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商务厅关于确定河北省第一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县级试点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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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发布2013年河北省商务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的公告-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发布2013年河北省商务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的公告-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发布2013年河北省商务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的公告正文:----------------------------------------------------------------------------------------------------------------------------------------------------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发布2013年河北省商务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的公告为更好地凝聚各方面智慧,进一步提升商务研究水平,我厅于2013年3月18日,在《河北日报》和河北商务网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3年全省商务发展重点研究课题。

这次研究课题征集得到了有关高校、研究单位和全省商务系统的积极响应和支持,围绕扩大开放、促进消费报送了大量课题。

在此,我们对各有关单位特别是各位课题申报人员表示诚挚的谢意!经过初选和专家组评审,提出了138项拟入选2013年河北省商务发展重点研究课题的课题。

日前,这些课题已经省商务厅正式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布。

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继续关注和支持河北省商务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征集工作。

附:1、2013年河北省商务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商务系统部分)2、2013年河北省商务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部分)河北省商务厅二○一三年四月二十七日附12013年河北省商务发展重点研究课题(全省商务系统部分,共35项)课题名称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河北省开发区产业聚集路径研究孙英涛省商务厅综合处利用外资对我省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带动作用研究冀峰省商务厅综合处河北省国有企业以开放促转型路径研究杜涛省商务厅综合处创新流通方式建立和完善河北省鲜活农产品多元化零售格局研究王岚省商务厅市场体系建设处河北省桑蚕产业规模化发展研究苏岩省商务厅市场运行和消费促进处加快我省药品流通行业发展的对策建议李桂生省整规办加快外贸转型升级步伐提升我省对外贸易国际竞争新优势研究权奇衡省商务厅对外贸易处加快河北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路径研究金成省商务厅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业处我省高端装备制造国际化对策研究科技发展和技术贸易处省商务厅科技发展和技术贸易处河北省外商投资企业综合效益分析研究刘革省商务厅外国投资管理处河北企业“走出去”风险防范研究徐彦平省商务厅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处打造销售收入超千亿元开发区建设全省经济发展“航母群”研究胡仁省商务厅开发区管理处我省贸易摩擦贸易壁垒及贸易环境研究李晓川省商务厅进出口公平贸易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背景下河北省对东盟贸易的战略与措施彭昭省商务厅国际经贸关系处我省纺织服装出口竞争力分析与研究李彦哲省商务厅世界贸易组织处河北省产业链招商策略与实操研究(以邢台为例)任卓平省贸易发展局石家庄市外贸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王松林石家庄市商务局承德市鲜活农产品流通调查褚瑞成承德市商务局张家口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研究景宇东张家口市商务局加快秦皇岛市园区建设的几点思考张晓利秦皇岛市商务局秦皇岛市特色产业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路径研究王文杰秦皇岛市商务局河北省鲜活农产品流通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李佳月青龙县商务局加快唐山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路径研究张友军唐山市商务局唐山市企业“走出去”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李晓辉唐山市商务局唐山高新区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现状及对策建议王亚伟唐山市高新区商务局廊坊市内生型招商战略研究范增英廊坊市商务局电子商务服务质量与消费者行为关系的研究董超保定市商务局沧州市省级开发区三年倍增推进计划研究陈志宏沧州市商务局沧州市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扩大对外开放成果研究高希海沧州市商务局衡水市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路径的研究佘向峰衡水市商务局城市综合体发展研究--以邢台市为例任玉波邢台市商务局邢台市“农超对接”直销网点建设研究报告夏会彪邢台市商务局提升招商引资水平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研究王卫中邯郸市商务局推动境外投资促进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研究李文安武安市商务局我省县域开放型经济发展研究张文柱涉县招商投资促进局附22013年河北省商务发展重点研究课题(高等院校和研究机构部分,共103项)题目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河北省对外开放度与县域经济的相关性研究金福子燕山大学对外开放、产业集聚与河北省县域经济增长崔冬初燕山大学河北省对外开放促进县域特色产业发展对策研究刘益星河北经贸大学开放经济体系建设与河北省产业外向发展的互动对策研究王艳秀石家庄经济学院河北沿海实施开放带动战略研究李文荣唐山师范学院冀鲁浙对外开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作用差异研究唐树伶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城郊型县域经济发展模式研究--以秦皇岛抚宁县推进对外开放为例张岩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基于SWOT分析法的河北省县域经济外向型发展策略研究赵向阁河北金融学院河北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路径研究户艳辉燕山大学河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国际化路径与模式研究焦莉莉河北经贸大学基于改进产业梯度系数的河北省承接国际产业转移路径研究贺玉德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专业人才培养与招商引资关系研究孟新颖石家庄城市职业学院河北省投资环境评价与优化对策研究曹楠楠石家庄经济学院河北省县域投资环境评价与优化对策研究王璐石家庄经济学院河北省优化创业投资环境对策研究刘蕾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河北省投资环境实证分析及对策研究宋万杰石家庄学院基于FAHP的河北省投资环境评价与对策贾培佩河北金融学院河北省对外贸易发展机遇、挑战与对策耿辉建河北经贸大学提升河北省中小企业出口竞争力对策研究陈晓永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省农产品贸易国际竞争力研究邵红岭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省区位优势与发展加工贸易的互动机制研究张辰利河北农业大学复合型外贸人才的培养模式研究董力燕河北农业大学我省县域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能力研究彭晓静河北省委党校加入GPA对我省货物服务领域的影响及应对策略研究赵全海石家庄经济学院河北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现状及发展探析李哲石家庄经济学院河北省OFDI对进出口贸易的影响分析与政策研究殷阿娜石家庄经济学院提升河北省金融服务贸易国际竞争力对策研究袁雅莉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人民币升值条件下提升对外贸易国际竞争力的对策和建议吴宏