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路水运最新版收费标准
江苏省高速收费标准
江苏省高速收费标准江苏省高速公路是连接城市与城市之间的重要交通枢纽,也是我省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为了更好地规范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保障道路交通的畅通和安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制定了相关的高速收费标准,以确保公路运营的可持续发展和服务质量的提升。
首先,对于小型客车,即7座以下(含7座)的载客汽车,收费标准按照车型和行驶里程进行计费。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行驶里程在100公里以内的,收费标准为0.6元/公里;行驶里程在100-300公里的,收费标准为0.55元/公里;行驶里程在300-500公里的,收费标准为0.5元/公里;行驶里程在500公里以上的,收费标准为0.45元/公里。
对于货车,收费标准也是按照车型和行驶里程进行计费,但相对于小型客车来说,货车的收费标准会稍高一些。
其次,对于ETC用户,江苏省高速公路实行不同的收费政策。
ETC用户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具体优惠力度根据不同的车型和通行时间来确定。
通过ETC支付的车辆,在通行过程中无需停车缴费,大大提高了通行效率,减少了交通堵塞现象的发生,也降低了交通事故的风险。
此外,对于特定车辆,如军警车辆、消防车辆、救护车辆等,江苏省高速公路实行免费通行政策。
这些特定车辆在紧急情况下需要快速通行,因此对其实行免费通行政策,有利于保障紧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总的来说,江苏省高速收费标准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高速公路的通行,保障道路交通的安全和畅通。
同时,也为了更好地服务广大的车辆驾驶员,提高通行效率,降低通行成本。
在今后的发展中,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将继续关注高速公路收费政策的调整和优化,努力为广大车辆驾驶员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通行服务。
通过对江苏省高速收费标准的了解,我们可以更好地规划出行路线,选择合适的通行方式,也能更好地了解公路收费的政策和标准。
希望广大车辆驾驶员能够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共同维护好公路交通的秩序和安全。
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不断完善相关政策,为广大车辆驾驶员提供更好的通行环境和服务。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及使用指南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公路水运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由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发包人)列支,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承包人)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使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规范计取、合理计划、计量支付、确保需要的原则进行管理。
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作为投标的竞争性报价,施工阶段应当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侵占或者挪用。
第五条发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单列安全生产费用,且不得低于最低标准,并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禁止采用虚报等手段套取安全生产费用。
第七条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人)应当对承包人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划、使用、计量等进行监理,监督承包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组织安全生产。
第八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以下简称《使用指南》,见附件)明确的原则、范围与方式进行计取、使用、计量与支付。
第九条鼓励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年度预算中明确专项费用,对社会研究机构开展的相关创新性研究与推广应用工作进行扶持与补助。
第二章费用的计取第十条发包人在编制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和合理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比例。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最新版】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一、基本原则1、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当遵循规范计取,合理计划,计量支付,确保需要的原则。
2、合理确定安全生产费用比例。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文件发布),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我省公路水运安全生产费用比例确定原则如下:发包人未设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投标价的 1.5%;发包人设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投标控制价上限的 1.5%;并且最低不得低于1万元。
对于房屋建筑工程等相关公路水运工程附属设施,国家和省对于其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比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关内容。
在招标阶段,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总金额或比例、预付金额或比例、计量支付方式与时限、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相关计量支付子目参见《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子目一览表》(附表)。
4、按计划使用。
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具体使用计划,每月向监理人报送月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按照计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5、按实计量与总额包干相结合。
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支付采用以现场计量为主,现场计量与总额包干相结合的模式。
对于能够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采用现场计量、按实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
对于无法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或者采用具体单位数量计量难度较大的安全生产费用,可以采用总额包干、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但该部分费用合计应当控制在合同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15%以内。
6、合理摊销。
采用现场计量、按实支付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的安全生产材料或者能够形成固定资产的设施、设备,能够重复使用的,应当仅计列摊销费用,具体摊销次数依据合同约定确定。
