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实施细则标准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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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

规章制度: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

规章制度: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管理监督,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离任交接对象是指纳入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的县委、政府管理和协助上级党委管理的法人单位的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干部。

第三条领导干部在办理调任、转任、免职、辞职等手续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清理单位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情况以及个人使用的公有财物,办理离任交接手续。

领导干部任期不满半年、离任时距已接受任中经济责任审计时间未满半年,或离任领导干部所在单位规模较小、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债权债务清楚的,领导平顺离任时采取离任交接方式,不再安排离任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条离任交接的主要内容:(一)任职期末财政财务收支、专项资金及货币资金结余情况;(二)任职期末未结束的承包、租赁、合作、投资、抵押、担保、承诺、资产出借等经济往来事项的相关书面材料;(三)任职期末债权债务情况,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未入账的各项借款、应付未付的招待费、会议费和基建、维修款等;(四)任职期末未结束的工程项目的可靠性报告、招投标文件,工程概算、项目调整和变更、决算审核、竣工验收等相关书面资料;(五)任期内已发生但尚未处理或尚未处理完毕的经济纠纷、诉讼事项;(六)单位管理的学会、协会、工会等各种社会团体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财务和资产状况;(七)离任领导干部个人保管及使用的公物、公款,包括办公设备、交通工具、文件、票据、计算机、摄影器材、通讯工具和电子数据存储器等物品或资料;(八)其他未办结或需要说明和交接的事项。

第五条离任交接办法:离任交接由离任领导干部所在单位指定专人负责,由纪检(监察)、组织、审计、财政部门例行监督职能。

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制度

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制度

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制度领导干部离任工作交接制度第一条为更好地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县级以下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和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现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本制度实行离任工作交接的县管主要领导干部是指县直各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群众团体和事业单位的行政正职,或主持工作及分管财务的副职领导干部;各乡镇的党政正职,或主持工作及分管财务的副职领导干部。

第三条县管主要领导干部在离任时除按规定实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外,在其调离原岗位之前,所在单位和个人必须按本制度规定,压滤机滤布厂家对离任领导任职期间本单位财政、财务、资产情况和离任领导个人使用的公有财物及其任职期末工作进行清理,并办理交接手续。

第四条县管主要领导干部离任时应办理的交接事项:(一)任职期末主要工作。

包括:主要工作思路、重大决策及执行情况、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善后处理情况、已通过集体讨论决定但尚未付诸执行的有关情况、其他认为有必要交接的工作事项。

(二)任职期末的资产负债情况。

包括:资金(基金)结余情况、固定资产及库存材料情况、各项基建工程及投资情况、各项专用资金账面结存与实际结存情况、各项债权债务情况等。

(三)任职过程中的财务收支情况简要说明。

包括任职期内招待费、食堂支出、小车经费的使用总额及使用说明。

(四)任职期末未入账情况。

包括应收未收的各类收入、除尘滤布应付未付的招待费、资料印刷费、汽车修理费、基建款等费用。

(五)任职期末对外担保、承诺等情况。

(六)领导干部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有财物和借用的单位资金。

(七)任职期间已发生,尚未履行完毕的经济合同、契约等情况,以及尚未处理或尚未处理完毕的经济纠纷和诉讼事项。

(八)其他需要办理交接手续的事项。

第五条县管主要领导干部交接工作在离任领导干部和接任领导干部之间进行,由县委组织部牵头,县纪委(监察局)、县审计局、县财政局派人负责监交。

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实施细则

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实施细则

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实施细则第一条为增强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规范干部离任的经济事项交接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交接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单位党委任命或行政聘任的机关部门、学院(研究院)、直属单位、附属单位等党政领导干部,以及校办企业领导人员。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离任经济事项交接是指领导干部在调任、转任、退休、辞职、降职、免职、辞退时,按规定办理的经济事项交接手续。

第四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领导干部离任的交接工作,将经济事项作为交接的重要内容,把好离任“交接关”。

通过交接,使离任者清楚、让接任者明白,防止离任一走了之、避免新官不理旧账,促进落实审计意见、提高财经管理水平。

第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校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分别由党委组织部、资产公司牵头,各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纪委(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国资处等职能部门予以配合。

第六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应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权责一致、全面及时的原则。

全面真实地反映财务收支、债权债务和资产状况,及时准确地移交紧急事项、重要工作和遗留问题。

第七条领导干部应在职务任免决定宣布后10个工作日内做好经济事项的交接。

遇有特殊情况,经分管(联系)校领导书面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八条交接内容主要包括财经工作、财务状况、实物资产、遗留问题、文档资料、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方面。

