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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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3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3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3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1.31•【字号】京政办发[2003]4号•【施行日期】2003.01.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3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京政办发[2003]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03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印发给你们。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办实事工作,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落实,市、区县行政督查部门要加强对60件重要实事的督促检查工作,务求按时限要求全部完成,取信于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一月三十一日北京市2003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200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的第一年,也是首都向着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迈进的关键一年。

本市将在首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基础上,继续围绕广大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办一批重要实事。

按照“年初公布,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原则,现将2003年拟办重要实事公布如下:一、加大控制大气污染力度,依法加强监督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空气质量,力争全年市区空气质量2级和好于2级的天数达到60%。

完成期限:2003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委、市市政管委、市建委、市公安局、各区县政府项目负责人:市环保局史捍民、市经委金生官、市市政管委林铎、市建委刘永富、市公安局马振川、各区县区县长二、加大城市环境整治力度,以南中轴路(天坛与先农坛之间)、北京站西街、白云观观前街两侧环境整治为重点,实施环境整治百项工程,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

完成期限:2003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委、市规划委、各区县政府项目负责人:市市政管委林铎、市规划委XXX、各区县区县长协办单位:市园林局三、实现城市铁路全线通车;地铁八通线实现通车试运营;更新改造地铁2号线车站8部扶梯;在城市铁路和4000辆公交车实行“一卡通”收费。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20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20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20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1.21•【字号】京政办发〔2020〕1号•【施行日期】2020.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社会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20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20〕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2020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紧扣“七有”“五性”要求,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全力以赴加快推进,确保优质高效完成各项任务,把为人民造福的事情真正办好办实。

全市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压实责任,推动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全面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1月21日北京市2020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一、优化基本公共服务1.新增幼儿园学位3万个,通过新建、改建、扩建及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等方式,缓解“入园难”问题。

完成时限:2020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教委、各区政府2.建成运营100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100个农村邻里互助养老服务点,提高运营质量,为老年人就近提供短期托管、助餐、助浴、助洁等居家养老服务。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区政府3.在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建设运营50个社会心理服务站(中心),组织100名心理服务人员,为居民提供心理咨询与辅导、心理疏导与干预等专业服务。

完成时限:2020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办单位:各区政府4.建成16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市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援助、调解等服务。

开展100场残疾人庭院式普法活动,帮助残疾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3北京初三二模道德与法治汇编:建设法治中国(1)

2023北京初三二模道德与法治汇编:建设法治中国(1)

2023北京初三二模道德与法治汇编建设法治中国一、单选题1.(2023·北京顺义·统考二模)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动作用,要率先突破。

下列举措符合建设法治政府要求的是()A.积极主动地向社会公开一切信息B.建立“权责清单”,明确政府权责C.政府及其工作人员根据工作需要行使权力D.依法执政,防范行政权力的滥用2.(2023·北京石景山·统考二模)被称为“为民服务法”的《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是国内第一部规范接诉即办工作的地方条例,其立法过程(如下图所示)。

这一立法过程体现了()①民主监督是公民参与民主生活,行使监督权的具体体现②协商民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特有形式和独特优势③法治是民主的基础,通过民主立法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④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A.①②B.②③C.②④D.③④3.(2023·北京丰台·统考二模)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是指服务半径在步行15分钟左右范围内,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以满足居民日常生活基本消费和品质消费等为目标,以多业态集聚形成的社区商圈。

北京市政府发布《加快建设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促进生活服务业转型升级的若干措施》,提出到2025年全市将实现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全覆盖。

一刻钟便民生活圈体现了()①政府为人们提供公共服务②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③行政机关是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④行政机关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A.①②B.①④C.②③D.③④4.(2023·北京石景山·统考二模)北京市交管部门不断完善交通事故远程处理模式和交管业务一网通办服务机制,让市民“少等待”“少跑腿”(如下图所示)。

