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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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劳动法论文篇一:劳动法论文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和认识赵林浩 201X1098 11管科0班管工学院摘要:《劳动合同法》从201X年全国人大公布到201X年1月1日实施,在中国从来没有任何一部法律如此牵动人心,也引起了社会各阶层对该法的广泛关注和议论。
我认为,新劳动法作为一部法律,同任何一部法律一样,不可能尽善尽美。
正如目前一些讨论中提到的,它还存在一些细节问题有待澄清和完善。
让我们从新法实施后劳动合同签订、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违约金等几个方面来讨论这部法律。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一)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将面临严厉处罚用人单位与员工形成劳动关系,按照以前《劳动法》的规定就应当订书面劳动合同。
但是由于当时法律、法规对用人单位不签书面合同缺乏强有力处罚措施,所以很多劳动者的利益受到了很大的损害。
针对上述问题,《劳动合同法》对签订劳动合同的实践作了明确的界定。
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仍未订立书面合同,用人单位须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仍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这一处罚对于企业来说是相当重的处罚。
所以很多企业都注重签订合同了,而这种举措也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劳动者的利益。
(二)引导用人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以前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劳动法》第20条:“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从这一规定可以看出,以前能够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员工范围非常有限,所以企业跟员工签订合同大多是固定期限的。
《劳动合同法》在《劳动法》的基础上,扩大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围,取消了双方同意这样特别的约束条件,改为只要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龄满十年,员工即可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赋予了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单方决定权。
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论文
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论文劳动合同法是调整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
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劳动市场的日益复杂化,劳动合同法的作用愈发显著。
本文旨在探讨劳动合同法的核心内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
首先,劳动合同法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法律要求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劳动者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则应当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并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
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应当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的终止则涉及到合同期限届满、劳动者退休、用人单位解散等情形。
然而,在劳动合同法的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部分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责任,采取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签订虚假劳动合同等手段,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往往面临信息不对称、举证困难等问题,导致维权成本较高。
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也影响了劳动市场的公平竞争。
针对这些问题,劳动合同法的未来发展应当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和教育,提高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法律意识,促使双方自觉遵守法律规定。
其次,完善劳动合同法的配套制度,如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劳动监察制度等,为劳动者提供更加便捷的维权途径。
再次,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通过法律手段遏制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最后,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劳动合同法也应当适应新的劳动形态,如远程工作、灵活就业等,为劳动者提供更加全面的保护。
总之,劳动合同法在保护劳动者权益、维护劳动市场秩序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通过不断完善和发展劳动合同法,可以更好地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需求,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劳动法维权论文2500字_劳动法维权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劳动法维权论文2500字_劳动法维权毕业论文范文模板劳动法维权论文2500字(一):浅谈劳动法视域下农民工如何实现法律维权问题论文摘要:农民工是我国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人员,为城市的建设提供了诸多努力,在建筑行业、服务行业、工业生产中均离不开农民工的支撑。
但农民工因权益得不到合法保障的纠纷案件层出不穷,农民工在社会中处处受到不公平对待,由于其知识水平、劳动技能受限,在维权方面非常困难。
因此,本文就劳动法视域下分析农民工如何保证自己权益下行使法律维权。
关键词:劳动法;农民工;法律维权引言农民工本应与城市居民享受同等的就业机会、就业待遇和就业保障,但实际上大部分农民工在就业中经常受到差别对待。
我国农民工群体较大,主要集中在建筑、服务、制造业,且他们的工作岗位属于劳动强度大、工资待遇低、劳动时间长的工作,与城市居民形成较大的反差,同时农民工的劳动权益没有得到较好的保护,严重阻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不利于社会的稳定[1]。
对此,需要不断将完善农民工劳动管理体系,将管理体系落实在农民工身上,对其合法权益进行保障,促进社会的平衡发展。
一、农民工权益得不到保障的表现1.1劳动报酬得不到保障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劳动价值体现,我国实施的是社会主义制度,按劳分配是我国劳动分配方式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分配方式,在市场经济中占据重要的地位,在劳动法中规定必须同工同酬。
但在现实生活中,农民工的劳动报酬一直处于不稳定状态,得不到合理的保障,具体表现在:(1)农民工人员的薪资水平较低,虽然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工资水平在不断上升,但农民工的工资水平依然较低,并呈现出区域化。
