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申报系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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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推广应用“一户通”电子缴税系统的通知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推广应用“一户通”电子缴税系统的通知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推广应用“一户通”电子缴税系统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公布日期】•【字号】浙地税发[2006]65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税收征管,银行业监督管理,税务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地方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关于推广应用“一户通”电子缴税系统的通知(浙地税发〔2006〕65号)各市、县(市、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宁波),省地方税务局直属一分局,人民银行浙江省内各市中心支行(不发宁波)、各县(市)支行,国家金库浙江省内各代理支库:税库银联网电子缴税,是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高税款入库效率的重要举措,更是税务、金融部门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精细化管理的需要。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地税系统的电子缴税改革进程,完善地税收入缴库管理工作,现就我省推广应用“一户通”电子缴税系统,实施税库银联网扣税管理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电子缴税的目标模式近年来,为了进一步推进税收征管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全省各地对税库银联网进行了有益的探索,普遍开展了税库、税银、税库银联网等税款缴库方式的改革,主要有税务与人民银行、杭州金融清算中心联网、税务与当地所有银行联网及税务与定点银行联网等方式,既提高了税款缴库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又减轻了税务、国库等部门的劳动强度,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各级地税机关组织收入电子缴库业务的管理工作,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与国库横向联网业务需求书>的通知》(银发[2005]25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实行电子缴税后使用电子缴款书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93号),结合我省电子缴税改革的进程,省地税局将对我省现阶段的地税收入缴库方式作进一步的完善,明确我省地税系统电子缴税的目标模式是:各市、县地税机关通过省-市-县广域网及省地税局与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杭州金融清算中心联网专线,实现地税机关和国库网络的互联,并通过国库信息处理系统,利用金融城域网、电子清算系统、支付系统等进行信息集中交换,办理税款扣缴业务,简称“浙江地税一户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纳税⼈应将增值税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到最新版本(V2.0.11): (⼀)3010203“⽔路运输期租业务”下分设301020301“⽔路旅客运输期租业务”和301020302“⽔路货物运输期租业务”;3010204“⽔路运输程租业务”下设301020401“⽔路旅客运输程租业务”和301020402“⽔路货物运输程租业务”;301030103“航空运输湿租业务”下设30103010301“航空旅客运输湿租业务”和30103010302“航空货物运输湿租业务”。

(⼆)30105“⽆运输⼯具承运业务”下新增3010502“⽆运输⼯具承运陆路运输业务”、3010503“⽆运输⼯具承运⽔路运输服务”、3010504“⽆运输⼯具承运航空运输服务”、3010505“⽆运输⼯具承运管道运输服务”和3010506“⽆运输⼯具承运联运运输服务”。

