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资源法复习重点

合集下载

自考环境资源法知识点总结

自考环境资源法知识点总结

自考环境资源法知识点总结

一、环境资源法概述

环境资源法是指规范环境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法规体系,涉及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生态平衡、污染治理等方面的内容。其中,环境保护法是环境资源法的核心内容,对环境

的保护和治理起着重要作用。

二、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是环境资源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内容包括环境污染的防治、环境监测和信

息公开、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责任等。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环境法律体系的基础法律,

是环境资源保护的法律依据。

三、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

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是对自然保护区的管理和保护进行规范的法规,明确了自然保护区的

管理范围、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资源利用和开发等内容,保护和维护自然生态系统。

四、水法

水法是规范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法规,包括水资源的开发利用、水环境保护、水资源

税收等内容,维护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水环境。

五、土地法

土地法是关于土地管理和保护的法律法规,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征收、土地复垦等内容,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土地生态环境的保护。

六、野生动植物保护法

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是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包括野生动植物资源的

保护、野生动植物的保护区设置、野生动植物的开发利用和管理等内容。

七、相关法规和政策

除了上述法律法规之外,环境资源法还包括相关的法规和政策,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

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等。这些法规和政策对于环境资源的

合理管理和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八、环境资源法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环境资源法面临着新的挑战和发展机遇。未来,环境资源法将更加注重环境保护、生态平衡、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内容,加强对环境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复习重点

课程介绍

⼀、课程性质和特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是全国⾼等教育⾃学考试法律专业的必修课程。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要求考⽣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内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体系,具有运⽤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具体知识,分析和处理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实际问题的能⼒。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主要系统论述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涵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领域内的主要分类或分⽀学科。它不尽涉及法理学、国际法、⾏政法、民法、经济法和刑法等传统法学学科,⽽且还涉及环境科学(⽣态学)、环境社会学、环境经济学和环境伦理学等其他⾃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学科。因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作为法学新兴的边缘学科,其内容⼴泛、实践性、综合性较强。⾸先,该学科涉及多层次的法律规范体系,⽽且相应法律规范的内容多为民⾏交叉,其次,从知识结构上看,学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必须要对环境科学、环境社会学、环境经济学等学科的专业背景知识和专业术语有所了解和认知。

⼆、指定教材

本课程串讲课时为20课时,所⽤教材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汪劲主编,北京⼤学出版社2013年4⽉第1版。

三、课程体系

第⼀部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第1章--第3章)

该部分内容主要论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理论,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与发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理论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该部分是学习以后各个章节的前提和基础。

该部分对应的是旧版教材第⼀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第1章-第11章)。新版教材在该部分对旧版教材做了⼀定的删减和修改。保留了环境与环境问题、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和发展、环境资源保护法作为独⽴法学学科的相关论证;保留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体系、法律关系等基本理论;保留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各项基本原则和各项基本制度。总体上来讲思路更为明确和具体,便于考⽣从总体上进⾏把握。

(整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

(整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

精品文档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

第一章绪论

1、“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的。

2、人类环境的概念

人类环境,是指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关于环境的定义和范围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规定的环境的范围同环境科学中的环境的范围并不完全相同,这是因为: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把环境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看待的。

(2)从环境科学的理论来说,一切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环境要素、成分、状态都是人类环境系统的组成部分,都是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

(3)人类环境的结构具有相关性。

4、生态学的概念

生态学的概念,是德国人伊.海克尔在1866年提出的。它是研究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相互关系的科学。目前,生态学的范围已超出了生物学,扩大到其他领域。生态学的任务就是研究生物与环境之间相互关系及其发展变化的规律与机理。

5、生物放大的定义

在环境科学里,把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象称为“生物放大”。

6、生态系统的的定义和功能

生态系统,是指自然界里由生物群体和一定的空间环境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合体系。

生态系统的基本功能是能量流动和物质循环。

生态系统的能量流动是通过食物链进行的。

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是指物质在生态系统中周而复始地循环,被反复利用的现象。

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目的:合理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根本任务: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民健康。

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二元论:①保护人体健康;②保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

