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美国与日本世界遗产地管理案例比较与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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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美国和日本绩效管理带给我们的启示

浅析美国和日本绩效管理带给我们的启示

181科技资讯 S CI EN CE & T EC HNO LO GY I NF OR MA TI ON 企 业 管 理1 美国绩效管理给予我们的启示20世纪70年代发源于美国的绩效管理,使美国当之无愧成为研究这一新型管理模式的管理者的朝圣之地。

西方国家自工业革命开始就已经显现出对于理性、量化的崇尚,因此,作为西方人后裔的美国人,在管理上,也带有先辈严谨的印记。

1.1绩效管理的考核指标制定1973年:尼克松政府颁布了《联邦政府生产率测定方案》,有关部门据此设计了3000多个绩效指标。

1974年:福特总统要求成立一个专门机构,对政府部门的主要工作进行成本收益分析。

1993年9月发表的《戈尔报告》,成为克林顿政府行政改革的行动指南。

在其出台前的两个月,美国国会通过了《政府绩效与结果法案》(The Government Performation and Results Act,简称GPRA)。

GPRA作为美国政府绩效管理的基本法律,被称为“推动美国政府再造的纲领性文件之一”。

由此可以看出,从绩效管理的考核指标制定来说,美国反对“大而同”的泛泛之论,而是力求将各个评价指标准确化、系统化。

但如此一来,在操作层面上就容易出现绩效考核指标模糊的情况,每个指标的在绩效管理内容中的比重和力度也会随之下降。

当制定指标这项工作本身造成了成本浪费,它就会成为阻碍单位快速发展的沉重负担,造成本末倒置的尴尬局面。

在我国的很多行业中,由于绩效管理尚处于起步阶段,要制定相对准确的指标本身就有一定难度。

另外在不同环境下,制定绩效考核指标时要具有一定“原创性”,这也正是对领导者的巨大考验。

因此,如何定好参照标准,为绩效管理打好基础,我国还需要不断探索。

1.2绩效考核环节即便是在美国,此环节在落实到执行层面也不免存在绩效测评的方法不科学、随意性强、分数可比性差及带有评分者的主观色彩等缺陷。

我国自古讲求和谐,即便在日渐激烈的国际竞争下,原则性和灵活性尚能共存。

美国、日本资源管理模式分析、启示

美国、日本资源管理模式分析、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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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年功序列制 年功序列制的管理方式对于人才的长期培养有很大的好处。老员工的丰 富经验为企业在职培训提供了巨大的知识财富,这种体系也有益于企业文化 的传播。日本人还认为,以论资排辈的原则评估员工的工作成就可以去掉许 多评估中的不客观的因素。但这种方式却不利于以白领阶层为主的金融服务 行业,论资排辈的管理方式打击了专业人才工作的积极性,这也是金融业在 金融风暴中受到重创的主要原因。
日本人力资源管理模式
日本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模式是在二战以后, 随着经济的恢复、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起来的, 并为日本的经济腾飞作出了突出的贡献。目前还 有许多企业,特别是制造业,仍保持其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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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终身雇佣制 终身雇佣制是日本企业管理最突出也是最有争议的政策。这对于采用全 面质量管理的制造业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第一,有助于公司对员工的长 期培训;第二,有利于企业文化的发展;第三,可以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 提高员工对企业的忠诚;第四,也有利于贯彻执行企业的生产营销战略。
美国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模式
1.灵活的人力资源配置 一方面,美国政府除反四大歧视行为之外,基本上不加限制,任意 就业政策依然唱主角。这种松动的政策为美国员工在国内市场上高度 流动打下了基础。另一方面,美国的劳动力市场非常发达,劳动力市 场的竞争极为激烈,企业和个人都具有充分自由的选择。通过这种双 向的选择流动,实现了全社会范围村的个人/岗位最优化配置。 2.以详细职务分工为基础的制度化管理 美国企业在管理上的最大特点是职务分工极为细腻。这种分工提高了 管理效率,降低了管理成本,是现代企业经营的基础,同时也为美国 公司高度的专业化打下了基础,特别是对员工的录用、评定,工资的 制定,奖金的发放,以及职务提升等等,都有了科学的依据。而公司 专业化的管理则对各行各业的专业经理人员的评估起到很强的监控作 用。这也是美国主要商业和投资银行在金融危机中之所以能够避免重 大损失的主要原因之一。

国外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体系的启示

国外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体系的启示

国外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体系的启示首先,国外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体系注重建立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立法和政策的制定是保护文化遗产的基础。

通过法律的制定,可以确保文化遗产得到合法的保护和管理,并对违反保护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此外,政策措施还可以为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指导和保障。

在立法和政策制定过程中,应充分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文化遗产保护法规和政策。

其次,国外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体系强调专业管理。

专业管理是保护文化遗产的核心。

只有通过专业的管理措施,才能确保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得以规范进行。

在国外,大部分文化遗产资源都有专业的管理机构,如文化遗产部门、博物馆、图书馆等。

这些机构在人员配备、经费投入、制度建设等方面都得到了充分的重视。

在中国,我们也应加强专业管理的力度,建立完善的文化遗产资源管理机构,并提供足够的人力和财力支持。

第三,国外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体系注重公众参与。

公众是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重要力量,也是文化遗产的最终受益者。

在国外,公众可以通过参观展览、参加讲座、参与志愿者活动等方式了解和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一些国家还通过教育和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的重视和保护意识。

在中国,我们应加强公众教育,普及文化遗产知识,提高公众对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程度。

同时,我们还应鼓励公众参与保护工作,如通过捐赠、志愿者活动等方式贡献力量。

第四,国外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体系注重国际合作与交流。

保护文化遗产是全球共同责任,只有通过国际合作和交流,才能实现文化遗产保护的最大效益。

通过与其他国家的合作,可以共同制定保护策略和机制,分享经验和技术,共同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发展。

同时,国际交流也可以提高我们对其他国家文化遗产的认知,借鉴其保护经验,促进本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不断发展。

综上所述,国外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体系给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的启示。

