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测量及水文地质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5篇)
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为规范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推进质量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我矿地测防治水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单位务必贯彻执行。
第一条、地质测量与设计、施工、回采等专业口应互相协作、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书、专题会议等制度进行。
第二条、设计部门需要地质测量部门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总工程师签字。
第三条、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两年通知地质测量主管部门,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半年交付;第四条、采区设计所需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质测量主管科室,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第五条、回采工作面所需地质测量资料,矿地质测量主管科室应在采面掘出来后五天提交;第六条、掘进各种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质测量主管科室,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第七条、零星小型设计等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须事先与矿地质测量主管科室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第八条、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部门应提前向地测部门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差,保证地质测量部门有足够的测算时间。
第九条、地测部门应对设计图纸严格审核设计资料,对影响资源回收或因地质因素设计不合理,计算数据不符,要向设计部门提出,修改后才能计算标定要素,放线施工。
第十条、矿地测主管科室必须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第十一条、各类巷道开口(包括绞车窝、耳巷、采后掘进),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填写开工卡片或委托书,通知地测部门准备资料,以便按设计要求放线并下达开工通知单,没有开工通知单,未放线而私自开工的。
对施工单位进行____元的罚款。
第十二条、停头和复工也应及时以文字形式通知地测部门。
以便地测部门及时收尺上图。
没有通知书不予放线并且不验收进尺,并对施工单位罚款____元。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4篇)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是指为了有效地管理水资源,预防水灾和减轻其对人类社会和经济的影响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规定和措施。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涉及到水资源的保护、利用、分配和治理,旨在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综合管理。
一、制定背景和目标在文章的开头可以阐述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制定背景和目标。
指出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和水灾害等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制定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目的,如保护水资源、预防水灾等。
二、水资源保护与监控水资源的保护是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水资源监测:建立水资源监测网络,实施水质和水量监测,及时掌握水资源状况,为水资源管理和调度提供科学依据。
2.水资源节约利用:制定水资源合理利用的标准和措施,推广水资源节约技术和设备,鼓励节约用水行为。
3.水源保护区划:根据水资源保护的需求,划定水源保护区,严禁破坏水源保护区内的生态环境和水源地。
4.水资源补给和保护:通过人工补给、水资源再生等措施增加地下水的资源量,采用水田化、农田复盖等措施保护水资源。
三、治理水污染水污染是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另一个重要内容。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水环境监测与评估:建立水环境监测网络,对各类水体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估,划定污染源和水质目标。
2.污染治理措施:制定污染治理的标准和措施,加强排污许可管理,推广污水处理和水体净化技术,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3.抑制非点源污染:加强农业、城市和工业等非点源污染的治理,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减少土壤侵蚀、河道污染等非点源污染的防治。
4.水环境修复:对受到重度污染的水体进行修复,修复受损湿地和河流的生态系统,恢复受损的水功能区。
四、防治水灾害防治水灾害是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1.水灾危险性评估:对各类水灾进行评估,确定受灾风险区域和灾害等级。
2.水灾预警系统:建立水灾预警系统,及时预警和提醒可能发生的水灾,包括洪水、地质灾害和干旱等。
水文地质技术管理制度范文
水文地质技术管理制度范文1. 引言水文地质技术是一项重要的地质勘探工作,对于水资源管理、地质灾害预警和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水文地质技术的管理,提高勘探工作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水文地质技术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旨在全面介绍水文地质技术管理制度的相关要点,以期提高水文地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2. 质量管理2.1 技术标准水文地质技术工作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进行,包括勘探方法、仪器设备要求、数据分析和解释等方面。
技术标准应与国家和行业规定保持一致,并不断更新和完善。
2.2 质量控制水文地质技术工作应在全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
包括确保野外勘探工作准确、可靠,实验室分析数据准确可靠,结果解释合理。
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建立技术质量统计和分析制度,及时总结经验,改进工作质量。
3. 项目管理3.1 项目策划水文地质技术项目需进行详细的策划工作,包括项目目标、工作内容、进度计划等方面。
确保项目的科学性、可行性和规范性。
3.2 项目执行项目执行应按照项目计划进行,并建立项目执行档案。
对项目进展进行监督和控制,并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量完成。
对于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及时进行沟通和解决。
4. 数据管理4.1 数据采集水文地质技术工作应采用科学的数据采集方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数据采集过程中要注意保护环境,遵守相关的保护规定。
4.2 数据归档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归档管理,建立完善的数据管理系统。
包括对数据的分类整理、命名规范、存储安全等方面。
对于重要的数据要进行备份,防止数据丢失和损坏。
5. 工作安全5.1 安全培训对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工作场所安全、仪器设备使用安全、野外工作安全等方面。
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5.2 安全防护对水文地质技术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保持工作环境的安全和整洁。
6. 质量评估建立水文地质技术工作的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对勘探工作进行评估。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4篇)
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气候变化的不断加剧,水资源和水环境问题日益突出,防治水工作成为当务之急。
地测防治水是指借助地质和地球物理手段,对水资源进行调查评价、水环境进行监测和防治规划设计等一系列工作。
为了保障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有效开展,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和管理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本文将对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进行探讨和总结。
二、地测防治水岗位责任制1. 责任明确地测防治水工作是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协作工作,需要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协作关系,确保工作的有序推进。
具体而言,可以制定各类专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包括水质监测人员、水资源调查评价人员、防治规划设计人员等,明确各自的任务和工作内容,并且制定相应的报告和汇报制度,保障信息的及时传递和沟通。
2. 人员培训地测防治水工作需要专业技术人员的支持,因此必须加强人员培训,提高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
一方面,可以组织各类培训班,邀请专家教授相关知识和技术,并进行实地操作和模拟演练;另一方面,可以建立相应的知识库和经验库,将各类技术资料和实践经验进行整理和归纳,供全体人员参考和学习。
3. 监督考核为了确保地测防治水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必须建立相应的监督考核机制。
可以设置监督员或督察组,对各岗位的工作进行日常巡视和绩效考核,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
此外,还可以定期召开绩效评价会议,对各单位和个人进行评价和表彰,激励全体工作人员积极投身到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共同推动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地测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1. 质量管理制度地测防治水工作的质量关系到工程的稳定性和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因此必须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制度。
可以制定各类检查表和检测标准,明确工作的合格标准和要求,确保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此外,还可以建立质量档案,对各类工作进行记录和归档,供后续调查和评价使用。
2. 安全管理制度地测防治水工作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必须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工作的安全进行。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地质勘探工作野外作业、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及职业健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地质勘探(石油、天然气地质勘探除外)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从事其延伸业的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引用文件最新版本,以及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适用于本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全国人大常委会200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全国人大常委会199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44号2002)GB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GB18871-2002电离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MH/T1010-2000航空物探飞行技术规范GB6067-1985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5972-1986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50194-199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3787-1983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16424-199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3。