伟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河北省小微外贸企业发展现状与对策研究李敏华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河北省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实证研究薛芳中国地质大学长城学院河北省文化产品出口的问题与对策研究李艳庆河北金融学院基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的河北省国际贸易竞争力提升研究刘政永河北金融学院后危机时代河北省出口企业发展战略研究史雪娜河北金融学院提升河北省对外贸易国际竞争力研究范丽娜河北政法职业学院河北省机电产品出口国际竞争力分析及提升对策研究马文秀河北大学“双反”贸易救济条件下河北省对外贸易国际竞争力提升研究李蛟河北大学促进河北省服务外包产业升级研究杜欣河北省社会科学院河北省服务外包产业基地建设研究吴书博石家庄城市职业学院转型升级背景下河北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路径研究王兴鹏石家庄铁道大学河北省多模式培养服务外包人才研究高光琪石家庄经济学院河北省数字媒体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现状分析及对策研究符蕴芳石家庄学院大学进行服务外包人才培养的实践探索与研究林立忠石家庄学院加快河北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的模式、路径及对策研究石永贵石家庄学院河北省文化创意产业与服务外包产业的协调发展策略和路径研究董小龙河北美术学院河北省金融服务外包产业发展路径创新研究李海申河北金融学院河北省境外直接投资的金融支持政策研究李文哲河北经贸大学河北文化产业“走出去”战略研究张静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河北企业“走出去”现状分析与发展对策研究吴永立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省企业“走出去”外汇贷款市场潜力分析及实现路径选择许东海河北师范大学河北省对外直接投资的区位和产业选择结合战略研究郝正亚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WTO框架下加快河北省农业企业“走出去”步伐段辉娜燕山大学河北企业投资秘鲁的可行性研究孙怡石家庄经济学院河北省开发区产业倍增计划研究赵志恒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河北沿海开发区主导产业升级与创新研究赵晓冬燕山大学沧州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竞争优势培育及政策建议王哲平河北省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所河北省培育引导消费热点研究郭梅芳石家庄经济学院河北省引导绿色消费驱动机制研究赵现锋石家庄经济学院繁荣全民体育健身市场、培育引导消费新热点贾红毅石家庄学院关于河北省国民旅游休闲消费的升级研究梁军石家庄学院构建绿色健康消费模式、引领河北消费热点付艳涛石家庄铁道大学四方学院河北省城市居民绿色消费现状及驱动机制研究苏晓光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城镇居民消费现状及对策研究郑红玲唐山师范学院河北省农村居民消费现状及对策研究姜德辉唐山师范学院河北省促进农村消费的政策激励机制研究高国云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基于符号消费理论和恩格尔定理的河北省培育引导文化消费热点研究李宁燕山大学促进河北省文化消费的对策研究洪芳燕山大学河北省城市综合体发展对策研究--以石家庄为例孟华兴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省农村零售业成长与创新--理论探索与实证检验梁佳河北经贸大学做大做强河北省流通企业思路与对策研究熊立华河北工业大学河北省连锁零售业提升核心竞争力的研究郝书俊石家庄城市职业学院河北省物流业发展与外商投资、研发创新关系研究李香丽石家庄经济学院河北省城乡商贸统筹发展研究陈红娟石家庄经济学院冀南地区购物中心集客能力影响因素实证研究宋晓华石家庄学院基于供应链优化的河北省流通企业发展策略研究王慧娟石家庄学院地铁建设对石家庄市零售商业发展的影响研究杨莉虹石家庄学院河北省医药流通企业运作模式及渠道研究赵冰石家庄学院河北省会展业的现状及发展对策研究---以石家庄市为例贺宇涛石家庄学院河北省城乡商贸服务体系创新发展研究张新爱石家庄学院河北省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研究李然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党校河北省推进农村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研究孙秀梅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河北省“农超对接”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史立英承德石油高等专科学校河北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研究杜敏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鲜活农产品流通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基于农业产业链视角张进良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省鲜活农产品流通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基于农民合作社刘彬河北经贸大学提高鲜活农产品流通效率的研究郭娜河北经贸大学河北省果品流通体系建设研究王晓玲河北农业大学河北省鲜活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冯志国河北省发改委宏观经济研究所河北省生鲜蔬菜流通渠道效率研究李晓晟石家庄经济学院河北省鲜活农产品流通现状、问题及对策--以石家庄地区为例刘化丽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河北省果蔬鲜活农产品流通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刘翠娟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河北省无公害蔬菜产销的城乡对接主体建设研究苑丰石家庄学院河北省农副产品市场调控机制研究李师广唐山师范学院河北省农产品冷链物流网络模块构建与完善张志红廊坊师范学院河北省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发展研究杜晓静河北大学探索微博视域下的电子商务发展新模式刘畅河北行政学院河北省商贸流通领域电子商务应用发展研究张照枫河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省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路径研究--以石家庄地区为例董腾云石家庄经济学院河北省县域产业集群电子商务差异化发展路径研究董志良石家庄经济学院地方特色产业拉动电子商务发展路径研究--以清河县羊绒产业电子商务发展模式为例秦福贵石家庄经济学院河北省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系统的建设研究王茜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基于WAP的河北省移动电子商务发展路径研究班娅萌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河北省钢铁行业电子商务发展策略与路径研究项贤国唐山师范学院河北县域特色产业电子商务发展路径研究王雪梅廊坊师范学院——结束——。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促进河北数字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促进河北数字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促进河北数字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24.07.22•【字号】•【施行日期】2024.07.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促进河北数字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商务局,雄安新区改发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全方位提升河北商务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按照商务部《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的通知》(商办电函〔2024〕291号)有关要求,我厅研究制定了《促进河北数字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河北省商务厅2024年7月22日促进河北数字商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发展数字经济的决策部署,坚持“创新驱动、数据赋能、融合发展、扩大开放”原则,以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抓手,全方位提升河北商务发展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赋能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