(一)财经工作1.经济管理职责,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及完成情况;2.急需办理的重要经济事项以及正在进行的重大经济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3.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及有关重要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4.重大经济决策和经济事项决定的程序和效果;5.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情况;6.经济活动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改进建议。

(二)财务状况1.任职期末的各类资产安全、完整及运行状况;2.任职期末的各类债权、债务情况;3.任职期末的现金、银行存款或项目经费余额。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模版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模版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模版一、引言本规章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的有序进行,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与发展。

离任交接工作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环节,必须按照规章制度的要求严格执行,确保信息的顺利传递和工作的连续性。

二、离任交接的时机和程序1. 离任交接的时机(1)主动离任的情况:公司领导干部主动提出辞职或调离原职位时,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提前向上级领导提交辞职报告,并确定离任时间。

(2)被动离任的情况:公司领导干部因各种原因被解聘或调离原职位,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接受上级领导的决定并确定离任时间。

2. 离任交接程序(1)离任交接工作由公司领导干部离任前的职责范围负责部门的接任人员负责组织和落实。

(2)离任交接程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环节:- 离任者编写离任交接报告,对工作内容进行详细描述;- 编制离任任务清单,明确离任者需要交接的工作事项;- 离任者与接任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传达工作经验和流程;- 接任人员对离任者的工作进行了解和学习,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离任交接的内容和要求1. 离任交接的内容(1)工作职责交接:离任者应将自己的工作职责范围、职责要求、工作流程等详细记录在离任交接报告中,并与接任人员进行面对面交流,确保工作职责的顺利过渡。

(2)项目进展情况交接:离任者应向接任人员详细介绍其负责的项目情况,包括项目进展、项目难点、项目人员等情况,并交接相关的文件资料和项目文档。

(3)人员关系交接:离任者应向接任人员介绍自己负责的团队成员、各成员的工作情况和工作动向,以及人员的管理和沟通方式。

(4)内外部联系交接:离任者应向接任人员介绍与内外部合作伙伴的联系方式、合作事项、合作进展等情况,确保合作关系的顺利进行。

2. 离任交接的要求(1)准备充分:离任者应提前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确保离任交接的顺利进行。

包括准备交接报告和相关文件资料等。

(2)详细记录:离任者在离任交接报告中应详细记录工作职责、项目情况、人员关系等内容,确保接任人员能够全面了解。

领导干部离任交接书

领导干部离任交接书

科级领导干部离任 经济责任事项交接书部门(单位)名称:离任领导接任领导监交人员 交接时间根据《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科级领导干部岗位调整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试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 为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现对同志离任作如下经济事项交接:二、交接具体事项见“乌拉特中旗科级领导干部离任经 济事项交接表”附表1—附表8,如有其他需要说明和交接 的离任经济责任事项可另外附纸。

、本交接表一式五份,交接干部所在单位、离任领导各一份,旗纪检委、旗委组织部、旗审计局各一份。

签名 签名签名年、离任人职务、任职起止时科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表 1资产负债表截止时间:年月曰金额单位:元备注:可另行附纸填表人:科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2(单位应收款项明细情况)金额单位:元备注:可另行附纸 填表人:科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 3(单位应付款项明细情况)备注:可另行附纸 填表人:金额单位:元截止时间: 年 月曰科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4(固定资产等明细情况)备注:可另行附纸 填表人:科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 5(个人保管和使用、借用的公物、公款等明细情况)截止时间:金额单位:元年 月曰截止时间:金额单位:元年 月曰备注:可另行附纸填表人:科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6(经济纠纷和诉讼等事项说明)截止时间: 年月曰备注:可另行附纸填表人:科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7(有关承包、租凭、合作、抵押、担保、投资、集资、基建、等的合同、协议及相关材料)截止日期年月曰备注:可另行附纸填表人: 科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8(其他需要说明和交接的事项)截止时间: 年月曰备注:可另行附纸填表人:。

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书

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书

温州医科大学领导干部离任







部门(单位):
离任领导:
接任领导:
交接时间:
(一)任期内的财务收支(经费收支)情况说明
(二)任期末的资产情况
截止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
(三)任期末的负债情况
截止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
(四)任期末的各项经费结余和净资产(所有者权益)情况截止日期:年月日金额单位:元
(六)任期末已开工但尚未竣工的建设项目资料
(八)任期内对外投资、合作、承包、租赁、抵押、担保、资产出借、资产出租等经济事项的合同、协议、履行情况
(九)任期内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
用情况
(十)任期末个人保管、使用、借用的公物和公款情况
(十一)其他需要说明和交接的经济事项
11
12。

