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县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一、背离教书育人初心
教师作为育人工作者,应当恪守教书育人的初心,不得因私利或个人情绪影响教学质量,师生关系应该建立在互相尊重和信任的基础上。
二、违规收受礼品贿赂
教师应当保持廉洁自律,不得违规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贿赂。
应当坚持为人师表的原则,做到清正廉洁,以身作则。
三、私自招揽补课生源
教师不得私自招揽补课生源,不得利用教学资源开设私教课程,影响正常学校教学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
四、混淆工作和家庭
教师应当在工作和家庭之间保持合理的平衡,不得因工作原因疏于家庭责任或因家庭原因影响工作表现。
五、虐待学生
教师不得以打骂、体罚或虐待学生的方式处理纠纷或管理教学,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以温和、关爱的方式教育学生。
六、传播不良信息
教师不得传播谣言或不良信息,不得在课堂或社交媒体上发布不当言论,应当注重言行举止,以身作则,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七、违反校园纪律
教师应当尊重学校的管理制度和纪律规定,不得违规吸烟、饮酒或违反其他规章制度,应当自觉遵守校园秩序。
八、擅自变更教学内容
教师应当遵守教学计划,不得擅自变更教学内容或教学方式,应当尊重学科知识的规律和学生的学习需求,确保教学质量。
九、与学生建立不正当关系
教师不得与未成年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侵害学生权益,应当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
十、不尊重同行和管理者
教师应当尊重同行和管理者,不得恶语相向、内斗挑拨,应当团结同事、合作共事,共同营造和谐的校园氛围。
以上十项禁令是教育部对师德师风的要求,教师应当认真遵守,不断提升自身修养和专业素养,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有哪些呢(一)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详解教师作为培养学生的重要角色,其言行举止直接关系到学生的成长和教育质量。
为了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各级各类学校都制定了一系列师德师风规范,其中包括了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这十条禁令不仅是对教师的一种规范,更是对整个教育行业的底线要求。
接下来将详细介绍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的内容。
一、不得迟到、早退或缺席教师是学生学习的榜样,必须时刻遵守学校规定的上下课时间,不能擅自迟到、早退或缺席。
只有确有特殊情况,才能请假并得到学校批准。
二、不得有意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教师应当保持师生之间的专业关系,不得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包括性骚扰、情感纠葛等。
任何形式的侵权行为都将受到严惩。
三、不得私自徇私舞弊教师要坚持公正、公平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包括泄露试卷、篡改成绩等行为。
任何违规行为都将受到制裁。
四、不得传播错误信息教师要做到言行一致,不得散布谣言、错误信息或者违背事实的言论。
应当慎重言行,避免对学生产生负面影响。
五、不得影响教学秩序教师要珍惜教学时间,不得因个人原因影响教学秩序,包括提前下课、无故迟到等行为。
应当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六、不得擅自泄露学生隐私教师要尊重学生的隐私,严禁擅自泄露学生的家庭、个人信息或者在公共场合谈论学生的私人事务。
保护学生隐私是每位教师的责任。
七、不得对学生进行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教师要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得采取任何形式对学生进行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包括体罚、辱骂、挖苦等。
应当耐心、理性地对待学生。
八、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教师要履行教育职责,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包括索要礼金、收受贿赂等行为。
应当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
九、不得违反学校管理规定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管理规定,不得擅自违背规定或者超越权限行使职权。
应当听从学校领导的安排,服从学校统一安排。
十、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教师要做一个合格的公民,不能有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妨害社会公共秩序、违法犯罪等。
应当以身作则,遵纪守法。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简短概括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1.尊师重道:严禁对任何同事或学生出言不逊或不尊重。
2.诚信守约:禁止教师在学术、教学、办事等方面言而无信,不遵守承
诺。
