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广东省(1997-20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东省(1997-201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12-15 | 作者: | 来源:资源网 | 【大中小】【打印】【关闭】概况广东省位于我国大陆南部 , 南濒南海 , 西南部雷州半岛南端隔琼州海峡与海南省相望 , 西邻广西壮族自治区 , 北与湖南、江西两省交界 , 东接福建省。
地域范围北纬 20°07’~25°31’,东经 109°26’~117°20’现辖 21 个地级市 , 下辖 33 个县级市、 43 个县、 3 个自治县、 42 个市辖区 ,共 1588 个 ( 乡 ) 镇。
根据土地详查资料 , 全省土地总面积 17.975 万平方公里 ( 统计局资料为17.808 万平方公里 ) 。
1996 年全省总人口 6897 万人 , 其中非农业人口 2108 万人 , 农业人口4789 万人 , 城市化水平为 30.6%。
人口平均密度为 384 人 / 平方公里 , 人均占有耕地 0.047 公顷 (0.71 亩) 。
本省地形以丘陵山地为主 , 地势北高南低 , 土地类型多样。
其中 , 山地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 21 % , 丘陵占 41 % , 岗台地占 13 % , 盆地和平原占 25 %。
境内有珠江和韩江两大水系 , 水源充足 , 农业气候条件良好 , 土壤和植被类型多样 , 自然资源丰富。
本省为我国南大门 , 地理位置优越 , 毗邻港澳 , 面对东南亚 , 是著名侨乡。
改革开放以来 ,全省经济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 经济持续高速增长 , 社会综合实力明显提高。
1996 年国内生产总值达 6519 亿元 , 占全国的9.6%, 居全国各省区第一位。
人均国内生产总值 9452元。
产业结构得到优化 , 第二、三产业产值比例明显提高 , 城市建设步伐和城市化、现代化进程加快。
一、土地资源利用状况(一)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面积根据 1996 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汇总 , 全省土地总面积 1797.52 万公顷 , 其中,已利用土地 1671.22 万公顷 , 土地利用率为 92.97%。
广东省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广东省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山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二年八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一节规划目的 (1)第二节规划依据 (1)第三节规划范围 (2)第四节规划期限 (2)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问题 (4)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4)第二节土地利用主要问题 (5)第三节挑战与机遇 (6)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9)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 (9)第二节指导原则 (10)第三节土地利用目标 (11)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5)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5)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6)第五章土地利用的区域调控 (20)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20)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23)第六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7)第一节耕地保护 (27)第二节基本农田保护 (28)第三节加大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 (31)第七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33)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 (33)第二节优化城乡用地布局 (33)第三节市域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5)第八章土地生态建设 (39)第一节土地生态建设目标 (39)第二节土地生态建设空间格局 (39)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43)第一节中心城区规划范围 (43)第二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指引 (43)第三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4)第四节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 (46)第十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52)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安排 (52)第二节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55)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8)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58)第二节加强土地管理与监督 (59)第三节加强规划管理基础建设 (61)附表 (63)附图 (91)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建设“适宜创新、适宜创业、适宜居住”的现代生态文明城市为目标,科学统筹全市城乡土地资源和指导各镇(区)的土地开发、利用和保护,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用地保障,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中山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公布日期】2009.05.05•【字号】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施行日期】2009.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局: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五日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为规范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审查审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报国务院审批的地级以上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除按本办法执行外,还须遵守国土资源部的有关规定。
一、总则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实行自上而下逐级审查审批。
市、县级规划由省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政府”)审批。
省政府授权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依据经依法批准的县级规划审批所辖的镇级规划。
二、审查报批程序(一)市级规划1、专家评审:各地级以上市规划由各地级以上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向省国土资源厅提出召开规划专家评审会书面申请。
省国土资源厅收到申请后,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规划成果进行评审。
规划经专家评审通过并按专家评审会意见修改后再上报审查。
2、申报:规划经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将规划成果上报省政府。
省政府收到市级规划成果后,转省国土资源厅审查。
3、审查:省国土资源厅收到省政府交办的报件后,分送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征求意见(以下简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在收文1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并反馈省国土资源厅,逾期按无意见处理。
[管理]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
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粤府办〔2008〕7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国土资源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增加耕地面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6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补充耕地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将未利用地、园地(不含可调整园地)、山坡地以及建设用地开发改造为耕地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市、县级财政资金及社会资金补充耕地的项目。
第四条各级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发展改革、财政、环保、监察和审计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能,对项目的前期审核、实施、验收、监督、检查等环节进行管理。
第五条项目选报原则:(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双重功能,防止水土流失,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四)《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所确定的陆域严格控制区、土地权属有争议、无灌溉水源、以及25°坡度以上山坡地等土地,不得用于补充耕地;(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综合利用。