1地质勘探exploration是指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质灾害、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勘察、调查研究的活动。
包括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勘探、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
3。
2艰险地区areas with hard ships and dangers是指海拔3000m以上或者其他无人居住,自然条件恶劣、生存条件差的地质工作区。
3。
3野外作业open country work是指在非城镇地区户外进行的地质勘探活动.4总则4.1地质勘探单位应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逐步推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
煤矿地测防治水科管理规定
科右中旗跃胜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地测防治水科管理规章制度编制单位:地测科总工程师:2014年1月目录1241 234234678898地测科管理制度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一、每完成一项工程,地质和测量人员都要将获得的资料进行一次系统的分析、整理和总结,并分门别类归档.二、每月初要进行一次对上月地质测量工作的分析总结和对本月全矿各采掘工作面地质、水文、测量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预测预报.三、每年底要根据当年获得的地测资料,对规程规定的矿井必备图件进行一次补充和修改,矿井地质报告每10年修改一次.四、地测资料要有专用资料室,要专柜存放,专人保管,做到有目录、有索引、查找方便.五、按规程规定的时间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各种地质说明书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生产中遇到或预测可能出现的地质情况.六、严格执行制度,所有地测资料的发放、借阅,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并履行登记、发放、回执手续.七、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水害隐患排查、分析、预报跟综管理、检查制度一、根据当年及当月生产接替安排分别编制年、月水害预报,若遇特殊情况,应作临时预报,并按要求向上级部门报批.水害预报内容应包括:预报地点、施工单位、水害类型、水文地质情况简述、预报和处理意见,经总工程师审批后,通知调度、安监、开拓掘进、生产单位,生产部门要根据预报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工程管理及防治水措施.二、每月由总工程师主持召开一次以水害评价为重点的水害排查工作会议.严格按照<<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认定的水害隐患每周进行一次排查,制定方案,责令相关部门立即或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经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并经验收人员签字后存档.三、要定期对井田范围内的河流、及具有渗透补给关系的地表塌陷坑的积水范围及积水量变化情况和对本矿井存在威胁的临近煤矿的井口位置、标高、开采煤层、开采范围、深度及其与本矿井的空间关系进行调查.每周组织有关部门对下的排水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四、每完成一项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人员都要将获得的资料进行一次系统的分析、整理和总结, 并分门别类归档.每月初要对上月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进行分析总结和对本月全矿各采掘工作面地质、水文可能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预测预报.每年底要根据当年获得的地测资料,对规程规定的矿井必备图件进行一次补充和修改,矿井地质报告每10年修改一次.地测科设备、工具使用、保管、发放制度一、个人使用的仪器由个人保管,无故丢失、损坏,应予赔偿.二、集体使用的仪器指派专人保管,建立设备仪器、工具台帐或卡片,并按规程规定进行校检,使设备始终保持完好状态,保证生产需要.三、仪器、设备、工具的发放、归还要按规定进行登记并做好记录.四、任何人都要爱护其使用的仪器、设备、工具,用后按有关规定进行擦洗,并及时归还.五、设备、工具在使用过程中损坏或丢失,必须及时向领导书面汇报,并视情况按规定进行处理.六、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地测科资料、报告等的审批制度一、采区地质说明书由矿总工师审查后报国瑞公司批准.二、回采面掘进地质说明书报矿总工程师审批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工作面需报国瑞公司批准.三、回采地质说明书由矿总工程师审批,综采工作面的回采地质说明书,必须报集团公司批准.四、矿井地质报告请有资质的单位修编后按程序报批.五、储量的变化应按照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第三章第四节第42条办理.六、编制的各种矿图,必须按标准图例的规定内容签字手续.七、编制的各种安全措施,必须经有关部门会审签字,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下发实施.八、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地质、防治水工作业务保安制度一、根据其他部门委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准确、可靠的地质、水文地质、测量资料.二、凡可能受水害影响的采掘工作面,除进行水情水害排查外,还要按规定进行水害防治评价,并结合矿井年、季、月采掘计划做出相应的地质、水情、水害评价表,和年、季、月预报一起下发有关部门.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要及时进行修改、补充、完善,发现险情应及时下发通知单,要求相关部门及时制订专项防治措施.三、对查明和预测有可能影响矿井安全生产的地质、水文地质情况,要书面向有关领导汇报并通知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的原则.四、对于有可能积水的老硐、老巷和废弃井巷、采空区、本矿小煤窑越界采空区,应在采掘图上标明积水最低位置标高和积水区边缘线,并外推60~100米用红色圈出积水老空区的警戒线.掘进面进入积水警戒线后必须探放水,掘进超前距不得小于20米,在确保积水已被放净后,方可继续掘进.五、对于贯通巷道,在两工作面间距离为:岩巷10—20米,煤巷20—30米时,快速掘头进应于贯通前两天,测量负责人应书面向总工程师汇报并下发贯通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制订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六、对于开采可能引起的地表沉陷,当涉及民房或其它建筑设施时,在地测资料中,要加以说明.七、所有地质、水文地质、储量、测量资料及图纸,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妥善保管,未经总工程师同意,任何人不得对外借阅、发放.发现失密、泄密、损坏、丢失按矿管理制度进行处罚.八、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生产、安全联系制度一、地测科和掘进、回采、安监等生产部门应互相协调、互相配合、互相监督.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书或会议形式进行.通过会议进行的业务联系,应有详实的纪要.二、其它部门需要地测科提供地质资料时,必须提交经总工程师签字的委托书,地测科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1、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回采面贯通后五天内提交.2、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测科,地质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5、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6、重要井巷贯通工程,根据设计图纸,在总工程师的主持,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人员有足够的测算时间.三、地质与施工单位业务联系;1、地测科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和施工的地质依据.2、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质科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地测科,地测科应及时准确地测定停头位置,并填绘在图纸上.3、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探探煤厚时,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测科应随时把掌握的资料通知有关部门.4、当掘进巷道将要贯通或进入危险区前,地测科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以通知单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四、地测科与回采单位的业务联系1、地测科必须向回采部门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2、回采工作面推进度,应由回采单位配合地测科按规定进行丈量,并以地测科的数字为准.3、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以地测数字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并向总工程师汇报.4、回采工作面停采线,由地测科根据测点在上下付巷进行标定,任何人不得更改,确需变更时经总工程师同意后,必须按规定报批.五、地测科要做好业务保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测量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生产矿井储量管理规程中地质、储量管理、测量方面的安全、生产规定.六、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一、地测科按照三大规程和生产矿井地质测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开展工作.违犯规程或工作疏忽造成的质量事故,必须立即检查分析,明确责任,以便接受教训.二、地测人员必须熟悉本专业规程要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工作,各项成果应有审核测量成果必须对算.发现成果精度超限或错误时,必须立即检查分析,找出原因并及时改正.三、当发现地测资料和图纸存在质量问题,地测科应召集专业技术人员和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开会分析、查找原因,写出书面材料.对存在问题的资料、卡片、成果台帐和应及时修改,并在备注栏内说明原因,对已下发的成果、图纸应追回或书面通知接受方及时更正.四、地测工作疏忽造成工程方向、坡度或层位错误,一经发现地测科长工应立即向主管领导汇报并立即通知施工单位,以尽量减少损失,同时要分析原因,写出书面总结,对当事人按矿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五、因地测人员渎职酿成技术责任事故,地测科长必须立即如实地向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组织全科人员参加分析会,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参与、接受教训.责任人要虚心接受集团公司或矿上的处理意见.六、坚持定期召开地测质量业务保安工作例会.回顾检查当月工作质量和保安情况,分析、研究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防范措施,坚决杜绝工作质量问题和地测责任事故的发生.七、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地质测量信息化管理制度1、为了搞好地质、储量、测量信息化管理工作,确保地测成果及时整理保存及各种矿图的成图质量,设专机专人进行地测质量信息化管理.2、地测信息化专用微机不得考贝与地测信息无关的程序和软件.3、非操作人员不得动用专用微机.4、每次对地测资料或图纸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后要及时备份.5、电子版矿图绘制必须按煤矿地质测量图例、郑煤集团公司电子基本矿图、交换图绘制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绘制,注记和图示无矛盾.6、上传到局域网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网上的矿图,每月至少填绘三次.