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书写指南
卫生执法文书书写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除本规范规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四条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文书中卫生行政机关的名称应当填写机关全称。
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编号方法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方法为:“年份+序号”。
第二章制作要求
第五条现场使用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两联以上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应当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当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对外使用的文书作出修改的,应当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者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文书也可以按照规范的格式打印。执法过程中需要利用手持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打印文书的,在文书格式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文书规格大小可以适当调整。
第六条预先设定的文书栏目,应当逐项填写。摘要填写的,应当简明、完整、准确。签名和注明日期必须清楚无误。
第七条调查询问所作的记录应当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当尽量记录原话。不得使用推测性词句,以免发生词句歧义。对方位、状态及程度的描述记录,应当依次有序、准确清楚。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修改内容
• 第四十二条 送达回执,是将行政执 法文书送交有关当事人后证明受送达 人已收到的凭证。
• 送达回执用于直接送达、邮寄送达、 留置送达等方式。
• 送达回执应当写明受送达人、送达机 关、送达文件名称及文号、送达地点 等内容。在直接送达时当事人拒绝签 收而采用留置送达方式的,应当在备 注栏说明有关情况,并记录留置送达 的过程。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修改内容
• 第二十四条 封条,是为调查取证、保存证 据或者防止危害进一步扩大等,对特定生 产经营场所、物品等采取临时停止使用,以 及禁止销售、转移、损毁、隐匿物品等措 施时使用的文书。
• 封条上应当注明日期和期限,并加盖公章 。封条的规格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修改内容
• 对3种不适应工作需要的文书进行了废除“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职业禁忌调离书”、“技术鉴定委托书”等3种文书;
• 对 “强制执行申请书”的格式进行了修改。 • 对“现场检查笔录”名称进行了修改,改成“现场笔录”。 • 对现行有存根的文书,如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
定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当 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等5种文书由一式三联改成一式二联了。
新版《卫生行政执 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是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2012年6月7日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2012年9月6日卫生部令第87号公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最新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全文包括总则、制作要求、执法文书管理、附则共四章五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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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暂无信息
颁布时间:暂无信息
实施时间:暂无信息
时效性:暂无信息
效力级别:暂无信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
除本规范规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四条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文书中卫生行政机关的名称应当填写机关全称。
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编号方法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方法为:“年份+序号”。
第二章制作要求
第五条现场使用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
写。两联以上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
应当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当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对外使用的文书作出修改的,应当在改动
《文书书写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处罚文书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机〈卫生行政处罚程序〉(以下简称程序)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为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中的处罚文书部分,适用于依照卫生行政处罚程序处理的案件。
本规范规定以外的文书,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第三条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处理的案件的实际需要使用文书。制作的文书应完整飞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第四条各种文书应注明制作该文书的卫生行政部门的全称。对外使用的文书应有文号或编号。文号的形式为:(地区简称)卫(案件类别,如食、妆、医等)罚或改等字(年份)第(序数)号。编号按序数排列。
第二章制作要求
第五条文书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填写应使用蓝色或者黑色的钢笔,字迹清楚、文字规范飞文面清洁。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重要内容以及对外使用的文书需要修改的,应加盖校对章,或者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第六条预先设定的文书栏目,要逐项填写。摘要填写的,应简明飞完整、准确。签名和注明日期,必须清楚无误。
第七条记录应具体详细,涉及案件关键事实和重要线索的,应尽量记录原话。要避免使用推测性词句,防止发生词句歧义。
描述方位、状态以及程度的记录,应依次有序、准确清楚。
