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合同的效力案例
合同的效力的案例分析
合同的效力的案例分析合同的效力是指合同中的各项约定在法律上所具有的约束力和法律效力。
合同作为一种法律行为,对于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具有重要的约束作用。
本文将通过案例分析的方式,探讨合同效力的相关问题。
首先,让我们来看一个案例。
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购房合同,约定甲方向乙方支付一定的购房款,并约定在一定时间内完成交房手续。
然而,在规定时间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交付房屋。
甲方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返还已支付的购房款。
在这个案例中,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执行,违背了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购房款。
这个案例说明了合同的有效性和效力。
尽管甲方已经支付了购房款,但是由于乙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约定失效,甲方有权要求返还购房款。
另一个案例是: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约定乙方在公司任职,并享受一定的工资待遇。
然而,在一段时间后,公司经营困难,无法继续支付乙方的工资。
乙方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在这个案例中,公司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乙方的工资,违背了合同的约定。
法院经过审理后,判决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
这个案例再次说明了合同的有效性和效力。
尽管公司经营困难,但是合同依然具有约束力。
乙方有权要求公司履行合同,并支付相应的工资。
合同的效力不仅适用于民事合同,也适用于其他类型的合同,如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
在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当事人都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如果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违背了合同约定,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追究违约责任。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合同的效力可能会受到限制或削弱。
比如,当合同的内容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违背公共利益时,合同的效力可能会受到限制或无效。
此外,在一些特定的法律规定下,当事人也可以通过一定的方式解除合同,如合同中的解除条款或者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
这些情况下,合同的效力可能会受到影响。
合同的效力的案例分析
合同的效力的案例分析案例分析:合同的效力双方基本信息:甲方:王先生,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乙方:李女士,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XX。
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甲方:作为买方,享有以下权利:1. 根据合同金额支付买卖款项;2. 在约定期限内享有商品的所有权;3.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享有维修和售后服务;4. 合法合理地索赔和维权。
甲方的义务:1. 完成合同规定的支付义务;2. 接受商品的交付,并进行必要的检验和验收;3. 妥善保管商品;4. 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要求乙方提供的维修和售后服务;5. 不得转让、抵押或出租商品。
乙方:作为卖方,享有以下权利:1. 收取买卖款项;2. 在约定期限内向甲方交付商品;3.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维修和售后服务;4. 引用法律条款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乙方的义务:1. 完成合同规定的商品交付义务;2. 确保商品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3. 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供维修和售后服务;4. 不得虚假宣传商品的质量和效果。
履行方式:甲方和乙方双方均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合同义务,且履行中应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期限:双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合同的相关义务。
违约责任:如果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支付违约金、承担法律责任等。
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遵守中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合同中应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以保证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的权益平等。
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合同中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以确保合同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
其他: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其他重要的条款,如争议解决的方式、买卖物品的质量要求、承诺等内容,以确保合同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合同生效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公司(以下简称甲)与被告乙公司(以下简称乙)于2010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甲公司将某项目的技术转让给乙公司,乙公司支付甲公司技术转让费人民币100万元。
协议签订后,甲公司按照约定将技术资料交付给乙公司。
乙公司于2010年6月1日支付了50万元技术转让费,剩余50万元未支付。
甲公司多次催收未果,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公司支付剩余50万元技术转让费及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1. 本案中《合作协议》是否有效?2. 乙公司是否应支付剩余50万元技术转让费及违约金?三、法院判决(一)关于《合作协议》的效力法院经审理认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存在无效的情形。
因此,《合作协议》合法有效。
(二)关于乙公司支付剩余50万元技术转让费及违约金的问题1. 乙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剩余50万元技术转让费。
法院认为,甲乙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乙公司应支付的技术转让费金额及支付时间,乙公司未按约定支付剩余50万元技术转让费,已构成违约。