合同未约定的,由监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或者扣除残值后计列。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打印关闭窗口《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12年12月18日发布,并将于2013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
现将《办法》解读如下:1.问:《办法》制定的目的和依据是什么?答:为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制定了本《办法》。
2.问:制定《办法》的背景是什么?答: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而安全生产投入是直接关系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2006年12月财政部与国家安监总局联合下发了《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 号),其中明确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并明确规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率为1.0%。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年第1号令)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确定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
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2012年2月,财政部与国家安监总局再次联合下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进一步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与使用进行了明确,并提高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比例,其中公路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提高到1.5%。
目前,浙江、江西、北京等省市已先后制定了当地交通行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而我省并没有出台相关政策。
由于财政部与交通运输部仅对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列与使用进行了原则性的规定,具体细节并不明确,因此我省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较多问题与争议。
江苏公路水运最新版收费标准
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一、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项目(单价:元)续表二、集料试验项目ﻬ续表三、水质分析试验项目四、岩石试验项目五、水泥及粉煤灰试验项目ﻬ六、水泥混凝土试验项目ﻬ续表七、钢材试验项目续表八、钢结构无损检测ﻬ九、无机结合料稳定土试验十、土工试验项目ﻬ续表十一、交通安全设施试验项目十二、通信管道试验项目十三、其它试验项目续表十四、路基、路面构造物检测续表十五、水泥混凝土路面检测十六、桩基检测ﻬ续表十七、桥梁静、动载试验十八、混凝土超声波检测十九、桥梁外观检测二十、防护工程检测二十一、声屏障工程检测二十二、机电工程检测(一)监控设施1.7 地图板(二)通信设施(三)收费设施3.8收费系统计算机网络(四)低压配电设施(五)照明设施(六)隧道机电设施6.1 车辆检测器参见监控设施中“1.1车辆检测器”6.2气象检测器参见监控设施中“1.2 气象监测器”6.3 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参见监控设施中“1.3闭路电视监视系统”6.4 紧急电话系统参见通信设施中“2.4 紧急电话系统”6.6 报警与诱导设施6.7可变标志参见监控设施中“1.4 可见标志”。
6.10 消防设施6.13 隧道监控中心计算机网络参见监控设施中“1.9 监控计算机网络”。
6.14低压供配电参见“四、低压配电设施”。
(七)电力监控ﻬ二十三、航道护岸工程检测项目二十四、船闸工程检测项目续表二十五、船闸工程启闭机检验项目二十六、船闸电气检验项目续表二十七、港口工程检测项目说明:1、工程现场单项检测取费均未含汽车台班费及人员差旅费,到外地进行单项检测,需另加该两项费用。
2、对于工程量较小、投资规模小的工程,可按标准适当下浮。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与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或者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各项费用。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活动是指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第三条从事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参与各方应当遵循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合理确定、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时分析影响建设期工程造价变化的因素,实行动态监督管理。
第四条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由其设置的省交通工程定额造价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实施。
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管理,具体工作由其设置的交通工程定额造价管理机构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或者机构按照职责权限实施。
省交通工程定额造价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设区的市、县(市区)交通工程定额造价工作的指导。
第五条省、设区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活动的监督管理,并按照管理职责设置相应的造价管理机构,配备一定数量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保障。
第二章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和造价人员管理第六条从事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建立健全造价质量管理体系,并对出具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文件负责。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最新版】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一、基本原则1、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应当遵循规范计取,合理计划,计量支付,确保需要的原则。
2、合理确定安全生产费用比例。
根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交公路发[2009]221号文件发布),结合本省实际情况,我省公路水运安全生产费用比例确定原则如下:发包人未设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投标价的 1.5%;发包人设投标控制价上限的,安全生产费用不低于投标控制价上限的 1.5%;并且最低不得低于1万元。
对于房屋建筑工程等相关公路水运工程附属设施,国家和省对于其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取比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招标文件中明确相关内容。
在招标阶段,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总金额或比例、预付金额或比例、计量支付方式与时限、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
相关计量支付子目参见《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子目一览表》(附表)。
4、按计划使用。
承包人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的具体使用计划,每月向监理人报送月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并按照计划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5、按实计量与总额包干相结合。
