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瓶车使用管理方案计划章程制度方案计划2018年度
电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模板
电瓶车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规范电瓶车的使用和管理,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全部使用电瓶车的员工,包含物流运输、巡逻、维护和修理等相关工作人员。
第三条:电瓶车使用必需遵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规定。
员工应当依照本规定执行,共同维护公司的安全和形象。
第二章:电瓶车的选择和购买第四条:公司依据工作需要,经过专业评估后,购买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的电瓶车。
第五条:电瓶车应当具备合格的电池、灯光、刹车和报警装置,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
第六条:购买电瓶车时,应当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供应完整的产品合格证和保修服务。
第七条:购买电瓶车后,应当进行严格的验收,并将验收结果记录在档案中。
第三章:电瓶车的使用与保养第八条:员工在使用电瓶车前,应当接受公司的培训,了解电瓶车的基本知识、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第九条:使用电瓶车时,应当依照规定的道路行驶,不得违反交通规定。
第十条:电瓶车应当依照规定的载重限制进行使用,禁止超出载重限制。
第十一条:电瓶车的驾驶人员必需持有效驾驶证,未满18周岁的人员禁止驾驶电瓶车。
第十二条:电瓶车的日常保养应当依照订立的计划进行,包含车辆清洁、电池充电、润滑等工作。
第十三条:电瓶车发生故障时,应当立刻停用,并上报维护和修理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禁止私自改装电瓶车,如有需求,应当经过公司的书面审批。
第十五条:不得酒后驾驶电瓶车,员工在使用电瓶车前禁止饮酒。
第十六条:在不使用电瓶车时,应当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区域,并关闭电源,确保车辆安全。
第四章:电瓶车的安全管理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电瓶车的档案管理制度,包含购车台账、维护和修理台账、事故记录等,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汇报。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为电瓶车配备必需的安全设施,如灭火器、急救箱等,并定期检查和更新。
第十九条:员工在使用电瓶车时,应当佩戴安全帽,并系好安全带。
电动车使用管理规定范文(3篇)
电动车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电动车的安全使用、维护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单位内使用电动车的人员,包括职工、学生、访客等。
第三条电动车是指以电动机为动力的自行车,通过脚踏或者转把控制驱动电动机输出的车辆。
第四条在使用电动车过程中,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礼让行人,维护正常交通秩序。
第五条具体管理规定由我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起草并实施。
第六条电动车所有人及使用者应具备合法拥有所使用电动车的条件,包括合格驾驶证、有效行驶证等。
第七条其他车辆无权将电动车列为机动车辆,电动车不得在机动车道内行驶。
第八条未经许可,禁止使用非法改装的电动车辆。
第九条电动车使用过程中禁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瓶,严禁违规充电。
第十条电动车使用者需保管好电动车的车钥匙和电池钥匙,确保车辆和电池的安全。
第十一条电动车使用者需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第十二条电动车使用过程中,应按照规定使用头盔,并确保行车时系好安全带。
第十三条电动车使用者需遵守停车规定,不得随意停放电动车,确保停车安全和通行秩序。
第十四条电动车使用者需遵守道路交通信号,不得闯红灯,不允许逆行。
第十五条电动车使用者在夜间行驶需打开前后灯光,确保行车安全。
第十六条电动车使用者在使用手机等电子设备时,应注意道路行驶安全,避免分神驾驶。
第十七条电动车使用者在饮酒、服用药物或疲劳驾驶时禁止使用电动车。
第十八条电动车使用者应密切关注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发布的电动车使用相关通知,积极配合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违反本规定的电动车使用者,将受到相应的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对于未涉及的细节问题,可由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
第二十二条电动车使用者应通过安全管理部门提供的教育培训后,方可使用电动车。
电瓶车使用管理制度
电瓶车使用管理制度电瓶车是近年来街头常见的一种交通工具,其速度比自行车快、比汽车方便,因此在城市中受到了一些人的欢迎。
随着电瓶车数量的不断增加,电瓶车使用所带来的问题也逐渐显现,如交通安全、环境污染等问题,为了规范电瓶车的使用,制定一套电瓶车使用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电瓶车的规范管理1.电瓶车必须取得行驶证才可以上路行驶,没有行驶证的电瓶车严禁上路行驶。
2.电瓶车在公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醉酒驾车、未经允许闯红灯、逆行、占用公共路面或停车泊车等违法行为,违法驾驶的行为将被依法惩处。
3.电瓶车驾驶员必须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严禁无安全帽上路行驶。
4.电瓶车驾驶员不能超速行驶,应限速30公里/小时以下,超速行驶的电瓶车将被查处并罚款。
5.上路行驶的电瓶车必须安装行车记录仪,方便交通管理部门监督和管理。
6.电瓶车驾驶员必须学习交通法规,熟知电瓶车的使用方法和技巧,不得私拆私改电瓶车配置。
二、对电瓶车的环保管理1.电瓶车应该使用高效节能的电池,严禁使用劣质电池和非法改制电池。
2.电瓶车应尽可能减少使用次数,骑行短程的距离应该选择步行或自行车出行。
3.电瓶车车主应该合理充电,不得在公共场合乱扔充电器和电池,防止造成大量环境污染。
三、电瓶车的安全保障1.电瓶车应安装防盗装置,防止被偷盗。
2.安装头盔夹,方便在行驶过程中随时戴上安全帽。
3.电瓶车驾驶员必须佩戴醒目的反光片。
4.电瓶车驾驶员行驶时必须分保持稳定,转弯时应减速慢行,行驶中如果出现异响、异味、异样等问题要及时检查维修。
四、在学校中对电动车的管理1.禁止学生私自骑电动车上学上课,严禁校园内电动车行驶,不要给学校制造不必要的麻烦。
2.学校应该配备充电设备,方便电动车车主充电。