(2)农民工和城市居民在相同的工作中存在不同的薪资待遇,据调查统计显示,我国诸多城市的企业单位中,对于同样工作,农民工的薪资水平显著低于城市居民。
(3)工资拖欠严重,很多用工单位结算工资是没有固定期限的,而是根据用工单位的收益进行结算,出现工资拖欠或少发,主要出现在一些私人企业和小型企业中。
劳动法论文(精选5篇)
劳动法论文(精选5篇)第一篇:劳动法论文内容摘要:我国劳动法典对劳动法基本原则并未加以规定,实为缺憾。
我国法学界对这一问题一直存有较大争议。
对劳动法基本原则的考察,不能以孤立的眼光,应该从基本原则的概念下手,进而讨论其功能和特征,以作为确立基本原则的标准,并在对国内外诸说批判继承的基础上做出归纳和总结,并提出自己的观点。
笔者以为,劳动法基本原则应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龙头,辅之以三方性原则和社会化原则。
关键词:劳动法、基本原则、劳动权引论法律原则可分为一般原则和特有原则。
特有原则是某一法律部门所仅有并以之区别于其他法律部门的原则.每个法律部门的特有法律原则又可分为基本原则和具体原则。
基本原则是某一法律部门的框架和主题,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该法律部门的准则和指导思想,是贯穿其始终的基础性原则。
我国于1994年7月4日在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并于次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这部里程碑似的的法律对于劳动法制建设具有历史性意义.但令人感到意外的是,这部法律竟然没有明文规定劳动法的基本原则,这不能不说是一种遗憾。
虽然近年来劳动法学界对于劳动法基本原则进行了大量的研究和探讨,但并未形成统一的意见,众说纷纭,缺乏权威。
且我国中央和各级地方的劳动立法过于繁琐,复杂,冲突摩擦不可避免,甚至层出不穷,为劳动守法,执法,司法带来不少困难。
因此,确立统一,明确的劳动法基本原则已成为当务之急。
一、劳动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关怀老师的统编教材将劳动法法基本原则定义为“各国在劳动法中所体现的指导思想,在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一些关系时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其后的教材大致与此类似,一般无较大争议。
笔者认为此定义有一点值得讨论,其将劳动立法指导思想纳入基本原则的概念中,实是混淆了二者的区别。
立法指导思想是立法的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的理论根据,是为立法活动指明方向的理性认识。
劳动法论文
劳动法论文劳动法论文(500字)劳动法是一门重要的法律学科,它规范了劳动关系的各个方面,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本文将从劳动法的产生背景、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和劳动争议解决三个方面进行论述。
首先,劳动法的产生背景是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需求。
在工业化进程中,劳动力逐渐集中于工厂和企业中,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障,劳动条件恶劣,工资低廉,工时过长,给劳动者带来了很大的苦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劳动法便应运而生。
其次,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基本准则。
劳动合同是雇佣双方自愿达成的一种协议,规定了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资报酬等核心内容。
劳动合同不仅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为用人单位提供了稳定的劳动力来源,促进了劳动力的合理流动。
再次,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劳动价值体现。
劳动者通过劳动为用人单位创造价值,用人单位应当给予相应的报酬。
劳动报酬不仅包括工资、奖金等直接给付的报酬,还包括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间接的报酬。
劳动报酬的合理确定,不仅能够激发劳动者的积极性,也能够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最后,劳动争议的解决是劳动法的一个重要功能。
劳动争议是劳动关系中经常发生的一种纠纷,双方对于劳动条件、工资待遇等问题产生分歧。
劳动法规定了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如协商谈判、仲裁、诉讼等。
合理、公正、高效的劳动争议解决机制,能够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发展。
总之,劳动法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和维护社会经济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劳动法的框架下,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用人单位也得到了稳定的劳动力来源。
同时,劳动法还规定了劳动合同、劳动报酬和劳动争议解决等具体内容,为劳动关系的建立和发展提供了法律准则。
因此,我们应当充分认识劳动法的重要性,并在实践中积极遵守和执行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五篇
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五篇第一篇: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论文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护法律问题探讨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大量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涌向外地务工,成为人们所称的农民工。
农民工作为一大弱势群体,其各项权益受到侵犯的现象屡见不鲜。
探究这类现象的根本成因及解决途径是维护农民工权益的重要内容。
一、农民工劳动权益遭受侵害的现状(一)劳动合同签定率低,劳动关系难以确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书面立劳动合同。
但是,许多用人单位利用农民工法律知识薄弱的特点,采取欺骗手段不与农民工依法签定劳动合同,只是采取口头约定的形式或者以劳务合同的方式来规避自己的法律责任。
虽然,我国《劳动法》也规定了,只要劳动者能够证明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也可以认定劳动关系依法成立。
但是,由于文化水平,法律意识等因素的制约,要让农民工自己举证证明与用人单位有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是相当困难的。
(二)劳动时间长无故被延长,休息休假的权利往往得不到保证。
我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但是用人单位为了追求利润的最大化,几乎视法律为无物,采取各种手段强迫农民工延长工作时间。
他们平均每天的工作时间大多在十个小时以上,有的甚至达到十六、七小时,远远超出法定的平均工作时间。
(三)工作环境恶劣,安全防护措施差。
农民工进入城市,大多是从事于各种劳动强度大,危险度高的高温、高空、高化学性的工作岗位,工作环境恶劣,工作条件差。
加之缺乏系统的培训与指导,安全意识与防范措施较差,使得农民工的工作显得更加的危险化,近而造成农民工工伤事故频繁发生。
(四)劳动报酬低,工资克扣拖欠现象严重。
农民工所从事的工作大多数都属于体力劳动,其工资水平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现象十分普遍。
而对于农民工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也是鲜有依法足额给付的。
劳动法的议论文2200字_劳动法的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劳动法的议论文2200字_劳动法的毕业论文范文模板劳动法的议论文2200字(一):探究企业管理人员的劳动法保护问题论文摘要企业管理人员的劳动纠纷日益增多。
在我国,由于劳动法没有将企业管理人员排除出劳动法的保护范围之外,因此在现有劳动法体系下,司法实践中一般将管理人员当作普通劳动者,受到劳动法的调整,所发生的争议也多依据劳动法进行裁决。