第八条记录内容应在笔录制作完毕后,当场交当事人(被检查人、被询问人、代理人等,下同)审核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应当面提出补充和修改,并在改动处用指纹或印鉴覆盖。当事人认为无误后,应在笔录上注明“以上笔录属实”或“以上笔录基本属实”并签名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管理及制作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讲座
第一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
第二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特征
第三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作用
第四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分类
第五节卫生执法文书的使用要点
第六节制作文书需要注意的时限问题
第七节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界定标准
第八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第九节标准执法案卷讲解
第一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
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概念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指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实现卫生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在现场卫生监督、行政处罚过程中,针对特定对象依法制作的具有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是卫生行政行为的具体文字表述,一般属于国家行政公文的范畴。
(1)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主体只能是依法行使卫生监督职权的各级卫生行政机关,其他机关无权制作。
(2)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以卫生行政机关具体的行政执法活动为核心。
(3)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作目的是为了履行各项卫生监督管理职能,保证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合法、有效地进行。
(4)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任何一份卫生行政执法文书都应当相应地具有法律上的根据,没有法律依据的执法文书是无效的法律文书。
(5)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具有法律效力、法律意义的法律文书。它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程序、内容、格式为制作依据,一经按法定程序完成,就产生法律效力。
(6)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不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他是针对特定的管理对象并为实现具体行政行为而制作的法律文书,只针对特定的对象发生法律效力。
第二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特征
有以下四个主要特征:
1、法定的强制性。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以卫生法律法规为依据制作的。卫生法律法规的特征之一就是国家强制力保证其执行,与之相适应,依法制作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必然代表国家意志,具有强制性。一经完成制作,除有法律法规规定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认可并执行。如不履行,卫生行政机关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是指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处罚和裁决等行政执法活动。作为一种特殊的行政行为,卫生行政执法必须按照一定的条例和规范进行,以保证行政执法的公正、公正和合法性。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行政执法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编写规范与否直接关系到行政执法的质量和效果。下面,我将介绍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要求。
一、格式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应采用统一的格式。文书标题应明确,标明文书的种类、名称和行政执法活动的对象。文书的标题应居中,字体一般为宋体,字号为小四。
文书应有明确的编号,编号应由执法机关内部统一分配。编号应包括年份、编号和起用法人等信息,以便于查阅和备案。
文书的时间应标明具体的年、月、日。时间一般放在文书的上方,与标题呈左对齐。
二、内容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执法依据:应明确执法机关所依据的法律条文和法规,以及
相关规章、规定等。
2. 执法事实:应详细描述行政执法的事实和情况,包括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人员等。
3. 法律依据:应引用相关的法律条文和法规,以明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依据,以及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和决定。
4. 处理措施:应明确违法行为的处理措施,如责令改正、罚款、查封、扣押等。
5. 监督检查:应明确对违法行为的监督检查要求,如检查时间、检查内容等。
6. 违法行为的后果:应明确违法行为的后果,包括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和影响,以及执法机关对违法行为可能采取的补救措施。
7. 法律救济:应告知违法行为的对象有权依法申诉、上诉的权利和途径。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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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只记录当事人未签名的事实而未注明其不签名的原因。实 践中, 往往忽视对当事人未签名原因的记载,这样的笔录不符 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 条“当事人拒绝签名或不能签名的,应当注明原因”的规定, 必须予以纠正。
7、当事人认定错误:如在店面转让的情况下, 实际经营者是刘某(经营烧烤食品),而营 业执照持有者则为张某(核准的许可项目是 冷冻食品)。这种情形一定要查明两者关系, 如是否合伙经营,有无协议,以确定当事人 身份。不能单纯对冷饮店业主作为当事人进 行处罚。(民诉意见第46条规定,营业执照 上登记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将其视 为共同诉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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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记录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