3.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生安全教育,要求学生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不搭载多人驾驶等。
4.学校的电动车停放应统一管理,在规定的接送区停车,不得占用校门口、教学区域等公共区域。
总之,电瓶车使用管理制度是对广大电瓶车用户的约束和规范,是城市管理的重要一环,应该得到所有电瓶车用户的重视和支持,相信在大家共同的努力下,电瓶车的使用管理将越来越规范,电瓶车的发展态势将越来越好。
电瓶车使用管理办法
电瓶车使用管理办法为了保护电瓶车的使用寿命,方便日常工作,特制订以下管理办法。
(一)领用与管理1、电瓶车列入公司固定资产,电瓶车用车人实名领取,填写《固定资产领用登记表》,核准后办理领用手续。
2、电瓶车实行“谁用谁保管”的管理模式。
使用过程中损坏应及时报备人力资源部,公司统一安排修理,人为损害的修理费由使用保管人承担,发现损坏不主动报备人力资源部者,在责令修复后再给予罚款XX元。
3、电瓶车钥匙(3把钥匙;电源开关钥匙、遥控钥匙、点击钥匙)每日由用车人自行保管,车辆下班后统一停放在公司,钥匙交由部门主管保管。
4、电瓶车行政部在车棚选定适当位置固定停放,每天的充电、应用情况由行政主管监督检查。
(二)使用1、电瓶车的操作严格按《使用说明》规定的程序进行,如有违规操作和野蛮操作者发现给予罚款XX元。
2、按照“谁用谁保管”的原则,用车人使用自管车辆,非特殊原因或未经主管批准,车辆不得私自调换,否则予以罚款XX元。
3、电瓶车停运后,除保养、清洗、更换电瓶外,必须立即入车棚,不得在非规定位置停放,否则罚款XX元。
4、电瓶车仅限于市区范围,如有拉运与公司业务无关的其它大件物品或其他人员者罚款XX元。
5、公司电瓶车仅限于XXXX送餐等公务使用,禁止将公用电动车挪作私用,下班后电瓶车一律停于门店内,不得私自将公司电瓶车骑回家,违反者罚款XX元。
(三)用车人守则1、遵纪守法、服从管理,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2、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维护公司资产,搞好本职工作;3、时刻保持车辆的完好与整洁,回来立即在车棚规定位置停放,不得在露天过夜,否则罚款XX元。
4、电瓶车用车人每天从主管手中领取电瓶车后,应检查电瓶车的性能,遇到跑水、漏电、不安全因素、异常情况等,必须在第一时间向部门主管领导汇报并协助处理。
5、每天领取电瓶车后用车人应做好车辆的清洁,给客户留下一个美好的印象。
电动车使用管理方案规定
电动车使用管理方案规定一、目的和依据电动车作为城市交通工具的一种,既具有环保节能特点,又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维护市容环境和交通秩序,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二、范围本管理方案适用于我市所有行政区域内的电动车。
三、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原则:电动车的使用必须保证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环保原则:电动车应符合国家标准,无排放污染物。
3.公共利益原则:电动车使用不得妨碍其他交通参与者的正常行驶,不得侵犯行人权益。
四、使用准则1.注册登记:电动车所有者必须依法进行登记,获取电动车行使证,并将证件与车辆绑定。
2.安全装备:电动车使用者应当佩戴符合标准的防护头盔,并确保车辆安装前后灯及反光镜等必要安全装备。
3.速度限制:电动车使用时的行驶速度应根据道路情况和交通状况合理控制,不得超过规定的速度上限。
4.违规行为:电动车使用者不得在无机动车道、人行道上行驶,不得逆行、占道停车、穿红灯等违规行为。
5.载客要求:电动车不得载客,除持有相应职业证件的出租电动车外。
六、执法和管理1.执法部门:交警部门是电动车管理的主要执法部门,教育部门、城管部门等也有权参与管理。
2.执法方式:执法部门可以采取巡逻、现场查处、摄像监控等方式对电动车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3.处罚措施:对电动车违规行为,执法部门可以采取罚款、暂扣行使证、拖移车辆等措施进行处罚。
4.宣传教育:执法部门应加强对电动车使用规定的宣传,通过广告、宣传栏等方式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六、责任和奖惩1.全体电动车使用者应遵守本管理方案的各项规定,对违反管理方案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2.对于严重违反管理方案的行为,执法机关可以依法进行罚款、暂扣证件等处罚,并将涉事者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3.鼓励电动车使用者进行文明出行,合理停放,注意交通安全。
对于表现良好的个人和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七、监督机制本管理方案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有权对电动车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可以向执法部门举报。
电动车使用管理制度
电动车使用管理制度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车辆的使用、管理,明确责任,确保车辆的正常安全行驶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1、公司车辆为办公所用,不可公车私用,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交还钥匙。
2、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3、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并严禁带人行驶。
4、实行定人定责制度,使用人必须保管好车辆,使用期间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解决。
若非人为损坏,报上级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5、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6、及时给车辆充电,使用人使用后发现电量剩余2至3格后及时通知车辆管理人充电,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三、车辆的使用:1、每日各保管人必须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内容包括:车辆编号、使用人、领用日期、工作内容、归还签字、归还时间。
2、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使用人自己解决。
3、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归还:1、每日使用后必须当天把钥匙交回。
(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必须提前说明,事情解决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2.车辆归还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3.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下次的工作使用需求。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1.每月20号对所有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一次,并对车辆进行清洗。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