但是,这种做法在实践中产生了很不公平的后果。
相比于普通劳动者,管理人员具有特殊性,其具有劳动者属性和,雇主属性,是“劳动者”中的强势群体。
关键词:企业管理人员;劳动法保护问题1确立“劳动者分层”的立法思路劳动者权益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劳动者是分层次的,不同劳动者群体的具体利益也是不同的。
对于《劳动合同法》适当的倾斜保护这一立法宗旨,最关注的不应是倾斜,而应是适当。
劳动法仅关注劳资双方不平等的纵向差异,而忽视劳动者群体内部逐渐拉大的横向差异,而对劳动者进行抽象保护,这样的保护结果不能获得实质的平等。
劳动者的概念,不是说该当事人是不是劳动者的问题,而是对照立法的目的,该当事人是否应该被认为是劳动者及是否应该受到保护的问题。
实际上,劳动法“保护劳动者”的抽象表述忽略了劳动者内部巨大的横向差异。
只有确立“劳动者分层”的立法思路,对劳动者弱势地位的横向差异给予适度的关注,才能真正实现劳动法保护弱势劳动者的立法目的。
确立“劳动者分层”的立法思路,对劳动者主体进行进一步的细分,有利于解决企业管理人员区分化适用劳动法的问题。
2重新认定劳动关系主体的范围《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未对劳动者内涵和外延作出明确界定,也未对劳动者进行类型化的区分。
这导致劳动者虽处于不同阶层,归于不同群体,但都在一个立法层面进行保护,都实行统一的劳动法律规范。
因此,企业管理人员被定位为一般的劳动者,引起了实践中的很多问题。
问题的根源在于我国劳动法对劳动关系主体范围认定不合理。
我国可借鉴域外立法经验,在“雇主”范围的认定上,除了包括“用人单位”还应考虑是否具有指挥和控制的权力来判断实质上是否具有“雇主”身份的特征。
劳动法完善论文4000字_劳动法完善毕业论文范文模板
劳动法完善论文4000字_劳动法完善毕业论文范文模板劳动法完善论文4000字(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劳动法的回应与完善探讨论文眼下我国经济领域的重要分支就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我国处于叠加时期,在这个时期中我国存在一些产能过剩供需不平衡等问题。
因为降低了投资回报率,对于环境资源的约束也不断提升,这些不利因素在形势发展下也持续增大。
同一时期我国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也能更好的对我国发展势头和战略部署进行把握,同时这也属于我国发展过程中的主线。
在目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背景下,劳动法作为目前较为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类法律也成为了民众关注的重点,本文主要针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于劳动法的回应和完善进行了相应的分析,同时也提出了相应改善的策略。
一、劳动关系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对其的影响我国在新经济常态下对于经济发展环境进行适应的重要举措就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同时我国在新经济常态下也就表明我国逐渐从需求决定型经济转变为供给决定型经济。
目前我国供给决定型经济主要含义是经济体自身的产量主要经由供给或是劳动力资本设备生产要素来构成,不是仅仅由投资,消费和外貌等决定。
在我国基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行经济结构调整以及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
可以进一步对供给侧结构提高适应程度以及灵活程度进行提升,进而促使其生产力的增强,在实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过程中要将其生产要素进行重组,打破相应的结构性模式,使用新型的配置模式。
但是在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过程中较为困难,因此在实施的时候速度比较慢,劳动力作为我国的重要生产要素,也属于我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核心组成部分。
伴随着产业经济的不断发展,劳动力会产生相应的变革。
在劳动力产生变革的同时也会对劳动关系产生相应的影响。
(一)基于劳动就业进行分析相关研究表明,在我国处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时期,一些传统产业和新兴产业在行政机制的保护下,其就业率会不断提升。
伴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加强,增加了市场淘汰机制,同时一些相对传统的产业会被市场淘汰,这时就导致新兴产业面临着严峻的生产挑战,从而提升了劳动力的失业风险。
劳动法学毕业论文
劳动法学毕业论文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是联系非常密切的两个法律部门,他们都与保护弱势群体实现社会公平和社会安定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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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学毕业论文篇一一、市场经济条件下我国劳动法面临的历史性难题在市场经济体制中,资本与劳动的利益冲突无法避免,并将永远存在,这是一个可根据经济人假设理论得出的经验性结论,也是被西方市场经济的历史所证明的客观事实。
劳动法肩负着消除或减轻由于劳资矛盾而阻挠经济发展的重大使命。
对于“资本”与“劳动”这一对似乎明显对立的概念,在立法时应该如何拿捏,从而形成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良性运行机制,是我国社会转型期所面临的一道历史性难题。
从劳动角度看,我国劳动立法面临着劳动力作为经济要素与劳动者本身之间的两难选择。
市场经济的劳动关系是一种以劳动力的使用和再生产为核心的经济关系。
但是,与货币、土地等经济要素不同,劳动力经济要素“天然地以劳动者人身为载体,无论以何种形态存在,也无论存在于何种时空,都与劳动者人身不可分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领域的立法之所以复杂,原因就在于:作为经济要素,劳动力资源应当服从市场配置资源的经济规律,劳动市场的规则应当以效率为目标、最大限度地促进经济发展;作为人,劳动力的载体——劳动者应当享有人所应享有的各项基本人权,法律应当保证这些基本人权的实现以实现社会公正。
劳动力生产要素与劳动者“人”身的不可分性,使得保障劳动者权益和促进经济发展就像一枚硬币的两面那样不可分离。
面对“经济效率”和“保障人权”这一对似乎对立的概念,立法者面临着“效率”与“公正”的价值选择。
从资本角度看,劳动立法面临着对企业营利性和企业社会责任的权衡。
一般认为,保障雇员(职工)利益是公司应承担的一项社会责任。
但是,承担保障劳权的社会责任必然会增加企业的经营成本。
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立法的关键问题是:法律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规定如何不影响企业的营利本质。
从政府角度看,市场经济劳动法面临着放权与限权、干预与放任的两难选择。
劳动法法学论文
劳动法法学论⽂ 在劳动法中,劳动者⾓⾊的定位是⼀个重要的基本理论问题,同时也是⾮常复杂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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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法学论⽂篇⼀ 摘要:《劳动合同法》极⼤地推进了劳动法治建设的进程,同时对于重构我国劳动关系具有重⼤现实意义[1]。
在传统意义上,同⼀时间内⼀个劳动者只能与⼀个⽤⼈单位的⽣产资料相结合,从⽽只形成⼀个劳动关系。
但随着社会经济结构的变化和就业形式的多样化,以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为典型的⾮标准劳动关系⼤量存在。
由于现有法律的规范缺失,使得该类型劳动关系得不到规制,劳动关系双⽅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这与我国⼒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宗旨是相违背的。
本⽂旨在通过分析双重劳动关系的概况,以论证双重劳动关系的实践意义和制度对策。
关键词:双重劳动关系劳动关系劳务关系 ⼀、双重劳动关系的概况 近年来由于不少劳动者随意“跳槽”违约,⼜由于部分⽤⼈单位乱招乱聘违法,有关职能部门把关不严,出现了双重劳动关系的现象,⼤部分劳动仲裁机构受理过此类劳动争议案件,这些现象危害越来越⼤,必须引起⾼度重视[2]。
