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
申请消防验收(备案)服务指南
申请消防验收(备案)服务指南
一、办理事项
消防验收(备案)
二、事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住建部51号部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的通知(建科规〔2020〕5号)
三、申报材料
备注: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消防验收备案表按建科规〔2020〕5号文件格式,并且信息齐全、完整,表样可参照
2、通过政务服务网/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申报;
3、所有子项根据住建部51号令第27条和《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有关问题解答(一)》(建办法[2020]50号)第9条细化而成。
四、办理流程
①申请。申请人向市住建局政务服务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②受理。受理窗口对材料齐全、条件具备的申请给予及时受理,并分发至后台相关部门;
③审查。后台相关部门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查;
④现场核查。后台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小组对经消防设计审查合格的内容进行验收;
⑤审批。分管领导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⑥统一发证。对于审批通过的,及时出证,统一由窗口发放。
五、收费情况
免费
六、办理期限
法定15个工作日,承诺5个工作日。
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相关法律文书式样
XX
消防验收、备案及抽查相关法律文书式样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XX书
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不予受理XX书
四、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容缺受理XX书
五、建设工程消防验收XX(合格/不合格)
六、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抽中/未抽中)
八、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材料补正XX书
九、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不合格XX书
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查XX(合格/不合格)
十一、送达回证
十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廉XXXX告知书
十三、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复查基本情况记录表
XX (式样一)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印章)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申报表涉及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没有单位印章的,应由其负责人签名。填表前请仔细阅读《XX国消防法》及相关规定,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情况涉及多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XX单位均应予以确认。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XX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申报建设工程局部验收的,应在“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中说明有关情况。
7。XX“使用性质"的填报说明: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文书分类 : 消防
时效性 : 现行有效
发布日期 : 2020.07.02
发文名称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的通知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文号)
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年月日申请建设工程(地址:;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使用性质:)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
□合格。
□不合格。
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
建设单位签收: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日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山西省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文书样式
附件2
山西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文书样式
(试行)
2020年3月18日
目录
1、山西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2、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不予受理凭证
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书
5、建设工程消防验收不合格意见书
6、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记录表
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审查表
8、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审批表
附件2-1
山西省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印章)
填表日期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制
说明
1、此表由建设单位填写并加盖印章。填表前请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第119号令),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
2、建设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不得虚构、伪造或编造事实,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写应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或打印,字迹清楚,文面整洁,不得涂改。
4、表格设定的栏目,应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应划去。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必须填写。
5、表格中的“□”,表示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画√。
6、凡是能通过批文证照类数据共享和本部门产生的相关申报材料一律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凡是同一建设单位在办理消防审批事项时已经提供过相关申报材料的,不要求重复提供。实行消防设计文件数字化审查后,不再要求提供消防设计文件,因监督抽查需要的相关图纸,由我部门从“山西省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消防审查验收数字化管理平台”中调取。
7、提交的材料请使用国际标准A4型纸打印、复印或按照A4型纸的规格装订,其中“证明文件”、“合格证”均为复印件,经申请人签名
消防验收资料样本全(含填写范例)
XXXXXXXXX项目
消
防
验
收
申
报
资
料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X年X月
目录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
三、建设单位委托书
四、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五、检测、施工、监理的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复印件
六、各单位消防工程汇报资料
七、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复印件
八、水泵房、屋顶水箱验收合格复印件
九、隐蔽工程资料
十、装修材料和消防设施检测报告(质监局)
十一、施工合同
十二、开、竣工报告
十三、消防工程竣工资料(消防局表格)
十四、消防产品登记表
十五、产品三证
1、木质防火门
2、灭火器
3、排烟风机
4、防火阀
5、排烟防火阀
6、室内消火栓箱
7、室内消火栓
8、消防接口
9、消防水带
10、消防水枪
11、湿式报警阀
12、水流指示器
13、消防信号蝶阀
14、洒水喷头
15、水泵接合器
16、火灾事故应急照明
17、疏散指示标志灯
18、火灾探测器
19、火灾报警控制器
20、消火栓按钮
21、阻燃电线
22、防火漆
23、阻火圈
编号: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申报日期 X年X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
说明
一、在填表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
二、提交材料的装订规格,应当安装A4纸的规格。
三、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字迹要清楚,文面要整洁。
四、表格设定的栏目,要逐项填写;不填写的,要划去。“联系人”、“联系电话”栏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表格中出现多个“□”,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打√。
六、“竣工验收情况说明”中,设计单位应对该工程是否符合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消防设计文件的情况予以说明,并加盖单位印章;施工单位应对该工程消防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是否满足消防设计文件要求,是否存在擅自改变消防设计、降低消防施工质量以及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行为等说明,并加盖单位印章;工程监理单位应对该工程使用或者安装消防产品和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等情况以及消防施工质量是否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满足消防设计文件要求等予以说明,并加盖单位印章;建设单位应对竣工验收合格情况予以说
