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城县教育局与中小学幼儿园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热门】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1为切实做好我辖区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校车规范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幼儿园师生的人身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小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我乡实际,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校车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校车的安全技术情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在按规定进行年审外,每学期开学前必须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2、校车使用前应当上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并备案,办理统一的校车标识、标牌,方可上路使用。
未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许可的车辆,一律不得接送幼儿。
3、严禁使用货运汽车、摩托车、三轮车、报废车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校车辆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和幼儿。
二、校车驾驶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校车辆的驾驶人必须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龄3年以上,身体健康并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无恶劣品行记录。
2、严禁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扣分累计满12分或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3、驾驶人必须具备很强的责任心和原则性,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无饮酒和熬夜等不良习性。
4、驾驶员必须接受当地政府、交警、运管、教育和学校的监督检查。
三、接受车车主(幼儿园法人代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学校购买或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2、幼儿园法人代表是学校接送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接送车安全工作,成立管理机构,落实专人负责。
3、有接送车的幼儿园每年除必须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外,还要与本园接送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4、有接送车的幼儿园必须建立接送车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安全培训、车辆技术性能检查维修等情况。
学校“校车”管理工作责任状
学校“校车”管理工作责任状校车是学校安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障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我敬业负责地担任校车管理工作,特此写下责任状,确保校车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一、严格执行校车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学生乘车安全。
我将全面负责对校车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车况良好,车辆安装的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车内环境整洁,消防设备齐备。
并确保校车驾驶员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和健康情况良好。
同时,我会定期组织校车安全培训,提高校车驾驶员的驾驶技能和应对突发情况的能力。
二、严格执行校车乘车规定,维护乘车秩序。
我将对学生乘车的序列、上下车的次序进行管控,确保每位学生按照规定有序上下车,避免拥挤和乱象的发生。
同时,我会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他们保持良好的乘车秩序,禁止吵闹和玩耍等行为。
三、及时处理并反馈校车问题。
我将建立健全校车问题反馈机制,及时处理并反馈可以改进的问题。
对于学生和家长提出的校车问题和建议,我将认真对待,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并将处理的情况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家长。
四、做好校车工作记录和报告。
我将认真做好校车运行的记录和报告,包括校车的日常巡查记录、维修记录、事故记录、学生乘车情况等。
并及时向学校汇报校车管理工作的情况,做好相关的统计和分析,为校车管理工作的改进提供有力的依据。
五、举办有关校车安全的宣传活动。
我将组织开展有关校车安全的宣传活动,包括校车安全知识的讲解、校车安全检查的引导等。
通过宣传活动,提高学生和家长对校车安全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为校车管理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
我郑重承诺,以高度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认真履行校车管理工作职责,为学生的安全和健康提供最好的保障。
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校车管理人:日期:。
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责任书
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责任书
尊敬的家长:
为了保障学生在校园内外的交通安全,我们特别制定了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责任书。
请家长仔细阅读并签署以下责任书:
1. 我们将充分意识到交通安全的重要性,积极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教育孩子遵守交通
规则和标志,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2. 我们将提前安排好孩子的上下学交通方式,选择安全可靠的出行方式,并尽量避免
在交通高峰期送孩子上学或接孩子下学。
3. 我们将督促孩子在上学和放学时遵守交通规则,如走人行道、过斑马线、礼让行人等,不搭车边走边玩或进行任何危险行为。
4. 我们将配合学校或幼儿园的交通安全工作,参加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家长会等,与
学校共同营造安全的上学和放学环境。
5. 我们将及时了解学校或幼儿园发布的交通安全信息,如交通管制、道路施工等情况,做好相关应对措施,确保孩子的交通安全。