规章制度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

规章制度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

规章制度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引言:领导干部离任时,经济事项交接是一项至关重要的工作。

为了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组织的财务安全和形象,制定一套规章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规章制度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的办法,以确保离任工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一、职责和义务:1. 离任前的准备工作:离任前,离任干部需及时进行财务报表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清查、债务情况、经济合同、金融账户等方面的信息。

并将这些信息详细记录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上。

2. 交接办法:2.1 离任干部与继任干部应进行面对面的交接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资料的完整交接。

双方应共同签署继任干部接收材料,以确保交接过程的透明性和严密性。

2.2 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事项:- 财务账目:包括银行存款、投资理财、融资借贷等。

- 合同与协议:包括各类项目合同、采购协议、租赁合同等。

- 资产与负债:包括固定资产登记、债务信息、资产保险等。

- 重要凭证:包括经费支付凭证、购销货凭证、发票等。

3. 交接时限:离任干部应在离职前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经济事项的交接工作,确保交接过程顺利完成。

交接结果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形成正式的文件。

二、交接过程的保密与监督:1. 保密工作:交接过程中,离任干部应严守工作机密,保密涉及到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个人隐私的信息。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防止泄密和侵犯他人权益。

同时,应加强对交接过程的监督,建立相应的保密制度和保密责任制。

2. 监督机制:2.1 内部监督:组织内设立离任干部交接工作的专门部门或委员会,负责监督离任干部的交接工作。

由专人对交接过程进行记录和审核,确保交接过程的合规性和完整性。

2.2 外部监督:对于重要职务离任干部的交接工作,可以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交接工作公正透明、合规有效。

三、离任干部的违纪处分:1. 违纪行为的界定:离任干部在交接过程中有以下违纪行为之一的,将按照组织纪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故意隐瞒、销毁或篡改交接材料;- 侵占或私自处置单位财产;- 违反组织纪律,擅自处理经济事务;- 受贿受贿、贪污挪用公款;- 泄露国家秘密或他人隐私。

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精)

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精)

汕头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共页)单位名称(盖章):离任领导干部姓名职务:接任领导干部姓名职务:离任领导干部任职期间:年月日至年月日交接工夫:年月日离任领导干部(签名):接任领导干部(签名):监交人(签名):填表说明1、本表由离任领导干部根据《汕头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试行)》审核签名确认,离任领导干部对移交的经济事项及有关材料的真实性、残缺性、合法性负责。

2、对外投资、担保、债务债务(包括集资)等,要注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发生的工夫,到期未结的要阐明具体催讨情况和结果;如有未入账的资产负债,要附相关材料复印件,其中曾经审批但还没有报账的要附审批复印件。

3、经济纠纷、诉讼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要书面阐明具体情况,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4、其他需求阐明和交接的工作事项,由交接单方根据实践情况自行确定,可设计添加移交表。

如各表内材料较多,请以目录方式列出,相关材料和复印件附后。

5、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或相关人员对移交事项有异议的,应在对应事项交接表上写明备查。

6、《交接表》一式四份,移交人、接收人各执一份,本单位存档一份,报汕头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一份。

7、《交接表》所附的相关材料和复印件一式二份将作为备查材料,需另行装订,一份报汕头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一份由本单位保存。

表一(1)行政单位运用单位资产负债表2.本表适用行政单位;单位设置多套账的,按每套账分别填写;如有未入账反映的资产负债,请另外填列明细表格,并注明发生工夫和阐明情况。

3.本表应附来往款项清单,对曾经到期未结的来往款项应阐明情况;固定资产账实不符的附清查情况。

填表人(签名):财务负责人(签名):离任领导干部(签名):接任领导干部(签名):监交人员(签名):表一(2)事业单位运用单位资产负债表2.本表适用事业单位;单位设置多套账的,按每套账分别填写;如有未入账反映的资产负债,请另外填列明细表格,并注明发生工夫和阐明情况。

浏阳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通知书

浏阳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通知书

浏阳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通知书…201 ?第号:根据《浏阳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的规定~请在接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十天内~组织填写《浏阳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交接任领导核实~并配合做好交接工作。

附件:《浏阳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中共浏阳市委组织部年月日领导干部离任交接的主要经济事项- 1 -一、离任时单位资产、负债情况。

