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云南昆明选调生公基知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类型及其内容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类型及其内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根据其精神、智力状况而具有的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依据不同的情况可以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两种类型。
接下来,我们将深入探讨这两种类型的内容,让我们逐步理解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作为一名正当成年人的全部权利和承担一切民事责任的能力。
也就是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以独立实施各种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买卖、租赁、继承、捐赠等。
在法律上,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即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受监护人的限制。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享有完全的民事权利,也承担完全的民事责任。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由于精神、智力等原因而无法完全行使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包括未成年人、成年人因精神障碍或者智力障碍无法完全辨认自己的行为的。
对于这些人群,社会需要给予特殊的保护和照顾,他们在民事活动中需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后方可实施。
在实际生活中,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往往需要依靠监护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指导和帮助,以确保其民事行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的保护措施,以防止这一类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受到侵害和损失。
这些措施旨在保护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合法权益,让他们在社会中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关爱。
个人观点和理解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是我们作为现代社会中的重要法律概念之一,其划分类型和内容不仅关乎每个人的合法权益,也涉及到社会的公正和公平。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能够自主行使各种民事权利,这体现了法律对于成年人的信任和尊重。
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则需要社会和法律的额外保护,以保障其在民事活动中不受侵害。
总结回顾通过对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类型及其内容的深入探讨,我们了解到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与联系,能够更清晰地把握自然人在民事活动中的地位和权利。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自然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依赖于人的认识能力和判断能力。认识能力是指一个人能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后果,能够辨认自己的行为。判断能力是指能够独立处理自己的事务,能够控制自己的行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所谓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自然人只具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其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受到一定的限制。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已经具备一定的智力水平,对事物有一定的认识和判断能力,他们的认识能力有限,法律对他们实施民事行为进行了一定的限制,一些重要的或复杂的事情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只要年满18周岁的自然人,即使没有经济来源,只要智力正常,就是一个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这个年龄段的人已经参加社会劳动,有稳定或比较稳定的收入,并以其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认为他们是具备了独立处理自己事务的能力,因此,也被认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虽有精神障碍,但并未完全丧失思维能力,能够实施与其心智相适应的行为,可以进行接受奖励、赠与等纯获利益的行为,但一些重要的或复杂的事情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无民事行为能力。所谓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备以自己的行为参与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因为,此类人年龄小、或者精神上存在严重障碍,对事物缺乏认识和判断力,不能独立参与民事活动。为了维护其合法权益,他们的民事活动应当由法定代理人代为行驶。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自然人考点剖析.doc
公务员公共基础法律知识:自然人考点剖析掌握自然人这一考点需要先理解两个概念: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以及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即自然人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那么我们如何区分这两个概念呢?先看两个例子。
例一,孙小宝是个苦命的孩子,在他两岁时父母双亡,留有遗产30万,那么孙小宝能不能继承父母遗产呢?答案是肯定的。
孙小宝继承父母遗产说的是其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
延续例一,孙小宝继承父母遗产后,身价30万,待其6岁,迷上一位网络主播,在其观看直播的过程中,打赏该主播20万。
那么该行为效力如何?答案是无效。
打赏是一种赠与活动,小宝年方6岁,不能独立从事赠与20万的民事活动,即不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以上两个案例便可以看出,民事权利能力是不需要考虑当事人的年龄和精神状态的,而民事行为能力需要考虑当事人的年龄以及精神状态。
故而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年龄与精神状态为标准,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我们需要掌握这三类分别包括那些人以及他们能够独立从事哪些民事活动。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两类人,一类是成年人,另一类是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
这两类人一般来说所有的民事活动均可独立从事。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以下两类人,一类是8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另一类是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这两类主体能够独立从事纯获利益的活动,如接受奖励、赠与等,还有与其年龄、智力、精神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不满8周岁以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这两类主体不能独立从事民事活动,只能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以上是对自然人这一知识点的介绍,该部分以案例考查居多,特别是民事行为能力部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理解并掌握这一考点。