双重劳动关系主要是指劳动者已按《劳动法》规定,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与另⼀⽤⼈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
我国劳动法承认双重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合同法》第三⼗九条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单位建⽴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这说明,只要劳动者在其他单位的劳动未给本单位的⼯作造成“严重”影响,⽤⼈单位也未明确要求其与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是可以存在的。
⾃2010年9⽉14⽇起施⾏的《最⾼⼈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法律若⼲问题的司法解释》(三)第⼋条规定:“企业停薪留职⼈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员、下岗待岗⼈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员,因与新的⽤⼈单位发⽣⽤⼯争议,依法向⼈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
大学生兼职权益劳动法论文 全文
用人单位应当为兼职大学生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5.社会保险权益
大学生兼职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为其缴纳相应的社会保险费。
四、大学生兼职权益保护的建议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
加大对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大学生和用人单位的法律意识,使双方都能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2.建立健全大学生兼职管理机制
(注:本文仅为示例,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实际合同为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大学生兼职同样适用于该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与兼职大学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未成年人享有劳动权利,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应当保障未成年人的劳动权利。大学生作为未成年人,其兼职权益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大学生兼职权益劳动法论文全文
一、引言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大学生兼职已经成为普遍现象。然而,在兼职过程中,大学生权益受损的情况时有发生。本文旨在通过对大学生兼职权益保护的劳动法研究,提出相应的建议,以期为大学生兼职权益保护提供参考。
二、大学生兼职权益保护的劳动法依据
1.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大学生兼职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享有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高校应建立健全大学生兼职管理机制,加强对兼职大学生的指导和服务,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3.完善劳动合同签订制度
用人单位与兼职大学生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减少纠纷发生。
4.加大劳动监察力度
劳动监察部门应加强对大学生兼职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侵害兼职大学生权益的行为。
劳动法律论文
劳动法律论文劳动法律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法律,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有着重要的影响。
反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对劳动法律的具体实施和完善有着重要的作用,二者相互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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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论文范文一:新劳动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影响思考【摘要】人力资源管理作为企业管理工作中重要的环节,受到企业足够的重视,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体现也源于人力资管管理。
我国《劳动合同法》的实行影响力当前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情况。
本文就新劳动法实施后对企业人力资管原理的影响和对策进行深入简出的分析探索,希望能够对企业的发展能够有积极正面的影响。
【关键词】人力资管管理;新劳动法;企业;影响及对策引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在2008年1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这也对各个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有着很深的影响,这对于企业是新的挑战,传统人力资源管理必将进行新的变革。
一、新劳动法对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影响1.对企业规章制度方面影响。
新劳动法规定,企业单位在进行关乎于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等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如若涉及到劳动者切身利益或重大事项时,需要在职工代表大会进行平等对话并讨论商定,提出的方案和意见需经双方友好协商进行制定。
这项规定的实施,无疑将职工代表大会、工会的权利扩大,对劳动者在企业规章制度过程中有了更多的参与权和话语权,这对企业制定和修改规章制度提出了更高的民主性要求。
2.对企业招聘方面的影响。
新劳动法通过硬性规定强制缔约和加大违法成本的措施,以使企业和劳动者主动签订合同来进行权益保障,并且还明确了对于合同签订的长期化导向。
这使得企业在招聘新进员工时,需要更加严谨的甄别更符合企业发展的人才,试用期也变得尤为重要,对于人才的招聘要求越来越高,需要在招聘时和试用期确认好人员是否合适公司发展,不然后期将面临多方面的损失。
3.对企业绩效管理方面的影响。
长期的劳动合同。
新劳动法实施之前,企业一般可以多次签订一到两年的短期合同灵活掌握不续签合同的权利,续签合同也作为了激励员工工作的一项措施。
2024年劳动法规深度解析论文
2024年劳动法规深度解析论文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论文的题目与范围1.1:论文题目的确立1.2:论文研究范围的界定第二条:论文结构与大纲2.1:论文的结构安排2.2:论文大纲的制定第三条:论文的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3.1:研究方法的选取与应用3.2:技术路线的设计与实施第四条:论文的主要内容与分析4.1:劳动法规深度解析的核心内容4.2:劳动法规案例分析第五条:论文的文献综述第六条:论文的实证研究6.1:实证研究的对象与方法6.2:实证研究的数据收集与处理第七条:论文的结论与建议7.2:针对劳动法规改进的建议第九条:论文的修改与完善9.1:论文初稿的修改9.2:论文定稿的完善第十条:论文的发表与传播10.1:论文发表的选择与提交10.2:论文传播的方式与范围第十一条:合作双方的权益与义务11.1:合作双方的权益保障11.2:合作双方的责任与义务第十二条:合同的履行与违约处理12.1:合同履行的期限与方式12.2:违约行为的认定与处理第十三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3.1: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13.2:合同解除的条件与后果第十四条:合同的争议解决与法律适用14.1: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4.2:合同适用的法律法规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论文的题目与范围1.1:论文题目的确立本论文的题目为“2024年劳动法规深度解析”,旨在深入研究并解析我国2024年最新劳动法规的内容与影响。