电动车管理规章制度
电动车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车的管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行人和电动车骑行者的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电动车是指以电为能源,使用电动机驱动的车辆。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电动车辆的管理。
第三条:电动车的骑行者必须具备骑行能力,并且持有有效的电动车驾驶证。
第四条:电动车在道路上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规定时速。
城区道路的最高时速为20公里/小时,非城区道路的最高时速为30公里/小时。
第五条:电动车上路行驶时,骑行者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闯红灯、逆行、占用非机动车道等违法行为。
第六条:电动车行驶过程中必须保持安全距离,严禁追尾、超载、超速等危险行为。
第七条:电动车上路行驶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确保骑行者的安全。
第八条:电动车必须按照规定的道路行驶,禁止行驶在人行道、机动车道以及禁止通行区域。
第九条:电动车行驶时必须打开前后灯光,确保能够被其他车辆和行人识别。
第十条: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严禁酒后驾驶,不得使用手机等影响安全行驶的设备。
第十一条:电动车停放时必须选择合适的停车场所,并遵守停车规定,严禁占用非指定停车位。
第十二条:电动车骑行者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拖拉车辆、人等物品。
第十三条:禁止使用改装、喷漆等不符合国家统一标准的电动车上路行驶。
第十四条:电动车在需要通过人行横道时必须停车等待,礼让行人。
第十五条:电动车行驶时必须遵守交通信号灯的指示,严禁擅自穿插、变道等危险行为。
第十六条:电动车在下雨、雾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必须减速慢行,并开启雾灯和示宽灯。
第十七条:电动车必须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良好。
第十八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会被处以相应的罚款,并可能被责令停驶、扣留车辆等处理。
第十九条:对于因违反本规章制度而造成的交通事故,将会依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十条:相关行政部门将会加强对电动车的管理,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电动车骑行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促进交通秩序的良好发展。
电动车使用管理方案规定
电动车使用管理方案规定一、背景与目的电动车的使用已经成为社会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管理和规范电动车的使用,保障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制定本管理方案。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方案适用于城市及乡村地区的电动车使用。
三、管理原则1.安全第一:确保电动车使用过程中的行车安全和人身安全。
2.环保优先:倡导绿色出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公平公正:对所有电动车用户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
四、管理措施1.注册登记:所有电动车使用者必须在相关部门进行登记注册,领取合法的电动车牌照。
2.驾驶资格:电动车使用者必须持有有效的电动车驾驶证,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领取。
3.保险要求:电动车使用者必须购买电动车相关的保险,包括第三者责任险和车辆损失险等。
4.交通规则:电动车使用者必须遵守交通法规,包括但不限于限速、遵守信号灯、不逆行等。
违反交通规则的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5.车辆检查:相关部门将定期对电动车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和正常运行。
6.电动车标识:所有电动车必须在显著位置悬挂合法的电动车标识,方便交警和其他交通参与者进行识别。
7.停车规定:电动车使用者必须按照规定的地点停放车辆,不得占用行人通道和紧急通道。
8.充电设施:相关部门将建设和完善电动车充电设施,方便电动车用户进行充电。
五、执法与处罚1.执法机构:交警部门将对电动车的使用进行执法监管,包括但不限于检查驾驶证、车辆牌照、保险等。
2.处罚措施:对于违反交通规则的电动车使用者,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扣分、暂扣驾驶证等。
六、宣传教育1.公众宣传:相关部门将通过媒体、广告等方式,向公众宣传电动车使用管理规定,提高公众的意识和遵守度。
2.教育培训:相关部门将组织电动车使用者进行交通安全和环境保护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环保意识。
七、监督与评估相关部门将定期对电动车使用管理措施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八、附则本管理方案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电动车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电动车使用管理规定范文《电动车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电动车使用,维护道路交通秩序,确保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使用电动车的个人、单位及其他组织。
第三条电动车是指以电能驱动、以轮胎作为与地面接触部分、装有驾驶室,并能由人体驱动的车辆。
第四条电动车使用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持电动车良好状态,并经过相关部门的登记和审批手续。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电动车的结构、外观及其他规定的技术指标。
第二章电动车的登记和审批第六条使用电动车的个人、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依法办理电动车的登记和审批手续,取得相应的上路准许证明,方可上路行驶。