采掘工程平面图每月填绘一次,井上、下对照图至少两个月填绘一次.水文图纸每季填绘一次,其它矿图根据情况随时填绘,以能够及时反映井下生产采掘情况为目的.储量图纸按规定进行填绘.7、电子交换图每月3日前送达集团公司地测部及防治水部,延期按矿管理制度进行处罚.8、填绘电子矿图应在地质测量数据库的基础上完成,做到地测数据库成果资料与矿图无矛盾,地质测量数据库要做到能自动成图.9、电子矿图及其地质测量数据库,在每次填绘后,应及时备份.每季度用光盘拷贝一次并妥善保存,否则缺少一次罚款100元.10、各种地质、储量、测量图必须内容齐全,表达准确,精度合格,层次分明,并随时进行检查和修改,杜绝错漏现象发生.11、各种图纸,数据未经主任批准,不得随意打印或提交他人,避免地测资料丢失或泄密.12、定期对计算机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机房设备整洁和计算机硬件、软件运行正常,不得随意对数据和软件进行修改和删除,确保地测数据和软件的安全,满足地质测量和储量管理工作的需要.13、凡因微机管理绘图员不负责任,造成地测信息数据库未及时补充,或未及时对图纸、资料进行补充、修改、完善,影响正常使用或造成生产安全隐患时,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时,按矿有关制度进行处罚14、本制度有总工程师、地测科长监督执行.防治水岗位责任制为认真惯彻实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矿井水文地质规程、河南省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工作持续稳定发展,特制定本责任制.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含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同下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同下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一、矿长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规定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的矿井水灾演习.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二、矿党支部书记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落实上级颁发的防治水方面的法律法规,对全矿安全思想教育负总责.2、把防治水工作列入党委重要议事日程,主持召开党委会、党员干部和群众职工水害培训等事项.3、负责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负责安全法规、遵章守纪方面教育的宣传,不断增加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劳动理念.4、经常性地参加防治水专项会议,及时解决会议提出的有关防治水物资、资金出现的问题.5、及时掌握防治水技术人员和防治水治理施工人员思想动态,解决其生活和工作中出现的难题.三、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矿总工程师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3、及时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的难点和问题,总结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指导防治水工作的开展.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设计.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审批各种施工措施,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工作计划和防治水作业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科技评比活动.每年底对本矿本年度的科技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科技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四、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1、分管副矿长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措施等,并组织实施.3、分管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评比工作.4、分管机电、财务副矿长主要负责督查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企管办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同时督促劳资科做好防治水方面人员的奖金结算工作.5、分管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水办公室对矿井各掘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五、地测副总科长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和矿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长远和年度的工作计划,并付诸实施.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措施的制定.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6、负责组织开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及时收集资料,并整理、建立水文地质台账.7、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六、地测副科长防治水办公室副主任岗位责任制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组织防治水办公室成员全面完成防治水日常任务.2、参加编制全矿防治水的长远规划和年、季、月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3、组织分析防治水工作情况与技术情况,制定技术措施,解决技术业务问题.4、协助科长组织开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及时收集资料,并整理、建立水文地质台账.5、督促防治水技术人员做好防治水年、月度预测预报、月度矿井涌水量测量和其他防治水工作.6、完成科长和其他领导交给的临时任务.七、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和管理工作.3、协助科长组织开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及时收集资料,并整理、建立水文地质台账.4、协助科长组织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正常安全生产.5、负责对矿井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7、协助科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8、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绘工作,及时绘制地下水位曲线动态图,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10、负责提供公司季度、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11、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的工作.八、探放队人员岗位责任制一探放队队长岗位责任制1、探放队队长在主管科长的领导下,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责任.2、负责编制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3、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二探放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在主管科长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探放队的技术工作.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钻孔施工质量.3、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4、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三探水工岗位责任制1、在探放队队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修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九、相关科室、区队岗位责任制1、机电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修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2、生产技术科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地测科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3、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4、供应科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5、安监科负责全矿防治水工作安全监督检查工作.6、各施工队对施工范围内的防治水工作负责.地测防治水科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地测科负责储量管理、地质及防治水等工作.1、负责编排矿井中长期接替计划,根据矿井采掘接替情况及时编制采区、工作面和开拓准备巷道的工程设计,对矿井生产及接替提出合理化建议.采区、工作面巷道工程设计完成后五天内向机电、通风部门提供设计图纸,供其进行机电、通风设计,以保证各系统的设计同步完成;2、安排矿井地质补勘,按规定报批提供采区、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每月25日向有关部门提交经总工程师审批的下月各采掘面的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生产中遇到地质条件变化,及时下井了解情况并对生产提出指导性意见;3、负责矿井防治水工作:按规定编制探放水、探煤、探构造设计提交给施工单位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搞好水害防治评价,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水害发生;4、按煤炭资源回收率奖罚制度对工作面回收率进行考核;5、负责及时填绘、编制各种地质及水文地质图.水文地质技术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一、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和矿井防治水条例技术政策规定,做好水文地质工作.二、经常深入井下和野外调查,研究和预测各种水文地质现象,如井下出水点矿井涌水量、地表水体水位、长观孔水位观测等,查明影响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同时负责编制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图等图纸资料,建立各种水文地质台帐.对水文地质方面的图纸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全面责任.三、支持分析和研究矿井水文地质情况,摸清规律,积极收集井巷地质测量方面的资料,标明采空区、老巷、水井、钻。
矿井地质测量工作管理规定
矿井测量工作管理规定矿井测量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重要环节,是矿井建设、生产、改造和编制长远发展规划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为更好地进行矿山测量工作,严格科学规范管理,使测量工作更好地为矿井安全生产和合理开采石膏资源服务,不断提高企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测量工作管理规定,各矿必须认真贯彻落实。
一、测量工作的主要任务(一)建立、健全、完善矿区地面和井下测量控制系统,为各项测量工作提供依据。
(二)依据工程设计进行采掘、管线、土建和机电安装等工程测量工作,同时检查、监督采掘工程是否按设计施工。
(三)利用测绘资料,解决矿井生产、建设和改造中提出的各项测绘问题,并为矿井灾害的予防、救护及时提供有关的测绘资料。
(四)及时填绘各种测量图纸,正确反映采掘关系现状(生产技术部、公司领导用图每月由各矿安排填绘一次)。
(五)各采房与阶段运输巷之间的净岩柱必须严格控制,采房开门时测量部门必须给施工单位下达采房回采长度通知书,采房采到设计位置后,由施工单位技术员及时通知测量部门,进行采空区实测采房停采位置,坐标、顶底板标高、点到两帮的距离,整理存档。
测量部门在标定采房开门位置时采区一翼各亚阶段之间的采房要对齐,为下分层开采提供详实的基础资料。