材料体现了北京市交管部门()①为人们办实事,提高政府公信力②推进政务公开,促进决策科学化③创新工作方式,提高服务水平④自觉接受监督,防止权力滥用A.①②B.②④C.①③D.③④5.(2023·北京房山·统考二模)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发布《关于规范引导帐篷露营地发展的意见(试行)》(征求意见稿),以进一步加强北京市帐篷露营地规范管理。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重点工程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重点工程计划的通知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重点工程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3.08•【字号】京发改〔2016〕360号•【施行日期】2016.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重点工程计划的通知京发改〔2016〕360号各有关单位:为优化投资在供给侧的驱动作用及发挥对稳增长的关键作用,经报请市委、市政府批准,2016年全市重点工程计划共确定了210个项目,总投资约1.2万亿元,当年计划投资约2626亿元,其中新开项目95个,续建项目115个,力争竣工42个。

重点安排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环境提升、市政设施建设、民生改善、“高精尖”产业等5大类项目。

同时,2016年安排前期工作重点工程230个,总投资约5900亿元。

现将北京市2016年重点工程计划印发给你们,为高水平做好计划实施工作,共同推动重点工程投资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全方位统筹协调推进一是各区各部门责任单位应高度重视,严格落实分工责任,按照“谁分管、谁推进”原则落实进度责任,要针对性实施倒排工期管理,严格按照计划时间节点完成推进任务。

二是审批部门按照“谁办理、谁协调”原则落实审批责任,要靠前服务,主动对接规划、立项、供地、施工等关键环节,提前开展并联审查。

三是各区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为项目落地提供征地拆迁、市政接用、施工组织等全过程的协调调度和跟踪服务。

四是严格落实市区两级重点工程调度服务机制,对前期缓慢和投资滞后的项目及推动中的共性难点问题,进行集中协调调度。

五是强化监督考核,督查、发展改革、住建三部门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将重点工程实施进度及协调推进情况纳入绩效考核,按季度挂牌督办。

二、实行“四个优先”的保障政策对重点工程优先配置资源、优先办理手续、优先协调调度和优先督查考核。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2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2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2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1.15•【字号】京政办发[2002]4号•【施行日期】2002.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2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的通知(京政办发[2002]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02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印发给你们。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办实事工作,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落实,务求按时限要求全部完成,取信于民。

实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凡属政府拨款的,要严格依法实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一月十五日北京市2002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2002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历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一年。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及市委八届八次全会的精神,按照“三个代表”要求,本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在大力发展首都经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基础上,2002年北京市将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继续办一批重要实事。

按照“年初公布,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原则,现将2002年拟办实事公布如下:一、加大控制大气污染力度,采取各种措施继续改善市区空气质量,使全年空气污染指数2级和好于2级的天数达到55%左右。

完成期限:2002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项目负责人:市环保局赵以忻二、发展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发展管道燃气用户8万户。

完成期限:2002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市政管委项目负责人:市市政管委阜柏楠协办单位:市热力集团公司、市燃气集团公司三、严格执行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加强尾气排放检测,使尾气路检达标率达到90%以上。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24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京政办发〔2024〕1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24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京政办发〔2024〕1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24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的通知(京政办发〔2024〕1号)

【期刊名称】《北京市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24()11
【摘要】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2024年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

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紧扣“七有”目标和“五性”需求,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切实把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办好办实,进一步提高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总页数】5页(P82-86)
【作者】无
【作者单位】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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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2.25•【字号】京政办发[2010]3号•【施行日期】2010.02.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京政办发〔2010〕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1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印发给你们。

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办实事工作,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落实。