答:①综合性(对象的广泛性、方法的多样性) ;②技术性(各种技术工艺);③社会性(人与自然);④共同性(全球性的问题) 。

3、外国环境法发展阶段和完善阶段的特征

答:发展阶段:一、加强国家环境管理;二、完善污染防止立法。

完备阶段: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二、制定环境基本法;三、加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四、完善环境法体系。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依据

答:必要性:一、环境问题是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必须由国家来履行其职能;

二、国家环境管理运用的各种手段中,法律手段特别重要;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问题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需要全面保护和整体调整。

可能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即人类生存环境。

5、生态规律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运用

答:一、物物相关。注意对每一种环境要素的保护及各环境要素之间的影响。

" 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二、相生相克。向某一生态系统引进原生态系统没有的物种或人为的消灭某一物种的行为的限制。

"物种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检疫。 "

三、能流物复。关于发展生态农业和鼓励建立符合生态规律的生产、生活方式。

环境法期末复习重点考点整理

环境法期末复习重点考点整理

环境法期末复习重点考点整理

一、概述

环境法是为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法律体系。它

包括环境保护法、自然资源法、生态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在复习环境

法时,我们需要重点关注以下几个方面的知识点。

二、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可持续发展原则、预防原则、污染者付费原则、谁污染谁治理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等。这些原则旨在通过法律手

段实现环境保护的目标。

三、环境法中的主要法律文件

1. 环境保护法:主要规定了环境保护的基本原则、环境保护的目标、污染物排放标准、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估、环境管理、环境责任等内容。

2. 自然资源法:涉及自然资源的开发与保护,包括土地资源、矿产

资源、水资源等方面的规定。

3. 生态保护法:主要针对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防止生态系统退

化和生物多样性的丧失。

四、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在重大建设项目实施前进行的一种评估,以评

估该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在环境影响评价中,需要考虑项目

的环境影响、环境风险评估、环境应急预案等内容。

五、大气污染治理

大气污染治理是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大气污染治理中,需

要了解大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大气污染治理设

施的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知识。

六、水污染治理

水污染治理是环境保护的另一大重点。在水污染治理中,需要了解

水环境质量标准、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水资源管理等内容。

七、土壤污染治理

土壤污染治理是近年来环境保护的新领域。在土壤污染治理中,需

要了解土壤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土壤修复技术、土壤污染责任等内容。

八、噪声污染治理

(整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内容

(整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内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内容

第一章绪论

环境

1、概念:(法律上的定义)我国《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太阳及其光和热不属于)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2、要素: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足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二、人类环境的分类:

1、按环境要素的形成: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环境法采、最常见)

2、按环境功能的不同: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宪法)

三、人类同环境的关系:

1、关系:人类是环境的产物、人类又是环境的改造者、环境对人类有反作用

2、环境的两种能力:为了维持人人类环境系统的动态的平衡,人类的经济活动和改造自然的活动必须不超过两个界限:(1)从自然界取出的各种资源不能超过自然界的再生增殖能力;(2)排放到环境里的废弃物不能超过环境的纳污量,即环境的自净能力。

四、(了解)某些自然物在它存在于自然环境之中成为生态系统的有机组成部分发挥作用的时候,它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自然客体,但当它脱离自然界失去环境要素的功能时,就不再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保护的客体。例如:马戏团里的驯兽,人工饲养的各种动物,人工种植的庄稼、果树等等,它们不再被看作环境要素,而视为一种财产,成为民法所有权保护的客体。

五、区别:土地、森林、草原、渔业、水、矿产,野生动物,几种资源的可再生和不可再生。

六、生态系统和生物圈:

1、生态系统组成部分: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组成生态系统的有机统一体,并且沿着一定的途径不断地进行着物质循环与能量流动。

环境资源法学重点

环境资源法学重点

《环境资源法学》

导论

第一章、环境资源与环境问题

第一节、环境资源

一、环境资源的概念

(一)两种不同理解

将环境与资源并列解释

将环境作为资源的定义解释

(二)环境资源的概念

本书中,环境资源法上的环境与环境资源的概念含义相同。我国《环境保护法》将环境定义为: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二、环境资源的分类