6. 若孩子有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的行为,我们将积极配合学校或幼儿园的处理,做好相关教育工作,以提高孩子的交通安全意识。
7. 我们愿意与学校或幼儿园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及时交流交通安全问题,共同寻求
解决方案,确保孩子的交通安全。
特此声明:
家长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或幼儿园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学校“校车”管理工作责任状范文(三篇)
学校“校车”管理工作责任状范文尊敬的老师:我志愿承担学校“校车”管理工作,并在此向您提交责任状,以表明我对这一任务的认真态度和承诺。
一、自觉遵守和执行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作为学校“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我将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校车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
我将确保每辆校车在正常运营过程中遵守交通法规,保证安全驾驶。
在车辆使用方面,我将加强对车辆的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车况良好。
同时,我还将认真负责地处理并及时报告任何发生的事故或问题,确保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
二、保护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我深知学生乘坐校车的安全对学校和家长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我将确保学生的安全是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的首要任务。
我会认真维护校车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安全锤等,保证其正常使用。
我会时刻保持警觉,注意观察校车运营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同时,我会积极与驾驶员合作,确保每位驾驶员具备良好的驾驶技巧和安全意识。
三、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与联系为了更好地服务学生和家长,我将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联系。
我会定期举行家长会,倾听家长的建议和意见,及时反馈处理情况。
我会充分了解学生的需求和家长的期望,确保校车服务符合学生和家长的要求。
四、积极参与校车安全教育和培训校车安全教育是保障学生安全乘坐校车的关键环节。
作为校车管理工作人员,我将积极参与校车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我会定期组织校车安全教育活动,向学生灌输正确的安全意识和乘车礼仪。
同时,我也将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五、建立健全学校“校车”管理工作制度和机制为了保证校车管理工作的顺利运行,我将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建立健全校车管理工作制度和机制。
我将积极参与制定和修订相关规章制度,推动校车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我将建立完善的监察机制,定期进行考核和检查,确保校车管理工作的有效实施。
六、积极反馈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我将积极倾听学生和家长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和解决问题。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第一篇: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南康市民办幼儿园管理办法》的要求,为进一步明确乡(镇)中心小学、城区相关小学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特签订责任状如下:一、各幼儿园要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致家长一封信、主题教育班会等形式,向幼儿及其家长宣传乘坐不符合规定校车的严重危害,增强交通安全意识。
二、各幼儿园要按照有关规定购制或使用校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用作校车。
三、各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教师跟车制度和收车验车制度,跟车教师每天要负责在学生上下车时清点核对人数,车辆驾驶员每天要负责在锁门前检查车内学生是否全部下车;完善校车安全检查制度,校车驾驶员每天在接送学生之前要对校车进行安全例检,按要求定期进行车辆检测,确保车辆安全。
四、逸夫小学已指定一名副校长分管幼儿园校车安全工作,定期开展幼儿园校车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求幼儿园立即整改到位,对拒不整改或无法整改到位的将报乡(镇)政府公安交管部门处理。
五、各幼儿园不违规购买和使用校车,不租用校外单位(个人)的车辆用作校车。
对校外单位(个人)相对固定接送学生的车辆要摸清情况,及时报乡(镇)政府和公安交管部门处理。
南康市逸夫小学(盖章):责任单位:负责人(签名):责任人(签名):二0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第二篇: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为规范所辖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进一步落实公安部、教育部维护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相关措施,杜绝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师生交通生命安全,特制定本责任状。
一、各校成立校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制度、工作职责、配备好交通协管员,学校与教师,教师与学生及家长签订好责任书。
学校幼儿园必须严格按照校车的车辆要求、驾驶人要求、随车护送人员要求,加强校车安全管理,确保学生、幼儿接送安全。
学校与校车提供者签订的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学校与校车服务公司安全责任书
为加强校车随车照管人员管理,督促随车照管人员履行好职责,确保学生乘车安全,根据国家《校车安全条例》规定和市、县教育局的要求,我校已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1、学生上下车时,在车下引导、指挥,维护上下车秩序;学生下车后需要横穿道路的,带领学生安全通过;2、发现驾驶人饮酒、校车超载等明显妨碍行车安全情形的,制止校车开行并立即向学校负责人报告。
3、清点乘车学生人数,确保乘车学生安全落座,确认车门关闭后示意驾驶人启动校车;4、制止学生在校车行驶过程中离开座位等危险行为;5、核实学生下车人数,确认乘车学生已经全部离车后本人方可离车。
6、学生或比较小、身体不方便的学生,随车照管员应当与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员在校车停靠站点交接。
7、校车的副驾驶座位不得安排学生乘坐。