停⽤编码3010501“⽆船承运”。

(三)301“交通运输服务”下新增30106“联运服务”,⽤于利⽤多种运输⼯具载运旅客、货物的业务活动。

30106“联运服务”下新增3010601“旅客联运服务”和3010602“货物联运服务”。

(四)30199“其他运输服务”下新增3019901“其他旅客运输服务”和3019902“其他货物运输服务”。

(五)30401“研发和技术服务”下新增3040105“专业技术服务”。

停⽌使⽤编码304010403“专业技术服务”。

(六)304050202“不动产经营租赁”下新增30405020204“商业营业⽤房经营租赁服务”。

(七)3040801“企业管理服务”下新增304080101“物业管理服务”和304080199“其他企业管理服务”。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编写日期:2020年10月19日目录1. 系统概述 (1)1.1. 运行环境 (2)1.2. 系统安装 (2)1.3. 系统初始化 (3)1.4. 系统首页简介 (6)1.5. 系统流程简介 (7)2. 办税管理 (8)2.1. 系统登录 (9)3. 人员信息采集 (9)3.1. 人员信息登记 (10)3.2. 人员信息编辑 (16)3.3. 人员信息报送验证 (16)3.4. 人员信息查询 (18)4.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24)4.1. 配偶信息 (26)4.2. 子女教育 (27)4.3. 继续教育 (28)4.4. 住房贷款利息 (29)4.5. 住房租金 (31)4.6. 赡养老人 (32)4.7. 专项附加扣除年度确认 (33)5. 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 (34)5.1. 收入及减除填写 (35)5.2. 税款计算 (46)5.3. 附表填写 (48)5.4. 申报表报送 (54)6. 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 (56)6.1. 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57)6.1.1. 收入及减除填写 (57)6.1.2. 附表填写 (60)6.1.3. 申报表报送 (61)6.2. 限售股转让扣缴申报 (62)6.2.1. 收入及减除填写 (64)6.2.2. 申报表报送 (65)7.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65)7.1. 收入及减除填写 (66)7.2. 附表填写 (72)7.3. 申报表报送 (74)8.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74)8.1.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76)8.2.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 (80)8.3. 网上申报 (83)9. 申报辅助功能 (83)9.1. 申报缴税提醒 (84)9.2. 综合所得申报更正 (84)9.3. 综合所得申报作废 (87)9.4. 分类所得扣缴申报更正及作废 (88)9.5. 经营所得申报更正及作废 (90)10. 税款缴纳 (90)10.1. 综合、分类、非居民所得缴款 (91)10.1.1. 三方协议缴税 (91)10.1.2. 银行端查询缴税 (91)10.1.3. 银联缴税 (93)10.2. 代理经营所得申报缴款 (94)10.2.1. 三方协议缴税 (94)10.2.2. 银行端查询缴税 (95)10.2.3. 银联缴税 (96)10.2.4. 扫码缴税 (97)11. 退付手续费核对 (98)12. 查询统计 (100)12.1. 单位申报记录查询 (101)12.2. 个人扣缴明细查询 (102)12.3. 缴税记录查询 (102)12.4. 经营所得申报记录查询 (103)12.5. 经营所得缴款记录查询 (103)13. 备案表 (104)13.1. 分期缴纳备案表 (105)13.1.1. 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105)13.1.2. 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106)13.2. 递延纳税备案 (108)13.2.1.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 (108)13.2.2.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延期纳税备案 (111)13.2.3.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 (114)13.2.4. 递延纳税情况年度报告表 (116)13.3. 科技成果转化备案 (117)13.4. 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备案 (118)14. 系统设置 (119)14.1. 系统管理 (120)14.2. 申报管理 (120)14.3. 单位信息 (121)14.4. 单位管理 (121)15. 消息中心 (122)1.系统概述1.1.1.运行环境操作系统:Windows 7/ Windows 8/ Windows 10 中文操作系统;分辨率:推荐1366×768;系统日期:必须设置成当天日期;日期格式:YYYY-MM-DD(以Windows 7为例:电脑桌面右下角点击日历→更改日期和时间设置→更改日期和时间”中设置);内存:建议4G及以上;硬盘:建议硬盘合计大小500G及以上;网络:直接连接网络即可。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专班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专班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专班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11.17•【字号】晋政办函〔2023〕143号•【施行日期】2023.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专班的通知晋政办函〔2023〕143号各市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为进一步推动我省政务信息化建设,实现全省成品油流通数字化、智慧化监管,加强对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和运行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经省政府同意,决定成立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建设应用工作专班。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主要职责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工作部署,组织协调山西省成品油流通智慧监管平台安装推广、运行维护、应用管理和常态化监管,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各类问题;规范企业经营数据管理,获取真实的成品油流通数据,并应用于税收监管、经济数据统计、安全、环保、计量、质量管理等工作。

二、组成人员组长:汤志平副省长副组长:胡勇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宏晋省商务厅厅长鞠振省市场监管局局长齐志宏省税务局局长成员:田志强省公安厅二级巡视员陈新民省财政厅副厅长刘大山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段新源省交通厅副厅长(兼省民航机场管理局局长)贡凯青省应急厅副厅长王育民省统计局副局长李和林省审批服务管理局副局长李永强太原市副市长赵学斌大同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委统战部部长石峥阳泉市副市长崔元斌长治市委常委、副市长田志军晋城市委常委、副市长李润军朔州市副市长王帮富晋中市副市长孙鹏程运城市副市长王建峰忻州市副市长,省太忻经济一体化发展忻州区运营中心主任胡晓刚临汾市副市长刘晋萍吕梁市委常委、副市长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承担专班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省商务厅厅长王宏晋兼任。

专班下设技术专家组,由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审批服务管理局(省政务信息局)、省税务局各委派一名人员,以及国有成品油企业相关技术专家组成,负责确定平台技术方案、应用需求,对平台软硬件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提出建议,组织平台省级应用软件的验收工作。

