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州市2017年卫计工作部署到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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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2017〕73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2017〕73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2017〕7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现将《汝州市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7年9月9日汝州市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市实施方案为探索建立健康促进市工作模式,全面提高居民健康水平,根据《“十三五”全国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规划》(国卫宣传发〔2017〕2号)《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规划(2014—2020年)》(国卫宣传发〔2014〕15号)《河南省创建健康促进县(市、区)工作方案》规定,现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国家、省健康促进县工作方案为依据,广泛动员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实施以“健康传播、健康生活、健康管理、健康发展”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健康促进行动,传播健康理念,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需求,为建设健康汝州、保障人民健康、促进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二、工作目标和主要指标(一)工作目标。

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合作、专业机构支持、全社会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体制。

坚持全市联动、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条块结合的工作原则,完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规范开展健康促进、健康干预和健康评估,完善健康促进信息管理系统,探索出一条适合我市实际、促进居民健康的工作模式和长效机制,提高辖区居民健康素养。

1. 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多部门联合开展健康行动。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1.15•【字号】豫卫指导〔2015〕1号•【施行日期】2015.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计划生育正文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实施意见豫卫指导〔2015〕1号各省辖市、直管县、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中发〔2013〕15号)要求,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2014〕37号)精神,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做好机构改革和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工作,全面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推进计划生育工作转型升级,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结合河南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计划生育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意义实行计划生育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坚持实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重视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贯彻宣传教育为主、避孕为主、经常性工作为主的方针,形成了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工作网络,建立了顾全大局、扎根基层、求真务实、无私奉献的工作队伍。

经过40多年的艰苦努力,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为加快中原崛起、河南振兴、富民强省创造了有利的人口环境。

虽然我省的人口增长长期稳定在低生育水平,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当前,我省人口形势更加复杂:一是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任重道远。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每年出生人口数量仍然较多,出生人口性别比长期在高位徘徊,出生人口素质令人堪忧,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异常困难,应对计生家庭老龄化迫在眉睫,促进计生家庭发展任重道远;二是人口自身发展的问题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将更加直接和关键;三是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与资源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矛盾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善;四是机构改革和逐步调整完善生育政策对加强计划生育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

卫计委部门2017部门决算

卫计委部门2017部门决算

卫计委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目录第一部分卫计委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责二、部门基本情况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二、收入决算表三、支出决算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九、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表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六、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七、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第四部分名词解释─2─第一部分卫计委部门概况一、部门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主要疾病防治规划;负责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各街道、镇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完成省、市下达的卫生和计划生育各项目标任务。

2.贯彻执行国家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制定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制定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3.负责制定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相关监测、调查、评估和监督,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

4.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妇幼卫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全区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3─管理制度。

关于2017年度河南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17年度河南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2017年度河南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有关问题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及中央驻豫有关单位,省属高等院校: 为做好2017年度河南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报送评审材料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有关规定(一)2017年度全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按照《河南省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6〕25号)进行,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按照《河南省基层卫生计生技术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豫人社职称〔2016〕26号)进行。

基层医疗卫生计生机构人员可以选择申报省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或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但不能同时申报。

民营医院、企业医院等非公单位级别按照医疗机构许可证发证机关界定,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审批的医疗机构可申报基层卫生计生高级职称评审。

自2017年起,取消河南省计划生育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二)2009年及以后经河南省卫生系列乡镇卫生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获得河南省乡镇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并在乡镇医疗卫生机构连续聘任满6年以上者,经所在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社部门、卫生计生部门考核合格后,在原证书上加盖“全省适用”印章,并将考核通过人员名单以正式文件形式报送省人社厅备案。

考核办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自行制定。

(三) 按照便民高效原则和“放管服”要求,简化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资格审查程序,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职称管理部门负责所辖区域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省属医疗卫生机构申报人员的资格审查;高评会承办部门负责申报资格的复核,省职改办进行抽查监督。

依据职称评聘“绿色通道”条件参评的人员、委托评审人员、中央驻豫单位人员、在河南省工商局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人员,以及正常申报、转评、学历破格申报以外的人员,仍须按程序报省职改办资格审查合格后参评。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生态示范创建先进单位奖励的决定-汝政〔2017〕5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生态示范创建先进单位奖励的决定-汝政〔2017〕5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生态示范创建先进单位奖励的决定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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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对生态示范创建先进单位奖励的决定
汝政〔2017〕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2016年,全市上下共同努力,以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为抓手,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工作,涌现出了一批生态创建先进单位。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调动创建工作积极性,推动全市生态创建工作持续发展,根据《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汝政〔2009〕7号)和《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市级生态村考核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汝政办〔2014〕41号)精神,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王寨乡等4个省级生态乡镇,王寨乡唐村等7个省级生态村,煤山街道司东村等51个市级生态村进行表彰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今后的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