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支付采用以现场计量为主,现场计量与总额包干相结合的模式。
对于能够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安全生产费用,应当采用现场计量、按实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
对于无法以具体单位数量进行计量的,或者采用具体单位数量计量难度较大的安全生产费用,可以采用总额包干、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但该部分费用合计应当控制在合同中安全生产费用总额的15%以内。
6、合理摊销。
采用现场计量、按实支付方式进行计量与支付的安全生产材料或者能够形成固定资产的设施、设备,能够重复使用的,应当仅计列摊销费用,具体摊销次数依据合同约定确定。
合同未约定的,由监理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或者扣除残值后计列。
江苏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及使用指南
江苏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及使用指南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公路水运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由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发包人)列支,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承包人)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使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规范计取、合理计划、计量支付、确保需要的原则进行管理。
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作为投标的竞争性报价,施工阶段应当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侵占或者挪用。
第五条发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单列安全生产费用,且不得低于最低标准,并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禁止采用虚报等手段套取安全生产费用。
第七条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人)应当对承包人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划、使用、计量等进行监理,监督承包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组织安全生产。
第八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以下简称《使用指南》,见附件)明确的原则、范围与方式进行计取、使用、计量与支付。
第九条鼓励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年度预算中明确专项费用,对社会研究机构开展的相关创新性研究与推广应用工作进行扶持与补助。
江苏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江苏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江苏省高速公路是连接城市之间的重要交通枢纽,对于方便人们出行、促进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也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之一。
下面我们将详细介绍江苏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希望能为大家出行提供一些帮助。
首先,江苏省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是按照车辆类型和行驶里程来确定的。
一般来说,车辆类型分为小型车、大型车和特大型车。
对于小型车来说,收费标准是按照每公里0.6元来计算的;对于大型车和特大型车来说,收费标准会相应增加。
其次,江苏省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还受到通行时间的影响。
一般来说,白天和夜晚的收费标准是不同的。
白天的收费标准会相对较高,而夜晚的收费标准则会相对较低。
这也是为了引导车辆在夜间出行,缓解白天交通压力的一种措施。
再次,江苏省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还会根据不同的路段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跨省、跨市的路段收费会相对较高,而城市内的收费则会相对较低。
这也是为了鼓励人们选择公共交通工具,减少城市交通拥堵,降低环境污染。
另外,江苏省高速公路还实行了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系统,即ETC系统。
这种系统可以让车辆在不减速的情况下完成收费,大大提高了通行效率,也减少了排队等候的时间。
对于ETC用户来说,还可以享受一定的优惠政策,这也是为了鼓励更多的车辆加入到ETC系统中来。
总的来说,江苏省高速公路的收费标准是合理的,既考虑了车辆类型、通行时间、路段因素,又引入了ETC系统,为人们出行提供了更多的选择。
希望大家在使用高速公路的时候,能够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共同营造一个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
江苏高速公路收费用标准
江苏高速公路收费用标准江苏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江苏省境内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根据车辆类型和行驶里程进行分类,具体收费标准如下:一、车辆类型。
1.客车,包括小型客车、中型客车和大型客车。
2.货车,包括小型货车、中型货车和大型货车。
3.摩托车,指两轮和三轮摩托车。
4.其他车辆,包括拖拉机、三轮汽车、轻便摩托车等其他车辆。
二、收费标准。
1.小型客车,根据行驶里程不同分为不同的收费标准,一般在0.4元/公里至0.6元/公里之间。
2.中型客车,根据行驶里程不同分为不同的收费标准,一般在0.6元/公里至0.8元/公里之间。
3.大型客车,根据行驶里程不同分为不同的收费标准,一般在0.8元/公里至1.2元/公里之间。
4.小型货车,根据行驶里程不同分为不同的收费标准,一般在0.6元/公里至1.0元/公里之间。
5.中型货车,根据行驶里程不同分为不同的收费标准,一般在1.0元/公里至1.5元/公里之间。
6.大型货车,根据行驶里程不同分为不同的收费标准,一般在1.5元/公里至2.0元/公里之间。
7.摩托车,根据行驶里程不同分为不同的收费标准,一般在0.2元/公里至0.4元/公里之间。
8.其他车辆,根据行驶里程不同分为不同的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三、支付方式。
目前,江苏高速公路收费主要采用ETC电子不停车收费和人工收费两种方式。
ETC电子不停车收费是指车辆安装了ETC电子标签,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无需停车,系统会自动扣费。
人工收费则是指车辆通过高速公路收费站时需要缴纳现金或刷卡支付。
四、注意事项。
1.在高速公路行驶时,驾驶员应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保持车辆稳定行驶,确保安全。
2.在高速公路收费站,驾驶员应根据实际车型和行驶里程缴纳相应的费用,不得逃费或拒缴费用。
3.对于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用户,应及时充值保证账户余额充足,以免影响正常通行。
以上就是江苏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驾驶员出行有所帮助。
祝大家行车顺利,安全到达目的地。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附件1: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公路水运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由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发包人)列支,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承包人)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使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规范计取、合理计划、计量支付、确保需要的原则进行管理。