如:在制作询问笔录前应告知被询问人的相关法定权利义务和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等内容,然后再记录询问人的提问和被询问 人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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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第三款规定,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厉害 关系的,应当回避;《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第十六条规定,承办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自行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的近亲 属;(二)与本案有厉害关系;(三)与本 案当事人有其他厉害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 正审理的。当事人有权申请回避。回避申请 由受理的卫生行政机关负责人决定。因此, 在制作询问笔录之前还应如实告知当事人遇 法定情形有要求案件承办人回避的权利。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87号令)(2019年修改)
附件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目录
1.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2.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3.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
4.检验结果告知书
5.卫生监督意见书
6.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
7.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8.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9.查封、扣押决定书
10.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
11.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
12.物品清单
13.公告
14.封条
15.案件受理记录
16.立案报告
17.案件移送书
18.现场笔录
19.询问笔录
20.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
21.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22.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23.合议记录
24.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5.陈述和申辩笔录
26.陈述和申辩复核意见书
27.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28.听证笔录
29.听证意见书
30.行政处罚决定书
31.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32.送达回执
33.催告书
34.强制执行申请书
35.结案报告
36.续页
37.卫生行政执法建议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编号:
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被采样人:采样地址:采样方法:
采样时间年月日时采样目的:
样品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状况或
储存条件生产日期
及批号生产或进口代理单位采样地点
被采样人签名:采样人签名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年月日年月日
备注:本记录一式三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被采样人,第三联随样品送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制定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编号:
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被采样人:
采样地点:
采样方法:
采样时间年月日时
采样目的:
采样设备或仪器名称:
采集样品名称:
采集样品编号:
采集样品份数:
被采样物品或场所状况:
被采样人签名:采样人签名驻马店市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年月日年月日
卫生执法文书书写规范
法定的强制性特征
• 代表国家意志和行为,一经 认可确定合法,国家强制力 保证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
效力的特定性
• 针对特定对象和事件做出的, 不具有普遍约束力,因此文书 所记载的事实应该具体明确, 应用法律准确,要具体到条款 项目。
专业技术性
示例
• 二、立案报告
•
立案报告是执法机关对案件正式开展调查取证的依据,《卫生行 政处罚程序》规定受理后⒎日内立案,是因为我们办案往往在案发现 场就要采取进一步取证,如调查询问、证据保存等等,所以必须符合 “因情况特殊需要现场立案采取调查取证措施,应当3日内补办立案 报告手续”的规定。
要求:
• 1.内容齐全:当事人、案件来源、发案时间和地点、受理时间、案情 摘要 • 2.案情要素:违法事实、违反条款、违法事实书写排列有序 • 3.签名和时间:经办人签名及时间、审批意见、立案时间、指定承办 人、负责人签名及时间
• (2)相关性原则。与案件无关的内容不要 记。对同一管理相对人的检查,只要是卫 生法律法规的管辖内容,可书写在同一现 场检查笔录之中。 • (3)合法性原则。一要程序合法。2名以 上、亮证、陪同,记录要经被检查人核对 并写明“以上笔录属实”和签名。检查人 签名并注明执法证号码;二要手段合法。 检查、取证要公开进行,当时笔录,更不 能伪造。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基本要求内容
.
新版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重点内容解析
1、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编号方法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
请大家不要浮现"扬卫消罚字[2022]第13 号"
2、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 编号方法为:"年份+序号"。
文书书写使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不能使用蓝色、红色等其他颜色的笔,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等。
1、文书不得随意修改或者涂抹。修改处要用杠线划去,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
例1"该单位现场不能浮现出示卫生许可证开展住宿经营活动。 "
出示
例2"该单位现场不能浮现卫生许可证开展住宿经营活动。 "
2、对外使用的文书做出修改的,应当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者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1 对外使用的文书:需要送达对方或者需要对方签字确认的现场笔录、问询笔录、告知书、决定书等文书。
〔2 目前的刻章有执法专用章、许可专用章、 "本件与原件相同