我们应借鉴国外先进的经验和做法,加强文化遗产的法规和政策建设,推进专业管理和公众参与,并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美法日韩等国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与启示

美法日韩等国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与启示

近年来,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得到了全社会的关心和支持,在工作中积累了许多成功的经验,取得了许多保护成果,步入了世界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重要行列。

但是,目前我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

因此,借鉴美法日韩等国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经验,有利于进一步唤起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的自觉行为,也有利于实现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一、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作用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五千年中华文明留下了许多珍贵而丰富的文化遗产。

改革开放后,中国融入世界经济与文明发展的进程,对文化遗产保护与利用工作越来越重视。

200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我国于2004年正式加入该公约。

2005年底,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明确提出了加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方针和总体目标,推动了我国从“文物保护”走向“文化遗产保护”的进程。

通知还进一步明确了文化遗产的概念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

物质文化遗产是具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包括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可移动文物,以及在建筑式样、分布均匀或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普遍价值的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包括口头传统、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和礼仪与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技能等以及与上述传统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至今我国公布了1~6批全国文物保护单位共2348个,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名录清单的共35项;公布了两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1028项,合并项目147项。

我国的昆曲、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我国与蒙古联合申报的蒙古放长调民歌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类口头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国外文化遗产保护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文化遗产保护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文化遗产保护对我国的启示近年来,我国对文化遗产保护越来越重视,但与国外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从国外文化遗产保护经验中,我们可以得到一些启示和借鉴,以提高我国文化遗产的保护水平。

首先,国外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注重长期规划和政策制定。

例如,意大利采取了全国范围内的文化遗产保护计划,以确保对重要文化遗产的保护不间断。

对于我国而言,建立长期规划和政策制度是必要的,这将帮助确保文化遗产得到持续的保护和管理,而不仅是个别项目或景点。

其次,国外对文化遗产保护依法管理。

美国和澳大利亚等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律和规定,保护文化遗产不受破坏和盗窃。

这些法律不仅规定了文化遗产的保护责任和义务,还明确了破坏和盗窃行为的惩罚。

在我国,加强立法工作,完善相关法律,以规范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进行,对于加强保护力度和提高管理效率至关重要。

再次,国外重视文化遗产的科学研究和科技应用。

例如,英国采用了三维扫描和数字建模等先进技术,帮助保护和修复古迹,以确保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这种科技手段的应用可以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的效率和质量。

我国应进一步加大科学研究力度,将现代科技手段与文化遗产保护相结合,提高保护与修复技术水平。

此外,国外注重与社区和公众的互动与参与。

一些国家鼓励公众参与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管理,通过举办活动、开展教育等方式提高公众意识。

在我国,将公众纳入文化遗产保护参与者的范畴,提升公众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促进社区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发展,有助于文化遗产保护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国外注重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利用。

一些国家通过保护好文化遗产,使其成为旅游资源、教育资源、艺术资源等,发挥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多重作用。

在我国,要加强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利用,发挥其多元价值,将文化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相结合,实现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国外文化遗产保护经验对我国有重要启示。

建立长期规划和政策制度、依法管理文化遗产、加强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与社区和公众互动参与、加强文化遗产传承和利用等方面,都可以提升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水平和质量,促进中华文化的传承和发展。

美国自然遗产保护的经验与启示

美国自然遗产保护的经验与启示

美国自然遗产保护的经验与启示导读:本文美国自然遗产保护的经验与启示,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美国自然遗产保护的经验与启示美国是世界上第一个认识自然遗产重要性并第一个提出自然遗产保护的国家。

世界上第一个自然遗产地,是美国于1872年建立的黄石国家公园,到目前为止,美国共有12项世界自然遗产。

美国也是对自然遗产管理和保护较为成功的国家之一。

基于此,本文试图考察美国自然遗产保护过程中3次重要的国家立法,探讨这3次保护自然遗产的国家立法得以通过的原因,并总结了美国自然遗产保护的经验,以期为我国的自然遗产的立法与保护提供参考。

1 《黄石法案》1872年3月1日,美国格兰特总统签署了由国会通过的《黄石法案》,联邦政府在怀俄明州西北部划定200万英亩(1英亩=4 047m2)的土地,以保护那里的温泉、间歇泉以及峡谷等风景。

《黄石法案》规定:"黄石河边的广阔山林将永远保护起来。

保护所有的树林、矿藏、自然奇观和风景,使之永远免遭损害和不合理利用。

"并规定,公园的保护目的是"为了人民的利益和享受"[1].这一法案标志着黄石国家公园成立,它是美国也是全世界第一个自然保护的国家公园,以后世界各国竟相效仿。

分析《黄石法案》得以通过的原因如下。

第一,美国东部的探险家和学者对黄石国家公园的建立起了重要作用。

1870年,一支由蒙大拿州测量师亨利。

瓦什伯恩率领的探险队前往黄石,这个探险队由18人组成,其中有记者、律师等知识分子。

他们的探险日记发表在《西部月刊》上,其中有些日记记载了队员们对黄石未来规划的讨论,"在今天凌晨,我们在宿营地进行了一个不同寻常的讨论。

有队员主张把探得的土地分成几块归个人所有。

但是有人不同意这么做,队员刘易斯。

赫奇斯说,他不同意这个计划,这块土地任何部分都不应该有私有权,整个地区将建成一个伟大的国家公园,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努力完成这个任务"[2]41.这个提议受到大部分队员的赞同。

国外文化遗产保护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文化遗产保护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文化遗产保护对我国的启示作者:吴思震(苗族)在当今的世界,不少国家都在执行和探索保护自己文化遗产的方式方法,诸如法国,日本,韩国,美国,意大利等国就是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方面比较成功的国家。

其中,有的国家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已有100多年的历史。

虽然这些国家所采取的保护举措各有所长,各有所短,而且也未必完全符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但从他们的各种保护举措来看,他们成功的历史经验给我国的遗产保护工作带来很多深层次的启示。

一、国外一些国家文化遗产保护状况美国模式。

美国从建国起虽只有200多年历史,文化底蕴还不太深厚,但美国政府及人民却不因历史短而忽视对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而是以非常虔诚的态度和相对完备的措施,促进历史文化的保护和传承。

