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种类和划分
合同的类型
合同的类型,合同的分类
1、根据双方当事人是否互负给付义务划分
(1)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2)单务合同:仅一方当事人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借用合同。
2、根据当事人取得权益是否须付出对价划分
(1)有偿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益时,必须向对方支付相应对价的合同。
(2)无偿合同:当事人一方享有合同约定的权益时,无须向对方支付对价的合同。
3、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划分
(1)诺成合同: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的合同。
(2)实践合同: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实际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客运合同是典型的实践性合同。
4、根据法律对合同关系是否设有规范并赋予特定名称划分
(1)典型合同:法律对其设有规范并赋予特定名称的合同,《合同法》分则规定了15种有名合同。
(2)非典型合同:法律未设特定规定,也未赋予特定名称的合同。
5、根据合同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法律形式划分
(1)要式合同:必须采用特定法律形式才能成立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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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要式合同:法律没有特别规定,当事人也没有特别约定要采用特殊形式的合同。
6、根据订立的合同是为谁的利益划分
(1)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是指仅订约当事人享有合同权利和直接取得利益的合同。
(2)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指订约的一方当事人不是为了自己,而是为第三人设定权利,使其获得利益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第三人既不是缔约人,也不通过代理人参加订立合同,但可以直接享有合同的某些权利,可直接基于合同取得利益。如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保险合同。
什么是合同
3.条款表格式合同
条款表格式合同,是将某项合同中具
有共同性的内容用表格形式规定下来,对 于那些非常规性的部分则根据双方当事人 的协商意见,用条款形式规定下来。这种 条款和表格结合的形式,比表格式具有灵
活性,可以让合同签订人有更多的选择余 地。
三、合同的特点
(一)合法性
合同具有合法的特点,其含义有二: 一是合同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签订合同的法 定资格;二是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 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扰乱社会经济 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14.行纪合同
行纪合同是行纪人以自己的名义为委 托人从事贸易活动,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 同。
15.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 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 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二)从使用目的角度划分,合同有一 般民事合同和经济合同两类
4.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 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5.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 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6.融资租赁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 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 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 金的合同。
(三)合同是实现专业化协作的纽带和 具体组织专业协作的有效方式
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为了达成某种目的而订立的具有法律约束
力的协议。根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合同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常见
的合同种类包括但不限于:
1. 购买合同,双方就商品或服务的购买和销售达成协议的合同。包括购买商品的销售合同、购买服务的服务合同等。
2. 租赁合同,出租方将物品或房屋出租给承租方使用的合同。
包括房屋租赁合同、车辆租赁合同、设备租赁合同等。
3. 劳动合同,雇主与雇员之间关于工作职责、薪酬和福利等方
面的协议。包括全职雇佣合同、兼职雇佣合同、临时雇佣合同等。
4. 委托合同,委托人委托受托人代为办理某项事务的合同。包
括代理委托合同、律师委托合同、设计委托合同等。
5. 借款合同,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并约定归还的合同。包括个
人借款合同、企业借款合同、银行借款合同等。
6. 建设工程合同,业主与施工单位就建设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验收等事宜达成的合同。
7. 合资合同,两个或多个主体为了共同经营某项事业而签订的合同。
以上仅为常见合同种类的部分示例,实际上合同的种类还有很多,每种合同都有其特定的法律条款和要求。在撰写合同范本时,需要根据具体的合同类型和当地法律法规进行适当的调整和完善。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为了明确权利和义务而自愿达成的协议。根据不同的目的和性质,合同的种类有很多。以下是常见的一些合同种类:
1. 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商品的买卖关系所订立的合同。这种合同明确了商品的种类、数量、价格、支付方式、交货时间等条款。
