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DA新药用辅料非临床研究考虑要点
nda申报的非临床综述模板
nda申报的非临床综述模板非临床综述模板在NDA(New Drug Application,新药申报)的申报过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它是一篇全面归纳和总结非临床研究结果的文章,旨在向监管机构展示新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探讨NDA申报的非临床综述模板的重要性、结构和内容要点,以及撰写时需要注意的一些事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为什么非临床综述模板在NDA申报中如此重要。
非临床研究是新药研发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它旨在评估药物在体外和动物体内的性质、毒性和药代动力学等方面的基本特性。
这些非临床研究结果对于评估新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至关重要。
非临床综述模板则可将这些研究结果有序地整理、归纳和总结,向监管机构提供全面、准确的信息,帮助其作出审评决策。
其次,我们来探讨非临床综述模板的结构和内容要点。
一般而言,非临床综述模板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 开篇部分:介绍文章的目的和背景,简要阐述该新药的药理学特性和研究目标。
2. 药物化学非临床部分:详细描述新药的化学结构及其特点,包括分子式、分子量、结构等信息。
此外,还需对该新药与其他相关化合物的比较进行概述。
3. 药物代谢与药效学非临床部分:介绍新药在体内的代谢途径、药代动力学和药效学特性。
这涵盖了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等方面的信息。
4. 毒理学非临床部分:概述新药的毒性评价结果,包括急性毒性、慢性毒性、生殖毒性、致癌性等方面的研究结果。
重点关注临床用药剂量下的安全性评估。
5. 药物开发计划:介绍新药的开发计划和进行下一步临床研究的建议。
需要提供详细的临床试验设计、样本量估计、目标受试者人群等信息。
最后,我们需要关注一些编写非临床综述模板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首先,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准确、全面。
监管机构在审查申报材料时会严格把关,任何不准确或不完整的信息都可能影响审评结果。
其次,应遵循规范化的写作风格和格式。
使用清晰、简练的句子和术语,避免使用过于晦涩或模糊的表达方式。
新型辅料开发和应用考虑要点
China Food & Drug Administration Magazine67新型辅料开发和应用考虑要点文/何仲贵摘要:药用辅料系指生产药品和调配处方时使用的赋形剂和附加剂,是制剂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其本身无生理活性,却是药物制剂安全性、有效性以及先进性的物质保障。
因此,着力开发并应用新型药用辅料,是提高现有药物制剂质量、疗效以及推动药物制剂快速发展的必然选择。
本文简要介绍了新型辅料的开发途径及开发应用要点。
关键词:药物制剂;新型辅料;开发;应用68一、新型辅料的开发途径新型辅料的开发途径可分为三类[1]:一是开发新的化合物或对原有辅料进行化学修饰。
新化合物辅料中很多是高分子聚合物,如聚乙二醇、聚羧乙烯、聚乙烯吡咯烷酮等,通过改变这些聚合物的聚合度可获得一系列的新化合物辅料。
如聚乳酸-羟基乙酸共聚物(PLGA),主要用于制备微球、纳米球和植入剂,通过改变其组成、分子量及粒径等因素可调控药物的释放模式、满足不同制剂的需求。
此外,还可对原有辅料进行化学修饰获得新型辅料,如羟丙基-β-环糊精(HP-β-CD),是环糊精与1,2-环氧丙烷缩合而成的产物,具有更高的水溶性,可显著地增加难溶性药物的溶解性、口服生物利用度。
二是对原有辅料进行物理修饰。
物理修饰可改变单个辅料颗粒的性质,同时也轻微改变亚颗粒的性质,如多晶型的改变。
如流动性较差的一水合-α-乳糖,经喷雾干燥处理后,获得的一水合-α-乳糖球形颗粒(FlowLac ®100)具有良好的流动性以及可压性,可用于直接压片;Starch 1500® 是预胶化淀粉与天然淀粉的混合物,不仅具有黏合和崩解的双重作用,还具有良好的流动性,可用于直接压片。
三是共处理辅料,新兴与20世纪80年代,是将两种或多种辅料通过共同干燥、喷雾干燥、快速干燥或共同结晶等预混操作混合,使辅料在亚颗粒状态反应,产生功能协同作用,同时掩盖单个辅料的不足之处,还可以降低辅料用量,是可以根据制剂的需求而“度身定制”的辅料。
FDA指导原则
FDA指导原则(中文)目录仿制药晶型研究的技术指导原则.pdf口服固体制剂溶出度试验技术指导原则.pdf口服缓释制剂体内外相关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pdf改变制剂处方和变更药物给药途径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技术指导原则.pdf 终端灭菌产品实施参数放行的相关申报资料要求.pdf制剂注册申请对所附原料药生产工艺资料的要求.pdf药用辅料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技术指导原则.pdf原料药、药用辅料及包材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DMF).pdf无菌制剂生产质量管理规范.pdf无菌工艺验证资料的申报要求.pdf工艺验证的一般原则和方法.pdf药物临床安全性评价审评报告撰写指导原则.pdf药品审评质量管理规范.pdf生物利用度和生物等效性试验生物样品的处理和保存要求.pdf群体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pdf食物对生物利用度的影响以及餐后生物等效性研究技术指导原则.pdf临床试验中人种和种族数据收集的技术指导原则.pdf因临床研究者失职叫停临床试验的相关规定.pdf药物上市前风险评估的技术指导原则.pdf药物警戒管理规范和药物流行病学评估技术指导原则.pdf药物肝毒性评价技术指导原则.pdf药物代谢产物安全性试验技术指导原则.pdf现有治疗手段的界定及对新治疗手段的评估技术指导原则.pdf人体首剂最大安全起始剂量的估算.pdf新药临床试验用样品制备技术指导原则.pdf新药Ⅱ期和Ⅲ期临床试验药学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pdf新药Ⅰ期临床试验申报资料的内容及格式要求.pdf临床研究进程中沟通交流会的药学资料准备要求.pdf临床试验中应用计算机系统的技术指导原则.pdf临床试验数据监查委员会的建立与工作技术指导原则.pdf紧急临床研究免除知情同意的相关规定.pdf风险最小化执行方案的制定和完善的技术指导原则.pdfⅡa期临床试验结束后沟通交流会的有关要求.pdfⅠ期临床试验用样品的生产质量管理规范.pdf获得药品临床研究有效性证据的技术指导原则.pdf已上市药品和生物制品增加新的抗肿瘤适应症的技术指导原则.pdf已上市抗肿瘤药物开展新的临床试验豁免申请的相关要求.pdf预防和治疗糖尿病药物研究技术指导原则.pdf血脂调节药物临床评价技术指导原则.pdf对抗肿瘤药物上市申请临床数据的相关要求.pdfⅡ型糖尿病新药研发中的心血管风险评价技术指导原则.pdf抗肿瘤药物临床试验终点的技术指导原则.pdf抗逆转录病毒药物进行HIV耐药性检测的技术指导原则.pdf 抗病毒药物病毒学研究的申报资料要求.pdf抗菌药物采用非劣效性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pdf。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的突破与创新