1、按物质与人类的关系: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

按自然要素的不同: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等;

按环境范围的不同:聚落环境、区域环境、地理环境、地质环境、宇宙环境等。

第二节、环境问题

一、环境问题的概念及种类

环境问题是指因自然变化或人类活动而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质量变化,以及由此给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

按不同的标准环境问题可分成:

1、按环境问题产生的原因不同,分为第一环境问题和第二环境问题;

第一环境问题:自然界自身变化而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第二环境问题:因人类的生产和生活活动违背自然规律,不恰当的开发利用环境所造成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

2、按环境问题造成的危害后果不同,分为环境污染和自然环境破坏。

二、环境问题的产生和发展

(一)、局部环境问题阶段:原始人类时期、农牧业时期和工业革命时期(一)全球性环境问题阶段:最严重的环境问题是酸雨、臭氧层破坏、温室效应及全球气候变化、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和大规模的生态破坏。

第二章、环境资源法概述

第一节、环境资源法的涵义

一、环境资源法的概念

环境资源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的活动中所产生的环境资源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环境资源法学重点

环境资源法学重点

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学重点 3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环境破坏:是指人类不合理地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或者自然环境的某个要素,过量地向环境索取物质和能量,破坏或者降低了环境效能,导致生态失衡、资源枯竭,危害人类和其他生物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环境污染:是指人类在生产、生活中向环境中排入了超过环境自净能力的物质和能量,从而使环境的物理、化学、生物学性质发生变化,引起环境质量下降而产生不利于人类及其他生物正常生存和发展的现象。

总论

一、概念

环境资源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和利用环境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活动中所产生的环境资源有关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特征

(一)科学技术性:是指环境资源法与物理、化学、生物等自然科学之间存在紧密的联系,环境资源法既反映社会规律,也反映自然、生态规律的特征。

(二)综合性:是指环境资源法的保护对象、调整范围和调整手段的多样性特征。

(三)公益性:是指环境资源法通过调整环境资源社会关系所实现的保护社会整体的环境公益的特征。

(四)国际共同性:是指不同国家在环境资源法的原则、制度设计、调整方法、手段和措施上相互交流和借鉴的特征。

三、调整对象

(一)环境资源监督管理体系:是指国家在对环境资源进行监督管理活动过程中,与有关社会组织和自然人所发生的环境资源社会关系。

(二)环境资源开发利用关系:是指勘探、开采、储运和使用环境资源过程中,有关社会组织和自然人之间发生的社会关系。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汇集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汇集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汇总

1、环境法所要保护的对象是人类环境;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物和行为;

3、对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目的的理解正确的有:采用了目的二元论;协调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法律规定的目的可以分解为三项任务,这三项任务:①合理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②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民健康;③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4、“可持续发展”与我国的“协调发展”的关系是文字表述不同,实质含义完全一样;

5、最早提出清洁生产概念的是联合国环境规划署;

6、我国环境保护法中规定的最基本的环境政策是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7、被称为污染控制法的“支柱”的制度是许可证制度;

8、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应当持有许可证,这种许可证的性质是资源利用许可证;

9、评价环境是否受到污染的依据的环境标准是环境质量标准;

10、进行环境管理、处理环境纠纷的直接依据是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

11、构成环境科学中常用的环境分类依据的是环境的形成;环境的功能;环境范围的大小;环境的不同要素;

12、首先提出立法的变革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的文献是21世纪议程;

13、属于协调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机构的有:德国的联邦内阁环境委员会,意大利的环境问题部际委员会,澳大利亚的环境委员会;

14、全面规划、合理布局主要体现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

15、“三同时”制度首创于中国;

16、自然资源保护管理中最基本的法律制度是自然资源权属制度;

环境资源法 复习重点

环境资源法 复习重点

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分类:按形成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按功能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按范围分为室内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和宇宙环境,按要素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地质环境等。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自然因素或人类活动而引起的环境质量下降或者生态失衡,对人类的社会经济发展、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及其他生物产生有害影响的现象。