第七条个人使用电动车的,应当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电动车的登记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
第八条单位及其他组织使用电动车的,应当向当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电动车的审批手续,获得相应的上路准许证明,并及时更新。
第九条申请登记或审批电动车的个人、单位及其他组织应当提供真实的身份和车辆信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电动车的驾驶及交通安全第十条具备电动车驾驶能力的人员,才能驾驶电动车上路。
第十一条电动车驾驶人员应当持有效的驾驶证上路行驶,按照行车规则行驶,并遵守交通信号指示。
第十二条电动车驾驶人员应当遵守限速规定,不得超过道路上标志、标线规定的限速。
第十三条电动车驾驶人员应当礼让行人,尊重其他车辆的优先权,并保持道路交通秩序。
第十四条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不得违反禁止转弯、禁止绕行、禁止逆行等交通规则,不得随意变道、超车。
第十五条电动车驾驶人员应当随时保持警觉,注意行车安全,不得酒后驾驶,不得机动车道上倒车。
第四章电动车的维护和保养第十六条电动车使用者应当定期进行电动车的维护和保养,保持电动车的良好状态。
第十七条电动车的维护和保养应当按照电动车生产厂家的相关要求进行,以确保电动车的性能和安全性。
电瓶车管理制度(5篇)
电瓶车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了加强电瓶车管理,确保日常巡逻安全,提高值班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电瓶车管理。
二、车辆使用范围和程序(一)使用范围1、电瓶车仅适用于总经部管理人员和保卫人员厂区日常巡逻使用。
2、其他紧急和特殊用车。
(二)车辆使用程序1、车辆使用实行当班负责制度,用车必须经本班班长同意,由本班班长驾驶。
2、用完车时,班长要在值班日志上填写车辆安全交接工作。
3、在交接时候发现车辆有损坏现象要及时上报总经部。
三、车辆管理1、电瓶车由总经理工作部统一管理。
2、电瓶车实行专人保养责任制,由保安队队长负责,司机班班长配合,驾驶员发现无力排除故障,应及时报告保安队长,不得带病出车。
3、电瓶车必须在规定停放点停放,电瓶车不允许开出厂区。
因保管不善造成电瓶损坏,驾驶员和保养负责人要共同承担部分赔偿责任。
四、驾驶员管理1、电瓶车驾驶员要认真执行公司车辆驾驶有关规定,认真履行驾驶员岗位职责。
2、严禁无驾照人员驾驶电瓶车。
3、除部门规定驾驶员驾驶电瓶车外,其他人员严禁驾驶。
4、电瓶车在厂区日常巡逻时候发生事故,驾驶员、乘车人员必须保护事故现场,及时向总经部报告,做好善后工作。
5、驾驶员在日常巡逻时严禁在车上搭乘其他无关人员,一经发现,考核保安队队长一个月绩效。
五、附则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工作部负责解释并于印发之日起生效。
电瓶车管理制度(2)是指对电瓶车使用、停放、维护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制度。
电瓶车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1. 注册登记:要求电瓶车所有者进行注册登记,获取合法的行驶证和牌照,确保电瓶车的身份和所有权的合法性。
2. 使用规范:规定电瓶车的使用范围和时间,禁止在特定区域或特定时间段内行驶。
3. 速度限制:设定电瓶车的最高速度限制,以确保行驶安全和交通流畅。
4. 驾驶资格:明确电瓶车驾驶员的年龄限制和驾驶证要求,严禁未成年人或无驾驶证人员驾驶电瓶车。
5. 停放规定:规定电瓶车的停放位置和方式,禁止乱停乱放、占用行人道等行为,确保交通秩序和公共空间利用合理。
电瓶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电瓶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电瓶车辆的使用,保障安全,提高管理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电瓶车辆的管理和使用。
三、责任主体1. 电瓶车辆管理员:负责电瓶车辆的日常管理,包括车辆的维护保养、充电、车辆的调度等工作。
2. 电瓶车辆使用人员:负责按照规定使用车辆,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
四、车辆管理1. 车辆保养:电瓶车辆管理员要每周对电瓶车进行一次保养,包括加注润滑油、检查车轮、刹车、车灯等部件的工作情况,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2. 车辆维修:若发现车辆出现故障,需立即通知电瓶车辆管理员进行维修,禁止擅自修理。
3. 车辆充电:电瓶车辆管理员要做好车辆的充电工作,确保车辆的续航能力。
4. 车辆调度:电瓶车辆管理员要根据需要合理安排车辆的使用,避免因为车辆不足或者过剩造成资源浪费。
五、车辆使用1. 出车手续:使用人员在需要使用车辆时,需提前向电瓶车辆管理员做出申请,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经批准后方可使用车辆。
2. 行车规范:使用人员在驾驶电瓶车辆时,需遵守交通法规,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擅自更改行车路线。
3. 车辆保管:使用人员在使用完车辆后,需将车辆停放在规定的地方,并进行车辆巡查,确认车辆无损坏后方可离开。
4. 事故处理:若发生车辆事故,使用人员需立即向电瓶车辆管理员和相关部门报告,协助处理事故。
六、车辆安全1. 防盗措施:电瓶车辆管理员要做好车辆的防盗工作,合理选择停放地点,使用车辆的防盗锁。
2. 安全意识:使用人员要具备较强的安全意识,不得超载、闯红灯、违章行驶等行为,确保车辆的安全运行。
3. 安全检查: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前,需做好车辆的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各项设备正常。
七、处罚措施1. 电瓶车辆管理员和使用人员如违反本制度规定,经教育谈话无效,可依据具体情况给予警告、扣工资、停职等处罚。
2.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可予以停止使用电瓶车辆的处罚,并做出相应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由电瓶车辆管理员负责解释并执行,经过相关部门审核后生效。
电动车使用管理制度
电动车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电动车的使用与管理,确保电动车的安全运行,提高电动车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动车的管理与使用,包括但不限于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电动货车等。
第三条电动车的使用应遵循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原则,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电动车的购置与验收第四条电动车的购置应根据公司实际需求和预算,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进行。