包括未在单位账表反映的债权债务。

二、离任时单位未完成的经济事项~包括承包、租赁、合作、抵押、担保、投资、集资等经济事项。

三、离任时单位工程项目情况~包括计划、预决算、工程项目完成情况、工程费用结算情况等。

四、离任时单位已发生但尚未处理或尚未处理完毕的经济纠纷、诉讼事项。

五、离任时领导干部个人使用、借用或保管的公车、公款、公物及其他应当移交的贵重物品和重要资料~包括纸质和电子资料。

六、执行机构改革方案和部门“三定”规定的情况。

七、单位人事任免和处分事项。

八、其他需要说明和交接的经济事项。

浏阳市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 2 -单位名称:离任人姓名:填表说明- 3 -一、本表应当用蓝黑墨水笔填写。

二、交接手续在离任领导干部所在单位办理~在离、接任领导干部之间进行。

三、交接中不明事项请与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未尽事宜可另附页说明。

四、本表一式六份。

在交接事项完成、交由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签具综合评价意见后~分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所在单位和交接双方各一份~办公室备存一份。

领导干部离任交接综合评价意见:- 4 -年月日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一)- 5 -(单位资产、负债情况)年月日单位:万元截止时间:名称金额备注现金银行存款资其他货币资金产情固定资产况应收款项附明细表其他合计银行贷款负应付款项附明细表债情其他况合计注:未在单位账表反映的债权债务应予以说明。

移交人(签名): 年月日接交人(签名): 年月日监交人(签名): 年月日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二)- 6 -(财务收支情况)起止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单位:万元序号项目名称金额备注总收入其中:拨入经费预算外资金收入其他收入总支出其中:经费支出拨出经费其他移交人(签名): 年月日接交人(签名): 年月日监交人(签名): 年月日- 7 -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三)截止时间: 年月日单位:万元序号交接内容简要说明备注有关承包、租赁、合作、抵1 押、担保、投资、集资等经济事项经济纠纷和 2 诉讼等事项执行机构改革方案和部 3 门“三定” 规定情况单位人事任4 免及人事处分情况计划投资额、实际已投资额、计划完成工程项目建 5 时间、完成情设情况况、已付工程款、欠付工程款等情况- 8 -个人使用、借财物名称、数用或保管的6 量、金额等情公车、公款、况公物等情况其他需要说7 明的事项移交人(签名): 年月日接交人(签名): 年月日监交人(签名): 年月日- 9 -。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

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xx县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两办《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和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是指领导干部因工作调整、辞职或退休等正常原因离开原任职岗位后,与接任领导干部办理相关经济责任事项的交接(接任领导干部尚未明确的,由主持工作的领导干部代为办理交接手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根据两办《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确定的纳入我县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范围的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下简称领导干部)。

领导干部离任时,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实施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

第四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交接包括以下事项:(一)工作交接。

1.任期工作目标及具体落实情况;2.任期内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3.任期内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及执行情况,包括发展规划、年度计划、重要的工作措施、重要的建设项目和大额的资金安排等;4.尚未完成的重要工作事项,包括正在建设的重要项目,尚未解决的经济纠纷或历史遗留问题,正在执行的经济合同,以及正在进行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二)财务交接。

1.任职期末的财政、财务收支结余及资产、负债、损益情况;2.任职期末往来债权债务情况;3.任职期末存在或根据工作计划安排将要履行的投资、承包、租赁、合作、抵押、担保、资产出借等重大经济事项;4.离任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管理的学会、协会、工会等各种社会团体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财务和资产状况。

(三)其他需要交接的事项。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模版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模版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做到有序、高效,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领导干部离任交接是指公司领导干部在离任前与接任者沟通、交接权责、传递经验和资料等工作。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

第四条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应坚持公开、透明、激励、容错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应注重沟通、协商、合作,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应依法依规,遵守公司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并遵循职责范围和工作权限。

第七条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应注重保护国家、公司和个人的利益,不得擅自处理、篡改或泄露公司涉密信息。

第八条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应分阶段进行,确保交接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第二章离任准备第九条公司领导干部离任前,应主动配合组织进行离任交接工作的准备。

