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沿海港口建设工程定额常用目录表(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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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定额用户手册

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定额用户手册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定额(2004版) 配套软件(Ver1.1)》(设备安装工程部分)用户手册一.简介“《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定额(2004版)配套软件》(设备安装工程部分)(简称YHAZGYS) ”是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站依据交通部交水发[2004]247号文件发布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而组织开发的。

主要供从事沿海港口建设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的概、预算专业人员使用。

本软件已通过交通部审查,获得《软件审定证书》。

本系统包括了编制单位工程概预算文件的各项功能,同时还为用户提供了许多便捷的辅助手段和工具,能够很好地满足不同用户的专业工作的需要,提高工作效率和成果的准确性。

YHAZGYS是一个基于WINDOWS操作系统平台的集成软件系统。

将概预算编制的全过程以及相关的各类库的管理等所有的功能都集成到一个系统中,使用户在调用不同的功能时不必退出系统重新进入。

方便用户对不同的功能的调用。

系统的主要功能有:1.概预算编制:可进行概预算编制所需要的定额及其它信息输入;工程量及单价的修改;施工取费计算;结果输出;概预算调整等工作。

2.简明查询:简单、快捷地显示所选择工程项目的主要概预算文件信息。

3.辅助功能:为用户提供便捷的对概预算文件的拷贝、装入、删除及转储等操作。

4.状态设置:为用户提供便捷的系统缺省参数设置工具。

5.库管理:包括对以下几类用户数据库的建立、删除及编辑等项管理;✧单价库管理✧自编定额库管理✧补充料机库管理✧配合比库管理✧补充规定库管理YHAZGYS系统除了具有其它概预算软件的各种功能外,还具有以下特点:1)采用图形、图像界面,直观易懂;提供键盘、鼠标等多种操作方式,方便快捷。

2)采用多任务操作环境,使用户在运行YHAZGYS系统的同时,可充分利用WINDOWS提供的文字、表格处理软件及计算器等工具辅助进行概预算文件的编制和报告编写。

港口工程施工竣工资料所需表格目录清单

港口工程施工竣工资料所需表格目录清单

港口工程施工竣工资料所需表格目录清单
本文档旨在提供港口工程施工竣工资料所需的表格目录清单,以确保施工过程中完整、准确地收集和整理相关资料。

以下是所需表格的目录清单:
1. 建设单位信息表格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单位地址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 施工单位信息表格
- 施工单位名称
- 施工单位地址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3. 设计单位信息表格
- 设计单位名称
- 设计单位地址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 监理单位信息表格
- 监理单位名称
- 监理单位地址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5. 港口工程基本信息表格-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规模
- 工程描述
6. 施工进度表格
- 施工开始日期
- 施工完成日期
- 施工阶段
- 完成工作描述
7. 施工费用表格
- 施工费用项目
- 施工费用明细
- 金额
8. 质量检测报告表格
- 检测项目
- 检测结果
- 检测日期
9. 安全检查记录表格
- 检查日期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10. 竣工验收报告表格
- 验收日期
- 验收内容
- 验收结果
请根据实际港口工程施工情况,添加或修改表格目录清单,以确保涵盖全部必要的资料。

【精编推荐】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介绍

【精编推荐】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介绍

【精编推荐】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介绍2004修编《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介绍二○○四年八月2004《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修编介绍一.概述2004年5月24日,交通部以交水发(2004)247号“关于发布《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的通知”批准颁布了2004年修编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和《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6种定额(以下简称“新定额”),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从某种意义上讲,新定额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沿海港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改革新的开始。

随着发展,计价依据应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根据工程建设中构成工程实体基本要素的发展和施工工艺、施工技术、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新型材料、高效施工设备的应用,动态及时地调整、修正计价依据,客观地反映工程造价的实际,以提高投资效益,优化资源配置,这是今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中心任务,也是我站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同时,新定额的施行,也将在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加速融入市场经济的进程中、在水运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及运用、工程造价的计价及控制活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水运工程建设各方服务。

(一)修编工作概况1.主要修编依据(1)部水运司水运技术字(1999)606号“关于《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等五种定额修编大纲的批复”;(2)国家及交通部现行工程建设有关标准、规范、规程;(3)国家及交通部关于工程造价的相关政策、文件;(4)《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5)修编工作历次会议纪要;(6)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供的定额调查相关资料。

