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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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50311-2000第1章总则第2章术语和符号2.1 术语2.2 符号第3章系统设计第4章系统指标第5章工作区第6章配线子系统第7章干线子系统第8章设备间第9章管理第10章建筑群子系统第11章电气防护、接地及防火第12章安装工艺要求12.1 一般规定12.2 设备间12.3 交接间12.4 电缆12.5 工作区第13章本规范用词说明第1章总则第1.0.1条为了适应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社会需求,配合现代化城市建设和信息通信网向数字化、综合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搞好建筑与建筑群的电话、数据、图文、图像等多媒体综合网络建设,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的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

第1.0.3条综合布线系统的设施及管线的建设,应纳入建筑与建筑群相应的规划之中。

第1.0.4条综合布线系统应与大楼办公自动化(OA)、通信自动化(CA)、楼宇自动化(BA)等系统统筹规划,按照各种信息的传输要求,做到合理使用,并应符合相关的标准。

第1.0.5条工程设计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期用户要求,进行综合布线系统设施和管线的设计。

工程设计必须保证综合布线系统的质量和安全,考虑施工和维护方便,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第1.0.6条工程设计中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

未经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设备及主要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第1.0.7条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2章术语和符号2.1 术语第2.1.1条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gneric cabling system for building and campus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传输网络。

它既使话音和数据通信设备、交换设备和其他信息管理系统彼此相连,又使这些设备与外部通信网络相连接。

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GB/T50312-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Code for engin eeri ng accepta nee of gen eric cabli ng System for buildig andcampus GBT/T 50312-200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0年8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北京目次1. 总则2. 环境检查3. 器材检验4. 设备安装检验5. 缆线的敷设和保护方式检验•缆线的敷设*保护措施6. 缆线终接7. 工程电气测试8. 工程验收附录A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检验项目及内容附录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电气测试方法及测试内容附录 C 光纤链路测试方法附录 D 光纤连接器极性附录E 对绞电缆型号表示法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0.1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工程中凡遇本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可依据设计规范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1.0.4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1.0.5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环境检查2 . 0. 1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铺面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是指为建筑物或建筑群中的各种电气设备、通信设备、安防设备等提供合理、有效、安全的布线系统的设计规范。

下面将从设计原则、设计要求、设备选用、布线方式等方面进行规范说明。

一、设计原则1.安全性原则:任何布线系统设计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确保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员和设备造成危害。

2.可维护性原则:布线系统设计应符合维护操作的要求,便于维护人员进行巡检、维修和更换。

3.灵活性原则:布线系统设计应考虑到未来增删设备的可能性,并提供适当的接口和扩展空间,以便后续系统升级和扩展。

4.效益原则:布线系统设计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减少资源浪费,提高整体效益。

二、设计要求1.安全要求:布线系统设计要符合国家电气安全标准,确保电气设备和线路运行稳定,防止漏电、短路等安全隐患。

2.可靠性要求:布线系统设计要保证设备运行的可靠性,减少故障发生的概率和影响范围。

3.灵活性要求:布线系统设计要灵活可调,能适应未来系统扩展和改造的需求。

三、设备选用1.电缆选用:根据布线系统所需传输的信号类型和距离,选择合适的电缆类型,如光纤、双绞线等。

2.电线选用:根据电力设备的需求,选择合适的电线规格,确保电能传输的安全和可靠。

3.配电设备选用: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配电设备,包括开关、插座、熔断器等,确保供电安全可靠。

4.通信设备选用:根据通信设备的需求,选择合适的交换机、路由器、无线AP等设备,保证数据传输的稳定和高效。

四、布线方式1.传统布线方式:将电缆或电线按照所需信号类型和设备位置布设,保持线缆的整洁和有序。

2.层次式布线方式:根据不同设备的信号需求和通讯量的大小,将线路分为不同层次,以提高信号传输效率。

3.集中式布线方式:将所有线缆集中到配线架或柜中,方便管理和维护。

4.模块化布线方式:将线缆和设备按照模块化原则进行布设,方便后续设备的更换和扩展。

综上所述,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是为了安全、可靠、灵活和高效地满足建筑物或建筑群中各种设备的需求而制定的。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 50312—2000 1 总则1.0.1 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 工程中凡遇本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可依据设计规范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1.0 4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1.0.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环境检查2.0.1 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1 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