8、校车驾驶人不得在载有学生时给车辆加油,不得在校车发动机引擎熄灭前离开驾驶座位。
9、校车行驶途中,除依法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外,不得允许与乘车学生无关的人员上车。
10、校车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应当立即报警,设置警示标志。
乘车学生继续留在校车内有危险的,随车照管人员应当将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并及时与学校、校车服务提供单位联系处理后续事宜。
责任书一式三份,学校、车主和校车随车照管员各执一份。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2014年9月至2015年9月)
车辆提供者签字:
学校签字:
2014年2月。
校车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书
校车安全管理人员责任书一、校车安全管理人员的基本职责作为校车安全管理人员,我们必须时刻牢记自己的基本职责,即保障校车的安全运行。
我们需要全面了解校车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标准,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能够有效地管理和应对各种校车安全问题。
二、校车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1. 定期检查校车的技术状况,包括车辆的机械结构、发动机、制动系统、轮胎等,确保校车的技术状况符合安全标准。
2. 检查校车的安全设备,包括安全带、灭火器、应急锤等,确保这些设备的完好并能够在紧急情况下发挥作用。
3. 指导校车驾驶员进行安全驾驶培训,包括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技巧等,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4. 定期组织校车安全演练,包括紧急疏散演练、火灾逃生演练等,提高学生和驾驶员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5. 定期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包括车辆的外观、内部环境、车厢内的安全设施等,确保校车的安全运行。
6. 协助学校制定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校车的使用规定、安全管理流程、应急预案等,确保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三、校车安全管理人员的责任1. 对校车安全负有最终责任,任何校车安全事故都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2. 对校车的安全状况负有监督责任,发现任何校车安全隐患都应该及时报告并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
3. 对校车驾驶员的安全培训负有指导责任,确保驾驶员具备良好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4. 对校车安全设备的维护负有监督责任,确保校车的安全设备完好并能够发挥作用。
5. 对校车安全演练的组织负有指导责任,确保校车的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6. 对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负有监督责任,确保校车的安全管理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四、校车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原则1. 安全第一,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对校车安全的管理和监督。
2. 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解决校车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3. 积极配合,与相关部门密切合作,共同致力于校车安全管理工作。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为了切实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中小学生、幼儿上放学乘车途中的人身安全,维护正常的交通秩序和中小学、幼儿园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校车安全管理责任如下:一、各乡镇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幼儿园)必须建立学生、幼儿上学和放学乘坐机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二、学校(幼儿园)应当与学生、幼儿的班主任、家长签订学生、幼儿上学、放学交通安全责任书。
三、各乡镇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幼儿园应当组织学生、幼儿及家长开展交通安全教育,使学生、幼儿掌握基本的交通规则和行为规范。
四、学校、幼儿园需使用机动车接送学生、幼儿上学放学的,必须使用制式校车接送。
五、学校、幼儿园必须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精神申办制式校车行政许可。
各乡镇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积极申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及时审批。
六、学校、幼儿园必须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禁止使用非制式校车接送学生(幼儿);禁止超过行驶证核定人数上路行驶,禁止带病上路行驶;禁止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和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搭载学生上路行驶;禁止使用无牌无证、拼装报废、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电动三轮车、三轮摩托车接送学生;禁止使用未年检、无保险和有其它安全隐患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
七、学校、幼儿园应当与学生、幼儿的家长、班主任签订学生上、放学使用交通工具安全责任书。
八、各乡镇政府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幼儿园应当切实加强学生上、放学出行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各乡镇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是辖区校车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学校、幼儿园的负责人是本校(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九、对未建立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未使用制式校车接送学生(幼儿),未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的校(园),以及学生(幼儿)上放学出行存在其它交通安全隐患的校(园),乡镇政府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上报县教育局,采取强制措施,取消其办学(园)资格。