市、区县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拟办实事如期完成。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五日北京市2010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按照“年初公布、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原则,现将2010年拟办的重要实事公布如下:一、全市住宅供地的50%以上用于建设居民自住型、改善型等各类中小户型政策性住房,其中廉租房4000套,公共租赁住房8000套,经济适用房3.2万套,限价商品房3万套;用于重点工程建设拆迁、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人口疏解、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整治搬迁居民等定向安置用房6万套;全年竣工交用各类保障性住房4.6万套。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项目负责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国土局魏成林、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规划委黄艳协办单位:相关区县政府二、继续推进旧城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加快落实居民外迁安置房源,进一步加大旧城人口疏解力度;在抓好门头沟采空棚户区、通州老城区、丰台南苑镇三片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棚户区居民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

完成时限:2010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区县政府项目负责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相关区县政府区县长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文物局三、认真落实“九养政策”,大力发展居家养老、助残服务,为8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养老券,为16至79周岁无工作重度残疾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助残券;对全市百岁以上老年人实行补助医疗制度;在城乡社区、村试点建立养老(助残)餐桌、托老(残)所;为街道、乡镇配发养老(助残)无障碍服务车;开展养老(助残)精神关怀服务;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和16至64周岁重度残疾人试点配备“小帮手”电子服务器等。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8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8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8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2.13•【字号】京政办发〔2018〕1号•【施行日期】2018.0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8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2018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责任分工,早动员、早部署、早行动,全力以赴加快推进,把为人民造福的事情真正办好办实。

全市政府系统督促检查工作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压实责任,推动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全面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2月13日北京市2018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一、扩大基本公共服务1.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新增学位3万个,着力缓解“入园难”问题;对全市幼儿园园长和教师进行师德、教学、管理等岗位培训。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教委、各区政府2.在城乡社区继续建设150个养老服务驿站,使老年人就近就便获得养老服务;通过电话问候、上门巡访等形式,为全市不少于5万名独居、高龄老人提供定期巡视探访服务。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协办单位:各区政府3.开展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2万场,向群众发放5000万元惠民文化消费电子券,让更多优质文化产品惠及群众。

完成时限:2018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1.首都市民系列文化活动:市文化局。

2.惠民文化消费电子券:市文资办协办单位:各区政府4.扶持不少于150家实体书店,营造良好、有特色的阅读空间和文化氛围。

完成时限:2018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协办单位:各区政府5.创建60个全民健身示范街道和体育特色乡镇,在体育场地设施、健身活动开展、科学健身指导等方面为群众提供更优质服务。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1.21•【字号】京政办发[2009]6号•【施行日期】2009.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9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京政办发〔2009〕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09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印发给你们。

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落实。

市、区县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拟办重要实事如期完成。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九年一月二十一日北京市2009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2009年,北京市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主题,以保持首都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社会和谐稳定为目标,以传承奥运遗产、巩固奥运成果为宗旨,集中力量办一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实事,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

按照“年初公布、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原则,现将2009年拟办的重要实事公布如下。

一、着力解决中低收入群众住房困难,加大住房保障力度,确保土地按期供应。

新开工建设和收购政策性住房850万平方米,包括廉租房20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60万平方米、政策性租赁房20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650万平方米;竣工政策性住房200万平方米,包括廉租房8万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102万平方米、限价商品房90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09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国土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项目负责人:市建委隋振江、市国土局魏成林、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规划委黄艳协办单位:相关区政府二、稳步推进旧城区房屋保护修缮工作,采取“申请式修缮和疏散”方式,安排旧城风貌保护区2万户危房保护修缮计划。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5.28•【字号】京政办发[2016]26号•【施行日期】2016.05.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2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5月28日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2016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也是推进结构性改革的攻坚之年。

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6〕19号)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以完善政务公开内容和方式为核心,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为重点,强化政务公开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创新公开理念、方法、渠道,建立健全协调有力、工作运转顺畅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在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各环节实现新突破,助力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一)进一步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对权力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公布2016年版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

根据通用责任清单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开各部门行政职权运行各环节对应的责任事项。

编制城市应急管理、环境保护、缓解交通拥堵等重点领域专项责任清单。

指导各区政府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并做好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编制和公开工作。