法律知识:浅析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知识:浅析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法中的知识点。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也是较为常见的一个知识点。
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此知识点通常会以客观题(单选、多选、判断)形式出现。
其中,最常见的考察方式有两种:一是给一个案例,问这个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还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是给个案例,问这个人自己独立做的民事法律行为,效力如何?一、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以自然人的年龄与精神状态为标准,将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三类:一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二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三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年龄上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精神上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如:6周岁的小明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7周岁不能辨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小明也是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无人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自己独立为的法律行为是无效的。
如:6周岁的小明花2元钱买个冰激凌,冰激凌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年龄上已满8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以及在精神上不能完全辨别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如:15周岁的中学生小明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自己独立做的纯获利益的行为以及与他能力智力相适应的法律行为是有效的。
如:15周岁的小明接受爷爷给的200元红包有效,花2元钱买的冰激凌买卖合同也有效。
但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独立做的超出自己能力范围的法律行为是效力待定的。
如:15周岁的小明拿了30万元钱去买了一辆车,车的买卖合同是效力待定的。
如果其法定代理人追认则该车的买卖合同有效,否则是无效的。
因此,在追认之前是效力待定的。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在精神上正常的,在年龄上已满18周岁的人。
如:19周岁的大学生小明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如果在年龄上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但能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可以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与民事行为能力
为了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
监护: 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
《民法通 则》设立 监护制度
2
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 和保护的法律。
1
法定监护
指定监护
谢谢观看
THANKS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自然人的人身不可分离,自然人的一生始终 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 除非依据法律特别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加以限制和剥夺,自 然人也不可转让、抛弃自己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
指自然人以自己的行为亲自 参加民事活劢,取得民事权 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是生来就具有
而是达到一定得年龄、智力状态正常的自然人才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包括:
1. 2. 3.
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 人:可以 独立进行 民事活劢 的自然人。
限制民事 行为能力 人:只有部 分民事行 为能力的 自然人。
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不 具有以自己 的行为进行 民事活劢的 自然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与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 然 人
自然人:是指依自然规律出生而取得民事主 体资格的人。
自然人
我国公民
具有外国 国籍的自然人
无国籍 的自然人
作为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必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和民事行为能力。
பைடு நூலகம்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法律赋予自然人享有 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公基:关于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总结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简单理解,只要是活人就有民事权利能力),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二、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例1】小周今年17岁,在乡办粮食加工厂做工。
依据民法,小周( )。
A.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B.无民事行为能力
C.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D.视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答案】D
【解析】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小周今年17岁,在乡办粮食加工厂做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自然人行为能力知识点总结
自然人行为能力知识点总结一、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基本概念自然人行为能力是指个人在法律上享有行为权利和承担行为责任的能力,是个人根据自己的意志和自由意图进行法律行为的能力。
自然人行为能力是民法的基础,是个人在社会生活中进行合法行为的前提。
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具体表现是个人能够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进行法律行为的能力。
自然人行为能力是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是保障民事法律关系正常进行的前提。
二、自然人行为能力的种类根据民法规定,自然人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个人能够独立进行一切法律行为的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个人需要辅助或者代理人协助完成部分法律行为的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个人根本没有能力进行法律行为的能力。
不同的行为能力种类决定了个人在法律上的权利和责任的范围和程度。
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取得和失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能够独立进行一切法律行为的能力。
根据法律规定,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够取得和保持这种能力。