3.课堂管理:严禁在课堂上使用不当言语或行为影响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4.保护学生:绝对不能随意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及涉及隐私的内容。
5.严肃纪律:禁止对学生或同事进行任何形式的体罚或歧视。
6.知识靠嘴:不得以虚假或错误信息误导学生或他人。
7.积极创新:不应铺张浪费,应合理安排教学资源,提倡勤俭节约。
8.勤学育人:禁止麻木敷衍,应持续不断学习教育教学知识,不断提高
专业素养。
9.专注教学:不得将个人私事带入工作,以确保工作质量和教学效果。
10.和谐团队:保持良好的师德师风,积极协作,不以权谋私,团结师生
共同进步。
以上十项禁令是师德师风的基本要求,师生共同遵守,努力营造一个和谐、稳
定的教学环境,促进学校的发展与进步。
师德师风教师十条禁令内容
师德师风教师十条禁令内容
在教育工作中,教师的道德修养和师德师风至关重要。
为了规范教师的行为,维护教师队伍的形象,以下是教师应当严格遵守的十条禁令内容:
1.不得虐待学生:教师不得对学生使用任何形式的身体或心理虐待,
包括打骂、羞辱、侮辱等行为。
2.不得搞权色交易:教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与学生、家长等进
行任何形式的不正当交往。
3.不得私自收受礼品:教师不得接受或索要学生或家长送礼,更不能
向学生、家长索要任何财物。
4.不得传播错误信息:教师不得在课堂或其他场合传播错误信息,包
括虚假科学理论、伪科学观点等。
5.不得违规补课:教师不得私自安排违规补课活动,更不能要求学生
家长支付额外费用。
6.不得泄露学生隐私:教师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保护
学生隐私是教师的职责。
7.不得推诿责任:教师不得推卸自己的责任,应当承担相应的教学责
任和管理责任。
8.不得辱骂同事:教师之间要相互尊重,不得使用侮辱性语言或行为
对待同事。
9.不得私自招生:教师不得私自招生,并应当遵守学校招生政策和流
程。
10.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教师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要遵守国家法律
法规,做合法守法的良好公民。
以上十条禁令内容是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必须遵守的基本规范,教师要时刻牢记职责使命,时刻关注自身的言行举止,做一个合格的教育工作者。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简短版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简短版
1.不得与学生发展不当的个人关系:教师应当保持专业师生关系,不
得涉及情感纠葛或引起矛盾。
2.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教师不得以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包
括索取礼物、接受回扣等。
3.不得诋毁他人:教师应当尊重他人,不得恶语中伤或造谣诽谤他人。
4.不得违背伦理道德:教师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准则,言行举止合乎伦
理。
5.不得泄露学生个人信息:教师必须保护学生隐私,不得随意泄露或
传播学生个人信息。
6.不得私自补课收费:教师不得私自在校外向学生提供补课服务,并
收取费用。
7.不得纵容学生作弊:教师应严肃批评和制止学生作弊行为,维护考
试的公平性。
8.不得歧视学生:教师应平等对待所有学生,不得因种族、性别、宗
教等因素而歧视学生。
9.不得擅自调整课程: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开展教学活动,不得擅自
调整或修改课程内容。
10.不得私自处分学生:教师不得私自对学生进行体罚或其他处分措施,
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以上是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的简短内容总结,作为教师,遵守这些禁令是维护师
德师风、保障教育质量的基本要求。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有哪些(一)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有哪些
一、不得违背师德师风基本原则
教师应当恪守职业操守,遵守教育法规,遵循教育道德,不得从事违背师德师风基本原则的行为。
二、不得涉及师德师风问题的违法违纪行为
教师不得参与与师德师风相关的违法违纪行为,不得违反教育法规,不得以违法违纪方式干扰学校师德师风的正常秩序。
三、不得损害学生合法权益
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侮辱或歧视,不得侵犯学生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不得擅自干涉学生的人生选择。
四、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教师不得以教育事业为借口谋取私利,不得借职权批私仇,不得利用职权侵害学生或他人的利益。
五、不得违背教书育人使命
教师应当尽职尽责,不得草率敷衍教学工作,不得损害学生学习权益,不得违背教书育人的宗旨。
六、不得违背学校规章制度
教师应当尊重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校管理规定,不得违规操作,不得越权行事,不得危害学校师德师风建设。
七、不得私自收受礼品礼金
教师应当保持清廉正直,不得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不得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损害职业形象。
八、不得泄露学生信息