1.2:论文研究范围的界定本论文的研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2024年劳动法规的主要条款、政策背景、国内外劳动法规的比较分析以及劳动法规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等方面。
第二条:论文结构与大纲2.1:论文的结构安排2.2:论文大纲的制定1. 引言1.1 研究背景1.2 研究目的和意义2. 文献综述2.1 国内外劳动法规研究现状2.2 劳动法规对企业和员工的影响3. 劳动法规深度解析3.1 2024年劳动法规的主要条款3.2 2024年劳动法规的政策背景3.3 劳动法规的实施与监管4. 实证研究4.1 研究对象与方法4.2 数据收集与处理5. 结论与建议5.1 论文结论5.2 对劳动法规改进的建议6.1 文献选取与整理6.2 文献格式规范7. 附录7.1 研究过程中产生的数据和材料7.2 其他支持性材料第三条:论文的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3.1:研究方法的选取与应用本论文采用文献研究法、实证研究法和案例分析法等方法,对2024年劳动法规进行深入解析。
劳动法学研究论文
劳动法学研究论文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规范及原则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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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学研究论文篇一[摘要]大陆法系国家的劳动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长达一世纪的过程。
文章就进行阐述。
[关键词]劳动法;劳动合同期限;大陆法系一、大陆法系劳动法的产生及其原因大陆法系国家的劳动法的产生经历了一个长达一个世纪的过程。
英国1802年的《学徒健康和道德法》开始了立法保护劳动的探索;1900年实施的《德国民法典》突破了罗马法的模式,其第617条至第619条规定了雇主在安排组织劳动过程时,应保护劳工免于生命及健康的危险,劳动法对一方主体的强制性义务规定开始出现;1900年比利时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劳动合同法;1910年法国《劳动法典》是世界上第一部体系完备的劳动法。
劳动法是劳动关系双方合法利益博弈均衡的法律手段。
劳资双方利益既有一致的一面,又有冲突的一面,劳资关系本就是既合作又对立的关系,但是,劳资双方利益都受法律保护。
如果把这种利益的矛盾和冲突看成是敌对的话,在法律上就会采用处理敌对阶级之间矛盾的方法,最终就会不可避免地爆发工人运动乃至战争;如果把这种利益的冲突看成不是敌对的话,那么就是以实现双方力量均衡的方式,通过法律来调整双方利益的冲突,协调矛盾,既使资方满意,又使劳方利益受到保护。
于是,劳动法应运而生。
“劳动法是调整雇主与雇员之间‘合法利益冲突’关系的法律手段,是旨在建立协调的、平衡的劳资关系的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
”①二、劳动法对劳动合同期限的限制(一)劳动契约自由原则的衰落及其限制1.契约自由的假设、条件及其失败古典经济学自由经济假设市场是进行资源配置的最好方式,市场主体是平等、理性的经济人,他们通过理性判断来选择自己的行为,以达到利益的最大化,个人利益的最大化最终可以使得社会利益的最大化。
在这些假设前提下,私人领域中的分散决策成为最优,无需政府干预;意思自治是市场交易的一项重要原则。
大学生劳动法劳动权益保护的论文
大学生劳动法劳动权益保护的论文一、背景和问题意识随着我国经济的迅猛发展,现代大学生已经越来越多地参加到劳动市场中。
然而,就在大学生劳动参与以及创业初期阶段,大学生的劳动权益往往受到了侵犯。
比如,部分企业在招聘大学生时会设置低工资、加班不加薪,或是在劳动条件、保险退休等方面存在不公平待遇。
因此,如何保障大学生劳动权益成为了重要的问题。
二、影响大学生劳动权益的因素根据大量文献研究和调查数据,我们总结了影响大学生劳动权益的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企业用人机制和社会心态2.大学生劳动价值认知不足3.人事制度不完善三、解决大学生劳动权益问题的策略基于以上因素,我们提出以下策略以保护大学生劳动权益:1.推进企业用人机制改革,鼓励诚信招聘,减少低薪招聘2.提高大学生的劳动价值认知,激发其投身于劳动市场的积极性3.完善人事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力度,保障大学生在劳动过程中的权益具体实施中,我们可以制定一系列政策法规以及推进企业和社会意识的改变,从而进一步推动大学生劳动权益的保障。
四、结论和建议尽管现实中保障大学生劳动权益的问题具有一定的复杂性,但本文通过对大量文献以及实际案例的研究分析,给出了一些可行的策略指导。
因此,我们建议在实际推进过程中,要重视大学生劳动权益保护问题,不断完善制度体系和舆论引导,以良好的政策法规和社会认知为保障,让大学生在参与劳动市场时可以得到公平、平等的待遇。
特殊场合1:大学生劳动权益在外卖平台中的保护外卖平台现在已经成为许多大学生的兼职工作选择。
然而,在实际的工作中,一些外卖平台会存在加班不加薪、骑行安全问题、工作时间安排不合理等问题,导致大学生的劳动权益受到侵犯。
在针对这种特殊场合时,我们建议增加以下条款加强保障:1.加强外卖平台的监管,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保证大学生在工作安全方面的保障。
2.在工作时间安排上,应当采取合理的安排,避免大学生因工作导致学业和身体受到影响。
3.外卖平台应当建立完善的劳动合同制度,保障大学生的劳动权益。
劳动法论文要求及题目[五篇模版]
劳动法论文要求及题目[五篇模版]第一篇:劳动法论文要求及题目劳动法论文要求大家好:《劳动法》论文于18周周2上午第一大节在图新楼414上交。
论文参考其他课程论文要求,要有封皮,注明姓名、学号等;字数在4000字左右,农大信纸。
另附参考题目word版,共有一下156个参考题目,最好不要写同样的题目。
劳动法学和社会保障法学论文题目1、论劳动法的功能2、论劳动法的基本原则3、论我国劳动法的特点4、试论劳动法的价值取向5、论劳动法学与民法学的关系6、论劳动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7、论劳动法的调整对象8、我国劳动法适用范围的思考9、论劳动法律与人力资源管理的相互关系10、在校大学生勤工助学法律性质探析11、论劳动规章制度及其效力12、“三方协商”机制的法律意义13、试论如何完善我国劳动关系的“三方协商”机制14、论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劳动法中的适用15、论劳动权的冲突与协调17、劳动法调整之下的惩戒制度设计18、论劳动法中的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的适用19、论劳动法上的权利救济20、劳动法律援助制度探讨21、社会弱势群体的劳动法律保护22、论劳动法律关系与民事雇佣关系的联系与区别23、劳动权与社会保障权比较24、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的关系25、论和谐视角下的劳动关系26、劳动关系稳定的法律调整机制27、构筑和谐劳动关系的法律思考28、论劳动关系法律调整的特征和方法29、论劳动关系的社会性特征30、论劳动法律关系31、试论企业改制过程中的劳动关系问题32、“用人单位”资格探讨33、“劳动者”资格探讨34、企业社会责任问题探析35、劳动纪律合法性标准探讨36、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章制度的立法思考37、论劳动者权利的法律保障38、论劳动者权利的侵权救济39、劳动者权利能力的法理思辩 40、劳动者行为能力的法理思辩41、论劳动者的权利本位42、劳动者分层保护机制研究43、职工劳动就业权的法律保护44、论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与义务45、职场性骚扰探讨46、论劳动者休息权的实现47、论职业安定权48、完善劳动安全权的若干建议49、反强迫劳动制度的立法建议50、“过劳死”现象的劳动法律规制51、论工会在协调劳动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52、论工会的集体谈判权53、关于我国集体谈判权保障的立法思考54、论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中的政府作用55、论非标准劳动关系56、劳动派遣及其法律规制57、劳动派遣制度的法律分析58、劳动派遣中的雇主义务与责任研究59、劳动派遣中的劳动者权益保护 