全市各级各单位要充分认识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的重要性、长期性,加大创建力度,推进我市生态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建设生态汝州、智慧汝州、健康汝州、文明汝州、幸福汝州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6年生态示范创建先进单位奖励名单.doc
2017年1月21日
——结束——。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25•【字号】汝政办〔2018〕130号•【施行日期】2018.09.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监督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工作督查方案的通知汝政办〔2018〕13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汝州市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工作督查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9月25日汝州市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工作督查方案根据《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2017年度土地卫片执法违法图斑整改工作实施方案》(汝政文〔2018〕131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在全市集中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确定需要拆除的图斑,必须在10月20日前拆除复耕到位。

为确保整改效果,制定如下督查方案:一、督查时间2018年9月25日—10月20日二、督查对象20个乡镇(街道)、电业、公安、国土等单位三、督查任务(一)各乡镇(街道)对违法图斑整改的安排部署情况;(二)各乡镇(街道)对违法图斑的分类处置情况;(三)各乡镇(街道)拆除违法图斑进展情况;(四)电业部门对违法图斑停电是否到位;(五)公安局、国土资源局、城市管理局、畜牧局等单位的配合情况。

四、督查要求(一)各督查组在督查期间每天到所督查单位按照督查任务逐项进行落实;(二)每天晚上八点前把当日督查情况在市政府短信平台向四大班子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市直委局一把手通报;(三)督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真督实查,适时对措施得力、进度较快的单位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行动迟缓的单位提出通报批评。

五、督查分组情况(一)建立市领导分包负责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刘鹏负责庙下镇27个、临汝镇5个、夏店镇3个等3个乡镇共35个违法图斑整改任务;副市长范响立负责骑岭乡17个、小屯镇8个、陵头镇5个、焦村镇2个、大峪镇2个等5个乡镇共34个违法图斑整改任务;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县级干部郑旭银负责王寨乡16个、洗耳街道8个、纸坊镇4个、寄料镇4个、杨楼镇6个等5个乡镇(街道)共38个违法图斑整改任务;副县级干部、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学国负责蟒川镇14个、汝南街道6个、温泉镇9个、煤山街道5个、米庙镇2个等5个乡镇(街道)共36个违法图斑整改任务。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7年第三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星级示范村的决定-汝政〔2018〕57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7年第三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星级示范村的决定-汝政〔2018〕57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7年第三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星级示范村的
决定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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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7年
第三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星级示范村的决定
汝政〔2018〕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
按照《汝州市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基层党建和扶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汝州市2017年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实施方案》(汝农扶组〔2017〕5号)要求,根据市委农办对全市2017年打造的星级示范村验收情况,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命名王寨乡谷店村等39个行政村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一星级示范村,夏店镇夏东村等31个行政村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二星级示范村,温泉镇朱寨村等8个行政村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三星级示范村。

附件:汝州市2017年第三批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星级示范村名单.docx
2018年8月20日
——结束——。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4.06•【字号】汝政〔2017〕51号•【施行日期】2017.04.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市政府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通知汝政〔2017〕5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现将《汝州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7年4月6号汝州市人民政府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督促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根据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豫发〔2014〕20号)精神,现将市政府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明确如下。

一、市政府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一)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l.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强化述责述廉制度。

2.严明政治纪律,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

3.严明组织纪律,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制。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会前认真撰写发言提纲,严肃开展谈心谈话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广泛深入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4.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加强对班子成员的管理和监督,强化纪律观念和组织意识。

5.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并自觉接收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加强改进作风建设6.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完善作风建设制度措施,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7.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廉洁从政的各项制度,深化廉政风险防控、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工作,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着力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长效机制。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汝政文〔2018〕30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汝政文〔2018〕30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汝政文〔2018〕30号河南省人民政府:2017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河南省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等要求,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持续规范依法行政行为方式,逐步健全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取得了一定成绩。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2017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持续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2017年,取消了涉及汝州的11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确定保留行政许可项目136项,取消行政许可项目3项,更名行政许可项目1项。