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2 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 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防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4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5 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6 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器材检验3.0.1 器材检验一般要求如下:1 工程所用缆线器材型式、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无出厂检验证明材料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 经检验的器材应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器件应单独存放,以备核查与处理。

3 工程中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订货合同或封存的产品在规格、型号、等级上相符。

4 备品,备件及各类资料应齐全。

3.0.2 型材、管材与铁件的检验要求如下:1 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断裂。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修订本2.doc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修订本2.doc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修订本(CECS72:97)系统分级和传输距离限值采用ISO/IEC11801:1995(E)国际标准,该标准着眼于各式计算机网络的要求。

当综合布线系统应用于公用电话网或公用数据通信等其他用途时,应按照相关的标准要求进行设计。

在表中规定100Ω和150Ω两种规格,是根据YD/T838.1~4-1996<数字通信用对绞 /星绞对称电缆>通信行业标准制订的。

我国规定不生产120Ω的产品,但考虑到已建和在建的工程已采用了国外引进120Ω的产品,施工验收时可参考相关标准妥善解决,新建工程不允许再采用120Ω的产品。

1.0.7综合布线系统的组网和各段缆线的长度限值应符合图1.0.7所示的规定:1.0.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选用的电缆、光缆、各种连接电缆、跳线,以及配线设备等所有硬件设施,均应符合ISO/IEC11801:1995(E)国际标准的各项规定,确保系统指标得以实施。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应按照近期和远期通信业务、计算机网络拓扑结构等需要,选用合适的综合布线硬件设施,选用产品的各项指标应高于系统指标,才能保证系统指标得以满足,但不一定越高越好,选得太高,回增加工程造价,选得太低,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应当恰如其分。

1.0.9综合布线系统应设置汉显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人工登录与综合布线系统相关的硬件设施的工作状态信息,包括:社别和缆线的用途,使用部门,组成局域网的拓扑结构,传呼素信息速率、终端设备配置状况,占用硬件编号,色标,链路的功能和各项主要特征参数,链路的完好状况,故障记录等内容。

还应登录设备位置和缆线走向等内容,例如:建筑物名称,位置,区号,楼层号,房间号等内容。

考虑到综合布线系统适用于各种通信业务和计算机网络等多种服务,而且也适用于各个单位或部门共同使用同一个大楼的综合布线系统,使用管理跟不上,将会造成不必要的麻烦,为了保证综合布线系统的运行善能够一目了然,规范规定设置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人工登录各种运行状态,便于操作人员迅速准确地调度应用和及时处理故障状况。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 B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 B50311GB50311-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1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1-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七年四月六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 6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OO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对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由信息产业部作为主编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其他参编单位组成规范编写组共同编写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展开了多项专题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加以补充完善和修改,广泛吸取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定的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号,邮编:100080),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现代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张宜张晓微孙兰李雪佩张文才陈琪成彦温伯银赵济安瞿二澜朱立彤刘侃陈汉民目次1总则 (1)2术语和符号 (2)术语 (2)符号与缩略词 (5)3系统设计 (7)系统构成 (7)系统分级与组成 (9)缆线长度划分……………………………………………(1 1)系统应用…………………………………………………( 1 2)屏蔽布线系统……………………………………………(1 3)开放型办公室布线系统…………………………………(1 3)工业级布线系统…………………………………………(1 4) 4系统配置设计……………………………………………(1 5)工作区…………………………………………………(1 5)配线子系统……………………………………………(1 5)干线子系统……………………………………………(1 7)建筑群子系统……………………………………………(1 8)设备间…………………………………………………(1 8)进线间…………………………………………………(1 8)管理……………………………………………………(1 8)5系统指标 (20)6安装工艺要求 (31)工作区…………………………………………………(3 1)电信间 (31)设备间…………………………………………………(3 2)进线间…………………………………………………(3 3)缆线布放………………………………………………(3 4)7电气防护及接地…………………………………………(3 6)8防火……………………………………………………… (3 9)本规范用词说明………………………………………………(4 0)附:条文说明…………………………………………………(41)1总则为了配合现代化城镇信息通信网向数字化方向发展,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的语音、数据、图像及多媒体业务综合网络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1总则1.0.1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1.0。