2. 乙公司应支付违约金。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违约金,符合法律规定。
综上,法院判决乙公司支付甲公司剩余50万元技术转让费及违约金。
四、案例分析(一)合同生效的条件1. 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2. 意思表示真实;3.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本案中,甲乙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且《合作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因此《合作协议》合法有效。
(二)违约责任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合同效力案例
合同效力案例最近,我在合同教育培训机构工作,为学生提供有关合同法的培训。
我们经常使用案例来帮助学生理解合同相关的法律原则和实际应用。
以下是一个关于合同效力的案例:案例:小明是一家家电公司的销售经理。
他与一位客户李先生达成了一份书面合同,合同规定小明将向李先生销售一台价值5000元的电视机,并在购买后提供售后服务。
合同还约定,李先生需在一个月内支付合同款项。
然而,一个月后,李先生仍未支付款项。
小明联系了李先生,但他声称由于财务问题,暂时无法支付。
小明决定提起诉讼,要求李先生支付合同款项,并履行合同义务。
在这个案例中,小明与李先生之间达成了书面合同。
合同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销售电视机和提供售后服务。
因此,合同对于双方都具有法律约束力。
根据法律规定,当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时,另一方可以要求其履行合同。
在这种情况下,小明没有收到合同款项,因此他有权要求李先生支付款项。
然而,李先生声称由于财务问题,无法支付款项。
在这种情况下,小明可以选择解除合同。
对于无力支付款项的一方,合同解除后,另一方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
在本案中,小明可以向李先生要求支付违约金。
此外,小明还可以追究李先生的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李先生应在一个月内支付款项。
由于他未履行合同义务,小明可以要求补偿因此而产生的损失。
在这个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合同的重要性和效力。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中得到明确规定,一旦违反合同,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合同或要求赔偿。
虽然最终解决合同纠纷可能需要通过法院的介入,但合同的效力有助于确保合同双方的权利得到保护。
因此,在商业活动中签订和履行合同是非常重要的。
以上是一个关于合同效力的案例。
通过案例学习,学生们能更好地理解合同法的应用,并在实际问题中运用所学知识。
法律合同的效力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合同效力的认定是合同法中的重要内容。
本案例分析将以一个典型的法律合同效力纠纷案件为例,探讨合同效力的认定标准和相关法律问题。
案件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设备采购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一批设备,总价款为人民币500万元。
合同签订后,甲公司按约支付了50%的预付款,但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
甲公司多次催促乙公司交付设备,但乙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
甲公司遂诉至法院,要求乙公司交付设备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甲乙双方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是否有效?2. 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设备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3. 如果乙公司构成违约,甲公司应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三、案例分析1. 合同效力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成立并生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在本案中,甲乙双方均为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合同意思表示真实,且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因此,甲乙双方签订的设备采购合同有效。
2. 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交付设备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乙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已经构成违约。
3. 甲公司应如何主张自己的权利(1)要求乙公司交付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
(2)要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的法律效力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2018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合作经营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甲方将位于某市的一处商业地产出租给乙方,乙方租赁期限为5年,租金为每年200万元。
双方在《协议》中约定,如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
2018年7月,乙方因经营不善,未能按约定支付租金,甲方遂向乙方发出书面催告,要求乙方支付租金及违约金。
乙方未予理睬,甲方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为《协议》的法律效力。
三、法院判决一审法院认为,《协议》是甲乙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有效。
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构成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万元。
乙方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故驳回乙方的上诉,维持原判。
四、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合同法律效力的问题,以下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1. 合同有效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的有效要件包括:(1)主体适格: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当事人所表示的意思与其内心真实意思一致。
(3)内容合法: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4)形式合法:合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
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协议》符合上述有效要件,故应认定有效。
2.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方未按约定支付租金,构成违约,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违约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