第十条离任前,公司领导干部应完成个人工作的总结、发展规划和交接文件的准备。

第十一条离任前,公司领导干部应向相关人员介绍接任者,建立联系,帮助接任者尽快熟悉工作环境。

第十二条离任前,公司领导干部应将有关工作信息、文件、联系人等资料进行整理和备份。

第三章离任交接第十三条离任交接工作由离任者和接任者共同进行。

第十四条离任者在离任交接工作中应主动地向接任者传授工作经验和业务知识。

第十五条接任者在离任交接工作中应认真学习、接受离任者的指导和培训。

第十六条离任者和接任者要共同完成交接工作的计划制定、交接资料整理、交接事务处理等工作。

第十七条离任交接工作应注重口头和书面形式相结合,确保信息传递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第十八条离任者和接任者应密切配合,制定合理的交接时间表和工作计划,确保交接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九条离任者和接任者应共同检查交接文件和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交接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第四章交接完成第二十条离任者和接任者要在交接完成后签署交接确认文件,确认交接事宜的完成。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范文(2篇)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范文(2篇)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范文为规范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明确离任交接各方职责、内容、程序方法,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一条离任交接对象离任交接的主要对象为。

因调任、提拔、转岗、免职、辞(离)职等岗位变动的所有人员。

一般管理岗位人员离任交接工作,由部门负责人确定,比照本规定执行。

第二条离任交接内容一、工作目标任务交接。

年度/月度工作目标、预算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决策执行情况、重大事故及善后处理情况、尚未完成的重要工作、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二、档案资料交接。

人事档案、文书档案、财务档案、业务档案、工作档案。

三、资产交接。

固定资产、公用财物、个人保管的公物。

四、社会关系交接。

日常工作相关的政府机构、服务机构等社会关系,供应商、厂家等业务单位的清单及____。

r/>五、离任审计结果交接。

六、其它需要办理的事项交接。

第三条离任交接职责一、离任者对移交工作的及时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二、离任者上级负责对离任者的工作交接进行审核。

三、接任者负责对接收的工作进行查对核实。

四、人事中心负责对交接工作全过程的____监办和协调。

五、财务中心负责离任审计。

第四条离任交接程序和方法人事中心负责离任管理的____工作,必要时可组成网工作组,制定成员分工和工作实施计划。

人事中心负责向离任者、分管上级、接任者、财务中心等发送《离任交接工作通知书》,并____监督做好离任交接工作。

一、离任审计。

财务中心在接到《离任交接工作通知书》后,按《离任审计暂行规定》在一周内完成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

未经离任审计或离任审计中发现有重大问题的,不能进行离任交接。

二、财务交接。

在规定时间内,财务签字权自然人从原任转为新任人员,凡发文后原任人员签字的财务帐单一律无效,财务收支等情况应在随后签署的《离任离任工作交接清单》中予以明确。

三、工作交接。

1、交接时间。

一般在规定时间一周内完成交接。

2、交接仪式。

交接工作由人事中心主持,离任者、接任者、直接上级及人事中心负责人在《离任工作交接清单》上签字生效。

学院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

学院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

学院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
单位名称:
移交人:接收人:监交人:
交接时间:年月日
学院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
备注:本表不够用时可另附页。

注意事项:
根据《xx学院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试行)》,就本表填写的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交接手续在离任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单位)办理,在离任领导干部与接任领导干部之间进行。

离任领导干部应在接到《xx学院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组织做好财产盘点、账目清理等工作,填写好本交接表,移交接任领导干部。

接任领导干部应在接到本交接表后10个工作日内做好核实工作。

(二)离任领导干部对移交的经济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合法性承担相应责任。

(三)需移交的经济事项说明材料及有关资料可作为本交接表的附件。

(四)本交接表经确认签字后,交接双方、所在单位各执一份,并报送组织部和监审处各一份备案,作为划分离任领导干部与接任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界限的依据。

(五)本交接表填写或交接中若有不明事项,请与监审处联系。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范文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范文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离任交接的基本原则离任干部任期满、免职或调离本岗位的,必须按照离任交接的程序和要求,全面、及时、真实地向新任干部进行交接。

离任干部必须在离任前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工作成果,并将相关文件、资料、权限等妥善交接。

第三章离任干部的责任和义务离任干部应当按照公司的工作规划和要求,全面负责所负责的工作,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离任干部应当配合新任干部的工作,协助新任干部了解相关业务和工作情况,并提供必要的交接材料和信息。

第四章离任交接工作的组织和安排离任交接工作由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统一组织和协调,细化工作程序和要求,并配备专门的人员负责指导和协助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离任交接的内容和方式离任交接的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总结、工作进展情况、项目进展情况、重要文件和资料的交接等。