教师应当严守学生信息的保密义务,不得泄露学生个人隐私,不得滥用学生信息,不得损害学生合法权益。
九、不得虐待学生
教师应当以身作则,不得对学生进行身体或心理上的虐待,不得违反教育教学服务规范,不得伤害学生身心健康。
十、不得纵容学生不良行为
教师应当及时纠正学生不良行为,不得纵容学生违规违纪,不得放任学生产生误解,不得传递错误价值观。
以上是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的内容,教师们应当牢记这些规定,时刻保持教育职业的高尚形象,为学生成长成才贡献自己的力量。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有哪些题目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有哪些
一、不得私自泄露学生个人信息
作为一名教师,不得私自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家庭地址、联系
方式等隐私内容。
尊重学生的隐私是教师应尽的职责。
二、不得擅自打压或歧视学生
教师不得擅自打压或歧视学生,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给予他们公正的评
价与待遇。
三、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教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不得接受学生或家长的贿赂或礼物,维护教
育公平正义。
四、不得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教师不得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维护师生之间纯洁的师生关系,确保教育教
学工作的正常开展。
五、不得以个人观点强制灌输学生
教师不得以个人观点强制灌输学生,应当客观公正地传授知识,尊重学生的思
想和感受。
六、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惩罚
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或变相惩罚,应通过教育引导等方法纠正学生的错误,不得使用暴力手段。
七、不得诽谤、谩骂学生及家长
教师不得诽谤、谩骂学生及家长,应保持教师的专业素养,用言行树立正面形象。
八、不得违背学校教育规章制度
教师不得违背学校教育规章制度,应当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和教学计划进行教
育教学工作。
九、不得私自改变试卷成绩
教师不得私自改变试卷成绩,应根据学生的真实表现公正评分,不得以不正当手段干扰成绩。
十、不得擅自放纵学生违纪行为
教师不得擅自放纵学生的违纪行为,应当及时制止和纠正学生的不良行为,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
以上便是关于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的内容,教师作为社会的引路人,应当严格遵守这些禁令,做到以身作则,为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有哪些呢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有哪些呢在中小学教育中,师德师风一直被视为极其重要的一环。
教师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引路人,他们的言行举止直接关系到学生成长成才和社会风气的形成。
为了规范教师的行为,保障教育质量,学校通常会制定一系列师德师风十条禁令来约束教师的行为。
下面将介绍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的具体内容。
第一条:教师不得有酗酒、吸烟等不健康的嗜好。
作为学生的楷模,教师应该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不得影响到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二条:教师不得私设乱收费。
教育是神圣的事业,教师不应该以各种名目向学生收取费用,应该遵循学校的收费政策,做到公开透明。
第三条:教师不得有婚外情。
教师应该端正自己的道德观念,不得违背伦理原则,维护自己的家庭和婚姻。
第四条:教师不得私自请假。
教师应该遵守学校的规定,按照程序请假,不得擅自缺勤,严格要求自己,做到守时守纪。
第五条:教师不得迟到早退。
作为学生的榜样,教师应该做到守时守纪,不得迟到早退,对学生有着良好的影响力。
第六条:教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教师应该恪守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权打压学生或者谋取私利,做到公正公平。
第七条:教师不得教唆学生作弊。
教育应该是纯净的,教师应该引导学生正道,不得教唆学生作弊,损害学生的品德素质。
第八条:教师不得泄露学生隐私。
学生是教师的责任,教师不得泄露学生的隐私,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
第九条:教师不得打骂学生。
教师应该用爱心和耐心去对待学生,不得以暴力手段对待学生,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第十条:教师不得辜负学生期望。
学生是教师的责任和使命,教师应该尽最大努力教育好每一位学生,不辜负学生和家长的期望。
以上就是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的具体内容,希望每一位教师都能够自觉遵守,做到以身作则,做学生的好榜样,共同努力构建和谐的教育生态。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第一条:严禁对学生进行身体或精神上的侮辱或虐待。