2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改建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

0.3 工程中凡遇本规范未包括的技术标准、技术要求,可依据设计规范的要求及相关国家标准执行。

1.0.4 在建工程中,施工单位必须执行本规范有关施工质量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施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1。

0。

5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环境检查2。

0.1 应对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的建筑和环境条件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如下:1 交接间、设备间、工作区土建工程已全部竣工.房屋地面平整、光洁,门的高度和宽度应不妨碍设备和器材的搬运,门锁和钥匙齐全。

2、房屋预埋地槽、暗管及孔洞和竖井的位置、数量、尺寸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3、铺设活动地板的场所,活动地板纺静电措施的接地应符合设计要求。

4、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220V单相带地电源插座。

5、交接间、设备间应提供可靠的接地装置,设置接地体时,检查接地电阻值及接地装置应符合设计要求.6、交接间、设备间的面积、通风及环境温湿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器材检查3。

0.1 器材检验一般要求如下:1、工程所用缆线器材型式、规格、数量、质量在施工前应进行检查,无出厂证明材料或与设计不符者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2、经检验的器材应做好记录,对不合格的器材应单独存放,以备核查和处理.3、工程中使用的缆线、器材应与定货合同或封存的产品在规格、型号、等级上相符。

4、备品备件及各类资料齐全。

3.0.2 型材、管件与铁件的检验要求如下:1、各种型材的材质、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得变形、断裂.预埋金属线槽、过线盒、接线盒及桥架表面涂覆或镀层均匀、完整、不得变形,损坏。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一、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建筑布线综合系统的设计应符合《建筑布线综合系统工程规范》、《电子信息技术及网络系统安装工程规范》及《建筑电视系统安装工程规范》等国家标准技术要求和本合同规定;2、建筑布线综合系统工程改造应符合该类型建筑设计要求和本规范要求;3、网络系统的选择,安装,以及所有的电缆接线等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本施工规程;4、电缆应具有良好的电器性能,确保正确、牢固的连接,保证建筑布线综合系统工程正确可靠运行;5、布放、固定以及抗压强度等硬件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标准和本合同要求;6、布线供电电源应符合合同的要求,充分考虑实际使用的可行性。

二、验收内容1、验收工程建设状况,布线系统的设计,布线和终端设备的安装,布线的位置准确性以及综合系统的保护等;2、验收布线产品的质量,设备的外观美观度,电缆及线缆接合牢固及安全性,电缆及线缆应优先采用建筑布线综合系统柔性电缆及线缆标准;3、验收硬件安装穿越结构分布的正确性,所有的连接件及安装配件的质量;4、验收布线综合系统的工作状态;5、验收建筑环境控制,监控,安全设备,火灾安全系统,智能系统和单元控制系统等网络系统;6、验收布线系统及设施施工报告,测试报告,资料文件和记录;7、验收完工时应按国家有关法规和本合同将建筑布线综合系统工程竣工并通知验收。

三、验收结果1、完工验收应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组织,由甲方或乙方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验收;2、验收合格的,甲方应当在验收结束后三十天内出具验收证明,并发竣工图纸复印件两份;3、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收到验收通知后十五天内按照《验收证明》要求,完善验收部分工程,待全部工程技术问题解决后,再次由甲方和乙方共同组织验收;4、完工验收质量得到认可后,双方应签订质量保证书,并交付乙方复制件留存;5、建筑布线综合系统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应及时一次性付清质量保证金。

GBT50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范

GBT50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范

GBT50311-2000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工程系统设计规范Code for engineering design of generic cabling system for building andcampusGBT/T 50311-200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施行日期:2000年8月1日中国计划出版社2000北京目次1.总则2.术语和符号3.系统设计4.系统指标5.工作区6.配线子系统7.干线子系统8.设备间9.管理10.建筑群子系统11.电气防护、接地及防火12.安装工艺要求本规范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总则1.0.1为了适应经济建设高速发展和改革开放的社会需求,配合现代化城市建设和信息通信网向数字化、综合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搞好建筑与建筑群的电话、数据、图文、图像等多媒体综合网络建设,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的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