60、劳动派遣连带责任的法理分析61、劳动派遣中的解雇保护与退回机制研究 62、论非全日制劳动关系的特点63、论兼职劳动关系的法律规制64、论我国就业促进机制的构建 65、论公平就业的基本内涵66、论国家在促进就业中的职责 67、论我国促进就业的措施68、反就业歧视立法若干问题探讨 69、浅析我国的就业歧视及其法律规制70、就业歧视诉讼救济体系的构建71、论当前职业介绍中的问题及法律对策72、劳动力中介机构的法律规制73、关于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完善建议74、论我国再就业工作的途径与措施75、大学生就业中的劳动法律问题分析76、论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77、论劳动合同法的基本原则78、劳动合同效力制度研究 79、论无效劳动合同80、完善无效劳动合同制度的法律思考 81、浅谈我国劳动合同的订立原则82、劳动关系建立与劳动合同订立的关系83、论劳动合同的变更84、劳动合同期限问题研究85、浅议劳动合同中止制度86、论劳动合同中的附随义务87、论我国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88、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条款的法律思考89、劳动合同服务期条款的法律思考90、我国劳动合同违约责任制度的完善91、劳动者违约金约定禁止的研究——《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评析 92、试用期的劳动法律问题93、论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的经济补偿金制度 94、论竞业限制与商业秘密保护95、用人单位经济性裁员的法律问题96、论集体合同的法律约束力97、我国集体合同的法律规制问题98、完善我国集体合同的法律思考 99、中国劳动基准评析100、论我国劳动基准法的目标选择 101、论工资的法律保障与监督 102、论工资保护制度 103、论工资优先权保护104、劳动报酬权法律保护制度探讨 105、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刍议106、论劳动争议程序的弊端及改革 107、劳动争议处理程序改革探析108、完善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法律思考 109、劳动争议处理体制的问题与思考110、劳动争议调解机构社会化的可行性分析 111、劳动争议处理体制中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112、劳动争议一裁终局及除外规定的研究 113、构建我国集体合同争议处理机制的思考114、试论劳动监察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中的作用 115、论我国劳动监察制度的完善116、浅析劳动保障监察与劳动争议仲裁的关系 117、社会保险法律责任制度的构建 118、论社会保障中的政府责任119、社会保险基金筹集与管理问题研究 120、社会保险基金筹措中的问题及对策121、关于我国社会保障费改税的思考122、完善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法律思考123、农民工养老保险制度的立法建议124、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模式选择 125、论我国的医疗制度改革126、我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问题与完善建议 127、论我国工伤保险法律制度的完善 128、工伤认定的法律问题研究129、完善工伤法律救济程序的建议 130、我国的工伤补偿制度研究131、我国“工伤责任竞合”的制度探析 132、农民工工伤保险制度的完善133、我国失业保险制度的改革方向134、农村劳动力失业保障机制研究135、解析新农村建设中的“新农村社会保障制度” 136、农民工权益的法律保护研究137、论政府在弱势群体保护中的作用138、流动人口的权利保障探析139、城市流浪者的成因及法律救济问题 140、残疾人的的社会救助问题初探141、我国社会救助制度的完善142、我国农村社会救助的制度缺陷及解决 143、论国际劳工标准与我国劳动法律的完善144、劳动就业政策的国际比较145、论国外政府的再就业政策 146、中外社会保障制度比较147、浅谈国际劳动立法对我国的影响148、WTO与中国劳动法律制度149、WTO对中国社会保障体制的影响150、WTO对中国劳动力市场的影响 151、WTO与我国劳动标准立法 152、养老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153、工伤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154、医疗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155、失业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156、国外的就业保障制度及对我国的启示第二篇:《劳动法》论文题目《劳动法》案例(共三个案例,任选一个案例写作,写作模版见附件中的“课程论文写作模板(单题式),字数2000~3000字,范文参见“单题式案例类范文”)案例分析1:某公司是一家咨询公司,主要从事国外留学咨询服务工作,公司自成立以来,各种咨询业务发展很快,为了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该咨询公司招聘了一批工作人员,张某于2008年10月到该咨询公司工作,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约定,张某的月工资为2600元,在劳动合同中,双方没有约定劳动合同试用期条款。
大学生劳动法劳动权益保护的论文
大学生劳动法劳动权益保护的论文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规模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的年轻人走进大学校园,走上学习之路。
而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大学生们的生活方式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各种兼职、实习机会层出不穷,但是种种劳动问题也随之出现。
在这样的背景下,关于大学生劳动法劳动权益保护的问题,逐渐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一、大学生劳动法劳动权益保护的现状作为从事劳动的一方,大学生享有的劳动权益无疑是十分重要的。
然而,现实情况却不容乐观。
首先,大学生在兼职、实习中常常遇到违法违规行为,如“黑心厂家”未经正规程序录用,劳动报酬过低等问题,这些都给大学生带来了经济负担和身心压力;其次,大学生在工作过程中也存在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等方面的危险,如果出现意外事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二、大学生劳动法劳动权益保护的必要性显然,保护大学生的劳动权益对于实现社会公正、平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进国家发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同时,对于个人而言,大学生劳动法劳动权益的保护也对于保护大学生的人身安全、促进个人成长、增强就业竞争力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大学生劳动法劳动权益保护的实现途径一、制定相关政策:政府应加大对大学生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通过出台合法法律,制定相关劳动政策来创造一个完善的大学生劳动法保障体系。
二、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加深大学生对于自身权益保护的了解。
三、建立劳动法律支持机构:国家或相关社会团体建立大学生劳动法律支持机构,为遭受不公正待遇的大学生提供辩诉和法律援助,保障大学生劳动权益。
四、完善大学生劳动法律救济机制:对于大学生工作过程中遭受不合理的待遇和安全隐患的问题,应该建立完善的大学生劳动法律救济机制,及时对于相关纠纷进行处理。
四、结语大学生是社会的未来,他们的个人生活、学业和价值观念等方面的变化都影响着未来社会的各个领域。
大学生作为一支重要的创新力量,对于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劳动法在就业过程中的重要性作文