本案中,甲乙双方在《协议》中约定了违约金,故应按照约定执行。
4. 合同无效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合同的法律的效力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XX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科技”)与被告YY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YY贸易”)于2019年5月签订了一份《产品供应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XX科技向YY贸易供应一批电子产品,总价值人民币1000万元。
合同中明确了产品的规格、数量、质量标准、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内容。
双方约定,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签订后,XX科技按照约定的时间交付了产品,但YY贸易仅支付了部分货款。
随后,双方就剩余货款的支付产生争议,XX科技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YY贸易支付剩余货款及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的法律效力;2. YY贸易是否构成违约;3. XX科技请求的违约金是否合理。
三、法院审理过程1. 合同的法律效力法院在审理过程中,首先对合同的法律效力进行了审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本案中,XX科技与YY贸易签订的《产品供应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双方已签字盖章,符合合同生效的条件。
因此,法院认定该合同合法有效。
2. YY贸易是否构成违约法院进一步审查了YY贸易是否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本案中,XX科技已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产品,而YY贸易仅支付了部分货款,未按照约定支付剩余货款,已构成违约。
3. XX科技请求的违约金是否合理关于XX科技请求的违约金是否合理,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金,但违约金应当与损失相当。
本案中,XX科技因YY贸易的违约行为,导致其遭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因此,法院认为XX科技请求的违约金合理。
四、法院判决根据以上审理过程,法院作出如下判决:1. 判令YY贸易支付XX科技剩余货款人民币900万元;2. 判令YY贸易支付违约金人民币50万元;3. 案件受理费由YY贸易承担。
合同的法律效力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施工单位(以下简称“乙方”)于2019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由乙方承建甲方开发的某住宅小区的建筑工程。
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为2亿元,工期为24个月。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约定完成了施工任务,甲方也按照约定支付了工程款。
然而,在工程验收过程中,双方因工程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乙方认为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而甲方则认为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
双方多次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具体包括:1. 合同是否有效成立;2. 合同中是否存在无效条款;3. 合同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三、法院审理过程1. 合同有效成立法院经审理查明,甲方与乙方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双方均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
因此,法院认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成立。
2. 合同无效条款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因工程质量问题产生争议。
经鉴定,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法院认为,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故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条款属于无效条款。
3. 合同履行完毕法院认为,尽管合同中存在无效条款,但乙方已按照约定完成了施工任务,甲方也按照约定支付了工程款。
因此,法院认定合同履行完毕。
四、法院判决结果法院判决: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成立,但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条款无效;2. 乙方已完成施工任务,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3. 乙方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五、案例分析本案涉及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以下对本案进行分析:1. 合同有效成立是合同效力的基础。
本案中,甲方与乙方在签订合同时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且合同内容符合法律规定,故合同有效成立。
2. 合同中存在无效条款,不影响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关于合同法律效力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5月,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XX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材料供应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约定乙方负责为甲方开发的某住宅项目提供瓷砖、石材等建筑材料,合同总价为人民币1000万元。
合同约定,乙方应在2018年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材料的供应,甲方应在材料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相应款项。
2018年10月,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所有材料的供应,甲方进行了验收。
但在支付款项时,甲方以市场价格上涨为由,拒绝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
乙方认为甲方的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甲方支付剩余款项及违约金。
二、争议焦点本案的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合同是否有效?2. 甲方是否有权以市场价格上涨为由拒绝支付?3. 甲方是否构成违约?三、法院判决1. 合同是否有效法院经审理认为,甲方与乙方签订的《建筑材料供应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未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合法有效。
2. 甲方是否有权以市场价格上涨为由拒绝支付法院认为,合同约定了明确的材料价格,且未约定价格调整机制。