教师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对学生进行侮辱、体罚或其他形式的虐待行为。
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体现教育者的责任和担当。
第二条:不得涉足学生的家庭隐私。
教师要尊重学生及家长的隐私权,不得在不恰当的场合或方式下涉足学生家庭生活,避免对学生造成不良影响。
第三条:禁止以任何形式接受学生或家长的财物。
教师不得接受或索要学生或家长的财物、礼品,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保持清正廉洁的态度。
第四条:不能私自泄露学生信息。
教师要妥善保管学生信息,不得私自泄露学生隐私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安全与保密。
第五条:不得进行不道德行为。
教师不得从事与师德相违背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不正当性行为、不端庄的言行、不遵守职业操守等。
第六条:禁止利用教学资源谋取私利。
教师不得利用自己的教学资源和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利用学生学习时间或资源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第七条: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
教师在处理问题时,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攻击,言辞严厉也要保持尊重和礼貌。
第八条:不得利用职权对学生进行不公正待遇。
教师要对学生一视同仁,不得根据学生个人原因或背景给予不公正的待遇。
第九条:不得利用学生进行违法违规行为。
教师不得利用学生从事任何违法违规活动,如帮助作弊、参与不正当竞争等。
第十条:禁止任何形式的歧视。
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包括但不限于性别、种族、宗教、家庭背景等方面,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性和差异。
以上十条禁令,是教师在日常教学中应当切实遵守的师德师风规范,必须时刻提醒自己时刻以学生利益为重,坚守教育为先的初心,以言行举止成为学生可信赖的楷模。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简短总结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简短总结
师德师风是教师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是维护教育和教学秩序的重要保障。
下
面总结了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的内容要点:
1.不得违反教育法律法规:教师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背教育法规,
否则将对教育系统和学生造成负面影响。
2.不得违反教育政策:教师要认真执行有关教育政策,不能擅自扰乱
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
3.不得违背职业道德:教师要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具备高尚的师德,
做学生的楷模。
4.不得贪图私利:教师不能利用权力谋取私利,不能接受学生或家长
的礼物、好处。
5.不得传播错误信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得传播错误信息或虚假知
识,应该严谨认真对待每一堂课。
6.不得辱骂学生:教师在与学生交流时要注意措辞,不能使用侮辱性
语言或暴力行为。
7.不得偏袒学生:教师在处理学生问题时不得偏袒某些学生,要公正
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
8.不得随意扣分:教师在批改学生作业或考试时要客观公正,不得随
意扣分或给予不合理评价。
9.不得传授不良思想:教师不得传授负面、不良的思想观念和行为给
学生,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10.不得长期缺课:教师不能长期缺席教学工作,要认真履行教学职责,
做好学生的榜样。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的内容是教师在日常工作中应当遵守的十项规定,只有严格
遵守这些规定,才能更好地发挥教师的示范作用,为学生成长成才提供良好的环境和引导。
中小学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中小学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第一条:教师不得在任何场合或网络平台上发表带有侮辱、歧视、挑衅等不良
言论,维护教师职业形象。
第二条:教师不得私自泄露学生的隐私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安全。
第三条:教师不得私自与学生交换个人联系方式、建立不当私人关系,保持师
生关系的专业性。
第四条:教师不得擅自安排与学生独处的私下活动,始终保持公开、公正的态度。
第五条:教师不得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等财物,维护校园风清气正的
环境。
第六条:教师在教学过程中,不得出现怠慢、懒散、丧失耐心等现象,要以身
作则,为学生树立榜样。
第七条:教师在日常工作中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对学生施加不当压力,保障学生的权益。
第八条:教师不得与他人合谋捏造考试成绩,篡改评定结果,或以不正当手段
获取荣誉称号,坚守职业操守。
第九条:教师不得在学校内吸烟、饮酒等有损形象的行为,做学生良好榜样。