离任干部应当详细记录工作的相关信息,并制作交接报告,以便新任干部了解和接续工作。

离任交接的方式主要包括:面谈、会议、书面报告等。

离任干部应当选择合适的方式与新任干部进行交接,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沟通的有效进行。

第六章离任交接工作的流程离任交接工作的流程主要包括:组织准备、交接计划制定、交接材料准备、交接过程、交接报告的撰写和交接结果的评估等。

组织准备阶段,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明确交接的原则和目标,确定参与交接工作的人员,提供交接流程和方法的指导。

交接计划制定阶段,离任干部应当根据自己的工作情况制定离任交接计划,并与新任干部进行沟通和确认。

交接材料准备阶段,离任干部应当梳理自己的工作文件和资料,并将相关的材料整理归档,确保新任干部能够顺利接收。

交接过程阶段,离任干部应当按照交接计划和程序,与新任干部进行面谈或会议,详细介绍工作的相关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资料,解答新任干部的疑问。

交接报告的撰写阶段,离任干部应当根据交接过程的内容,撰写交接报告,主要包括工作的总结、进展情况、问题和建议等。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范本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公司业务的连续性和稳定发展,根据公司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工作程序第二条公司领导干部即将离任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离任交接工作:(一)由离任领导与接任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正式会议;(二)离任领导与接任领导共同编制离任交接工作计划,并报公司领导班子审核;(三)离任领导与接任领导共同参加相关工作会议,熟悉并了解工作现状、问题和可行解决方案;(四)离任领导对接任领导重点工作进行详细的讲解,解答接任领导关于工作问题的提问;(五)接任领导分阶段接收与离任领导有关的办公文件和文件材料;(六)接任领导与离任领导共同修改工作手册,确保工作信息和经验的传承;(七)离任领导进行最后的工作总结,并与接任领导进行交流和讨论;(八)离任领导与接任领导进行交接仪式。

第三章工作内容第三条离任交接工作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离任领导工作经验的传承;(二)工作文件和资料的交接;(三)工作计划和目标的交接;(四)工作进展和问题的交接;(五)工作人员和团队的引导交接;(六)工作流程和制度的交接;(七)相关部门和外部联系的交接;(八)工作总结和心得的交流。

第四章相关责任第四条离任领导在离职前应当做好离任准备,全力配合接任领导的工作,并确保工作交接质量;第五条接任领导应当认真学习和吸取离任领导的工作经验,并按照公司规定落实接任工作,并提出可行的改进措施;第六条公司相关部门应当协助离任和接任领导开展交接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信息和支持;第七条公司领导班子应当对离任交接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需按照公司相关文件和规定进行,本规章制度具体解释权归公司领导班子所有;第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大学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范文

大学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范文

大学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办法第一条为推进对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进一步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行经济责任,根据《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及《关于印发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全覆盖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制度的通知》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根据《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列入大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A、B、C三类领导干部,全部纳入实行离任交接的领导干部范围,离任时必须办理离任经济事项交接。

第三条领导干部进行平级交流,到龄退休,办理调任、免职、辞职、降职等,应实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

领导干部实行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经济责任审计。

第四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根据需要向审计处书面提出需要办理离任交接手续的领导干部名单,由审计处办理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具体交接时间和方式由审计处根据工作实际安排。

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应给予审计处办理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支持与配合,且根据工作需要参与办理离任交接。

交接情况和结果由审计处汇总后报送党委审计工作委员会。

第五条离任经济事项交接主要内容。

(一)任职期末所在部门、单位基本情况;(二)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三)任职期末所在部门、单位的资产情况;(四)任职期末所在部门、单位的债权、债务情况;(五)任职期末所在部门、单位的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及执行情况,包括重要建设项目、重大资金安排和投资、资产出租出借等;(六)离任领导干部个人保管和使用、借用的公物、公款情况;(七)其他需要交接的事项。

第六条领导干部在办理离任交接时,应撰写书面交接材料,对以下事项做出书面说明:(一)岗位职责范围,任期工作目标及具体落实情况;(二)任期内所在部门、单位重要经济事项的决策及执行情况,包括重要发展规划、重要政策制度、重要建设项目和重大资金安排等;(三)任职期间所在部门、单位尚未完成的重要工作事项,包括建设中的重要项目,尚未解决的经济纠纷或历史遗留问题,正在执行的经济合同,以及正在进行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四)任职期末所在部门、单位的可用资金及其他重要资源;(五)其他需要说明和交接的事项。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