第六条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各类社会资金以合资或独资的方式参与补充耕地工作,取得的补充耕地指标可以有偿转让,但投资风险自负。
广东省雷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百度文库广东省雷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审批稿)雷州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前言雷州市位于雷州半岛腹部,地处东经109°42′12″—110°23′34″,北纬20°26′08″—21°11′00″,东临雷州湾,西靠北部湾,北与遂溪县、湛江市麻章区接壤,南与徐闻县相连,南北长83公里,东西宽67公里,土地总面积366440.5公顷。
为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加强土地利用的宏观调控和计划管理、促进土地节约与集约利用、协调各部门的用地需求,保障雷州市国民经济持续、快速、稳定和协调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央、广东省、湛江市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文件精神,结合雷州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广东省雷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2009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
土地基础数据采用雷州市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数据。
规划范围为雷州市366440.5公顷土地(湛江市华侨管理区不列入本规划范围),包括雷州市辖区3个街道、18个镇、6个国营农场和5个国营林场。
目录第一章总则 (1)一、规划目的 (1)二、规划原则 (1)三、规划依据 (2)四、规划范围 (4)五、规划期限 (4)第二章规划编制背景 (5)一、土地利用现状 (5)二、土地利用特点 (6)三、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7)四、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8)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规划目标 (11)一、土地利用战略 (11)二、土地利用主要调控目标 (13)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6)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6)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9)第五章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23)一、严格控制建设占用,确保耕地保有量 (23)二、加大耕地补充力度 (24)三、提高耕地和基本农田质量 (26)四、优化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 (26)第六章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27)第七章土地利用用途分区 (30)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36)一、中心城区规模与范围 (36)二、中心城区土地利用导向 (36)三、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空间布局 (37)四、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8)五、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用途分区管制 (39)第九章乡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 (41)一、乡镇(街道)土地利用调控指标 (41)二、乡镇(街道)土地利用控制 (42)第十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47)一、土地整治 (47)二、土地利用重大建设项目 (51)第十一章生态环境建设 (52)一、加强自然与文化保护区及水源保护区建设 (53)二、加强生态环境整治与污染项目管制 (54)第十二章近期规划 (56)一、近期主要用地指标 (56)二、近期重点建设项目 (57)三、其他近期目标 (57)第十三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9)附表 (64)附图 (76)第一章总则一、规划目的雷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以科学发展观和区域内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战略为指导,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在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的前提下,落实用地控制指标;遵循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的主线,以节约集约用地为中心,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切实转变粗放的用地方式,限制建设用地无序扩展,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各业、各类用地,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促进雷州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SHENZHEN CITY (2009-2020)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8)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 (8)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9)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3)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3)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14)第四章 土地利用调控与空间管制 (16)第一节 土地利用调控 (16)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19)第五章 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23)第一节 建设用地规模减量增长 (23)第二节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 (24)第三节 存量建设用地循环利用 (26)第四节 建设用地清退 (29)第五节 合理利用地下空间 (30)第六章 农用地保护与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32)第一节 农用地保护 (32)第二节 优化生态用地结构与布局 (34)第三节 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6)第七章 规划体系和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39)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39)第二节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39)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及空间管制 (40)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42)第一节 土地整治 (42)第二节 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用地保障 (42)第三节 重大产业用地保障 (45)第四节 围填海开发 (45)第九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47)第一节 促进土地利用模式转型的政策措施 (47)第二节 完善土地资源管理体制的政策措施 (49)第三节 推进土地资产资本管理 (51)第四节 规划实施监督和技术支撑措施 (53)附表 (56)SHENZHEN CITY (2009-2020)第一章 总则第1条 规划目的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更好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在中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特区一体化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制定本规划。
广东省土地整治规划工作情况报告
广东省土地整治规划工作情况报告一、上轮我省落实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工作情况及成效为进一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6-2010年)》,实现保护耕地的目标, 2003年,我省组织制定了《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0-2010年)》,提出了通过开展土地开发整理工作,实现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使土地利用效率明显提高,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土地资源尤其是耕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的目标。