第十条: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不得体罚学生,保持耐心、理解和尊重,建立和谐的教育关系。
以上是中小学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希望广大教师能自觉遵守,为构建和谐的教
育环境而共同努力。
2023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2023教育部师德师风十条禁令教育是一个国家的基石,而教师则是教育事业中的中流砥柱。
从古至今,教师师德师风一直被视为教育事业的灵魂。
为了规范教师的行为,提高师德师风水平,教育部制定了一系列教师行为准则,也就是十条师德师风禁令。
下面将逐一介绍这十条禁令,希望广大教师们引以为戒,做到师德师风的模范。
一、不得私自破坏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公共财物作为一名教师,应当以身作则,维护公共财物的完整,不得私自损坏或挪用。
任何对公共资源的盗用行为都是对社会的不负责任,更是对学生教育的不负责任。
师者,教也。
只有维护公共财物,才能成为学生的楷模。
二、不得擅自泄露学生个人信息学生个人信息的安全至关重要。
教师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不得私自泄露学生个人信息,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学生的隐私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教师有责任确保学生信息的安全。
三、不得违规收受学生礼物或财物接受学生礼物或财物可能会引发道德问题,甚至导致学生间的不公平。
因此,教师不应该违规收受学生礼物或财物,以免影响教学秩序,或被误解为不端行为。
四、不得擅自变更教学计划或教材教师应该尊重教学计划和教材,按照规定授课。
擅自变更教学计划或教材,容易造成教学混乱,影响学生的学习效果。
师德要求教师要严格遵循教育部门的规定,不得私自变更教学内容。
五、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歧视教师应该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和尊严,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或歧视。
体罚是违法行为,歧视更是对学生的伤害。
教师要以爱心和耐心来对待每个学生,引导他们健康成长。
六、不得在学校内进行违法活动或不良行为学校是一个社会化的组织,教师在学校内应该做好示范,不参与违法或不良行为。
任何一名教师都应该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为学生树立榜样。
七、不得辱骂或侮辱学生、家长或同事教师要有高尚的情操和良好的修养,不能辱骂或侮辱学生、家长或同事。
言语是教师的工作工具,要善用言语来教育学生,以身作则,做他们的榜样。
八、不得私借公物或公款公物和公款是学校的重要资源,教师不得私借或私用公物公款。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一)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
1.违规传播虚假信息
教师不得传播任何虚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课堂内容、学生表现等方面的虚假信息。
2.擅自篡改学生作业成绩
教师不得私自篡改学生作业、考试成绩,一切评定应基于客观事实、公正原则。
3.教与学不符
教师应遵守课程计划,不得随意更改课程内容或超纲授课,确保所教内容与学生实际需求相符。
4.违规处理学生纠纷
教师在学生纠纷处理中应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操作,不得擅自偏袒或处理,应保持公正中立。
5.疏于班级管理
教师应加强对班级管理,确保学生秩序、安全,不得因私心疏于管理导致学生违规乱纪。
6.教师违规接受学生礼物
教师不得擅自接受学生送礼,保持师生关系纯粹,不受物质利诱。
7.对学生进行人身侵害
教师不得对学生进行人身侵害,包括但不限于体罚、侮辱、歧视等行为。
8.私自收取费用
教师不得私自向学生或家长收取任何费用,一切费用应在规定程序和范围内公开透明。
9.泄露学生个人隐私
教师应严格保护学生个人隐私,不得擅自泄露学生家庭、个人信息,确保学生信息安全。
10.放弃自我发展
教师应不断学习、提升自身专业水平,不得放弃自我发展,保持教育事业的热情和责任心。
以上为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教师应自觉遵守,树立良好的师德形象,助力
教育事业的发展。
师德师风教师十条禁令
师德师风教师十条禁令
一、爱岗敬业,严禁懈怠
教师作为祖国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必须热爱自己的教育事业,绝不能怠于工作,否则将严肃处理。
二、尊重学生,严禁歧视
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严禁在教学中歧视任何学生。
三、诚实守信,严禁谎言欺骗
教师应该言行一致,讲真话,做老实人,绝不允许虚假宣传或言行欺骗学生。
四、严守纪律,严禁违法乱纪
教师应该遵守教育行业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绝不能有违法乱纪行为。
五、亲民爱生,严禁冷漠无情
教师应该亲近学生,关心学生,严禁对学生冷漠无情,言行举止要体现爱心。
六、勤勉敬业,严禁偷懒推责
教师应该勤奋工作,严禁敷衍了事、偷懒推责,对待教学工作要认真负责。
七、谦虚谨慎,严禁自负傲慢
教师在面对学生和同事时要谦虚谨慎,不可自负轻慢,要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
八、文明礼貌,严禁粗鲁无礼
教师应该言行文明,举止得体,严禁对学生或同事采取粗鲁无礼的态度。
九、秉公办事,严禁徇私枉法
教师在处理各种事务时要秉持公正、公平原则,严禁搞特权、徇私徇友。
十、恪守教育教学规范,严禁违规操作