按照商务部《数字商务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数字消费提升行动的通知》(商办电函〔2024〕291号)有关要求,结合河北省实际,制定落实措施。

一、夯实数字商务发展基础(一)壮大数字商务市场主体。

鼓励传统商贸企业积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商务领域应用创新,培育一批具有典型创新性和发展潜力的数字商务企业和产业园区。

遴选一批商业科技创新应用优秀案例,引导企业加强数字商务技术创新应用,加大典型案例宣传推广力度,有效增强商务领域数字技术应用能力。

(二)健全数字商务监测体系。

进一步完善河北省商务云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健全数字商务监测体系,科学衡量和反映河北数字商务发展水平。

事业单位更名请示

事业单位更名请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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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
根据临编发[20XX]24号文件,商务局于20XX年11月成立了酒类管理办公室(与屠宰管理大队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方面的执法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XX】503号),为深入推进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商秩字[20XX]7号文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临江市商务局申报吉林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经省商务厅审核获得批准(批准文号:吉商秩序字【20XX】32号《吉林省商务厅关于确定20XX 年吉林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第一批试点单位的通知》)。

新成立的临江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代表商务部门行使酒类管理、生猪屠宰、再生资源回收、汽车报废、直销管理、二手车交易等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在原有酒类管理办公室的基础上整合了执法队伍、执法人员和执法职能。

为此,原酒类管理办公室(与屠宰管理大队合署办公)更名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适应新的商务内贸执法的各项职能。

特此申请,望批复!
二0XX年一月十九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优秀等次单位的通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优秀等次单位的通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优秀等次单位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1.29•【字号】冀政办字〔2024〕6号•【施行日期】2024.0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依法行政工作优秀等次单位的通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按照《河北省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和《202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方案》,省司法厅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依法行政考核。

为激励先进,提升依法行政工作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将考核优秀等次单位通报如下:一、市级政府(9个)邢台、保定、石家庄、衡水、沧州、廊坊、承德、张家口市政府和雄安新区管委会。

二、省政府部门(25个)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机关事务局、省体育局、省审计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医疗保障局、省自然资源厅、省教育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三、中直驻冀单位(10个)省邮政管理局、河北海事局、省税务局、省气象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省地震局、省通信管理局、石家庄海关、省烟草专卖局、河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希望获得优秀等次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持续提高依法行政工作水平。

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解放思想、奋发进取,真抓实干、务求实效,持续做好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为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河北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部门、机构和团体:《河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若干措施》已经省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切实抓好落实。

措施执行中的经验做法、取得成效及意见建议,请及时反馈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河北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2021年12月15日河北省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和发展动力,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推动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助力全省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制定如下措施。

一、强化财税政策扶持(一)加强财政资金支持。

统筹省级相关专项资金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各地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资助、购买服务、奖励等方式,重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和融资服务体系建设。