因此,甲方无权以市场价格上涨为由拒绝支付。
乙方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材料的供应,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支付款项。
3. 甲方是否构成违约法院认为,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款项,已构成违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甲方以市场价格上涨为由拒绝支付款项,其行为违反了合同约定。
以下是对本案的几点分析:1. 合同的重要性合同是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是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依据。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确保合同内容明确、具体,避免日后产生纠纷。
2. 违约责任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条款,双方应严格遵守。
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案中,甲方违约,法院判决其支付违约金,体现了法律对违约行为的制裁。
第四章合同的效力案例
第四章合同的效力【例题】1(法人的行为能力)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
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
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A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例题】2(附条件的合同)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 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
”甲同意。
乙回家后非常后悔。
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
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A.合同尚未成立B.合同无效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解析:本题公布的答案是C,但是本校认为该题的答案为B。
首先,本题属于附条件的合同,虽然甲有主观阻止条件成就的故意,但是,甲还没有实施行为的时候,他的不知情的儿子把喜鹊打跑了,因此,促使条件没有成就,因此,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了,但是因为条件没有成就而未生效。
另外,《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根据此规定可知,无论从生效条件未生效或是从违反法律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形式的规定而无效来看,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没有生效,因此B项是正确选项。
【例题】3(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效力)小刚现年10岁,某日逛商场时看到某品牌彩电正举行优惠展销,想起父母曾提起过要买彩电的事,就赶回家告诉父母,但家中无人,父母都没联系上。
但优惠的彩电数量有限,他便拿出自己的积蓄,以3900元的价格买了一台,因购彩电还附赠奖券,小刚随便就抽了一张,其父母得知此事后夸奖了他。
合同效力与无效案例分析
合同效力与无效案例分析合同效力与无效案例分析案例一:张先生的售房合同事件发生时间:2008年3月15日细节:2008年3月15日,张先生与李女士签订了一份售房合同。
根据合同内容,张先生同意将其位于北京市中心的一处房产以3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李女士,并约定双方在2008年5月15日进行过户手续。
合同约定在签订后立即生效。
然而,不久后,北京市政府发布了新的楼市调控政策,严格限制了房屋买卖的价格。
根据政策,张先生的房屋市场评估价值只有200万元,远低于合同中约定的价格。
李女士得知政策后,决定寻求法律援助。
经过律师的调查和分析,发现该合同存在以下问题:首先,该合同中规定的出售价格明显超过了房屋市场评估价值,存在明显的不合理性;其次,合同中并未规定类似政策调控的情况下的变更或解除条款。
针对这些问题,律师提出了以下观点:1.合同无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合同内容不合法、不公平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根据合同中明显的价格不合理性,李女士可以主张合同无效。
2.变更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请求变更合同,若达成一致则法律效力仍然存在。
在这种情况下,李女士可以与张先生重新协商达成一致的价格,并签订变更合同。
综上所述,由于张先生的售房合同存在价格不合理性以及未考虑政策调控等问题,合同可以被认定为无效。
李女士可以寻求变更合同的方式重新协商价格,以满足双方的合理需求。
案例二:王先生的劳动合同事件发生时间:2005年7月1日细节:2005年7月1日,王先生与A公司签订了一份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王先生将在A公司担任销售经理职务,并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
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约定了违反合同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然而,在第一年合同期限届满后,A公司以王先生业绩不佳为由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仅支付了王先生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
王先生觉得自己受到了不公正待遇,于是咨询了一位律师。
合同的效力典型案例
合同的效力典型案例案例一:租房合同的效力风波。
我有个朋友叫小李,他想租个房子。
在网上看到了一个看起来特别棒的房源,房租还特别便宜。
联系上房东之后,两人很快就签了一份租房合同。
这合同啊,就是房东自己手写的一张纸,上面就简单写了房子的地址、租金多少、租赁期限,然后双方签了个名。
小李满心欢喜地搬进去了。
可是住了没几天,麻烦就来了。
房东突然说要涨房租,小李就拿出合同说:“咱合同都签了,你不能说涨就涨啊。
”房东却耍赖说:“这合同不算数,我又没盖章,就是个简单的条子。
”这时候就涉及到合同的效力问题了。
虽然这个合同是手写的,形式很简单,但是它明确规定了租赁的关键信息,而且双方都签了名。
按照法律规定,这合同是有效的。
最后小李通过社区调解,让房东明白了合同不是他想不认就不认的,成功保住了原来的租金价格。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啊,合同不一定要多么高大上的格式,只要内容明确,双方自愿签字,那就是有法律效力的,可不能像那个房东一样耍赖哦。
案例二:卖车合同里的小陷阱。
小张想把自己的二手车卖掉,就找了个买家小赵。
两人签了一份卖车合同。
合同里写着“车卖给小赵,车款一次性付清,车辆即日起归小赵所有。
”看起来挺简单明了的吧。
小赵付了钱,把车开走了。
过了几天,小张接到了好几个交通违章的通知,他就纳闷了,车都卖了怎么还来找他呢?他仔细一看,发现合同里虽然说了车归小赵了,但是没提到过户的事儿。
这就有大问题了。
因为按照规定,如果不过户,车辆在法律上还是登记在小张名下,那这些违章自然就会算到小张头上。
这时候这个卖车合同虽然在车辆买卖这个事情上是有效的,但是因为没有涉及到过户这个重要环节,就导致了后续一系列的麻烦。
小张赶紧联系小赵,让他尽快办理过户手续。
小赵一开始还不太愿意,觉得自己都已经付钱开车了,过不过户无所谓。
小张就跟他解释说:“兄弟啊,这合同虽然把车卖给你了,但是不过户的话,我这儿天天收到违章通知,我可受不了啊,而且万一出了什么大事故,我可能还得担责任呢。
美国合同法 第4章 合同的效力4-5(不正确说明)
案例1
奥布德诉施莱麦尔
华盛顿州最高法院(1960年)
[案由]