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修订稿的突破与创新作为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的修订者,我深感荣幸能参与到这一重要工作中。
在此,我想分享一下我们在修订稿中实现的突破与创新。
1. 明确了药物非临床研究的范围和定义:新规范对药物非临床研究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界定,包括药物的毒性研究、药效研究、药代动力学研究、安全性评价研究等。
同时,新规范还明确了药物非临床研究的定义,有助于规范研究活动和保障研究质量。
2. 强化了研究者责任:新规范要求研究者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资质,确保研究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和真实性。
新规范还对研究者的职责进行了详细规定,包括确保研究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及时报告研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研究数据的真实性等。
3. 加强了研究质量管理:新规范提出了全面的研究质量管理要求,包括研究设计、实验操作、数据记录、统计分析等各个环节。
同时,新规范还强调了研究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的重要性,要求研究单位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研究质量。
4. 提高了研究伦理标准:新规范在原有伦理要求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研究伦理标准。
要求研究者在开展研究前,必须进行伦理审查,确保研究方案符合伦理要求。
同时,新规范还对受试动物的福利进行了更高水平的保护,要求研究者遵循动物实验的“最少伤害原则”和“人道处理原则”。
5. 加强了研究监管:新规范明确了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对药物非临床研究的监管职责,要求研究单位在开展研究前向中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
新规范还对研究过程中的监管要求进行了详细规定,以确保研究活动的合规性和研究质量。
在创新方面,新规范充分体现了我国药物非临床研究的特点和需求,具有一定的创新性:1. 强调中西医结合:新规范鼓励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开展药物非临床研究,同时强调结合中医药特点,开展中医药的非临床研究。
这有助于促进中医药事业的发展,提高中医药的研究水平。
2. 倡导绿色科研:新规范提倡研究者在开展药物非临床研究过程中,积极采用绿色化学合成方法、生物技术和替代实验技术,减少动物实验数量,提高研究效率,降低研究成本。
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一、概述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是通过体外和动物体内的研究方法,揭示药物在体内的动态变化规律,获得药物的基本药代动力学参数,阐明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Absorption, Distribution, Metabolism, Excretion, 简称ADME)的过程和特征。
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在新药研究开发的评价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在药物制剂学研究中,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是评价药物制剂特性和质量的重要依据。
在药效学和毒理学评价中,药代动力学特征可进一步深入阐明药物作用机制,同时也是药效和毒理研究动物选择的依据之一;药物或活性代谢产物浓度数据及其相关药代动力学参数是产生、决定或阐明药效或毒性大小的基础,可提供药物对靶器官效应(药效或毒性)的依据。
在临床试验中,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结果能为设计和优化临床试验给药方案提供有关参考信息。
本指导原则是供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物新药的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的参考。
研究者可根据不同药物的特点,参考本指导原则,科学合理地进行试验设计,并对试验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本指导原则的主要内容包括进行药物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的基本原则、试验设计的总体要求、生物样品的测定方法、研究项目(血药浓度-时间曲线、吸收、分布、排泄、血浆蛋白结合、生物转化、对药物代谢酶活性及转运体的影响)、数据处理与分析、结果与评价等,并对研究中其他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
附录中描述了生物样品分析和放射性同位素标记技术的相关方法和要求,供研究者参考。
二、基本原则进行非临床药代动力学研究,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试验目的明确;(二)试验设计合理;(三)分析方法可靠;(四)所得参数全面,满足评价要求;(五)对试验结果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价;(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试验设计(一)总体要求1. 受试物中药、天然药物:受试物应采用能充分代表临床试验拟用样品和/或上市样品质量和安全性的样品。
FDA新药用辅料非临床研究考虑要点