在立法上,美国分别于1906年和1966年公布了《国家文物保护法案》和《国家历史保护法案》,就凭这两套法案,对历史留下的遗迹、遗址、场馆、各类主题建筑及文化娱乐表演、象征性纪念碑、艺术成果、手工制品等进行依法保护。

因而在市政建筑中,美国各级政府都很恰当地处理如历史与文明的协调关系,使历史文化成为国民生活的重要精神食粮。

大凡在50年以上有雕刻、装饰等文化内涵的建筑物,都列入了保护范围并纳入法制化管理,其如何保护与利用,不是由哪一个部门说了算,而必须经过专家咨询委员会来表决。

美国文化遗产保护最突出的亮点是在教育上,美国政府把文化遗产纳入中小学教育的重要课堂,当书本中涉及到文化遗产内容,就组织学生到相应的文博馆室和遗产地去进行现场教学,有教师讲解,老兵讲解,遗产地人民讲解。

他们的遗产教育不是单一的参观而完全是一堂课,这种现场教学与我国学生进入遗产场所只仅仅为一种参观是完全不同性质的。

美政府还拨专款鼓励诸如印第安人,美国苗族等有自己鲜明文化特征的民族开展自己的文化遗产传承教育,地方教育部门专设有针对这种教育的执行委员会机构,在加利福尼亚我有好几位苗族朋友就是在其中任职。

这种开放性教育方式成为美国文化遗产保护举措的一大看点。

国外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与启示

国外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与启示

国外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与启示撰文/张安奇(本刊记者)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西方国家在立法保护、吸纳资金上都有诸多成熟的经验;另外,西方国家还大力促进民间组织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作用;更为重要的是,西方国家将保护文化遗产的重点集中到提高人的自觉意识上,毕竟,人,才是文化遗产保护的主体与关键。

这些有益的探索,我想对正在文化遗产保护中寻找自己路径的中国是大有启发的。

意大利取之有道的文化遗产资金游走在意大利的小城锡耶纳,这座列入世界文化遗产的城市中,只要你不去博物馆、不登塔、不登楼,你会发现不用花一分钱就可以在充满中世纪或文艺复兴风格的古老街道上感受历史沧桑。

同样,你游览的含金量也不会打折——独一无二贝壳形的坎波广场、哥特式风格的锡耶纳主教堂、17个古城区的代表喷泉和雕塑,都是值得细细观赏的好去处。

意大利有不少这样不收任何进城费的文化遗产小城镇。

当然,即便你去一些收费景点,其实票价也并不高。

比如“斗兽场+帕拉蒂尼山+古罗马广场”的联票12欧元,大约相当于人民币100元。

在意大利的32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聚集着3500家公立和私人博物馆、10万座教堂、5万座历史建筑和花园城堡、2000处考古遗址。

面对如此多亟待保护的文化遗产,意大利并没有从文化遗产的景点票价做文章,也没有简单地圈地收费,那么,他们的资金从何而来?意大利保护文化遗产的资金有三处来源:政府财政拨款,个人、企业和非政府组织赞助,商业活动筹款。

意大利的财政预算中,在基础设施建设费用项目下,有一项是文化遗产保护;在储备和专项基金中,有专门的文物修复基金。

自1966年以来,意大利国家通过法律形式规定,将社会上发行的各类彩票收入的0.8%作为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

仅通过这一项,每年就可增加15亿欧元的文化遗产保护经费。

同时,政府鼓励企业,尤其是私人企业家投资保护文化遗产,对投资文物保护和修复的企业或个人给予优惠税收政策。

比如允许企业对各类社会文化活动的赞助直接抵税,以利于一些文物保护项目通过企业赞助完成。

美国与日本管理特点的分析及启示

美国与日本管理特点的分析及启示

美国与日本管理特点的分析及启示(作者:石家庄市科技创新服务中心高原)摘要美国和日本在文化和管理特点差异显著,但是其管理模式均取得较大的成功。

究其根源,文化决定了管理模式,因此,组织的管理模式和管理方法应与组织文化、组织背景相吻合。

本文就是运用比较研究的方法对美国和日本的文化和管理模式进行比较,研究美国和日本的管理模式差异显著却都成为管理样板的原因。

美国和日本在文化背景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在管理上也各有各的特点,甚至是完全相反的两种模式,但是世界各国都赞许美国的成功、钦佩日本的成就,竞相效仿并移植到本土企业。

由此可见,这两种截然相反的管理模式都是世人认可的成功典范。

这两种管理模式虽然差异显著,但是都有各自国家文化的烙印。

一、美国和日本文化的比较1、美国文化美国文化的来源是多元的,美国的文化传统主要是在北美大陆自然环境和社会条件的双重影响下,在吸收了各民族的优秀文化――欧洲文化、拉丁美洲文化(主要是墨西哥文化)、美洲印第安人文化、亚洲文化、非洲黑人文化以及犹太文化等多元文化的基础上互相融合而形成的,是多种文明相互交融的产物。

《独立宣言》倡导的自由主义原则就是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

欧洲自由主义思想对美国思想和文化形成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自由主义是美国思想、政治和文化的核心,其形成了美国政治文化基础。

个人主义是美国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价值观,美国也是对个人主义实践最成功的国家。

美国国家体制的核心以及基本目标是维护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不仅宪法赋予个人充分的自由权,而且社会中的主导思想也认为每个人都有决定自己命运的权利,认为这是最基本的人权。

个人主义已渗透到美国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及价值观念等各个方面,构成了美国文化模式的基本特性和主要内容。

西进运动是美国人民艰苦创业的过程,不仅为美国开拓了版图,获取丰富的自然资源,而且面对各种各样的艰难险阻,美利坚人民抛弃一切陈规陋习,开拓进取,克服困难,从而培育了美利坚民族现实、乐观、勇往直前的民族性格,开拓、冒险的民族精神,这是一笔宝贵的财富。

日、美跨文化管理比较(MBA讲座)