"。
〔3 尽量少修改,修改处由对方当事人签章,不使用校对章。法院等司法机关已经逐步取销校对章。
3、
,当场交由有关当事人审
阅或者向当事人宣读,并由当事人签字确认。当事人认为记录有遗漏或者有差错的,应当提出补充和修改,
覆盖。
1、需要当事人签字的应当在签字栏签名或者盖章。笔录式文书, 需要当事人在笔录上注明"以上笔录属实"字样。
2、当事人在场陪检但拒不签名的,执法人员应当在文书上注明拒签情况,注意要拍摄现场照片,将一式两联的笔录文书留置一份在现场。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发展趋势
随着卫生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和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也在逐 步走向规范化、电子化和智能化。
02
文书的基本格式与要求
封面格式
文书名称
清晰标明文书类型,如行政处 罚决定书、行政许可申请书等。
制作单位
填写制作文书的卫生行政执法 机构名称。
文书编号
统一格式,方便管理和查询。
当事人信息
准确填写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地址等基本信息。
制作日期
填写文书的制作时间,包括年、 月、日。
正文格式
标题
简明扼要,概括文书主要内容。
02
事实描述
客观、准确描述违法事实,包括时间、 地点、涉及人员、违法情节等。
01
法律法规。
04
文书的管理与归档
文书的管理规定
01
02
03
分类管理
根据文书类型、用途和重 要性进行分类,以便于管 理和查找。
编号制度
为每份文书制定唯一编号, 以便快速识别和检索。
保密管理
对涉及机密或敏感信息的 文书进行加密和特殊管理。
归档的要求与方法
定期归档
按照规定的时间周期,如 年度或项目结束后,对文 书进行归档。
03
法律依据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
行政执法文书是一种重要的法律文书,用于卫生行政部门对违反卫
生法规行为进行处罚和监督管理。本文将就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定义、种类和必备要素进行介绍,并分析其在卫生行政执法中的作用和意义。
一、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定义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制定并使用的用以约束和规
范违反卫生法规行为的书面文书,其具有司法效力。它是卫生行政执
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制定和使用,能够
维护社会公共卫生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种类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根据不同的具体情况和违法行为,可分为多种不
同的类型,如下所示:
1.《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
该文书针对违反卫生法规的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发出责令限期
改正通知书,要求违法行为责任人限期改正,且需在文书中明确规定
整改措施及期限。
2.《查封扣押决定书》:
当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某个场所存在具有严重卫生风险的情况时,可
发出查封扣押决定书,对该场所进行查封或扣押,以确保卫生安全。
3.《责令停产停业通知书》:
对于违反卫生法规、存在卫生安全风险的企业或单位,卫生行政部门可发出责令停产停业通知书,要求其立即停止生产或经营活动,直至符合卫生标准。
4.《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发现严重违反卫生法规的违法行为时,卫生行政部门可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违法行为责任人予以罚款、暂扣许可证、吊销许可证等处罚。
三、卫生行政执法文书的必备要素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作为一种正式的法律文件,其应具备以下必要要素:
1.文书名称: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应在文书中明确标明文书名称,以便于准确理解和识别。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7号)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已于2012年6月7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陈竺
2012年9月6日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规定的文书适用于监督检查、监督抽检、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卫生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规范确定的各类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使用。
除本规范规定的文书样式外,省级卫生行政机关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相应文书,并报卫生部备案。
第四条制作的文书应当完整、准确、规范,符合相应的要求。
文书中卫生行政机关的名称应当填写机关全称。
文书本身设定文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文号”位置编写相应的文号,编号方法为:“地区简称+卫+执法类别+执法性质+〔年份〕+序号”。文书本身设定编号的,应当在文书标注的“编号:”后印制编号,编号方法为:“年份+序号”。
第二章制作要求
第五条现场使用的文书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印制后填写。两联以上的文书应当使用无碳复写纸印制。
应当用黑色或者蓝黑色的水笔或者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当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对外使用的文书作出修改的,应当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者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文书也可以按照规范的格式打印。执法过程中需要利用手持移动执法设备现场打印文书的,在文书格式和内容不变的情况下,文书规格大小可以适当调整。
卫生行政许可执法文书与示范文本.
第一部分卫生许可文书
卫生行政许可文书
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公共场所
:
本机关现已收到你(单位提交申请行政许可的下列材料:□1、江苏省公共场所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
□3、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总体平面图和周围环境平面图;
□4、经营项目布局及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标注各功能区面积;
□5、卫生设备和消毒、检验设备清单;
□6、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书;
□7、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8、卫生质量控制体系相关材料(包括卫生管理组织、管理制度、卫生安全保障措施等;
□9、其他:工商营业执照/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经营场所/场地的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合格证明资料等。
以上材料共件页.