(省财政厅等省民营经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二)落实惠企税收政策。

开展税收服务“春雨润苗”专项行动,为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点对点”的精细服务;发挥河北税务12366纳税服务专线作用,推动由“企业找政策”向“政策找企业”转变。

落实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费规定,推动落实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征所得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等税收优惠政策。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征集第一批国家标准样品试点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征集第一批国家标准样品试点项目的通知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征集第一批国家标准
样品试点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21.08.04
•【字号】冀市监函〔2021〕392号
•【施行日期】2021.08.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市场规范管理
正文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征集第一批国家标准样品试
点项目的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第一批国家标准样品试点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1〕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此次国家标准样品试点项目主要面向国家标准样品研复制机构和应用机构,以及具有相应工作基础和资质条件的相关机构征集试点备选项目。

各市推荐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个,对推荐的试点项目承担单位,各市要赴承担单位深入了解是否符合申报条件。

按照国标委文件要求,请各市认真研究后于2021年8月20日前将推荐项目清单和加盖申请单位、保障单位公章的《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技术管理处。

联系人:王鹏
电话:*************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中华南大街537号
附件: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第一批国家标准样品试点项目的通知
2.申报材料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4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市场管理登记管理
【发文字号】冀政办字[2016]161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9.30
【实施日期】2016.09.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
规定的通知
(冀政办字〔2016〕161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河北省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9月30日
河北省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的规定
为进一步降低创业成本,释放市场资源,激发社会创造力,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根据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国发〔2014〕7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15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转变政府职能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2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对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规定如下:
第一条申请人申请市场主体登记,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人提交的住所(经营场所)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其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由申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经济评价体系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办字[2013]10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经济评价体系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办字[2013]10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经济评价体系及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经济评价体系及考核办法的通知(办字〔2013〕101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县域经济评价体系及考核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2013年9月12日河北省县域经济评价体系及考核办法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使不同层次的县(市)明确方向、加快发展、争先进位,制定如下县域经济评价体系及考核办法:一、县域经济评价体系(一)指导思想。

按照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工作要求,围绕构建科学、系统的评价指标体系,通过对县域综合发展水平进行量化分析和比较,全面反映我省县域经济发展特征,找出薄弱环节,明确突破方向,推动县域经济在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提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进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全面性原则。

选择既相互独立、又交叉互补的指标,构建一个代表性强、能够比较完备地评测县域经济综合实力和发展特点的指标体系,达到全面、客观反映县域经济现状的目的。

2规范性原则。

评价体系中所有指标数据均须具有法定性、权威性和科学性,确保评价结果的科学、客观和公正。

3可比性原则。

尽量采用可比性较强的相对指标和县域发展中具有共性特征的可比性指标,以保证所有县域单位在统一的平台进行比较和测评。

4可行性原则。

包括可计量性和可操作性。

选取的指标能够定量描述,同时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到科学、完整,不宜过多、过细,避免给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计算带来较大困难。

河北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到期

河北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到期

河北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发文字号】冀财建[2012]552号【发布部门】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商务厅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日期】2012.12.06【实施日期】2013.0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河北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建〔2012〕552号)各设区市财政局、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直管县财政局:为扩大国内需求,改善民生,拉动消费,带动生产,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在先期试点的基础上,国务院决定在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

自全国推广以来,家电下乡政策成效显著,带动工业生产、拉动消费、便农惠农效果明显。

根据《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财建〔2009〕155号)等有关文件规定,2013年1月31日全国家电下乡政策将全部执行到期。

为做好后续工作,财政部、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家电下乡政策到期后停止执行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建〔2012〕862号),现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13年1月31日,我省家电下乡政策如期结束。

自2013年2月1日起,我省原补贴对象购买含电动自行车在内的10种家电下乡产品,不再享受财政补贴政策。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互相协作,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多种途径做好宣传工作,使广大群众及时准确了解政策规定,把国家惠农政策办好办实,让农民群众满意。

二、2013年3月10日零时起,我省中标家电下乡生产企业、销售企业以及所有家电下乡备案销售网点在信息系统中的功能权限将全部停止。

2013年5月1日零时起,各级财政部门在信息系统中的审核兑付功能将关闭。

各级商务部门要监督中标销售企业及销售网点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准确录入销售、补贴申报等信息。

各级财政部门要统筹协调好各个环节,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审核兑付在政策实施期内已购买家电下乡产品的补贴资金(以产品销售发票和标识卡为准),既要确保资金安全,又要做到应补尽补。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发改法规[2013]1725号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发改法规[2013]1725号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正文:----------------------------------------------------------------------------------------------------------------------------------------------------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冀发改法规[2013]1725号)各设区市、定州市、辛集市、扩权县(市)发展改革委(局),机关有关处室、委属有关单位: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做好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冀法函[2013]38号)要求,我们对2013年10月31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认真清理,经报省政府法制办备案审查,决定保留规范性文件70件,修改3件,废止3件。