我省土地资源供需矛盾尖锐,耕地后备资源少、占补平衡压力大,为认真落实《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0-2010年)》,我省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多渠道筹集资金,狠抓土地整理、易地开发补充耕地、土地复垦等工作,积极推进补充耕地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自2000年以来,全省投入资金130多亿元,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面积199万亩,其中国家级和省级土地整理项目181个,建设规模171万亩,新增耕地面积11万亩,总投资为32亿元;省级易地开发项目132个,新增耕地18万亩,总投资15亿元;市县自筹资金补充耕地面积158万亩,总投资79亿元;土地复垦补充耕地面积12万亩,总投资4.5亿元。
较好地完成了我省土地开发整理规划确定的到2010年全省补充耕地187万亩的目标,实现连续10年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
2008年,我省启动了建设节约集约试点示范省,计划至2010年,全省开展的农村土地整治(包括现代标准农田建设、低效园地山坡地开发、未利用土地开发等)面积360万亩,开展农村居民点整理面积4.5万亩,补充耕地面积100万亩。
二、主要经验和做法(一)逐步构建土地开发整理的共同责任机制我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土地开发整理工作,按照省级监管、市级负总责、县(市、区)具体实施的要求,逐步建立起职责明确、各有侧重、上下联动、监管到位的新型土地开发整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3.18•【字号】粤府函〔2015〕45号•【施行日期】2015.03.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国土资源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5年3月18日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为扎实做好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根据《广东省深入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示范省建设工作方案》和《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4〕1237号)等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立足于中长期发展的需要,统筹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型城镇化、区域协调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等战略部署的用地需求。
强化土地用途管制,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合理调整耕地和基本农田布局,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和城市开发边界,切实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可操作性。
二、工作原则(一)坚持严守底线、保护资源。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守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确保粮食安全。
坚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林地、草地、湖泊、湿地等生态用地,切实解决城市建设占用优质耕地问题,确保生态安全。
(二)坚持合理配置、节约集约。
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编制技术指南
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编制技术指南(试行)为指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编制,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及《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等要求,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中的调入地块指的是拟调入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的地块;调出地块指的是拟调出规划建设用地规模的地块。
调入、调出地块合称为调整地块。
1 编制原则1.1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不得减少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2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切实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不得突破上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各类建设用地规模;1.3 有利于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优化;1.4 优先保障国家和省重点建设项目用地;1.5 有利于土地生态建设,促进土地可持续利用。
2 编制依据2.1《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2.2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府办〔2013〕3号)2.3《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23号)2.4 《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2.5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2.6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 T1021-2009)、《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 T1022-2009)2.7 《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67号)2.8 《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3 编制程序3.1 准备工作明确编制组织机构,落实编制经费,收集整理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等相关规划文本、图件、数据,以及土地利用现状、地质灾害分布、矿产资源分布、环境保护敏感区分布、涉及规划修改建设项目等资料,初步选择调入、调出地块(调入、调出均以实际调整的地块范围为计算单位,不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图斑为单位,下同)。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广州市地处东经112?57′~114?3′,北纬22?26′~23?56′,是广东省省会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中心,辖十区两县级市。
广州市地处珠江入海口。
全市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北部以低山丘陵为主,南部以平原为主,地貌类型丰富,用地结构“五山两田两城一分水”。
广州要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之一,广东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和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国际大都市。
经过多年不断发展,经济总量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城市前列。
2008年,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8215.82亿元,位于广东省首位。
2005年广州市土地总面积为7286.55平方公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控制面积),其中农用地面积为5330.75平方公里(799.6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3.16%。
建设用地面积为1494.53平方公里(224.1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20.51%。
未利用地面积为461.27平方公里(69.1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6.33%。
广州市土地利用具有以下特点:土地利用结构圈层式发展,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居于较高水平,农用地利用方式逐步向都市型农业转变,都市型土地利用特征明显;区域性公共基础设施、商业服务业用地、对外交通用地不断增加,外向型产业集聚区持续发展,外向型土地利用特征明显;土地空间级差地租明显,土地利用方式逐渐多方向、多层次、全面化发展,市场化土地利用特征日趋显著;建设用地比例由中心区向近郊区,再向远郊区呈现逐渐递减趋势,土地利用空间差异较明显。
为进一步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1国策,落实《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加强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更加科学合理指导用地、批地和管地,强化土地利用监督,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城市发展目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9.14•【字号】粤府[2012]120号•【施行日期】2012.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粤府〔2012〕120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规划》是我省国土空间开发的战略性、基础性和约束性规划。
编制实施《规划》,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对推进形成人口、经济和资源环境相协调的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各地、各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
各地要按照《规划》确定的原则、要求以及本地区主体功能定位,对本地区国土空间进行功能分区,明确各功能分区的定位和边界、发展目标和方向、开发和管制原则等,并认真组织实施。
