王海涛 吴 穹 周 璇 朱方园 朱 丹 郭同锋 张 傲
刘自鑫 彭 博 景森学 冯晓伟 刘华平 邱琳耀 许建明 姚贵丹 邢 娜
洪 洋 孙书婷 季文洁 刘志芹 闫 茜 闫 石 张玮祎 李 旭 李 娜
建工学院
芦聪慧 白 盼 郭 妍 张世春 于天昊 伍露露 张智升 张雅琴 李晓敏
五、评选效果
评奖评优,不仅是对学生优异成绩的肯定,也是树立榜样、弘扬典型,引 导学生科学发展、追求卓越的育人过程。学校、学院高度重视评奖评优工作,在 严格贯彻落实学校有关政策的基础上,开阔工作思路,创新工作形式,以学生社 团形式成立天津大学奖学金教育发展中心,公开招募学生成员,负责优秀学生典 型选树和与设奖单位联络工作,力求以评奖评优工作为着力点,增强学生自我教 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引导学生全面发展。

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

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正文:---------------------------------------------------------------------------------------------------------------------------------------------------- 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发展,推动科教兴市战略实施,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做好我市普通高等学校的地方政府贴息国家助学贷款(以下简称“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关于助学贷款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6号)、《中国人民银行助学贷款管理办法》(银传〔2002〕7号)、《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切实推进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2〕38号)和中国人民银行、教育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部门关于国家助学贷款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助学贷款是政府按照一定比例贴息,向高校中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发放的无担保的信用贷款。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我市各普通高等学校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第四条国家助学贷款范围限于申请贷款学校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生活费。

第五条申请贷款学校的国家助学贷款额度,按照国家规定的额度测算确定数额。

第六条各高校要按照自主、就近、方便的原则,选定一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或其他商业银行作为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以下简称经办银行),并与其签定国家助学贷款协议。

在协议中,规定各自的权利义务,明确国家助学贷款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批、贷款使用监督、协助催收贷款、建立借款人信誉档案及信息反馈等方面的事宜。

(发学生)2013-2014学年第三批奖助学金评选计划

(发学生)2013-2014学年第三批奖助学金评选计划
2013-2014年度天津大学奖学金、励学金、助学金评选计划
各学院推荐人数分配情况 材料上 批 开始评 报截至 序号 次 选时间 时间 项目名称 类型 级别 评选 类型 面向年级 奖学金金额 (元/人) 奖励人数 上报学生类 机 型 械 精 仪 自 动 化 3 信 息 建 工 建 筑 化 工 材 料 管 理 理 文 法 教 育 药 环 境 计 算 机 1 软 件 求 是 生 科 马 克 思 1
申请截 止时间
备注
1
天津农商银行助学金 天津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 金 老党员资助

天津市 等额
2014级硕士生 本专科二三四五年级、研究 生二三年级 2014级本科新生 本科二三四年级,研究生二 三年级 上学年出国出境交流一学期 以上的二年级以上本科生
3000 特等10000 优秀2000 1000 特等5000 单项1000 6000

校级
差额
5 10 30 5 10 20 36 16 1 13 20 2 150 100 30 20 2 4 7 10 4 3 3
1 1 2 1 4
1 1 2 1
1 1 2 1
1 1 3 1 1 3 1
2 1 2 1 1 2 1 6 5 10 5 2 2 1 1 2 1
1 1 3 1 1 1
本科二三四年级,硕士二三 年级 本科二三四五年级,研究生 等额 二三年级 本科三年级,硕士二年级, 等额 博士(毕业前一年) 本科三年级,硕士二年级, 等额 博士(毕业前一年) 差额 差额 等额 等额 本科三四年级 本科二三四年级 本科二三四年级 硕士一年级
5 4 1 1 1 1 2 1
20 2
7 2
本科二三四年级,研究生二 等额 三年级 等额 等额 等额 等额 差额 本科四年级 本科一年级,连续资助 本科二三四年级,研究生二 三年级 硕士一二三年级 本四(直博)、硕三、博三 (含直博生)