教师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时必须遵循教育规范,不得以违规手段提高学生成绩
或教学水平。
以上十条禁令是每一位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都要严格遵守的准则,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真正做到遵纪守法、敬职爱生。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是什么(一)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是什么在教育领域,师德师风一直被视为教育工作者必须遵循的准则,是维护教育教学秩序、促进师生关系和谐的重要保障。
为了规范教师的行为,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教育部门制定了《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基本准则》,其中包含了“师德师风十条禁令”,这些禁令旨在要求教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做好榜样,以身作则。
下面我们将逐条分析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的内容:1.严禁违背师德师风的职业道德准则。
教师应当恪守教育教学纪律,言行举止端正,以身作则,以德服人。
2.严禁侵害学生合法权益。
教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侵犯学生的人身权、知情权、受教育权等合法权益。
3.严禁肆意打骂学生。
教师在处理问题时应冷静理智,严禁使用暴力手段对待学生,不能污蔑诽谤、羞辱学生。
4.严禁利用职权凌驾于他人之上。
教师不得滥用职权,不能威胁、打压学生或同事,应以平等、尊重的态度对待每一个人。
5.严禁徇私舞弊、贪污受贿。
教师不得收受礼金、礼品,不得为他人谋取私利,应当清正廉洁,维护教育的公平公正。
6.严禁搞封建迷信活动。
教师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时,不得传播封建迷信思想,不得在校园内组织迷信活动,确保学校教育健康、科学发展。
7.严禁课堂纪律混乱。
教师在上课时应当维护课堂纪律,确保教学秩序,不得私自离开教室、迟到、早退等行为。
8.严禁学术不端行为。
教师在进行科研工作时,应当遵守学术规范,禁止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发布虚假科研成果。
9.严禁虐待学生。
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学生,不得体罚、虐待学生,应当采取适当的教育教学方法,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10.严禁影响学生身心健康。
教师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时,应该尊重学生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不得传播不良信息,不得影响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师德师风十条禁令的内容涵盖了教师在教育工作中应当遵守的基本规范和规定。
教师作为社会的传播者和引导者,应该以身作则,以优良的师德师风影响和引导学生成长,致力于教书育人,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1.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中小学教师在履行教育教学工作中,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私利,包括但不限于收受礼品、索要贿赂等行为。
2.不得辱骂、歧视学生: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尊重学生,不得对学生
进行辱骂、歧视等行为,要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
3.不得泄露学生隐私:教师应严格尊重学生的隐私权,不得擅自泄露
学生个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成绩、家庭状况等。
4.不得私自接受家长礼物:教师不得以个人名义接受学生家长的礼物,
以避免可能带来的不必要矛盾和误解。
5.不得随意批评同事:教师之间应相互尊重,不得随意批评、指责同
事,要以合作共赢的态度面对工作中的问题。
6.不得利用职务对学生进行打压:教师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对学生进行
打压、惩罚,要以公正、客观的态度处理问题。
7.不得涉足商业活动:教师应专注于教育教学工作,不得涉足商业活
动,以免影响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利益。
8.不得迟到早退:教师应树立榜样形象,不得迟到早退,要以身作则,
为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榜样。
9.不得传播虚假信息:教师在工作中应准确传递信息,不得散布虚假
信息,以免对学生造成误导和困扰。
10.不得违反教职工基本规范:教师在工作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
教职工基本规范,不得违反职业操守和道德规范。
以上是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十条禁令,每一位教师都应自觉遵守,以确保教育
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学生成长发展。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有哪些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有哪些