现予以公布。

附件:1.省发展改革委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2.省发展改革委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3.省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11月26日附件1省发展改革委决定保留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名称文号1河北省计划委员会转发国家计委《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冀计投【1996】472号2河北省计划委员会《关于加强基本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与审批工作的通知》冀计投【1996】834号3河北省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省计委基建项目初步设计审查职责分工〉和〈省计委基建项目初步审查工作程序〉的通知》冀计办【1998】76号4河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关于规范驻河北省中直单位小型基建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管理的通知》冀计投【2000】443号5河北省经贸委关于印发《河北省电力设施废旧器材收购管理办法》的通知冀经贸电力【2002】674号6河北省计划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冀计农经【2002】1032号7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力设施废旧器材收购证管理的通知》冀发改运行【2003】278号8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河北省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外资【2004】1508号9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发布《河北省境外投资项目核准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外资【2004】1453号10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企业热电联产自备电厂检测、审核工作》的通知冀发改运行【2004】1662号11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社会事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文件有效期限的通知》冀发改办社会【2005】123号12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业和市场建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服务【2005】184号1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技术【2005】595号1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小型发电机组整体启动前验收办法》的通知冀发改工电【2005】861号15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产业)工程研究中心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发改技术【2005】1033号16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煤电油运综合协调应急预案》的通知冀发改工运【2006】87号17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供销社《关于印发〈河北省省级食盐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发改经贸【2006】241号18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南部电网调度计划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冀发改工电【2006】253号19省发改委、省财政厅《河北省省级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冀发改经贸【2006】293号20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南部电网发电指标有偿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发改工电【2006】776号21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电力技术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工电【2006】1043号22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城市绿化和植树造林工作中切实保障架空电力线路安全的通知》冀发改工电【2006】1077号2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以工代赈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发改农经【2006】1357号2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社会物流统计工作(试行)的通知》冀发改服务【2006】1534号25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我省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作的通知》冀发改环资【2007】94号26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南部电网发电指标有偿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发改工电【2007】166号27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北省南部电网发电指标有偿替代实施细则》的批复冀发改工电【2007】338号28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国家鼓励的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发改环资【2007】703号29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综合应急预案、河北省医药储备应急预案两个应急预案》的通知冀发改工运【2007】939号30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办理河北省冶金矿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工运【2007】1416号31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冶金矿产品经营备案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工运【2007】1859号32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发改技术【2007】2130号3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简化发行核准程序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冀发改财金【2008】96号3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的支持办法〉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08】132号35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精简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意见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08】436号36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局、省质监局《关于做好棉花加工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冀发改经贸【2008】609号37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建立企业债券发行备选库的通知》冀发改财金【2008】695号38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转变职能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08】733号39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企业拟上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内容审查工作的通知》冀发改财金【2008】938号40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聚合社会资金加快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的意见》冀发改财金【2008】1040号41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规范我省创业投资企业备案工作程序的通知》冀发改财金【2008】1076号42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选矿企业办理冶金矿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工运【2008】1065号4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经济运行调解资金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发改工运【2008】1352号4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商务厅转发《关于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规范设立与运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冀发改财金【2009】10号45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中央补助资金管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09】80号46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扩大企业债券融资规模促进我省经济增长的若干意见》冀发改财金【2009】125号47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招标【2009】349号48河北省实施《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细则冀发改招标【2009】353号49河北省发改委、财政厅、林业局、农业厅、水利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规划的通知》冀发改农经【2009】406号50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资源综合利用检测规程》和《河北省资源综合利用检测方法(水泥、熟料及特定建材产品)》的通知冀发改环资【2009】446号51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发改稽察【2009】777号52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试验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发改技术【2009】1017号5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备案创业投资企业季度报告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发改财金【2009】1080号5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选矿和球团矿生产企业申办冶金矿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事宜的通知》冀发改工运【2009】1423号55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04年本修改版)》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09】1444号56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公示试点办法〉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09】1519号57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审计厅、河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本级投资非经营性项目选用代建单位招标公告示范文本〉等代建工作示范文件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09】1592号58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审计厅、河北省监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省本级投资非经营性项目招标选用代建单位办法〉和〈河北省省本级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单位名录库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09】1591号59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海水利用中长期规划》的通知冀发改环资【2009】1620号60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墙体材料结构调整的意见》冀发改环资【2009】1686号61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工业和信息产业厅、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河北省交通运输厅、河北省水利厅、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10】3号62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债券本息兑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冀发改财金【2010】8号6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域对外合作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发改环资【2010】531号6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冶金矿产品经营秩序的通知>的通知》冀发改运行【2010】1752号65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石油化工项目工程质量管理的通知》冀发改重点【2011】623号66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现代物流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冀发改服务【2011】2206号67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促进全省股权投资基金业规范发展的通知》冀发改财金【2012】1507号68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政法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冀发改投资【2013】1328号69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股权投资基金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冀发改财金【2013】1516号70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河北省国家循环化改造示范试点园区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冀发改环资【2013】1659号附件2省发展改革委决定修改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名称文号1《河北省招标代理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冀发改招标【2004】207号2《河北省招标公告发布管理办法》冀发改招标【2004】208号3《河北省建设项目招标方案和不招标申请报送和核准管理办法》冀发改招标【2004】209号附件3省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序号名称文号1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认真执行《河北省煤炭经营管理实施细则》有关问题的通知冀发改工运【2006】719号2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煤炭经营资格证登记内容换发新版煤炭经营资格证的通知》的通知冀发改工运【2007】283号3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改进煤炭经营许可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工运【2009】175号——结束——。