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作为投标的竞争性报价,施工阶段应当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侵占或者挪用。
第五条发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单列安全生产费用,且不得低于最低标准,并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费用的监督管理。
第六条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规范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禁止采用虚报等手段套取安全生产费用。
第七条公路水运工程监理单位(以下简称监理人)应当对承包人安全生产费用的计划、使用、计量等进行监理,监督承包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以及合同约定组织安全生产。
第八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以下简称《使用指南》,见附件)明确的原则、范围与方式进行计取、使用、计量与支付。
第九条鼓励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研究和推广应用。
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在年度预算中明确专项费用,对社会研究机构开展的相关创新性研究与推广应用工作进行扶持与补助。
第二章费用的计取第十条发包人在编制公路水运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充分考虑和合理确定项目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比例。
江苏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江苏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
江苏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是指在江苏省境内的高速公路上对车辆通行所收取的
费用标准。
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的规定,收费标准主要根据车辆类型、通行里程和行驶时间等因素来确定。
下面将详细介绍江苏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的相关内容。
首先,根据车辆类型的不同,江苏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分为小型车、大型车和
特大型车三种类型。
小型车包括客车、轿车、微型货车等,大型车包括货车、挂车等,特大型车包括超大型货车、大型客车等。
不同类型的车辆通行收费标准有所不同,通常是根据车辆的轴数和车辆的总重量来确定。
其次,根据通行里程的不同,江苏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也会有所差异。
一般来说,通行里程越长,收费标准越高。
江苏省的高速公路收费采用按里程计费的方式,根据车辆行驶的实际里程来确定收费金额。
同时,为了方便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收费站通常会设置不同的出口,车辆可以根据自己的行驶路线选择不同的出口进行缴费。
最后,根据行驶时间的不同,江苏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也会有所调整。
在特定
的时间段内,如高峰时段或夜间时段,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变化。
这是为了引导车辆选择合适的通行时间,减少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效率。
总的来说,江苏省高速公路收费标准是根据车辆类型、通行里程和行驶时间等
因素来确定的。
合理的收费标准不仅可以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还可以促进交通运输行业的健康发展。
希望广大车主和驾驶员在使用高速公路时,能够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共同维护良好的通行环境。
苏交规〔2012〕9号-附件2:《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
苏交规〔2012〕9号-附件2:《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2012-12-18发布2013-2-1实施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前言为了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
《指南》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编写,是对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与计量支付规定的具体定义与说明。
《指南》编写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定额站)、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指南》主要编写人:姜竹生、金志强、黄淞文、成红、孙立新、汪宜军、顾祥、刘步景、周柳卿、万璐、徐云辉、徐兴路、曹嘉瑞、韩冬樱。
目录一、基本原则 (2)二、安全生产费用范围 (4)(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4)(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6)(三)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7)(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8)(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10)(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10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11)(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1)(九)其它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12)三、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支付 (12)(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12)(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费用 (13)(三)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14)(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5)(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16)(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17 (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17)(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8)(九)其它安全生产费用 (18)附表:《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子目一览表》 (19)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一、引言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生产是保障人民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也是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和运营的基本要求。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特制定本指南。