一般来说,成年人、没有精神问题或者智力问题的人可以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而失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包括成为未成年人或者被法院宣告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等情况。
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取得和失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需要辅助或者代理人协助完成部分法律行为的能力。
根据法律规定,具有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够取得和保持这种能力。
一般来说,未成年人、有精神问题或者智力问题的人可以取得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而失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包括成年人或者治愈精神问题或者智力问题的人等情况。
五、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取得和失去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根本没有能力进行法律行为的能力。
根据法律规定,具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应当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能够取得和保持这种能力。
一般来说,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没有精神问题或者智力问题的人可以取得无民事行为能力。
2020军转干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民法之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有关考点提炼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民法之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有关考点提炼民法调整平等主体(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民法中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分,在考察中多以案例的方式去进行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分,同时以概念性题目考察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不同点,需要重点掌握区分。
一、民事权利能力(一)概念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从出生到死亡,所有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都相同,所以刚出生的婴儿也有民事权利能力。
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按照民法总则的规定,以出生证明时间或者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或者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其他证据足以推翻的,以该证据为准。
(二)关于胎儿民事权利能力胎儿原则上是没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但是民法总则出来后作出了新的规定。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出生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例】张三去世未留下遗嘱,留下四十万共同财产,张三已经成家娶妻,妻子怀有六个月身孕,还有父母健在,那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配偶,子女继承;胎儿应当为其保留份额,如果孩子出生一个小时又死亡,那么胎儿该部分的财产应该作为胎儿的遗产由张三的妻子继承;如果胎儿出生为死体,那么胎儿由始至终不具备民事权利能力,财产退回张三处,作为张三的遗产重新分配给张三的妻子和父母。
二、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也就是自然人可以以自己的行为为民事活动负责任。
按照年龄和精神状况,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大类。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条件年满18周岁,精神状况良好的自然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的概念与类型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的概念与类型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是指个人依法享有并能行使民事权利和承担
民事义务的能力。
根据不同的情况,行为能力可以分为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类型。
首先,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个人在法律上完全能够独立行使
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
独立进行诸如买卖、租赁、婚姻、离婚等民事活动,其行为具有法
律约束力。
其次,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个人在一定范围内受到法定限制,需要在特定情况下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辅助才能行使民事权
利和承担民事义务。
通常是指未成年人和部分精神障碍者。
未成年
人在法律上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在监护人的监护下
进行民事活动。
而精神障碍者在部分情况下也可能被认定为限制民
事行为能力人,需要经过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才能进行民事活动。
最后,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个人由于智力、精神等原因完全无
法辨认自己的行为后果,或者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因而丧失了行
为能力。
这类人通常是需要由法定代理人代为处理民事事务的,其
个人行为在法律上通常是无效的。
综上所述,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包括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类型,每种类型都有其相应的法律规定和适用情况。
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划分
根据我国自然人的具体情况,按照年龄阶段的不同和理智是否正常,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具有的通过自己独立的意思表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 能力。在一般情况下,自然人达到成年的时候,不仅能够有意识地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而且能够理智地判断和理 解法律规范和社会共同生活规则,能够估计到实施某种行为可能发生的后果及对自己的影响。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与法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别
1、法人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同时产生、同时终止。当法人具备相应的成立条件,并经由设立程序取得法人 资格后,即开始享有权利能力,也同时开始具备行为能力。当法人终止时,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都随之终止。 而自然人从出生之时起即享有权利能力,但行为能力则是要达到一定年龄并且智力状况健康方可完全具备。自然 人的权利能力要到其死亡时才终止,但行为能力却有可能在此之前因精神失常而暂时中止。
2、自然人的行为能力通常是由自己来实现,法人则不同,法人的行为能力通常是由法人的机关或者法人机关 委托的代理人来实现。法人机关的行为,视同法人的行为。法人机关还可以委托其他法人、自然人或非法人组织 作为法人的代理人,以法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常见问题
自然人的诉讼行为 能力
自然人的终止
法人的特点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终止,是指其民事行为能力的消灭。自然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须以民事权利能力为 前提和条件。自然人失去权利能力,其民事行为能力随之终止。所以自然人自生理死亡时起,权利能力和行为能 力同时归于消灭。自然人在一定期间内因处于精神病状态丧失意思能力,只能认为其民事行为能力中止。