劳动法在就业过程中的重要性作文英文回答:Importance of Labor Law in the Employment Process.Labor law plays a crucial role in the employment process, as it provides a framework for the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of both employers and employees. It is designed to ensure fair and safe working conditions, protect workers from exploitation, and promote equal opportunities in the workplace.One of the key aspects of labor law is the establishment of minimum wage standards and regulations regarding working hours and overtime pay. These regulations are essential for protecting the rights of workers and ensuring that they are fairly compensated for their labor. Without labor laws, there would be no guarantee of fair wages or limits on working hours, which could lead to exploitation and abuse of workers.Additionally, labor law also addresses issues such as workplace safety, discrimination, and harassment. It sets standards for occupational health and safety, ensuring that employers provide a safe working environment for their employees. Moreover, it prohibits discrimination based on factors such as race, gender, religion, or disability, and provides legal recourse for employees who experience harassment or unfair treatment in the workplace.Furthermore, labor law plays a vital role in regulating the process of hiring and firing employees. It outlines the procedures that employers must follow when hiring new employees, including the terms of employment, benefits, and conditions of work. It also establishes guidelines for termination, ensuring that employees are not unfairly dismissed and that their rights are protected in the event of job loss.In conclusion, labor law is of utmost importance in the employment process as it safeguards the rights of workers, promotes fair and safe working conditions, and ensuresequal opportunities in the workplace. Without labor laws, there would be no legal framework to protect employees from exploitation, discrimination, or unfair treatment,ultimately leading to a lack of accountability and fairness in the labor market.中文回答:劳动法在就业过程中的重要性。
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论文
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论文《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摘要:劳动合同法是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平衡和谐。
本文旨在系统介绍劳动合同法的起源、内容和实施,并分析其在现实中的应用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建议。
第一部分:引言劳动合同法作为一项法律法规,旨在规范劳动关系,平衡雇主与劳动者之间的权益关系。
该法律的实施对于促进社会稳定、实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
第二部分:劳动合同法的起源劳动合同法的出现与工业化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
在工业化进程中,劳动者面临的不平等待遇和艰苦工作条件引发了劳动运动,促使国家对劳动者权益保护进行立法。
第三部分:劳动合同法的内容劳动合同法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方面内容。
其中,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形式、内容、变更、解除、终止等具体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
第四部分: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状况虽然国家出台了劳动合同法,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雇主存在违法解雇、不执行劳动合同约定以及违规使用临时工等行为。
其次,一些劳动者对于自己权益的维护意识不足,缺乏法律常识和维权能力。
这些问题影响了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效果。
第五部分:劳动合同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在推进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我们需要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首先,加强对雇主的监管力度,完善雇主违法行为的惩罚机制。
其次,加强对劳动者的法律教育,提高其维权意识和能力。
最后,建立健全劳动纠纷解决机制,为劳动者提供有效的维权途径。
第六部分:总结与建议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对于保护劳动者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应用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为了更好地发挥劳动合同法的作用,我们应加强对雇主的监管,提高劳动者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并建立健全的纠纷解决机制。
结论: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工作,需要政府、雇主和劳动者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法律宣传、完善法律规定、强化监管机制等措施,可以推动劳动合同法的有效实施,提升劳动者权益的保护水平,促进劳动关系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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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究我国反就业歧视存在的法律问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
然而,在当今社会,就业歧视问题却呈愈演愈烈趋势,这将影响社会公平与秩序。
面对就业歧视的问题,首先应当直视其产生的根本,从源头上根除它。
其次,要采取最有效的措施遏制它。
笔者认为,解决就业歧视问题最有效的措施是通过法律法规进行规制。
但是遗憾的是,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资源在应对就业歧视这一方面还存在严重的缺陷,需要不断地修改和完善。