商务执法调研报告范文(通用3篇)

商务执法调研报告范文(通用3篇)

商务执法调研报告范文(通用3篇)研究表明,汉语单词的发音是地道的oy&aacuten、是调查研究的简称,是指通过各种调查方法,系统、客观地收集信息,进行研究分析,预测各行业未来发展趋势,为投资或发展方向的决策做准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商务执法调研报告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我市被商务部确认为xx年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建设试点城市以来,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在市商务局的恰当领导下,秉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按照完善机制、加强队伍、规范管理的建议,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犯罪行为,不断提升稽查能力和执法水平,根据商务部有关考核环评建议,逐步形成商务稽查工作主体合法、稽查程序规范,内部制度完善,经费确保有力,工作全面积极开展的较好局面。

一、加强领导,商务综合行政法基础建设得到落实。

今年2月16日,市政协副主席、市商务局长张元次策划举行第四次局务会议,专题研究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试点和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立以来的工作问题,精心安排部署后一阶段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

会议特别强调我市列为商务部xx年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建设市级,来之不易,必须珍视试点机会。

严苛按照商务部的总体建议坚实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大力推进工作进程,保证考核环评合格。

同时,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注重和积极支持。

以市政府名义颁布有关文件和方案,并使我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在非政府领导上获得有力确保。

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在基础建设上获得“四个全面落实”。

(一)落实机构和人员编制。

市编办以张编办〔xx〕30、45号文件批复同意设立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定编8人,全额拨款正科级事业单位,独立核算。

代表市商务局行使法律、法规赋予的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职能。

xx年元月12日,在编人员全部到岗到位。

支队由一名支队长,二名副支队长(其中一位兼任党支部书记)和内部机构组成。

(二)全面落实了工作经费。

支队设立后,为确保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正常运转,市局领导高度重视,从局机关工作经费中抽走15万元拨付给支队,省厅划拨专项资金40万元,全部用作商务稽查支队的基本建设。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7.13•【字号】冀政办字〔2022〕99号•【施行日期】2022.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2〕99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2年7月13日河北省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聚焦县域特色产业集群,以创新驱动为引领,以企业上市为导向,以优化生态为支撑,大力培育创新卓越的“领跑者”企业,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主要目标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以下简称“领跑者”企业),是指集群内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质量效益优、有上市意愿,具有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的优质中小企业,到2023年,培育上市企业8至10家(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及境外主要证券交易所)。

全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3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3500家,“领跑者”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到2025年,上市企业达到30至50家。

全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达到500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达到5000家,“领跑者”企业研发投入占比达到3.5%。

二、重点措施(一)企业上市行动。

1.锁定培育目标。

针对上海、深圳、北京证券交易所不同板块上市条件,组织对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头部企业调研摸底,分行业、分层次、分梯队,遴选500家有上市意愿的企业纳入上市培育库(以下统称入库企业),实施重点培育。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3.09.01•【字号】•【施行日期】2023.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河北省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3年9月1日河北省促进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中发〔2023〕15号)精神,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推动民间投资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拓宽民间资本投资领域(一)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乡村振兴。

在充分保障农民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并规范民间资本参与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重点投资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人居环境建设项目;发展种苗种畜繁育、高标准设施农业、规模化养殖等现代种养业,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高质量发展现代农产品加工业;支持民营企业投资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因地制宜发展现代农业服务业,培育壮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等特色产业。

〔责任单位: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乡村振兴局,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交通建设。

鼓励民间资本以独资、控股、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地方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码头、综合运输枢纽、公共交通、运输站场的投资建设运营。

推动民间投资参与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建设项目沿线土地综合开发,鼓励具有专业经验的民营企业参与高速公路服务区经营活动,引导民营企业参与绿色交通发展。

(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各市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三)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省厅《关于申报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的通知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省厅《关于申报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的通知

郑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省厅《关于申报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郑州市商务局•【公布日期】2016.03.11•【字号】•【施行日期】2016.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郑州市商务局关于转发省厅《关于申报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的通知各县(市、区)商务局:现将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申报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豫商监管〔2016〕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单位实际,认真组织申报。