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
中小学校、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状一、交通安全的重要性交通安全对于中小学校和幼儿园来说至关重要。
作为教育机构,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到交通安全对学生和幼儿的重要性,积极采取措施保障他们的安全。
在校园周边设立安全警示标志,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控制车辆速度是减少事故发生的有效方式。
此外,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也是提高学生和幼儿安全意识的重要手段。
二、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中小学校和幼儿园的交通安全管理责任由校方、教职工和家长共同承担。
以下是各方在交通安全管理责任方面的具体要求:1. 校方责任•提供充足的交通安全设施,包括校园周边的人行道、过街设施、交通标志和标线等。
•组织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定期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培训,提高教职工和学生的安全意识。
•加强校园周边交通管理,确保道路通畅和交通秩序。
•制定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方责任,确保其执行。
2. 教职工责任•强化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模范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反交通法规。
•规范停车行为,不得在禁停区域停放车辆,确保通道畅通。
•组织学生参与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加强对学生交通安全行为的监督和教育。
•发现交通安全问题及时上报给校方,协助处理交通安全事件。
3. 家长责任•教育孩子正确遵守交通规则,提醒他们注意交通安全。
•定期检查孩子的交通工具(如自行车),保证其安全使用。
•安排合理的接送方式,尽量避免交通高峰期接送孩子。
•积极参与交通安全教育活动,与学校共同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
三、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为了更好地管理交通安全,我们制定了以下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计划:1.建立交通安全委员会,由教职工、家长代表和学生代表组成,定期讨论和解决交通安全问题。
2.组织交通安全培训,邀请交通警察、交通安全专家等进行交通安全知识讲解和实践操作。
3.定期进行交通安全演练,提高学生和幼儿在紧急情况下的应对能力。
4.持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包括举办交通安全知识竞赛、设计交通安全海报等。
学校“校车”管理工作责任状范本(三篇)
学校“校车”管理工作责任状范本尊敬的校车管理部门领导:本人作为学校“校车”管理工作的一员,深知校车管理关乎到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和校园稳定秩序,对此负有极其重要的责任。
为此,特书此责任状,郑重承诺如下:一、遵守规章制度作为学校“校车”管理工作的一员,我将自觉遵守学校校车管理部门发布的所有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各项管理工作。
我将认真学习并熟悉校车管理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私自行事,不违反规定。
二、保证校车安全我将严格按照校车管理部门制定的安全操作程序,保证校车在行驶过程中的安全。
我将认真检查校车车况,确保车辆设备齐全、完好无损,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加强车辆驾驶管理作为校车驾驶员,我将遵守道路交通法规,认真履行驾驶员职责。
在驾驶过程中,我将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不超速行驶,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确保乘车师生的安全。
四、优化服务品质我将热情周到地为广大乘车师生提供乘车服务,保证校车的服务品质。
对待乘车师生,我将礼貌待人,热心助人,给予乘车师生以专业、诚信的服务。
在接载乘客的过程中,我将确保旅途的安全、舒适和愉快。
五、建立沟通机制我将积极与乘车师生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了解乘车师生的需求和意见,并及时向校车管理部门反馈情况。
同时,我也将协助校车管理部门做好对乘车师生的宣传教育工作,增强乘车师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六、严禁违规行为作为学校“校车”管理工作的一员,我将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
我将不参与或包庇任何违规操作,不私设收费口、擅自改变路线或超员行驶。
对于发现的各类违规行为,我将及时上报校车管理部门,严肃处理。
七、提高工作能力为了更好地履行学校“校车”管理工作的职责,我将积极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我将加强学习,不断提升驾驶技术和服务意识,力争成为一名专业的校车驾驶员。
以上责任状,我郑重承诺并宣誓遵守,如若违背本责任状所述内容,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纪律处分,不抗辩,不逃避。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状范本(3篇)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状范本尊敬的校方:我是贵校学生家长,对于学校校车安全问题我深感关切。
现将校车安全责任状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作为责任主体,应当全面负责校车的安全工作。
为了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我非常关注校车安全问题,特此向校方提出以下要求和建议:1. 校车司机应具备齐全的驾驶资格,包括有合法的驾驶证、长期的驾龄,并且符合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同时,校车司机应接受规范的驾驶培训,熟悉校车行车路线和相关交规。
2. 校车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良好。
特别是刹车、灯光、轮胎等关键部件要进行定期检测和保养,确保正常运行的条件。
3. 校车应按照规定的载客人数限制,不得超载,以免给学生的生命安全带来隐患。
并且,校车内应提供安全带,要求学生正确使用安全带,确保行车过程中的安全。
4. 校车行驶过程中,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违反交通法规,不得超速行驶,要保持良好的驾驶习惯和素质。
同时,要高度警惕周边环境的变化,及时采取避让措施,确保行车过程中的安全。
5. 学校应建立健全相应的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对校车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校车安全工作的顺利进行。