金税三期个税扣缴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金税三期个税扣缴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1) 人员新增 选择“人员登记>>添加”进入人员新增界面
图 4-3 7 / 20
山西 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操作手册
根据内容填写信息表。在完整填写内容后点击保存完成纳税人信息。 2) 点击“ 修改“,对人员信息进行修改。
3) 删除 对人员信息进行删除,支持多选批量删除。
4) 查询 通过条件筛选,可快速查询到对应人员信息
2.2 信息获取
图 2-4
业务说明
从局端获取该企业的信息。
操作说明
可以通过【网络下载】或者【介质导入】的方式获取到该企业最新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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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操作手册
3 人员登记
业务说明
人员管理是个税申报模块纳税人信息获取来源!本章主要介绍人员信息的维护管理操作。
操作说明
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可选择【添加】或【导入】两种方式完成人员信息登记进入系统。 可通过点击【人员登记模版下载】连接或点击窗口右侧【业务指引】获取人员信息模版
3) 以系统内置的用户名登录本系统。(用户代码:admin;用户默认密码:12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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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操作手册
图 1-1
4) 点击【登录】,进入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如下图。
2 基础设置
图 1-2
2.1 填写报表模式设置
业务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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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 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操作手册
4.1 正常工资薪金..........................................................................................................10 4.2 全年一次性奖金......................................................................................................12 4.3 其他收入 .................................................................................................................13 5 个税申报 .......................................................................................................................14 5.1 申报表报送.............................................................................................................14 5.2 申报更正 ................................................................................................................15 5.3 其它收入 ................................................................................................................15 6 查询统计 .......................................................................................................................16 6.1 申报明细查询.........................................................................................................16 6.2 申报情况查询..........................................................................................................16 6.3 个人收入统计..........................................................................................................17 6.4 分项目分税率统计..................................................................................................17 7 网上缴款 .......................................................................................................................18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操作手册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操作手册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操作手册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操作手册版本:<1.0>目录1.客户端软件简介 (3)2.客户端软件安装 (3)2.1软件的获得 (3)2.2安装注意事项 (3)2.3软件安装步骤 (4)3.首次使用软件设置 (7)3.1登录系统 (7)3.2工作主界面操作 (8)4.办税(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 (9)4.1功能概述 (9)4.2申报管理主界面 (10)4.3创建申报表 (11)4.4填表顺序 (20)4.5联网申报 (21)4.6导出申报文件 (21)4.7打印申报表 (24)4.8系统备份 (24)5.常见问题 (28)6.求助方式 (28)7.导航 (30)1.客户端软件简介本系统提供了完善的与税局核心系统交互的能力。

通过对本系统的使用,能够完成纳税人从信息初始化,到报表填写、申报等一系列操作。

此外,本系统还提供了完善的支持性的功能。

包含用户管理、选项设置、在线升级、系统配置。

2.客户端软件安装2.1软件的获得请登录省局网站-办税指南-下载中心-税务软件-下载客户端软件2010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客户端(纳税人专用)。

2.2安装注意事项1)安装之前请先确认您的操作系统配置符合“客户端软件环境配置”中所列出的要求,否则可能会导致客户端无法正常安装与使用。

2)客户端系统安装过程中,请不要运行其他程序,同时按提示进行安装;3)假如安装程序过程中,系统提示错误,且错误信息中有[忽略]或者者[跳过]按钮,请你直接按这些按钮继续安装,安装后通常不可能影响程序的运行;4)假如程序重复出现错误,无法继续进行安装或者者系统提示的错误您无法懂得与解决,请咨询有关人员;5)假如您的计算机安装有太多的其他软件,这些软件有可能导致您的计算机系统的混乱,从而导致本软件无法安装或者者运行。

6)系统配置要求:2.3软件安装步骤1)首先解压已经下载到本地的客户端软件安装程序压缩包。

山西工商年检网上申报系统介绍

山西工商年检网上申报系统介绍

山西工商年检网上申报系统介绍山西工商年检网上申报系统介绍一、为什么制定《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制定、公布和实施,是国务院就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宽进严管”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举措,对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监管方式、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保障创业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条例》的核心内容就是建立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和企业年度报告制度。

企业信息公示是指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将其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与企业(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下同)有关的信息,以及企业将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的活动。

企业年度报告,是指企业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的企业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工商部门对企业的年度报告不再进行事前审查,而是开展事后抽查。

三、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哪些配套规章?为了配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制定了《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等五个部门规章,分别对《条例》规定的相关内容和要求作了更加明确和细化的规定。

四、2013年度和2014年度企业年度报告什么时候开始?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2013年度企业年报时间为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2014年度企业年报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

需要报送2013、2014两个年度报告的企业,应当在成功报送2013年度报告后,才能报送2014年度企业报告。

五、企业通过什么途径报送年度报告?企业报送、公示年度报告必须登录山西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3.14•【字号】晋政办发〔2022〕16号•【施行日期】2022.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经费与财务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22〕1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为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更好地促进全省科技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改革完善山西省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扩大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自主权(一)简化预算编制科目。