省直各部门要根据《规划》明确的任务分工和要求,调整完善相关规划和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全面做好《规划》实施工作。
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9月14日广东省主体功能区规划目录序言一、规划背景(一)自然状况与特点(二)国土开发现状(三)存在问题(四)面临挑战二、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战略格局(一)指导思想(二)开发理念和主体功能区分类(三)开发原则(四)主要目标(五)战略格局三、广东省域范围主体功能区(一)优化开发区域1.综合评价2.功能定位3.发展方向4.发展布局(二)重点开发区域1.综合评价2.功能定位3.发展方向4.发展布局5.分区指引(三)生态发展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1.综合评价2.功能定位3.发展方向4.分区指引(四)生态发展区域(农产品主产区)1.综合评价2.功能定位3.发展方向4.发展重点(五)禁止开发区域1.综合评价2.功能定位和目标3.管制原则4.分类管制四、区域政策和绩效考核(一)财政政策(二)投资政策(三)产业政策(四)土地政策(五)农业政策(六)人口政策(七)环境政策(八)应对气候变化政策(九)绩效考核评价五、规划实施(一)省有关部门职责(二)市县级人民政府职责(三)监测评估附件1 广东省禁止开发区域名录附件2 图集图1 广东省行政区划图图2 广东省地形地貌图图3 广东省城市化战略格局示意图图4 广东省农业战略格局示意图图5 广东省生态安全战略格局示意图图6 广东省综合交通战略格局示意图图7 广东省主体功能区划分总图图8 广东省优化开发区域分布图图9 广东省重点开发区域分布图图10 广东省重点生态功能区分布图图11 广东省农产品主产区分布图图12 广东省禁止开发区域示意图图13 广东省可利用土地资源评价图图14 广东省可利用水资源潜力评价图图15 广东省生态系统脆弱性评价图图16 广东省生态重要性评价图图17 广东省国土开发强度评价图图18 广东省人口聚集度评价图图19 广东省交通优势度评价图图20 广东省大气环境容量评价图图21 广东省水环境容量评价图图22 广东省自然灾害危险性评价图图23 广东省经济发展水平评价图附件3 地级以上市开发指引一、广州市二、深圳市三、珠海市四、佛山市五、江门市六、东莞市七、中山市八、惠州市九、肇庆市十、汕头市十一、潮州市十二、揭阳市十三、汕尾市十四、湛江市十五、茂名市十六、阳江市十七、韶关市十八、河源市十九、梅州市二十、清远市二十一、云浮市序言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是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
从“集中建设区”走向“城市开发边界”--试论上海的土地规划空间管制
从“集中建设区”走向“城市开发边界”--试论上海的土地规划空间管制何京【摘要】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提出“城市规划要由扩张性规划逐步转向限定城市边界、优化空间结构的规划”,要求“尽快把每个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开发边界划定”。
国土部、住建部和环保部积极响应,下达了划示“城市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相关要求。
主要从土地规划的角度分析在第三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背景下土地空间管制对城市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控制及作用,同时以上海为例分析上海市“两规合一”后土地利用空间管制主要方法及效果,为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提供参考。
%The Central Work Conference on Urbanization recommended that urban planning should be turned gradually into the planning of restricting urban development boundary and optimizing the spatial structure. Determining the urban development boundary of every city especially large cities is imperative. As positive responses, the Ministry of Land and Resource, the Ministry of Housing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 and the Ministry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issued the relevant requirements of the designation of the urban development boundary and the red line of permanent basic farmland and ecological protection. This paper analyzed the restriction and effect of administration of space on the total scale of urban construction land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third edition of comprehensive plan of land us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land planning. In addition, the reference for the designation of the urban development boundary has been given by theanalysis of the main measures and consequence of spatial administration of land use after the coordination of Urban Plan and Land Use Plan.【期刊名称】《上海城市规划》【年(卷),期】2015(000)005【总页数】7页(P81-86,109)【关键词】城市开发边界;三界四区;建设用地总规模;集中建设区;空间管制【作者】何京【作者单位】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TU981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是空间规划与管制的延续及深化,我国目前空间规划及主管部门较多,主要有城乡规划、土地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规划等,管理部门分别为住建部、国土资源部、发改委、环保部等。
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
SHENZHEN CITY (2009-2020)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8)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 (8)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9)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3)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3)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14)第四章 土地利用调控与空间管制 (16)第一节 土地利用调控 (16)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19)第五章 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23)第一节 建设用地规模减量增长 (23)第二节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 (24)第三节 存量建设用地循环利用 (26)第四节 建设用地清退 (29)第五节 合理利用地下空间 (30)第六章 农用地保护与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32)第一节 农用地保护 (32)第二节 优化生态用地结构与布局 (34)第三节 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6)第七章 规划体系和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39)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39)第二节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39)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及空间管制 (40)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42)第一节 土地整治 (42)第二节 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用地保障 (42)第三节 重大产业用地保障 (45)第四节 围填海开发 (45)第九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47)第一节 促进土地利用模式转型的政策措施 (47)第二节 完善土地资源管理体制的政策措施 (49)第三节 推进土地资产资本管理 (51)第四节 规划实施监督和技术支撑措施 (53)附表 (56)SHENZHEN CITY (2009-2020)第一章 总则第1条 规划目的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更好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在中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特区一体化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制定本规划。
(完整word版)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目录一、现状与挑战 (1)(一)发展现状。
(1)(二)存在问题. (2)1。
协调发展失衡 (2)2. 环境污染形势严峻 (3)3. 环境管理能力薄弱 (6)(三)未来压力. (6)1. 环境压力加大 (6)2. 资源瓶颈凸现 (6)3。
产业转移加快 (7)二、总体目标 (7)(一)指导思想。
(7)(二)基本原则。
(7)(三)基准年. (8)(四)规划目标。
(8)三、战略任务 (9)(一)三区控制,优化产业布局. (9)1。