1.不得有性骚扰行为。
教师在与学生接触时,严禁言语、肢体或其他方
式对学生进行性骚扰,确保教育环境清朗。
2.不得进行学术不端行为。
教师应当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
人研究成果,确保学术诚信。
3.不得私自接受礼品或回扣。
教师不应接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保持公
正、客观的教学态度。
4.不得对学生实施身体惩罚。
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
或其他伤害行为,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
5.不得泄露学生隐私。
教师应当严格保护学生的个人信息安全,不得随
意泄露学生的隐私。
6.不得恶意批评学生。
教师在评价学生时,应当客观、公正,不得进行
恶意批评或伤害学生自尊。
7.不得擅自变更教学计划。
教师应当按照教学计划有序进行教学,不得
随意更改或调整教学内容。
8.不得迟到早退。
教师应当遵守工作规定,不得迟到早退,确保课堂纪
律和教学秩序。
9.不得参与违法活动。
教师应当是学生的楷模,不得参与任何违法活动,
维护社会正义。
10.不得与学生搞不正当关系。
教师与学生之间应当保持师生关系,不得
发生不正当关系,避免伤害学生和自身形象。
以上是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教师应当认真遵守,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良
好的榜样,共同建设和谐的教育环境。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内容简短
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1.严禁对学生进行体罚或粗暴行为:任何形式的体罚都是不可接受的,应该尊重学生的尊严和权利。
2.严禁泄露学生个人隐私:教师不得随意透露学生的个人信息,保护学生隐私是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
3.严禁对学生进行歧视:无论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都不应该成为教师对学生评价的依据。
4.严禁与学生发展不正当关系:教师务必保持专业的师生关系,绝不能滥用职权与学生发生不当亲密关系。
5.严禁私自留学生加微信或其他社交工具:教师与学生的接触应该在学校工作和学习范围内,不得私自将关系延伸到社交平台。
6.严禁教师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教师不能利用自己的职权地位谋求私利,应该坚守道德底线。
7.严禁教师违规收受礼品或贿赂:任何形式的收受礼品或贿赂都是不道德的行为,教师应该保持清正廉洁。
8.严禁教师擅自变更评分标准:评分应该客观公正,教师不得随意更改评分标准,以保证学生成绩的公平性。
9.严禁在课堂上散漫敷衍:作为教师,应该认真备课,授课态度认真,不能在课堂上敷衍了事。
10.严禁对同事进行人身攻击或谩骂:教师之间应该相互尊重,不得进行人身攻击或谩骂,维护师道师风的正常秩序。
希望每位教师都能深刻理解并遵守这十条师德师风禁令,以身作则,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榜样。
教师师德师风十条禁令
教师师德师风十条禁令在教育领域中,教师的师德师风是至关重要的。
教师作为学生的楷模和引导者,其言行举止直接影响着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为了维护教师的师德师风形象,通常会明确一些禁止的行为,以下是教师应遵守的十条禁令:1.不得虐待学生:教师不得使用言语或行为对学生进行侮辱、威胁、体罚等虐待行为。
2.不得恶意泄露学生隐私:教师应尊重学生的隐私权,不得恶意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或家庭情况。
3.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教师应恪守职业操守,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或从学生家长处接受礼物。
4.不得擅自改变教学内容:教师应按照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进行教学,不得擅自改变教学内容或搞“封建迷信”等违背教育原则的内容。
5.不得戴有宗教、政治色彩的服饰: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戴有宗教、政治色彩的服饰,以免引起不必要的争议或误会。
6.不得与学生携手同行:教师应保持适当的师生关系,不得与学生携手同行或在私人场合过于亲近。
7.不得带有不良嗜好的物品:教师不得携带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的物品进入校园,不得在学校内吸烟、酗酒等行为。
8.不得传播不正当言论:教师在公共场合或社交媒体上不得传播不正当、淫秽、暴力、负面言论,应注意言行举止。
9.不得私自补课收费:教师不得私自与学生或家长协商进行补课,并收取费用,应通过正规途径进行,不得违规收费。
10.不得参与与学生不当亲密关系:教师在任教过程中不得与学生发生不当的亲密关系,包括恋爱关系等,以免影响教育教学秩序。
教师作为教育事业的中坚力量,其师德师风不仅体现了教师个人的素养和职业道德,也对学生成长起到了示范和引领的作用。
遵守师德师风禁令,是每位教师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也是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愿每个教师都能以高尚的师德师风,将教育进行到底,为学生成长成才贡献自己的力量。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璧山县师德师风“十条要求”、“十不准规定”