以上申请材料如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本机关将在五个工作日内予以告知。
(章
收件人(签名:年月日
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本文书一式两联,第一联留本行政机关存档,第二联交申请人
苏州市卫生局制
卫生行政许可文书
卫生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接收凭证
(供水单位
:
本机关现已收到你(单位提交的申请行政许可的下列材料:
□1、江苏省生活饮用水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行政许可申请表;
□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材料;
□3、工商营业执照或工商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及有关证明文件;
□4、厂区布局和周围环境平面图;
□5、生产区(车间、场所布局平面图;
□6、水处理工艺简述及流程简图;;
□7、生产设备(设施及检验设备清单;
□8、水质检验人员基本情况;
常用行政执法文书的正确书写及应注意的事项
卫生行政执法案卷的正确书写及有关规定
所有按一般程序实施卫生行政处罚在处罚的实施阶段上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立案——调查取证——合议(适用听证或重大处罚案件)——告知——审批——处罚决定书——送达——结案,时间不能倒置。(如果时间倒置就是0分卷)
制作案卷时应注意的事项:
1、文书应用蓝色或黑色的水笔或签字笔填写,保证字迹清楚、文字规范、文面清洁;
2、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时间与行政审批表的审批时间应是同
一天,并具体到小时、分。
3、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处罚时间与陈述申辩告知时间是同一天的,
应具体到小时、分。(处罚决定书的处罚时间与行政审批表的审批时间与陈述申辩告知时间是同一天的应遵循告知——审批——处罚决定书的顺序,并具体到小时、分)
4、文书内出现不是当事人本人签字的(负责人代签的),应有当事人授权的委托书证明。
5、违法事实两种以上的应分别裁量,合并处罚。
6、行政处罚决定书绝对不能涂改。
7、凡是执法文书需要盖章的应在“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并盖章”处填写卫生行政机关名称(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局)
8、一般程序实施卫生行政处罚时,责令改正后应有复查记录。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34号《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
范》第二章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因书写错误需要对文书进行修改的,应用杠线划去修改处,在其上方或者接下处写上正确内容。
对外使用的文书作出修改的,应在改动处加盖校对章,或由对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
10、文书中的空白处应划掉。举报的案件要填写案件受理登记表处
罚种类应用全,如果罚则有警告或没收的要用上,不能只罚款,行政处罚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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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概述 (3)
第二章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 (10)
第三章37类执法文书书写模板 (14)
第一节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14)
第二节非产品样品采样记录 (18)
第三节产品样品确认告知书 (22)
第四节检验结果告知书 (25)
第五节卫生监督意见书 (28)
第六节卫生行政执法事项审批表 (31)
第七节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34)
第八节解除卫生行政控制决定书 (38)
第九节查封、扣押决定书 (40)
第十节查封、扣押处理决定书 (47)
第十一节查封、扣押延期通知书 (51)
第十二节物品清单 (55)
第十三节公告 (59)
第十四节封条 (61)
第十五节案件受理记录 (64)
第十六节立案报告 (69)
第十七节案件移送书 (73)
第十八节现场笔录 (78)
第十九节询问笔录 (89)
第二十节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决定书 (95)
第二十一节证据先行登记保存处理决定书 (99)
第二十二节案件调查终结报告 (101)
第二十三节合议记录 (105)
第二十四节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110)
第二十五节陈述和申辩笔录 (114)
第二十六节陈述和申辩复核意见书 (119)
第二十七节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122)
第二十八节听证笔录 (126)
第二十九节听证意见书 (132)
第三十节行政处罚决定书 (135)
第三十一节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 (140)
第三十二节送达回执 (143)
第三十三节催告书 (145)
第三十四节强制执行申请书 (147)
第三十五节结案报告 (151)
第三十六节续页 (154)
第三十七节卫生行政执法建议书 (157)
第四章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常见问题 (160)
第五章行政诉讼文书瑕疵问题案例 (169)
第六章卫生计生行政处罚案例常见案由 (185)
附件1陕西省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文号、编号编写方法的指导意见 (210)
附件2河北省卫生计生行政执法文书样式(2017版) (216)
前言
建立法治政府,推行依法行政,是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和依法执政的内在要求,也是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严格执法的必然要求。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是卫生行政执法的法定性文书,其有效地记载卫生行政执法的全过程,是实现依法行政的有效工具和书面载体。在打击卫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正常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一直以来,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中心高度重视执法文书的管理,坚持与时俱进。原卫生部在2012年9月颁布了新修订的《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规范》,每一次的修订完善,都给卫生行政执法工作注入了新鲜的血液,有效推进了执法人员文书书写水平和行政执法办案质量。
《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实用指南》(2017版)是在2012年版文书的基础上编写的。本指南的内容包括卫生行政执法文书概述,37类执法文书书写模板,文书常见错误,卫生行政和其他部门行政诉讼中文书瑕疵问题案例和卫生计生案例常见案由等。本指南是一本实用性较强的工作手册,可用于基层卫生监督员实际执法工作中参考,也可以作为对执法人员培训的教材。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本指南中37类执法文
书书写模板的内容前后并没有因果关系,在实际工作中不能生搬硬套。执法文书书写质量如何,取决于卫生监督员对法律知识和本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
本指南在编写过程中得到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河北、江苏、浙江、湖南、广东、广西、陕西、山东省济南市、北京市朝阳区和广东省深圳、佛山、东莞、中山等省市区卫生监督机构领导和专家们的大力支持,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本指南在编写过程中由于水平有限,难免有错漏和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国家卫生计生委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心 2017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