原 告 弗 来 德 ·奥 布 德 夫 妇 从 被 告 罗 伯 特 ·施 莱 麦 尔 夫 妇 购 得 一 栋 公 寓 房 屋,而被告没有告知房屋受白蚁侵扰的事实。原告在购买房屋后,发现 该房屋受白蚁侵扰的现象十分严重,并得知被告最初发现其房屋受白蚁 侵害时,曾聘请了一位叫萨斯克的虫灾控制专家。萨斯克为清除白蚁采 取了一些措施,并对房屋作了些修缮。此后,从房屋表面上看受白蚁侵 害的情况就不是很明显了。原告起诉被告欺诈性地隐瞒了房屋受白蚁侵 扰的事实,要求获得损害赔偿。被告辩称,他们没有义务告知原告有关 白蚁侵害房屋的情况,因原告从来没有问过他们房屋是否有白蚁。一审 法院判原告胜诉,要求被告赔偿金额为3950美元的损害赔偿。被实通常涉及到交易 的标的物的性质,如所出售的货物的质量。同时, 对合同内容或其法律后果的陈述也可以构成不正确 说明。
从方式上看,不正确说明可以由口头、书面和行为
例:一台机器的卖方对买方说: (1)这台机器过去一直运转得很好。 (2)这台机器目前运转正常。 (3)这台机器会运转得很不错。 (4)这台机器在投入使用之后其运转将达到某一特定水平。
[简要评论]
该案涉及“买者自慎之”原则。它反映了在商品交易中,处于平 等交易地位的双方都有义务自己去获取信息。该原则是个人主主义在 商业活动中的反映。然而从实证的角度考虑,在交易中的买方没有询 问相关信息的情况下,假若法律要求卖方有义务主动披露过多的相关 信息,便会不恰当地增加卖方的交易成本,而鼓励买方“懒惰”。因 此,一个更为恰当的法律规则是鼓励买方自己去寻求与交易有关的信 息。
(2)不正确说明可以由“隐瞒” (concealment)构成
隐瞒既可以是一种积极的掩盖真相的行为,也可以 是一种消极的不披露有义务披露的事实的行为。
法律合同的效力案例分享(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在我国市场经济日益繁荣的今天,合同作为市场经济中的一种重要法律形式,其效力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法律合同效力案例为切入点,探讨合同效力相关问题。
二、案例简介(一)案情简介甲公司与乙公司于2015年3月1日签订了一份《合作协议》,约定双方共同投资成立一家合资公司,甲公司出资50%,乙公司出资50%。
双方在协议中明确了合资公司的经营范围、组织架构、利润分配等内容。
然而,在合资公司成立后,双方在经营管理上产生了分歧,甲公司认为乙公司违反了协议约定,要求解除合同。
乙公司则认为甲公司违约在先,拒绝解除合同。
双方协商无果,遂诉至法院。
(二)争议焦点1. 合同是否有效?2. 双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3. 合同解除条件是否成就?三、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1. 合同有效。
双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无效情形。
2. 甲公司存在违约行为。
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甲公司应在合资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完成出资义务。
然而,甲公司未按约定履行出资义务,构成违约。
3. 乙公司不存在违约行为。
乙公司已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了出资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
4. 合同解除条件未成就。
根据《合作协议》的约定,合同解除条件为“一方违约且经对方催告后仍不履行”。
本案中,甲公司虽存在违约行为,但乙公司未催告甲公司履行义务,故合同解除条件未成就。
综上,法院判决:1. 驳回甲公司要求解除合同的诉讼请求。
2. 甲公司应按照《合作协议》的约定,履行出资义务。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法院对合同效力、违约行为及合同解除条件等问题进行了明确界定,具有以下启示:1. 合同效力是合同履行的基础。
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当事人应确保合同内容合法、有效,避免因合同无效导致的纠纷。
2. 违约行为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当事人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避免违约行为的发生。
3. 合同解除条件是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项重要条款。
法律案例分析第四章(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本案涉及甲乙双方签订的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于2018年5月1日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甲将其位于某市的房屋出租给乙,租赁期限为一年,租金为每月5000元,租赁期满后乙有权续租。
合同签订后,乙按照约定支付了第一个月的租金,但此后乙以各种理由拖欠租金,甲多次催讨无果,遂将乙诉至法院。
二、案情分析1. 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条的规定,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符合合同的基本要件,包括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等,因此合同合法有效。
2. 租金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租赁期间,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本案中,乙在签订合同后只支付了一个月的租金,此后拖欠租金,已构成违约。
甲作为出租人,有权要求乙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租金。
3.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案中,乙拖欠租金,已构成违约,甲有权要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4. 租赁期满续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期满,承租人有权续租。
本案中,甲乙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租赁期满后乙有权续租,因此乙在租赁期满后有权续租。
三、法院判决1. 判令乙支付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
2. 判令乙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乙拖欠租金已构成违约。
法院判决乙支付拖欠的租金及滞纳金,体现了法律对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
同时,法院支持乙租赁期满后有权续租,保障了乙的租赁权益。
五、启示1. 合同当事人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避免违约行为。
2. 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当事人应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尽量减少诉讼成本。
3. 法律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同法的法律效力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A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企业,B公司是一家从事装修装饰的企业。
2008年,A公司决定开发一座商业综合体项目,于是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装修装饰工程合同》,约定由B公司负责该项目的室内装修装饰工程。
合同中明确了工程内容、工期、质量标准、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合同签订后,B公司按照约定完成了工程,但A公司在支付工程款时出现了拖延。
二、案件争议1. A公司认为,B公司完成的装修装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要求B公司进行整改。