三、费用管理1.费用核算: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财务制度的规定,建立健全费用核算制度,确保费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费用核算应包括费用的支出、收入和结余等内容,每年度结束时应提交相关部门进行审查。
2.费用预算:工程建设单位应每年度编制安全生产费用预算,明确投入和使用的范围、数额和流程。
预算编制应有科学依据,遵循经济、适用、合理的原则。
3.费用审批: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费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审批过程应公开透明,遵循程序和规定,防止滥用和浪费。
4.费用报销: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完成后,工程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费用报销。
报销申请应包括相关凭证和明细账,以及经过审批的费用使用计划。
报销过程应严格审核,确保报销金额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四、费用使用范围1.安全设施:包括路面标线、交通标志、防护设施等安全设施的购置、安装、维修和更新等费用。
2.安全培训:包括工程建设单位及其员工的安全培训费用,如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操作培训等。
3.安全检查:包括安全检查设备、人员、方法等费用,确保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安全性。
4.风险评估:对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包括专业人员的费用、相关软硬件设备的费用。
5.应急救援:包括应急救援设施、人员的费用,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6.宣传教育:包括安全宣传教育材料的编制、发布、宣传等费用。
五、费用使用流程1.编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工程建设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需要,编制详细的费用使用计划,明确使用的品目、数量、金额等信息。
2.提交费用使用计划和审批材料:工程建设单位应将费用使用计划和相关审批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交通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与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公路法、港口法、航道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我厅制定了《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经第44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附件: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6月7日44次厅务会审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范与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有关的行为,维护工程建设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有资金或者政府财政性资金投资的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以及相关的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公路水运建设工程从项目立项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具、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备费等各项费用。
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活动是指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
第三条从事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合法、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参与各方应当遵循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合理确定、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及时分析影响建设期工程造价变化的因素,实行动态监督管理。
江苏高速公路收费费率标准
>40吨
南京三桥、崇启大桥
计重基本费率为5元/吨车次
5元/吨车次
按5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2.0元/吨车次计费
按2.0元/吨车次计费
润扬大桥
主线站计重费率:基本费率为6元/吨车次
6元/吨车次
按6元/吨车次线性递减到3元/吨车次计费
按3元/吨车次
世业洲收费站计重费率:基本费率为3元/吨车次
3元/吨车次
0.05元/吨公里
货车计重
费率(超限车辆)
超限率
收费标准
30%以内(含30%)
正常质量部分按照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
超限质量部分按正常车辆的基本费率计收通行费。
30%-100%以内(含100%)
正常质量部分按照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
超限30%以内的质量部分按正常车辆的基本费率计收通行费;
3
1.65
30
五类
>15吨
40英尺集装箱车
3.5
1.925
30
货车计重
费率(不超
限车辆)
类别
车货总质量
≤10吨
10吨<车货总质量
≤40吨
车货总质量>40吨
高速公路计重收费标准:1.基本费率0.09元/吨公里2.不足5吨按5吨计费3.不足20元时,按20元计费
0.09元/吨公里
0.09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5元/吨公里
货车计重
费率(超限
车辆)
超限标准
收费标准
正常质量以及30%以内
按正常车辆的基本费率计收通行费。
30%-50%以内(含50%)
正常质量以及30%以内按照正常车辆的计重费率计收通行费,
江苏公路水运最新版收费标准
江苏省交通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一、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项目(单价:元)续表二、集料试验项目续表三、水质分析试验项目四、岩石试验项目五、水泥及粉煤灰试验项目六、水泥混凝土试验项目续表七、钢材试验项目续表八、钢结构无损检测九、无机结合料稳定土试验十、土工试验项目续表十一、交通安全设施试验项目十二、通信管道试验项目十三、其它试验项目续表十四、路基、路面构造物检测续表十五、水泥混凝土路面检测十六、桩基检测续表十七、桥梁静、动载试验十八、混凝土超声波检测十九、桥梁外观检测二十、防护工程检测二十一、声屏障工程检测二十二、机电工程检测(一)监控设施(二)通信设施(三)收费设施(四)低压配电设施(五)照明设施(六)隧道机电设施6.1 车辆检测器参见监控设施中“1.1 车辆检测器”6.2 气象检测器参见监控设施中“1.2 气象监测器”6.3 闭路电视监视系统参见监控设施中“1.3闭路电视监视系统”6。
4 紧急电话系统参见通信设施中“2。
4 紧急电话系统”参见监控设施中“1.4 可见标志”。
6.13 隧道监控中心计算机网络参见监控设施中“1。
9 监控计算机网络”。
6.14 低压供配电参见“四、低压配电设施”.(七)电力监控二十三、航道护岸工程检测项目二十四、船闸工程检测项目续表二十五、船闸工程启闭机检验项目二十六、船闸电气检验项目续表二十七、港口工程检测项目说明:1、工程现场单项检测取费均未含汽车台班费及人员差旅费,到外地进行单项检测,需另加该两项费用。
2、对于工程量较小、投资规模小的工程,可按标准适当下浮。
江苏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2012-12-18 发布2013-2-1 实施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为了加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保障施工安全,制定《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