FDA新药用辅料非临床研究考虑要点审评五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摘要】新药用辅料的研究在新药开发中占重要地位。
在我国新药的开发过程中,新辅料已有出现,在评价工作中也遇到了申报单位就相关问题的咨询,而我国目前尚无针对辅料开发临床前研究的指导原则。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新药研发者还是评价者都缺乏科学理论的指导,是我国研发与评价的一个空白。
FDA已经发布了新辅料非临床研究指导原则草案,是FDA相应部门评价与企业开发的重要参考,并已经积累了一些经验。
本文主要参考FDA指导原则,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讨论了新辅料的非临床研究考虑要点,以期在探索中积累经验,为将来制定指导原则打下基础。
【关键词】药用辅料;非临床安全性1 前言本文件所指的新药用辅料为在化学的和生物来源的治疗或诊断用药物中使用的新辅料,具有以下两个特征:(1)在拟用剂量时不会发挥治疗作用(即使这些成分可能用以改善药物的转运,如增强吸收或控制有效药物释放);(2)根据目前推荐的暴露水平、暴露时间和给药途径等现有安全资料尚未被充分证实安全。
新辅料包括填充剂、稀释剂、保湿剂、溶剂、乳化剂、防腐剂、矫味剂、吸收增强剂、缓释基质以及着色剂等。
本文中新药用辅料这一术语不适用于白蛋白等大分子化合物,或生物制品中使用的氨基酸和糖等大分子化合物,也不适用于生产工艺或产品相关的杂质(如降解产物、沥出液和溶剂残渣)或外源性污染物。
2 总体考虑辅料可能是毒性物质,对药物中拟用的新辅料进行风险-效益评估,并对其建立容许性和安全性限度是十分重要的。
新辅料的应用需要安全资料的支持,可通过合理计划,以相对高效的方式评价辅料的毒理学性质。
例如,新药开发的同时,在所有动物试验中增加辅料组,同时开发新辅料。
一些辅料已有的人体资料可以替代非临床安全性资料,因此,在已有相关途径人体暴露资料时,可能不需要按以下提出的完整组合的毒理学试验进行评价。
如果现有资料不能完全支持拟用状况,将需要提供附加的安全性资料。
新药用辅料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
新药用辅料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
一、指导原则
1.新药用辅料的安全性评价应按照GMP要求进行。
2.新药用辅料的安全性评价应根据药物用药的全过程,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对重大潜在可能带来的风险及其对患者的影响进行评估。
3.新药用辅料的安全性评价应对组分及其复合材料的特性进行全面的分析,以及其在不同使用环境及条件下的性能。
4.新药用辅料的安全性评价要聚焦药物用药前后,采用必要的产品和过程控制措施,以确保各种有害物质不会进入药物体内。
5.新药用辅料的安全性评价要考虑药物在给药者体内的吸收和分解情况,以确保药物的安全。
6.新药用辅料的安全性评价应根据药物用药的剂型、应用方法、实际用量及相关资料,采用必要的有效防腐措施,以确保药物的有效性及安全性。
7.新药用辅料的安全性评价应考虑药物用药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以确保药物的安全性。
8.新药用辅料的安全性评价应将所使用辅料的安全性与他药比较,以确保最终的药物安全性。
9.新药用辅料的安全性评价应对药物与辅料之间可能发生的相互作用进行全面评估,以确保药物的安全性。
审评规范FDA“改变剂型和改变给药途径药品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
审评规范FDA“改变剂型和改变给药途径药品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于2015年10月发布了“改变剂型和改变给药途径药品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1]。
该指导原则提出了已批准的制剂在改变剂型或改变给药途径时,注册申请人对已批准的原料药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建议,供药品生产企业和FDA药品审评人员参考。
该指导原则包括以下5部分:前言、背景、一般原则、对全身毒性的建议和对给药途径的建议,并且分别描述了15种不同给药途径的药品改变剂型应增加的非临床毒性研究内容。
我国目前尚没有类似的指导原则,本文介绍该指导原则的主要内容,以期对我国药品生产企业开发这类产品和药品监管部门制定相应法规和指导原则以及对这类品种的审批有所帮助。
1 背景一般来说,非临床数据支持特定给药途径药品的使用,也反映预计的使用持续时间。
如,支持批准短期使用的抗生素,通常不进行致癌性研究。
许多获得的用于支持最初剂型的非临床资料可用于支持新剂型的安全性;但在某些情况下,这些数据可能不足以支持其他情况的批准,因为剂型的改变可能产生新的毒性或因为新剂型以不同方式(如,新给药途径、使用持续时间较长)被使用而产生新的毒性,往往后者更为常见。
如果药物制剂的给药途径不同,或使用的持续时间变化明显,更易出现新的毒性。
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建议增加非临床研究,以便确保充分显示新剂型的毒性特点。
如果与以前的制剂类似的方式使用新剂型,一般要求增加非临床数据是有限的。
然而,如果以完全不同的方式使用新剂型,需要增加非临床数据较多,并且可能需要增加非临床资料,即使制剂成分没有改变。
如,原来局部用于皮肤的软膏如果用于阴道内,则应评估安全性数据库,以便确定这种途径是否安全,或是否需要增加研究。
2 一般原则该指导原则提出的建议假设,按现在的标准先前批准的制剂非临床评价是足够的。
如果不是这样,并且改变剂型或给药途径需要增加研究,那么可建议增加非临床研究,以便弥补任何先前存在的不足。
FDA复方制剂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介绍
FDA复方制剂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介绍审评五部王海学彭健复方制剂是药品研发和评价中的常见品种类型。
随着单组分药物研发成本和筛选难度的不断增加,以及临床联合用药治疗方案的不断优化,复方制剂又成为药物研发的热点。
FDA近年来批准上市的很多新药是复方制剂,主要用于临床上需经常采用联合用药治疗的疾病。
复方制剂研发的目的多是希望提高疗效和/或降低单药的某些不良反应,因此在其非临床研究中应重点比较单药和复方制剂在药效学和安全性方面的可能变化。
在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评价中,应重点分析复方制剂中单药间可能的相互作用,进而根据这些相互作用可能带来的安全性问题进行相应的非临床安全性研究。
美国FDA于2005年2月刚发布了供企业参考的复方制剂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的指导原则草案[Guidance for Industry:Nonclinical Safety Evaluation of Drug Combinations,2005],WHO也在2004年发布过相关指导原则[Guidelines for Registration of Fixed Dose Combination Medicinal Products, 2004]。