2.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租赁设备、房屋、土地或其他财产的使用权订立的合同。该合同详细规定了租赁期限、租金、使用方式、维护义务等条款。
3. 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债权人向借款人提供一定金额的资金,并约定借款人在一定期限内支付利息和本金的合同。该合同明确了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内容。
4.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指雇主与雇员之间就劳动关系所订立的合同。合同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假等。
5. 技术合同:技术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培训等事宜订立的合同。合同包括技术内容、交付方式、保密义务、费用等条款。
6. 运输合同:运输合同是指货主和运输人之间订立的合同,主要规定了运输的商品、运输的方式、费用、运输期限等内容。
7. 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指业主和承包商之间订立的合同,合同明确规定了工程的范围、工程费用、工期、验收标准等。
8. 版权合同:版权合同是指著作权人和使用著作权的个人或机构之间订立的合同,合同规定了著作权的使用范围、方式、费用等。
9. 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订立的合同,合同明确规定了保险事故的范围、保险费、赔偿方式等内容。
合同的分类
合同的分类
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为了达成一致意见并约定一定权利义务关系,确立双方或多方之间法律地位的书面文件。根据合同的不同性质、目的和内容,可以分为多种分类。下面将对合同的主要分类进行详细阐述。
1. 按照性质划分
(1)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指卖方将商品所有权转让给买方,同时买方支付货款的合同。买卖合同是最常见、最基本的合同类型,适用于商品买卖、房屋买卖等。
(2)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的使用权暂时
转让给承租人,并在租金支付期限内享有租金的权利的合同。租赁合同适用于房屋、车辆等租赁场合。
(3)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
关系,明确劳动条件和权益的合同。劳动合同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雇佣关系。
(4)承包合同:承包合同是指承包人以提供一定劳动和资本,承担完成一项工程或服务的责任,并由业主支付一定报酬的合同。承包合同适用于建筑工程、工程勘察等领域。
2. 按照内容划分
(1)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是指卖方将商品转让给买方,买方
支付货款的合同。销售合同适用于商品销售、买卖交易等。
(2)服务合同:服务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一方向另一方提
供一定的服务,并按约定获得相应的报酬的合同。服务合同适用于咨询、培训、技术支持等领域。
(3)借款合同: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并按约定
期限和条件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的合同。借款合同适用于金融机构与个人或企业之间的借贷关系。
(4)保险合同: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和被保险人之间约定,
被保险人在支付保险费的情况下,保险人在约定范围内承担对被保险人利益的保障责任的合同。保险合同适用于风险保障、财产保护等方面。
合同有哪些不同的类型分类
合同有哪些不同的类型分类
合同,是有很多不同的类型分类的,而且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合同的类型分类,分享给大家!
合同的类型分类
第一,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承担义务。双务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关系。
第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第三,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并未确定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第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取特殊形式订立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依法无需采取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
第五,主合同和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指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又称为附属合同
第六,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
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合同有哪些不同的类型分类
合同有哪些不同的类型分类
第一,单务合同和双务合同
单务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承担义务。双务合同,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关系。
第二,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第三,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并未确定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第四,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必须采取特殊形式订立的合同。
不要式合同,是指依法无需采取特定形式订立的合同。
第五,主合同和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不依赖其他合同而能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指以其他合同的存在为存在前提的合同,又称为附属合同