分类:按引发原因不同分为原生环境问题和次生环境问题,按表现形式和危害结果不同将次生环境问题分为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

环境资源法:是调整人们在开发和利用环境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活动中所产生的与环境资源有关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科学技术性,综合性,公益性,国际共同性

调整对象:社会关系说认为调整对象是环境资源社会关系;人与自然关系说认为调整对象是因开发、利用、保护、改善环境资源而发生的社会关系;环境资源行为说认为调整对象是行为,而非社会关系。

调整对象的具体范围:环境资源监督管理关系,环境资源开发利用关系,环境资源保护与改善关系,环境资源污染防治关系。

环境资源法的任务: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规范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可持续利用。

目的: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环境资源法律体系的构成:1.宪法中的环境资源法律规范2.专门性的环境资源法律规范:综合性的环境保护基本法,环境资源单行法 3.其他部门法中环境资源法律规范:民法中的环境法律规范,刑法中的环境法规范,经济法忠的环境法规范,行政法、劳动法、诉讼法中的环境法规范4.我国缔结或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中的环境资源法律规范。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复习资料

近年来,随着全球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我国环境保护方面的基础法律,它是在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基础上出台的,是我国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规范和指导性文件。本文将重点介绍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相关知识点,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复习、学习提供一定的帮助。

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概念

1.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定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规范

环境保护行为,保护生态环境,协调环境与经济发展关系的法律。

2. 环境保护的基本任务:保护生态环境,预防污染,减

少污染物排放,恢复受损环境,保障生态安全,促进可持续发展。

3. 资源保护的基本任务:保护自然资源,合理利用资源,开展资源保护与恢复工作,推动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主要内容

1. 污染的监测和排放限值

2. 污染物的治理和减排

3. 生态保护和生态修复

4. 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风险评估

5. 废弃物的处置和利用

6. 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利用

7. 重点污染源的治理和监管

8. 环境应急和事故处理

9. 立法、行政和司法责任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主要修订点

1. 立法宗旨从“控制污染、防治污染”向“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转变

2. 环境影响评价实行严格审批制度

3. 主动公开环保信息,加强环保督察和执法力度

4. 强化对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等领域的监管

5. 加强废弃物的分类和处置

6. 增加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相关政策指导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资料

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资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资料

一、单项选择题:

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 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3. 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

4.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5. 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6. 违反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8. 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

9.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10. 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

11.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12.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13. 提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14.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15. 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16.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17. 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18. 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19.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目的:合理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根本任务: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民健康。

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二元论:①保护人体健康;②保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

答:①综合性(对象的广泛性、方法的多样性);②技术性(各种技术工艺);③社会性(人与自然);④共同性(全球性的问题)。

3、外国环境法发展阶段和完善阶段的特征

答:发展阶段:一、加强国家环境管理;二、完善污染防止立法。

完备阶段: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二、制定环境基本法;三、加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四、完善环境法体系。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依据

答:必要性:一、环境问题是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必须由国家来履行其职能;

二、国家环境管理运用的各种手段中,法律手段特别重要;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问题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需要全面保护和整体调整。

可能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即人类生存环境。

5、生态规律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运用

答:一、物物相关。注意对每一种环境要素的保护及各环境要素之间的影响。

" 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二、相生相克。向某一生态系统引进原生态系统没有的物种或人为的消灭某一物种的行为的限制。

"物种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检疫。"

三、能流物复。关于发展生态农业和鼓励建立符合生态规律的生产、生活方式。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考点汇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考点汇总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考点知识串讲

第一编环境法总论

第一章绪论

一、环境、人类环境

所谓人类环境是指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简称环境;注意区分人类环境与生态学中的环境。

人类环境是由各种自然因素组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因此它十分庞杂。为了研究方便,人们对环境进行了分类,以确定所要研究的是哪一部分人类环境。分类方法很多,大家需要掌握的是四种分类方法:

1、按环境要素形成的原因分,可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环境科学中最常用的分类方法。

2、按照环境的功能不同,可把环境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我国宪法采用这种分类方法。

