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应对暴雪天气防灾抗灾工作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通知【法规类别】审计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阳政办发[2012]168号【发布部门】阳泉市人民政府【发布日期】2012.12.20【实施日期】2012.12.2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的通知(阳政办发〔2012〕16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2年12月20日阳泉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阳泉市是气象灾害较严重的地区之一,气象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
近年来,在全球气候持续变暖的大背景下,我市各类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更加频繁,气象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不断加重。
2007年7月22日,阳泉地区突降暴雨,石太铁路护坡发生滑坡灾害,造成石太线两条铁路线电源中断5个小时,影响了石太铁路的正常运行。
2009年11月10日至12日,阳泉地区遭受50年不遇的暴雪,市内通往太原和石家庄太旧高速公路封闭,2000多辆车、约5000多人因大雪被滞留在高速公路,阳泉市区到阳泉北站的公交专线快客全部停运,旅客通过铁路出行也受到严重制约。
全市蔬菜大棚大部被积雪压垮,造成农业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十亿元左右。
据有关部门统计,全市每年气象灾害所造成的损失已经占到所有自然灾害总损失的70%以上。
近几年,防御气象灾害已经被列为国家重要的基础性公益事业,并成为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政府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体现。
编制气象灾害防御规划,指导各级气象防灾体系建设,强化气象防灾减灾能力和应对气候变化能力,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09年7月30日山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山西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第九条指出: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全省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结合本地气象灾害特点,编制本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防御规划。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01•【字号】阳政办发〔2016〕147号•【施行日期】2016.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阳政办发〔2016〕1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2月1日阳泉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地向公众发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根据《国家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阳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以下简称预警信息)是指可能发生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信息。
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阳泉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以下简称“预警信息发布系统”)作为山西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组成部分,是由省、市气象局会同有关部门建设的省、市、县三级相互衔接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
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由市、县级政府授权的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机构(以下简称各级预警发布工作机构)负责系统运行、维护和管理。
市级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由市气象局承担。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或应急指挥机构(以下统称预警发布责任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负责相应预警信息的制作和发布。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7.30•【字号】阳政办发〔2018〕71号•【施行日期】2018.07.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债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8〕7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7月30日阳泉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响应、分类施策、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和稳妥处置的政府性债务风险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防范和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维护全市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国办函〔2016〕88号)、《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18号)和《山西省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晋政办发〔2017〕99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市级政府、县(区)政府已经或者可能无法按期支付政府债务本金与利息,或无力履行或有债务法定代偿责任,引发财政金融风险,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包括政府债务风险事件和或有债务风险事件。
1.4 工作原则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市政府对全市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总责,各县(区)政府对本地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负责;跨县(区)政府性债务风险应急处置由市政府领导,相关县(区)协商办理。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5.23•【字号】阳政办发[2013]75号•【施行日期】2013.05.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矿产资源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3〕7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5月23日阳泉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切实做好全市2013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阳政办发〔2010〕80号)及《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阳政办发〔2012〕71号)有关规定和《阳泉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6-2020)》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2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一)2012年地质灾害发生情况。
2012年我市的气候特点是:全市降水接近常年,气温偏低,日照偏少;全年基本风调雨顺,气象灾害轻于2011年。
2012年(1~12月),我市年降水量在487.9~532.2毫米,2012年阳泉年平均气温在8.6~10.2℃之间,比常年偏低0.7℃;年极端最高气温34.4~35.4℃;年极端最低气温-19.7~-16.7℃。
2012年各县(区)对本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摸清了地质灾害隐患点状况,共排查地质灾害隐患点184处(郊区98处、盂县30处、平定56处),其中塌陷104处、地裂缝2处、崩塌23处、滑坡28处、泥石流9处、斜坡18处。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5.11.26•【字号】阳政办发〔2015〕98号•【施行日期】2015.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突发事件应对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5〕98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1月26日阳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其危害,指导和规范我市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提高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事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信息报告管理工作规范(试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阳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工作原则贯彻“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群防群控、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明确职责、属地管理,依法规范、快速反应,科学处置、加强协作,平战结合、资源共享”的原则。
