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阳石氏家族理事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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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石氏家族理事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团结广大族人,增进族情,激发爱国爱家的热情,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为了传承家族美德,寻根知祖,追仰先贤,光大家门,激励后生,构建和谐社会,结合云阳石氏一族现状,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性质:云阳石氏家族理事会(以下简称理事会)是受云阳石氏族人之委托,从各地区族人中推选出亲宗爱族、德高望重、有组织协调能力和一定知识水平的人员所组成,是负责协调、处理家族事务的办事机构。

第三条宗旨:理事会在国家政策法纪许可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团结族人,弘扬我族爱国敬祖的忠烈精神,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爱祖国,正族风,固本源;弘祖德,育族人;施善举,振族威;和百族,兴百业;为建设文明和谐社会而努力。

第四条原则:

一、忠国爱家,敬祖亲宗,扬善除弊,孝悌诚信;

二、培育后代,博学兴智,助优扶困,层出新才;

三、齐心协力,自强不息,修身齐家,与时俱进;

四、内外和睦,取长补短,互促互助,共兴共荣;

五、勤俭持家,仁厚宽容,惠族济世,昌盛永恒。

第二章组织机构职责

第五条首届理事会成员是由各地区族人推选产生。由理事长、副理事长、顾问、名誉理事长、秘书长、理事等若干人组成,全权负责理事会的日常工作,以确保本族事务的顺利实施。家族理事会三年一届,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其成员可连选连任、存档入谱。

第六条理事会下设秘书组、联络组、基金会等,根据工作需要每组配备若干工作人员。

第七条理事会职责和义务

一、组织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定期召开族人代表大会和理事会成员会议,总结交流经验,教育和引导族人树立亲宗爱族意识,以族荣我荣族耻我耻为重点内容,再树我名门旺族形象。

二、大兴孝心,严正族风。把爱祖国、孝父母、敬师长、和兄弟、妻顺贤作为治家要务,广泛宣传,大力引导。积极倡导祭祀拜祖活动,增强族情观念。

三、抓好资金筹集工作,全力搞好“一修一复”(修家谱、复宗祠)工作。精心筹划,精打细算,保质保量完成“一修一复”之重任。

四、整理收集我先祖各类文史资料和近代族人诗词书画,登记族人大事,对高学历学子、新仕禄名人、致富带头人、工商企业大户等登记存档入谱立碑。

五、处理家族内部纠纷,化解家族内外矛盾。

六、理事组成员应以身作则,秉公办事,不大吃大喝,不铺张浪费,自觉接受族人的监督,不辜负族人的重托。

第八条各职能组职责

一、秘书组职责

1、负责处理理事会的日常事务,收发信函资料,传达下发通知,接转记录电话,安排接待等工作。

2、及时购买、发放和保管各类办公用品和生活用品,负责材料打印,保障后勤工作。

3、负责会议安排,加强贤孝名人宣传,及时做好族人大事的记录。

4、收集整理我族历代文史资料,分类编排,汇集成册,作为祖规祖训珍藏拜读。收集现代族人的诗词、字画、文汇、摄影、摄像作品,择优选编出版。

5、制定修谱方案,认真校对,确保无误,责任到人,分工负责。其中要把失续、失考、流外断续族人纳入族谱。

6、凡从事党政军界科级及营职以上干部、获研究生以上学位、中级以上职称、工商企业大户、县团级以上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等,均应载入名人家族名人录。

二、联络组职责

1、制定联络计划,分工负责开展联络工作,划分联络区域和范围。建立联络登记制度,加

强沟通,增进了解。

2、组织安排每年族人“家族团拜会”活动(暂定每年的正月初五为我族的团聚日)。

3、做好对外交往宣传工作。

4、协调与地方政府的关系,取得他们的支持与帮助。

第九条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办好家族事务。要顾全大局提高办事效率,不要塞责渎职,推诿扯皮;要团结和谐,无私奉献,不要排斥他人,拉帮结派;要自警自省,百折不挠,不要畏惧困难,贪图安逸;要群策群力,择善而从,不要固执已见,主观武断;要诚实守信,精益求精,不要弄虚作假,谋取私利。

第三章顾问组监督组职责

第十条家族理事会设顾问组、监督组,由本族德高望重的长辈及年长且有丰富阅历敢于直言的族人组成。

第十一条顾问监督依法依章对理事会基金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1、参与审议年度工作计划或重大事项的决策。

2、督导理事会对章程的履行和重要族事活动的实施。

3、审查监督理事会财务收支结存及资金使用效果。

4、检查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听取理事会汇报。

5、经常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顾问监督作用。

6、积极参与理事会其它活动。

第十二条顾问监督组对理事会的计划、方案、议事条款有修改补充的建议权;有对重大决策或重大事项的表决权;有对财务收支的监督权。向理事会提交书面建议,由理事会回复采纳情况,并将其存档保存。

第十三条顾问组成员因年龄或身体状况等原因,每两年调整一次,由理事长提名后民主推选产生。

第四章议事规程

第十四条凡议族事要先拟定议题,定范围、定程序、定时间、定地点,征得理事会同意后,提前通知与会人员。重大事项应征求顾问成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五条议事会议由理事长或常务副理事长主持,秘书长负责会议记录,对重大问题形成决议时,与会人员要逐人签名,以示负责,必要时要形成会议纪要下发传达。

第十六条议事按程序进行,要积极发言,各抒已见。在综合归纳的基础上,可采取举手表决,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形成决议。不可按辈份高低、年龄大小、资历或职务来决策族事。各

项议事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实行民主决策。

第十七条在决议族事时,要实事求是,考虑族人的承受能力,要符合时代法纪和族情族规,要注重实效,简便可行。不议有损他人或不利社会公德之事。

第十八条凡议定的族事要由专人负责具体实施,秘书组要及时督导检查。并宣传先进地区的先进经验。以榜样的作用促进族事的落实。

第十九条议事会议不宜开的过频过滥,要坚持早作准备,内容集中,勤俭朴实,不搞形式,不小题大作,不拖延时间。

第五章基金会

第二十条总则

云阳石氏家族基金会由云阳石氏家族理事会发起组建,其宗旨是发展家族事业,支持家族教育事业,推动家族生活条件的改善。基金会受国家法律保护,并依法开展各项活动,注册地为云阳县江口镇。

第二十一条基金会基本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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