联系人:杜晖张小飞电话:86615002郑州市商务局2016年3月11日河南省商务厅关于申报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局:为稳步推进我省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更好贯彻落实《商务部、中央编办关于商务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商秩发〔2015〕499号)和《河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编〔2015〕17号)精神,经与省编办协商,同意在全省择优选择部分市县作为我省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单位。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按照自愿申报,择优确定原则。

除鹤壁市、禹州市政府已将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范围外,其他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均可申报。

同时,每个省辖市可推荐一个基础好、积极性高的县(市)作为备选单位。

二、凡申报试点单位的市县商务局应积极向当地主要领导汇报,主动与编办沟通,将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纳入当地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范围,并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商务部门上报申请,经当地编办签署意见并加盖印章后,于2016年3月20日前一式两份报送省商务厅。

三、试点单位经研究确定后,省编办、省商务厅将联合下文予以明确。

四、省商务厅将对商务综合监管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给予奖励。

河北省商务厅等18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商务厅等18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

河北省商务厅等18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24.05.22•【字号】冀商运行字〔2024〕2号•【施行日期】2024.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商务综合规定正文河北省商务厅等18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商运行字〔2024〕2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4年5月22日河北省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精神,坚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着力扩大有效需求协同发力,顺应消费市场新形势新趋势,推动汽车换“能”、家电换“智”、家装厨卫“焕新”,着力扩大内需市场,进一步健全回收循环网络体系,持续培育壮大市场主体,逐步建立“去旧更容易、换新更愿意”的有效机制,有效提升我省产业链供应链综合竞争力,推动消费从疫后恢复转向持续扩大,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根据商务部等14部门《关于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商务部“2024消费促进年”安排和《河北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通过加大政策引导支持力度,到2025年,实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乘用车加快淘汰,高效节能家电市场占有率进一步提升;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50%,达到26万辆,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15%,达到850万台(套);到2027年,报废汽车回收量较2023年增加一倍,达到35万辆,二手车交易量较2023年增长45%,达到260万辆,废旧家电回收量较2023年增长30%,达到960万台(套)。

一、开展汽车以旧换新(一)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推荐申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升级改造试点企业的紧急通知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推荐申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升级改造试点企业的紧急通知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推荐申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升级改造试点企业的紧急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12.06.25•【字号】•【施行日期】2012.06.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河北省商务厅关于推荐申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升级改造试点企业的紧急通知各设区市商务局、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2012年支持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等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12]100号)和商务部《关于2012年开展报废汽车回收体系建设示范工程试点工作的通知》(商建函[2012]349号)文件要求,现将我省推荐申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升级改造试点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试点企业条件申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升级改造试点企业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经省商务厅资格认定,并报商务部备案;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健全,运营规范,经营状况良好;履行企业义务,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信息;2、经营场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升级改造企业经营面积不低于10000平方米,项目改造、建设用地拥有10年以上的使用权;3、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升级改造试点企业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2010年、2011年报废汽车(不含摩托车)回收拆解总量3000辆以上;4、遵守《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307号),没有违法违规行为;5、制定了报废汽车回收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具有项目建设所需的配套资金。

在同等条件下,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优先考虑。

二、升级改造和建设重点回收拆解企业升级改造以《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技术规范(GB22128-2008)》(以下简称《技术规范》)为标准,项目完成后应达到《技术规范》对场地、设施设备、企业管理等方面的要求,并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12.11•【字号】冀政办字〔2020〕209号•【施行日期】2020.12.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规范行政许可事项实施,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组织编制了《河北省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抓紧组织落实。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对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对本级本部门正在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认真核对,及时调整衔接到位,编制本级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要切实维护《行政许可事项目录》权威性,做好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的事项领用和信息维护。

除涉密等不宜列入《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的事项外,目录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一律不得实施。

今后,各部门在制定规范性文件时,不得随意设置行政许可的前置或后置办理条件。

二、及时全面公布。

各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管理机构要在本通知印发15个工作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本级行政许可事项通用目录,全面接受社会监督。

各级行政许可事项实施部门要同时在本部门网站、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

三、规范事项管理。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河北省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因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机构改革职能调整或“放管服”改革等因素需作目录事项调整的,按职责权限和调整程序及时予以动态调整。

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发挥行业指导作用,加强对本行业系统市县实施部门的业务指导,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建立健全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的审管衔接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完善事中事后监管举措。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现代商贸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现代商贸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现代商贸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9.06•【字号】•【施行日期】2023.09.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大力推进现代商贸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政府,廊坊开发区管委会,临空经济区(廊坊)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关于大力推进现代商贸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廊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9月6日关于大力推进现代商贸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落实《河北省加快建设物流强省行动方案(2023—2027年)》《河北省关于推进现代商贸物流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要求,助力河北省加快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推动我市现代商贸物流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世界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重大战略,围绕省委、省政府加快建设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和“物流强省”战略部署,立足我市区位交通优势,坚持现代化主线、国际化导向,聚焦“两枢纽、三基地”发展定位,着力推进要素聚集,构建产业生态,拓展国际市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物流愿景”扎实实施,加快打造世界现代商贸物流中心。