2. B公司认为,A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要求A公司支付全部工程款。
三、法院审理1. 质量问题:法院经审理认为,B公司完成的装修装饰工程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不存在质量问题。
2. 工程款支付:法院认为,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装修装饰工程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A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四、判决结果法院判决A公司支付B公司全部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A公司不服判决,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
五、上诉法院审理上诉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遂驳回A公司的上诉,维持原判。
六、案例分析1. 合同的效力:本案中,A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装修装饰工程合同》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合同生效条件,即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
2. 违约责任:A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的规定,A公司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即支付B公司全部工程款。
3. 质量问题:B公司完成的装修装饰工程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不存在质量问题。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的效力案例分析
合同的效力案例分析合同的效力案例分析一、双方基本信息甲方:XXX公司地址:XXX市XXX区XXX路XXX号法定代表人:XXX联系电话:XXX乙方:XXX个人/公司地址:XXX市XXX区XXX街XXX号法定代表人:XXX(仅限公司)联系电话:XXX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2.1 甲方身份甲方为一家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2 乙方身份乙方为一位自然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公司,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3 甲方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约定的方式、期限履行自己在合同中所承担的义务,如有必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4 乙方权利乙方有权获得合同中甲方在约定期限内按照约定方式履行的权益。
2.5 甲方义务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履行自己在合同中所承担的义务,并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6 乙方义务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履行自己在合同中所承担的义务,并且确保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7 履行方式合同履行方式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约定,可以是人民币支付、货物交付等方式。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出现的矛盾。
2.8 期限合同期限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约定。
在合同期限内,双方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期限履行各自的义务。
2.9 违约责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履行合同等。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合同的形成、生效、履行均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根据上述约定,甲方和乙方在合同期限内应当履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如出现争议需要解决时,应当协商解决或者依法救济。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合同所约定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六、其他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章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4.3 合同的效力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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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无效合同的类型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这类合同或情形包括: (3)形式违法的合同。即法律明文规定应当 采取书面形式而当事人却采用其他形式订立的 合同。如以口头形式订立不动产转让合同,订 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
4.3 合同的效力 2021/12/22
4.3 合同的效力 2021/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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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例
单项选择题
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
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
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
库,次日将合同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
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的
4.3 合同的效力 2021/12/22
15
典例
单项选择题
刘某和孙某拟签订一份书面合同。双方在甲地谈
妥合同的主要条款,刘某于乙地在合同上签字,
孙某于丙地在合同上盖章,合同的履行地为丁地。
根据《合同法》规定,该合同成立的地点是
(
)。
A.甲地
B.乙地
C.丙地
C.丁地
4.3 合同的效力 2021/12/22
无效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 这类合同或情形包括: (1)当事人不具有主体资格而订立的合同。 如无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未经核准登记领 取营业执照而以个体工商户名义订立的合同; 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而以法人名义订立 的合同;无权代理、未经追认和滥用代理权订 立的合同等。
第四章合同法律制度 2021/12/22
1
一、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是指通过当事人的协商,彼此 之间建立了合同关系。合同成立,要约 人与承诺人成为合同当事人。