2.主要修编原则(1)根据现行国家、部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和有关工程造价的政策文件,对定额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与之同步;(2)依据部水运司对修编大纲的批复及对定额修编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本着维持原定额总体造价水平的前提下,在调整定额结构、提高定额工效、调整船机艘(台班)单价、改革施工取费等内容上下工夫,以期在定额的总水平上和不同工程类型、不同分部标准的比价关系上有一个新的进展,使定额结构更加合理;(3)淘汰不适应的落后工艺子目,增补较新工艺及施工较成熟的新定额子目,完善有问题的子目;(4)体现市场经济的特点,便于使用;(5)仍为一本两用(概预算两用)。

04沿海港口建设工程定额常用目录表(便查)

04沿海港口建设工程定额常用目录表(便查)

定额调整
并经过压实后的填筑方$
在有潮港中 以建筑物所在地平均高潮位以下 为界线 在无潮港中 以建筑物所在地施工季节的历年平均水位为分
界线
六 码头基床抛石和深水独立墩基床抛石定额划分为综合定额和单项定额 编制概算!时以综合定额为准 编制预算
时以单项定额为准
七 陆上铺填工艺 直接来料铺筑 系指铺筑材料直接运达
铺筑现场 即卸料前都属于材料价范围
并负责装船以及工地范围内的运输和抛填工作 民船装运抛 系指材料发包给其他运输机构负责装船 运输和抛填施工单位只需派人指挥抛填和进行水下检查工作 材料单价应包括装船 运输和抛填费用 外租船 抛填系指租用其他运输机构船只 施工单位负责装船以及工地范围内的运输和抛填工作 材料单价应计算到工地范围装船码头的材
料堆场为准 定额中外租船
的费用 按 机动艇和 铁驳计算
八 各类工程项目中土方 石方级别的划分标准! ! "一 陆上开挖土壤类别划分为四类 详见附表 一) % ( )
( )
三 水下挖泥土质类别划分为四类 详见附表 二" # ! "
日。

《港口水工建筑定额》

《港口水工建筑定额》

港口水工建筑定额总说明一、本定额是在一九九四年《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的基础上,根据沿海港口施工的特点以及近年来施工情况的变化修编的,本定额同交通部交基发[1998]112号文颁发的《内河航运水工建筑工程定额》并列使用。

二、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基础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预制安装工程、现浇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钢结构制作及安装工程以及其他工程。

三、编制预算时,可根据各章的有关规定直接使用本定额;编制概算时,需在套用本定额计算出定额直接费、基价定额直接费后加乘扩大系数:码头、直立式防波堤、直立式护岸等工程1.02~1.05;栈引桥、斜坡式引堤、斜坡式防波堤、斜坡式护岸等工程1.01~1.03。

四、本定额各项目的“工程内容”中只列出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列出,但已包括在内,除定额中另有说明外,不得增减。

五、本定额是根据正常的施工条件,并按常用的工程结构、常规的施工工艺选型制订的,使用时不得调整。

本定额中列有多工艺的定额项目,在使用时应根据施工条件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合理使用。

六、本定额中材料消耗,包括了工程本身直接使用的材料、成品、半成品以及按规定摊销的施工用料,并包括了其场内运输和操作消耗,除另有说明外,均不得调整。

七、定额中的人工是按八小时工作制计算的,其中包括直接参加施工的人工和各种辅助用工以及因受潮汐(水位)影响的工作时间缩短而相应增加的人工。

八、定额中的船机规格能力,按合理选型确定,除另有说明外不得调整。

定额中所列的294kW(400hp)拖轮,适用于内港或长江干线施工,如在外海施工时,改按441kW(600hp)拖轮计算。

如果是在内港挖泥拖到外海抛泥,按在内港施工计算。

考虑到拖轮的规格能力,如使用500m3泥驳装泥到外海抛泥时,定额中的拖轮由294kW改为441kW。

九、定额中的其他材料费和其他船机费是指主要材料和主要船机之外的零星材料和小型船机,按占材料费和船机费的百分比表示。

2004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概述

2004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概预算编制规定概述

沿海港工概预算编制规定总说明为适应交通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发展的需要,按照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的规定,对1994年颁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和《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及1999年颁布的《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进行了修编。