第五条购置的电动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具备产品质量保证书及合格证等必要文件。
第六条新购置的电动车在投入使用前,应经过公司指定的专业人员进行验收,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第三章电动车的使用与保养第七条电动车的使用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车辆性能、操作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第八条电动车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闯红灯、逆行等违法行为。
第九条电动车应定期进行保养,包括检查电池、刹车、轮胎等关键部件,确保车辆性能稳定、安全可靠。
第十条电动车出现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报修,不得带病运行。
第四章电动车的存放与充电第十一条电动车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不得随意停放或占用其他区域。
第十二条电动车充电应在指定的充电区域进行,不得私拉乱接电线或使用非专用充电设备。
第十三条充电过程中,应确保充电设备完好、充电线路安全,避免发生漏电、短路等事故。
第五章电动车的报废与更新第十四条电动车达到报废年限或无法满足使用需求时,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第十五条报废的电动车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拆解,回收有价值的部件和材料,减少资源浪费。
第十六条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和预算,可适时更新电动车,提高车辆性能和使用效率。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或公司其他规章制度为准。
第十九条各部门应认真执行本制度,加强电动车的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电动车的安全、高效运行。
电瓶车管理制度
电瓶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瓶车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电瓶车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电瓶车的购买、使用、保养、维修、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电瓶车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使用合理、保养及时的原则。
第二章电瓶车购买与验收第四条电瓶车的购买应根据实际需求和使用场景进行选择,确保车辆质量、性能、安全性等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五条新购电瓶车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包括外观检查、性能测试、安全装置检查等,确保车辆状态良好、安全可靠。
第三章电瓶车使用第六条使用电瓶车的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经过公司内部的电瓶车安全驾驶培训。
第七条使用电瓶车前,应检查车辆电量、刹车系统、轮胎气压等,确保车辆状态良好。
第八条驾驶电瓶车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逆行、闯红灯等违法行为。
第九条电瓶车应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在消防通道、人行道等妨碍交通的地方。
第四章电瓶车保养与维修第十条定期对电瓶车进行保养,包括清洁车身、检查电池、润滑轴承等,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发现电瓶车故障或损坏,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进行维修。
第十二条维修电瓶车时,应选择有资质的维修站点,确保维修质量和使用安全。
第五章电瓶车报废与更新第十三条电瓶车报废应根据车辆使用年限、技术状况、维修成本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保报废合理。
第十四条报废电瓶车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拆解、回收,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处理。
第十五条根据实际需要,及时更新电瓶车,提高车辆性能和使用效率。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十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管理层所有。
第十八条本制度修订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修订并公示。
第十九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电驱动车管理制度
电驱动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动车的使用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的电动车。
第三条电动车管理工作的任务是对本单位所有的电动车进行统一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延长车辆使用寿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第四条电动车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五条本单位电动车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每个电动车都必须有专门的责任人。
第二章电动车的购置和报废第六条本单位购置或报废电动车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经过审核验收后方可使用或报废。
第七条购置电动车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经过质量检测合格方可启用。
第八条报废电动车必须经过严格检验,并在相关环保单位的监督下进行报废处理。
第九条对于确因老化、故障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电动车,在经过相关部门鉴定后必须及时报废。
第十条对于因违章操作或事故损坏的电动车,在经过相关调查后必须严格追责,并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第三章电动车的管理和维护第十一条对于所有的电动车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保养,确保车辆在良好状态下运行。
第十二条负责电动车管理的人员必须对车辆的使用情况进行严格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三条电动车的充电必须在指定的充电点进行,必须按照规定的方式和时间进行充电。