建筑工程法律文书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式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二○○九年五月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式样)目录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
6、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材料受理凭证
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8、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9、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10、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
1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12、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材料受理凭证
13、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违法通知书
1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复查意见书
1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记录表
16、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检查记录表
编号:2009-001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盖章)
申报日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制
说明
一、在填表前,应当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并确知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责任。
二、提交材料的装订规格,应当按照A4纸的规格。
三、填写应当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字迹要清楚,文面要整洁。
四、表格设定的栏目,要逐项填写;不需填写的,要划去。未确定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不填写相应栏目。“联系人”、“联系电话”必须填写有效的联系方式。
五、表格中出现多个“□”,表示有多个内容可供选择,在选中内容前的“□”内打√。
六、“工程简要说明”应包括建设工程所处位置、满足防火间距的情况和工程总指标等内容。
住建部51号令工作细则附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
抽查文书式样
供各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参照、细化的文书式样共10份,包括: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5.《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6.《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8.《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予备案凭证》
9.《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
10.《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
另附填表说明。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工程名称:(印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背面有正文)
特殊建设工程情形: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细则及格式
住建部建设工程消防审验细则及格式
6月18日,住建部发布了最新的建设工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
第三章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
第四章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与抽查
第五章档案管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行为,保证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等部门规章,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依法对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以及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验收备案(以下简称备案)、抽查。
第三条本细则是和《暂行规定》配套的具体规定,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除遵守本细则外,尚应符合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
第四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暂行规定》,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本细则。
第五条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应当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技术审查并入联合审查,意见一并出具。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中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实行规划、土地、消防、人防、档案等事项联合验收的建设工程,应当将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并入联合验收。
第二章特殊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查
住建部最新《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
抽查文书式样
文书式样共4份,包括: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
填表说明附后。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编号:
工程名称:(印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背面有正文)
施工过程中消防设施检测情况(如有)
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及意见
一、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二、符合消防工程技术标准的设计文件实施情况
设计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三、工程监理情况
监理单位(印章):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名:年月日四、工程施工情况
消防施工专业分包单位(印章):施工总承包单位(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项目经理签名:年月日五、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情况
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备注:
附件
填表说明
1.填表前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建设工程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应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2.填表单位应如实填写各项内容,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3.填表单位应在申请表中注明“印章”处加盖单位公章,申请表涉及多页,需要加盖骑缝章,没有单位公章的,应由其法人或项目负责人签名(或手印)。
4.填写应打印或使用钢笔和能够长期保持字迹的墨水,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书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
文书的通知
篇一: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件的通知
公安部文件
公通字[20XX]21号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
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件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为配合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安消防法律文书制作,提高办案质量,公安部制定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式样)》、《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式样)》、《火灾事故调查法律文书(式样)》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现印发给你们,并从即日起开始使用。公安部以前制发的与《建设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消防监督检查
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37号)配套的法律文书式样同时作废。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部。
二〇〇九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公安消防法律文书
抄送: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中央政法委,全国人大法律委、全国人大内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高法院、高检院,司法部,国务院法制办。
本部党委,部属局级单位。
(存档3份共印1000份)
公安部办公厅20XX年5月11日印发
承办人:刘激扬、鲁云龙、胡安雄校对:李淑惠、马恩强
篇二:关于执行公安部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有关事项的通知