校方在保障学生安全方面拥有重要的责任,希望校方能够认真对待校车安全问题,不断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为学生的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同时,我也将密切关注校方对校车安全问题的解决情况,为学生的安全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
祝学校安全工作顺利,学生们平安健康!家长签名: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学校校车安全责任状范本(2)校车安全责任状吾校以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为最高使命,为了保障学生乘坐校车时的安全,特制定本校校车安全责任状,要求全体校车驾驶员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正确履行职责,确保学生的安全。
一、基本原则1. 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如遵守交通信号、限速等。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通用15篇)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1为了保证学生上下学交通安全,避免人为造成交通安全事故,根据教育局和中心校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学生乘车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特与学生及家长签订此责任书:一、桃林初中至东西响水、三里庄、解家庄子等线路已有校车接送学生。
二、严禁家长安排学生乘坐标准校车以外的其他机动车辆,并随时举报接送学生的面包车、三轮车、手扶车等非营运机动车,要切实保障学生不乘坐不符合安全要求或无安全保障的.车辆。
三、家长必须与所乘车辆车主和驾驶员签订安全协议,明确约定并随时监督安全驾驶及能安全上下车的站点等事宜,如发生交通安全事故,以便追究其责任。
四、家长必须对子女进行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教育,使其熟知交通规则,严格遵守交通秩序,自觉安全上下车、一人一座、系好安全带、有秩序地在站点等车。
五、凡是乘坐校车的学生家长必须向子女讲清楚当车辆驾驶员出现以下情况时,()应当拒绝乘坐,并告知家长、学校及交通主管部门,及时解决。
1、“三无”车辆(无符合要求的驾驶证、无营运证、无行驶证)。
2、驾驶员没有按约定地点停放,导致学生上下车及过马路存在安全隐患。
3、驾驶员未严格按照核定载客人数载客,超员、超载。
4、驾驶员存在作风或身体、心理健康等其他能够危及学生安全的问题。
5、驾驶员酒后驾驶。
6、驾驶员出现超速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7、驾驶员出现其他违反交通法律法规或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情况。
桃林初中乘车学生签名:_______________家长签名:________________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2一、为贯彻落实《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精神,加强对学校(园)校车的管理,确保交通安全,明确学校、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制定本责任书。
二、学校、幼儿园都应对校车进行严格管理。
三、校车的安全技术状况必须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规定的国家标准,必须为校车购买第三者责任险和乘座险。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为了加强校车安全管理,保障乘坐校车学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校车提供单位的责任1、校车提供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加强校车的安全维护,定期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校车驾驶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安全防范、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知识,保障校车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2、校车提供单位应当为校车配备逃生锤、干粉灭火器、急救箱等安全设备,并确保其性能良好、有效适用。
3、校车提供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做好校车的安全维护工作,建立安全维护档案,保证校车不“带病”上路行驶。
4、校车提供单位应当对校车使用许可申请提出申请,并按照许可决定的要求购置或者配备校车。
5、校车提供单位应当聘用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驾驶人,并与驾驶人签订劳动合同和安全责任书。
二、校车驾驶人的责任1、校车驾驶人应当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机动车道路通行规则和驾驶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2、校车驾驶人应当按照规定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审验。
3、校车驾驶人每天在出车前,应当对校车的制动、转向、外部照明、轮胎、安全门、座椅、安全带等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不得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
4、校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不得超速、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
5、校车在运载学生过程中,应当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遇有交通管制、道路施工以及自然灾害、恶劣气象条件或者重大交通事故等影响道路通行情形的除外。
6、校车上下学生,应当在校车停靠站点停靠;未设校车停靠站点的路段可以在公共交通站台停靠。
校车停靠时,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打开停车指示标志。
三、学校的责任1、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和落实校车安全管理责任。
2、学校应当对教师、学生及其监护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向学生讲解校车安全乘坐知识和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技能,并定期组织校车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演练。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安全管理承诺书
校车安全管理责任书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校车安全管理,确保接送中小学、幼儿园学生车辆安全平稳运行,切实提高校车驾驶人的安全意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结合我县校车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责任书:一、中小学、幼儿园及所属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提高安全意识,文明遵章行车,服从交通民警指挥,确保司乘人员的安全出行。