(六)保证测绘成果质量,加强工具、仪器管理,精心使用,定期检查、校正和维修。
二、测量工作的主要要求(一)测量工作开始前,应充分收集和分析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现场踏勘,制定合理的测量技术方案。
(二)施测中,观测工作必须校检或者进行两次。
(三)内业计算要精确,要校对起算数据、外业记录和计算成果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对算。
(四)重要测量工作必须独立进行两次或两次以上的观测和计算,并做好资料的归档工作。
三、测量管理工作制度(一)业务联系制度。
1、各类巷道开门,施工单位必须提前三天将工程设计或作业规程连同测量委托书一并提交测量部门及生产技术部。
当巷道掘进3-6m时,由施工单位技术员具体联系,测量部门现场标定中腰线。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
地测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地质工作,提高地质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地质工作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地质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合法、诚信、安全的原则。
第三条地质工作应当执行国家有关地质工作的标准、规范和规程。
第四条地质工作中的技术资料、数据和成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地质工作的保密规定。
第五条地质工作的承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并依法缴纳地质资源费。
第六条地质工作的实施机构应当制定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
第七条地质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类地质工作项目的实施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机构。
第二章项目管理第八条项目管理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程序,确定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制定项目实施方案。
第九条项目管理要做好前期调研工作,明确项目区域的地质特征和自然环境,为项目的实施提供可靠的地质基础。
第十条项目管理要确保项目的设计和实施符合国家有关地质工作的标准和规范,确保项目的安全,避免地质灾害。
第十一条项目管理要加强对项目进展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中的问题和隐患。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要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保存项目资料、数据和成果,便于日后查询和使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十三条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保障地质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四条安全管理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制定安全措施,落实安全责任,确保地质工作的安全。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要对地质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六条安全管理要保持现场的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第十七条安全管理要建立健全的事故处理机制,处理事故后及时进行事故调查,总结经验,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四章资源管理第十八条资源管理要合理规划地质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保护好地质资源,推动地质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第十九条资源管理要对地质资源进行调查和评价,建立资源数据库,为地质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提供依据。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文(4篇)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文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是为了有效控制水灾风险,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国家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而制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规定。
以下是一份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范文:一、总则1.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贯彻国家水利政策,加强对防治水工作的领导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 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地测防治水工作。
3. 地方各级政府应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地方特点制定相应的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二、组织体系1. 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国家水利部负责,地方各级政府负责具体的实施工作。
2. 地测防治水工作应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组织体系,包括地质灾害地表水分布监测、地下水开发利用监测、水文气象监测等部门。
三、工作职责1. 国家水利部负责制定和修订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统一领导和管理全国的地测防治水工作。
2. 地方各级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地测防治水工作,制定相应的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
3. 监测部门负责对地质灾害地表水分布、地下水开发利用、水文气象等情况进行监测和预警。
4. 监管部门负责对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洪工作等进行监管和评估。
5. 救援部门负责对水灾发生后的救援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
四、工作流程1. 地质灾害地表水分布监测部门应定期对全国地质灾害地表水分布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编制相应的地质灾害地表水分布图。
2. 地下水开发利用监测部门应定期对全国地下水开发利用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编制相应的地下水开发利用报告。
3. 水文气象监测部门应定期对全国水文气象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编制相应的水文气象报告。
4. 监管部门应根据监测结果和报告,制定相应的防治水措施和政策。
5. 救援部门应根据地质灾害地表水分布监测部门、地下水开发利用监测部门和水文气象监测部门的预警信息及时组织救援工作。
五、责任追究1. 对于未按照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地测防治水工作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追究责任。
工程地质勘察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地质勘察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地质勘察安全管理,保障勘察人员和设备的安全,确保地质勘察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地质勘察单位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地质勘察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持续改进”的原则,确保地质勘察工作安全。
第四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五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明确安全生产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会议,总结经验,改进措施,提高地质勘察作业的安全性。
第七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包括事故记录、隐患排查、安全培训等资料。
第八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投入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所需的经费、设备和人员资源。
第十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突发安全事件。
第三章安全作业管理第十一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制定作业安全规程,明确作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地质勘察作业前,应对工作环境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场地的安全。
第十三条地质勘察作业中,应加强现场监督,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
第十四条地质勘察作业后,应及时清理现场,排除安全隐患。
第十五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加强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六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七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向设备操作人员提供安全操作培训,确保设备操作的安全性。
第十八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建立设备管理台账,及时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情况。
第五章安全监管第十九条地质勘察单位应接受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安全监管,配合安全检查和评估工作。
第二十条地质勘察单位应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十一条地质勘察单位应建立安全监督制度,定期对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评估。
地测科管理制度(3篇)
地测科管理制度一、矿井地质管理1、认真贯彻执行《矿井地质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的各种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标准、技术要求,开展好矿井地质工作。
2、搞好地质资料观测、收集、整理,并按期进行分析、总结,开展好矿井生产的地质预测、预报,保质保量按时提交“三书”(采区地质说明书、掘进地质说明书和回采地质说明书)。
3、按规定要求上报有关图纸、资料、地质报表等。
4、根据生产需要,搞好矿井地质补充勘探工作。
5、根据矿井生产及时掌握动态,按规定要求正确计算三个煤量,加强储量管理,合理开采煤炭资源。
6、搞好矿区内地表塌陷裂缝、滑坡等地质灾害的调查、收集、整理和分析,并及时提供有关图纸资料。
7、利用微机技术进行地质资料的计算、整理、分析。
二、测量管理1、认真贯彻执行《煤炭测量规程》及有关规定。
搞好矿井测量工作、更好的为矿井生产工作。
2、井上、井下首级测量控制网做定期检核和观测,按照矿井生产确定起算数据。
3、根据《煤矿管理规程》要求健全各种成果台帐卡片和图纸资料。
4、按设计要求,正确标定各项工程的几何关系,做到准确无误。
5、按照测量规程要求,对各类施工巷道及时下发贯通警报通知单,确保安全生产。
6、严格按岩移观测要求,做好地表岩移观测站的观测管理工作,为矿区的“三下”采煤和设计确定各类保安煤柱提供合理的地表与岩层移动变形参数。
7、对测量使用的仪器、工具、进行定期检校,做到正确使用,妥善保管。
8、利用微机技术进行测量资料的计算整理。
三、水文地质管理1、认真贯彻执行《矿井水文地质规程》及有关规定,搞好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提高工作质量。
2、按照水文地质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根据生产需要及时提出采掘工作面的水文地质说明书及水害预防措施。
3、做好各施工现场和出水点、观测点的资料采集观测、整理、分析工作,健全各种台帐、卡片,及时完善图纸资料。