严格控制区 (10)2.有限开发区 (10)3. 集约利用区 (11)(二)一线引导,贯彻循环经济。
(11)1. 推进工业生态化转型 (11)2. 加强农业生态化建设 (15)3. 大力发展生态旅游 (16)4. 培育绿色生态文明 (17)(三)五域推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8)1。
系统保护和建设生态环境 (18)2。
综合整治水环境 (22)3.强化大气污染防治 (23)4. 加强固体废物处理 (26)5.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27)四、保障体系 (28)(一)政策保障:强化环境管理。
(28)1.加强环境法制建设 (28)2.完善综合决策机制 (28)3.完善环境管理机制 (28)4.创新环境经济政策 (29)5。
创新环境监管制度 (30)6。
提升环境管理效能 (31)(二)科技保障:构建科技支撑体系。
(32)1.建立省级环保科技创新基地 (32)2.开展重大环境科技攻关 (32)3。
大力发展环保产业 (33)(三)工程保障:落实六大重点工程。
(33)1。
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程 (33)2。
区域污水处理及河道整治工程 (34)3。
电厂脱硫工程 (34)4.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 (34)5。
放射性尾矿及放射性废物(源)处理工程 (34)6。
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工程 (34)附表1 广东省环境保护目标 (36)附表2 生态功能区划方案 (37)附表3 陆域及近岸海域严格控制区面积 (39)附表4 “四横八纵”交通生态廊道体系建设方案 (40)附表5 二级生态控制体系建设方案 (41)附表6 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重点建设方案 (42)附表7 各地主要饮用水库 (45)附表8 生态建设工程规划 (48)附表9 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工程重点项目 (49)附表10 区域河道整治工程重点项目 (52)附表11 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规划 (54)附表12 废旧电子电器综合处理中心建设规划 (54)附表13 放射性尾矿处置场与放射性废物(源)库建设规划55附图1 行政区划及区位 (56)附图2 生态功能区划图 (57)附图3 陆域生态分级控制图 (58)附图4 近岸海域生态分级控制图 (59)附图5 区域生态体系结构规划图 (60)一、现状与挑战广东省位于我国大陆南部,东邻福建,北接江西和湖南,西连广西,南临南海,并在珠江口东西两侧分别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接壤,西南端隔琼州海峡与海南省相望。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公告-汕府[2013]129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公告正文:---------------------------------------------------------------------------------------------------------------------------------------------------- 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告(汕府〔2013〕129号)《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称《市级规划》)已于2012年7月8日通过国务院审批(批准文号:国函〔2012〕80号)。
根据国务院的批复,我市应再增加耕地保有量800公顷,基本农田1847公顷,并在《市级规划》的指导下,尽快完成区(县)、镇(街道)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目前我市已全面落实了国务院的要求,更新完善后的各区(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由省国土资源厅发文进行了确认(确认文号:粤国土资规划函〔2013〕2224号),我市也相应对《市级规划》中涉及的相关规划成果进行了更新完善。
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将《市级规划》的主要内容及相关图件予以公布,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
《市级规划》是汕头市至2020年土地管理的重要依据,凡在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土地利用活动必须符合本《市级规划》,其他有关规划的编制应与《市级规划》互相衔接。
附件:1.《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略)3.汕头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略)汕头市人民政府2013年11月12日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汕头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三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编制目的第二节规划编制依据第三节规划期限与范围第二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主要结论第三节土地利用存在主要问题第四节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第二节规划编制原则第三节规划主要目标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一节用地总体结构调整第二节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第三节优化建设用地结构第四节其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第一节保障生态用地第二节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第三节保障基础设施用地第四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第五节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第六章土地利用区域调控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第三节各区(县)土地利用规划导引第七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及质量建设第二节整理开发补充耕地第三节其他农用地保护第八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1第一节各类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第二节新增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九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第一节优先安排生态建设用地第二节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生态格局第三节构建生态功能区第十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第一节规划范围与用地规模第二节用地布局第三节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第四节土地利用用途分区第十一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第二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树立规划的权威性,保持规划的稳定性第二节强化规划执行力度,落实规划目标第三节运用经济手段,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第四节利用现代科技,提高规划管理水平第五节加大公众参与力度,营造良好的用地氛围附表1 汕头市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附表2 汕头市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3 汕头市各区(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附表4 汕头市建设用地指标表附表5 2006-2020年汕头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附表6 各区、县现代标准农田建设计划表附表7 汕头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表附表8 汕头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附表9 汕头市基本农田调整表附图1.汕头市区位图(略)2.汕头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略)3.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略)4.汕头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略)5.汕头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略)6.汕头市土地整治规划图(略)7.汕头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略)8.汕头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略)9.汕头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略)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编制目的汕头市位于广东省沿海东部,台湾海峡西岸,地处潮汕平原的核心地带,是经济特区、著名侨乡、粤东城市群中心。
英德沙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英德市沙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英德市沙口镇人民政府二0一0年十二月前言沙口镇位于英德市北部的北江河畔,东经113°25′~113°40′,北纬24°20′~24°30′,北与曲江县毗邻,南与沙口镇接壤,东与翁源县交界,西与英红镇相连,距离英德市区34公里,总面积322.28平方公里,辖13个行政村、1个社区,总人口42422人,其中城镇人口7213人,农业人口35209人。