二、中小学、幼儿园要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校车车型应当是经注册登记合格的车辆,严禁租用三轮车、农用车和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车辆作为校车。
未取得校车标志的车辆,不得用于接送中小学生、幼儿。
校车应当保持安全技术状况良好,专车专用,不得从事营业性运输或者其他旅客运输业务。
校车应当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三、中小学、幼儿园聘用校车驾驶人应该严格按照《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审查合格后方可聘用。
四、中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每月或定期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并做好记录,建立台帐。
五、校车接送学生时,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幼儿或学生,并指定专人随车进行看护,严禁超员、超速和酒后、疲劳驾车、非法改装、不按审核确定的路线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六、根据2014年3月15日开始实施的《河南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非专用校车的使用过渡期截止2016年9月1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非专用校车一律禁止从事校车业务。
七、是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及驾驶人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将依法追究当事人或责任人的刑事、行政和民事责任。
对驾驶机动车从事校车业务严重超员、超速的,要严格按照《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一律按照危险驾驶罪依法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单位:责任人:年月日监督单位:监督人:年月日校车安全管理承诺书我校(园)有校车____辆,车牌分别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为进一步规范校车安全管理,保证接送学生车辆平安运行,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校车管理安全责任状
校车管理安全责任状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的精神,吸取近期发生的重大校车安全事故的深痛教训,明确校长(园长)做好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
特制定以下责任书:一、安全工作是学校的第一要务,应始终放在学校管理的突出地位。
各小学(幼儿园)负责人以及全体教职员工,应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认识校车管理对学校安全的重大威胁,坚定执行上级有关校车管理制度和办法,坚决杜绝不合格校车或未经许可的校车接送学生上学、放学。
二、各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班主任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校车车主和驾驶员是首要刑事、民事责任人。
三、各校(园)每周例会上要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责任教育。
每周都要向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尤其是乘车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学生自护能力,培养学生拒乘不合格校车的自觉性。
四、各校(园)要积极做好学生放学护送工作,不让学生乘坐非法校车。
不允许学生乘坐非家长驾驶的机动车。
发现非法校车搭载学生,应负有积极举报责任。
五、民办幼儿园自备校车应取得相关部门授权。
并做到以下几点:1、校车应及时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经法定检验合格,确保其技术性能良好、安全可靠方能使用;租用车辆时必须与租用单位签订租用合同、安全责任书;严禁购买或租用故障车、拼装车、报废车和个人机动车等作为校车;严禁超员和租用个人车辆接送学生。
2、幼儿园聘用的校车驾驶人员必须作风正派、举止文明、身体心理健康、具有5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且要先经公安机关交管部门审验合格后方能聘请;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聘用合同、接送安全责任书;严禁聘用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校车接送学生。
3、幼儿园要聘用一名或一名以上的专职工作人员或兼职教师作为每趟接送幼儿的护送随车人员。
南城县教育局与中小学校签订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
南城县教育局与中小学校签订学生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为加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提高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护意识,预防和减少中小学生交通伤亡事故,切实保障少年儿童的合法权益,为全县中小学校学生上学创造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特制定本责任书.一、责任人:各中小学校长为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所在学校学生的交通安全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目标:1、各中小学校应当将中小学道路交通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和法制教育的内容,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2、各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责任制,明确责任,层层抓落实,确保中小学生平安出行。
3、各中小学校要经常性地开展中小学喜闻乐见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举办交通安全主题班会、队会、作文比赛、演讲比赛、相声、小品大赛等形式,教育中小学生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4、各中小学要坚持中小学生上下学路队护送制和小黄帽路队制,使中小学生能够高高兴兴上学去,平平安安回家来。
5、各中小学要适时举办中小学生交通安全常识手抄报、交通安全宣传橱窗、交通安全画展等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自我防护意识。
6、各中小学要密切与县交警队积极配合,充分发挥法制副校长的职能作用。
经常性的邀请交警和法制副校长来校进行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每学年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不得少于两次。