唯有这样才能最终解决就业歧视问题。
一、就业歧视的概念和现状
(一)就业歧视的概念
关于就业歧视的概念,不同学者有不同的观点,但绝大部分学者在研究就业歧视问题一般引用来自国际劳工组织下的定义。
国际劳工大会1958年通过的关于就业及职业歧视的公约(第111号公约)第一条中对就业歧视的完整定义如下:“第一条、为本公约目的,“歧视”一语指:(1)基于种族、肤色、性别、宗教、政治见解、民族血统或社会出身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其效果为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2)有关成员在同雇主代表组织和工人代表组织——如果这种组织存在——以及其他有关机构磋商后可能确定其效果为取消或损害就业或职业方面的机会平等或待遇平等的其他区别、排斥或特惠。
第二条、基于特殊工作本身的要求的任何区别、排斥或特惠,不视为歧视。
”第五条一、国际劳工大会所通过的其他公约或建议里所规定的特殊保护或扶助措施,不应视为歧视。
二、任何成员在同代表性的雇主组织和工人组织——如果这种组织存在——磋商后,可以确定某些其他的特殊措施,不应视为歧视,因为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为了适应一些由于性别、年老无能、家庭负担或社会或文化地位的原因而公认更加以特殊保护或扶助的人的特殊需要的。
”
通过国际劳工组织制定的公约规定可以看出,国际上对就业歧视的界定非常到位。
从社会上可能出现的歧视原因、类型,到歧视问题的除外规定,公约都通过下定义的方式将其囊括进去。
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也遵从该公约关于就业歧视的定义,并具体体现在各相关法律规范之中。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该条文即从歧视原因对就业歧视进行阐述,从而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二)我国就业歧视的现状
在当今社会中,许多用人单位招聘人才都带有或多或少的歧视性条款,包括:年
龄歧视、性别歧视、学历歧视、户籍歧视等。
这些歧视条款均违法《宪法》的相关规定,违背法的基本精神,导致公民的平等权利形同虚设。
现阶段,①根据发生就业歧视原因的不同,可以将其分为基于自然因素的歧视和基于社会因素的歧视两大类。
第一,基于自然因素的歧视包括:年龄歧视、性别歧视、户籍歧视、地域歧视、健康歧视等。
这些产生歧视的原因都是劳动者自身具备的,具有特定性和固定性的特点。
用人单位如果利用劳动者自身所具备的条件为由拒绝录用劳动者,则是对劳动者平等权利的最大伤害。
例如,在性别歧视方面,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女员工需要休孕假、产假等法律强制性规定,就在招聘时写明只招聘男性员工或男性员工优先等不平等标准。
这种做法严重影响妇女的合法权益,减少了妇女求职工作的机会。
第二,基于社会因素的歧视包括:学历歧视、语言歧视、经验歧视、履历歧视、婚姻歧视等。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普及,高学历人群的增多,许多用人单位在招聘时提出的学历逐年提升,甚至出现“大材小用”的现象。
用人单位认为现在高学历的人群越来越多,应当招聘更高学历的人到单位工作才符合单位发展的要求。
因此,许多普通职位需要硕士生、博士生才能应聘的条件层出不穷,这样既减少了普通劳动者的应聘机会,也造成了人才资源的浪费,严重消耗我国的人才资源。
二、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现状及其不足之处
(一)我国反就业歧视的现状
就业歧视严重侵犯公民的平等权利,也不利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
因此,国家大力发对就业歧视,主要通过以下法律法规规范保障劳动者的权力:一是,《劳动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第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
”第十三条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
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从这些法律条文中可以看出国家反就业歧视的决心,通过对用人单位权力的限制以及劳动者权利的保障实现就业的公平合理。
二是,我国还制定《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残疾人教育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行政法规对特殊群体的就业进行保护。
例如女性在就业过程中相应的权利会受到剥夺,《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就对其合法权益作出具体的规定,确保女职工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
面对种种就业歧视的现象,国家通过出台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和调整,虽然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其不足之处也日趋明显,亟需完善。
(二)我国反就业歧视的不足之处
虽然国家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对就业歧视问题进行禁止,但是这些规定只①许建宇,王怀章.就业歧视立法规制初探[J].中国劳动,2004(2).
是散见于宪法、劳动法等法律规范。
这些规定大多只是一些原则性的权利宣传,而缺少实体和程序方面的可操作性保障。
②首先,我国法律虽然对就业歧视问题做出禁止和规范,但没有对就业歧视作出明确的界定,何为就业歧视,就业歧视的范围是什么,法律都没有做出明文界定。
其次,法律责任规定不明确。
纵使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各种歧视现象进行明确的禁止,但是,在对处罚违反规定的用人单位方面,其惩处力度不足,法律规定得不到真正的落实,成为一纸空文。
最后,救济途径不通畅。
在司法救济问题上,就业歧视问题还没有得到相应的诉讼保障。
劳动者受到就业歧视既不能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进行维权,也不能通过行政诉讼的途径进行维权。
同时,就业歧视公益诉讼占相当大的比例,我国的公益诉讼受到很大的限制,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削弱了反就业歧视司法救济的效果。
综上所诉,反就业歧视机制的不完善限制了劳动者的相关权利,导致司法救济的缺失。
三、反就业歧视法律问题的完善
针对反就业歧视存在的瓶颈问题,我国应当在法律的层面上进行完善。
首先,明确就业歧视的法律概念,规定其明确的范围。
通过法律的明文规定,明确并拓宽就业歧视的范围,最大限度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
明确延长就业歧视保护的范围,从劳动者准就业阶段到退休阶段都要进行保护,尤其是女性劳动者与残疾劳动者,应当着重保护他们的相关权利不受到剥夺。
同时,还要严格限定例外情形的适用。
虽然有些工作确实要求具有一定条件的劳动者才能胜任,但是这些岗位所必须的条件法律应当严格载明,不能使其成为用人单位滥用选择权的工具。
其次,要完善反就业歧视的法律体系。
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虽然有对就业歧视问题进行明文的规定,但是没有一部具体的、完整的法律。
这样将会出现法律适用的混乱。
不同的法律法规对同一的就业歧视问题做出不同的规定,就会扰乱司法实践的秩序,最终出现问题无法解决的尴尬局面。
因此,笔者认为,我国应尽快出台一部《反就业歧视》的法律,规范统一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效地规范用人单位的行为。
最后,在司法救济途径上,我国应致力于解决就业歧视进行诉讼的问题,结束就业歧视有法可依,无处可诉的窘迫局面。
笔者认为,要解决就业歧视诉讼问题,应当考虑行政诉讼和公益诉讼这两大领域。
因为我国目前只是将就业歧视作为“准劳动争议”纳入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进行调整或仲裁,缺乏强制力,不利于劳动者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就业歧视问题是当今社会不可回避的难题,它的出现扰乱了社会的秩序,阻碍经济的发展。
因此,国家应当加大反就业歧视的力度,严厉打击用人单位的各种歧视行为,完善法律机制,为劳动者提供直接有效的司法救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②肖立群.完善我国反就业歧视立法探析.[]2009.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