《英德市沙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现行规划》)于2002年经清远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规划实施过程中,建立了以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为核心的规划体系,取得了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的显著提高。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现行规划》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规划主要指标偏紧和规划用地与实际需求不符的问题,土地资源保障与社会经济发展用地需求之间的差距日益扩大,同时,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与发展战略的调整,国内外经济环境的变化,对沙口镇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现行规划》难以适应沙口镇的快速发展。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实现土地可持续利用,依据国土资源部和广东省、英德市对本轮修编工作及成果的要求,开展沙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本规划以耕地保护为前提,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以建设用地规模控制为重点,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对沙口镇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优化布局,并将《英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中分解给沙口镇的各项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为沙口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土地资源保障。
目录前言 (I)第一章绪论 (1)一、规划指导思想 (1)二、规划原则 (1)三、规划目的 (2)五、规划范围 (5)六、规划期限 (5)七、规划任务 (5)第二章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 (7)一、土地利用结构 (7)二、土地利用特征及问题 (8)第三章土地利用方向及规划目标 (12)一、发展定位和土地利用方向 (12)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2)三、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和指标 (13)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5)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5)二、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18)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0)一、耕地保护 (20)二、基本农田布局调整 (21)第六章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23)一、城镇工矿用地 (23)二、农村居民点 (23)三、基础设施用地 (24)四、节约集约利用措施 (24)第七章土地利用用途管制 (25)一、土地用途管制分区 (25)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0)第八章村土地利用控制 (33)一、耕地保有量 (33)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33)三、建设用地指标 (34)第九章土地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35)一、生态保护目标 (35)二、土地生态建设 (35)第十章土地整治 (37)第十一章近期用地安排 (38)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0)一、严格依据土地规划,发挥导向控制作用 (40)二、加强土地利用规划实施管理 (40)三、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 (40)四、加强土地管理人员培训,利用新技术进行土地管理 (41)五、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奖罚并行 (41)六、提高公众参与力度,畅通信息反馈渠道 (41)附表1 土地利用主要控制指标表 (43)附表2 沙口镇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44)附表3 沙口镇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面积指标 (45)附表4 沙口镇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 (46)附表5 沙口镇土地整治规划表 (47)附表6 沙口镇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 (48)附表7 沙口镇土地用途分区面积统计表 (50)附表8 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51)附图:《沙口镇土地利用现状图(2009年)》《沙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10-2020年)》《沙口镇建设用地管制和基本农田保护图(2010-2020年)》《沙口镇土地整治规划图(2010-2020年)》第一章绪论一、规划指导思想贯彻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以科学发展观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加快树立“我要发展”的思想观念,坚定不移地推进“工业兴镇”战略,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筹各类各业用地需求,以节约集约用地为核心,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科学保障重点区域的用地需求,为沙口镇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供土地资源支撑。
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
广东省东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政府二○一二年六月2目录前言 (1)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分析 (8)一、土地利用现状 (8)二、上轮规划实施评价结论 (12)三、土地利用形势 (13)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16)一、市域发展战略 (16)二、土地利用指导思想与原则 (17)三、土地利用目标 (18)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空间布局优化 (20)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0)二、土地利用空间格局 (23)三、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25)第五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30)一、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30)二、土地利用功能分区 (32)三、重点镇(街)土地利用指引 (38)第六章重点区域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41)一、自然保护区空间管制 (41)二、水体空间管制 (42)三、生态绿地空间管制 (44)四、工业用地空间管制 (46)I五、廊线空间管制 (51)第七章严格保护耕地与基本农田 (52)一、落实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责任 (53)二、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和落实占补平衡制度 (53)三、提高耕地与基本农田质量 (54)四、优化耕地与基本农田布局 (55)五、储备耕地后备资源 (55)六、完善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的制度体系 (56)第八章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57)一、严控建设用地规模,加强用地布局引导 (58)二、推进“三旧”改造,积极盘活存量土地 (59)三、优化整合工业用地 (60)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60)五、强化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61)第九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67)一、中心城区建设规模控制 (67)二、中心城区发展布局 (69)三、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71)四、中心城区生态绿地建设 (74)第十章土地整合与集聚 (75)一、“四整四聚”方针 (76)二、“四整四聚”措施 (77)第十一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 (81)一、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81)二、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工程 (81)三、重点建设项目 (82)II第十二章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85)一、生态主轴 (85)二、生态廊道 (86)三、生态绿核 (86)四、重点生态保护区 (86)五、生态节点 (87)六、网络状绿化带 (88)第十三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90)一、建立和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体系,提高规划法律效力 (90)二、加大规划宣传,营造依法用地、规划用地的社会氛围 (90)三、建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约束和指导机制 (91)四、运用经济调控机制,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91)五、加大规划管理力度,保障规划有效实施 (92)六、加强规划监察执法力度,构建和谐用地秩序 (93)七、运用信息技术,提高规划管理水平 (94)附表 (95)III附图:1、东莞市地理区位图2、东莞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3、东莞市土地利用规划图(2006—2020年)4、东莞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2006—2020年)5、东莞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2006—2020年)6、东莞市土地整治规划图(2006—2020年)7、东莞市重大建设项目布局图(2006—2020年)8、东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9、东莞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2006—2020年)IV前言东莞市位于广东省中南部、珠江三角洲东北部,地处东经113º31´-114º15´、北纬22º39´-23º09´。