1.0.3综合布线系统的设施及管线的建设,应纳入建筑与建筑群相应的规划之中。

1.0.4综合布线系统应与大楼办公自动化(OA)、通信自动化(CA)、楼宇自动化(BA)等系统统筹规划,按照各种信息的传输要求做到合理使用,并应符合相关的标准。

1.0.5工程设计时,应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功能、环境条件和近、远用户要求、进行综合布线系统设施和管线的设计。

工程设计施工必须保证综合布线系统的质量和安全,考虑施工和维护方便,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0.6工程设计中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定型产品。

未经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鉴定合格的设备及主要材料,不得在工程中使用。

1.0.7综合布线系统的工程设计。

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术语和符号2.1术语2.1.1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generic cabling system for building and campus建筑物或建筑群内的传输网络。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

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1、系统设计1.0.1综合布线系统(GCS)应是开放式结构,应能支持电话及多种计算机数据系统,还应能支持会议电视、监视电视等系统的需要。

设计综合布线系统应采用星型拓扑结构,该结构下的每个分支子系统都是相对独立的单元,对每个分支单元系统改动都不影响其他子系统。

只要改变结点连接就可使网络的星型、总线、环型等各种类型网络间进行转换。

综合布线系统应采用开放式的结构并应能支持当前普遍采用的各种局部网络及计算机系统:主要有RS-232-C(同步/异步),星型网(Star)局域/广域网(LAN/WAN),王安网(Wang OIS/VS),令牌网(Token Ring),以太网(Ethernet),光缆分布数据接口(FDDI)等。

1.0.2本规范参考ISO/IEC11801《客户建筑物电缆通用敷设要求》国际标准的规定,将建筑物综合布线系统分为六个子系统:1. 工作区子系统2. 配线(水平)子系统3. 干线(垂直)子系统4. 设备间子系统5. 管理子系统6. 建筑群子系统工作区子系统由终端设备连接到信息插座的连线(软线)组成,它包括装配软线、连接器和连接所需的扩展软线,并在终端设备和输入/输出(I/O)之间搭接。

相当于电话配线系统中连接话机的用户线及话机终端部分。

在智能楼布线系统中工作区用术语服务区(coverage area)替代,通常服务区大于工作区。

配线子系统,它将干线子系统线路延伸到用户工作区,相当于电话配线系统中配线电缆或连接到用户出线盒的用户线部分。

干线子系统,它提供建筑物的干线电缆的路由。

该子系统由不县电缆组成,或者由电缆和光滥以及将此干线连接到相关的支撑硬件组合而成。

相当于电话配线系统中干线电缆。

设备间子系统把中继线交叉连接处和布线交叉连接处连接到功用系统设备上。

由设备中的电缆、连接器和相关支撑硬件组成,它把功用系统设备的各种不同设备互连起来。

相当于电话配线系统中的站内配线设备及电缆、导线连接部分。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GB50311-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1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1-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7.0.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七年四月六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 6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OO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对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由信息产业部作为主编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其他参编单位组成规范编写组共同编写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展开了多项专题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加以补充完善和修改,广泛吸取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定的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号,邮编:100080),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现代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张宜张晓微孙兰李雪佩张文才陈琪成彦温伯银赵济安瞿二澜朱立彤刘侃陈汉民目次1总则 (1)2术语和符号 (2)2.1术语 (2)2.2符号与缩略词 (5)3系统设计 (7)3.1系统构成 (7)3.2系统分级与组成 (9)3.3缆线长度划分……………………………………………(1 1)3.4系统应用…………………………………………………( 1 2)3.5屏蔽布线系统……………………………………………(1 3)3.6开放型办公室布线系统…………………………………(1 3)3.7工业级布线系统…………………………………………(14)4系统配置设计……………………………………………(1 5)4.1工作区…………………………………………………(1 5) 4.2配线子系统……………………………………………(1 5) 4.3干线子系统……………………………………………(1 7)4.4建筑群子系统……………………………………………(1 8)4.5设备间.........................................................(1 8) 4.6进线间.........................................................(1 8) 4.7管理............................................................(1 8) 5系统指标 (20)6安装工艺要求 (31)6.1工作区.........................................................(3 1) 6.2电信间 (31)6.3设备间…………………………………………………(3 2) 6.4进线间…………………………………………………(3 3) 6.5缆线布放………………………………………………(3 4) 7电气防护及接地…………………………………………(3 6)8防火………………………………………………………(3 9)本规范用词说明………………………………………………(4 0)附:条文说明…………………………………………………(41)1总则1.0.1为了配合现代化城镇信息通信网向数字化方向发展,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的语音、数据、图像及多媒体业务综合网络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50311GB50311-2007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公告第619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的公告现批准《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 50311-2007,自2007年10月1日起实施。