合同效力案例
合同效力案例合同是指当事人为了建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而设立的意思表示,合同效力是指合同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和约束力。
合同效力案例是指在实际生活中,由于合同的签订、履行或者变更等过程中所发生的纠纷案例。
下面将通过几个案例来说明合同效力的重要性和影响。
案例一,甲乙双方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甲方和乙方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了租金、租赁期限、居住规定等内容。
然而在履行过程中,甲方未按时维护房屋设施,导致乙方的居住环境受到影响。
乙方要求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但甲方却以合同约定为由拒绝承担责任。
在此案例中,合同对于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起到了明确的约束作用,乙方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来主张自己的权益,而甲方也不能随意变更或者违约。
案例二,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纠纷。
某公司与员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合同约定了员工的工作内容、工资待遇、福利待遇等内容。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公司未按时支付员工工资,导致员工产生了工资纠纷。
员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公司支付工资,而公司却以其他理由为由拒绝支付。
在这个案例中,劳动合同对于公司和员工的权利和义务起到了明确的规范作用,员工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来主张自己的权益,公司也不能随意变更或者违约。
案例三,网络购物合同纠纷。
消费者在某网上商城购买了一件商品,与商家签订了购买合同。
合同约定了商品的价格、质量、售后服务等内容。
然而在收到商品后,消费者发现商品与合同约定不符,要求商家退货或者赔偿,但商家却以合同约定为由拒绝退货或者赔偿。
在这个案例中,购买合同对于消费者和商家的权利和义务起到了明确的约束作用,消费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来主张自己的权益,商家也不能随意变更或者违约。
综上所述,合同效力在现实生活中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和约束力,它规范了当事人的行为,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和秩序。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合同纠纷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同时,当合同纠纷发生时,当事人应当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合同效力的典型案例
合同效力的典型案例
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讲讲合同效力的那些典型案例,保证让你大开眼界!
先来说说老张和小李的事儿。
老张打算把自己的一处房产卖给小李,俩人谈好了价格,也签了合同。
可后来老张反悔了,不想卖了!这合同还算数吗?当然啦!合同可是有法律效力的呀,哪能说反悔就反悔呢,老张这不地道啊!
再看看小王和公司的纠纷。
小王应聘到一家公司,入职前跟公司签了一份劳动合同,里面规定了各种福利待遇和工作要求。
可工作了一段时间后,公司突然单方面修改了一些规定,降低了小王的工资待遇。
这能行?这就好比你答应给我一块大蛋糕,结果最后只给我一小口,我能乐意吗?这时候合同就成了小王维护自己权益的有力武器,合同效力可不是开玩笑的呀!
还有啊,记得那次老孙和老赵合作开公司。
他们也签了合同,规定了各自的出资和分工。
结果老孙没有按照合同来出资,这不是坑老赵嘛!这就像一起跑步比赛,说好一起努力冲线,结果有人中途耍赖不跑了,那怎么行呢?老赵自然就可以依据合同找老孙理论,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些例子都说明了合同效力的重要性啊!它就像是我们生活中的一把保护伞,当遇到不公平的事儿时,能为我们主持公道。
合同一旦签订,可不是说着玩的,大家都得认真对待,不能随意践踏呀!要是人人都不遵守合同,那这个世界不就乱套了嘛!所以说,合同效力真的是至关重要,我们可千万不能小瞧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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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的效力【例题】1(法人的行为能力)装修公司甲在完成一项工程后,将剩余的木地板、厨卫用具等卖给了物业管理公司乙。
但甲营业执照上的核准经营范围并无销售木地板、厨卫用具等业务。
甲乙的买卖行为法律效力如何?AA.属于有效法律行为B.属于无效民事行为C.属于可撤销民事行为D.属于效力待定民事行为【例题】2(附条件的合同)甲打算卖房,问乙是否愿买,乙一向迷信,就跟甲说:“ 如果明天早上7点你家屋顶上来了喜鹊,我就出10万块钱买你的房子。
”甲同意。
乙回家后非常后悔。
第二天早上7点差几分时,恰有一群喜鹊停在甲家的屋顶上,乙正要将喜鹊赶走,甲不知情的儿子拿起弹弓把喜鹊打跑了,至7点再无喜鹊飞来。
关于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CA.合同尚未成立B.合同无效C.乙有权拒绝履行该合同D.乙应当履行该合同解析:本题公布的答案是C,但是本校认为该题的答案为B。
首先,本题属于附条件的合同,虽然甲有主观阻止条件成就的故意,但是,甲还没有实施行为的时候,他的不知情的儿子把喜鹊打跑了,因此,促使条件没有成就,因此,甲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成立了,但是因为条件没有成就而未生效。
另外,《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房地产转让,应当签订书面转让合同,合同中应当载明土地使用权取得的方式。
根据此规定可知,无论从生效条件未生效或是从违反法律关于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形式的规定而无效来看,甲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都没有生效,因此B项是正确选项。
【例题】3(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效力)小刚现年10岁,某日逛商场时看到某品牌彩电正举行优惠展销,想起父母曾提起过要买彩电的事,就赶回家告诉父母,但家中无人,父母都没联系上。
但优惠的彩电数量有限,他便拿出自己的积蓄,以3900元的价格买了一台,因购彩电还附赠奖券,小刚随便就抽了一张,其父母得知此事后夸奖了他。
三天后,奖券中奖结果揭晓,小刚获一等奖。
商场遂主张小刚中奖无效,则( A )A.小刚中奖合法有效;B.小刚中奖无效;C.商场有权撤销小刚购买彩电的行为,从而收回奖券;D.商场有权催告小刚父母追认,若小刚父母未作表示的,则小刚购买彩电的行为无效,商场有权收回奖券。
分析:本案涉及两层法律关系:(1)在买卖彩电的合同中,小刚为限制行为能力人,他订立的合同是否有效?小刚的父母夸奖了他的行为,实际上也就是对他的行为的追认。
(2)小刚中奖是否有效?首先要确定某人对奖券是否有所有权,即可确定其中奖是否有效。
附奖券的货物买卖,奖券随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奖券实际上是标的物的从物,既然买卖主物的合同有效,主物所有权转移,从物之所有权自然也随之转移,所以奖券应归小刚所有。
中奖属纯获利益的行为,他人不得以行为人的行为能力为由主张无效。
另外,与10周岁的孩子订立合同,该相对人很难认为是善意,不享有撤销权。
【例题】4(无权代理)甲委托乙前往丙厂采购男装,乙觉得丙生产的女装市场看好,便自作主张以甲的名义向丙订购。
丙未问乙的代理权限,便与之订立了买卖合同。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ABC A.甲有追认权; B.丙有催告权; C.丙有撤销权; D.构成表见代理。