3、按照环境范围的大小,可把环境分为室内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和宇宙环境等。

4、按照环境的不同要素,可以把环境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地质环境。

二、自然资源

自然资源是指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如大气、水、森林、草原、野生动植物、矿藏等。人们把已被利用的自然物质和能量称为资源,把将来可能被利用的物质和能量称为潜在资源。

按照自然资源的分布量和被人类利用时间的长短,自然资源可分为有限资源和无限资源两大类。有限资源又可分为可更新资源和不可更新资源。无限资源是指用之不竭的资源,如太阳能、风能、海水等。(重点提示)大家要会具体分类,如给出些资源煤炭、石油、各种金属矿藏、草原森林淡水、动物、植物等,要会分出哪些是可更新资源、哪些是不可更新资源,哪些是无限资源。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知识点

第一章概论

要求:把握环境问题及其出现的原因,会举例说明并加以分析,谈自己的认识。

一、环境资源问题及类型

环境资源问题是指由于自然原因或人类活动使环境条件或因素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环境问题主要是因自然变化或人类活动而引起或可能引起的环境破坏和环境污染。环境资源问题类型多样,但大致可分为两类:

一类是指由于自然环境本身的运动变化而给人类造成的一切有害影响,如火

原生环境问题按其成因可分为:地质灾害、灾害性天气、水文灾害、生物灾害等;按其表现方式可分为:骤发性自然灾害和长期性自然灾害。

一类是指由于人类活动作用于自然界并反过来对人类自身造成的一切有害

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又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环境污染,也称投入性损害或污染

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使环境质量恶化,影响了人体健康、生命安全,或影响其他生物的生存和发展以至生

态系统的良性循环的现象。

的环境破坏和自然资源浪费。即由于毁林毁草开垦荒地、过量放牧、掠夺性捕捞、乱猎滥采、不合理浇灌、不适当的水利工程、过量抽取地下液体资源和破坏性采掘、人口增长过速和都市化等所造成的水土流失、土壤沙漠化、耕地锐减、草地退化,盐碱化,森林蓄积量下降、矿藏资源遭破坏、水源枯竭,野生动植物资源和渔业资源日益减少,旱、涝灾害频繁,以至传染病,地方病流行等。

二、当代环境问题

(一)当今社会两类不同性质的环境问题

一是发达国家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经济的畸形发展和生活方式上的享乐主义造成的。二是发展中国家的环境问题----主要是由于发展不足及发达国家对发展中国家转嫁污染和掠夺自然资源造成的。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重点

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答: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目的:合理利用环境与资源,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根本任务:建设一个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民健康。

协调环境与经济的关系,促进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二元论:①保护人体健康;②保证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

答:①综合性(对象的广泛性、方法的多样性);②技术性(各种技术工艺);

③社会性(人与自然);④共同性(全球性的问题)。

3、外国环境法发展阶段和完善阶段的特征

答:发展阶段:一、加强国家环境管理;二、完善污染防止立法。

完备阶段:一、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二、制定环境基本法;三、加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立法;四、完善环境法体系。

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依据

答:必要性:一、环境问题是世界性的社会问题,必须由国家来履行其职能;

二、国家环境管理运用的各种手段中,法律手段特别重要;

三、环境与资源保护问题是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需要全面保护和整体调整。

可能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有独立的调整对象,即人类生存环境。

5、生态规律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的运用

答:一、物物相关。注意对每一种环境要素的保护及各环境要素之间的影响。

“土地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二、相生相克。向某一生态系统引进原生态系统没有的物种或人为的消灭某一物种的行为的限制。

“物种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检疫。”

三、能流物复。关于发展生态农业和鼓励建立符合生态规律的生产、生活方式。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环境资源法

题型:名词5个、简答5个、案例1个、论述2个

一、环境法四分法

1.基本法

2.环境要素法

3.自然资源法

4.防治污染法

二、环境的概念

环境资源法律中的环境包括天然环境和人为环境两个方面。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

1.

2.

3.

(1)从

志;

(2)从年召开的

1.

2.