第六,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其中,合同的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对合同的内容和条款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合同成立的判断依据是承诺是否生效。
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的种类有哪些
在商务交流和各种合作活动中,合同是确保双方权益和责任的重要
法律文件。合同的种类因应用领域和具体需求不同而有所区分。下面
将介绍一些常见的合同类型。
一、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合同类型,用于规范商品或服务的销售。
该合同列明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物品描述、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
二、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用于规定租赁物品的使用条件和双方的权益。此类合同通
常适用于不动产(如房屋、土地)和动产(如车辆、设备)的租赁。
合同应明确规定租金、使用期限、维护责任、违约责任等内容。
三、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雇主与雇员之间的法律约定,规范了雇佣关系的权利与
义务。合同中应包括工作职责、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待遇、解
雇条件等具体内容。
四、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用于约定借款人和放款人之间的借贷条款。包括借款金额、利率、偿还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此类合同一般规定了借款的目的
和借款的具体使用范围。
五、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用于规范不同个体或组织之间的合作关系。合作协议可能
是为了共同开展业务、共享市场资源以及在某一项目中合作等目的。
具体条款可能涉及到合作范围、责任分担、利益分享、合作期限等内容。
六、独家代理权合同:
此类合同规定了一方(代理商)在指定地区内销售另一方(委托人)产品的独家权益。合同通常包括独家代理范围、销售目标、市场推广
和销售政策、竞争限制等内容。
七、技术许可合同:
技术许可合同是规范技术转让和知识产权使用的合同。该合同约定
了技术许可方将技术或知识产权许可给另一方使用的条款,包括许可
合同的分类
合同的分类:
(1)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是指只要行为人意思表示一致,就能成立的合同。
(2)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需以物的交付为成立(生效)要件的合同。由于合同的本质在于信用,现代法上交易信用十分发达,所以签订合同时以诺成合同为常态,以实践合同为异态。根据相关法律,以下合同为实践合同:①定金合同(《担保法》第90条);②借用合同(《民法通则意见》第126条);③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合同法》第210条);
④保管合同(《合同法》第367条)。
特别注意:赠与合同(《合同法》第185条)属于诺成合同,也就是说赠与合同属于不要物合同,只要赠与人与受赠人意思表示一致,赠与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关于赠与合同,要注意法律的变迁:《民法通则意见》第128条赠与合同规定为实践合同,与《合同法》第185条关于诺成合同的规定相冲突,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前者被废止。根据以上分析。
合同的种类
合同的种类
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就特定法律关系建立、行使和终止所制订的协议或安排,可以保障各方的权益,并为争议解决提供依据。在商业和法律领域中存在着多种类型的合同,下面将介绍其中一些常见的合同种类。
1. 贸易合同:贸易合同是商业活动中最常见的合同类型。它包括出口合同、进口合同、销售合同、采购合同等,用于规定双方在商品交易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2.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适用于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或动产(如设备、车辆等)的租赁交易。租赁合同规定了租金、使用期限、租赁物的保管和维护责任等内容。
3. 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用于规定雇主和雇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它明确了工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保险福利等方面的权益和义务。
4. 售房合同:售房合同是由房地产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规定了房屋买卖的相关条款,如房屋价格、产权转移、过户程序等。
5. 建设工程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委托方与承包方之间就建筑工程的设计、建造、设备安装等方面的约定。这种合同通常包括总承包合同、分包合同、物料采购合同等。
6. 合资合同:合资合同是指两个或多个法人或自然人共同投资组建合资企业,并明确各方在企业中的出资额、权利义务和分
配比例。
7. 保密合同:保密合同用于确保一方的商业秘密或技术成果不被泄露或盗用。合同明确了保密期限、保密义务和违约责任等。
8. 授权合同:授权合同是指在知识产权领域中,权利人(如专利、商标、著作权持有人等)将自己的权利授权给他人进行使用或开发。
9. 版权合同:版权合同是指著作权持有人将自己的作品授权给他人进行复制、发行、展示或改编等特定权利的合同。
合同的分类有哪些
合同的分类
合同的分类,是指基于一定的标准,将合同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一般来说,合同可以作出如下分类:
一、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在大陆法系国家,根据法律是否明文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由法律赋予其特定名称及具体规则的合同。如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15类合同,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予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除合同法规定之外,一些单行法律也规定了一些合同关系,如《担保法》中规定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保险法》中规定的保险合同,《城市房地产法》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合同等。对于有名合同的内容,法律通常设有一些规定,但这些规定大多为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来改变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法律关于有名合同内容的规定,主要是要规范合同的内容,并非要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从合同法的发展趋势来看,为了规范合同关系,保护合同当事人权益,各国合同立法都扩大了有名合同的范围,但这种发展趋势并非意味着对当事人合同自由的干预大大加强,而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合同关系,促使当事人正确订约。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合同的内容,因此即使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有名合同的范围,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仍然是有效的。可见,当事人可以自由订立无名合同。
合同有几种类型
合同有几种类型
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用于明确双方或多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合同的性质和目的,合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首先,最常见的合同类型是销售合同。销售合同是指买卖双方就
商品或服务的交易达成的协议。它规定了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数量、
价格和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销售合同在现代商业活动中非常普遍,
涵盖了各个行业和领域。
其次,雇佣合同是用于雇佣关系的合同类型。雇佣合同规定了雇
主与雇员之间的权力和责任。合同中通常包含雇佣期限、薪资、工作
职责、工作时间和福利待遇等条款。雇佣合同的目的是确保双方遵守
劳动法规,并保护雇员的权益。
第三,租赁合同是用于租赁关系的合同类型。租赁合同规定了出
租人和承租人之间的租赁条件和租约期限。该合同通常适用于房产、
车辆和设备等资产的租赁。租赁合同明确了租金支付方式、维护责任
和租赁期限等重要事项。
第四,借款合同是用于借贷关系的合同类型。借款合同明确了借
款人和贷款人之间借贷款项的金额、利率、还款方式和期限等条款。
这种合同有助于确保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并保证借款的安全和有序
进行。
除了上述合同类型,还有许多其他类型的合同。比如,合作协议
是用于合作关系的合同类型,合伙协议是用于合伙关系的合同类型,
保密协议是用于保护商业机密的合同类型等等。每种合同类型都有其
独特的目的和要求,以满足特定的交易或合作需求。
总之,合同是一种法律文件,通过明确双方或多方之间的权利和
义务,确保交易或合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合同的性质和目的,可以将
合同分为销售合同、雇佣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等多种类型。每
种合同类型都具有其特殊的规定和要求,以满足各种商业和个人需求。
合同的种类
合同的种类
合同的种类
第一,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根据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可把合同分为双
务合同与单务合同。双务合同,是指当事人双方相互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运送、保险等合同为双务合同。单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权利,另一方只承担义务的合同。如赠与、借用合同就是单务合同。
第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根据当事人取得权利是否以偿付为代价,可以将合同分
为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偿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只享有合同权利而不偿付任何代价的
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有偿的,如买卖、互易、租赁等合同;有些合同只能是无偿的,如
赠与等合同;有些合同既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委托、保
管等合同。双务合同都是有偿合同,单务合同原则上为无偿合同,但有的单务合同也可为
有偿合同,如有息贷款合同。
第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以交付标的物为要件,可将合同分
为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诺成合同,又叫不要物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的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
成立的合同。第四,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
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
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第五,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根据订立的
合同是为谁的利益,可将合同分为为订约当事人利益的合同与为第三人利益的合同。
合同的种类和分类方法
合同的种类和分类方法
合同是指双方或多方之间达成的约定,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根据
合同的内容和性质的不同,可以将合同分为多种类型,并可以采用不
同的分类方法对其进行划分。本文将介绍合同的种类和分类方法。
一、种类分类法
1. 根据合同的内容分类
1.1 商品买卖合同
商品买卖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合同类型,它是指双方当事人就商品
的买卖关系达成的协议。该类合同常见于日常生活和商业活动中,例
如购买商品、签订销售合同等。