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精品文档]
印发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粤府办〔2008〕74号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国土资源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广东省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增加耕地面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耕地总量动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广东省非农业建设补充耕地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6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补充耕地专项规划(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将未利用地、园地(不含可调整园地)、山坡地以及建设用地开发改造为耕地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利用市、县级财政资金及社会资金补充耕地的项目。
第四条各级国土资源、农业、林业、发展改革、财政、环保、监察和审计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能,对项目的前期审核、实施、验收、监督、检查等环节进行管理。
第五条项目选报原则:(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和总量动态平衡;(三)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发挥耕地的生产、生态双重功能,防止水土流失,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统一,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四)《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6-2020年)》所确定的陆域严格控制区、土地权属有争议、无灌溉水源、以及25°坡度以上山坡地等土地,不得用于补充耕地;(五)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先易后难,综合利用。
第六条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各类社会资金以合资或独资的方式参与补充耕地工作,取得的补充耕地指标可以有偿转让,但投资风险自负。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的通知
北京房地产政策2009-1编辑符轩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同意国土资源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工业化、城镇化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保护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形势日趋严峻,统筹协调土地利用的任务相当艰巨。
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保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方针,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要求,科学分解并层层落实《纲要》确定的土地利用主要指标,尽快组织完成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并依照法定程序报批。
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主要用地指标和用地布局安排必须服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相关规划,也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总体布局安排。
要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整体控制作用,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类建设规划中的用地规模和标准,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调配合,认真落实《纲要》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顺利实施,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负总责,严格落实保护耕地目标责任制,确保《纲要》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二00八年十月六日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前言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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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广东省陆域土地总面积1797.57万公顷,位于中国大陆南部北纬20°09′-25°31′,东经109°45′-117°20′之间。
地势北高南低,海陆兼备,港湾众多,大陆岸线长达3368公里,沿海滩涂资源十分丰富;地貌类型复杂,以丘陵为主,素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称。
随着工业化、城市化的快速发展,广东省人口、资源与环境的矛盾日益突出。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和谐的人地关系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广东省的土地利用做出历史性、危机性、战略性的安排,解决好保障发展与保护资源的“两难”问题,促进和保障广东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全国纲要》),为促进广东“面向世界,服务全国,成为提升我国国际竞争力的主力省,探索科学发展模式的试验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先行地”战略目标的实现,制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以耕地保护为前提,以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主线,围绕着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区域协调和土地空间管制等内容,阐明规划期内广东省的土地利用战略,土地利用目标、任务和土地用途管制政策,对《全国纲要》下达的各项土地利用调控指标进行分解落实,制定了具体的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规划》基期为2005年,规划期为2006-2020年,近期为2010年。
土地基础数据采用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规划范围为广东省1797.57万公顷的陆域土地,包括21个地级以上市。
第一章规划背景与形势分析第一节规划修编背景分析一、经济建设取得巨大成就改革开放以来,广东工业化、城市化持续快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
1996年广东省GDP为6835亿元,人均GDP为9139元,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在GDP中比例为13.7∶48.4∶37.9,城市化水平为30.4%;2005年广东省GDP达到22367亿元,人均GDP达到24438元,第一、第二、第三产业在GDP中比例是6.2∶50.7∶43.1,城市化水平为60.7%。
短短十年间,GDP增长227%,人均GDP增长167%,第二、第三产业分别提高了2.3%、5.2%,城市化水平提高了近一倍。
广东的GDP、财政收入、进出口总额等多项经济指标连续多年均位居全国第一,以占全国不到1/50的国土面积,创造了全国约1/8的经济总量、1/7的财政收入,在全国发挥了推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排头兵作用。
二、资源环境制约日益突出广东处于改革开放前沿,改革发展和经济社会转型走在全国前面,经济社会发展中资源环境制约尤其是土地资源制约也暴露得比较早、比较突出,集中体现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长期以来,资源消耗型与投资驱动型的传统经济增长模式占据主导地位,导致土地资源过度消耗、环境质量下降、资源支撑能力减弱、土地利用总体效益不高;二是人地关系的矛盾日益突出,经济社会发展与资源环境保护的矛盾日趋尖锐;三是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建设用地需求量大,土地供需矛盾突出,土地资源“瓶颈”制约特征明显;四是保护耕地和保障发展难以协调,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压力不断增大。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与问题分析一、土地利用现状分析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全省土地总面积1797.57万公顷(详见表1)。