日、美跨文化管理比较(MBA讲座)
日、美跨文化管理比较
一、日、美民族文化背景 二、日、美企业文化特征 三、日、美管理模式比较 四、评价与启迪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一、民族文化背景
1.日本民族文化主要特点 日本民族文化主要特点
1)浓烈的家族主义传统和集团意识 ) 2)“忠” 、“和”文化是其民族文化的一大特色 )
2. 美国民族文化主要特点
1)崇尚科学和理性的思维方式 ) 2)功利主义和实用主义为核心的价值观 )
三、日、美管理模式比较
6.质量管理 日:全员质量管理,抓质量的普及教育 美:强调质量管理专家的监督检查,重视质量管理部门的作 用
三、日、美管理模式比较
7.劳资关系 . 日:雇主与雇员是合作型的契约关系,雇主把雇员当作企 业的成员,因而全面关心员工,使员工有一种归属感 美:雇主与雇员是雇佣与被雇佣的契约关系,雇主不把雇员 当作企业的成员,企业只是员工获取报酬的地方
三、日、美管理模式比较
8.利润观 . 日:利润存在于企业自身之外,企业是社会的组成部分,以 顾客和社会服 务为第一,更注重长远利益; 员工实行“年功报酬”,且主要与工令、年令、学历有 关。 美:企业的根本目的就是追求最大化的利润,更注重眼前利 益; 员工奉行即劳即得,根据职务与能力,立刻表现,立刻 奖励。
三、日、美管理模式比较
9.资源观 . 日:先注重内部积蓄力量,这种力量能在任何时候抓住机遇, 即使遇到风 险,也能承受。 美:注重对环境的机遇和风险的分析,先分析环境,再使内 部资源去适应 环境。
三、日、美管理模式比较
10.工会 . 日:企业工会,劳资双方交涉限制在企业内部,自家事自家 解决,当被工会开除时,也意味着被企业开除 美:产业工会,一个工人同时可以加入几个不同的产业工会, 劳资关系复杂,容易产生行业罢工。

国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2009-7-10 15:50:00[摘要]历史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文化遗产保护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目前。

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仍然处在探索阶段,如何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汲取国外成功的经验。

本文通过对国外主要国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研究,从中归纳出其主要的经验,并进行综合的比较分析,旨在对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有所借鉴,对历史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实施有所启示。

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与积累,国外有很多国家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逐步形成颇具特色的模式,尤其像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的保护机制相对完备。

无论是重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程度,还是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在社会转型期,分析国外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研究和借鉴其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成功经验,对推动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外历史文化遗产概念演变保护城市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不是保护落后,完整地保护“昨天的文明”恰恰是现代文明高度发达的标志。

因此,国外的历史文化遗产概念首先是从保护城市建筑开始的。

尽管古城保护的思想很早就已出现,但是,一直到18世纪末才开始受到重视,并逐步发展完善,形成一系列的保护机制。

20世纪30年代,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在《雅典宪章》中明确提出“有价值的建筑和地区”的保护问题,确定了一些个体建筑保护基本原则及具体的保护措施,促进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国际运动的展开。

20世纪50年代以来,国外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从个体的文物建筑扩大到历史地段。

最早明确提出保护历史街区的是1964年5月通过的《威尼斯宪章》,提出了文物古迹保护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与方法。

文件扩大了文物古迹的概念:“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够从中找出一种独特的文明,一种有一定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和乡村环境。

”1972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十七届大会在巴黎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确定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的三种类型,扩大了历史文化遗产的范围,从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公众的普遍关注和重视。

美国和日本的管理制度范文

美国和日本的管理制度范文

美国和日本的管理制度范文美国和日本是两个文化和管理制度截然不同的国家。

美国注重个人的自由和个人能力的发展,而日本则强调集体主义和组织的稳定性。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详细比较这两个国家的管理制度,并探讨其背后的文化根源。