江西省公安消防总队()通知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填写范本)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填写范本)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编号:
工程名称:XXX工程
申请日期:年月日
建设单位:XXX
工程地址:
工程投资额(万元):XXX
联系人:XXX
联系
工程类别:改建(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新建□扩建
总建筑面积(m2):XXX㎡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号):XXX
单位类别:
建设单位: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XXX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和座机):
设计单位:
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XXX
联系电话(移动电话和座机):
施工单位:XXX
监理单位:XXX
技术服务机构:XXX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号、批准开工报告编号或证明文件编号(依法需办理的):XXX
建筑名称:综合楼
建筑类型:框剪结构住宅
建筑高度(m):X
建筑长度(m):X
使用层数:X
耐火等级:一级
建筑性质:地上地下
占地面积(m2):X
建筑面积(m2):地上X,地下X
改建部位:□装饰装修□改变用途□建筑保温装修面积(m2):XXX
装修所在层数:XXX
使用性质:
材料类别:
保温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
保温所在层数:
保温材料(背面有正文):
施工过程中消防设施检测情况(如有):无
技术服务机构(印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年月日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情况及意见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组织施工、设计、工程监理、技术服务等单位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对该建设工程进行竣工验收消防查验。经查验,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均已完成,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完整,工程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现依法申请消防验收。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件的通知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
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公安部
•【公布日期】2009.05.08
•【文号】公通字[2009]21号
•【施行日期】2009.05.0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消防管理
正文
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式样)及相关文件
的通知
(公通字[2009]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
为配合最新发布的《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的贯彻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安消防行政法律文书制作,提高办案质量,公安部制定了《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式样)》、《消防监督检查法律文书(式样)》、《火灾事故调查法律文书(式样)》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现印发给你们,并从即日起开始使用。公安部以前制发的与《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73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37号)配套的法律文书式样同时作废。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问题以及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部。
公安部
二○○九年五月八日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
本要求依据《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参照《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制定。建设单位依法申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和备案所提供的消防设计文件应当符合本要求。
一、一般要求
(一)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法律文书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法律文书
篇一: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示范)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律文书
庆阳市鹏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法律文书说明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时使用的文书。具体要求如下:
1、标题观点要明确。表明同意或者不同意所申报的消防设计。如:“关于同意××单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或者“关于不同意××单位××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
2、主送单位应使用法定名称。主送单位应为建设单位。
3、意见书正文应当明确审核范围,明确建设工程的详细地址、工程类别(高层、多层、人防等)、每层的使用功能、建筑耐火等级、建设规模(高度、建筑面积、层数等,有多个单体或部位的逐一写明),汽车库、修车库必须注明停车、修车数量,属几类汽车库、修车库,厂房、仓库必须明确火灾危险性。
4、注明消防设计文件的设计单位及消防设计文件号。
5、存在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不得出具同意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不同意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必须
逐条引用所依据法规、规范的名称及条文号,指出设计的问题,并明确要求修改设计后重新申报。
6、经审核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最后要明确以下内容:(1)你单位选用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
和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的防火性能应当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有关管理规定;装修过程中应根据《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354-20XX)第2.0.5条的规定,对装修材料现场取样后,送具备相应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见证取样检验。(2)工程建设中使用的消防产品应选用具备消防产品市场准入要求的合格产品。(3)经此次审核同意的消防设计如需变更、内部装修,应重新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4)该工程竣工后,应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报消防验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将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XX)组织验收,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填写模板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
(一)适用范围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申报表是建设单位申报消防设计消防设计备案时所使用的文书。
(二)程序要求
公安部119号令《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对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二十日内按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完成图纸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检查不合格的,还应当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三)制作要求
本文书属单联式填充性文书,包括申报表和填表说明两部分。
1、申报表。由工程项目基本信息和工程项目申报内容基本信息组成。此联由建设单位根据申报工程的设计情况如实填写。
(1)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工程名称”按照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名称填写;“建设单位”填写负责工程项目开发建设的单位名称并加盖行政公章,建设单位为个人时(未取得营业执照或只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则填写个人姓名;申报日期以建设单位将申报资料收集并送达受理窗口当日日期;法定代表人:按照开发建设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法定代表人名称填写;工程名称和工程地址:按照项目立项批准单位出具的有效文件如实填写,或按照工商出具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如实填写;计划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由建设单位按照项目建设进度填写;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的内容要按照各单位营业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法定名称填写;工程使用性质部分则按
照实际施工的类型和量勾选。