4、根据观测收集的资料,应及时分析、总结,做好水情水害的预测、预报工作,坚持有疑必探的原则。
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水文地质工作制度一、引言水文地质工作制度是指为了规范水文地质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水文地质调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和制度。
本文将从水文地质工作的组织管理、工作流程、工作责任和工作质量保障等方面,详细介绍水文地质工作制度。
二、组织管理1.水文地质工作组织架构根据工作任务及时间节点,建立水文地质工作组织架构,明确各个工作任务的责任人,并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流程。
2.人员配备水文地质工作根据工作任务的需求,进行合理的人员配备。
包括项目负责人、工程师、技术员等。
人员的选择应符合相关技能要求,并定期进行培训。
三、工作流程1.任务接受与分解接到水文地质工作任务后,负责人根据工作内容和时间要求,进行合理的任务分解,并安排合适的人员进行具体实施。
2.实地勘察与取样根据任务分解,水文地质工作人员进行实地勘察和取样工作。
实地勘察应认真细致,确保取样点的准确性和代表性。
在取样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操作流程进行,避免任意取样。
3.取样分析与实验取样回到实验室后,应按照相应的分析方法和实验流程进行分析和实验。
实验过程中应注意操作规范,准确记录实验数据。
4.数据分析与报告编制根据实验结果,进行数据分析,得出相应结论,并编制相应的报告。
报告应包含水文地质工作的目的、方法、结果以及对后续工作的建议。
四、工作责任1.任务分配与执行水文地质工作负责人应按照任务分解,合理安排人员执行具体工作,并对工作进展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任务按时完成。
2.数据质量控制水文地质工作人员在实地取样和实验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3.报告审核与评审负责人对编制完成的报告进行审核和评审,确保报告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对于存在问题的报告,负责人应及时指出并要求修改。
五、工作质量保障1.知识培训水文地质工作人员应不断学习和更新相关知识,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确保工作质量。
2.技术交流水文地质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行业内的技术交流会议和培训班,与同行进行学术交流,提高工作水平。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2004-2005
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2004-2005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05.02.21•【文号】•【施行日期】2005.05.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标准化正文地质勘探安全规程安全生产行业标准AQ2004-200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05年2月21日批准,2005年5月1实施)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地质勘探工作野外作业、地质测绘、地球物理勘探、地球化学探矿、地质遥感、水文地质、环境地质、工程地质、海洋地质和钻探工程、坑探工程、地质实验测试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及职业健康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地质勘探工作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使用地质勘探技术手段和方法从事其延伸业的设计、生产和安全评价、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1995)中国民用航空探矿飞行工作细则(1975)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GB 16424─1996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安全规程GB/T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T 5972-19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GB 6722-2003 爆破安全规程DZ/T 0141-1994 地质勘查坑探规程GB 3787-1983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地质勘探exploration, prospecting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国防建设和科学技术发展的需要,对一定地区内的岩石、地层、构造、矿产、地下水、地貌等地质情况进行重点有所不同的调查研究工作。
地测防治水技术规程实施细则
地测防治水技术规程实施细则地测防治水技术规程实施细则第一条地测防治水工作是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一项基础工作,也是矿井质量标准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进一步提高曲堤煤业有限公司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和管理水平,适应当前质量标准化建设要求,更好地为矿井安全生产服务,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技术管理1、设立地测防治水机构,由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地测防治水工作。
2、建立健全各项地测防治水规章制度、各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并认真组织落实。
3、每年1月10日前上报上一年度地测防治水工作总结和本年度工作计划,由公司组织专业人员对本年度地测防治水工作计划进行审查批复。
4、每月28日召开地测防治水专题会议,总结本月工作并对下月工作做安排。
会议上对各时期的工作要有目标、任务、措施,并落实到人。
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整理出会议纪要。
5、地测防治水资料要分门类保管,有索引、有目录,装订成册,帐、卡相符,文字部分与基础数据要一致。
上级下达文、批复及本公司上报文件、材料等要有管理手续。
6、每年对地测防治水方面的知识进行专业培训,制定培训计划,做好培训记录。
7、地测防治水质量标准化按月考核,在考核期内发生突水事故、重大井巷工程贯通事故及透巷伤亡事故,取消评级资格。
第三条矿山测量基础工作1、井上、下控制测量系统健全、完整,施测方法、成果精度必须符合国家行业规程规定的要求,密度能够满足矿井生产实际需要。
其中井下控制网必须按规程规定敷设相应等级导线并及时进行检查测量和导线延伸。
2、井下各等级导线延伸前的检查测量必须符合规程规定的要求后方可继续向前延伸。
3、巷道中、腰线标定及时、准确,无责任工程事故。
4、坚持巷道开口、贯通、停头、复工、停采及工程进度等通知单制度。
其中贯通通知单要求岩巷必须提前2030m、煤巷必须提前3040m、突出煤层必须提前60m、机掘提前2天发送到相关施工单位,矿分管领导及技术、调度、安全、通风等矿属职能部门。
工程设计施工距离本身就小的巷道(岩巷20m,煤巷30m),开口放线或施工前必须首先发送贯通通知单。
地测防治水制度
安全施工管理联系制度一、为加强和其它科室的联系、沟通,解决煤矿生产中的各种测量、水文地质问题,为矿井的安全生产提供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二、凡井巷、联络巷等巷道开口,须由生产技术科向地测防治水中心下发开口通知单和施工图纸,地测防治水中心才可按照标定中、腰线。
三、凡掘进巷道贯通,必须在岩巷剩下20-30米时,煤巷剩下30-40米时,综掘剩下50米时,地测防治水中心必须向施工单位及相关科室发出贯通通知单(附平面,剖面图尺寸),以便施工单位和相关科室采取安全措施,调度室向施工单位下发停掘通知单。
四、当采、掘工作面经过其它巷道或危险区的上下方,其间距四个巷道高(宽)时,地测科应向有关单位发出交叉(平行)间距通知单(附平面,剖面图尺寸)。
五、测量标定中、腰线后,现场须交代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六、生产技术科下工作联系单,地测防治水中心必须为矿井设计、作业规程编制提供可靠的水文地质资料。
七、地质、水文人员经常深入现场,及时掌握地质构造、水情水害情况,及时发放年、月地质、水情水害预报,遇见地质构造、水情变化时及时发放临时地质、水情水害预测预报。
八、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对掘进距离接近探水允许掘进距离时和探水完毕后,地测防治水中心向调度室下发停、开掘通知单,调度室向施工单位下发停、开掘通知单。
九、探水结束后,由相关矿领导和相关科室对探水孔进行验收并进行现场确认签字移交。
十、在回采过程中,及时掌握工作面地质变化情况以及采煤队回采情况,对于采煤队未按要求回采,发现不合理回采,造成资源浪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煤队和相关部门、领导。
十一、及时按旬、月收尺并及时填报上图,定期交换。
1矿井地测防治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地测防治水隐患排查制度一、水害隐患的定义水害隐患是指违反《煤矿防治水规定》、《煤矿安全规程》及其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中存在可能导致水害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地测防治水管理规定
岗位责任制一、法人岗位责任制1、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防治水原则.2、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好矿井水害的防治水工作,杜绝重大水害事故的的发生.3、定期组织召开防治水会议,确保矿井防治水所需的资金到位.4、积极引进矿井探放水所需的新设备,从资金上保证防治水工作的开展.二、矿长岗位责任制:1、矿长是本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矿防治水负全面责任.2、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水文地质规程和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及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专门防治水机构,并配备专业技术人员.3、经常听取矿总工程师和业务主管部门对防治水工作规划、计划和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并保证人力、物力和相关资金的落实.4、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负责制定每年的防治水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5、负责组织实施每年夏季的矿井水灾演习.6、对煤矿水害隐患要及时组织处理.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市委、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积极稳妥的措施,立即组织抢救,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各类伤亡事故.三、矿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1、矿总在矿长的直接领导下,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负直接责任.2、对全矿防治水相关技术负责人的管理到位,确保技术管理体系畅顺.3、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防治水专项会议,协调和解决防治水工作方面出现的难点和问题,上个月全矿涌水量变化和防治水所取得的成绩和不足,并对本月的防治水工作做好计划.4、组织编制和检查防治水工程及防断层水、防老空水煤岩柱的.5、组织制定并审批防治水工程的施工组织,及时审批各种施工,为科学施工提供可靠依据.6、负责主持制定煤矿防治水和防治水工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者进行教育和处罚.7、经常深入生产第一线,认真检查督促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止安全生产失控和漏管.8、推广应用防治水方面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把技术创新作为我矿技术发展的一种内在动力.对专业技术工作重点跟踪,组织技术攻关.9、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防治水评比活动.每年底对本矿本年度的项目,优秀设计及做出发明创造的人员进行评比并表彰,调动广大技术人员钻研技术的积极性.四、分管副矿长岗位责任制:1、分管副矿长在矿长和矿总的领导下,负责分管范围内的防治水相关工作,并负领导责任.2、负责学习上级下达的防治水方面有关技术政策、指令、细则、通报和等,并组织实施.3、分管生产副矿长主要负责监督和落实防治水工程施工进度,施工质量,并做工程的验收和防治水精品工程的评比工作.4、分管机电及财务副矿长主要负责督察机电科做好机电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并保证防治水资金的落实,督促企管科对排水设备与探放水设备的购置工作,同时督促劳资科做好防治水方面人员的奖金决算工作.5、分管安全副矿长负责监督防治水办公室对矿井各掘进头和采面的水害预报工作,负责督促培训中心对探放水职工的安全培训工作.