为控制总造价水平,特对《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进行修编。

建设部、财政部2003年以建标[2003]206号发布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鉴于水工工程定额体系及定额结构与其不相匹配,且由于定额编制及水平测算工作完成较早,因此,本次修编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原则,并参照建设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组成》(1994年征求意见稿),同时结合交通水运市场的实际情况,对1999年4月交通部交水发[1999]13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进行修编。

待新的《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规定》颁布实施后,将结合交通水运行业的特点对定额结构和本编制规定适时进行修改和修编。

一、港口建设工程是由多种专业工程构成的综合性建设工程,在编制单项或单位工程概预算时,除一般水工工程、港区陆域构筑物工程、港区堆场道路工程、港区土石方工程、装卸机械设备、港作车船、机修及其他生产设备的购置和安装工程,本规定已有规定外,疏浚和航道测量工程应执行交通部颁发的《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其他专业工程及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应根据干什么工程执行什么定额和取费标准的原则,分别执行有关专业定额和工程所在地的地区统一的直接费定额和相应的取费规定,但在计算建设项目总概算的其他费用、预留费用、建设期贷款利息等费用时,应执行本规定。

二、本规定中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的费率分别按一类、二类工程类别制定,供编制概、预算时使用。

三、本规定对水工建筑工程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实行由统一的人工、材料和船机艘(台)班费价格计算的基价定额直接费作为取费基础。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费用定额,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规格:全7册 32开 价格:860元 优惠价:680元详细目录:1.《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2.《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3.《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4.《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5.《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工、料、机基价单价》6.《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7.《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出版文件:交通部文件交水发247号关于发布《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各港口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各交通(水运)工程定额站:我部组织水运工程定额站修编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和《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业经审查,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届时,我部1994年以交基发329号发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1998年以交基发112号发布的《水运工程混凝土及砂浆材料用量定额》、1999年以交水发13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和1996年我部基建管理司以基技字5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停止使用。

额》。

港口工程施工用表目录(新)

港口工程施工用表目录(新)
4
浙水-表2.1.6.15
预制“井”字形梁允许偏差
5
浙水-表2.1.6.16
预制箱型梁允许偏差
6
浙水-表2.1.6.17
预制“工”字形梁允许偏差
每个施工单元开工前报
4




浙水-表K.2.0.2-1
工程测量控制点验收记录表
5
浙水-表K.2.0.2-2
施工测量基线和水准点验收记录
6
浙水-表K.8.0.1
基槽开挖断面测量验收记录
7
浙水-表K.7.0.1-2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通用)
8
浙水-表K.5.0.13-1
土压实度检验报告汇总表
需要时
9
浙水-表K.15.0.3-1
7
监理
监B-(013)
工程旁站监理记录表
归入监理资料
港口工程分项工程施工用表目录(9)
单位
(分部)
工程
港口工程
分项
工程
钢管桩制作
序号
资料
分类
表式号
表式名称
备注
1
计量
浙水-JL-(014)
水运建设项目工程计量表
检验合格、资料齐全后进行
2
主要
资料
浙水-表2.2.4.11
钢管桩制作的允许偏差
每根桩
3
监A-(007)
隐藏/分项工程报验单
每个施工单元开工前报
4
一般
资料
浙水-表K.8.0.3-1
锤击沉桩综合记录
每根桩
5
浙水-表K.8.0.3-2
锤击沉桩记录
6
监理
监B-(013)
工程旁站监理记录表

2004港口定额编制规定及定额说明

2004港口定额编制规定及定额说明

沿海港工概预算编制规定总说明为适应交通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发展的需要,按照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的规定,对1994年颁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和《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及1999年颁布的《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进行了修编。

为控制总造价水平,特对《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进行修编。

建设部、财政部2003年以建标[2003]206号发布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鉴于水工工程定额体系及定额结构与其不相匹配,且由于定额编制及水平测算工作完成较早,因此,本次修编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原则,并参照建设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组成》(1994年征求意见稿),同时结合交通水运市场的实际情况,对1999年4月交通部交水发[1999]13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进行修编。

待新的《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规定》颁布实施后,将结合交通水运行业的特点对定额结构和本编制规定适时进行修改和修编。