国务院、省政府下发县级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承接到位,未新设行政许可事项,保留的审批事项已全部公开。

二是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编制完成行政权力事项清单。

出台《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汝政办〔2017〕81号),截止2017年5月30日,已梳理和编制完成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并报送省电子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6月20日在河南省政务服务网上线运行。

2.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是建立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

在全市31个单位推行权责清单制度。

2017年,出台了《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已取消行政职权事项自查核实和权责清单修改完善公布更新的通知》(汝政办〔2017〕125号),进一步更新完善市政府工作部门的权责清单,并在市政府网站进行公示。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2017〕3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2017〕3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2017〕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现将《汝州市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月5日汝州市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实施方案为全面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满足居民健康需求,改善人居环境卫生面貌,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提升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实现城市建设、村镇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全力打造卫生城市的升级版。

根据河南省爱卫会转发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豫爱卫〔2016〕7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为统领,以提高市民健康水平为目标,树立健康也是生产力的新理念,不断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运动,把我们的城市打造成为一个环境清洁、安全卫生、健康文明的城市。

(二)基本原则1. 坚持政府主导、全民参与。

切实发挥政府和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作用,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其中,形成人人注重健康、人人追求健康的浓厚氛围。

2.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至上。

把建设健康城市、健康村镇作为民心工程、德政工程,紧紧围绕全民健康来开展,真正让全市人民身心受益。

3. 坚持立足实际、注重特色。

从与广大群众身心健康息息相关的关键环节和具体问题抓起,深入开展针对性、操作性、现实性强的活动,充分体现群众意愿,体现地域特色。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市政府部门各类证明的通知-汝政〔2017〕76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市政府部门各类证明的通知-汝政〔2017〕76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市政府部门各类证明的通知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保留和取消市政府部门各类证明的通知汝政〔2017〕7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各类证明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7〕83号)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我市集中对涉及企业、群众办事等要求申请人提供的各类证明进行全面清理规范,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各类不合理证明。

经依法审核确认,市政府决定保留有关部门各类证明18项、取消176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清单管理(一)凡未纳入保留清单的证明事项,除涉密证明事项按有关规定办理外,一律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

(二)凡已经取消的证明事项,不得再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开具,不得变相设置门槛或以其他形式要求提供证明。

(三)证明事项取消后,市政府各部门要做好后续衔接工作,确保取消的证明事项落实到位,不因证明取消影响群众和企业办事。

(四)对公布保留、取消的各类证明,市政府各部门要认真依法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新增或减少,确需新增或减少的,要按照法定程序报市编办、市政府法制办进行必要性、合理性、合法性审查论证。

二、转变作风优化服务(一)利用现有证明材料替代各类证明。

证明事项取消调整后,各部门要加强配合,不得相互推诿、推脱责任,保证群众可以通过提交现有证照等相关材料、申请人书面承诺、利用电子政务平台查询等方式替代。

(二)受理部门主动调查核实。

证明事项取消的,受理部门认为确需核实有关情况的,应由受理部门直接征询相关部门意见或实地调查核实,不得再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各类证明;接受征询的部门要主动配合、认真调查,不给群众办事添麻烦、增负担。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汝政〔2017〕1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汝政〔2017〕1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工作的实施意见汝政〔2017〕1号为推进我市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4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计生委等部门关于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结合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6〕133号)等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推进健康汝州建设、满足城乡老年人基本医疗养老服务需求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和市场驱动作用,整合资源,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加大投入,全面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着力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健康养老需求,为健康汝州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2017年全市二级医疗机构要开设老年病科,增加老年病床数量,确立一批医养结合示范点。

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开展,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并为65岁以上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服务,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5%以上。

80%的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的绿色通道。

初步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医养结合服务体系。

全市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初步建立,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可及性明显提升。

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的比例达到10%左右。

2018年,全市医养结合政策体系、标准规范和管理制度逐步完善,符合需求的专业化医养结合人才培养制度基本形成。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汝政〔2017〕8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汝政〔2017〕8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汝政〔2017〕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水环境保护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丽汝州的重要内容。

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期,水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部分区域水环境质量差、河道环境流量不足、水生态受损重、水环境隐患多等问题日益凸显。

为切实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水质改善目标,全面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现就打赢我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五大发展新理念为引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汝州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以确保水质达标、治理黑臭水体、保障饮水安全作为攻坚重点,精准治污、水陆统筹, 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资源管理和水生态保护,促进森林、湿地、流域、农田、城市五大生态系统良性循环,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党政同责,落实各方责任。