五、地质岗位责任制:1、在总及生产矿长的领导下,对所分管的地质工作全面负责.2、鉴定井下施工场所的各种大小地质构造,并及时上图.3、对巷道过断层、石门揭露煤层时正确判断其层位关系.4、及时收集井下各种有关地质、水文资料,为巷道掘进、采区生产提供准确地质依据.5、对收集到的地质资料进行整理、、存档.6、经常深入井下现场,及时了解出现的各种地质构造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六、地测科长防治水办公室主任岗位责任制:1、在矿长和矿总的领导下,对防治水工作负全面责任.2、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技术政策和规定,组织全科职工全面完成各项防治水工作任务.3、组织编制全矿防治水长远和年、季、月的,并付诸实施.4、组织分析矿井水文情况,掌握矿井涌水动态和变化规律,参加解决水患和供水水源的措施的制定.5、负责井下防治水的安全工作,定期召开防治水会议,定期组织全矿防治水专项检查.6、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7、组织矿防治水相关方面技术竞赛,积极推广先进经验,开展技术革新,不断提高职工素质.8、经常深入现场,掌握第一手防治水资料,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七、水文技术人员岗位责任制:1、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做好分管的水文地质技术工作.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规程,执行公司技术管理规范和防治水工作条例细则,分担全矿水文地质技术与管理工作.3、协助科长组织开展地表水体、降雨量的调查观测工作,负责井下各观测点的涌水量观测工作,并将观测结果建立涌水量观测台帐.4、协助科长组织每月的防治水专项检查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向分管矿领导及科主要领导汇报,确保矿井安全正常生产.5、负责对矿井各采掘生产头面进行水害分析的预测预报,对存在水害威胁的头面提出整改意见.6、负责编制探放水设计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现场技术指导.7、协助科长做好水文地质补充勘探设计工作.8、负责矿井充水性图等各种图表的填汇工作,及时掌握地下水的水位变化,并绘制地下水等水位曲线动态图.9、不断总结矿井水文地质变化规律,积极探索矿井防治水的有效办法.10、负责提供公司季度、半年、年度达标检查所需的各种防治水资料.11、积极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参与技术革新和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八、探放水队人员岗位责任制:一探水队长岗位责任制:1、探水队长在主管科长的领导下,对探、放水方面工作负全面责任.2、负责编制钻探生产计划,设备材料使用计划,搞好钻探衔接.熟悉本专业的各种施工设备性能和工作程序,能够协调组织生产,按时完成任务.3、搞好施工现场的隐患排查,杜绝重大事故的发生.二探放队技术员岗位责任制:1、在主管科长和队长的领导下,负责探放队的技术工作.2、根据施工设计编制好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做好宣传、贯彻和落实工作.深入现场,及时解决钻探施工过程中的技术问题,保证钻孔施工质量,预防孔内事故.3、做好职工的专业培训和安全培训工作.4、搞好事故隐患排查,做好业务保安,防止出现重大工程事故.三探水工岗位责任制:1、在探防队队长和技术员的领导下,完成各项探水任务.2、详细做好钻探进尺、涌水、岩心的记录工作.3、努力保证施工质量,保证原始记录的准确性.4、做好设备的正常维护修理工作,保证设备的完好.5、积极学习新技术、新方法,改进钻探工艺,提高钻进效率.九、相关科室人员岗位责任制:1、机电科负责矿井各排水点、水平排水系统排水设备的选型、安装、维护及主要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测试等工作.负责对各水平变配电、泵房的监督管理工作,保证水泵正常运转.2、工程技术部负责防治水工程如水仓、水沟及泄水通道的设计.在进行工程设计时必须根据煤矿设计规程要求综合考虑防治水工程及地测科提供的各采掘工作面的涌水量对水沟的断面积及流水坡度进行优化设计,并根据涌水量大小在采掘巷道设计一定数量的沉淀池,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预留防治水工程施工时间及有突水危险采面防突水预案的制定.3、调度室负责协调井下生产运输,保证防治水设备、材料运输畅通,负责全矿公共区域内的水沟、沉淀池责任区的划分,制定清仓计划,并按时安排清仓队伍,保证水仓的空仓容量经常保持在有效容量的50%以上,督促水沟的清理工作.4、供销科负责防治水排水设备的购置,并配合机电科做好购置排水设备的选型工作.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为了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规定,杜绝重大水害事故,保障职工安全,保护矿山资源和财产,保证煤炭生产持续稳定的发展,结合我矿水文地质条件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中防治水工作的规章和依据,全矿职工都必须严格执行.京盛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各级领导必须把防治水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公司主要负责防治水工作的领导下,总工程师主抓,调度、安监、地测、技术、通风、运输、机电、采掘区队等职能科室各负其责.要定期专门研究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检查各项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予保证.矿井水文地质工作是防治水工作的基础.为此,必须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矿井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测工作,查明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为防治水提供技术依据,并根据生产计划安排的需要提供水文资料,水害情况预报或者防治水措施,并由总工程师负责组织召开专题会议.每年雨季前对防排水进行全面检查,同时组织抢险队伍,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巷道掘进和工作面回采过程中,对邻近的小煤矿或古窑和旧巷道有怀疑的,必须坚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有水必放、先放后采”的原则.为了消除周边煤矿开采对我矿安全生产的隐患,京盛煤矿地测科必须搜集、调查和核对本井田范围内或邻近小煤矿及废井、老窑情况,详细掌握其井田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对矿井安全生产有威胁的小煤矿、古窑必须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并报告有关部门.职能科室及相关生产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确保防治水工作顺利进行.调度室负责协调指挥,机电科负责水泵正常运转及排水管路畅通,确保矿井安全产.有突水威胁的工作面,不但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避灾路线,设置指路标,同时区队利用班前会讲明水文情况、危害程度等,让全体井下职工都能了解水情,有充足的思想准备,以备一旦突水,能够安全撤离,避免意外伤亡事故.一、各级领导必须把矿井防治水工作列入本单位的重要议事日程,充分认识矿井防治水工作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重要性,坚持水文地质条件不清不生产,探放水措施不落实不生产,水害隐患未解除不生产.水害防治所有技术工作,都必须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执行,凡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必须重做或补做.二、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分管领导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防治水责任,各级领导要经常指导、督促、检查防治水工作,并在人、财、物上给予必要的保证.三、矿井必须配备专门负责防治水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指受过正规院校地质、水文地质专业教育的技术人员,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的矿井配备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3人,其它矿井可配备1~3人,以满足工作需要为标准,防治水机构负责人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探放水作业人员必须经培训上岗.四、矿井应当及时编制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确定本单位的水文地质类型,按规定根据确定的水文地质类型制订防治水水规划、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和类型确定,需上报集团公司审定.五、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六、煤业公司、矿井要组织专家或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合作,广泛收集矿区和矿井资料,及时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分析水情和水害特点,提出目标和保障措施,分布组织实施.矿井地测防治水机构必须根据生产和建设的需要编制年、季度和月份地测防治水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不得拖欠.年度计划按期报煤业公司技术部.七、所有防治水工程必须建立严格的设计、审批制度.凡是防治水工程,如勘探工程防治水设施、排水系统工程、探放水工程、注浆工程等均需编制方案或设计,并按规定报批.大型防治水工程如疏水降压、帷幕注浆、三下采煤必须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后,由集团公司组织审批后方可实施.各项防治水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煤业公司总工程师组织地测、安监等部门审查批准后,严格按设计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若需修改设计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原审批程序进行.工程完成后,必须提交成果资料、图纸和技术总结,并经公司主管部门组织鉴定和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必须返工.八、防治水工程验收办法:由施工单位向矿井提出申请,矿井向公司提出书面验收申请;验收人员由公司经营管理部、计划部、财务部、劳资部、安监部等相关部室,矿井对口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人员组成,由地测科负责组织.申请验收单位要提供工程设计及批复意见、批准的预算、施工合同,施工日报表、施工小结等技术资料和图纸等作为验收标准和依据.验收分定期验收和不定期验收,单项工程结束时,可与当日7点前提出申请;月验收在每月的20日前后进行.每次验收应出具验收结果,作为工程决算的依据.九、矿井地测部门要根据当年及当月生产接替安排分析编制年、月、水情水害预报.若遇特殊水情水害,应随时预报,经总工程师审批后,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年水情水害预报每年元月9日前,月水情水害预报每月6日前报煤业公司地测主管部门.十、采掘工作面生产前要做好水文地质工作,提供的地质说明书中要包括详细的水文地质说明.如有水害威胁,必须制定防治水害的具体措施.十一、加强雨季防洪工作,每年雨季前,应对地表河流、塌陷区及井上下防排水系统认真进行调查,排查隐患,制定治理意见,及时处理.十二、各矿井要及时调查、收集,测量或采用物探技术,查明井田范围内及周边有影响的小煤矿的开采范围、层位、积水边界、水量、水压等情况,研究分析对本矿安全影响程度,发现越层、越界和存在重大隐患的小煤窑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并上报有关部门,及时处理.十三、受底板岩溶裂隙承压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和高突采掘工作面均需进行物探超前探测,并及时根据物探探测结果,编制地质及水文地质预报,经总工程师审批后,通知相关单位和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十四、煤业公司每月召开地测例会,分析总结当月计划完成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十五、加强地下水动态观测.观测点应统一编号,标高每年复测一次.根据煤矿防治水规定进行观测,每旬不得少于1次.十六、加强矿井防治水基础资料的管理.矿井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必备的五种防治水图纸并实现数字化,并至少每半年对相关图件进行修正完善1次.十七、各矿井要加强各类防治水设施及排水系统的日常检查,确保防水设施的完善及排水系统的安全、稳定、可靠.十八、受水害威胁的采掘面,矿井由总工组织进行突水系数及安全水压的计算,凡水压及突水系数超标的头面,严禁开采;安全的采掘头面需报公司会审后,方准进行开采.十九、各矿井要组织不同时期、不同地点的水害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确保施工人员熟悉避灾路线,并将演练报告报地测部备案.