其中,第7.0.9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七年四月六日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4] 67号文件《关于印发“二OO四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要求,对原《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GB/T 50311-2000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进行了修订,由信息产业部作为主编部门,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会同其他参编单位组成规范编写组共同编写完成的。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市场调查并展开了多项专题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加以补充完善和修改,广泛吸取国内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

同时,参考了国内外相关标准规定的内容。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信息产业部负责日常管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在应用过程中如有需要修改与补充的建议,请将有关资料寄送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16号,邮编:100080),以供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中国移动通信集团设计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现代集团华东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五洲工程设计研究院主要起草人:张宜张晓微孙兰李雪佩张文才陈琪成彦温伯银赵济安瞿二澜朱立彤刘侃陈汉民目次1总则 (1)2术语和符号 (2)2.1术语 (2)2.2符号与缩略词 (5)3系统设计 (7)3.1系统构成 (7)3.2系统分级与组成 (9)3.3缆线长度划分……………………………………………(1 1)3.4系统应用…………………………………………………( 1 2)3.5屏蔽布线系统……………………………………………(1 3)3.6开放型办公室布线系统…………………………………(1 3)3.7工业级布线系统…………………………………………(14)4系统配置设计……………………………………………(1 5)4.1工作区…………………………………………………(1 5) 4.2配线子系统……………………………………………(1 5) 4.3干线子系统……………………………………………(1 7)4.4建筑群子系统……………………………………………(1 8)4.5设备间.........................................................(1 8) 4.6进线间.........................................................(1 8) 4.7管理............................................................(1 8) 5系统指标 (20)6安装工艺要求 (31)6.1工作区.........................................................(3 1) 6.2电信间 (31)6.3设备间…………………………………………………(3 2) 6.4进线间…………………………………………………(3 3) 6.5缆线布放………………………………………………(3 4) 7电气防护及接地…………………………………………(3 6)8防火………………………………………………………(3 9)本规范用词说明………………………………………………(4 0)附:条文说明…………………………………………………(41)1总则1.0.1为了配合现代化城镇信息通信网向数字化方向发展,规范建筑与建筑群的语音、数据、图像及多媒体业务综合网络建设,特制定本规范。

建筑物综合布线系统

建筑物综合布线系统

建筑物综合布线系统综合布线系统建筑物综合布线系统(PDS),又称开放布线系统,是一种在建筑物和建筑群中综合数据传输的网络系统。

可把建筑物内部的语音交换、智能数据处理设备及其可广义的数据通信设施相互连接起来,并采用必要的设备同建筑物外部数据网络或电话线路相连接,其系统包括所有建筑物与建筑群内部用以连接以上设备的电缆和相关的布线器件。