直接费用按照设备费、业务费、劳务费三大类编制。

直接费用中除20万元以上的设备费外,其他费用只提供基本测算说明,不需要提供明细。

设备费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研究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发生的费用。

计算类仪器设备和软件工具的购置、升级、租赁费用可在设备费科目列支。

业务费主要包括资料费、数据或样本采集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印刷出版费、知识产权事务费、办公费、车辆使用费、会议会务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国内协作费等费用。

劳务费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组成员的劳务费用或补助,参与项目的研究生、博士后、访问学者和项目聘用的研究人员、科研辅助人员、科研(财务)助理等的劳务性费用,以及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费用等其他费用。

(省科技厅负责落实)(二)合并项目评审和预算评审。

省科技厅在项目评审时同步开展预算评审,预算评审工作重点是项目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不得将预算编制细致程度作为评审预算的因素。

(省科技厅、项目承担单位负责落实)(三)下放预算调剂权。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用户操作手册编写日期:2020年10月19日目录1. 系统概述 (1)1.1. 运行环境 (2)1.2. 系统安装 (2)1.3. 系统初始化 (3)1.4. 系统首页简介 (6)1.5. 系统流程简介 (7)2. 办税管理 (8)2.1. 系统登录 (9)3. 人员信息采集 (9)3.1. 人员信息登记 (10)3.2. 人员信息编辑 (16)3.3. 人员信息报送验证 (16)3.4. 人员信息查询 (18)4. 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 (24)4.1. 配偶信息 (26)4.2. 子女教育 (27)4.3. 继续教育 (28)4.4. 住房贷款利息 (29)4.5. 住房租金 (31)4.6. 赡养老人 (32)4.7. 专项附加扣除年度确认 (33)5. 综合所得预扣预缴申报 (34)5.1. 收入及减除填写 (35)5.2. 税款计算 (46)5.3. 附表填写 (48)5.4. 申报表报送 (54)6. 分类所得代扣代缴申报 (56)6.1. 分类所得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57)6.1.1. 收入及减除填写 (57)6.1.2. 附表填写 (60)6.1.3. 申报表报送 (61)6.2. 限售股转让扣缴申报 (62)6.2.1. 收入及减除填写 (64)6.2.2. 申报表报送 (65)7. 非居民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65)7.1. 收入及减除填写 (66)7.2. 附表填写 (72)7.3. 申报表报送 (74)8.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 (74)8.1.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申报 (76)8.2. 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 (80)8.3. 网上申报 (83)9. 申报辅助功能 (83)9.1. 申报缴税提醒 (84)9.2. 综合所得申报更正 (84)9.3. 综合所得申报作废 (87)9.4. 分类所得扣缴申报更正及作废 (88)9.5. 经营所得申报更正及作废 (90)10. 税款缴纳 (90)10.1. 综合、分类、非居民所得缴款 (91)10.1.1. 三方协议缴税 (91)10.1.2. 银行端查询缴税 (91)10.1.3. 银联缴税 (93)10.2. 代理经营所得申报缴款 (94)10.2.1. 三方协议缴税 (94)10.2.2. 银行端查询缴税 (95)10.2.3. 银联缴税 (96)10.2.4. 扫码缴税 (97)11. 退付手续费核对 (98)12. 查询统计 (100)12.1. 单位申报记录查询 (101)12.2. 个人扣缴明细查询 (102)12.3. 缴税记录查询 (102)12.4. 经营所得申报记录查询 (103)12.5. 经营所得缴款记录查询 (103)13. 备案表 (104)13.1. 分期缴纳备案表 (105)13.1.1. 股权奖励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105)13.1.2. 转增股本个人所得税分期缴纳备案 (106)13.2. 递延纳税备案 (108)13.2.1. 非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 (108)13.2.2.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个人所得税延期纳税备案 (111)13.2.3. 技术成果投资入股个人所得税递延纳税备案 (114)13.2.4. 递延纳税情况年度报告表 (116)13.3. 科技成果转化备案 (117)13.4. 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备案 (118)14. 系统设置 (119)14.1. 系统管理 (120)14.2. 申报管理 (120)14.3. 单位信息 (121)14.4. 单位管理 (121)15. 消息中心 (122)1.系统概述1.1.1.运行环境操作系统:Windows 7/ Windows 8/ Windows 10 中文操作系统;分辨率:推荐1366×768;系统日期:必须设置成当天日期;日期格式:YYYY-MM-DD(以Windows 7为例:电脑桌面右下角点击日历→更改日期和时间设置→更改日期和时间”中设置);内存:建议4G及以上;硬盘:建议硬盘合计大小500G及以上;网络:直接连接网络即可。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10.29•【字号】同政发〔2021〕51号•【施行日期】2021.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现将《大同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大同市人民政府2021年10月29日大同市“十四五”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目录一、规划背景 (1)(一)发展基础 (1)——市场化营商环境建设实现新突破 (1)——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迈出新步伐 (2)——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取得新进展 (2)——便利化营商环境建设获得新成效 (2)(二)发展形势 (3)二、总体要求 (4)(一)指导思想 (4)(二)基本原则 (4)——坚持服务转型 (5)——坚持公平法治 (5)——坚持改革创新 (5)——坚持协同联动 (5)(三)建设目标 (5)三、重点任务 (7)(一)建设审批最少的营商环境 (7)(二)建设流程最优的营商环境 (9)(三)建设体制最顺的营商环境 (11)(四)建设机制最活的营商环境 (17)(五)建设效率最高的营商环境 (20)(六)建设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25)四、保障措施 (28)(一)加强组织领导 (28)(二)加大财政支持 (28)(三)建立容错机制 (28)(四)实施专项考核 (29)(五)加大宣传力度 (29)营商环境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土壤,是激发市场活力、稳定社会预期的重要举措,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基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提出的“在营商环境等重点改革领域攻坚克难”重要指示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对标先进、争创一流”要求,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六最”营商环境建设规划的通知》(晋政发〔2021〕29号)《大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精神,制定本规划。