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公司的发展和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和完善离任交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以下是一个____字的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规章制度的例子,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

第三条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保密性。

第四条公司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应有明确的程序和责任分工,做到有章可循、有人可寻。

第二章离任交接程序第五条离任交接应在领导干部离任前三个月进行,确保交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六条离任交接程序包括:交接准备、信息搜集、交接计划、交接实施和交接总结五个阶段。

第七条交接准备阶段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包括确定交接人员、制定离任交接计划、安排交接时间等。

第八条信息搜集阶段由离任领导干部和接任领导干部共同进行,包括资料整理、业务了解、人员查询等。

第九条交接计划阶段由接任领导干部负责,制定详细的交接计划,明确交接内容、时间和责任人。

第十条交接实施阶段由接任领导干部负责,按照交接计划进行交接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传达和记录。

第十一条交接总结阶段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离任和接任领导干部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

第三章责任分工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门是离任交接工作的组织者和监督者,负责组织交接工作、协调各方合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离任领导干部是主要责任人,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协助接任领导干部进行交接工作。

第十四条接任领导干部是执行实施人,负责制定交接计划、进行交接工作、记录交接信息,并及时向上级报告和汇总。

第十五条其他部门和人员应积极配合离任和接任领导干部进行交接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第四章信息管理第十六条交接过程中产生的信息应及时准确地记录,包括交接会议纪要、相关文件和资料等。

2175 2020年x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试行)

2175 2020年x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试行)

2175 2020年x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试行)21752020年x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增强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明确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完善审计监督管理,根据《x党内监督条例》、《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实施细则》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领导干部是指乡科级正职或主持工作一年以上的副职领导。

第三条领导干部在调任、转任、免职、辞去公职、辞退时,未列入年度审计计划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应当按照本办法规定,书面办理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手续,澄清经济责任事实,厘清经济责任界线,保障领导干部履职有序,尽职负责。

第四条??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的主体为领导干部原所在单位,交接资料可由单位审计财会人员实施完成,或从全县社会中介参与审计备选库中聘用中介机构组织实施。

第五条??离任经济责任交接主要事项,包括以下七项内容:(一)任职期末全部政府性资金的收支及结余情况;(二)任期内对外经济往来情况,包括与外单位存在的承包、租赁、合作、抵押、担保、资产出借等事项的相关合同材料及现状情况材料;(三)任职期末债权债务情况,包括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未入账的各项支出,包括应付未付的招待费、会议费和基建、维修款等;(四)任职期末未了的投资、工程项目情况,包括可行性报告、招投标文件、工程概预算、项目调整及变更、工程决算及竣工验收、工程价款结算等相关材料及现状情况材料;(五)任期内发生但尚未处理或尚未处理完毕的经济纠纷、诉讼事项;????(六)离任领导干部个人保管和使用、借用的公物、公款情况,包括办公设备、文件、票据、计算机和数据软盘等物品或资料;(七)其他需要说明和交接的经济责任事项。

第六条?离任经济责任事项交接要求,包括以下六项内容:(一)清理公款办理的信用卡,与相关职能机构办理结报手续;(二)列出个人保管使用单位的办公用品清单,注明财物名称、数量、金额及物品型号等;(三)列出任期末的债权债务、对外经济往来清单,注明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发生时间,并说明清收情况;?(四)列出任期末投资、工程项目清单,并作说明;(五)整理合同、协议、预算、决算、会议纪要、文件、重大经济决策等相关资料,并登记编号;(六)移交经济纠纷和诉讼事项的相关资料,对发生的事项进行书面说明,并提出具体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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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QC/RE-KA9587
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实施
细则标准范本
In the collective, in order to make all behaviors have rules and regulations, all people abide by the unified norms, so that each group can play the highest role and create the maximum value.
(管理规范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实施细则标
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管理规范文件适合在集体中为使所有行为都有章可偱,所有人都共同遵守统一的规范,最终创造高效公平公开的的环境,使每个小组发挥的作用最高值与创造的价值最大化。

文件可用word 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增强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意识,规范干部离任的经济事项交接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报告交接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领导干部是指学校党委任命或行政聘任的机关部门、学院(研究院)、直属单位、附属单位等党政领导干部,以及校办企业领导人员。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离任经济事项交接
是指领导干部在调任、转任、退休、辞职、降职、免职、辞退时,按规定办理的经济事项交接手续。

第四条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领导干部离任的交接工作,将经济事项作为交接的重要内容,把好离任“交接关”。