7、有校车接送学生上小学的中小学校,要切实抓好校车的安全管理与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确保接送安全。
8、对中小学学生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中小学生伤亡交通安全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学校责任人的责任。
南城县教育局(盖章):学校(盖章):局长签字:王志勇校长签字: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学校“校车”管理工作责任状
学校“校车”管理工作责任状
本人作为学校“校车”管理工作的负责人,郑重声明履行以下责任:
一、负责确保学校“校车”运行的安全和可靠性,保证师生乘坐“校车”的出行安全。
二、严格执行学校“校车”管理规定,定期检查“校车”的技术状况和安全设施,确保“校车”具备安全运行的条件。
三、组织驾驶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交通法规、驾驶技能和突发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培训,提高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四、制定“校车”行车路线和停靠站点,并保证“校车”按时到站、准时发车,不得擅自调整行车路线或停靠站点。
五、与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合作,及时处理学生家长或师生群众的投诉和意见,解决各类问题,保障师生权益。
六、定期组织“校车”安全检查,包括车辆技术状况、驾驶员从业资格和突发事故防范设施等方面的检查,确保“校车”始终处于安全状态。
七、及时向学校、家长和师生公布“校车”运行信息和安全提示,提醒师生遵守乘车规定和注意安全。
八、积极参与学校举办的应急演练,提高“校车”突发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九、定期组织“校车”驾驶员进行晨、晚练车,确保驾驶员良好的驾驶状态,避免疲劳驾驶等不安全行为发生。
十、不私自接纳非学校委托的其他乘客,严禁将学生“校车”资源用于营利活动。
以上责任状,本人郑重承诺遵守,并随时接受学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如违反责任状内容,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和处罚。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
校车安全管理工作责任状根据省《校车管理条例规定》,完成2015年校车安全工作目标任务,保证加强校车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消除校车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乡政府特与联兴学校签订如下责任状:一、责任目标1.建立、健全校车及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校车维护、保养和安全检查工作,对校车驾驶人进行安全教育,接送车辆按交巡警和交通运管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校车手续。
2、凡受过刑事处罚的、持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未满三年的、三年内发生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或三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满12分的驾驶人,一律不得驾驶校车;3、杜绝使用无营运资格的社会车辆和明令禁止的其它车辆接送学生和在园幼儿;4、教育司乘人员做到接送车辆不超员,不超速,不违规;二、工作任务1、充分认识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坚决克服麻痹和侥幸心理,增强安全意识,定期开展交通法规的学习宣传和教育活动,做到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2、认真落实车辆接送工作领导责任制。
建立健全接送车辆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
校长在每学期第一周内,与班主任老师、接送车车主、驾驶员、学生、家长等层层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
3、积极配合当地政府、派出所、交巡警中队、交通运管等部门做好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接送车辆的排查整治工作。
4、建立交通安全督查员制度。
每天上放学期间,在学生接送车停车点进行现场督查,及时发现制止接送学生车辆超员、校车驾驶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
发现学生乘坐非法接送车辆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同时报告学校,校方要及时与家长沟通,提醒家长不要让学生乘坐非法接送车辆,必要时可采用摄像、摄影等措施固定证据,移交公安交巡警或交通运管部门予以处罚。
5.及时到市教育局备案,保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1)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做到一次一档,做到校车安全检查、维护保养、驾驶员及跟车管理人员职责明确,确保学生和在园幼儿乘车过程中每个环节的安全。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状范本(二篇)
学校校车安全责任状范本尊敬的学校领导:我是学校校车安全志愿者,非常重视自己的安全责任。
为了更好地履行我的工作职责,我在此愿意签署学校校车安全责任状,以确保学生的安全和校车运行的顺利进行。
我郑重承诺,将尽力履行以下责任:一、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和校车管理制度,不酒驾、不超速、不闯红灯,不擅自占用应急车道等特殊车道。
我将保持充分的警觉,在驾驶过程中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保证校车行驶的安全。
二、确保校车的良好维护和安全性能。
我将按照制度要求,对校车进行定期的保养与检查,确保车辆的机械性能和安全装备均处于良好状态。
如果发现校车存在安全隐患,将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并采取合理的措施予以解决。
三、做好学生的安全护航工作。
我将严格管理上下车过程,确保学生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上下车,不超载,并积极协助学生维持良好的秩序。
在行驶过程中,我将密切关注学生的安全情况,确保他们的乘车安全。
四、妥善处理突发情况。
在遭遇突发事故或情况时,我将保持冷静并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确保学生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同时,我将及时与学校和家长联系,及时报告事故的具体情况和进展。
五、与其他志愿者密切配合。
我将与其他校车安全志愿者充分沟通和配合,共同做好校车安全工作。
我愿意分享我的经验和知识,并根据需要接受他人的建议和指导。
六、不利用校车从事非法活动。
我将不利用校车从事非法运输、非法营运等违法活动。
我决不以学校校车的名义谋取私利,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七、保护和维护校车的公共形象。
我将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形象,为校车形象正面而努力。