1.PDS的构成。

PDS是由六个独立的子系统组成,采用星形结构,可使任何一个子系统独立地进入PDS 系统中。

这六个子系统为:(1)工作区子系统(Work Loca-tion)。

它是终端设备连接到信息插座之间的设备组成,包括信息插座、插座盒(或面板)、连接软线、适配器等。

(2)水平子系统(Hori-zontal)。

它是将干线子系统线路延伸到用户工作区。

水平系统布置在同一楼层上,一端接在信息插座上,另一端接在层配线间的跳线架上。

水平子系统主要采用四对非屏蔽双绞线,它能支持大多数现代通信设备,在某些要求宽带传输时,可采用”光纤到桌面”的方案。

当水平区间面积相当大时,在这个区间内可能有一个或几个卫星接线间,水平线除了要一端接到设备间之外,还要通过卫星接线间,把终端接到信息出口处。

(3)管理子系统(Administration)。

是干线子系统和水平子系统的桥梁,同时又可为同层组网提供条件。

其中包括双绞线跳线架、跳线。

在有光纤需要的布线系统中,还应有光纤跳线架和光纤跳线。

当终端设备位置或局域网的结构发生变化时,有时只要改变跳线方式即可解决,而不需重新布线。

(4)干线于系统(Backbone)。

通常是由主设备间(如计算机房、程控交换机房)至各层管理间,采用大对数的电缆馈线或光缆,两端分别端接到设备间和管理间的跳线架上。

(5)设备间子系统(Equipment)。

由设备间中的电缆、连接跳线架及相关支撑硬件、防雷电保护装置等构成。

较理想的设置是把计算机房、交换机房等设备间设计在同一楼层中,这样既便于管理,又节省投资,也可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设计多个设备间。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

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1总则1.0.1为统一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施工质量检查、随工检验和竣工验收等工作的技术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

1.0.3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符合施工质量检查的规定。

建设单位应通过工地代表或工程监理人员加强工地的随工质量检查,及时组织隐蔽工程的检验和签证工作。

1.0.4综合布线工程验收前应进行自检测试和竣工验收测试工作。

1.0.5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缩略语ACR-F(Attenuation to Crosstalk Ratio at the Far-end) 衰减远端串音比ACR-N(Attenuation to Crosstalk Ratio at the Near-end )衰减近端串音比d. c. (Direct Current Loop Resistance)直流环路电阻ELTCTL(Equal Level TCTL) 两端等效横向转换损耗FEXT[Far End Crosstalk Attenuation Closs)J远端串音ILCinsertion Loss) 插入损耗NEXT[Near End Crosstalk Attenuation Closs)J近端串音OLT(Optical Line Terminal)光线路终端OLTS(Optical Loss Test Set)光损耗测试OTDR (Optical Time Domain Reflectometer)光时域反射PS NEXT[Pow Sum Near End Crosstalk Attenuation Closs)J近端串音功率和PS AACR F(Power Sum Attenuation to Alien Crosstalk Ratio at the Far-end)外部远端串音比功率和PS AACR-Favg( Average Power Sum Attenuation to Alien Crosstalk Ratio at the Far end)外部远端串音平均值比功率和PS ACR F( Power Sum Attenuation to Crosstalk Ratio at the Far-end)衰减远端串音比功率和PS ACR-N (Power Sum Attenuation to Crosstalk Ratio at theNear-end)衰减近端串音比功率和PS ANEXT[Power Sum Alien Near-End Crosstalk(loss )]外部近端串音功率和PS ANEXTavg[Average Pow Sum Alien Near-End Crosstalk Closs)]外部近端串音平均值功率和PS FEXT(Power Sum Far End Crosstalk)远端串音功率和RL(Return Loss)回波损耗TCL(Transverse Conversion Loss)横向转换损耗TCTL(Transverse Conversion Transfer Loss)横向转换转移损耗3环境检查3.0.1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等建筑环境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工作区、电信间、设备间及用户单元区域的土建工程应已全部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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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
第一节综合布线设备安装
一、敷设管路
工作内容:
1.敷设钢管:管材检查、配管、锉管内口、敷管、固定、试通、接地、伸缩
及沉降处理、做标记等。