各责任单位加强对水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研究水环境保护重大政策,完善考评机制;各乡镇、街道依法对本地水环境质量负责,统筹实施攻坚战各项任务;各相关部门严格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认真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环保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治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确保各项水污染物全面稳定达标排放。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2017—2019年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2017—2019年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2017—2019年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9.06•【字号】汝政〔2017〕67号•【施行日期】2017.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产品质量安全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2017—2019年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成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汝政〔2017〕6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汝州市2017—2019年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成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7年9月6日汝州市2017—2019年巩固提升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成果的实施意见2016年,我市被农业部正式命名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保持荣誉,持续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管理办法(暂行)》(农质发〔2015〕8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一)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高。

2017—2019年,通过大力推广普及食用农产品质量合格证制度,全力推进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无缝对接”,进一步加强生产经营者的自律和责任意识,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全面实行标准化生产,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绿色生产技术有效推广,全面杜绝使用禁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等违法违规行为,“菜篮子”产品抽检合格率达到98%以上,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增强。

农产品质量安全行政监管、综合执法、检验检测体系高效运转,乡级监管机构和村级监管员队伍健全,并有效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力、执法到位、服务有效。

(三)农产品质量安全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服务水平显著增强,公众参与和社会共治水平不断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投诉数量明显下降。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18•【字号】汝政〔2015〕16号•【施行日期】2015.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汝政〔2015〕1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爱国卫生工作,巩固卫生创建成果,不断改善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提高人民群众健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以下简称“意见”。

)和王艳玲副省长在河南省爱国卫生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充分认识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意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对爱国卫生工作高度重视。

国务院印发了《意见》,这是国务院时隔25年又一次专题印发指导开展爱国卫生的重要文件,是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一项重要部署,充分说明国家对爱国卫生工作的高度重视。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也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进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为建设健康中国、造福广大人民群众作出新贡献。

”当前,我市政治经济社会等各项事业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城乡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城乡居民收入逐年增加,人民群众对健康生活的需求越来越高。

因此,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爱国卫生工作,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是促使我市环境变得更优美、城市更亮丽、人民更幸福的重要载体,更是为全市人民创造良好生活环境的一项实实在在的行动。

做好新时期的爱国卫生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解决当前影响人民群众健康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是改善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富强汝州、平安汝州、文明汝州、美丽汝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报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结果和分解落实2018年度相关指标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报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结果和分解落实2018年度相关指标的通知

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报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结果和分解落实2018年度相关指标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30•【字号】汝政办〔2018〕98号•【施行日期】2018.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通报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结果和分解落实2018年度相关指标的通知汝政办〔2018〕9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我市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全面完成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意义重大。

为找准短板、汲取教训,明确责任、推动工作,现将2017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结果和2018年度相关指标分解情况通知如下:一、关于2017年度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结果情况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度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情况的通报》和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联合发布的《2017年度河南省市县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评价综合排序》,2017年度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评得分68.2709分(见附件1),由2016年度的直管县(市)第1位、全省105个县(市)第8位,分别下滑至第5位、第9位。

(一)结构优化升级方面。

共有5项指标,权重28分,我市实际得分21.0089分,占目标分值的75.03%。

扣分因素为:1. 产业集聚发展水平(责任单位:市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权重7分,实际得分6.4841分,扣0.5159分;2.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及增长速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权重5分,实际得分3.1699分,扣1.8301分。

其中,第三产增加值占GDP 比重扣0.3169分、增速扣1.5132分;3. 粮食产量及种养结构(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林业局、畜牧局):权重7分,实际得分4.5806分,扣2.4194分。

重拳出击守护家园——访汝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学国

重拳出击守护家园——访汝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学国

26独家专访文l 本刊记者 张永强2016年岁末,在记者采访土地执法工作时,省执法监察总队副总队长戴浏宾说:“今年汝州市的卫片执法整改工作力度大、效果好,你们可以去采访一下。

”戴副总队长的话引起了记者的浓厚兴趣,2017年1月13日,在省厅举办的全省国土资源系统领导干部研讨会间隙,记者专访了参加会议的汝州市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何学国。

记者:何局长,您好!我们了解到,2016年汝州市的卫片执法整改工作做得不错,受到了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和省厅领导的肯定。