本文参考FDA指导原则草案,对复方制剂非临床安全性评价中的考虑要点,如组方类型、单药间可能的相互作用、附加试验研究等进行介绍,以期对我国复方制剂的非临床安全性研究和评价提供一些技术思路,供大家参考。
复方制剂中的组方药物有三种类型:1)均为已上市药物;2)一种或一种以上为新化合物,另一种或一种以上为已上市药物;3)两种或两种以上均为新化合物。
不同类型复方制剂的非临床研究考虑的侧重点可能不同。
FDA评价联合用药非临床研究时主要关注合用后的特点:如合用的毒理学、药代动力学、治疗适应症和用药人群等。
本文将对以上三种不同类型复方制剂分别进行介绍。
I. 两种或两种以上已上市药物组成复方制剂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对于由两种或两种以上已上市药物组成的复方制剂,一般认为单药会有充分的临床或非临床信息,但应比较单药与复方制剂的适应症是否相同。
FDA复方制剂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介绍
FDA复方制剂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介绍FDA(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复方制剂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是为开发新药复方制剂提供指导,以确保患者在使用药物时的安全性。
该指导原则涵盖了对复方制剂的毒性学、药代动力学和体内外相互作用等方面的评估。
以下是对该指导原则的介绍。
一、目的和范围该指导原则的目的是评估复方制剂的非临床(即在人体之外)安全性,以确定药物是否具备进行临床试验的条件。
同时,该指南还提供了评估复方制剂对人体冲击的方法。
指导原则适用于所有设计、制备和开发层面的复方制剂,包括新药、合并治疗和申请新适应症的药物等。
二、非临床安全性评价1.毒性学评估毒性学评估是评价复方制剂的基本步骤之一、该评估包括评估药物对多种目标器官的毒性、急性毒性和慢性毒性。
根据指导原则,应对药物的单一成分和组合剂进行毒性学评估。
2.药代动力学评估药代动力学评估是评价药物在体内的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过程的步骤。
该评估有助于了解复方制剂的药效学和安全性。
应当对复方制剂与成分之间的药代动力学相互作用进行研究。
3.相互作用评估相互作用评估是评价复方制剂对其他药物和/或食物的相互作用的步骤。
由于复方制剂中可能包含多种成分,因此需要评估复方制剂与其他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以及复方制剂与食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4.其他评估除了上述评估外,指导原则还要求对复方制剂的基因毒性、致突变性和致畸性进行评估。
此外,还需要对复方制剂的致癌性、致敏性和致敏性进行评估。
三、安全性评价报告指导原则要求将复方制剂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结果记录在安全性评价报告中,该报告列出了评价的目的、方法和结果。
报告还应对评价的局限性进行讨论,并提供评估结论和建议。
安全性评价报告的目的是为了制定临床试验计划和设计。
该报告需要经过核准,并随相关文档一起提交给监管机构,以获得进一步的研究批准。
四、风险评估根据指导原则,应对复方制剂的毒性学、药代动力学和相互作用等数据进行风险评估。
药用辅料[指南]
药用辅料[指南]外国学者Maria-eugenia Vellvé认为,全球药用辅料市场的现状其实很难评价,对辅料市场作可靠的评价尤为困难。
由于数据多从公众信息得来,或者来源于专业研究机构、或者来源于化学或药学杂志,且都是通过该地区、国家的药品销售得到,而实际上,药品销售的统计数据和辅料几乎没有关联,因此目前尚无关于全球辅料销售的统计数据。
但一位辅料供应商的观点却击中要害:哪儿有药品生产,哪儿就有辅料销售。
总的来说,辅料工业由高度分散的主要厂家组成,其数以百计的产品用途也多种多样。
许多厂家只供应有限规格的辅料,很少能够提供所有规格的辅料。
目前没有任何厂家在全球范围内的市场份额超过5%。
仅就某一特殊剂型和地区来说,某些厂家所占的市场份额稍高一些。
Maria-eugenia Vellvé认为,驱动辅料市场的因素也不少,其中一个首要原因就是全球化进程。
而全球化也将加速联合。
随着全球制药企业市场份额的不断扩容,辅料供应商也必须形成全球营销网络,因而进一步促进了辅料供应商形成联盟。
另外,Maria-eugenia Vellvé还提出了辅料生产企业要取得成功的四个关键因素,这也是我国辅料生产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一、制药行业长期发展的本质就是任何游戏者都是值得信任的。
辅料生产厂家应该通过承诺以及表现来赢得信誉;同时应在企业文化和设备领域与客户合作。
在这里,品牌和商标是最起码的标尺。
二、清晰地高度市场规范和品质导向必不可少。
产品质量必须顺应制剂标准,这不仅涵括已经上市的产品、服务及程序,同时也需要总结其规律来预料市场及管理制度的变化。
三、服务也是关键因素,辅料需要全方位的服务。
必须为客户提供技术和应用方面的支持;管理、销售及转运渠道也必须专业化;必须理解药品生产企业的文化,以及客户的相关需求。
四、为了成功,辅料生产企业必须实行全球战略。
这就需要辅料生产企业形成全球服务网络,并且根据当地药用要求以及管理状况的不同来协调产品的质量,在第一时间提供产品。
非临床新药申报流程
非临床新药申报流程英文回答:Preclinical Investigational New Drug (IND) Application Process.The preclinical IND application process is the first step in the drug development process, and it is required before any human clinical trials can begin. The purpose of this application is to provide the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 (FDA) with data from animal studies that demonstrate the safety and efficacy of the drug.The preclinical IND application package consists of six main sections:1. Administrative Information: This section includes basic information about the drug, the sponsor, and the investigator.2. Chemistry, Manufacturing, and Controls (CMC): This