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法人作为民事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享受民事权利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法人的 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法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特点是:
2020云南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2020云南事业单位考试法律知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以其年龄和精神状态为标准,可以划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1、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2、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及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因为没有行为能力,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否则无效。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1、已满8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至第二十四条的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行为能力范围内,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例如纯获利益的、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行为;超出其能力范围的行为,则效力待定。
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已满18周岁的成年人2、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因行为能力健全,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
例题分析:1、下列那一选项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A、7岁的学生陈某B、17岁在外靠打工为生的张某C、15岁的初中生林某D、22岁的大学生江某【答案】C。
解析: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包括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故C选项正确,A选项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B 和D选项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按照不同年龄阶段和理智是否正常,可以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类:(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
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18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扶养人垫付,垫付有困难的,可以判决或调解延期给付。
1 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又称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在一定范围内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超出一定范围便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和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允许其实施日常生活必需的民事法律行为,进行某些纯获利益的行为,享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的荣誉权、发明权、著作权等民事权利。
但是,一些重要的或复杂的民事法律行为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以后才能实施。
(3) 无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不具有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和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但在实践中,根据日常生活习惯,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应认定其民事行为的效力。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行为有效。
解说第一,如何把握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区别。
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从保护行为人的利益出发,如果对该行为人不利,则该行为不应当认为具有效力。
在实务中,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进行的处分不动产的行为一般不认为具有效力;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当然不具有婚姻能力。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仅从保护行为人的利益出发,而且从行为人的责任出发,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己的行为负有责任。
遗嘱能力,依据继承法的规定,应当年满18周岁,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未满18周岁,应认定为不具有遗嘱能力。
第三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
意思能力是自然人认识、理解自己行为的动机与结果,并 据此决定其正常意思的能力。
• (三)与责任能力的关系 • 1、责任能力的基本观念 • 在民法体系之下,不但具有“权利能力”,而且
具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可独立、有效地为法律 行为。若权利主体违反了“义务”,是否均须对其违 反义务的行为负责任? 唯有具有责任能力者,才须对 其行为负责。 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对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一般而言,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与责任能力是一致 的,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当然也就有责任能力。
•
• 3.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范围: • (1)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 (2)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 •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 (1)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 的民事法律行为; • (2)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或取得态样 • 侵权能力;债务不履行能力。
• 二、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 • 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条件: • (1)成年。即18周岁以上(但没有经济收入的,
致人损害时,赔偿金由抚养人垫付);16周岁 以上不满18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 活来源。 • (2)精神健康。即自然人能够完全辨认自己 行为法律意义的状态。
• 三、无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效力 • 1.依《民法通则意见》第6条及第129条的
规定,无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行为并不因其 无行为能力而无效。如一个1周岁孩童接受其叔父
赠与的行为。
• •
2.依民法原理,无行为能力人处分零花钱 的行为,或简单民事生活行为一般亦有效。如
一个9周岁儿童花3元钱买一冰糕的合同行为。
3.除以上两行为外,其余皆无效。