1.4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社会安全等事件引起的严重影响公众身心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25•【字号】阳政办发[2013]139号•【施行日期】2013.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阳政办发〔2013〕13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0月25日阳泉市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市社会救助体系,有效解决城乡困难群众的突发性、临时性生活困难,根据《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民发〔2007〕92号)及省民政厅和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的通知》(晋民发〔2012〕1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救助是政府对由于临时性、突发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家庭,给予非定期、非定量生活救助的制度,是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补充和完善。
第三条市级民政部门主管全市的临时救助工作。
县(区)政府为本行政区域内临时救助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区)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临时救助工作的审批、管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村(居)委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临时救助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临时救助的原则:保障基本生活的原则;救急救难、简便易行的原则;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鼓励劳动自救的原则;分级负责和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临时救助的范围:凡具有我市常住户口的城乡困难家庭,以家庭为单位给予救助。
第六条临时救助对象:(一)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和重点优抚对象及其他专项社会救助制度覆盖范围,由于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较大困难的家庭;(二)遭遇意外事故,人身、财产受到严重损害,在各种赔偿、保险、救助后,个人负担仍然较重,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三)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在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及社会帮扶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仍然较高,直接导致基本生活难以维持的困难家庭;(四)因子女教育费用负担过重(不含自费生、择校生),经各类救助帮扶后,负担仍然较重,造成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五)政府认定的其它一般和特殊困难家庭。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正文:----------------------------------------------------------------------------------------------------------------------------------------------------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12月24日阳泉市城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能力,减轻重污染天气危害程度,保障环境安全和公众身体健康,建立和谐阳泉,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5.《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6.《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7.《山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8.《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9.《山西省突发环境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0.《山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11.《阳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2.《阳泉市人民政府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3.《阳泉市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阳泉市行政区域内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沙尘暴天气应对工作不适用本预案。
1.4工作原则以人为本,减轻危害。
把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作为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的出发点和首要任务,在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基础上,采取应急措施,最大程度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
统一领导,部门联动。
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强化协同合作,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以及暴风雪等灾害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以及暴风雪等灾害工作的通知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9.01.15施行日期2009.01.15文号主题类别公安综合规定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正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以及暴风雪等灾害工作的通知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认真吸取去年低温雨雪冰冻灾害教训,针对近期我国部分地区出现大范围雨雪天气的情况,国务院应急办先后两次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做好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及暴风雪等灾害的各项工作。
对此,省政府高度重视,徐守盛省长批示要求各市州、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灾害性天气防范应对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1月1日省政府办公厅发出了《关于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及暴风雪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密电〔2009〕1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应急办《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应对雨雪冰冻以及暴风雪等灾害工作的通知》(应急办函〔2009〕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切实加强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及暴风雪等灾害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市州、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地震灾区要站在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灾害性天气防范和应对工作的重要性和当前可能发生雨雪冰冻及暴风雪灾害的严峻形势,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针对可能出现的灾害性天气,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灾与救灾相结合”的方针,把防范和应对雨雪冰冻及暴风雪等灾害工作作为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7.19•【字号】阳政办发[2013]111号•【施行日期】2013.07.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阳政办发〔2013〕11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为进一步增强我市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扩大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覆盖面,有效应对各类气象灾害,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2〕4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一发布、分级负责,以增强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气象灾害预警发布的时效性和覆盖面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网络,加快推进信息发布系统建设,积极拓宽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充分调动社会信息传播资源的积极性,努力做到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应对高效,最大程度地减轻气象灾害损失,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加快构建我市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接收快捷高效的预警体系。
力争到2015年,实现全市气象灾害易发区、产业集聚区、人口集居区气象基础设施全覆盖,逐步消除气象监测预警“盲区”;实现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20-30分钟以上发出,大范围系统性暴雨预警时间提前2-3小时以上发出,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
到2020年,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体系,基本消除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接收“盲区”。
二、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一)加强气象监测网络建设。