山西省网上申报平台升级版知识库

山西省网上申报平台升级版知识库

山西省网上申报平台升级版知识库二O一六年四月2016年4月1日纳税人通过山西国税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网上申报平台的问题共16条。

问题类型如下:1.省局网上申报平台初次使用,如何进行注册?注册不成功应如何处理?【解决方式】:1)用户注册第一步:登录山西国税网上申报平台升级版,网址:http://202.99.207.243:8001/login;如图所示第二步:点击用户注册,依次填下注册内容,点击立即注册,如图所示注:注册的密码必须包含8个或更多字符,并且应同时包括大写和小写字母以及数字,例如:Abcd1234第三步:提示“纳税人注册成功!”,说明企业已经注册成功,可以使用山西国税网上申报平台升级版,如图所示2)当用户注册提示“纳税人识别号/社会征信码和法定代表身份证号与您的税务登记信息不符,无法进行注册!”,如图所示:有以下两种情况企业会导致企业注册不成功:1)通过企业的税号或是社会征信码查看企业的经营类型是个体户还是单位纳税人,此山西国税网上申报平台升级版暂时只面向单位纳税人。

2)核实企业的经营类型是公司后,需在核心征管数据里查下企业税号所对应的法人身份证号与注册填写的法人身份证号是否一致。

2.当企业忘记密码时,应该如何处理?【解决方式】:点击忘记密码,如图所示再次输入纳税人识别号/社会征信码,法人的身份证号及新的密码,点击确认密码即可修改成功。

3.使用省局网上申报平台只能申报主表,如何查询附表?【解决方式】:1)当企业还未进行申报时,○1可点击主页上的“我要申报”来查看报表,如图点击填写表单下的报表,操作下的查改按钮即可查看报表若企业申报的报表只有主表时,点击查改,通过主表来点击附表,如图所示:点击附表来查看附表内容,如图所示:○2也可点击主页上的“申报信息”来查看报表,如图选择申报月份及报表类型,进行查看若企业申报的报表只有主表时,点击查看,通过主表来点击附表,如图所示:点击附表来查看附表内容,如图所示:2)当企业已经申报时,只能通过点击主页上的“申报信息”来查看报表选择申报月份及报表类型,进行查看若企业申报的报表只有主表时,点击查看,通过主表来点击附表,如图所示:点击附表来查看附表内容,如图所示:4.企业如何打印或导出填写好的报表?【解决方式】:1)若企业未申报,只填写了报表内容,○1可在我的申报下的填写表单,找到要打印或要导出数据的报表,点击查改,如图所示:进入报表后,点击打印或导出即可。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大纾困帮扶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大纾困帮扶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大纾困帮扶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4.08•【字号】晋政办发〔2022〕30号•【施行日期】2022.04.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大纾困帮扶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晋政办发〔2022〕30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加大纾困帮扶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4月8日加大纾困帮扶力度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的通知》(国办发〔2021〕45号)精神,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促进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鼓励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顺利实现“十四五”末市场主体倍增,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大纾困资金支持1.发挥中小企业纾困资金作用。