首先,让我们来看看美国的管理制度。

美国以自由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制度为基础,这也影响了美国的管理方式。

在美国,企业经营的核心是营利性和创新力。

美国企业注重市场竞争,以实现利润最大化。

管理者通常被赋予广泛的自主权和决策权,以便灵活应对市场需求的变化。

在美国,个人的能力和创造力被重视,这通常会反映在管理层的选拔和晋升上。

与此相反,日本的管理制度强调组织的稳定性和集体主义。

日本企业通常采用长期雇佣制和终身雇佣制。

日本企业注重组织内部的关系,强调员工的忠诚、集体合作和协作精神。

管理者在决策过程中通常采取共识和团队决策的方式,以确保组织内部的和谐和稳定。

此外,日本企业还实行“高级工资”制度,即基于员工的职务级别和工龄,而不仅仅是基于个人的能力和表现。

这些差异的根源可以追溯到这两个国家的文化特点。

美国的文化强调个人的自主权和个人的成就感。

在美国,个人被视为独立的个体,强调个人的权利和自由。

这种文化价值观促使美国企业注重个人的能力和创新力,以获得更大的利润和市场份额。

与此相反,日本的文化强调集体主义和组织的稳定性。

在日本,个人被视为整个社会的一部分,强调集体的利益和组织的和谐。

这种文化价值观促使日本企业注重员工之间的合作和团队精神,以保持组织的稳定和凝聚力。

在管理层面上,美国管理者注重个人的能力和创新力,同时也注重市场竞争和利润最大化。

他们通常被赋予更大的自主权和决策权,以便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的变化。

然而,这也可能导致个人主义的弊端,例如管理者过于强调个人的利益,而忽视了组织的整体利益。

相比之下,日本管理者注重组织内部的关系和组织的稳定性。

他们通常采取共识和团队决策的方式,以确保组织内部的和谐和稳定。

美国与日本世界遗产地管理案例比较与启示

美国与日本世界遗产地管理案例比较与启示

参考内容
内容摘要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乡村污水治理成为了一个全球性的问 题。在发达国家,如美国和日本,乡村污水治理的组织管理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 效。本次演示将围绕美国和日本乡村污水治理的组织管理与启示展开讨论。
美国乡村污水治理的组织管理
美国乡村污水治理的组织管理
在美国,乡村污水治理的组织管理体系主要由政府、环保组织、居民团体等 构成。政府在乡村污水治理中发挥着主导作用,负责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 并给予资金和技术支持。环保组织则扮演着监管和协调的角色,对政府的政策执 行进行监督,同时协调各方利益,推动乡村污水治理工作的开展。居民团体在乡 村污水治理中发挥着重要的参与作用,通过组织志愿活动、宣传教育等方式,提 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比较与分析
其次,在法律法规方面,美国和日本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为遗产地管理 提供法制保障,但在具体规定和实施细则上存在差异。美国的法律法规更注重保 护生态和自然景观,而日本的法律法规则更注重文化传承和社区参与。
比较与分析
最后,在政策规划方面,美国和日本都注重制定长远规划和政策支持。美国 重视国家公园的建设和管理,将其纳入国家战略规划。而日本则注重通过整体规 划实现多层次、多角度的保护和传承。
参考内容三
内容摘要
作为一位从事自然遗产地保护管理规划的专业人士,我有幸参与并见证了许 多世界自然遗产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通过这些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了保护自然 遗产的重要性,并深入了解了如何制定和实施有效的保护管理规划。
内容摘要
首先,我认识到自然遗产地是地球上最珍贵的资源之一。这些地方拥有独特 的自然景观、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独特的生态系统,是地球生物多样性的重要组 成部分。同时,它们也是人类文化和历史的重要载体,对于人类社会的发展和进 步具有重要意义。因此,保护和管理自然遗产地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国内外大遗址保护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国内外大遗址保护的经验借鉴与启示

国内外大遗址保护的经验借鉴与启示作者:冉淑青裴成荣张馨来源:《人文杂志》2013年第04期内容提要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加快推进,越来越多原来处于城市远郊的大遗址快速进入都市圈范围之内。

如何处理好遗址保护与都市圈和谐发展问题日益成为城市发展的新课题。

本文通过对国内外大遗址保护模式与实践经验的探索,对我国遗址密集区大遗址保护与都市圈和谐发展提出经验借鉴与启示。

关键词大遗址保护模式经验借鉴启示〔中图分类号〕K87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47-662X(2013)04-0045-04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城市化与区域一体化加速发展时期。

随着人口、经济等要素不断向大城市聚集,城市化发展不仅表现为城市数量快速增长,而且表现为城市圈域化发展趋势不断加强。

随着都市圈扩张速度加快,我国遗址密集区越来越多的遗址快速进入都市圈发展范围内,从而日益演化为大城市中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较为低下的城中村。

由于遗址区内外发展落差的不断扩大,遗址保护也不断受到严重冲击。

在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如何保护大遗址,实现遗址保护与区域民生建设的和谐同步,日益成为城市和谐发展面临的新课题。

一、国外大遗址保护的模式与经验文化遗产是一个民族的历史积淀,大遗址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保护理念因各民族文化渊源的影响而有所差异。

国外许多国家都在执行和探索保护自己文化遗产的方式方法,在遗址保护与利用方面已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鉴于历史文化背景的不同,各国对于遗址保护和利用的方式多样、各具特色,虽然这些国家所采取的保护举措各有千秋,而且也未必完全符合我国的具体国情,但从他们的各种保护举措来看,这些成功的历史经验给我国的遗产保护工作带来很多深层次的启示。

从世界范围来看,当前大遗址保护理念大致表现出三种倾向:一种是以希腊、土耳其、意大利等国家为代表的欧洲模式,其特点是严格讲求保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一种是日本模式,主要采取保护与利用协调共进的方式,并注重遗存环境的展示与保护;一种是美国模式,以灵活多样的历史文化保护体系和政策激励机制为主要特征。

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与启示

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与启示

文化遗产保护的经验与启示重在立法、机构明确、全民参与、确保经费投入,美法日韩等国都是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国家。

透过它们的经验,给我们以启示美法日韩等国都是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国家。

它们的经验,有不少值得我们借鉴。

重在立法。

法国是世界上最早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法的国家,1840年法国颁布了《历史性建筑法案》,这是世界上第一部关于保护文物的法律。

美国于1906年颁布了《联邦文物法》。

日本于1871年颁布了《古器旧物保存法》。

韩国于1962年制定了《文化遗产保护法》。

机构明确。

法国文化部下设文化遗产局,地方上也有相应的机构,负责调查文化遗产的现状、监督文化遗产的维护情况。

文化部决定重大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具体工作则由部所属的组织来完成。

美国政府对传统文化遗产的保护大致可分为国家、州、地方县市三个组织层面,分别履行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民间社团等职能。

日本1950年在文部省内部组建“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1954年规定地方必须组建“地方公共及教育委员会”,1968年废除了“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改在国家文化厅内设置“文化遗产保护审议会”,专门负责文化遗产保护的专业指导、技术咨询和调查审议以及相关的文化遗产保护事物的工作。

韩国1962年成立了隶属于文化遗产厅的文化遗产委员会,下设有8个分课,均由保护团体、大学、研究机构的专家组成,还聘请各类专门委员。

全民参与。

法国对城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已经成为一种社会共识,当巴黎的民居即将面临毁灭时,巴黎人挺身而出,写文章、办展览,成立街区的保护组织。

1984年法国设立“文化遗产日”,是最早提出设立“文化遗产日”的国家。

美国除了国家重视外,全国有众多的基金会、民间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城市和自然遗产的保护,在学校设有“保护我们的历史”等课程。