和“六条禁令”(试行)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加强教师思想道德建设,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制定了《璧山县师德师风“十条要求”、“十不准规定”和“六条禁令”》,以此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高师德师风水平,树立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一、璧山县师德师风“十条要求”
1.有正气。
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正直无私,遵纪守法,伸张正义,反对邪恶。
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依法执教,为人师表。
2.有锐气。
积极进取,不畏艰难。
谦逊好学,锐意改革。
遇到困难和矛盾不退缩,遇到失败和挫折不气馁。
3.有朝气。
精力充沛,精神振奋,上课充满激情,课余朝气蓬勃。
4.有忠心。
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思想和行为与党的要求一致;自觉维护教育的良好形象,自觉维护学校利益,珍惜学校荣誉。
5.有爱心。
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生活,热爱学习。
对家长热情接待、充分尊重、具体指导;对学生真诚关爱、热情教导、充满期待。
6.有责任心。
对自己的言行举止负责,对工作全力以赴,对学生尽职尽责,对社会尽心尽力。
7.有信心。
正确评价自己,不自我膨胀、孤芳自赏;不自我贬低、自怨自叹。
8.有恒心。
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对工作兢兢业业、持之以恒;对学习孜孜以求、坚持不懈;对学生真诚关爱、不厌不弃。
9.有协作心。
顾全大局、服从安排、友爱互助、团结协作。
10.有包容心。
对家长、对学生、对同事宽容大度,有效控制浮躁情绪,冷静对待繁琐事务,心平气和地对待他人的过失及冒犯行为。
二、璧山县师德师风“十不准规定”
1.不准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3.不准未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到民办学校兼职兼课,在工作时间网上聊天、玩游戏、干私活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不准在课堂上吸烟和使用通讯工具,酒后上课。
5.不准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或在网络等媒体上散布不良信息。
6.不准酗酒滋事,在校园内拉帮结派,打架骂架,搬弄是非,影响学校安定团结。
7.不准出现发生学生违纪违规却不进行批评教育,学生遇到危险时不主动帮助或出现安全事故不及时处理。
8.不准歧视学困生、贫困生、残疾生,侮辱、训斥、指责学生家长。
9.不准不遵守坐班、请假等学校劳动纪律和制度,上班时间到娱乐场所。
10.不准不按要求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和完成规定的教学任务;无故缺课、停课、随意调课或擅自请人代课;听
课、评课等教研活动少于规定次数;无故不参加学校或上级教育部门组织的会议及活动。
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细化增加师德师风相关条款。
上述“十不准”规定,由学校开展过程检查,作好过程记载,并进行年度总评。
年度总评结果与教职工绩效考核和年度考核等次挂钩。
过程记录和年度总评结果,由学校记入教职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教职工职称评聘、评先选优、干部任用以及竞聘、调动等的重要依据。
片区教育管理中心、县教委不定期进行督查。
凡违反上述“十不准”规定任何一条者,由学校在教师师德档案中记录违规1次,同时进行提醒帮助;累计违规记录达2次者,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定为优秀;累计违规记录达3次者,当年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基本称职”;累计违规记录达4次者,当年年度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连续2年不称职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或辞退。
三、璧山县师德师风“六条禁令”
1.严禁传播反动文化、散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参与非法组织。
2.严禁参与黄、赌、毒活动。
3.严禁违规补课或有偿家教。
4.严禁向学生乱收费、乱罚款,索要或变相索要钱物。
5.严禁违规推荐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
6.严禁违规招生或违规送生。
上述“六条禁令”,由学校进行过程检查,并做好过程记载。
片区教育管理中心和教委不定期进行督查。
凡违反“六条禁令”任何一条者,当年年度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县教委同时给予通报批评。
凡学校领导干部(含中层干部)违反上述“六条禁令”之一者,先行停职,同时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完善免职手续(对县管干部,县委教育工委、县教委将请示县委,给予相应的处分)。
一年内违反“六条禁令”达2次及以上的,由县教委直接进行点调。
连续2年不称职者,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或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