到2025年,推进产业加快集聚,现代商贸物流产业1.0版的集聚效应进一步巩固提升,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增加值达到600亿元左右,税收60亿元左右,物流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降到13%左右,快递业务量达15.3亿件,跨境电商交易额实现30亿元。

到2030年,促进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打造现代商贸物流产业2.0版,建成全省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发展新高地,现代商贸物流产业增加值达到1500亿元左右,税收150亿元左右,物流费用与地区生产总值的比率降到11%左右,铁路货运量由现在占总运输量的10%增长到20%,经廊坊进出大兴机场的航空货运量达到100万吨左右。

12312体系建设和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总结【可编辑版】.doc

12312体系建设和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总结【可编辑版】.doc

12312体系建设和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总结12312体系建设和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总结近年来一系列商务法规规章相继出台,赋予了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很多新的行政执法职责。

商务部201X年5月开始在全国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和 12312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工作,XX分两批已有14个市县商务局被确定为全国试点单位。

一年来,我省各试点单位认真开展12312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建立商务举报投诉服务工作机制,整合行政执法资源、探索行政执法规律,试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和显著成效,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公众的高度认可,商务部门树立了形象提高了地位,自身队伍建设得到了加强,政策执行水平得到了提高。

一、XX12312体系建设及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总体评估商务部第一批确定我省湘潭、娄底、岳阳、怀化等4个地级市商务局和XX县商务局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第二批确定我省衡阳、常德、长沙等3个地级市商务局和XX县、XX市、XX县、XX市、XX县、XX县等6个县级商务局为试点单位,共计14个试点单位,其中7个地级商务局7个县级商务局。

根据各试点单位的自测总结评估和省商务厅对各试点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第一批5个试点单位基本达到了商务部办公厅印发的《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项目验收规范》和《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考核评估办法》的工作要求。

第二批9个试点单位虽然试点工作时间较短,但绝大多数试点单位进展顺利。

通过试点工作,我省12312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开展12312市场监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试点,推动了我省各级商务主管部门搭建较为畅通的12312公共服务与举报投诉平台,提升了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能力。

通过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整合了商务行政执法资源,探索了商务行政执法规律,取得了不少商务行政执法经验和成绩。

关于撤销机构的请示

关于撤销机构的请示

关于撤销机构的请示更改名字,如: 更名改姓、改姓更名。

下文是机构更名请示,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市编办:根据临编发[20XX]24号文件,商务局于20XX年11月成立了酒类管理办公室(与屠宰管理大队合署办公),其主要职能是负责定点屠宰和酒类流通方面的执法管理工作。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商秩发【20XX】503号),为深入推进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商秩字[20XX]7号文件《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临江市商务局申报吉林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单位,经省商务厅审核获得批准(批准文号:吉商秩序字【20XX】32号《吉林省商务厅关于确定20XX年吉林省商务综合行政执法第一批试点单位的通知》)。

新成立的临江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代表商务部门行使酒类管理、生猪屠宰、再生资源回收、汽车报废、直销管理、二手车交易等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行政执法职能,在原有酒类管理办公室的基础上整合了执法队伍、执法人员和执法职能。

为此,原酒类管理办公室(与屠宰管理大队合署办公)更名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以适应新的商务内贸执法的各项职能。

特此申请,望批复!XXXXXXXX年XX月XX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为加强对中心工作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建设,经海纪发【20XX】29号文件同意,成立中共海宁市纪委、海宁市监察局派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纪检组、监察室。

经中心研究,拟将原督查科职能移交到监察室。

为加强中心信息化建设,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拟将督查科更名为信息管理科。

同时,根据海政函【20XX】87号文件批复,“海宁市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海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现拟将招标管理科更名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

当否,请批示。

海宁市行政服务中心XXXX年XX月XX日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根据《中共广州市越秀区委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意见>的通知》(越字[20XX]15号),将区市容环境卫生局的职责,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分局(区城管办)承担的城市管理的职责,原区爱卫办承担的爱卫管理职责,原区建设和市政局有关城市管理的职责整合划入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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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商务厅关于确定河北省第一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县级
试点单位的通知
【法规类别】工商管理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河北省商务厅
【发布日期】2009.06.15
【实施日期】2009.06.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商务厅关于确定河北省第一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县级试点单位的通知
各设区市商务局:
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商秩字〔2008〕7号)的要求,以及全国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商务执法工作的现状,经研究,确定兴隆县等24个县(市、区)为我省首批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县级试点单位(见附件)。

现就开展试点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

各设区市及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并将其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并明确主管处室牵头负责。

各试点单位要根据本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实施方案,有计划,分步骤地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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