section provides information about the drug's composition, manufacturing process, and quality control measures.3. Pharmacology and Toxicology: This section includes data from animal studies that demonstrate the drug's safety and efficacy, as well as information about its metabolism and excretion.4. Clinical Trial Plan: This section provides adetailed description of the proposed clinical trial, including the study design, endpoints, and inclusion and exclusion criteria.5. Investigator's Brochure: This section provides information about the drug that is intended for investigators who will be conducting the clinical trial.6. Environmental Assessment: This section provides information about the potential environmental impact of the drug.Once the preclinical IND application is submitted to the FDA, it will be reviewed by a team of scientists and physicians. The FDA will then decide whether to approve the application and allow the clinical trial to proceed.中文回答:非临床新药申报流程。
药用辅料法规知识点总结
药用辅料法规知识点总结一、美国FDA法规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FDA)对药用辅料的使用和规定制定了严格的法规。
在美国,药用辅料必须符合FDA的要求,才能用于医药制剂的生产。
FDA将药用辅料分为两类:一类是基本药用辅料,另一类是新药用辅料。
基本药用辅料是指在广泛使用,安全性已经得到确认的药用辅料,而新药用辅料是指以前未在医药制剂中使用的药用辅料。
在美国,根据FDA的规定,药用辅料必须符合美国药典(USP)和国家药典(NF)的标准。
此外,药用辅料还必须符合FDA对其纯度、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要求。
FDA还规定了对药用辅料的生产和使用的监管标准,包括GMP(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s)等。
此外,在美国,药用辅料还必须进行严格的注册和审批。
对于新药用辅料,必须进行临床试验和获得FDA批准后才能使用。
对于基本药用辅料,必须向FDA进行注册,并且要及时更新注册信息。
二、欧盟药典欧盟药典是欧洲药品法规的基础,它规定了欧洲各国的药用辅料的标准和要求。
欧盟药典对药用辅料的纯度、含量、微生物限度、重金属限度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以保障医药制剂的质量和安全。
在欧盟,药用辅料必须符合欧洲药典委员会规定的标准才能使用。
同时,对于一些特殊的药用辅料,欧盟还规定了专门的使用标准和要求。
欧盟还对药用辅料的生产进行了严格的注册和审批,并对其监督和检查。
另外,欧盟还要求药用辅料必须具有GMP证书,这意味着生产药用辅料的企业必须符合欧盟的GMP要求。
这些严格的要求和标准,保障了欧盟医药制剂的质量和安全。
三、中国药典中国药典是中国药品法规的基础,它规定了中国药用辅料的标准和要求。
中国药典对药用辅料的纯度、含量、微生物限度、重金属限度等方面都有严格的要求,以保障医药制剂的质量和安全。
在中国,药用辅料必须符合中国药典规定的标准才能使用。
同时,中国还对药用辅料的生产进行了严格的注册和审批,并对其监督和检查。
对于一些特殊的药用辅料,中国还规定了专门的使用标准和要求。
药用辅料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
药用辅料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目录一、 ..................................................................................................................................................2 前言二、 .. (2)背景三、本指导原则的目的和适用范围 (2)四、 (3)安全性数据的提交A. (3)非处方药B. (3)非专利药品C. (4)新化学药或新生物制品D. .........................................................................................................4 对追加安全性数据的要求E. (4)例外五...............................................................................................4 推荐的支持新药用辅料上市的策略A. (4)安全药理学B. .....................................................................................................................拟短期使用的辅料566788C. .....................................................................................................................拟中期使用的辅料D. ..................................................................................................................... 拟长期使用的辅料E. .........................................................................................用于肺部、注射或局部用药的辅料F.............................................................................................................................. 光安全性数据六................................................................................................................................................... 结语药用辅料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一、前言本指导原则为建立新辅料的安全性特征以支持其作为药品或生物制品的组分提供指南,目的是供相关审评人员和行业中的相关个体使用。
