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辞手法表现手法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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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辞手法、表现手法及其他

——语文教学中亟待解决的相关概念问题

锤炼字句为修辞,突出主旨为表现,表达的细化为写作;手法突出为艺术(特色),注重特色为风格,倡导风格为原则。

在高考语文试题的阅读和诗文鉴赏类考题中,出现频率极高的考试类型之一是要求考生辩认诗文中使用的“修辞手法”和“表现手法”并结合作品对这些手法进行具体说明。仅以2009的18套(全国卷2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自主命题16套)高考语文试题为例,直接要求考生指明诗文中采用“修辞手法”或“表现手法”的考题有13道,涉及要求从“修辞手法”或“表现手法”的角度作答的考题还有近20道。可见,此类考题是高考语文试题中的必考点,又是多年来一直沿用的题型,教师和学生都不可能不重视。还应特别指出的是,这两个术语是语文教师教学的常用词,师生不可谓不熟悉,但令人费解的是,面对这类几乎每年必考的题型,教师和学生都感到茫然。具体表现在:考生回答此类问题时往往会出现答非所问的现象,而很多一线教师面对学生和疑问也难以清晰地区分二者。每年的高考语文答卷分析数据显示,阅读和借鉴类试题的平均得分只能占到该类试题分值的50%左右,而考生对“修辞手法”和“表现手法”的辩认不清是影响得分的一个重要因素。

那么,为何从事语文教学多年的一线教师还会存在对“修辞手法”和“表现手法”这两个常见术语的认识盲区呢?翻阅一个2009年的高考语文试题中涉及这两类手法的考题及命题人给出的标准答案,不难找到让语文教师无所适从的症结所在。

仔细分析右表,就会发现如下问题:一是术语混乱、概念不清。对同一种语言现象,如“对比”,有“方法、修辞手法、表现手法、写作手法、艺术手法”等多种说法,让人莫衷一是、一头雾水。二是鱼龙混杂、张冠李戴。同一术语中,包含了两类性质不同的“手法”。如2009年全国卷(全国Ⅰ)中“对比、排比、比拟”是修辞手法,而“想象”为表现手法,明显地把两类不同的手法混同起来。安徽卷中的是“表现手法”,而给定的答案中既有写作手法“铺垫”(细节描写),又有修辞手法“比喻”,给人的感觉是表现手法为写作手法和修辞手法的上位概念,属于明显的张冠李戴。湖南卷中问的是“艺术手法”,答案中却包含了修辞手法(对举、比拟、夸张)和写作手法(铺陈),又把艺术手法看作了修辞手法和表现手法的上位概念。简直是各说各的理,让人无可适从。三是问题太笼统,问题指向不明确。如2009年全国卷Ⅰ第17小题的第一问是这样的:“在文章最后,作者采用哪些方法来写克拉2号气井的?”这个问题的导向就很不明确,因为“方法”、“手法”本身就是个笼统的概念,缺乏所指的具体性:修辞手法、表现手法、写作手法、艺术手法等都叫“方法”或“手法”,学生很难清楚回答哪种“方法”。如果他们仅就某一种手法作答必然导致失分,因为标准答案中既有修辞手法“对比、排比、比拟”,又有表现手法“想象”,这种把两种手法“混成一锅粥”的答案,反映了命题人在科学概念把握上的模糊性,考生不出问题才怪。再者,像“艺术手法”、“艺术表现特色”之类的问题也失之笼统。