2014年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贷后管理流程(毕业确认)

2014年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生贷后管理流程(毕业确认)

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流程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目前已成为高校助学贷款的主要形式,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维护学校和谐稳定中发挥了巨大作用。

贷后管理、特别是毕业生贷后管理作为贷款工作重点环节之一,其成效直接关系到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能否良性发展和有序运行。

为了将贷后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现就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贷后管理工作制定如下流程:一、政策依据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湖北省分行《关于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鄂学助[2012]3号)工作要求:建立工作责任制,将贷款管理责任包干院系、包干到人。

(部分学校在班级选聘学生为贷款助理、协助日常贷款管理做好值得借鉴)。

二、导出名单4月初,各高校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统(),在“学生台账”功能中,选择毕业时间为当前年份(如:今年就选择2014年,明年就选择2015年,依次类推),查询后导出毕业贷款学生名单(下载时请不要使用迅雷或快车等下载工具,直接下载),掌握学校毕业贷款学生总体情况。

注意事项:导出名单时不要有遗漏,特别是学校设置有“职业技术学院”独立账户的,本校要负责统一进行贷后管理工作。

三、分解任务4月中下旬,将导出的毕业贷款学生名单分解到院系,将责任落实到人。

按照贷款学生数量,以学校或院系为单位建立贷款催收工作QQ群。

四、集中培训5月份,开展贷款毕业学生集中培训。

1、培训内容:金融及诚信知识、还款流程、支付宝还款操作程序及其他相关知识2、培训要求:(1)金融及诚信知识:可以由学校聘请经济类、法律类及相关专业老师,结合案例给学生讲解诚信重要性,也可以由学校资助中心组织;金融及诚信知识也可以分段进行,日常组织一些征文、讲座、演讲等方式。

让毕业贷款学生充分认识到个人应该承担的贷款责任和义务,以及违约对个人信用造成的严重危害。

(2)还款流程、支付宝还款操作:由学校资助中心贷款经办人员负责讲解,学校资助管理中心贷款经办人员应提前熟悉还款流程和支付宝还款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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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届毕业贷款学生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2014届毕业贷款学生信息初筛名单(附件2)下发,请老师们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确定还款学生类型(请在附件2备注栏标注)
筛选本学院贷款学生(由于按贷款年份排序,请老师们用筛选的方式筛选中本学院学生),确定还款学生类型。

类型如下:
1、提前还款(决定在毕业之前一次还清贷款的学生,这种方
式没有利息)
2、按期还款(决定毕业之后按月偿还贷款的学生,这种方式
会按现行商贷利息计息)
3、展期还款(已确定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
4、2014年1月已毕业(2014年1月已毕业的研究生)
5、已结清(已全部结清助学贷款的学生)
请老师将备注好的附件2电子版于4月16日前发给学工部李华
二、办理提前还款
通知决定提前还款的学生从即日起至5月15日到9楼301办理提前还款事宜。

提前还款流程:
1、到9楼301开具提前还款申请书
2、携带《提前还款申请书》、本人身份证、存有钱的中国银行
的卡或者存折(还款柜台不收现金)到中国银行南开支行结清
贷款
3、将银行出据的结清证明的复印件交到9楼301
银行地址:南门外大街世纪花园底商中国银行南开支行,出东门左拐直走,接近大悦城,天地烩对面。

银行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 13:00-15:00 三、进行网上资料确认
通知所有2014届毕业贷款学生(1月已毕业除外)即日起至5月15日登录办公网进行毕业资料确认。

流程:
登录办公网()——点击助学贷款——点击毕业资料确认——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
四、关于还款协议面签大会
学工部于5月底会安排按期还款和展期还款的学生和银行签订还款协议,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学工部
2014/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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