• 四、限制行为能力人的民事行为效力 • 1.纯获利益的行为有效; • 2.在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范围内的行为有效。如一
2020云南三支一扶公基备考法律知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
2020云南三支一扶公基备考法律知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何为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概念民事权利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概念解释,资格就是说自然人有进入民法世界的入场券。
)即法律赋予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也就是民事主体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是作为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
如法律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财产所有权,则每一个公民都享有行使财产所有权的权利能力。
(二)起止时间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从新生儿呱呱落地开始到他后边自然死亡或者是其他原因的死亡,那他的民事权利能力就从他落地开始到他死亡结束。
民事权利能力具有不可剥夺的特征。
自然人生存期间,其民事权利能力不因任何原因丧失、消灭。
自然人受到刑事处罚、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等,都不能导致民事权利能力的减损或者消灭。
既然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他从落地那一刻开始,那我们这个出生的时间怎么认定?比如汶川地震的时候有那么多的新生儿,但是他的这个出生时间我们就没有办法去确定,或者是有很多的时候有接生婆,她来接生,那这个时候我们对于他的这个出生时间也是有不确定的。
出生证明,户籍证明或者是医生开的这种证明,到底以哪个为准?他的权利才可以真正受到法律上的保护呢?这就是我们接下来要去研究的一个问题,也是一个重点,如果说这几个他有一个冲突的话,那我们到没底以什么为准,这就有一个排序的问题。
2.《民法总则》第15条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和死亡时间,以出生证明、死亡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出生证明、死亡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
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
”试题再现:张家为孙子张明过生日,却为确定出生日期犯愁,张明的母亲记得儿子是8月28日晚生,医生的接生记录簿上记载的是8月29日,出生证上记载的是8月30日,而户口簿上记载的是9月1日,依照有关法律,张明的出生时间应以哪一日期为准?A.8月28日B.8月29日C.8月30日D.9月1日【答案】D。
法律知识:解读法律常识之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知识:解读法律常识之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智能手机的普及、移动支付对生活的不断渗透等,这些新事物在给人们带来无限的便捷之外,也引发了一些社会矛盾,其中“熊孩子”巨额网络消费引人关注,这些“熊孩子”即未成年人,玩手机时瞒着家中长辈“巨额”打赏网红主播、“巨额”游戏充值,金额从几千元到几十万元不等。
那么这些巨额打赏行为从民法角度如何解释呢?一、相关法律知识解读—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1.概念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即自然人依法独立进行民事活动的资格。
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以自然人的年龄与精神状态为标准,将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2. “熊孩子” 巨额消费的行为法律怎么看?“熊孩子”多为小学生,初中生,从年龄上看,这时要分两种情况去分析,首先是不满8周岁的“熊孩子”瞒着父母所做的巨额网络消费行为,因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独立实施的所有民事法律行为均为无效,此种情况孩子父母可以找平台要回消费金额。
另一种情况是年满8周岁不满18周岁(不包含年满16不满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自然人)实施了与年龄、精神状态不相适应的行为——效力待定(等待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此年龄阶段的“熊孩子”瞒着父母所做的巨额网络消费行为因其巨额消费金额与年龄、精神状态不相适应,是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经父母同意后方有效,不同意的则无效二、考情提示在事业单位考试中法律常识考察里此知识点一般有两种考察形式:1.记忆性考察一一区分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三种类型2.案例考察——判断行为人实施行为的法律效力【考题巩固】(单选)16岁以上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应视为:A.部分行为能力人B.完全行为能力人C.无行为能力人D.限制行为能力人【答案】B.解析: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年满16不满18周岁,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分析3篇
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分析3篇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分析1公共基础知识法律知识:“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分析自然人是指具有生命、有生命机体和遗传物质标记的普通人。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拥有民事权利和能力。
那么,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是什么?它包含哪些方面?以下分析将给出回答。
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1.权利的含义权利是指自然人因其一定的行为、地位、财产、知识、灵感等所具备的合法要求他人必须履行的法律关系。
依法享有的权利是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包括人身权、财产权等。
2.人身权人身权是指自然人拥有的关于其生命、身体、名誉、自由这类本质上属于个人的法律关系。
人身权包括:(1) 生命权:自然人享有身体不受伤害和不会受到非法处决的权利。
(2) 身体权:自然人对其身体和健康的控制权,包括权利禁止非法侵害或剥夺其身体及健康、权利自由选择医疗服务、自由选择同意或者不同意医疗措施等。
(3) 名誉权:自然人享有不受非法侵害、毁损、欺骗或其他侮辱的权利。
(4) 自由权:自然人是社会成员,享有跑步、游泳等正常室外活动的自由。
3.财产权财产权是指自然人享有对自己的财产(包括物质财产和非物质财产)使用、收益、拥有、处理和处分等权利。
它是民事法律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包括财产保护、合同履行等方面。
二、自然人的民事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能力是指自然人依法享有在民事活动中进行法律行为的主体资格、归属权和行使能力。
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自然人的民事能力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方面:1.民事行为能力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进行民事行为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包括:(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即具备完全行为能力。
完全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自主地进行所有的民事行为,具有完全的民事意思表示能力和行为能力。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或者因疾病、残疾等原因而不能完全实施民事行为的自然人。
试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试论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一、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和特征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并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狭义的民事行为能力仅指公民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能力。