一、港口建设工程是由多种专业工程构成的综合性建设工程,在编制单项或单位工程概预算时,除一般水工工程、港区陆域构筑物工程、港区堆场道路工程、港区土石方工程、装卸机械设备、港作车船、机修及其他生产设备的购置和安装工程,本规定已有规定外,疏浚和航道测量工程应执行交通部颁发的《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其他专业工程及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应根据干什么工程执行什么定额和取费标准的原则,分别执行有关专业定额和工程所在地的地区统一的直接费定额和相应的取费规定,但在计算建设项目总概算的其他费用、预留费用、建设期贷款利息等费用时,应执行本规定。

二、本规定中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的费率分别按一类、二类工程类别制定,供编制概、预算时使用。

三、本规定对水工建筑工程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实行由统一的人工、材料和船机艘(台)班费价格计算的基价定额直接费作为取费基础。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规格:全七册32开
价格:860元优惠价:680元
详细目录:
1.《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2.《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3.《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
4.《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
5.《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工、料、机基价单价》
6.《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
7.《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
出版文件:
交通部文件交水发[2004]247号
关于发布《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各港口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各交通(水运)工程定额站:我部组织水运工程定额站修编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和《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业经审查,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届时,我部1994年以交基发[1994]329号发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1998年以交基发[1998]112号发布的《水运工程混凝土及砂浆材料用量定额》、1999年以交水发[1999]13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和1996年我部基建管理司以基技字[1996]5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停止使用。

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交通部文件交水发[2004]247号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规格:全7册32开价格:860元优惠价:680元详细目录:1.《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2.《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3.《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4.《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5.《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工、料、机基价单价》6.《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7.《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出版文件:交通部文件交水发[2004]247号关于发布《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各港口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各交通(水运)工程定额站:我部组织水运工程定额站修编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和《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业经审查,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届时,我部1994年以交基发[1994]329号发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1998年以交基发[1998]112号发布的《水运工程混凝土及砂浆材料用量定额》、1999年以交水发[1999]13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和1996年我部基建管理司以基技字[1996]5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停止使用。

2004港口定额编制规定及定额说明

2004港口定额编制规定及定额说明

沿海港工概预算编制规定总说明为适应交通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发展的需要,按照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的规定,对1994年颁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和《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及1999年颁布的《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进行了修编。

为控制总造价水平,特对《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进行修编。

建设部、财政部2003年以建标[2003]206号发布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鉴于水工工程定额体系及定额结构与其不相匹配,且由于定额编制及水平测算工作完成较早,因此,本次修编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原则,并参照建设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组成》(1994年征求意见稿),同时结合交通水运市场的实际情况,对1999年4月交通部交水发[1999]13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进行修编。

待新的《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规定》颁布实施后,将结合交通水运行业的特点对定额结构和本编制规定适时进行修改和修编。

一、港口建设工程是由多种专业工程构成的综合性建设工程,在编制单项或单位工程概预算时,除一般水工工程、港区陆域构筑物工程、港区堆场道路工程、港区土石方工程、装卸机械设备、港作车船、机修及其他生产设备的购置和安装工程,本规定已有规定外,疏浚和航道测量工程应执行交通部颁发的《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其他专业工程及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应根据干什么工程执行什么定额和取费标准的原则,分别执行有关专业定额和工程所在地的地区统一的直接费定额和相应的取费规定,但在计算建设项目总概算的其他费用、预留费用、建设期贷款利息等费用时,应执行本规定。

二、本规定中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的费率分别按一类、二类工程类别制定,供编制概、预算时使用。

三、本规定对水工建筑工程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实行由统一的人工、材料和船机艘(台)班费价格计算的基价定额直接费作为取费基础。