改变制剂处方和变更药物给药途径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技术指导原则
改变制剂处方和变更药物给药途径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08年3月 美国FDA发布2009年6月 药审中心组织翻译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翻译北核协会审核药审中心最终核准目录I. 前言.............................................................................错误!未定义书签。
II. 背景.. (2)III. 一般考虑 (2)IV. 全身毒性(SYSTEMIC TOXICITY)考虑 (3)V. 给药途径考虑 (3)A. 所有途径考虑 (3)B. 特定途径考虑 (4)1. 口服给药 (4)2. 经皮给药(包括贴片) (4)3. 静脉注射给药 (5)4. 眼部给药 (5)5. 耳部给药 (5)6. 吸入给药 (5)7. 鼻内给药 (6)8. 阴道给药 (6)9. 直肠给药 (6)10. 口腔内给药(包括含服或舌下,牙周给药) (6)11. 海绵体内或尿道内给药 (7)12.囊内(膀胱内给药) (7)13. 缓释注射或植入给药 (7)14. 椎管注射或硬膜外注射 (7)15. 皮下或肌内注射 (8)改变制剂处方和变更药物给药途径的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技术指导原则I. 前言本指导原则对“已批准药品改变其制剂处方”和“变更为未批准的给药途径”的非临床评价提供建议。
本指导原则是为开发和审评“已批准的药品改变其制剂处方”和“现有处方提出新给药途径的建议”所涉及的个人或组织,以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和研究中心的审评人员制定的。
本指导原则假定该制剂中的原料药已用于获得批准的药品。
本指导原则概括了用于支持开发已批准药品的新制剂,以及处方组成不变但变更给药途径的药物所推荐提供的非临床评价信息。
虽然本指导原则不代表新剂型药物,这种情况下采用本指导原则列举的考虑要点评价毒性信息也是合适的。
本指导原则并未排除申办者可免予提供药物产品完整的非临床信息,这些非临床信息可以直接提供,或者通过对非临床信息的引述权(right of reference)来提供,或是依据已收录药品(listed drug)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和对已收录药品制定的临床桥接1获取。
药用辅料注册、申报、使用要点
药用辅料申请程序办理。
已有国家标准的 是指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颁布正式标准的药用 药用辅料申请 辅料的申请。
进口药用辅料申 请
是指在境外生产药用辅料拟在中国使用的注册申请。境外申 请人应当是境外合法药用辅料生产厂商,境外申请人办理进 口申请注册,应当由其驻中国境内的办事机构或者由其委托 的中国境内代理机构办理。
药品;五是其他经上市价值评估确认为临 床急需的药品
2021/7/21
4
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的药品审评观是指 ,审评的药品临床上要有使用价值,概括 地讲体现“新、优、同”。所谓新,是指 新药一定要有新疗效,没有疗效就没有价 值。所谓优,是指改剂型的药也要有临床 疗效的优越性,而不是简单地变化形式。 所谓同,是指仿制药与原研药比较,不仅 物质基础一致,还要生物等效、疗效一样 。
补充申请
是指新的药用辅料申请、已有国家标准的药用辅料和进口 药用辅料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取消原批准事项或内 容的注册申请。新的药用辅料技术转让、药用辅料试行标准 转正按补充申请程序办理。
18
药用辅料补充申请注册
(一)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事项: 1.药用辅料试行标准转正 2.新的药辅料技术转让 3.修改药用辅料国家标准 4.变更药用辅料处方 5.变更药用辅料生产工艺 6.变更药用辅料有效期 7.变更进口药用辅料的注册证登记项目:如生产企业名称、注册地址等 8.改变进口药用辅料的生产地址 9.新的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内部变更生产场地 10.新的药用辅料变更生产企业名称 (二)报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的事项: 11.已有国家标准的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变更生产企业名称 12.已有国家标准的药用辅料生产企业内部变更生产场地
S-7,S-11,S-17)、明胶、糊精、聚丙烯
药品非临床申报资料审核要点
药品非临床申报资料审核要点1. 引言药品非临床申报资料审核是药品注册申请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确保药品的质量、安全性和有效性。
本文将介绍药品非临床申报资料审核的要点,帮助申请人更好地准备和提交相关资料。
2. 资料审核要求在提交药品非临床申报资料前,申请人需了解以下审核要求:2.1 资料完整性申请人需要确保所提交的资料完整、准确、清晰。
任何缺失或不完整的资料都可能导致审核延迟或拒绝。
2.2 资料规范性所有提交的资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指南的要求。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并遵守相关规定,包括但不限于《药品注册管理办法》和《药品注册技术指导原则》等。
2.3 数据可靠性所有提供的数据应具备可靠性和科学性,并以合适的方式进行统计分析。
数据来源应明确,并配有相应的文献引用。
2.4 文件格式所有文件应以电子文档形式提交,并按照要求进行命名和编号,以便审核人员快速查阅和核对。
3. 资料审核内容药品非临床申报资料审核主要涉及以下内容:3.1 药品质量研究资料包括药品的物理化学性质、药物制剂、稳定性研究等方面的资料。
这些资料需要提供相关实验数据、分析结果和方法等,以证明药品的质量符合要求。
3.2 药物安全性研究资料包括药物的毒理学、安全药理学和药代动力学等方面的资料。
这些资料需要提供动物实验数据、临床试验数据和其他相关安全性评价结果,以证明药物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