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相关部署,公布本市清理规范后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并实施动态管理。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京政发[2016]1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2.06【实施日期】2016.02.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京政发[2016]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主责单位密切配合,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

北京市人民政府2016年2月6日2016年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一、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1.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

牵头领导:李士祥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以上。

牵头领导:李士祥主责单位: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各区政府3.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5%左右。

牵头领导:李士祥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牵头领导:林克庆主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5.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同步。

牵头领导:林克庆主责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6.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二氧化碳排放分别下降3.5%、4%。

牵头领导:李士祥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7.万元地区生产总值水耗下降3%左右。

牵头领导:林克庆主责单位:市水务局8.细颗粒物浓度下降5%左右。

牵头领导:张工主责单位:市环保局、各区政府二、积极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9.严格落实2015版新增产业禁限目录,制定实施产业、市场、公共服务、行政事业单位四类非首都功能疏解方案。

牵头领导:李士祥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编办、各区政府10.完成300家一般制造和污染企业退出任务。

牵头领导:隋振江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有关区政府11.继续推进区域性专业市场的转移疏解和业态升级。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2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2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2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2•【字号】京政办发[2012]6号•【施行日期】2012.0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2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京政办发[2012]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12年为群众拟办的重要实事》印发给你们。

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落实。

市、区县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拟办重要实事如期完成。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二日北京市2012年为群众拟办的重要实事一、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建成PM2.5监测网络,启动以PM2.5为重点的大气治理方案,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

完成时限:2012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市环保局陈添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交通委、市园林绿化局、各区县政府二、对老旧小区进行抗震加固、节能保温、绿化美化、街景与楼面整修等综合改造,共计1500万平方米;启动800余栋简易楼改造工作,涉及2.8万余户家庭。

完成时限:2012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市重大项目办杨斌、各区县政府区县长协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三、开展京广线、京津城际铁路、京石铁路客运专线沿线环境整治工作,改善火车站周边环境,开展西单北大街及延长线、莲石路等80条重点大街环境达标工作,建设丰台区纪家庙、朝阳区重兴寺等6处开放式街心绿地公园。

完成时限:2012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市市政市容委陈永协办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各区县政府四、对100处环境脏乱重点地区开展专项整治,改善群众生活环境。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5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5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5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京政办发[2015]1号【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4.02【实施日期】2015.04.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5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5〕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15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

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落实。

全市政府系统各级督促检查工作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重要民生实事如期完成。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4月2日北京市2015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一、改善群众居住条件1.缓解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建设筹集保障性住房10.5万套,竣工8万套。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各区县政府项目负责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徐贱云、市发展改革委卢彦、市规划委黄艳、市国土局魏成林、各区县政府区县长2.改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继续进行抗震加固、节能保温、公共区域综合整治(包括水、电、气、热、通信及具备条件的老旧电梯等设施)等综合改造和简易楼改造,共计1150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15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各区县政府项目负责人:市重大项目办徐贱云、各区县政府区县长协办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市政市容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质监局二、方便市民出行3.提高市民在中心城和重点新城的交通出行效率,实现轨道交通14号线中段、昌平线二期共25公里线路建成通车,2015年底轨道交通运营里程达550公里。

完成时限:2015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东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丰台区政府、昌平区政府项目负责人:市重大项目办徐贱云、市交通委周正宇、东城区政府张家明、朝阳区政府吴桂英、丰台区政府冀岩、昌平区政府张燕友4.进一步改善轨道交通配套服务设施,13号线、八通线安全门投入使用,改造1号线、2号线、13号线、八通线等车站卫生间,完善车站标志标识系统。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1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1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1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2.14•【字号】京政办发[2011]9号•【施行日期】2011.02.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1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11年为群众拟办的重要实事》印发给你们。