鼓励各市统筹安排中小企业纾困资金,对生产经营暂时面临困难的“专精特新”“小巨人”等高成长中小企业,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在“双循环”中具有发展潜力和竞争力、绿色低碳节能改造的中小工业企业,以及民生领域服务型中小企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小企业局,各市、县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措施均需各市、县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用好创业担保贷款政策。

在中央财政贴息的基础上加大贴息力度,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给予全额贴息。

加大对符合条件的群体创业信贷支持力度,指导各经办银行对经认定的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人应批尽批,稳步扩大担保基金放大倍数。

(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太原中心支行)3.发挥融资担保降费奖补资金作用。

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

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

关于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5号)

【期刊名称】《财会学习》
【年(卷),期】2024()16
【摘要】举创新提升超越引领纲;铸爱党爱国敬业爱岗魂;立企业强寓行业兴盛本;树诚信和谐公平竞争德;筑美丽建材员工富裕梦。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实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以下简称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向出售者开具发票(以下称“反向开票”)。

【总页数】2页(PI0001-I0002)
【作者】无
【作者单位】国家税务总局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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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政策解读

进一步优化办理企业税务注销程序政策解读



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全面推进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的指导意见》(工商 企注字〔2016〕253号),自2017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行企 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
• 对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 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由其自主选择适用一般注销程序或简易注销程序。
• •
(二)承诺制容缺办理实现方式 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办税服务厅发起税务注销即办申请,注销专窗录入纳 税人识别号和经办人信息,发起税务注销即办流程。 注销专窗对纳税人存在未办结事项的,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未结事 项告知书)》。 对符合即办条件但有未结事项的,纳税人可签署《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 》,专窗即时出具《清税证明》,将纳税人状态设置为“清算”;纳税人 不愿签署《即办<清税证明>承诺书》的,专窗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 未结事项告知书)》。 若纳税人符合即办条件且无未结事项的,专窗即时出具《清税证明》,将 纳税人状态设置为“注销”。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应先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 》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强制 清算终结和破产程序终结的企业除外),公告期为45日。
• 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 • 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 •
二、优化税务注销即办服务 (一)承诺制容缺办理 对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一般注销的纳税人,未处于税务检查状态、无欠税 (滞纳金)及罚款、已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控专用设备,且符合下列 情形之一的纳税人,优化即时办结服务,采取“承诺制”容缺办理。 即: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时,若资料不齐,可在其作出承诺后(承诺期 限不超过六个月),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个人所得税【发文字号】国税函[2006]1092号【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日期】2006.11.14【实施日期】2006.11.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E030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6〕1092号二00六年十一月十四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根据全国税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的总体部署,按照金税工程(三期)建设的指导原则和一体化的要求,总局组织开发了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

该系统包括扣缴义务人使用的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子系统(以下简称代扣代缴系统)和税务机关使用的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管理子系统(简称基础信息管理系统)。

目前,该系统已经结束了试点运行,并通过了总局组织的验收,从2006年11月1日起,向全国各级地方税务局推广应用。

现将系统推广应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推广应用的重要意义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是金税工程(三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金税工程(三期)在地税系统先行开发应用的税收管理软件,是贯彻落实个人所得税“四一三”工作思路的重要依托,是实施个人所得税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本手段。

推广应用统一的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是发挥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职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是强化个人所得税组织财政收入职能的需要;是实现“十一五”规划,完善税制的需要;是提高个人所得税征管质量和效率的需要;是规范执法,执行统一政策的需要;是协调地税局各税种征管的需要。

因此,各级地方税务机关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落实科学发展观、优化纳税服务、增强公众纳税意识以及强化税收征管的高度,充分认识推广应用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二、个人所得税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一)代扣代缴系统的业务功能⒈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基础信息登记管理;⒉支持外部信息数据导入,自动计算税款,生成各类支付收入明细表;⒊生成个人所得税扣缴报告表;⒋支持多元化的申报方式(网络申报、介质申报、纸质申报等);⒌支持扣缴单位统计、查询的需求;⒍打印《个人所得税代扣代收税款凭证》;⒎提供扣缴义务人自查、补报的辅助工具。