3.3 药物有效性研究资料包括药物的治疗效果、作用机制等方面的资料。
这些资料需要提供临床试验数据、统计分析结果和其他相关有效性评价结果,以证明药物在目标患者群体中具备良好的治疗效果。
3.4 草案说明文件申请人还需提供药品非临床试验的草案说明文件,包括研究方案、研究设计、样本大小估计等内容。
这些文件需要详细描述研究方法和步骤,以及合理性和可行性。
3.5 其他相关资料根据具体申请的药品类型和特殊要求,审核人员可能还需要申请人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审核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所需资料。
【综述】使用FDA505(b)(2)新药申请监管途径简化非临床药物开发
【综述】使用FDA505(b)(2)新药申请监管途径简化非临床药物开发原创翻译者:康苗研如玉 4月24日编者语:我们连续推送了关于505(b)(2)文章如:【大力推荐】505(b)(2)药物批准途径【综述】505(b)(2)申请的审评时间分析【案例揭秘】505(b)(2)新药申请批准案例分析:愈创甘油醚缓释片在健康受试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今天我们继续为大家推送使用FDA 505(b)(2)新药申请监管途径简化非临床药物开发,同时潜在地保持市场独占权的方法与同行共享。
本文来源见以下截图使用FDA 505(b)(2)新药申请监管途径简化非临床药物开发作者:William F.Salminen, Marc E. Wiles, Ruth E. Stevens提示:新药上市申请(NDA)使用FDA 505(b)(2)监管途径可以简化和减少非临床药物开发要求,同时潜在地保持市场独占权。
强调:l 可以简化和减少505(b)(2)NDA非临床计划;l 可以依赖创新药物的非临床数据;l 505(b)(2)NDA反映了一种简化药物审批的途径和方法;l 可以降低药物开发成本和时间压力,同时保持市场独占权;在美国,药物通过三种主要的监管途径获得FDA的批准:(i)505(b)(1)新药上市申请(NDA);(ii)505(b)(2)新药上市申请;以及(iii)505(j)仿制药注册申请(ANDA)。
根据活性成分,已获批的药品,药物配方,临床适应症,暴露途径等其他因素选择合适的申请途径。
505(b)(2)NDA途径就是一种监管审批的途径,允许申请人使用现有的公开数据代替所要开展的研究;因此,有可能会提供重要的药物开发和市场优势。
根据505(b)(2)申报,非临床试验项目通常会被减少,有些情况下甚至不需要。
本文概述了505(b)(2)监管途径,重点关注如何简化和加速非临床计划。
缩写:代谢/内分泌,代谢/内分泌学。
关键词:505(b)(2)NDA非临床研究;非临床药物开发;新药申请;NDA.1.引言在美国,新药通过三种主要的监管途径获得FDA的批准:505(b)(1)和505(b)(2)新药上市申请,以及(iii)505(j)仿制药注册申请(ANDA)。
新药用辅料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
新药用辅料非临床安全性评价指导原则一、概述本指导原则为支持新药用辅料能够作为药品或生物制品组分使用需要提供安全性数据提供指南。
本指导原则不具有法律强制性,而是阐述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SFDA)当前对新药用辅料开发的一些考虑,但文中引用的特定条例或者法规要求除外。
在本指导原则中,“新药用辅料”是指拟添加到治疗用或诊断用药物中的任何无活性成分,需要注意的是:1)尽管它们可能会改善药物输送,如增强药用成分的吸收或者控制释放,但在拟定使用剂量下预期不会产生药理作用;2)根据现有的安全性数据,尚不能充分评估用拟定的剂量水平、暴露持续时间或者给药方式使用时对人体的风险。
辅料包括填充剂、增容剂、稀释剂、润湿剂、溶剂、乳化剂、防腐剂、矫味剂、吸收促进剂、缓释基质和着色剂等。
在本指导原则中,“辅料”也包括在药品和生物制品中使用的大分子物质,如白蛋白,或者氨基酸和糖类等物质,但不包括工艺或者产品相关的杂质(例如降解产物、浸出液、残留溶剂)或者外来污染物。
在药物中使用辅料由来已久,伴随药品的产生而产生。
历史使用经验表明,不是所有的辅料都是惰性物质,一些辅料具有潜在的毒性,一些已经用于已上市产品中的辅料也可能会对患者造成严重的毒性反应。
二、需要提供安全性数据的范围对拟用于药物中的新辅料进行风险-获益评估,建立这些物质可容许的安全限度非常重要,这个过程需要评价整个安全性数据库,应高效、合理地进行辅料的安全性评价设计和考虑。
1)申办人可以在评估新药或生物制品安全性的同时开展新辅料开发,可在安全性试验中增加辅料给药组,以提高辅料的开发效率。
2)一些辅料现有的人体安全性数据可以替代某些非临床安全性数据,而对于以往已经有与拟定用途的暴露环境相关人用资料的辅料,也可不需要进行完整组合的毒理学评价,如将会考虑曾用于以前获得批准产品的情况,或者作为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情况(GRAS,Generally recognized as sa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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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50411
栏目化药药物评价>>非临床安全性和有效性评价
标题FDA新药用辅料非临床研究考虑要点
作者审评五部
部门
正文内容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摘要】新药用辅料的研究在新药开发中占重要地位。
在我国新药的
开发过程中,新辅料已有出现,在评价工作中也遇到了申报单位就相
关问题的咨询,而我国目前尚无针对辅料开发临床前研究的指导原则。
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是新药研发者还是评价者都缺乏科学理论的指导,
是我国研发与评价的一个空白。
FDA已经发布了新辅料非临床研究指
导原则草案,是FDA相应部门评价与企业开发的重要参考,并已经积
累了一些经验。
本文主要参考FDA指导原则,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
讨论了新辅料的非临床研究考虑要点,以期在探索中积累经验,为将
来制定指导原则打下基础。
【关键词】药用辅料;非临床安全性
1 前言
本文件所指的新药用辅料为在化学的和生物来源的治疗或诊断用
药物中使用的新辅料,具有以下两个特征:(1)在拟用剂量时不会发挥治疗作用(即使这些成分可能用以改善药物的转运,如增强吸收或控制有效药物释放);(2)根据目前推荐的暴露水平、暴露时间和给药途径等现有安全资料尚未被充分证实安全。
新辅料包括填充剂、稀释剂、保湿剂、溶剂、乳化剂、防腐剂、矫味剂、吸收增强剂、缓释基质以及着色剂等。
本文中新药用辅料这一术语不适用于白蛋白等大分子化合物,或生物制品中使用的氨基酸和糖等大分子化合物,也不适用于生产工艺或产品相关的杂质(如降解产物、沥出液和溶剂残渣)或外源性污染物。
2 总体考虑