表1 广东省2005年土地利用现状表注:1、表中部分数据不闭合,是尾数四舍五入取整所致,非计算错误,下同;2、广东为渔业养殖大省,根据《广东省优势水产品发展布局规划》,2005年渔业用地面积为38.02 万公顷,含在其他农用地中。
全省农用地面积为1494.07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83.12%;建设用地面积为171.53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9.54%;未利用地131.97万公顷,占土地总面积的7.34%。
二、耕地面积减少较多,建设用地增长过快一些地方政府将土地作为招商引资的主要竞争筹码,导致城镇用地和工业用地无序扩张、用地结构不尽合理。
1996-2005年,全省耕地减少30.17万公顷,年均减少3.35万公顷(剔除1996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时遗漏变更的8.67万公顷后,实际减少21.50万公顷,年均减少2.39万公顷),减少幅度较大;建设用地面积增加28.97万公顷,年均增加3.22万公顷,增长速度过快。
三、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不高广东省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虽然在国内居各省份前列,但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明显,单位土地产出仅相当于日本的13.33%、韩国的15.38%、德国的18.52%。
根据2005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期工作“四查清、四对照”的成果,全省有低效建设用地13.33万公顷,城镇存量土地3.5万公顷。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不高集中体现在农村建设用地上。
2005年,全省农村低效用地7.02万公顷(占低效用地总量的53%),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181平方米/人,超过《村镇规划标准》(GB50188-93)规定的农村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50-150平方米的标准。
全省各地存在不少“超面积住宅”、“一户多宅”和“空心村”现象。
四、区域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差距明显2005年,珠三角平原区的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即建设用地规模占区域土地总面积的比例)为15.11%,建设用地规模占全省建设用地总量的48%;粤东沿海区、粤西沿海区、粤西北山区的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分别是12.14%、10.34%、4.73%,建设用地规模占全省建设用地总量的比例分别为11%、20%、21%。
区域之间土地开发利用强度差距明显,建设用地增量长期过度集中于珠三角地区。
第三节规划面临的挑战与机遇一、挑战1、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1996-2005年,广东省建设用地增量年均3.22万公顷,《全国纲要》下达广东省2006-2020年的年均建设用地增量仅1.94万公顷,与历史用地情况相比,建设用地增量规模存在比较大的缺口。
如按照土地利用更新调查数据,历史的年均用地量更大,实际可利用的建设用地增量会更少,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
要实现广东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必须从存量中找增量,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和效益,走节约集约用地之路。
2、补充耕地任务艰巨规划期内为实现新增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预计到2010年需新开垦耕地3.67万公顷,2020年需新开垦耕地10.76万公顷,再加上农业结构调整和灾毁引起的耕地减少,要达到全省2020年的耕地保有量目标,预计规划期内需补充耕地13万公顷。
但目前全省可开垦的耕地后备资源只有5.33万公顷,远低于规划期间需补充的耕地量,必须寻求补充耕地的新途径和新办法——通过改造低效园地和山坡地,引导农业结构结构调整向不减少耕地的方向发展,以实现规划期末的耕地保有量目标。
二、机遇1、省委省政府发展战略指明了规划编制的方向省委省政府《关于争当实践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决定》,提出大力优化产业结构,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升珠三角,带动东西北地区发展,构建区域城乡互动协调发展新格局;打造宜居城乡、建设美好家园、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的战略目标,为规划修编指明了方向。
2、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建设丰富了规划实施的手段相对于广东的经济发展阶段和水平,建设用地利用总体上还比较粗放,尤其是农村建设用地和各类工业园区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广东有大量的低效园地、山坡地,通过改造可成为质量较好的耕地。
2009年2月印发的《广东省建设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工作方案》提出了节约集约用地和拓展用地空间的创新举措,丰富了规划实施的手段,为实现《全国纲要》下达广东省的各项调控指标,落实“双保”(保经济增长、保耕地红线)目标提供了保障。
3、严格土地管理提供了规划实施良好的政策环境自2004年《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来,国土资源部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和文件;《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要实行“两个最严格制度”,即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在广东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关键时期,省委省政府提出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社会经济发展全局,与国土资源部合作共建“节约集约用地试点示范省”,并相继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实施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展望未来,广东土地利用与管理的挑战与机遇并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要抓住全省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历史机遇,树立世界眼光和战略思维,改革创新,破解难题,解决矛盾,探索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与实施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走出一条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新路子,实现保障科学发展与保护资源环境的双赢。
第二章规划任务、原则与目标第一节规划指导思想、任务与原则一、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和广东省社会经济发展战略为统领,以“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为出发点,以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为前提,以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为主线,以用地控制指标为约束,以节约集约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为手段,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切实转变粗放的用地方式,既要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用地支撑和服务,又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二、规划编制的主要任务1、立足破解保护资源与保障发展的难题,统筹土地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合理调控各类用地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转变和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严格落实《全国纲要》下达的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等各项调控目标,科学分解,层层落实。
开展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建设,加强基础设施和重大项目用地保障,促进规划目标的实现。
3、严格控制建设占用耕地,加大补充耕地力度,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质量建设;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建设用地的低效扩张,建立节约集约用地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新机制,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加强土地利用区域调控,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的发展新格局。
强化土地利用空间管制,优先安排国土生态屏障用地,加强生态环境建设。
5、强化省级规划对下级规划的约束和控制,建立全省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改进完善规划编制和修改的方式与程序,加强规划实施与监管,制定配套政策与措施,确保规划顺利实施。
三、规划编制的主要原则1、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严格保护耕地,加强基本农田建设,改造中低产田,提高耕地质量,实现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