江苏04定额主要子目备查表-21页word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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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土、石方工程一.人工土、石方1.人工挖土方,分湿土干土及一二三四类土,深度(m)1.5、3、4、4以上2.人工挖地槽、地沟,同13.人工挖地坑,同14.山坡切土(一二三四类土)、挖淤泥、流砂、支挡板5.人工、人力车运土、石方(碴)6.平整场地、回填土、打夯7.人工挖石方,地面一般、沟槽、基坑挖石及松、次坚、普坚、特坚石8.人工打眼爆破石方,同79.人工清理槽、坑、地面方石,分松、次坚、普坚、特坚石二.机械土、石方1.推土机推土,推土机55KW内、75内、90内、105内、135内及推拒20米内、40、60、80、1002.铲运机铲土,拖式斗容3方(运距百m以内)2、3、4、5,拖式斗容(方以内)6~8、8~10、10~12及运距(百m内)2、4、6、8、10,自行式斗容(方以内)8~10、10~12及运距(百m内)3、5、7、10、12、14、16、183.挖掘机挖土,正、反铲和装车、不装车及斗容0.5方内、1、1.25、1.8,拉铲0.5方内、1及装车、不装车4.装载机铲松散土、自装自运土,5.自卸汽车运土6.强夯法加固地基7.平整场地、碾压8.机械打眼爆破石方9.推土机推碴10.挖掘机挖碴11.自卸汽车运碴第二章:打桩及基础垫层一.打桩工程1.打预制钢筋砼方桩、送桩,12m内、18、30、30以上2.打预制离心管桩、送桩,24m 内、以上3.静力压预制钢筋砼方桩、送桩,同14.静力压预制钢筋砼离心管桩、送桩,同25.方桩、离心管桩接桩6.钻孔灌注砼桩:钻孔,砼搅拌及运输、泥浆运输,使用商品砼7.长螺旋钻孔灌注砼桩8.打孔沉管灌注桩:灌注砼桩,灌注砂桩,灌注碎石桩,灌注砂、石桩9.打孔夯扩灌注砼柱10.旋挖法灌注砼桩和灰土挤密桩11.人工挖孔灌注砼柱12.深层搅拌桩和粉喷桩13.基坑锚喷护壁14.人工凿预留桩头、截断桩二.基础垫层2:8灰土,3:7灰土,炉渣,碎石,碎砖,毛石,碎石(道喳)和砂(石屑),砼,商品砼第三章:砌筑工程一.砌砖1.砖基础、砖柱2.砌块墙、多孔砖墙3.砖砌外墙4.砖砌内墙5.空斗墙、空花墙6.填充墙、墙面砌贴砖7.墙基防潮及其他二.砌石1.毛石基础、护坡、墙身2.方整石墙、柱、台阶3.荒料毛石加工三.构筑物1.烟囱砖基础、筒身及砖加工2.烟囱内衬3.烟道砌砖及烟道内衬4.砖水塔第四章:钢筋工程一.现浇构件二.预制构件三.预应力构件1.先张法、后张法钢筋2.后张法钢丝束、钢绞线束钢筋四,其他第五章:混凝土工程一.自拌砼构件1.现浇构件:基础,柱,梁,墙,板,其他2.现场预制构件:桩、柱,梁,屋架,板,其他3.加工厂预制构件4.构筑物:烟囱,水塔,贮水(油)池,贮仓,钢筋砼支架及地沟,栈桥二.商品砼泵送构件1.泵送现浇构件:基础,柱,梁,墙,板,其他2.泵送预制构件:桩、柱,梁3.泵送构筑物:烟囱,水塔,贮水(油)池,贮仓,钢筋砼支架,栈桥三.商品砼非泵送构件1.非泵送现浇构件:基础,柱,梁,墙,板,其他2.现场非泵送预制构件:桩、柱,梁,屋架,板3.非泵送构筑物:烟囱,水塔,贮水(油)池,贮仓,钢筋砼支架及地沟,栈桥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一.钢柱制作二.钢屋架、钢托梁、钢桁架制作三.钢梁、钢吊车梁制作四.钢制动梁、支撑、檩条、墙架、挡风架制作五.钢平台、钢梯子、钢栏杆制作六.钢拉杆制作、钢漏斗制安、型钢制作七.钢屋架、钢桁架、钢托梁现场制作平台摊销第七章:构件运输及安装工程一、构件运输1.混凝土构件2.金属构件3.门窗二、构件安装1.砼构件:柱,框架柱、梁,梁,屋架,天窗架、端壁、桁条、支撑、大型板,墙板、楼板、楼梯及其他,构件接头灌缝2.金属构件:钢柱、钢梁,钢吊车梁,钢屋架拼装,钢屋架,钢天窗架拼装、安装,钢托架、钢桁架,钢挡风架、墙架,钢檩条,屋架、柱间钢支撑,钢平台、操作台、扶梯第八章:木结构工程一、厂库房大门、特种门1.厂库房大门2.特种门二.木结构1.木屋架2.屋面木基层3.木柱、木梁、木楼梯三、附表:厂库房大门、特种门五金、铁件配件表第九章:屋、平、立面防水及保温隔热工程一、屋面防水1.瓦屋面及彩钢板屋面2.卷材屋面,SBS、APA、APP改性沥青防水卷材,高分子防水卷材等。