通过交接,使离任者清楚、让接任者明白,防止离任一走了之、避免新官不理旧账,促进落实审计意见、提高财经管理水平。

第五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校办企业主要领导人员的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工作分别由党委组织部、资产公司牵头,各单位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纪委(监察处)、财务处、审计处、国资处等职能部门予以配
合。

第六条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应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权责一致、全面及时的原则。

全面真实地反映财务收支、债权债务和资产状况,及时准确地移交紧急事项、重要工作和遗留问题。

第七条领导干部应在职务任免决定宣布后10个工作日内做好经济事项的交接。

遇有特殊情况,经分管(联系)校领导书面同意,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期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第八条交接内容主要包括财经工作、财务状况、实物资产、遗留问题、文档资料、经济责任审计报告等方面。

(一)财经工作
1.经济管理职责,任期经济责任目标及完成情况;
2.急需办理的重要经济事项以及正在进行的重大经济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情况;
3.任职期间的财务收支及有关重要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情况;
4.重大经济决策和经济事项决定的程序和效果;
5.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情况;
6.经济活动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及改进建议。

(二)财务状况
1.任职期末的各类资产安全、完整及运
行状况;
2.任职期末的各类债权、债务情况;
3.任职期末的现金、银行存款或项目经费余额。

(三)实物资产
1.经清查盘点后的存货、固定资产等各类实物资产的数量及状态;
2.独立核算单位的银行账户预留印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3.离任领导干部个人使用、借用和保管的办公设备、通讯工具、交通工具等公共财物。

(四)遗留问题
1.尚未处理完毕的经济纠纷、法律诉讼等事项;
2.或有纠纷、或有负债、潜在风险、账面未能反映的潜在债务等问题;
3.尚未完结的承包、租赁、合作、投资、抵押、担保、承诺、资产出借等经济往来事项。

(五)文档资料
1.各种会计凭证、财务账册、会计报表、预(决)算、经济合同、重要请示及批复、会议纪要、会议记录、规章制度、计划和总结、音像图片等纸质和电子文档;
2.在建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立项批复、招投标文件、合同协议、计划调整、变更签证、工期进度、价款支付、竣工验收报告等资料,以及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
等工程造价控制文件等纸质和电子文档;
(六)离任领导干部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第九条交接方式和程序
(一)单位正职离任,由分管(联系)校领导或所在单位其他正职主持并监督交接。

单位副职离任,由所在单位正职主持并监督交接。

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经济事项交接材料应报组织部、审计处等职能部门备案。

(二)离任干部为移交方,接任干部为接收方。

必要时,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资产公司可监督交接。

(三)离任干部要如实、逐项填写《兰州
大学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

如交接内容较多或涉及特殊事项,还应列出清单或提供书面报告。

(四)交接工作结束后,《经济事项交接表》经离任干部、接任干部、监交人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各执一份。

所在单位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做好交接资料的存档备查工作。

第十条交接注意事项
(一)离任干部对移交的经济事项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行政和经济责任。

(二)离任干部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有关同志,有责任积极配合交接工作,以保证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三)离任干部在交接工作期间不得研究“三重一大”事项,自发文调整岗位之日起应停止审批经济业务,严禁突击开支。

(四)离任干部原则上不得带走单位为其配备的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确因工作需要随离任干部移至校内其他单位的,须经接任干部同意,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办理资产转移手续。

(五)接任干部若对接收的资产、资料未认真清点核对,使单位利益受到损害或工作不能延续的,由接任干部承担责任。

(六)已办理交接手续的未完事项,接任干部应继续办理,不得拖延不办或借故转交给下任领导。

办理交接后发现的遗漏事项,离任干部必须配合做好补充交接工
作。

未办理交接手续的各项债权债务和担保、承诺等情况,由离任干部负责具体落实。

(七)接任干部暂时不能到位的,由学校相关部门或单位指定临时接收人代行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接任干部到位后,应及时与临时接收人办理正式交接手续。

(八)交接工作中有与经济活动相关的涉密内容,应执行《兰州大学涉密文件和内部资料管理规定》。

(九)经济事项交接后,接任干部要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分析产生的原因,制订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并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落实结果反馈至审计处。

(十)领导干部必须按照要求,严肃认真
地办理交接手续。

若无故拖延或拒不交接、交接不彻底或不如实交接而造成损失的,学校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一条科级干部的经济事项离任交接参照本细则执行。

第十二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执行《兰州大学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工作暂行规定》。

第十三条本细则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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