日本以居民、自治体为主体,以历史保护为重点,营造社区保护环境。

韩国大众对文化遗产非常偏爱,民间文化大多数在各种各样节庆中得到保存和发展。

中外世界遗产管理比较

中外世界遗产管理比较
• ( 3 )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立法保护。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00年世 界文化报告》披露:目前世界上有57个国家将无形文化和民俗文化遗 产保护作为国家文化政策的一部分;有52个国家的立法中,包含了对无 形文化和民俗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的条款
此外,除了具备完善的法律体系之外,这些国家非常强调 法规的可操作性。如《规划法》是英国建筑类文化遗
加拿大国 家公园
美 国 国 家 公 园
日 本 国 家 公 园
(一)有效的管理体制
• 在世界各遗产保护先进国,一般都建立有完善的组织管理体系,专门负 责遗产的保护工作。这些机构大体上可分为中央政府中的专门机构、 地方政府中的专门机构、各级专家咨询机构、民间社团组织以及相关 科研单位等五部分。这些机构从中央一直延伸到地方,在遗产保护方 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都江堰
武夷山
(二)遗产保护与开发中认识观念错位,过度旅游开发
• 认识观念错位主要表现: • (1)盲目申遗。众所周知,打上“世界遗产”的标签,就等于拿到了“国际
通行证”,随之而来的是享有国际知名度,迅速跻身于“国际旅游热点”。 在巨大经济利益的驱使下,全国各地纷纷掀起了“申遗”热潮。但世界遗 产的申报成本也是非常昂贵的,如都江堰为整治文化环境,拆掉了价值大 约212亿元的建筑,武夷山在申报中也花了1个多亿,对于经济欠发达地区 来说, 过高的申报成本势必会成为一种负担。 • (2)性质错位。世界遗产的主要功能应该是科学研究,因而要以“保护为 主,抢救第一”为宗旨。而我国绝大多数世界遗产地却贴上旅游资源的标 签,对加入遗产名录后,如何更好地保护、管理世界遗产,并没有做认真详 尽的思考和准备,且着力于日常的大量的基础性工作,暴露出一种重政绩、 急于、甚至盲目开发利用的功利心态。将世界遗产完全等同于一般的经 济资源而且是没有任何成本的经济资源,以旅游价值完全取代历史文化和 科学价值,把世界遗产当成地方的“金字招牌”和“摇钱树”。忽略了世 界保护自然文化遗产战略的宗旨是保存和保护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世 代传承,永续利用。

国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机制及其对我国的启示2009-7-10 15:50:00[摘要]历史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文化遗产保护是其重要的组成部分。

目前。

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仍然处在探索阶段,如何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需要汲取国外成功的经验。

本文通过对国外主要国家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研究,从中归纳出其主要的经验,并进行综合的比较分析,旨在对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有所借鉴,对历史文化遗产可持续发展实施有所启示。

经过长期的探索、实践与积累,国外有很多国家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逐步形成颇具特色的模式,尤其像美国、英国、法国、意大利、澳大利亚、日本等主要发达国家的保护机制相对完备。

无论是重视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程度,还是文化遗产的保护理念,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在社会转型期,分析国外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机制,研究和借鉴其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成功经验,对推动我国历史文化遗产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国外历史文化遗产概念演变保护城市中的历史文化遗产不是保护落后,完整地保护“昨天的文明”恰恰是现代文明高度发达的标志。

因此,国外的历史文化遗产概念首先是从保护城市建筑开始的。

尽管古城保护的思想很早就已出现,但是,一直到18世纪末才开始受到重视,并逐步发展完善,形成一系列的保护机制。

20世纪30年代,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在《雅典宪章》中明确提出“有价值的建筑和地区”的保护问题,确定了一些个体建筑保护基本原则及具体的保护措施,促进了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国际运动的展开。

20世纪50年代以来,国外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对象从个体的文物建筑扩大到历史地段。

最早明确提出保护历史街区的是1964年5月通过的《威尼斯宪章》,提出了文物古迹保护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与方法。

文件扩大了文物古迹的概念:“不仅包括单个建筑物,而且包括能够从中找出一种独特的文明,一种有一定意义的发展或一个历史事件见证的城市和乡村环境。

”1972年11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十七届大会在巴黎通过的《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公约》(简称《世界遗产公约》),确定文化遗产、自然遗产、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的三种类型,扩大了历史文化遗产的范围,从此,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受到世界各国政府和公众的普遍关注和重视。

美国、日本的农地制度对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启示

美国、日本的农地制度对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启示

美国、日本的农地制度对中国农业现代化的启示●杨林娟1979年以来,我国的农业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按可比价格计算,1979~1992年农业总产值以平均5 9%的速度增长,主要农产品产量的年平均增长速度,粮食为2 7%,棉花为5 4%,油料为8 5%,糖料为10 6%,水果为9 8%,猪牛羊肉为9 3%,水产品为9 0%。

农业生产条件大为改善,1992年与1978年相比,农业机械总动力增加了1 6倍,化肥施用量增加了2 3倍,农村用电量增加了3 4倍(资料来自《中国统计年鉴》)。

这一成就的取得源于实行了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重新构造了我国农业最基本的生产经营单位,新的农地制度创新使广大农民的积极性迸发出来,从而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飞速发展。

但是,农村家庭承包制并不能解决我国农业现代化所面临的所有问题。

随着农村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承包制潜在的矛盾和新的问题必然产生。

从农地制度看,最为社会普遍关注和议论的问题主要有两个。

(1)农民承包的地块分散零碎,经营规模小,抵御灾害和风险能力很弱,扩大再生产的投资能力不强,只能维持粗放型的生产经营规模。

(2)随着经济发展和城市化建设进程加快,以及人口增长的压力,耕地面积不断减少,从而使承包了的耕地处在不断变动之中,农民同耕地的关系一方面缺乏稳定感,另一方面缺乏自主有偿的土地流转机制,农民对土地的经营处于严重的短期行为之中。

因此,本文试图通过不同类型国家农地制度现代化的比较研究,探讨农地制度现代化建设的一般规律与农业现代化发展的关系,为我国建立可行、合理的农地制度提供依据。

●一、现代农地制度的内涵、实质●农地制度是指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在农业生产中,围绕土地问题所产生的各种社会经济关系的总和,是规范人们在农业问题上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

现代农地制度的内容,包括农地所有权制度和农地经营管理制度。

从世界不同国家现代农地制度看,农地的所有权是由所有权、处置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排他权等要素组成的。