2.敷设硬质PVC管:管材检查、配管、锉管内口、敷管、固定、试通、做标
记等。

3.敷设金属软管:管材检查、配管、敷管、连接接头、做标记等。

二、敷设线槽
工作内容:
1.敷设金属线槽:线槽检查、安装线槽及附件、接地、做标记、穿墙处封堵
等。

2.敷设塑料线槽:线槽检查、没位、安装线槽等。

单位:100m
三、安装过线(路)盒、信息插座底盒(接线盒)
工作内容:
开孔、安装盒体、连接处密封、做标记等。

单位:10个
2. 明装信息插座的工作内容中无“开孔”工序。

四、安装桥架
工作内容:
安装桥架:固定吊杆或支架、安装桥架、墙上钉固桥架、接地、穿墙处封堵、做标记等。

单位:10m
单位:10m
五、开槽
工作内容:
划线定位、开槽、水泥砂浆抹平等。

单位:m
六、安装机柜、机架、接线箱、抗震底座
工作内容:
第二节布放线缆
一、布放电缆
(一)管、暗槽内穿放电缆
工作内容:检验、抽测电缆、清理管(暗槽)、制作穿线端头(钩)、穿放引线、穿放电缆、做标记、封堵出口等。

单位:100m条
定额。

2. 以分数形式表示的材料数量,分子为非屏蔽电缆数量,分母为屏蔽电缆数量。

(二)桥架、线槽、网络地板内明布电缆
工作内容:检验、抽测电缆、清理槽道、布放、绑扎电缆、做标记、封堵出口等。

单位:100m条
注:以分数形式表示的材料数量,分子为非屏蔽电缆数量,分母为屏蔽电缆数量。

二、布线光缆、光缆外护套、光纤束
工作内容:
1.管道、暗槽内穿放光缆:检验、测试光缆、清理管(暗槽)、制做穿线端头(钩)、穿
放引线、穿放光缆、出口衬垫、做标记、封堵出口等。

2.桥架、线槽、网络地板内明布光缆:检验、测试光缆、清理槽道、布放、绑扎光缆、
加垫套、做标记、封堵出口等。

3.布放光缆护套:清理槽道、布放、绑扎光缆护套、加垫套、做标记、封堵出口等。

4.气流法布放光纤束:检验、测试光纤、检查护套、气吹布放光纤束、做标记、封堵出
口等。

单位:100m条
第三节缆线终接
一、缆线终接和安装终接部件
工作内容:
1.卡接对绞电缆:编扎固定对绞缆线、卡线、做屏蔽、核心对线序、安装固定接线模块
(跳线盘)、做标记等。

2.安装8位模块式信息插座:固定对绞线、核对线序、卡线、做屏蔽、安装固定面板及
插座、做标记等。

3.安装光纤信息插座:编扎固定光纤、安装光纤连接器及面板、做标记等。

4.安装光纤连接盘:安装插座及连接盘、做标记等。

5.光纤连接:端面处理、纤芯连接、测试、包封护套、盘绕、固定光纤等。

单位:10个
注:安装又口以上8位模块式信息插座的工日定额在双口的基础上乘以1.6的系数。

二、制做跳线
工作内容:
量裁缆线、制做跳线连接器、检验测试等。

单位:条
第四节综合布线系统测试
工作内容:
测试、记录、编制测试报告等。

单位:链路
综合布线常见术语
B-ISDN: Brand band ISDN 宽带综合业务数字网
CD: Campus Distributor建筑群配线架
FCS: Field Control System现场总线
FDDI: Fiberdistributed Data Interface光纤分布式数据接口
FDMA:Frequency Division Multiple Access频分多址
FTTB:Fiber To The Building光纤到大楼
FTTC:Fiber To The Curb光纤到路边
FTTH:Fiber To The Home光纤到家庭
P-ACR:Attonuation to Crosstalk Ratio衰减与串扰比
GC:Generic Cabling综合布线
ICMP:Internet Control Message Protocol控制信息协议
IDF:Intermediate Distribution Frame分配线架
IDS:Industrial Distribution System工业布线系统
ITU: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s Union国际电信联盟
LE:Local Exchange本地交换网
MDF:Main Distribution Frame主配线架
MIC:Mediu Interface Connector介质接口连接器
MIO:Multiuser Information Outlet多用户信息插座
MN-NES: MN-Network Element System网元管理系统
MN-RMS:MN-Region Management System网络管理系统
NEXT:Near End Crosstalk近端串扰
NMS:Network Management System网络管理系统
O/E:Optical to Electrical coverter光电转换器
OSI:Open Systems Interconnection开放系统互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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