第十四条电动车的驾驶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和速度行驶,遵守交通规则,确保道路交通安全。
第十五条电动车出现故障时,必须及时报修,严禁私自维修或改装。
第四章电动车的使用和管理第十六条本单位所有的电动车必须按照规定的用途使用,禁止私自借用或转让。
第十七条电动车必须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禁止乱停乱放,影响道路交通正常通行。
第十八条电动车的使用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范围使用,禁止擅自超时或越界使用。
第十九条对于不合规使用或管理不当的电动车,根据情节轻重可以给予警告、罚款甚至扣押等处理。
第二十条对于违反交通规则或造成事故的电动车,必须严格追责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电动车使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车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社会秩序,促进城市绿色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电动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和回收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电动车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统一规划,合理布局;(三)依法管理,严格执法;(四)宣传教育,全民参与。
第二章生产与销售第四条电动车生产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国家规定的生产许可证;(二)具备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设备、工艺和质量保证体系;(三)具有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售后服务体系;(四)具备必要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储备。
第五条电动车销售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营业执照;(二)具备合法的进货渠道;(三)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四)具备必要的售后服务能力。
第六条电动车销售企业销售电动车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明码标价,不得虚假宣传;(二)提供发票,确保消费者权益;(三)按照国家标准进行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四)不得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电动车。
第七条电动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应当加强产品质量管理,对销售的产品承担质量责任。
第三章使用第八条电动车驾驶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年满16周岁;(二)取得电动车驾驶证;(三)了解电动车操作规程和安全知识。
第九条电动车应当在规定的道路上行驶,不得驶入禁止通行的区域。
第十条电动车行驶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遵守交通信号灯指示;(二)不得逆行、超车、占用机动车道;(三)不得载人、载物超过规定;(四)不得随意停放、占用消防通道。
第十一条电动车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灯具、号牌和反光标识。
第十二条电动车驾驶人员应当佩戴安全头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第十三条电动车行驶过程中,不得使用手机或者其他电子设备。
第十四条电动车驾驶人员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电瓶车使用规章制度
电瓶车使用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电瓶车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校园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电瓶车的定义本规章制度所称电瓶车,是指以蓄电池(电瓶)为动力来源,由电动机驱动的纯电动机动车辆。
第三条管理原则电瓶车的管理应当遵循合法、安全、文明、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登记与审验1. 校内施工组织单位负责督促各施工单位遵守校园道路交通管理的规章制度;2. 施工人员驾驶的电瓶车,由施工组织实施单位统一报送至保卫处,审验合格后予以登记;3. 登记后的电瓶车,应当在车辆显著位置粘贴审验合格标志。
第五条驾驶资格1. 电瓶车驾驶员应经过培训和考核并获得驾驶证后方可进行驾驶;2. 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不得擅自驾驶电瓶车。
第六条驾驶规定1. 驾驶员须保持中速行驶,注意车辆起步时缓慢加速,避免紧急制动;2. 驾驶员不得在驾驶过程中接打电话、发送短信等影响安全驾驶的行为;3.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当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规定;4.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当保持车辆右侧通行,不得逆行、占道行驶;5.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应当保持车辆的制动系统、灯光系统等安全设施完好;6. 驾驶员在行驶过程中遇到行人、非机动车应当注意避让,确保安全。
第七条停放规定1. 电瓶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2. 未设停放地点的,电瓶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3. 驾驶员不得将电瓶车停放在禁止停车的区域和路段。
第八条充电规定1. 电瓶车充电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充电设备和电源;2. 充电时应当确保充电器和电瓶车处于良好状态,避免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3. 充电时间不得超过规定的时间限制,不得影响他人正常使用充电设施。
第九条维护与管理1. 电瓶车所有人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2. 车辆发生故障时,应当及时进行维修,确保不影响正常使用;3. 车辆损坏或者报废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电动车使用管理办法
电动车使用管理办法