3.美国与日本世界遗产地管理案例比较与启示

3.美国与日本世界遗产地管理案例比较与启示

第14卷第4期2005年12月世界地理研究WORLD REGIONAL STUD I ESVo.l14,N o.4Dec.,2005文章编号:1004-9479(2005)04-0105-08美国与日本世界遗产地管理案例比较与启示*张朝枝,保继刚(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广州510275)摘要:借鉴国外世界遗产地管理经验治理中国世界遗产地已经成为业界共识,但应该从比较分析中借鉴。

本文从世界遗产地产权主体、资源处置权设置与法律监督机制三个角度对美国、日本的世界遗产地管理案例进行了比较分析分析,结论认为中国世界遗产地管理应该完善法律监督、理顺资源处置权、确立清晰的产权主体。

关键词:世界遗产地;案例;比较;启示中图分类号:276.7,F270文献标识码:A近年来我国世界遗产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地域因旅游开发而引起的冲突不断,很多学者因此主张效仿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

但国家公园或世界遗产资源属于一种特殊的公共资源,对于公共资源的治理,现行理论有三种解决方案,即强权政府治理、产权私有化和社区自治,而选择方案的三个关键指标是产权主体、产权设置与法律监督机制[1]。

本文拟就以上三个指标对美国与日本世界遗产地(国家公园)管理绩效进行比较分析,并探讨其对我国世界遗产地管理的启示。

1美国的国家公园管理体系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国家公园与国家公园管理体系的国家,美国的世界自然遗产地大多属于国家公园[2]。

美国的国家公园与国家公园体系是两个相互联系的概念。

国家公园指面积较大的自然地区,自然资源丰富,也包括一些历史遗迹。

公园内禁止狩猎、采矿和其他资源耗费型活动。

美国的国家公园管理体系则是指美国内政部国家公园局管理的陆地或水域,包括国家公园、纪念地、历史地段、风景路、休闲地等。

从数量上看,国家公园不是国家公园管理体系的主体,但从占地面积上来看,国家公园是国家公园管理体系的主体[3]。

1.1美国国家公园管理体系的特点1.1.1中央政府垂直管理美国国家公园系统由联邦政府内政部下属的国家公园管理局直接管理,国家公园管理局将全国50个州划分为7个大区,分别管理全国三百多个不同类型的国家公园,每个国家公园都是独立的管理单位,公园的管理人员都由总局直接任命、统一调配,直接对国家公园管理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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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卷第4期2005年12月世界地理研究WORLD REGIONAL STUD I ESVo.l14,N o.4Dec.,2005文章编号:1004-9479(2005)04-0105-08美国与日本世界遗产地管理案例比较与启示*张朝枝,保继刚(中山大学旅游学院,广州510275)摘要:借鉴国外世界遗产地管理经验治理中国世界遗产地已经成为业界共识,但应该从比较分析中借鉴。

本文从世界遗产地产权主体、资源处置权设置与法律监督机制三个角度对美国、日本的世界遗产地管理案例进行了比较分析分析,结论认为中国世界遗产地管理应该完善法律监督、理顺资源处置权、确立清晰的产权主体。

关键词:世界遗产地;案例;比较;启示中图分类号:276.7,F270文献标识码:A近年来我国世界遗产地、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等地域因旅游开发而引起的冲突不断,很多学者因此主张效仿西方国家特别是美国的国家公园管理体制。

但国家公园或世界遗产资源属于一种特殊的公共资源,对于公共资源的治理,现行理论有三种解决方案,即强权政府治理、产权私有化和社区自治,而选择方案的三个关键指标是产权主体、产权设置与法律监督机制[1]。

本文拟就以上三个指标对美国与日本世界遗产地(国家公园)管理绩效进行比较分析,并探讨其对我国世界遗产地管理的启示。

1美国的国家公园管理体系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国家公园与国家公园管理体系的国家,美国的世界自然遗产地大多属于国家公园[2]。

美国的国家公园与国家公园体系是两个相互联系的概念。

国家公园指面积较大的自然地区,自然资源丰富,也包括一些历史遗迹。

公园内禁止狩猎、采矿和其他资源耗费型活动。

美国的国家公园管理体系则是指美国内政部国家公园局管理的陆地或水域,包括国家公园、纪念地、历史地段、风景路、休闲地等。

从数量上看,国家公园不是国家公园管理体系的主体,但从占地面积上来看,国家公园是国家公园管理体系的主体[3]。

1.1美国国家公园管理体系的特点1.1.1中央政府垂直管理美国国家公园系统由联邦政府内政部下属的国家公园管理局直接管理,国家公园管理局将全国50个州划分为7个大区,分别管理全国三百多个不同类型的国家公园,每个国家公园都是独立的管理单位,公园的管理人员都由总局直接任命、统一调配,直接对国家公园管理局负责。

所有国家公园的规划设计统一由国家公园管理局下设的丹佛规划设计中心全权负责。

*收稿日期:2005-04-11;修订日期:2005-09-23作者简介:张朝枝(1973-),男,博士,讲师,主要从事旅游规划与管理研究。

106世界地理研究14卷美国的国家公园和州立公园分工明确,国家公园旨在保护国家自然文化遗产,并在保护的前提下提供全体国民观光机会;州立公园主要为当地居民提供休闲度假场所,允许建设较多的旅游服务设施[3]。

1.1.2资源管理、处置权专一美国的国家公园的资源处置权非常专一,国家公园内的土地资源只有经国家公园管理局批准方可进行使用。

1916年国家公园管理局组织法、1970年国家公园管理局一般授权法及1978年的修正案规定:/国家公园管理局改善和规范国家公园、国家纪念地、国家保护区的联邦土地的利用方法和手段,通过这些方法和手段确定国家公园、国家纪念地、国家保护区的基本目的,这个目的就是保护风景、自然和历史遗存、野生动植物,让人们以保护的态度和方法欣赏它们,并让它们得到子孙后代的永续利用0。

1978年红木修正案强调,/内政部部长有绝对的权利,即不折不扣地按照1916年组织法法案的规定,不管采取什么样的行动,不管采取什么样的方法,都要保证国家公园系统的安全。