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落实。

市、区县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拟办重要实事如期完成。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一年二月十四日北京市2011年为群众拟办的重要实事按照“年初公布、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原则,现将2011年拟办的重要实事公布如下:一、政策性住房建设用地占全市住宅供地的50%以上,新开工建设、收购政策性住房20万套,其中公开配租配售政策性住房10万套,用于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人口疏解、棚户区改造、重点工程建设拆迁、城乡结合部整治搬迁等定向安置用房10万套。

全年竣工各类政策性住房10万套,租赁补贴2万户家庭。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隋振江、市发展改革委张工、市规划委黄艳、市国土局魏成林、相关区县政府区县长二、加强就业指导与服务,促进17.5万名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帮助5万名农村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帮扶7万名困难人员实现就业,经认定的就业特困人员全部得到安置,北京生源高校毕业生就业率不低于95%。

完成时限:2011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市人力社保局张欣庆协办单位:市农委、市教委三、加大幼儿园新建改建力度,增加入园名额2万个;完成100万平方米中小学校舍抗震加固改造。

完成时限:2011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市教委姜沛民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区县政府四、在13个试点区启动206个基层医疗机构与28家医院转诊预约工作,在全市32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广24小时便民服务。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4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4号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正文:----------------------------------------------------------------------------------------------------------------------------------------------------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3年为群众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京政办发[2013]1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13年为群众拟办的重要实事》印发给你们。

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落实。

市、区县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拟办重要实事如期完成。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3月12日北京市2013年为群众拟办的重要实事一、方便群众出行方面1.完成30项疏堵工程,新开、调整公交线路40条,更新淘汰老旧公交车3000辆。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项目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园林绿化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通州区政府、昌平区政府、大兴区政府2.基本建成京新高速(五环至六环段)、京周公路新线、大灰厂东路、梅市口路等道路,完成15项道路微循环工程。

完成时限:2013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项目负责人:市交通委刘小明,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区长协办单位:门头沟区政府、昌平区政府3.实现8号线二期南段(鼓楼大街站至南锣鼓巷站)、10号线二期(西局站至首经贸站)、昌平线与8号线联络线、14号线西段(西局站至张郭庄站)建成通车。

完成期限:2013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交通委、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丰台区政府、昌平区政府项目负责人:市重大项目办杨斌,市交通委刘小明,东城区、西城区、丰台区、昌平区区长4.在居住区新增停车位2万个,在四环路外轨道交通站点和放射线公交专用道远端增设驻车换乘停车位2000个;利用人防工程新增地下停车位1.8万个。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6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6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6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1.20•【字号】京政办发[2006]3号•【施行日期】2006.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6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京政办发[2006]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06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印发给你们。

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办实事工作,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落实,市、区县行政督查部门要加强对重要实事的督促检查工作,务求按时限要求全部完成,取信于民。

二00六年一月二十日北京市2006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2006年北京市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五中全会及市委九届十次、十一次全会精神,认真实践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建设和谐社会首善之区和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为目标,全力推进首都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2006年北京市将继续围绕广大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集中力量办一批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重要实事,为群众谋实利。

按照“年初公布,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原则,现将2006年拟办的重要实事公布如下:一、做好旧城区内排险解危工作,解决8000户居民的居住安全隐患问题;稳步有序推进6片历史文化保护区试点工作。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项目负责人:市建委隋振江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文物局、相关区政府二、城八区启动上龙西里、广渠门外南街、酒仙桥、娘娘庙等10片危改项目。

完成时限:2006年11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建委项目负责人:市建委隋振江协办单位:市规划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土局、市文物局、相关区政府三、完成城八区平房院7万户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改造任务。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1.16•【字号】京政办发〔2016〕6号•【施行日期】2016.0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的通知京政办发〔2016〕6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为加快推进2016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16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近年来,本市大力实施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与2017年底前完成改造15万户的总体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工作任务仍很艰巨。

2016年是全面完成总体目标的重要一年,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的意见》(京政发〔2016〕6号,以下简称《意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统筹力度,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如期完成年度任务。