请您详细谈一谈好吗?何学国:好的。

说到卫片执法整改,2016年我们承受了巨大的压力,但是在济南督察局和省厅的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领导大力支持下,通过各乡镇政府和市直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扭转了汝州市土地执法工作的不利局面,有效遏制了违法用地行为蔓延的势头,土地管理秩序日趋规范,耕地保护目标基本实现。

记者:前些年,汝州市违法用地情重拳出击 守护家园——访汝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何学国况是什么样?何学国:从前些年卫片执法监测情况看,汝州与其他兄弟县市一样,违法用地点多面广,整改任务艰巨,执法难、移交难、移送难等问题,成为制约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一大难题,造成各地在卫片执法、地籍变更过程中出现一些不实耕地现象,给我们造成了严重后果。

针对这一现象,济南督察局开展的全天候遥感监测及不实耕地核查工作,是对前些年卫片执法遗留问题的一次总的核实,是盘点全省违法占地家底、有效遏制违法建设蔓延的手段。

记者:造成违法用地现象严重的原因有哪些呢?何学国:这里面原因有很多,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过去村镇规划不到位,农村多年没有安排住宅用地,导致农村宅基地私搭乱建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各乡镇政府没有很好地履行主体责任,认为土地管理工作是国土局一家的事,与基层政府无关,造成国土部门单打独斗,不能有效遏制违法占地的蔓延势头;三是为了促进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地大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审批过程较长,导致一些程序违法现象;四是随着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一些企业出现资金困难,致使企业不能按预期投资到位,造成不少“半拉子”工程。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

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7.01.13•【文号】国卫办函〔2016〕11号•【施行日期】2017.01.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卫办函〔2016〕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计生委(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已由国家卫生计生委党组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可从国家卫生计生委网站下载)。

请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司局和本单位的工作要点,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严肃考核问责,确保完成各项任务。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7年1月13日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要点2017年卫生计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促进人口均衡发展、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为主线,以抓落实为主旋律,持续深化医改,加快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框架,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改革,优化生育全程服务管理,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质量和水平,大力发展中医药,促进健康产业发展,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采取针对性更强、覆盖面更大、作用更直接、效果更明显的举措,努力全方位、全周期维护人民健康,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坚持预防为主,提升人民群众健康素质(一)大力推进健康促进。

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继续开展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中国行等品牌活动。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汝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27•【字号】汝政〔2017〕57号•【施行日期】2017.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服务贸易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工作的意见汝政〔2017〕5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物业管理工作,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快速发展,为群众营造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提出本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着力解决当前我市物业管理工作存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规范物业管理,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健全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促进物业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至2017年,确保新建住宅项目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

至2019年,力争城区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90%以上。

打造一批物业管理品牌企业,努力营造管理有序、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生活便利、文明祥和的居住环境。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业主自治、专业服务和依法监管相结合的原则。

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物业管理机制的同时,不断加强政府监管力度,促进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二)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

建立“市级监督指导、乡镇(街道)负责”的物业管理新体制,积极推进物业管理权力下放、重心下移,切实解决物业管理中存在的各类矛盾和问题。

(三)坚持市场化主导、政府分类管理的原则。

区分新建住宅小区和老旧小区的不同特点,采取差异化的措施,不断加强物业管理工作。

新建物业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

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接管无物业服务的老旧小区,政府给予适当财政补贴,促进市场化运转,提高物业管理水平。

四、主要工作任务(一)组建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在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已入住户数比例达到50%以上,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相关乡镇(街道)应在收到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10名以上业主公开联名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60日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办法的通知-汝政〔2019〕3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办法的通知-汝政〔2019〕3号

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办法的通知正文:----------------------------------------------------------------------------------------------------------------------------------------------------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办法的通知汝政〔2019〕3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相关企业:《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1月29日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奖惩办法为全面推进我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工作,进一步压实责任,确保各单位履职尽责到位,切实改善我市环境质量,加快生态汝州建设进程。

根据《河南省监察厅河南省环境保护局关于违反环境保护规定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豫监发〔2003〕6号)、《中共汝州市委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暂行办法的通知》(汝发〔2016〕12号)、《中共汝州市委汝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汝办〔2016〕32号)、《汝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州市环境保护工作奖惩办法(暂行)的通知》(汝政办〔2016〕52号)和年度工作实施方案等要求,现制定如下奖惩办法。

一、奖惩对象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相关责任单位,包括企业主体责任单位、属地管理责任单位、行业监管责任单位、环保统一监督责任单位。