为了实现语文教学与考试的科学性,使教者有规律可教、有规范可示,学生有规律可学、有规范可循,很有必要对诸如修辞手法、表现手法等相关概念进行一番理论探讨。

一、修辞手法、表现手法的区别

修辞手法、表现手法并非同一语言现象的不同说法,二者各有所指,它们虽有一定的联系,但作为科学术语更有严格的区别。其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修辞手法又称修辞格或辞格,是为增强语言表达效果而对字词句进行修饰、润色、加工与选用而采用的格式与手段。而表现手法是为表现文章主旨内容或思想感情而采取的各种表现手段或方式。如象征手法、讽喻手法、拟人化手法、衬托手法等都是与作品的主旨或情感的表现直接相关的手法,故称“表现手法”。以2009年江苏卷第26小题为例:“结尾一节运用了什么表现手法?结合全文,说说你对‘西天角却出现了一片微红的新月’这句话的理解。”我们看到,虽然这篇题为《怀鲁迅》的结尾一节仅有一复复句“鲁迅的灵柩,在夜阴里被埋入浅土中去了;西天角即出现了一片微红的新月”。命题人却要求考生结合全文来理解这里所采用的表现手法并解释这句话的意思。道理很简单,因为表现手法与文章的主旨与思想,你就不可能知道作品中的描写是实景描写还是别有用意。是针对字词句的表达效果还是针对文章宏观的表达主旨,修辞手法脱离语境仍然可以辨别,只是无法鉴别其具体的表达效果;但是,不与文章的主题或其具体的表现手法,更难领会作者如此表达的深刻用意。

(二)修辞手法针对的是字词句等语言形式,有特定的格式,所以脱离语境的句子中的修辞手法仍可从形式上辨认。如“甲像乙、甲是乙、甲代乙”分别为比喻中的明喻、暗喻、借喻的抽象格式。对偶、排比、顶真、反复、回环、拈连、移就、倒装、跳脱等辞格也都有特定的语言格式。而表现手法只能理解为主题或主旨表现法,而表现手法只能理解为主题或主旨表现法,没有特定的语言格式,脱离语境无法辨认,因为离开特定的主旨与思想,表现手法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三)修辞手法是局部的,涉及的最大语言单位是句群,如对比、排比、层递等辞格。而表现手法与文章的主题、内容与思想感情的表现方式联系在一起,所以它涉及的范围是篇章和段落。如茅盾的《白杨礼赞》通篇采用的是象征的表现手法,以“白杨”来象征延安军民坚持抗战、不屈不挠的斗争精神。李白的《梦游无姥吟留别》运用了想象的表现手法,通过梦境的破灭,影射了自己现实处境的艰险,表达了诗人不事权贵、向往自由的人生理想。

二、修辞牧法、表现手法的联系

人们常常把修辞手法和表现手法混为一谈,并非没有一点根据。因为二者有时确实存在着剪不断、理还乱的联系。比如说“对比”,它既是修辞手法,又是表现手法,二者区分起来的确有点儿难度。但是,修辞手法只是针对字词句这样局部的语言使用,而表现手法即是关系段落与全篇的,修辞的对比是形成对比的表现手法的基础与条件。臧克家的诗作《有的人》就是对比修辞手法与表现手法共现的极好范例。诗中连续七次使用了对比的修辞手法(如“有的人……,有的人……”),把鲁迅先生的精神与人格通过一次次、一层层的对比彰显出来。从诗的全局来看,通篇采用的是对比的表现手法,是诗作的主题思想赖以表现的直接手段。我们更应该看到,对比的表现手法,其所指范围要大于对比的修辞手法。鲁迅的小说《祝福》的开头和结尾都有对鲁镇旧历年底祝福的环境描写,分别与祥林嫂沦为乞丐和结尾惨死街头的情景,二者构成了强烈的对比与反差,作家采用对比意味如此强烈的描写,意在揭露封建礼教的虚伪残酷的本质、体现对劳苦大众的深切同情,暗示了小说的创作主旨,这两处对比手法是直接为主旨的表现服务的。所以这两处对比只能看成是表现手法,与修辞手法中的对比相距甚远,并无瓜葛。另外,作为表现手法的对比又称反衬(对照),它与正衬(烘托)一同构成了衬托这一表现手法。衬托又与类比共同构成了“比”这一更为概括的表现手法,如《诗经》表现手法“赋、比、兴”中的“比”,就包含了对比(正反相比)、烘托(主次相比)、类比(同质相比)等多种比附方式。可见,修辞学中的“对比”相对于表现手法中的“对比”有着不同的内涵与外延。

常把人弄糊涂的还有“拟人”和“拟人化”,前者为修辞手法,后者为表现手法。二者有联系但绝不等同。作为修辞格的拟人是把描写人的动词或形容词用于广义的“物”身上,使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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