辅料可能是毒性物质,对药物中拟用的新辅料进行风险-效益评估,并对其建立容许性和安全性限度是十分重要的。
新辅料的应用需要安全资料的支持,可通过合理计划,以相对高效的方式评价辅料的毒理学性质。
例如,新药开发的同时,在所有动物试验中增加辅料组,同时开发新辅料。
一些辅料已有的人体资料可以替代非临床安全性资料,因此,在已有相关途径人体暴露资料时,可能不需要按以下提出的完整组合的毒理学试验进行评价。
如果现有资料不能完全支持拟用状况,将需要提供附加的安全性资料。
对于广泛吸收或生物转化的辅料可能会需要提供药代动力学资料。
如果可行的话,也可能需要提供药物—辅料相互作用研究资料。
使用新辅料的预期状况(如用于儿科患者)可能影响到对毒理学资料的要
求。
对于某一药物,应结合辅料及其预期使用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改变或去掉以下所列出的某些特定的试验可能也是合理的。
例如,一些用于挽救生命的药物,对其所用的新辅料可简略要求(相对于用于低死亡率适应症药物中的辅料),或可在批准后完成试验资料。
另一个例子是,对于大的多聚体辅料,如果与以前已确定的化合物的差别仅在于分子量(链长度),该新化合物和以前研究的化合物在物理状态、药代动力学、未反应单体和其他杂质等方面十分相似,可以仅要求较少的安全性资料,对这样的辅料应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所有的中枢毒性研究应根据当前最新的技术水平和GLP规则进行。
以下考虑要点主要是针对先前无充分的人体暴露的辅料。
3 新药用辅料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考虑要点
3.1 安全药理学
对于所有的新辅料,建议采用标准试验组合来评价其药理学活性(见ICH S7),可在毒理学研究过程中进行或单独做为安全药理学研究进行。
如果一个辅料具有药理学活性,该信息可能会影响到其后续开发过程,因此在辅料的开发前期获得这些资料是十分有用的。
3.2 最大临床使用周期为连续用药不超过14天的辅料
一些药物在临床上限定,每一疗程中连续使用不超过14天,或不经常使用,对于拟用于这些药物中的辅料,建议所进行的试验应至少包括:
3.2.1 应在一种啮齿类动物和一种非啮齿类哺乳动物中按临床拟用途径进行急性毒性试验。
在某些情况下,新辅料可以不进行急性毒性试验,例如,重复给药毒性研究中的高剂量是最大可行剂量(MFD, 即 5 g/kg 或食物的5% ),在MFD时未见毒性或毒性很小,这时可以认为已充分评价了该辅料的急性毒性。
3.2.2 建议采用非临床安全性研究所用的动物,按临床相关途径给药,进行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研究。
该项资料可通过单独的研究获得,也从作为与毒理学研究相关的毒代分析中获得。
3.2.3 采用标准组合评价遗传毒性。
3.2.4 按临床拟用途径,在一种啮齿类动物和一种非啮齿类哺乳动物中进行周期为1个月的重复给药的毒性研究。
该研究应根据当前最新的技术水平设计,应包括完整的临床病理学、组织病理学学和毒代动力学分析。
3.2.5评价辅料的生殖毒性,包括:(1)对生育力或早期胚胎发育到着床的潜在影响;(2)在一种啮齿类动物和非啮齿类哺乳动物(通常为家兔)中进行致畸作用研究;(3)对围产期的影响,包括对母体功能的影响。
研究提示,如果现有的资料提示该辅料毒性很小,结合在一种非啮齿类动物中的致畸试验,最有效的方法是采用啮齿类动物单一(全程)试验(见ICH S5A的定义)评价所有阶段的生殖毒性。
3.3 最大临床使用周期为连续用药多于14天并少于或等于90天的辅
料
一些药物在临床上,每一疗程中连续使用超过14天但少于或等于90天,对于拟用于这些药物中的辅料,建议至少包括:
3.3.1 进行上述3.1和3.2中除1个月的毒性研究外的所有研究。
注意:如果在短期研究中发现了毒性和明显的生物活性,周期为1个月的毒性研究可能有助于3个月毒性研究的剂量选择。
3.3.2 按临床拟用途径,在一种啮齿类动物和一种非啮齿类哺乳动物中进行周期为3个月的重复给药的毒性研究。
该研究应根据当前最新的技术水平设计,应包括完整的临床病理学、组织病理学和毒代动力学分析。
3.3.3 可能需要的其它研究(如与非肠道途径给药有关的研究)。
是否需要收集更多的资料,通常根据已经完成的研究中出现的问题来决定。
3.4 最大临床使用周期大于90天的辅料
临床上有一些药物在某些患者中的使用周期可能大于90天(单一疗程,或治疗慢性疾病及其伴发疾病多疗程之和),对于拟用于这些药物中的辅料,建议至少包括:
3.4.1 上述3.1、3.2、3.3部分中所有研究。
注意,28天和90天的毒性研究不是必需的,但可能为剂量选择提供一些有用的资料。
3.4.2 采用一种啮齿类动物和合理的途径进行周期为6个月的重复给药毒性研究。
该研究应根据当前最新的技术水平设计,应包括完整的
临床病理学、组织病理学和毒代动力学分析。
通常,在毒性较低的辅料的研究中,试验以MFD作为剂量上限。
3.4.3 采用一种非啮齿类哺乳动物进行长期毒性研究。
如果在现有的亚长毒研究中未见毒性和药理作用,进行周期为6个月毒理研究即可。
如果在短期研究中或在啮齿类动物出现了毒性,那么非啮齿类动物的长期毒性试验应延长至1年(注:当与该辅料相似的辅料具有充分的人用经验时,或当长期临床试验能提供大量的安全性资料时,9个月的研究可能满足要求)。
3.4.4 如果适当的话,应采用下列方法之一评价其致癌的可能性:
a. 采用相关途径,在两种适当动物中进行周期为2年的致癌性生物测定。
b. 在一种啮齿类动物中进行2年的致癌性试验,加上另外一种啮齿类动物中进行的替代试验(如,用新生动物或转基因动物)。
如果未见遗传毒性,替代性试验通常选择对非遗传毒性致癌性敏感的模型。
c. 提交能证明不需要致癌性试验资料的科学评价资料。
3.5 用于局部用制剂的辅料
对于拟局部使用的制剂(皮肤用药、鼻内用药、口内用药、眼科用药、直肠以及阴道用药)或肺部用药中的辅料安全性研究,建议如下:3.5.1 采用合理的给药途径,如果适合的话,进行上述3.1、3.2、3.3、3.4部分中的所有试验。
如果在开发辅料时已知拟上市制剂的资料,应选择包括该拟上市药物的制剂进行试验。
3.5.2 过敏试验。
3.5.3 对于拟局部使用的辅料,如果药代动力学研究提示患者可能会全身暴露于该辅料或其代谢产物时,可能需要采用临床拟用途径和经口给药或肠道外途径进行毒理学研究予以支持。
3.5.4 对于皮肤和眼科局部用制剂,可能需要进行眼刺激试验。
3.6 光安全性试验
如果有该方面的担忧时,建议评价辅料的光安全性。
参考文献
FDA. Guidance for Industry Nonclinical Studies for Development of Pharmaceutical Excipients. (Draft)
ICH. S7 guidance: Safety pharmacology studies for human pharmaceuticals.ICH. S5A guidance: Detection of toxicity to reproduction for medicinal products. ICH. S5B guidance: Maintenance of the ICH guideline on toxicity to male fertil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