2004《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交底材料提纲

2004《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交底材料提纲

2004《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修编介绍一.概述2004年5月24日,交通部以交水发(2004)247号‚关于发布《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的通知‛批准颁布了2004年修编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和《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6种定额(以下简称‚新定额‛),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从某种意义上讲,新定额的发布实施,标志着沿海港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改革新的开始。

随着发展,计价依据应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需求,根据工程建设中构成工程实体基本要素的发展和施工工艺、施工技术、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新型材料、高效施工设备的应用,动态及时地调整、修正计价依据,客观地反映工程造价的实际,以提高投资效益,优化资源配臵,这是今后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中心任务,也是我站下一步的主要工作。

同时,新定额的施行,也将在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加速融入市场经济的进程中、在水运工程建设投资管理及运用、工程造价的计价及控制活动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水运工程建设各方服务。

(一)修编工作概况1.主要修编依据(1)部水运司水运技术字(1999)606号‚关于《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等五种定额修编大纲的批复‛;(2)国家及交通部现行工程建设有关标准、规范、规程;(3)国家及交通部关于工程造价的相关政策、文件;(4)《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规则》(2001);( 5 )修编工作历次会议纪要;(6)有关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提供的定额调查相关资料。

2.主要修编原则(1)根据现行国家、部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规程和有关工程造价的政策文件,对定额中相关内容进行调整,与之同步;(2)依据部水运司对修编大纲的批复及对定额修编工作的意见和要求,本着维持原定额总体造价水平的前提下,在调整定额结构、提高定额工效、调整船机艘(台班)单价、改革施工取费等内容上下工夫,以期在定额的总水平上和不同工程类型、不同分部标准的比价关系上有一个新的进展,使定额结构更加合理;(3)淘汰不适应的落后工艺子目,增补较新工艺及施工较成熟的新定额子目,完善有问题的子目;(4)体现市场经济的特点,便于使用;(5)仍为一本两用(概预算两用)。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2004)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2004)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2004)总说明为适应交通水运工程建设市场发展的需要,按照交通部《水运工程定额管理办法》的规定,对1994年颁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和《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及1999年颁布的《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进行了修编。

为控制总造价水平,特对《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进行修编。

建设部、财政部2003年以建标[2003]206号发布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

鉴于水工工程定额体系及定额结构与其不相匹配,且由于定额编制及水平测算工作完成较早,因此,本次修编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建标[2003]206号发布的《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原则,并参照建设部《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项目组成》(1994年征求意见稿),同时结合交通水运市场的实际情况,对1999年4月交通部交水发[1999]13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进行修编。

待新的《建设项目总投资组成及其他费用规定》颁布实施后,将结合交通水运行业的特点对定额结构和本编制规定适时进行修改和修编。

一、港口建设工程是由多种专业工程构成的综合性建设工程,在编制单项或单位工程概预算时,除一般水工工程、港区陆域构筑物工程、港区堆场道路工程、港区土石方工程、装卸机械设备、港作车船、机修及其他生产设备的购置和安装工程,本规定已有规定外,疏浚和航道测量工程应执行交通部颁发的《疏浚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其他专业工程及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应根据干什么工程执行什么定额和取费标准的原则,分别执行有关专业定额和工程所在地的地区统一的直接费定额和相应的取费规定,但在计算建设项目总概算的其他费用、预留费用、建设期贷款利息等费用时,应执行本规定。

二、本规定中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的费率分别按一类、二类工程类别制定,供编制概、预算时使用。

2004版沿海港口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港口工程概预算定额

2004版沿海港口建设工程预算定额、港口工程概预算定额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规格:全七册 32开
价格:860元
优惠价:680元
详细目录:
1.《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2.《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3.《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
4.《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
5.《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工、料、机基价单价》
6.《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
7.《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定额-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