(2)单体建筑基本情况一栏,项目涉及的建筑如果有多栋则需分别填写,如果其中部分建筑结构、层数、高度、面积等信息一致,则可按一栏填报,如“XX区1-5栋”,该栏基本信息需按照设计单位设计图纸如实填写。储罐、堆场、建筑保温和装修工程涉及的表内内容必须按照设计单位的设计图如实填写,消防设施同样按照工程涉及的部分勾选,材料提交勾选栏按照建设单位自己提交的材料进行勾选,因工程类别不同则部分材料不需要提供。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可以在尾栏进行填报。
消防工程监督验收重点难点
消防工程监督验收的重点难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的通知(建科规〔2020〕5号)第七条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名称、设计文件交付日期。
(二)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设计单位资质,设计人员的姓名及其专业技术能力信息。
(三)设计文件目录。
(四)设计说明书,包括:
1. 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律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文件,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县级以上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项目批复性文件,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明确火灾危险性。
2. 工程建设的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分期建设情况,本设计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等。
3. 总指标,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和反映建设工程功能规模的技术指标。
4. 标准执行情况,包括:
(1)消防设计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2)消防设计执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中带有“严禁”“必须”“应”“不应”“不得”要求的非强制性条文的情况;
(3)消防设计中涉及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内容的情况。
第十八条现场评定应当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消防设计审查意见,对建筑物防(灭)火设施的外观进行现场抽样查看;通过专业仪器设备对涉及距离、高度、宽度、长度、面积、厚度等可测量的指标进行现场抽样测量;对消防设施的功能进行抽样测试、联调联试消防设施的系统功能等。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
抽查文书式样
供各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参照、细化的文书式样共10份,包括: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5.《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6.《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8.《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予备案凭证》
9.《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
10.《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另附填表
说明。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工程名称:(印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背面有正文)
特殊建设工程情形: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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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
抽查文书式样
供各地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参照、细化的文书式样共10份,包括: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3.《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4.《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5.《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6.《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表》
8.《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不予备案凭证》
9.《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
10.《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申请表》另附填表
说明。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工程名称:(印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背面有正文)
特殊建设工程情形:
(一)总建筑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总建筑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总建筑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总建筑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七)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八)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九)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十)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十一)设有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情形的建设工程;
(十二)本条第十项、第十一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
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年月日申请建设工程(地址:;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使用性质:)消防设计审查,并提交了下列材料:
□ 1.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 2.消防设计文件;
□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文件(依法需要办理的);
□ 4.临时性建筑批准文件(依法需要办理的);
□ 5.特殊消防设计技术资料(需进行特殊消防设计的特殊建设工程)。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
□存在以下情形,不予受理:□1.依法不需要申请消防设计审查;□2.提交的上列第项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3.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上列第项材料。
(印章)
年月日
建设单位签收:年月日备注: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意见书
(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年月日申请建设工程(地址:;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使用性质:)消防设计审查(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受理凭证文号:)。经审查,结论如下:
□合格。
□不合格。主要存在以下问
题:……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月日建设单位签收:年月日
备注:1.本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2.不得擅自修改经审查合格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确需修改的,
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报消防设计审查。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工程名称:(印章)申请日期:年月日
(背面有正文)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不予受理凭证
(文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年月日申请建设工程(地址:;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使用性质:)消防验收,并提交了下列材料:
□ 1. 消防验收申请表;
□ 2.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3.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予以受理。
□存在以下情形,不予受理:□1.依法不需要申请消防验收;□2.提交的上列第项材料不符合相关要求;□3.申请材料不齐全,需要补正上列第项材料。
(印章)
年月日建设单位签收:年月日备注:本凭证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
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文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于年月日申请建设工程(地址:;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建筑层数:;使用性质:)消防验收(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文号:)。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结论如下:
□合格。
□不合格。主要存在以下问
题:……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日内依法向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印章)
年月日建设单位签收:年月日备注:本意见书一式两份,一份交建设单位,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