短信平台接入方案

短信平台接入方案

山西省国税短信接入方案全国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如有行业短/彩信业务的需求,可向中国电信申请10659 号段的接入码,为其内部员工、客户及相关人员提供非经营性短消息/多媒体信息类服务,满足其日常工作管理、信息发布、生产经营、营销服务、客户关怀等方面需求的业务。

现根据需要,山西省国税局短信平台可与各运营商短信网关相接,实现平台短信的发送。

1短信接入实现方式(电信接入部分)如图。

山西电信商务领航平台ISMP-B为SI提供统一的行业短信、彩信、WAPPUSH 调用接口,接口类型为SOAP接口。

短信平台与运营商具体对接的协调、测试由对应运营商与平台软件提供商沟通。

2号码资源实现方式根据用户实际情况,号码资源实现方式可分电信自营业务及三网合一码型业务,用户可按自身实际需求选择。

2.1电信自营业务号码资源2.1.1实现方式中国电信在10659 号段进行分配接入码,用户无需向工业信息化部或山西通信管理局核发的行业短信接入码。

对于此类政企客户,电信将分配以106597411***开头的接入码,如1065974110000002。

2.1.2申请流程号码资源电信接入部分申请部分由我公司负责;移动、联通接入部分分别由所属运营商申请。

2.1.3业务特点●申请流程简单。

●三家运营商提供的运营商自营号码都不一样。

2.2三网合一码型业务号码资源2.2.1实现方式用户自行向省通信管理局申请号码资源。

根据使用规范,政府公益组织分配代码为10639XXX(X=0~9)。

用户申请好码号资源后,三家运营商都可以利用此号码实现短信下发。

2.2.2申请流程号码资源申请部分需要用户自行准备好相关资质资料后向省通信管理局当面申请。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包括:①书面申请报告(正式文件、加盖单位公章,主要包括单位基本情况、从业人员、场地设施、提供服务或应用的主要内容、业务宣传推广方案、客户服务方案、服务内容、服务量预测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业务技术实施方案、有固定场所的当地客服设定情况)②推广公益服务的政府文件、有关专家评审意见等③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申请表;④申请资格证明材料(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⑤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承诺书;⑥短消息类服务接入代码使用联合保证书(业务接入开通后上报);⑦任何一家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业务评审。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中小微企业加速壮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中小微企业加速壮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中小微企业加速壮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公布日期】2013.11.22•【字号】晋财企[2013]139号•【施行日期】2013.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中小微企业加速壮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企〔2013〕139号)各市财政局、中小企业局: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措施的通知(2013年第1批)》(晋政办发〔2013〕48号)的精神,鼓励我省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我们制定了《山西省支持中小微企业加速壮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中小企业局2013年11月22日山西省支持中小微企业加速壮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支持我省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规范支持中小微企业加速壮大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措施(2013年第1批)的通知》(晋政办发(2013)48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山西省支持中小微企业加速壮大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来源由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门用于对主营收入首次达规模的中小微工业企业进行奖励的资金。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宗旨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政府宏观经济政策,大力促进中小微企业做大做强,规模化发展。

第四条专项资金适用于在本省内注册的中小微工业企业。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专项资金由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局共同管理。

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配合省中小企业局组织项目的申报,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省中小企业局负责专项资金年度项目计划的制定,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年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组织项目的评审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7.19•【字号】晋政发〔2022〕16号•【施行日期】2022.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正文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晋政发〔2022〕1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现将《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山西省人民政府2022年7月19日山西省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创优营商环境,激发高质量发展新活力,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刻把握“三无”“三可”要求,对标国际国内一流水平,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持锻长、补短、强优、争先,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深化改革创新,推进全链条优化审批、全过程公正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更多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服务构建全省“一群两区三圈”城乡区域发展新布局,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服务“一群”发展。

推动太原市紧紧抓住国家区域中心城市建设重大机遇,对标国内外一流先进和最佳实践,全面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和全方位创新提升,努力形成一批首创性、突破性的制度创新成果。

晋中市探索“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向有条件的县(市、区)延伸。

阳泉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试行高精度地图面向智能网联汽车使用。

吕梁市开展惠企政策兑现服务改革创新。

服务“两区”发展。

推动太忻一体化经济区加快构建跨区域“一网通办”协同发展模式,探索跨区域项目统一受理、并联审批、实时流转、跟踪督办工作机制,打造“承诺制+标准地+全代办”改革样板,加快建设与国际通行规则接轨的市场体系,深化商品和服务、人才、资金、数据等要素流动型开放,推进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努力建设山西中部城市群发展北引擎,着力打造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链接。