防治水预测预报制度一、按煤矿防治水规定及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的要求,收集当月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预测预报的基本工作内容.二、在年、季、月初根据矿生产衔接安排,编制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部门审核后经总工程师签字,于下一年度、季度、月度的第一个月3日前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及矿领导,同时上报主管局.三、对上年度、季度、月度水害预测预报进行总结,评价预报准确率,分析预测预报不准确的原因,于下一年度、季度、月度的第一个月3日前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同时月度总结上报集团公司.四、根据施工单位及调度室的反馈信息,施工现场出现地质构造时,技术科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应及时深入现场观测,编写临时地质预报并发放施工队组及相关职能部门.五、各施工单位生产技术员要认真参照水害预测预报,并纳入到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及时向职工学习贯彻,使生产作业人员了解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情况.学习要有记录、签字.技术科要不定期检查贯彻学习记录.六、相关施工队组在预报下发后要严格按水害预报执行,当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发生异常变化时,必须及时向技术科反馈现场情况.七、地质人员必须跟踪收集水文地质资料,现场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跟踪补充预报.八、要严格按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要求,及时收集编录原始地质资料、涌水资料,并分析总结规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预报的结果应能保证煤矿正常生产,不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九、要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开展防治水科研工作,引进推广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预测预报手段,提高预测预报的水平及准确度.十、水害预测预报必须在综合分析各种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要做到及时、准确,能够有效指导生产.十一、水害预测预报图表由技术科水文地质技术员根据水文地质资料进行编制.十二、水害预测预报应根据年度、月度施工计划,结合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预测各工作面及周围受水害威胁情况,及时提供相关水文地质资料,并下发水文地质预测预报.十三、在施工过程中,应对预测预报图表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正.在施工至含水层时应提前20米发出水文预测预报单,并报告调度室.十四、当井下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出现突涌水征兆、接近可疑水区和可疑老空区时,必须及时发出临时水文地质预报,提出处理措施,并且必须有文字和图纸.十五、对水患险情应发出水害通知单,立即报告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十六、预报内容应包括地点、范围、对生产的影响应采取的措施等,预报结果应保证矿井正常安全生产,无因预报错误造成工程事故及透水事故.十七、若当月生产计划变更,存在水害隐患,要提前5-6天发水害通知单.十八、水文地质技术员应做好预测预报资料整理、报送、档存等工作.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现特制定我矿专项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一、认真落实水害防治责任增强做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将水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水害防治工作职责.各相关科室、部门要针对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查出的煤矿水害隐患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分析情况,提出措施,对重大水患立即整治除险.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要承担起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技术责任.要加强煤矿防治水工作,配备水文地质技术人员,设立专门的煤矿防治水机构、建立健全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配备齐全的探放水设备和专业队伍等,不断促进矿井防治水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二、加强煤矿防治水基础工作矿井要按照“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认真开展防治水工作.采用适合本矿井的物探、钻探、化探等先进适用技术,查明矿井或采区水文地质情况;定期收集、调查核对本矿及相邻煤矿的废弃老窑情况,编制矿井综合水文地质图等基础图纸和资料,准确掌握矿井水患危险的情况,对矿井生产区域的地质构造情况、水害类型等进行预测预报,提出预防和处理水害的针对性措施.三、加大重大水患排查治理力度煤矿企业要认真排查治理矿井及其周边受威胁的水害隐患,特别是安全生产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水害隐患,要分类定级,建立档案,按规定向地方政府相关部门报告;同时要制定专门治理计划,做到人员责任、整改措施、整改资金、整改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严禁超层越界等违法非法开采,严禁采掘防隔水煤柱.凡存在严重水患而未采取有效措施的,要立即停止生产,排除隐患.四、认真落实防治水措施煤矿企业要认真落实“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矿井开拓巷道过导水断层、裂隙带、陷落柱等构造地带时,必须探水前进.矿井如受底板承压水威胁时,要进行疏水降压,保证安全开采;无法保证安全开采时,必须进行底板加固注浆.水体下采煤必须按设计进行试采,确保安全.矿井受老空水威胁时,要分析查明老窑的空间位置、积水量和水压,确定探水警戒线,并准确填绘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编制探放水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探放水要由专业人员使用专用探放水钻机进行施工,保证探放水钻孔的超前距离,探放水钻孔必须打中老空水体,并要监视放水全过程,直到老空水放完为止;探放水时,要撤出探放水点位置以下受水害威胁区域的所有人员,发现有突水预兆时,必。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文(4篇)
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煤矿地测防治水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煤矿安全监察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工作。
第三条基本原则(一)科学合理。
根据地质条件和矿井特点,制定科学合理的地测防治水方案。
(二)防范为主。
加强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控制水害事故发生。
(三)实行综合治理。
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相结合,全面防治地下水浸泡、涌水和渗水。
(四)依法管理。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五)科学管理。
完善地质信息管理系统,提高地测防治水工作的科学性和精细化管理。
(六)强化监督检查。
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确保地测防治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机构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机构由矿井领导班子成员组成,负责地测防治水管理工作。
第五条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组织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组织由矿井地测防治水专业人员组成,受煤矿地测防治水管理机构的领导和管理。
第六条矿井地测防治水管理职责(一)负责制定地测防治水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地质信息的搜集、整理和管理,建立地质信息管理系统。
(三)开展地下水的监测和预警工作,提前预判和预防水害事故。
(四)组织开展渗水、涌水、水灾的防治工作,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控制。
(五)组织开展地质体验区、水害点的综合治理工作。
(六)沟通相关部门,及时报送地测防治水工作的进展情况。
(七)开展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提高防治水管理人员的素质和综合能力。
第三章方案编制与实施第七条地测防治水方案地测防治水方案是指煤矿地测防治水工作的总体规划和工作指导文件。
地测防治水方案应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编制,包括以下内容:(一)地质条件和水文地质背景。
(二)地下水动态监测和预警措施。
(三)渗水、涌水的预测、预报和预防工作。
(四)地下水浸泡治理和水害点综合治理。
(五)地测防治水设备的配置和维护。
水文地质工作管理细则
水文地质工作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一)为贯彻落实xxxx公司(简称“公司”)《xxxx》,提高水文地质监测数据收集与分析能力,摸清矿区水的运动规律,为矿山防水、工程建设及技术报告等提供依据,规范作业区的水文地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依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和《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等编制而成。
(三)本制度规定了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水工作管理组织职能及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本制度适用于铁矿矿井水文地质及防水工作。
(四)公司坚持“持续发展,和谐共赢”的发展理念,并主张“科学发展、预防为主、过程监控、防治结合”的原则开展矿山水文地质工作,合理利用地下水资源,实现地下水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第二章管理职责(一)健全完善本单位矿山水文地质工作管理体系,研究相关行业、专业规范,制定具体细则。
(二)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矿区(井)水文地质调查、勘探和观察工作,查明矿井和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地下水的规律,为防治水工作提供技术依据。
引进并推广水位观测、涌水量、防治水等方面的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四)严格执行国家或上级部门的各项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严格按照规范操作,提高数据收集能力,确保数据准确性。
(五)结合实际制定日常水文地质工作检查、考核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建立工作台账以及数据信息库,并妥善保存。
(六)对水害事件进行调查分析,收集相关水文地质资料。
(七)全面、及时、准确向公司报送水文地质监测数据、报表、信息和有关材料。
第三章工作内容及技术要求水文地质工作是矿山生产建设的基础,是矿山生产技术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矿山生产中起到保证、指导和监督、验收职能作用。
地勘作业区负责我矿的水文地质研究管理工作。
通过观测掌握地下水动态特征,从而判断其与大气降水、地表水体以及含水层之间的水力联系,为预防水害和利用地下水资源服务。
动态观测的主要项目:大气降水观测、地表水体观测、地下水位观测、井下涌水量观测。
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操作规程(三项管理制度)
水文地质观测工安全操作规程(三项管理制度)一、上岗条件(一)矿井观测工必须由具有一定的专业技术基础知识,并经过专业技术人培训的人员担任。
(二)掌握矿井征用土地观测、试验仪表和器具的使用方法,按规定校验、保养和使用。
(三)严禁在水文地质观测、计算、资料汇总、统计中弄虚作假。
二、水文地质观测(一)地面水文地质观测包括水文气象及地面水文地质点的观测,地面水文地质与观测的内容要符合合《煤矿防治水细则》的要求。
(二)地表水观测。
观测项目投资与地表水调查含水内容相同,观测时间,一般为每月一次,雨季或暴雨后根据需要增加观测次数。
(三)观测降水量常用的仪器为直径20厘米的雨量器,或与雨量器口径相匹配的雨量杯。
雨量器、自计纱门应保持清洁。