认真实施《阳泉市气象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加快推进市级气象卫星接收应用系统、县(区)静止卫星接收应用系统、713数字化天气雷达系统、移动应急观测系统、高性能计算机系统等建设,构建多灾种立体气象观测网。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5〕95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5〕95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11月18日阳泉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了科学有序的应对和防范本市生产安全事故,提高救援能力,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生产安全事故灾害,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维护全市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国家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阳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矿山、煤层气开采使用、油气(天然气)储运、建筑施工、冶金等行业领域及其它工矿商贸行业的生产安全事故,包括本市发生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较大生产安全事故和一般生产安全事故。
1.4工作原则(1)坚持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和市安委会组织协调下,各县(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的通知正文:----------------------------------------------------------------------------------------------------------------------------------------------------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责任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为加快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防范及问责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进一步促进全市森林防火工作持续稳定。
按照国家、省会议要求和全市森林防火安排部署,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包保责任制、林区设卡检查及灾后问责工作,坚决堵塞管护漏洞,严格落实森林防火责任。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包保责任制落实到位。
在全市推行市干部包县(区),县(区)干部包乡(镇)、包街道,乡(镇)、街道领导干部包片(相邻的多个村、社区),普通干部包村、包社区,村、社区干部包户、监护人包智障人、责任山主包山、林场包林区、护林员包片、瞭望员包区域、单位负责人包职工、学校包学生的森林防火包保责任制。
通过签订包保责任书、建立包保台账、设立包保告示牌、媒体公XXX跟踪等举措,强化包保责任有效落实到位。
一是包政策宣传到位。
各级包保干部要利用各种形式和手段,加强对包保对象的宣传教育,包村干部负责检查村委会是否与村民签订防火责任书,检查村民对防火政策和防火知识的了解和掌握情况。
二是包人员到位。
各村要配备2名以上专职防火员,负责防火期间本村火情的监察,要在重要节日期间安排专人在重点路口设卡,防止上坟祭祀人员带火种进山。
三是包设施装备到位。
各村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处置工具、高音喇叭、路卡和祭品焚烧桶等设施和装备,重要进山、进林路口要设置警示牌、警示标语等,乡(镇)和社区要抽调专人和车辆对辖区进行巡查。
四是包巡查到位。
各级包保干部负责对下级包保干部到岗情况进行督查,负责对辖区内每村2名以上专职防火员到岗情况、重要节日设卡人员到岗情况及设施装备到位情况进行检查,包乡(镇)、街道干部负责抽调专门人员和车辆对辖区范围内发生的野外用火、焚烧秸秆及主要节日设卡管理情况进行巡查,一旦发现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理,并向该村下达森林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提出具体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整改。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9.05.14•【字号】阳政办发〔2019〕31号•【施行日期】2019.05.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9〕31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5月14日阳泉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为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以下简称《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山西省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晋自然资发〔2019〕9号)、《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决定及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实施意见》(阳政办发〔2012〕7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及《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发布实施阳泉市地质灾害防治十三五规划的通知》(阳政办发〔2018〕74号),以下简称“十三五”规划),做好全市2019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2018年度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基本情况(一)2018年气候情况1.2018年天气气候回顾2018年,阳泉市年降水量在434.1~495.7mm之间,与常年均值相比,中部地区降水量偏少近2成,北部和南部地区接近常年略偏少。
全市年平均气温在9.9℃~11.3℃之间,比常年均值偏高0.4~0.6℃;年极端最高气温35.0℃~37.1℃;年极端最低气温-18.5℃~-16.4℃。
2018年主汛期(6-8月),全市降水量为232.5~336.9mm,与常年均值相比,中部偏少3成,北部和南部略偏多。
平均气温为22.6~23.8℃,较常年均值偏高0.4~1.3℃。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3]147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正文:----------------------------------------------------------------------------------------------------------------------------------------------------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3〕14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3年11月8日阳泉市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十八届三中全会、“两节”、“两会”期间消防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保持今冬明春火灾形势稳定,确保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两节”和“两会”期间社会面不发生较大亡人火灾,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期间全市不发生重大以上火灾。
二、工作时间2013年11月1日至2014年3月全国“两会”结束。
三、工作内容(一)强化火灾防范工作1.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
各县(区)、各部门、各企业要严格按照省、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结合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组织对消防安全形势和冬春季火灾特点进行一次分析研判,找准火灾防控的薄弱环节,坚持“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隐患严重就重点整治什么隐患”的原则,部署开展针对性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要固化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经验,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常态化地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单位自身发现的火灾隐患。
2.全力做好重大活动和重要节日消防安全保卫工作。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森林防火若干工作的通知-阳政办发[2013]136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森林防火若干工作的通知正文:----------------------------------------------------------------------------------------------------------------------------------------------------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森林防火若干工作的通知(阳政办发〔2013〕136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近年来,由于野外火源管理不到位,农事和上坟的违规用火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森林火灾、火情频发。
经2013年市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研究,为加强林火管理水平,从根本上减少农事用火和上坟烧纸行为,同意在全市范围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和秸秆清理等工作,进一步落实防火管护的责任,减轻森林防火的工作压力,确保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行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进入森林高火险期,全市林区实行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制度。
一是市级包县(区),县级包乡(镇),乡镇包村,干部包点、包段、包户,真正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采取县、乡、村、人四个层级的网格化管理办法。
二是按照因地制宜、便于管理的原则,每100亩划分一个网格,将林区划分为若干网格,对每个网格实行“三确定”,即确定看管人员、确定看护区域、确定看护重点,把森林防火的各项责任分解细化到山头、地头、坟头、人头。
三是各县(区)、乡(镇)要建立完善巡查监管机制,加大巡查的力度和密度,增设森林防火检查站,严禁违规野外用火,严禁火种入山。
二、集中焚烧祭祀用品倡导文明祭祖积极倡导文明祭祀,大力提倡祭扫不烧纸、不放鞭炮,采用植树、鲜花等文明祭扫方式。