二、考核奖惩汝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攻坚办)全年组织开展两次考核,上半年为阶段性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全年考核依据,年终为全年综合性考核。

考核实行百分制,依据年度工作实施方案中的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进行考核,相关奖励以年终综合考核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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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州市2017年卫计工作部署到位等
作者:
来源:《黄河黄土黄种人》2017年第03期
汝州市2017年卫计工作部署到位
2月28日,汝州市召开2017年卫计工作会议,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计生协第八次全国会员代表大会精神,回顾总结2016年汝州市卫计委、计生协工作取得的成绩,部署2017年卫计工作,并对2016年度全市计生协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会议要求,2017年汝州市卫计委、计生协要在组织建设、宣传教育、生殖健康咨询服务、优生优育指导、计生家庭帮扶、权益维护和流动人口服务等方面实现新突破,不断提高卫生、计生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刘俊辉刘杰)
郑州市管城区卫计委开展“健康中原共建共享”主题宣传月活动
为加快推进“健康管城”建设工作,营造卫计工作的良好氛围,2月9日,郑州市管城区卫计委联合东大街办事处在商城遗址广场举办“健康中原共建共享”主题宣传月活动。

此次活动采取寓教于乐的方式,广泛宣传计生政策和卫生、计生法律法规,活动现场气氛活跃,群众参与度高。

截至目前,全区已累计开展“送法律、送健康、送服务”活动100次,为群众提供咨询3万余人次,开展文化大院(广场)文体活动30余场,更新户外宣传景观100余处,发放计生宣传品5万余份。

(陈雨岚)
郑州市文化路街道办事处计生办便民服务得人心
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结合自身工作特点,从便民服务入手,从小事做起,针对群众因不熟悉办事流程,来回奔波的现状,制作了内容详尽的便条,告知办理事项所需的各项材料及办事流程和注意事项,避免群众来回跑冤枉路。

这一便民举措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鲁慧玲)
安阳市文峰区巧借庙会扩大宣传服务范围
2月24日,安阳市文峰区卫计委利用各乡(镇)春季庙会的时机,组织人员在庙会上设置咨询台和义诊服务台,开展宣传服务活动和义诊活动。

活动现场,前来赶集的群众有的一手拎着物品,一手拿着资料观看;有的认真地向卫计工作人员咨询政策,了解情况。

南关村的王阿姨高兴地说:“今天赶庙会收获不少,不仅买到了想要的东西,还了解了不少政策,知道了不少健康生活方面的知识,等俺儿媳妇生老二时就不用跑来跑去问了。

”(张娜)
西平县开展乡(镇)卫生院观摩评比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的管理水平和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促进乡(镇)卫生院协调健康发展,最近,西平县卫计委组织开展了乡(镇)卫生院重点工作观摩评比活动。

县卫计委班子全体成员、有关股室负责人及全县17家乡(镇)卫生院院长参加了此次活动。

此次观摩评比活动,重点对17家乡(镇)卫生院的院容院貌、乡村一体化完成情况、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开展情况、公共卫生服务、安全生产开展情况及各单位亮点或特色工作等方面进行观摩并现场打分。

通过观摩了解,各基层医疗单位较前期相比,相关软、硬件环境均有明显改善,各方面工作均取得了进步,基本形成规范化、流程化、可持续发展的良好局面。

(胡志新)
中原油田第八社区管理中心计生协开展“送图书进基层、进家庭”活动
最近,中原油田第八社区管理中心计生协开展“送图书进基层、进家庭”活动,进一步推进计生协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围绕“优生、优育、优教”等内容,为中心居民服务管理站计生宣教室配备计生科普图书。

二是为中心每名员工送上一本曾仕强教授的著作《长安家风》。

(文图/毕雪琴)
中原油田采油四厂计生协“健康中原共建共享”主题宣传月活动形式多样
为进一步提高全厂职工家属的优生优育意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计生惠民政策,促进2017年计生工作全面开展,最近,中原油田采油四厂计生协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健康中原共建共享”主题宣传月活动。

一是召开计生工作宣传会议,二是开展全面两孩政策宣传服务活动,三是认真做好慰问、帮扶工作,四是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娱乐活动。

截至目前,采油四厂计生协共召开计生宣传会议15次,提供政策及法律法规咨询800次,开展文体娱乐活动18次,发放计生宣传品500份,赠送独生子女读书卡120张,走访慰问计生家庭50户。

(李瑞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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