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定额-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预算定额》全七册32开
作者: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出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规格:全七册32开
价格:860元优惠价:580元
详细目录:
1.《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2.《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
3.《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
4.《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
5.《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工、料、机基价单价》
6.《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
7.《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
交通部文件
交水发247号
关于发布《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各港口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各交通(水运)工程定额站:
我部组织水运工程定额站修编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及配套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水运工程混凝土和砂浆材料用量定额》和《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业经审查,现予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

届时,我部1994年以交基发329号发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定额》、《沿海港口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1998年以交基发112号发布的《水运工程混凝土及砂浆材料用量定额》、1999年以交水发13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及装卸机械设备安装工程船舶机械艘(台)班费用定额》和1996年我部基建管理司以基技字53号发布的《沿海港口水工建筑工程参考定额》停止使用。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2004年版)及配套定额问题解答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 (2004年版)及配套定额问题解答

《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2004年版)及配套定额问题解答一、《沿海港口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编制规定》部分1.问:材料二次倒运费超出规定的费率时是否允许调整? 答:材料二次倒运由两个因素构成:一是施工场地狭小,二是季节性备料。

此费用属包干性费用,在正常施工条件下无论实际所需倒运数量多少、距离远近(工地范围内),均按规定标准计列。

在特殊条件下,由于非施工方原因,确需大宗(或体积庞大)材料倒运或距离较远,且费用较高,应编制单项工程概预算,与建设单位协商解决。

2.问:施工队伍进退场费如超出规定的费率时是否允许调整? 答:施工队伍进退场费系根据施工单位基地距工程所在地距离所规定的调遣费用。

此费用属包干性费用,一般情况下不得调整。

但在发生下述情况时,可编制单项工程概预算。

第一、因工程规模大、工期长(需跨年度施工),在施工期间按规定要求确需船舶进厂修理的,可在计列此部分费用时,增引该部分费用。

而因施工单位原因所发生的修船进退场费用不得计列。

第二、对于工程规模过小(或非正常施工的项目),进退场距离较远,且经计算费用超过相应规定的上限时,可适当提高费用。

3.问:当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如何计算市场价? 答:当采用商品混凝土时,商品混凝土的实际价格进入材料市场价,同时剔除定额中混凝土搅拌机械和相关费用。

但应注意商品混凝土供料方式,如直接供料入模,则不计水平运输机械,否则应计算水平运输机械,以此方法来计算定额直接费。

4.问:当采用高性能混凝土时如何计算基价和市场价? 答:当采用高性能混凝土时,其基价和市场价参考以下方法计算。

高性能混凝土材料的基价按《配合比定额》中同强度、同坍落度、同规格的混凝土相应定额基价计算。

高性能混凝土的实际价格进入市场价。

为适当考虑高性能混凝土的拌制效率较普通混凝土有所降低(增加拌合物的上料、搅拌时间),定额中的混凝土搅拌机械消耗量乘以以下系数后计算基价、市场价。

15m3 搅拌站:1.333;25m3 搅拌站、45m3 搅拌站:1.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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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调整
并经过压实后的填筑方$
在有潮港中 以建筑物所在地平均高潮位以下 为界线 在无潮港中 以建筑物所在地施工季节的历年平均水位为分
界线
六 码头基床抛石和深水独立墩基床抛石定额划分为综合定额和单项定额 编制概算!时以综合定额为准 编制预算
时以单项定额为准
七 陆上铺填工艺 直接来料铺筑 系指铺筑材料直接运达
铺筑现场 即卸料前都属于材料价范围
并负责装船以及工地范围内的运输和抛填工作 民船装运抛 系指材料发包给其他运输机构负责装船 运输和抛填施工单位只需派人指挥抛填和进行水下检查工作 材料单价应包括装船 运输和抛填费用 外租船 抛填系指租用其他运输机构船只 施工单位负责装船以及工地范围内的运输和抛填工作 材料单价应计算到工地范围装船码头的材
料堆场为准 定额中外租船
的费用 按 机动艇和 铁驳计算
八 各类工程项目中土方 石方级别的划分标准! ! "一 陆上开挖土壤类别划分为四类 详见附表 一)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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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水下挖泥土质类别划分为四类 详见附表 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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