银行三方协议是什么

银行三方协议是什么

银行三方协议是什么篇一:银行三方协议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协议编号:甲方(纳税人): 地址: 联系电话:乙方(国税机关): 地址: 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lt;财税库银税收收入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为方便纳税人缴税,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甲方和乙方就授权划缴税款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协议事项甲方自行选择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该账户作为唯一的缴税账户,甲方授权乙方通过开户银行从该结算账户直接划缴甲方向乙方办理申报纳税等相关涉税事项产生的各项税(费)、滞纳金及罚款等应纳税(费)并缴入国库。

二、甲方的权利与义务(一)甲方委托乙方划缴税(费)款有关账户信息如下: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行号(12位): 清算银行名称:清算银行行号(12位):纳税人名称(全称):纳税人国税税务登记证号:国税征收机关名称:国税征收机关代码(11位):纳税人缴税账户名称(全称):纳税人缴税账户账号:甲方保证以上内容填写真实准确,并承担因内容填写错误而产生的相关责任。

(二)甲方保证在银行开设的缴税账户名称和账号与报送乙方的账户名称和账号完全一致。

(三)甲方应保证缴税账户可正常使用并且账户中可用存款余额不少于发出的申报缴款金额。

若甲方账户内存款余额不足或账户冻结等情况造成乙方划款不成功时,由此产生的滞纳金及其他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指定的缴税账户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发生纳税义务的前7个工作日- 1 -内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并重新签定协议书。

若因甲方没有及时到乙方办理变更手续,造成乙方划缴税(费)款失败或无法在税(费)款法定限缴期内划缴的,由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乙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管理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五)甲方有权决定终止授权划缴税款协议书,到乙方办理相关终止手续后,即终止执行本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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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申报系统的通知
【标 签】电子申报系统
【颁布单位】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晋国税征发﹝1999﹞24号
【发文日期】1999-05-06
【实施时间】1999-05-0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增值税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为全面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新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办法》,保证我省《增值税纳税申报办法》从7月1日起顺利运行,进一步完善YAIS税收征管软件的信息采集工作,省局决定在全省国税系统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申报系统。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广应用电子申报的范围按照我省《增值税纳税人申报办法》规定要求,一般纳税人和有条 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全面实行电子申报,对应实行而因经济困难或条 件暂不具备的纳税人可通过税务代理实行电子申报。

二、推广电子申报的安排时间
(一)6月中、下旬,省局按各地上报的"需采用电子申报户数"发放电子申报系统。

各地将电子申报系统发售到实施电子申报的纳税人和税务代理机构。

(二)6月下旬,对实行电子申报的纳税人和税务代理机构进行培训。

培训工作由各地、市、县(区)、分局负责组织,电子申报系统开发公司负责实施。

(三)7月1日起,按新的申报办法实施电子申报。

为保证7月1日后申报数据(包括附表和附列资料)的完整,以满足发票交叉稽核和稽查选案工作的需要。

对于TMIS系统的应用单位,要通过专用系统(由省局信息中心提供)将电子申报的数据按照YAIS系统的要求接收存储(程序处理),下一步应用YAIS系统后,将存储的数据一次性转入。

(四)如申报系统设备不能按时到位,各地可暂由税务代理机构代办电子申报。

(五)纳税人由手工版转为电脑版的,原则上只支付读卡器费用。

旧设备可由税务机关
收回按成本价销售给小规模纳税人使用。

三、电子申报的发售电子申报系统(包括电脑版和手工版)统一按每套1200元的价格发售给纳税人。

有发票保证金的,从退还纳税人发票保证金时直接扣留。

没有发票保证金的,由各县(市、区、分局)在发售电子申报系统时负责收取。

地市局仍按原规定于七月底前将成本部分集中上解到省局征管处。

四、要求
(一)加强领导,正确认识。

推广使用电子申报,是减轻纳税人纳税申报工作量,减少申报差错,提高办税工作效率和质量,充分发挥征管软件的监控作用,实现税收征管现代化的基础工作。

各级国税机关要加强领导,正确认识,认真抓好电子申报的推广使用前的准备工作。

(二)搞好宣传,实施到位。

各地在推广发售电子申报过程中,要讲究方式方法,不能为全面推行到位而用强制的手段硬推,要通过积极动员、加大宣传力度,耐心教育,让纳税人充分认识和理解实行电子申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其愿意使用电子申报申报纳税。

尽量将电子申报推广实施到位,保证新的申报办法如期正常运行。

山西省国家税务局
一九九九年五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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