市政府将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任务列为绩效考核项目。

二、密切协作配合,狠抓工作落实。

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上下联动、科学统筹,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进度,并落实好资金保障、建设用地供应、征收补偿、拆迁安置等各项支持政策,为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顺利实施创造有利条件。

同时,要按照《意见》要求,同步做好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

三、严格监督管理,确保安全质量。

各区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要始终把安全质量放在第一位,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项目实施全过程质量管理,严把规划设计关、工程建设关、竣工验收关,确保群众住得放心、生活舒心。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1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1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1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1.21•【字号】京政办发[2001]6号•【施行日期】2001.01.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01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重要实事的通知(京政办发〔200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现将《北京市2001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印发你们。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办实事工作一定要高度重视,严格按责任分工,狠抓落实,务求按时限要求全部完成,取信于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一年一月二十一日北京市2001年在直接关系群众生活方面拟办的重要实事2001年是“十五”计划的第一年,北京市将在大力发展首都经济、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的基础上,继续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反映强烈的问题办一批实事。

按照“年初公布,年中检查,年底兑现,接受监督”的原则,现将今年拟办的实事公布如下:一、继续改善市区空气质量,使全年空气污染指数3级和好于3级的天数达到85%,2级和好于2级的天数达到50%。

完成期限:2001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环保局项目负责人:市环保局赵以忻二、控制煤烟型污染,在从事煤炭加工、经营和燃煤的单位强制推广使用低硫优质煤(化工、冶金和电厂生产用煤采取脱硫措施)。

完成期限:2001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经委、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环保局项目负责人:市经委金生官、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王梦龙、市环保局赵以忻协办单位:市工商局三、加强对排污企业的监督检查,对累计三次抽查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的企业实行停产治理。

完成期限:2001年12月底前主要责任单位:市经委、市环保局项目负责人:市经委金生官、市环保局赵以忻四、挖掘潜力,扩大区域供热能力,发展集中联片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发展管道燃气用户8万户;整顿平价液化气供应体系,清理核销实际长期未使用液化气的计划内用户2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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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办好重要民生
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京政办发[2016]1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4.03
【实施日期】2016.04.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2016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的通知
(京政办发[2016]1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北京市2016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印发给你们。

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责任分工,狠抓落实。

全市政府系统各级督促检查工作机构要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重要民生实事如期完成。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4月3日
北京市2016年办好重要民生实事项目分工方案
一、改善群众居住条件
1.继续采取多种方式改善中低收入群众家庭住房条件,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性住房5万套(户),竣工6万套。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委、市国土局、市重大项目办、各区政府
2.改善农村地区群众住房条件,完成5.6万户农宅抗震节能改造;以老旧小区为重点,在全市开展对3000台老旧电梯的检测和风险评估工作。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质监局、相关区政府
二、方便市民出行
3.加快推进轨道交通建设,实现16号线二期西苑站至北安河站19.6公里轨道交通试运行。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重大项目办
协办单位:海淀区政府
4.针对市民反映集中的公交出行问题,调整公交线路40条,包括优化调整线路20条,新开微循环线路10条,新开定制公交等线路10条。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
协办单位:市公安局、各区政府
5.开展违法停车专项整治行动,在城六区范围内建成20条停车秩序严管街,建设8个停车示范居住小区,进一步改善停车秩序,为市民提供良好的停车环境。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东城区政府、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府、海淀区政府、丰台区政府、石景山区政府
协办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局
6.完成20项市级疏堵工程建设;优化重点区域交通组织,渠划路口100处,调整交通信号配时,提高骨干路网通行效率。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
协办单位:市园林绿化局
7.新增公共自行车1万辆,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加大站点密度,优化站点分布,更好地满足市民短途出行需求;倡导绿色出行理念,增设隔离护栏15公里,提高非机动车、行人出行安全性、舒适度。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市交通委、市公安局、西城区政府、朝阳区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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