3.酸雨

四、环境资源法的概念和特征

(一)概念:

环境资源法(简称环境法)是指关于环境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改善及其管理的各种法律规范和法律表现形式的总和

(二)特征:

1.调整对象的特殊性

既调整人与人的关系,也调整人与自然的关系;既保护有利于统治阶级的社会环境、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也保护人类共享的自然环境,更强调保护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关系和秩序

2.综合性

环境问题的综合性、环境保护对象的广泛性和保护方法的多样性,决定了环境资源法是—个高度综合化的法律部门;

相关法律部门的交叉和相关学科的渗透,则为这种综合性奠定了雄厚的基础

3.科学技术性

它不仅反映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还反映人与自然相互作用的规律

4.公益性

保护环境资源已成为全人类的共同要求,保护环境资源的事业已成为公益性事业

五、可持续发展

(一)概念: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满足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最广泛的定义和核心思想)

(二)含义:

1.可持续发展特别强调的是发展,把消除贫穷作为一项不可缺少的条件

2.可持续发展认为发展与环境保护相互联系,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3.可持续发展认为,每个人都享有正当的环境权利,即享有在发展中合理利用自然资源的权利和享有清洁、安全、舒适的环境权利

4.可持续发展呼吁人们放弃传统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

5.

6.

1.

2.

3.

4.

5.

1.

2.

3.

4.

5.

1.

2.

3.

4.

5.处理环境国际关系,维护我国环境权益的重要工具

七、环境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一)概念:

是指环境法的规定和实施所形成的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或者说是指环境法律所规制的行为所形成的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环境法律关系是环境法律调整现实的人和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的结果。(课件:是指由环境与资源法所调整的各种关系,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定或涉及的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合称为环境资源社会关系。)

(二)特征:

1.环境法律关系包括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而不是仅仅指人与人的关系

2.环境法律关系中人与人的关系和人与自然的关系相互影响,甚至相互制约

3.环境法律关系中的主体和客体由法律确定,在不同国家、不同环境法律中有不同的规定

4.环境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引起或形成环境法律关系的环境行为,包括作为和不作为

5.环境法律关系是一种综合性的法律关系

八、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一)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原则

又称环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原则。是指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统筹规划、协调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二)综合开发、利用、保护和、治理环境责任原则

1.规定了环境资源工作的主要内容和关系

2.核心:可持续生产、消费和管理方式

3.关键:遵循自然规律和社会经济发展规律

(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原则

强调在预测人为活动可能对环境产生或增加不良影响的前提下,事先采取防范措施,防止环境问题的产生或扩大,或把不可能避免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控制在许可的限度之内

1.

2.

3.

(1

(2

(3

(4

4.

(1

(2

(3

1.

2.

3.环境权具有丰富的权能

(二)性质:

1.环境权是一项新型的人权

2.环境权是一项主体广泛的权利

3.环境权是一项价值取向多重的权利

4.环境权是一项与义务结合紧密的权利

5.环境权是一项内容丰富的权利

6.环境权是一项有限度的权利

(三)特征:

1.环境权是环境社会关系的反映和法定化,是自然权利和环境道德的法定化

2.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具有不可分割性

3.环境权具有预防性、公益性、指导性和有限性

4.环境权是一种与多种基本人权或社会经济性法律权利有关联的新型法律权利

(四)内容:

1.环境资源利用权

2.环境状况知情权

3.环境侵害请求权

(五)类型:

1.个人环境权

即自然人的环境权,是指自然人享有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也有保护适宜环境的义务

2.单位环境权

是指单位享有享用适宜环境的权利,也有保护环境的义务。法律意义上的单位,包括法人组织(如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和非法人组织

3.国家环境权

4.

1.

2.

1.

2.

3.

4.

1.

2.特征:

(1)主体是环境行政法律关系主体

(2)是违反环境行政法律规范,侵害法律保护的行政关系的行为

(3)尚未构成犯罪

(4)后果是承担环境行政法律责任

十三、环境民事法律责任

(一)概念:

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环境,给他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时应承担的民事方面的法律后果和责任

(二)特征:

1.以环境义务为基础和前提

2.具有强制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