一、电动车由中心统一安排购置,根据各班组的工作需要,报经办公室责任人和公司审批,公司组织购买后,由运行维护部统一调配到各班组使用,使用班组须严格履行领用手续。
二、电动车的使用实行专人保管、专人负责的原则,使用者必须身体健康,精神状况好,使用者不得擅自将电动车交与他人驾驶。
三、使用者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安全驾驶操作规程,服从班组责任人的工作调配。
严禁电动车带梯子,否则,扣责任单位100元/次。
四、使用者须爱护保管电动车,定期进行保养,由于保养(含充电)不当而影响正常使用者,扣责任单位50~100元/次。
五、电动车的正常维修,经网络中心运行维护部确认后,方可维修。
费用统一由运行维护部负责审核。
六、造成电动车损坏,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落实维修事宜。
若由于维修不及时而影响维护工作,造成损失或另派车而产生费用(含汽油费、的士费等),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全额承担。
七、未经班组责任人同意私自出车或违反规定发生事故,造成电动车损坏,其经济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八、电动车丢失按规定赔偿。
九、本办法经核准后公布实施,解释权归办公室。
1。
电瓶车使用管理制度
电瓶车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瓶车的管理,保障电瓶车的正常运行和使用,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瓶车的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电瓶车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安全、规范、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电瓶车的购买和管理第四条电瓶车的购买应当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进行。
购买时应当选择质量可靠、性能稳定、安全性能高的电瓶车。
第五条电瓶车的管理由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
综合管理部应当建立电瓶车档案,记录电瓶车的购买日期、型号、车牌号、使用人等信息。
第六条电瓶车应当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电瓶车的安全运行。
综合管理部应当建立电瓶车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电瓶车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三章电瓶车的使用第七条电瓶车的使用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
第八条使用电瓶车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驾驶资格,并经过培训后方可使用。
使用人员应当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第九条使用电瓶车时,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不得在行驶过程中接打电话、查看短信、玩游戏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
2. 不得在行驶过程中吃东西、喝水等影响行车安全的行为。
3. 不得在行驶过程中使用电瓶车进行非法经营活动。
4. 不得在行驶过程中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
5. 不得在行驶过程中超速、逆行、闯红灯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
第四章电瓶车的停放和充电第十条使用电瓶车的人员应当将电瓶车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第十一条电瓶车的充电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 充电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充电器和充电设备。
2. 充电时应当将电瓶车停放在通风、干燥的地方,避免在潮湿、高温等恶劣环境下充电。
3. 充电时应当遵守充电时间,避免长时间充电导致电池过充。
第五章电瓶车的报废和更新第十二条电瓶车达到使用年限或者因故障无法修复时,应当进行报废处理。
报废电瓶车应当由综合管理部统一处理。
第十三条电瓶车在使用过程中,如果出现性能下降、故障频繁等问题,综合管理部应当及时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进行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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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瓶车使用管理制度(试行)1总则
为进一步促进山海关景区(古城、老龙头)安全、规范,切实加强电瓶车及驾驶员的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减少费用支出,杜绝安全事故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车辆管理
2.1实行车辆责任人实名制
2.1.1指定驾驶员负责卫生清洁,基本维护,故障报修等工作;
2.1.2驾驶车辆前应按照电瓶车“安全检查内容”对车辆做基本检查;
2.1.3发现故障、配件失窃等,未立即报告,追究责任人责任;
2.1.4不得将车辆借与无电瓶车驾驶证人员或非工作原因驾驶,违者按规定处罚并扣分;
2.1.5借调车辆需部门部长以上审批,私自借用追究车辆责任人相关责任;
2.1.6驾驶员每次用车完毕,需按指定位置停放整齐。
2.2实行车辆登记制度
2.2.1车辆运行日记制度。
驾驶员对每日车辆运行情况进行登记,每日车况简述,维保记录,故障报修等;
2.2.2备用钥匙登记制度。
备用钥匙统一由专人管理;
2.2.3公司车队电瓶车负责人员每月针对车辆运行日记,汇总登记《车辆故障登记表》,判断车辆“禁止继续运行”、“建议检修后运行”、或“可正常运行”等意见。
2.3卫生管理制度
驾驶员每日上班应立即清洁车辆:
2.3.1车辆每日须做到全车无水垢,泥垢,无灰尘,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2.3.2挡风玻璃洁净,无指印,无其他痕迹;
2.3.3座位座套清洁,无异味,无破损,无灰尘;
2.3.4扶手无灰尘,无杂质;
2.3.5重大任务导游车辆达到卫生清洁标准;
2.3.6工程、维修、保洁、配送车辆,处使用过程中,其他时段应保持以上清洁标准。
2.4车辆充电制度
2.4.1驾驶员每日班后要确定车辆是否需要充电;
2.4.2并将需充电车辆停在指定充电位置;
2.4.3充电车位实行一车一充电器;
2.4.4确保充电措施安全后方可离开。
3车辆保养
3.1车辆负责人负责所驾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
3.1.1检查车辆轮胎、刹车系统、方向盘、电瓶、电瓶水、照明灯、倒车镜、雨刮器、电机、继电器、喇叭、黄油、齿轮、油漆、电门、车棚、电瓶连接线等是否符合工作要求;