考虑到旧俗在一定时期仍然存在,选择一些条件具备的村,实行在村边设立专门地点集中焚烧祭品和燃放鞭炮试点,每村修建一个祭扫用品集中焚烧点,市县两级按照5:5比例给予补助。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阳政办发〔2016〕87号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阳政办发〔2016〕8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稳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推进会精神,按照《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提高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预防火灾发生,减少火灾危害,现就全面加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加强和创新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火灾防控能力,有效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措施(一)落实工作责任,加强行业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全面负责本辖区内的消防工作,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工作的领导,统筹研究处理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要组织有关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火灾高危单位火灾特点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并为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提供必要的消防装备保障;建立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制度,鼓励具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评估工作,将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评估结果纳入公共安全信用体系和政府监管信息共享机制。
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主管范围内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行业内消防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和消防部门通报处理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二)全面排查摸底,明确管理重点。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7.04•【字号】阳政办发〔2016〕82号•【施行日期】2016.07.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防汛抗旱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防汛应急预案的通知阳政办发〔2016〕8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防汛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7月4日阳泉市防汛应急预案1 总则1.1 编制目的为做好全市洪涝灾害突发性事件的防范与处置,保证防汛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山西省防汛应急预案》、《阳泉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有关技术规范、规程。
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全流域性洪水及桃河干流市区段、山南水库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各县区负责本辖区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突发性洪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1.4 工作原则1.4.1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尊重规律、人水和谐,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综合防控、群防群控,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转变,加快构建现代化防汛减灾体系。
1.4.2 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
1.4.3 坚持依法防洪,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主要承担防汛抗洪的急难险重等攻坚任务。
1.5 重点目标在设防标准内,确保全市21座水库不垮坝和大型水利工程不出问题。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6.29•【字号】阳政办发〔2020〕68号•【施行日期】2020.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阳泉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阳泉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6月29日阳泉市地质灾害应急预案1 总则1.1 目的为建立健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机制,高效有序地做好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工作原则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属地为主、群专结合、科学应对、专业处置的原则。
1.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等。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处置本市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1.5 地质灾害灾(险)情分级地质灾害灾(险)情按照避险转移、伤亡人数或经济损失分为小型、中型、大型、特大型四级(见附件4)。
2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全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区)两级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
2.1 市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或市政府办公室副调研员、市应急管理局局长、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局长、市气象局局长、阳泉军分区战备建设处处长、武警阳泉支队支队长、预备役步兵团第248团团长、阳泉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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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应对暴雪天气防灾抗灾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阳政办发[2008]7号
【发布部门】阳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08.01.14
【实施日期】2008.0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应对暴雪天气防灾抗灾工作的通知
(阳政办发〔2008〕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营以上企业:
为及早有效应对冬季可能发生的暴雪天气,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防范,提高防灾抗灾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降低因雪灾造成的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和社会稳定,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做好防灾准备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雪灾给交通运输、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群众生活所带来的影响,全面估计灾害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人员需要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救助等情况,积极预防因大规模降雪而引发的城市功能下降、公共设施损坏、交通阻塞和事故、
航空安全、电网安全、人畜冻伤、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等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提前做好资金、物资、通信和信息、救灾装备、人力资源、社会动员、宣传培训等各项应急准备工作,掌握战胜雪灾的主动权。
二、明确职责,落实救灾措施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处置的原则,统一指挥辖区内雪灾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对防雪抗灾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都要结合实际制订应对雪灾的应急预案,明确指挥机构、工作机构、部门职责和工作措施,要将责任细化分解,明确到人;遇有大规模持续降雪时,各部门单位要坚持随下随扫与突击清扫相结合,保证公共交通畅通;要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不发生大的事故;要做好困难群众走访慰问和帮扶工作,确保困难群众安全过冬;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中小学生的人身安全;要组织好蔬菜、副食品生产和调运,确保市场供应,满足群众需求。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分兵把口,加强督促检查,全力做好防雪抗灾工作,确保防雪抗灾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严格值守,确保信息畅通
要进一步健全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严守岗位,随时掌握雪情,及时接收和上报信息。
要加强信息报送制度。
遇有降雪天气时,各级要将降雪情况作为重要内容逐级上报,发生灾情要在1小时内随时报告。
信息报告内容包括:雪情(包括降雪量、积雪深度、继续时间、发展状态、工作建议等)、灾情(包括雪灾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造成损失等)、其他事项(包括灾区需求和需上级支援的事项等)。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立即行动全力做好防范雪灾的各项应急工作,认真研究部署,加大检查督促力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对雪灾应急预案(工作方案)于2008
年1月20日前上报市政府办公厅。
附:阳泉市暴雪天气防灾抗灾工作方案
二○○八年一月十四日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