广义的民事行为能力则不仅指公民以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即实施合法的民事法律行为,还包括其能够对自己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即对不法的行为负责的责任能力。
所以自然人的行为能力,应该取其广义。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具有以下特征:1、民事行为能力是有国家法律确认的。
民事行为能力的具备,并不取决于公民的主观意愿。
而是由法律根据自然人的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需要以及两种利益之间的协调而加以规定的。
2、民事行为能力与自然人的年龄与智力状态相联系。
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以自己的行为进行民事法律活动或为自己的行为后果承担责任的能力,要具备这种能力,首先应具备正确的认识和判断的意思能力。
可以说,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是以其意思能力为基础的,而一定的年龄和正常的智力是具有意思能力的标志。
所以说,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不是一生下来就有的,只有达到一定的年龄、智力状态正常,才能正确理解其行为的意义,才算具备了行为能力。
这也正是自然人的行为能力与其权利能力的主要区别。
权利能力是每一位自然人一生下来就有的,他不以意思能力的存在为前提,不受年龄和智力状态的限制。
3、民事行为能力非依法定条件和程序,不受他人限制或被取消。
民事行为能力是一种法定资格,是由国家法律赋予的,所以,自然人不得自行处分即放弃或转让自己的民事权利能力;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和依法定程序外,任何个人或组织也不得剥夺和限制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分类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其意义能力为基础,意思能力又与年龄和智力相联系。
所以,确定民事行为也应以年龄和智力为标准。
人的年龄是逐步增长的,智力也是逐渐发育健全的,根据年龄和智力状态的不同阶段及程度,我国《民法通则》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以下三类:1、完全民事行为完全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所具有的完全通过自己的独立行为进行民事行为的资格。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1.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与特征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我国法律赋予所有的自然人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并可以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从而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但这并不等于任何自然人都有能力以自己独立的行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
自然人若要参加具体的民事活动,取得实际的民事权利,还必须具备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自然人能够以自己独立的行为直接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这种能力往往取决于自然人的意思能力,即判断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
意思能力是民事行为能力的基础,而意思能力与自然人的年龄、精神状况相关。
民法在赋予自然****利能力的同时,确认具备一定年龄、精神状况的自然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参加民事活动,而不具备一定年龄、精神状况的自然人不能独立参加民事活动或者只能参加一定范围的、与其心智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如下特征:(1)民事行为能力不具有普遍性自然人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必须达到一定标准。
所以,民事行为能力因人而异。
自然人因其年龄、智力和精神健康状况的不同,在法律上具有不同的行为能力。
(2)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被限制对民事行为能力可以依据法律规定的原因和程序作出限制。
例如,精神病人可以被认定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在其恢复健康以后,应该依法取消对其行为能力的限制。
2.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种类我国《民法通则》以自然人的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为标准,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20云南昆明选调生公基知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中公昆明公务员考试网提供2020云南昆明选调生考试备考指导,以帮助大家顺利备考选调生考试,今天为大家带来公基知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民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云南昆明选调生考试中常以案例的形式进行考察,主要是判断属于哪一类以及给一个案例判断自然人所做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效力。
因此,正确且清晰地记忆民事行为能力是非常重要的,并且需要与刑法中的自然人的刑事年龄相区别。
接下来,主要是过以自然人的精神和年龄为标准,正确掌握三类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这三类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从事的民事行为效力进行分析,从而提高做题的正确率。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划分标准: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效力: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则有效。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划分标准: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效力: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能判断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一般为待
定,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之后才确定。
而实施的与他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1.划分标准: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和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2.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所从事的民事活动均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因此,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为无效。
【例题】(单选)下列民事行为中属于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是( )?
A.王某基于重大误解而与李某订立的买卖合同
B.12岁小学生小芳与当代商城签订的购买一台价值9000元电脑的合同
C.刘某以欺诈手段与马某订立的买卖钢材的合同
D.8岁小学生小刘与某公司签订的接受5000元赠与的合同
【答案】B。
解析:B选项中小芳才12周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当代商城签订的购买一台价值9000元电脑的合同已经超出他能力范围内,属于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以上就是小编带来的2020云南昆明选调生考试行测备考资料。
希望能帮到各位同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