3.1.2检查车辆轮胎气压是否符合标准,轮胎螺丝是否坚固;
3.1.3启动车辆时,察听发动机声音是否正常。
3.2公司车队电瓶车负责人负责电瓶车的定期预防性维护保养
3.2.1每月调整车辆的方向盘、灯光、刹车等;
3.2.2按时填写《车辆保养登记卡》,注明车辆检查保养情况。
3.3维护保养记录
车辆责任驾驶员负责对车辆日常维护保养进行记录,车队电瓶车管理人员负责检查日常维护保养情况并对各项记录进行汇总。
4、车辆维修
4.1故障报修制度
4.1.1车辆责任人在车辆运行日记中登记故障报修;
4.1.2维修负责人每日登记故障报修情况,判断车辆情况(分禁止继续运行,建议检修后运行及仍可正常运行),并汇总成表;
4.1.3维修负责人指出故障原因,制定维修计划,登记维修进度;
4.1.4维修完成后,车辆负责人在车辆运行日记中进行记录并由维修负责人签字。
4.2故障维修制度
4.2.1判断损坏程度,指出故障原因,制定维修计划;
4.2.2维修计划分自行小修,自行大修,维保单位修理三种,小修必须在三天之内完成,大修在一周之内完成;属维保单位修理的,须做好沟通工作,定好维修时间;
4.2.3开列维修耗材清单,提交物料需求表,报公司领导审批;
4.2.4遇到无法自行修理的情况,需联系维保单位修理。
4.3其他设备维护制度
设备维护保养:车队电瓶车负责人每月应检查该设备运行情况,做到早发现,早报修,早解决;监督设备生产厂家的每年检查及维护
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厂家联系。
4.4有关责任
在车辆负责人报修前,车辆出现故障造成事故或不良影响,由车辆负责人负全责;修理完成后仍由于该故障造成事故的,由车队电瓶车负责人负全责;在维修负责人判断该车禁止上路后,仍有人驾驶该车上路,则追究该驾驶员及车辆负责人的责任。
5驾驶员管理
5.1电瓶车驾驶员需经过公司车队电瓶车培训合格后发放上岗证方可从事工作需求驾驶车辆;
5.2电瓶车驾驶员应牢记本岗位职责和安全制度。
6安全制度
6.1电瓶车驾驶员应遵循以下安全指引:
6.1.1出车前,要认真检查车辆技术和性能状况;
6.1.2电瓶车行驶时,应靠右行驶,严格控制驾驶速度,行车速度不得超过 20 公里/小时;导游车每车载游客量不得超过 13人;工作电瓶车不得超过2人;
6.1.3景区内行驶时,遇两车交汇情况打转向灯告知对方;雷雨,大雾等恶劣天气需开启警示灯等大灯,且需要控制出车;
6.1.4导游车在游客坐稳后方可开动车辆,要注意观察后视镜,在行驶过程中提醒游客乘坐安全注意事项;
6.1.5景区内行驶期间,要随时注意游客的行走方向,及时避让行人,严禁与游客争抢道路;若遇行人抢道的情况,停车让行;如客
人在途中下车,则车辆必须减速直至停稳,方可上下车;
6.1.6行车过程中,驾驶员严禁超速行驶、严禁使用电话;
6.1.7充电设备要注意防雨,并明确标识,严防触电事故发生;
6.1.8因驾驶员个人原因造成的一切事故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6.1.9严格执行“宁停三分钟,不抢一秒钟”的行车原则,确保行车安全。
7电瓶车驾驶员计分管理办法
记分分值:一次记分的分值, 依据违反规定严重程度, 分为12分、6分、3分三种。
7.1电瓶车如有下列行为,一次记12分,通报批评,取消驾驶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7.1.1由于违规操作,导致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7.1.2充电,停放等维护措施不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7.2电瓶车驾驶员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记12分、罚款500元、通报批评并取消驾驶资格待重新培训上岗:
7.2.1酒后驾驶电瓶车辆;
7.2.2将电瓶车辆作为代步工具开至市区或郊区;
7.2.3转借无证驾驶电瓶车辆;
7.2.4驾车不慎造成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上(维修费用自理);
7.2.5工作电瓶车辆驾驶舱载人数超过2人;
7.2.6停放车辆未拔出钥匙或拉起手刹,造成严重后果;
7.2.7景区内时速超过35km/h;
7.2.8经车队负责人判定禁止继续运行,仍上路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3电瓶车驾驶员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记6分、罚款200元并通报批评:
7.3.1将电瓶车作为代步工具开至办公室等;
7.3.2车速30km/h—35km/h;
7.3.3停放车辆未拔出钥匙或拉起手刹;
7.3.4将车辆借与无电瓶车驾驶证人员或持证非工作原因驾驶,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7.3.5驾车不慎造成经济损失200—500元(维修费用自理);
7.3.6驾车工作中吸烟、接打电话(工作电话须在车辆静止情况接打);
7.3.7急停造成路面刹车痕,面积较小的。
7.4电瓶车驾驶员有下列违规行为之一的,一次记3分、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
7.4.1驾车不慎造成经济损失在200元以内(维修费用自理);
7.4.2车速25km/h—30km/h;
7.4.3景区内使用喇叭或催促游客让路;
7.4.4行车过程中抢道,超车;
7.4.5恶劣天气未开启警示灯;
7.4.6行车前未进行车辆性能检查;
7.4.7电瓶车卫生较差。
关于记分周期和记分分值。
本规定一个记分周期为一年,以驾驶员初次领取驾驶证之日起计算,以便于管理。
一个周期内总分值为12分。
扣完后取消驾驶资格待重新培训考核方可上岗。
若发生以上违规,部门相关管理人员负有直接管理责任,一并处罚,若无任何违
规行为发生且车况维护较好,行政管理部将进行年度评估给予奖励。
8制度监督管理
8.1此制度由景区运营中心负责主要监督管理;
8.2公司安委会成员、公司部长以上人员协助监督管理,有权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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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负责人审核:车队负责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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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二
秦皇岛市山海关区第一关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电瓶车安全管理责任书
为了全面推行公司各个系统的安全责任制,强化驾驶员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维护山海关景区正常的营运秩序。
确保公司财产、员工和游客人身的安全,特立此状。
一、责任对象
(员工)是(中心/部门)电瓶车安全责任第一责任人,对(范围)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责任日期
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到年月日止,新年度责任书未签定前,原责任书继续履行。
责任人直属负责人:责任人:
签署日期: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