(四)观测要求:1、观测降雨量记至0.1毫米,不足0.05毫米时可不作记载。
2、每日降水量以早8时为每日分界,从本日8时至次日8时的降水量为本日的降水量。
3、降水间隔等于或小于15分钟可看作一次降水,间隔15分钟以上可看作两次降水。
(五)降水量观测记录的统计1、每日观测完毕后,应检查侦测记录薄各段(或各次)水量记录是否正确、齐全,发现有错误或不全时,应根据实际状况加以改正。
2、月终时应在降水量统计表中填写旬、月、日最强降水量及出现日期。
3、查清井田范围内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包括塌陷积水区)的江水渗透情况、疏水能力,对渗透情况,要在井下设点观测,并对地面相关水体、水量等进行监测。
(六)地表水位观测站的建立,应符合以下要求:1、观测站应建立在墙体牢固,观测适于并标志性具有代表性的地点。
2、实测观测站基面坐标、高程,测定不同海水面的断面积,以便计算不同水位的过流量。
实测水位标尺标高。
(七)对地面井、泉、水文钻孔、河流、渠道、湖泊、水塘、监测网水库及塌陷积水区等建立的观测站,要统一编号,所设置的固定观测标尺及测量坐标和标高,每复测一次,发现有变化须随时补测。
(八)径流体的水位观测,必须使用水位标尺或自计水势水位计。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地质测量及水文地质安全技术管理规定一、定期会议制度(一)技术(地测)科每年初根据矿井下达的生产计划召开会议,讨论本年度地质工作计划,确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措施,上报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二)每月初召开地质工作例会,结合工程验收结果,总结上月工作,安排本月任务,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及时调整。
(三)每一单位工程竣工后召开业务会议,根据地质成果,评价工作质量,总结经验,分析失误原因,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二、地质资料、报告等审批制度(一)技术(地测)科每年初应根据煤业公司下达的生产计划和生产实际编制该年度地测工作计划,经煤业公司总工程师批准后执行。
(二)矿井地质报告每1—2年修编一次,完成并经省国土资源部门审批。
水平延伸地质报告在工程竣工半年内提交。
(三)技术(地测)科必须按设计部门提交并经矿总工程师批准“委托书”要求的内容认真编写地质说明书,完成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交设计部门、采、掘、开拓队使用。
(四)储量的转入、转出、注销、报损等,由地质专业提供有关资料,经矿总工程师审查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师批准。
(五)地面防洪工程、汛期防水、排水、放水、堵水、探水、截水的施工与实施计划、防治水工作总结、成果报告等由矿总工程师组织编制,矿长审批后执行,并报公司备案。
(六)除井田边界煤柱以外的其它各类防水煤柱以及排、放、堵、探水的施工设计由技术(地测)科编制,经科长签字后报矿总工程师批准实施。
三、地质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制度(一)煤矿地质所有技术工作,都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政策和原煤炭部颁发的有关规程执行。
凡不符合规程、规定要求的,都必须重做或补做。
如发生地质事故,要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的态度出发,实事求是,认真追查落实。
(二)技术(地测)科对向设计、施工、回采等部门提供的地质资料的质量全面负责,如出现与实际情况有出入时,负责重新解释或重新调查。
(三)每个掘进工作面,都要及时编录、整理,如发现疑难问题,及时向总工程师汇报,共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使生产正常进行。
(四)经常分析研究周围已采工作面资料,结合现工作面的地质情况,预报未开拓、准备、回采区的地质变化,每季度末对该季度内的地质预报的准确程度做一次全面总结,为下一季度地质预报提供借鉴。
(五)每一工作面回采结束后,都要认真进行采后总结工作,对提供的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的准确程度做出评价。
(六)巷道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掘进巷道与地质变化不相适应,将要造成废巷时,应及时向技术部门和矿总工程师反映,及时纠正错误。
(七)掌握工作面的地质变化规律,经常分析研究工作面有无影响回采的各种地质隐患,若有应及时提出补救措施。
(八)根据巷道设计方案和工作面的地质情况,结合通风、运输、排水、采煤方法等,分析设计方案是否有利于提高煤炭资源回收率,并提出修改意见。
(九)地质人员要从地质角度分析全部需要贯通的巷道,在贯通范围内有无构造等变化,防止贯通事故发生。
(十)因地质工作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要认真查找原因,提出补救措施。
损失无法挽回时,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报矿井处理。
四、矿井地质和矿井水文地质(一)各煤业公司总工程师负责调查矿区地质和水文地质规律,查清有关地质和水文地质条件,处理矿区地质和水文地质疑难问题。
(二)各煤业公司技术科负责编制采区地质说明书、回采工作面地质说明书、掘进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和地质预报及水情水害预报,确保预报的可靠性。
(三)各矿技术科负责全矿的地质及水文地质具体工作。
严格执行规程和细则,及时收集整理基建、生产等不同阶段的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
对新开掘的井筒、石门、上下山、穿层巷道进行地质编录,绘制地质素描图。
对特殊地质现象:如小构造的煤层变厚变薄、分岔等除绘制素描图外,同时填绘到有关矿图上。
(四)对新发现或揭露的涌水点进行涌水量观测,调查其周围的地质和水文地质情况,查清或推断水的来源。
当可能威胁矿井安全生产时,应立即发出水情水害预报,以便采取预防或治理措施。
对所观测到的资料应填绘到矿井充水性图上,并将数据立卡归档保存。
(五)矿井专业水文地质人员要经常到井下、地面塌陷区调查了解矿井充水条件变化情况,收集小窑、废井、老塘、塌陷坑积水资料,研究矿井涌水动态,在综合分析各种水文地质资料的基础上按月、季、年发出水情水害预报,并按月、季、年编制总结报告。
(六)各矿技术(地测)科要积极开展瓦斯地质工作。
调查涌出异常区的地质条件,描述煤、岩层结构特征、松软程度、节理发育情况、地质构造特点,煤层含水性。
把涌出异常点绘制到采掘平面图上,并注明瓦斯浓度及变化情况,涌出异常发生和恢复正常的时间、异常点标高、层位等资料。
(七)矿井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与设计、基建、生产、机电、通风等部门有相互协作的关系,有关业务关系应通过委托书、会议等方式进行。
(八)地质“三书”、地质预报、水情水害预报均需技术(地测)科科长签字后发出。
发出时必须由发件人、收件人在发文本上签字,并存档备查。
五、生产、安全联系制度(一)地质与设计、施工、回采、通风等部门或人员相互协作,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委托书、通知单、会议等进行。
凡口头联系,地质人员有权拒绝。
(二)设计人员需技术科提供资料时,必须事先联系,提交委托书,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具体规定如下:1、矿井改扩建、开拓延伸及技术改造工程设计前三至五年通知地测部门,技术(地测)部门要根据需要组织进行补充勘探,在设计前半年向设计部门提交经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相应程度的地质报告。
2、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资料,应在两年前通知技术(地测)科,技术(地测)科要在设计前半年提交采区地质说明书。
3、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技术(地测)科,地质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4、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资料,应在采面掘出来后十五天内提交。
5、零星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资料应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6、重要井巷贯通工程,设计人员应提前12天向技术(地测)科提供设计图,并在总工程师主持下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要求,保证地质人员有足够的调查、制图时间。
(三)与施工单位的业务联系:1、技术(地测)科需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2、巷道开口,生产单位需提前三天填写委托书,通知地质专业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提供,停头或复工也应提前通知技术科凡没有《开工通知单》施工的队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3、施工单位对地质调查和超前钻进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
地质组应将随时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区队。
4、当掘进工作面在透巷或接近老空、老窑、封闭不良钻孔等危险区前,技术(地测)科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用通知书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
六、地质工作保安制度(一)地质专业人员应严格遵守《煤矿安全规程》及矿井制定的有关安全规定或安全技术措施,严格遵守本制度中的各项规定,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
(二)新参加工作人员,在未掌握业务技术知识和熟悉井下巷道前,不允许单独作业。
(三)凡因特殊原因需要上夜班或在节假日下井人员,必须经科长批准。
(四)井下工作过程中应相互照顾安全。
对违反安全操作的人员,不论职务高低,应当制止,不得迁就。
若井下出事或遇重大事故时,应当立即用电话通知调度室,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下井时应精神集中,爱护所带仪器、设备。
行走应注意来往车辆。
不扒车。
(六)工作中应注意顶板及周围支护的安全情况。
进入采掘工作面时必须与区队有关人员取得联系后方可进入,防止放炮或其它事故的发生。
(七)在施工巷道进行工作时,必须先与班组长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行。
(八)凡违反安全规程、规定、措施,或因麻痹大意、玩忽职守造成不安全事故者,按其情节轻重和本人表现,将给予警告、罚款、记过、降职、降薪等处罚。
七、图纸、资料管理制度(一)图纸资料分日常使用、科存和归档三种。
1、日常使用的图纸资料由技术(地测)科保管,科长应负保管责任,存放在固定地点。
2、科存的图纸资料(指日常配合生产的图纸资料),由资料员负责统一保管,应根据资料性质,分门别类进行编号登记,并编制出资料目录。
3、归档资料(指生产形成的全部地质记录、图表、帐卡、文字说明、成果成图以及设计、科研、论文等,具有较长使用研究价值的资料),一般要求每年第一季度应将资料整理归档。
(二)未经领导审批或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图纸,严禁外发。
凡本科对外签发的图纸应编号登记,用过后必须收回。
销毁的资料需经矿总工程师同意。
(三)一切图纸资料不得遗失,发现丢失应设法找回,并向矿总工程师汇报。
(四)凡科室打印的图纸,必须由科长统一安排。
有关人员需要图纸必须提前提出并登记。
矿井以外单位来联系出图,需经矿总工程师批准。
未经批准一律不准打印。
(五)对打印出错的图纸或要销毁的图纸,禁止做其它使用,必须销毁。
对科内或其他单位领取图纸时,需在登记本上签字。
(六)凡矿井以外有关单位借阅有关图纸或资料时,必须经总工程师批准,方可借阅,借阅登记时还应写明归还日期。
(七)任何人对图纸资料都要爱护、珍惜,不准随笔勾画。
科内人员借阅的图纸资料应及时归还。
八、测量安全技术管理规定(一)巷道开口和中腰线标定1、开掘巷道开口或改变原设计,必须由矿设计部门(或开拓管理部门,下同)提前3天向矿测量部门提交巷道工程设计(或修改设计)图纸数据或《开拓掘进巷道开口通知单》(以下简称开口通知单)。
特殊情况下也必须保证测量部门有足够的验算时间。
没有开口通知单,测量部门不得标定开口位置和中腰线。
2、测量部门在接到开拓掘进巷道工程设计或开口通知单后,必须认真及时地检查、校核设计数据,并对设计的几何要素进行检查验算。
同时要全面收集有关测量资料,对设计巷道穿(跨)越老巷、老空及水、火、瓦斯等不安全区域,矿总工程师配合设计部门研究。
在确定设计图纸和数据无误后,方可进行标定测量。
3、标定前必须正确解算标定要素。
当开口位置与已知导线点不通视时,必须在标定前进行实地导线测量,然后才能解算标定要素。
根据解算的标定要素及时准确地进行实地标定。
主要巷道的中心线须用经纬仪标定,每次标定时必须用正倒镜两个镜位进行,标定后必须进行检查测量。
次要巷道的中心线可用支距法标定。
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石门的腰线须用水平仪标定,其它巷道(斜井)的腰线可用经纬仪标定。
新开口巷道的中腰线标定必须独立进行两次,并将标定结果登记在标定台帐上。
当巷道掘进4-8米时,必须及时复测检查或重新按设计方位、坡度进行标定。
4、巷道的中腰线点必须成组设置,每组不得少于3个点,点间距离不得小于2米,并用明显的标志进行标记。
最前面的一组中腰线点距离工作面一般不超过30-40米。
在延设中腰线点时,对所使用和新设的中腰线点均须进行检查。
5、当采用激光指向仪时,其位置和光束方向应根据经纬仪和水平仪标定的中腰线点确定,所用的中腰线点一般应不少于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