在与学生及家长间的交往中,我将文明待人、热情友善,以树立良好的校车形象。
以上是我作为一名学校校车安全志愿者的责任承诺。
我将铭记并坚守这些承诺,为学生的安全负责,为学校的声誉增光添彩。
如果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和学校指定的纪律处分。
衷心感谢学校的信任和支持!志愿者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校车安全责任状范本(二)我:【学生姓名】,学生家长【家长姓名】,承诺在学校校车的安全问题上,履行以下责任:1. 确保学生遵守校车的乘坐规定和守则,不携带危险品或任何可能对他人安全构成威胁的物品;2. 监督学生在校车上保持安静,不进行任何可能分散驾驶员注意力的行为;3. 提前到达学生上车地点,确保学生能按时乘坐校车,不会因迟到而在路边等候或奔跑;4. 在学校校车上与其他家长协作,共同确保学生的安全,不擅自干扰或批评驾驶员;5. 遇到校车突发状况时,第一时间和学校联系,并与其他家长以及驾驶员合作,确保学生的安全疏散和救援;6. 尊重和配合学校对校车安全的相关规定和管理措施,不私自改变或违反规定;7. 定期检查学生的校车乘坐情况,积极与学校沟通,及时解决问题和改进校车安全管理措施;8. 承担由于学生违反校车规定而产生的任何纪律和法律责任;9. 在校车意外事故发生时,积极与学校合作进行调查和处理,不隐瞒任何事实,并积极协助解决赔偿问题;10. 进行自我教育,不断提升对校车安全的认识和意识。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南城县教育局与中小学幼儿园签订校车安全管理责任状
为切实做好我县学生接送车辆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学生接送车辆规范化管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中小学生、幼儿的人身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接送学生车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接送学生专用车辆应当是9座以上客车,车辆外观标识应当符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规定。
车辆前挡风玻璃内右侧应当放置“学生接送车”标志牌。
2、必须由公安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在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基础上,重点查验制动、转向、轮胎、安全门、灭火器、座位等是否符合技术要求、门窗是否违规设置栅栏、座位数量是否与行驶证相符等情况。
3、必须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和司乘人员保险,投保承运人责任险不得低于每人10万元。
4、接送学生专用车辆经营者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检测,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依据检测结果按规定对车辆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
接送学生专用车辆的车辆技术等级应当达到三级车。
5、必须定期进行二级维护(即每个季度强制维护一次),车辆竣工出厂时经维修质量检验合格,由质量检验员签发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车辆的维护作业项目和程序应当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定》等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执行。
6、严禁使用货运汽车、摩托车、三轮车、报废车等非客运车辆接送学生。
学生接送车辆驾驶室副座不准乘坐中小学生和幼儿。
二、学生接送车驾驶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学生接送车辆的驾驶人必须遵守有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驾龄3年以上,应当身体健康并具有3年以上准驾车型的安全驾驶经历,无恶劣品行记录。
2、严禁近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累计记分满12分或者发生过交通死亡事故并负有责任的驾驶人驾驶车辆接送学生。
3、驾驶人必须具备很强的责任心和原则性,不超速,不超载,不疲劳驾驶,无饮酒和熬夜等不良习性。
4、驾驶员必须接受当地政府、交警、运管、教育和学校的监督检查。
三、接送车车主(学校、幼儿园法人代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学校购买或者租用机动车专门用于接送学生的,应当建立车辆管理制度,并及时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
2、学校、幼儿园法人代表是学校接送车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接送车安全工作,成立管理机构,落实专人负责。
3、有接送车的学校、幼儿园每年除必须与教育主管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外,还要与本校接送车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
4、有接送车的学校、幼儿园必须建立接送车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安全工作档案,记录日常安全工作、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检查、安全隐患消除、安全培训、车辆技术性能检查维修等情况。
安全档案要作为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追究和事故处理的重要依据。
5、接送车车主、驾驶人要对接送的学生安全负责,并经常性地对接送车辆的安全状况、技术性能进行检测。
6、道路基础条件差、有事故隐患的路段以及在恶劣天气下(雨、雾、雷电等)一律停止接送学生。
四、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要对每一位学生上学放学乘车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分类登记造册,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各种有效载体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不要乘坐非法客运车辆,并与家长签订相关责任状。
各中心小学要同辖区内的所有民办幼儿园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层层落实责任。
各学校要组织相关人员对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发现接送学生车辆超载超速及存在非客运车搭载学生现象要及时向当地政府、交警、运管等部门举报,并建立相关台帐,坚决打击非法营运和违法超载等现象,确保学生乘车安全。
五、各级各类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是学校交通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监管。
对学校及幼儿园因未按规定履行交通安全管理和保护职责,造成事故的,应负全部责任,县教育局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严肃处理。
南城县教育局(盖章):学校(盖章):
局长签字:王志勇校长(签字):
2011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