0国家公园管理部门不参与公园内的经营项目,专注于资源管理。

1965年美国国会通过《特许经营法》,要求在国家公园体系内全面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即公园的餐饮、住宿等旅游服务设施向社会公开招标,经济上与国家公园无关。

国家公园管理机构是纯联邦政府的非盈利机构,专注于自然文化遗产的保护与管理,日常开支由联邦政府拨款解决[4]。

1.1.3法律监督体系完善表1美国国家公园立法历史沿革颁布年份法律法规(中译名)法律法规(英文原名) 1872黄石国家公园法案Y e ll owstone N a ti ona lA ct1906古迹遗址保护法案A nti quities A ct1916组织法(成立国家公园管理局)R eorgan ization A ct1933组织法修正案O rganic A ct1935历史纪念地保护法案P reserva ti on o fH ist o ric S ites A c t1963户外娱乐法案O utdoo r R ecreati on A ct1964野生动物保护法案W il derness A ct1964土地和水资源保护法案Land and W ater Conservati on Fund A ct1966国家历史保护法案N a ti ona lH isto ric P reserv ati on A ct1968国家小径系统法案N a ti ona l T rails Syste m A c t1968自然风景河流法案W il d and Sc i ence R ivers A ct1969公园志愿者法案V o l unteers i n t he P arks A ct1970国家环境政策法案N a ti ona l Env ironment Po licy A ct1970一般授权法案G enera l Au t hor ities A c t1973濒危物种法案Endangered Species A c t1974考古及历史保护法案A rcheo log ica l&h isto ric P reserv ati on A ct1976历史恢复信用法案H i stor i c R ehab ili ta ti on T ax Cred it A ct1978国家公园及娱乐法案N a ti ona l P ark and R ecrea ti on A c t1978红木修正案R ed w ood A ct Am end m ent1979考古资源保护法案A rcheo log ica lR esources P rotecti on A ct1980阿拉斯加国家土地保护法案A laska N a ti ona l In terest L ands C onse rvation A ct1990美国印地安人洞穴保护法案N a ti ve Am er ican G raves P ro tecti on and Epa tr i ation A ct1998国家公园系列管理法案N a ti ona l park Om i nbus M anage m en t A ct资料来源:李如生.美国国家公园的法律基础.中国园林,2002(5):6-12.4期张朝枝等:美国与日本世界遗产地管理案例比较与启示美国的国家公园保护建立在较为完善的法律体系之上,几乎每一个国家公园都有独立立法,美国国家公园局的设立及其各项政策也都以联邦法律为依据。

多部联邦法律,几十部规则、标准和执行命令保证了美国国家公园作为国家遗产在联邦公共支出中的财政地位,也避免了美国国家公园局与林业局、国防部等之间的矛盾。

当然美国国家公园管理的相关法律监督是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从1916年成立国家公园管理局开始,几乎平均每4年有一部相关法律法规出台(表1)。

1.1.4 不断发展与完善管理体系美国现有国家公园管理体系是一个不断发展与完善的过程。

在国家公园的萌芽阶段(1832-1916),国家公园的倡导者们主要是反对伐木、采矿、修筑水坝等开发活动对资源的破坏,呼吁成立国家公园。

国家公园管理局设立后,国家公园进入成型阶段(1916-1933),公园管理的任务主要偏重于景观保护与适度旅游开发的管理;1933年《组织修正法案》颁布后,国家公园进入发展阶段(1933-1940),国家公园的数量迅速增加,国家公园管理局对历史文化资源和休闲地管理方面的力度得到加强。

二战期间,国家公园管理局成功抵制了军事制造业、水电业对国家公园资源的使用要求。

随着战后旅游需求的急剧增长,国家公园管理局启动/66计划0,即从1956-1966年的十年时间内,花10亿美元彻底改善国家公园的基础设施和旅游服务设施。

这期间国家公园的旅游接待基础得到大幅改善,但生态环境也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在一些环保主义者的批评下,国家公园管理局进入注重生态保护阶段(1963-1985)。

此前因为缺乏生态意识在公园内引进的外来物种等生态问题得到逐步解决。

1985年后,国家公园进入教育拓展与合作阶段,使公园的教育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同时,国家公园管理局也开始寻求与其他政府机构、基金会、公司和其他私人机构开展合作以解决资金问题[3]。

1.2 美国世界遗产地治理绩效:黄石公园案例尽管目前国内很多学者非常推崇美国的国家公园管理制度,认为它成功地实现了经营与管理的分离、实现了严格的规划与管理、有比较完善的法律监督,但这并不表示美国的国家公园管理制度已经十分完美。

图1 美国黄石公园1895-2002年接待游客年际变化曲线图资料来源:美国黄石公园网站h ttp ://www.nps .gov/yell/i nd ex .h t m 。

107世界地理研究14卷以黄石公园为例。

自1872年正式设立国家公园以来,尽管黄石公园年接待游客人数出现过些许波动,但总体看来100多年来一直保持着增长趋势,1900年到2001年这百年期间,黄石公园年接待游客人数从8.9万增长到283.8万。

仅2001年的直接收入就是19.8亿美元,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效益(图1表2)。

表22001年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旅游收入(单位:百万美元)产业部门销售收入增加值直接收入旅馆、汽车旅馆及B&B旅馆64.7732.11露营地14.657.26餐馆酒吧50.1223.78门票24.8514.07零售27.8422.18其他15.707.40小计197.93106.79间接收入90.7256.91总收入288.65163.70资料来源:h tt p://www.prr.m s /yayen/NPS/ParkOu t pu t.cf m。

但是,1995年黄石公园因为公园东北界外4km处采矿,以及违规引入非本地物种与本地物种竞争、道路建设与游人压力、野牛的普鲁氏茵病等原因被世界遗产委员会列入《世界濒危遗产名录》。

①黄石公园正式被列入《濒危世界遗产名录》,迫使美国政府于1996年以6,500万美元收购了计划采矿的私人土地,有效地解除了金矿对黄石公园的威胁,黄石公园于2003年正式被从《世界濒危遗产名录》中删除[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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