《指南》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定》编写,是对其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与计量支付规定的具体定义与说明。
《指南》编写单位: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工程质量监督局(定额站)、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指南》主要编写人:姜竹生、金志强、黄淞文、成红、孙立新、汪宜军、顾祥、刘步景、周柳卿、万璐、徐云辉、徐兴路、曹嘉瑞、韩冬樱。
目录一、基本原则................................................................. 1. .二、安全生产费用范围................................................................ 3...(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3)(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 (4)(三)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5)(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7)(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8)(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9)(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9)(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0)(九)其它安全生产费用支出 (10)三、安全生产费用的计量支付................................................................. 1. .1(一)设置、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支出 (11)(二)配备、维护、保养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支出和应急演练支出费用 (12)(三)重大危险源和事故隐患评估、监控和整改支出 (13)(四)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咨询和标准化建设支出 (14)(五)配备和更新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支出 (15)(六)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支出 (15)(七)安全生产适用的新技术、新标准、新工艺、新装备的推广应用支出 (16)(八)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支出 (16)(九)其它安全生产费用 (17)附表:《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支付子目一览表》 (18)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
公路水运工程检测收费标准(参考价格)1
65
岩石劈裂强度试验
66
岩石抗折强度试验
67
岩石抗冻性试验
单次循环
(四)水泥试验
68
水泥细度检验
80˘m筛析法
69
水泥密度测定
李氏密度瓶
70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
勃氏法
71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
标准法
300/样 35/样 45/样 65/样 55/样 100/样 200/组 300/样 300/样 300/样 300/样 300/样
30/样 25/样 35/样 20/样
含密度 试验
不含制 不件含制 不件含制
件
72
水泥安定性测定
标准法
73
水泥凝结时间测定
74
水泥胶砂强度试验
ISO法
75
水泥胶砂流动度
76
水泥烧失量的测定
灼烧差减法
77
水泥中MgO含量的测定
原子吸收光谱法(基准法)
78
水泥中CaO含量的测定
EDTA直接滴定法(基准法)
水洗法
40
粗集料密度
网篮法 容重瓶法
41
粗集料含水率试验
42
粗集料吸水率试验
43 粗集料堆积密度及空隙率试
44 粗集料含泥量验及泥块含量试
45
粗集料针片状验颗粒含量试验
规准仪法 游标卡尺法
46
粗集料有机物含量试验
47
粗集料坚固性试验
48
粗集料压碎值试验
49
粗集料磨耗试验
洛杉矶法 道瑞试验
50
粗集料软弱颗粒试验
55/样
100/样 40/样 40/样 30/样 40/样 35/样 35/样 30/样 30/样 50/样 200/组 100/样 400/样 400/样 50/样 1200/样 200/样 1500/样 1500/样 300/样 100/样 100/样 150/样 100/样 50/样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的通知为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施工安全,省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2.《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指南》江苏省交通运输厅2012年12月18日附件1: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障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招投标的公路水运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生产费用)是指由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发包人)列支,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以下简称承包人)按照相关规定和标准使用,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第四条安全生产费用应当按照规范计取、合理计划、计量支付、确保需要的原则进行管理。
安全生产费用不得作为投标的竞争性报价,施工阶段应当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侵占或者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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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工程质量检测和工程材料试验收费标准一、沥青及沥青混合料试验项目 (单价:元)
续表
二、集料试验项目
续表
三、水质分析试验项目
四、岩石试验项目
五、水泥及粉煤灰试验项目
六、水泥混凝土试验项目
续表
七、钢材试验项目
续表
八、钢结构无损检测
九、无机结合料稳定土试验
十、土工试验项目
续表
十一、交通安全设施试验项目
十二、通信管道试验项目
十三、其它试验项目
续表
十四、路基、路面构造物检测
续表
十五、水泥混凝土路面检测
十六、桩基检测
续表
十七、桥梁静、动载试验
十八、混凝土超声波检测
十九、桥梁外观检测
二十、防护工程检测
二十一、声屏障工程检测
二十二、机电工程检测
(一)监控设施1.1 车辆检测器
1.2 气象检测器
1.3 可变标志
1.4 光、电缆线路
1.5监控中心设备安装及系统调测
1.6 大屏幕投影系统
(二)通信设施
(三)收费设施
3.1 收费车道设备及系统功能
(四)低压配电设施
(五)照明设施
(六)隧道机电设施
6.1 车辆检测器
参见监控设施中“1.1 车辆检测器”
6.2 气象检测器
参见监控设施中“1.2 气象监测器”
6.3 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参见监控设施中“1.3闭路电视监视系统”
6.4 紧急系统
参见通信设施中“2.4 紧急系统”
6.7 可变标志
参见监控设施中“1.4 可见标志”。
6.9 照明设施
6.10 消防设施
6.11 本地控制器
6.12 隧道监控中心设备及软件
6.13 隧道监控中心计算机网络
参见监控设施中“1.9 监控计算机网络”。
6.14 低压供配电
参见“四、低压配电设施”。
(七)电力监控
7.4电力监控传输网络
二十三、航道护岸工程检测项目
二十四、船闸工程检测项目
续表
二十五、船闸工程启闭机检验项目
二十六、船闸电气检验项目
续表
二十七、港口工程检测项目
说明:1、工程现场单项检测取费均未含汽车台班费及人员差旅费,到外地进行单项检测,需另加该两项费用。
2、对于工程量较小、投资规模小的工程,可按标准适当下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