1.2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雇主与劳动者之间就劳动关系而达成的协议。该类合
同用于约定劳动者提供劳动力,雇主提供相应的薪酬和保障,常见于
雇佣员工、兼职合作等场景。
1.3 借款合同
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与出借人之间就借贷关系达成的协议。该类合
同用于规定借款条件、借款金额、利率等各项约定,常见于个人借贷、企业融资等场景。
1.4 租赁合同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与承租人之间就租赁关系达成的协议。该类合
同用于约定租赁物品的使用期限、租金、维修责任等,常见于租房、
租车、租赁设备等场景。
1.5 服务合同
服务合同是指服务提供方与服务接受方之间就特定服务达成的协议。该类合同用于约定服务内容、价格、质量标准等,常见于技术服务、
咨询服务、广告合作等场景。
2. 根据合同的性质分类
2.1 国际合同
国际合同是指涉及不同国家或地区的当事人之间达成的合同。该类
合同需考虑跨国法律、文化差异等因素,合同条款常采用多语种、国
际惯例等,常见于跨国贸易、国际项目合作等场景。
2.2 内外合同
内外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为国内主体,另一方为国外主体的合同。按照我国法律规定,签订内外合同需要遵循相关的审批程序和法
合同中的种类与分类
合同中的种类与分类
【合同中的种类与分类】
一、引言
合同是作为法律关系的重要工具,具备约束双方行为的效力。为了
更好地理解合同的种类与分类,本文将就此展开讨论。
二、合同的种类
根据合同的性质和目的,可以将合同分为以下几类:
1. 标准合同:标准合同指根据法律规定或行业惯例,以统一的条款
为基础,由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签订的合同。例如,购房合同、租赁合
同等。
2. 定制合同:定制合同是根据双方当事人的具体需求和意愿来进行
协商和订立的合同。其条款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进行个性化的设置,更具灵活性。例如,委托合同、供应合同等。
3. 国内合同:国内合同是在同一国家内缔结的合同,受该国法律的
管辖和约束。
4. 国际合同:国际合同是在不同国家之间进行的合同,涉及到国际
贸易、国际合作等。国际合同不仅需要遵守各国的合同法规定,还需
要考虑国际法和国际商事惯例的适用。
5. 内销合同:内销合同是指国内制造商或销售商与国内买方之间签
订的合同。
6. 外销合同:外销合同是指国内制造商或销售商与国外买方之间签
订的合同,通常涉及国际贸易,需要充分考虑进出口法规和跨国经营
的特殊要求。
7.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最常见的一种合同类型,涉及商品或服务
的购买与销售交易。其具体条款会根据交易的性质、价格、数量等因
素而有所变化。
8. 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物品、房屋等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支付租金的一种合同。租赁合同通常涉及租赁期限、租金支
付方式、租赁物维修责任等条款。
三、合同的分类
从合同的法律效力和约束对象来看,可以将合同分为以下几类:
合同的分类
合同的分类
合同的分类,是指基于一定的标准,将合同划分为不同的类型。一般来说,合同可以作出如下分类:
一、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在大陆法系国家,根据法律是否明文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有名合同,又称为典型合同,是指由法律赋予其特定名称及具体规则的合同。如我国《合同法》所规定的15类合同,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予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都属于有名合同。除合同法规定之外,一些单行法律也规定了一些合同关系,如《担保法》中规定的保证合同、抵押合同和质押合同,《保险法》中规定的保险合同,《城市房地产法》规定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合同等。对于有名合同的内容,法律通常设有一些规定,但这些规定大多为任意性规范,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来改变法律的规定。也就是说,法律关于有名合同内容的规定,主要是要规范合同的内容,并非要代替当事人订立合同。从合同法的发展趋势来看,为了规范合同关系,保护合同当事人权益,各国合同立法都扩大了有名合同的范围,但这种发展
趋势并非意味着对当事人合同自由的干预大大加强,而是为了进一步规范合同关系,促使当事人正确订约。
无名合同,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合同当事人可以自由决定合同的内容,因此即使当事人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有名合同的范围,只要不违背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也仍然是有效的。可见,当事人可以自由订立无名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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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种类和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根据市场交易和民事活动的不同,将合同分为列名合同和无名合同两大类,建设工程合同是《合同法》中十五种列名合同之一。国家建设部和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颁布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在实际工作中我们通常按不同标准、不同方式对建设工程合同进行分类。按成度方式可分为上级管理部指定签订的合同,招标承包制合同;按计价方式可分为总价合同、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按承包范围和关系可分为总包合同、分包合同;按合同的性质可分为可行性研究合同、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含同、材料设计供应合同、加工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合同、房屋买卖合同、劳务合同、担保合同等。这些合同中有些己有了相应的示范文本,在签订相应合同时我们应当采用,尤其是采取公开招投标方式的工程项目,必须采用国家及当地政府统一制定的专用文本合同,其他没有示范文本的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工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