解析:本题中,乙并没有使丙信其有代为购买女装的权利的表象,所以,本题应属于无权代理。
丙无法知道乙的具体权限,不知道也不可能知道乙无权采购女装,属于善意相对人。
但丙未询问即订立合同,尚未达到合理信赖的程度,因此也不构成表见代理。
【例题】5(表见代理)甲公司业务经理乙长期在丙餐厅签单招待客户,餐费由公司按月结清。
后乙因故辞职,月底餐厅前去结帐时,甲公司认为,乙当月的几次用餐都是招待私人朋友,因而拒付乙所签单的餐费。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A.甲公司应当付款;B.甲公司应当付款,乙承担连带责任;C.甲公司有权拒绝付款;D.甲公司应当承担补充责任。
解析:本题中,乙曾经是甲公司的业务经理,尽管乙已经辞职,但丙并不知情,丙有理由相信作为“业务经理”的乙是有代理权的,换言之,乙的行为构成表见代理,甲公司应对乙的行为负责。
【例题】6A公司经销健身器材,规定每台售价为2000元,业务员按合同价5%提取奖金。
业务员王某在与B 公司洽谈时提出,合同定价按公司规定办,但自己按每台50元补贴B公司。
B公司表示同意,遂与王某签订了订货合同,并将获得的补贴款入账。
对王某的行为应如何定性? DA.属于无权代理;B.属于滥用代理权;C.属于不正当竞争;D.属于合法行为;解析:公司成员一般包括两大类,一类是能够代表法人的人,如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成员等,通常他们所从事的行为被称为代表行为,其性质被认为是公司法人的行为,后果直接归属于法人。
还有一类是不能代表法人的一般雇员,他们在从事民事活动的过程中,与公司之间的关系通常被认为是一种职务上的代理关系。
在本题中,A公司经销健身器材,王某作为A公司的一名业务员,在参加民事活动的过程中,与公司之间具有职务上的代理关系,有权与B公司签订购买健身器材的合同。
王某的行为属于有权代理。
同时,A公司规定的每台健身器材售价为2000元,王某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定价也是按A公司的2000元,这样王某的行为并没有损害到被代理人A公司的利益。
唯一的不同是,王某从A公司给的每销售一台100元的奖金中拿出50元补贴B公司,这种行为可以认定为是王某的一种个人赠与行为,如果有损害的话,也是损害到王某自己的利益,与A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王某的行为不属于滥用代理权。
所谓滥用代理权是指违背代理权的设定宗旨和代理行为的基本准则,有损被代理人利益的行为。
在本题中,王某与B公司签订的合同,定价是按A公司的2000元,王某的行为并没有损害到被代理人A公司的利益,所以不是滥用代理权的行为。
【例题】7(无权处分与善意取得)甲因出国留学,将自家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
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来乙因做生意破产急需钱,便将该幅字画以3万元价格卖给丙。
甲回国后,发现自己的字画在丙家中,询问情况后,向法院起诉。
下列有关该纠纷的表述中哪些是正确的?(BD )A.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B.乙与丙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效力未定的合同C.甲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D.丙对该幅字画享有所有权【例题】8(无权处分)黄某将其结婚礼服借给乔某使用,乔某却以自己的名义将该礼服卖给摄影楼。
摄影楼老板知道该礼服是黄某的,就找到黄某要求其承认,黄某大怒,多次向乔某索要,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摄影楼与乔某之间买卖礼服的合同效力的表述哪一是正确的?AA.无效;B.有效;C.效力待定;D.可变更或撤销【例题】9(无权处分)农民甲去外地经商,将自家的打谷机留给自己的兄弟乙使用。
乙后来也决定到外地打工,觉得打谷机没有什么用处,如果长期闲置,容易贬值,遂将打谷机以公道价格卖给丙。
关于此买卖合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D)A.由于乙没有处分权,因此买卖合同无效。
B.如合同签订后,甲将机器赠与乙,则合同确定有效。
C.如丙订立合同之后知道乙没有处分权,则合同无效。
D.如果机器已经交付给丙,则丙取得机器的所有权。
【例题】10(合同的无效)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 5 万元。
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 5 万元,甲不得告发乙”。
甲获得 5 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D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 5 万元赔偿费。
解析:甲被乙打成重伤,该案件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甲乙双方就乙的刑事责任不得“私了”,甲乙关于“甲不得告发乙”的约定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而归于无效;乙将甲打成重伤,乙的行为在构成犯罪行为的同时,也是一种侵权行为,乙应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甲乙关于双方之间赔偿问题的约定是民事主体对自己权利的处分,并未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也不存在乘人之危的问题,应认定为有效。
因此,甲乙之间的协议部分有效(“乙向甲赔偿医疗费 5 万元”),部分无效(“甲不得告发乙”)。
【例题】11(重大误解)某酒店客房内备有零食、酒水供房客选用,价格明显高于市场同类商品。
房客关某缺乏住店经验,又未留意标价单,误认为系酒店免费提供而饮用了一瓶洋酒。
结帐时酒店欲按标价收费,关某拒付。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BA.关某应按标价付款; B.关某应按市价付款;C.关某不应付款; D.关某应按标价的一半付款。
解析:本题中关某误将有偿提供的洋酒(买卖)当作免费提供的洋酒(赠与),属于对行为性质的误解,已经构成了重大误解,关某有权予以撤销。
本题中由于关某已经饮用了洋酒,事实上已经无法返还财产,而只能折价补偿。
【例题】12(重大误解)甲企业因基建需要竹签,与乙厂签订了一供货合同,合同约定,乙供应甲竹签100捆,每根竹签单价1元,未约定总价。
乙如约按惯例供应竹签100捆,每捆100根,甲企业以自己认为每捆竹签为10根,现每捆竹签为100根为由,主张变更合同,遭乙企业反对,双方发生纠纷。
对此纠纷应如何处理?( B )A.按重大误解处理;B.按合同解释处理;C.或按无效合同处理,或按合同解释处理;D.按无效合同处理。
解析:(1)当事人发生纠纷是因为数量约定不明确。
题干中已经揭示出有交易惯例的存在,因此,依据《合同法》第61条,应当依照惯例解释。
(2)重大误解的规则与合同解释规则相冲突时,优先适用解释规则。
(3)按无效处理与解释,依照法理是可以并存的,即可以将合同解释为无效,如果有无效事由的话(本题没有无效事由)。
但有一点要注意,按无效处理与按合同解释处理不是选择关系,当合同可以有有效与无效两种解释时,应当将合同解释为有效。
【案例】1(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案情一:某储户到某银行存款10000元人民币,储户填好存款凭条后,连同10000元人民币递给记帐员李某,李某经初点认定金额无误,当即填写了存款凭条,并在存款凭条上加盖了私章,李某向复核员张某移交清点后的存款,由于张某忙于清点其他款项,该放存款在张某桌角10分钟左右,在张某复核时金额少400元,遂将款退还给李某,李某又将款退给储户,引起纠纷。
储户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最后法院判决银行赔偿储户400元。
案情二:储户到某银行存款10000元人民币,储户填写好存款凭条后,连同10000元人民币递给记帐员马某,马某清点后,发现少现钱400元,则将款退回储户,储户认为自己的钱没少,产生争执,储户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结果法院驳回了储户的起诉。
分析:该两案例基本相同,为何法院的判决却绝然不同,这要从合同的要约与承诺进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